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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远" 共有 "4" 部作品:
慧远 0 万字 1个月前
全一卷。又作释三报论。东晋庐山慧远(334~416)撰。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顷,戴逵撰释疑论,怀疑佛教因果报应说;慧远乃作三报论,为世俗解惑。谓业报即善恶行为之果报,依受报时间之先后,可分三种,即:(一)现报,此世受报。(二)生报,来世受报。(三)后报,未来无量世受报。谓若无三报之说,则善人受苦,恶人反得荣福等现象,则为常理所不能解释者。
三报论译文
《答桓南郡明报应论》的简称。东晋释 慧远撰。为中国早期佛教阐述因果报应论的文章。强调 因果报应是“自然感应”、“必然之数”,是人生的必然规 律,“虽欲逃之,其可得乎?”认为灵魂(神)是因果报应 的主体承受者,由地、水、火、风“四大”结成的形体可不 断生灭,而受报的主体则是不灭的。指出因果报应由人 们的无明和贪爱所引起,是自作自受,无外来的主宰: “心以善恶为形声,报以罪福为影响。本以情感而应自
明报应论译文
全一卷。略称不敬王者论。东晋慧远(334~416)撰。论述沙门不须礼敬王侯之理由。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东晋时,鉴于太尉桓玄之压迫佛教,佛教教团乃发表宣言,认为佛教教团应处于国家权力之外,然同时代之车骑将军庾冰则主张佛教沙门应对王者礼敬。安帝之际,桓玄支持庾冰之论,谓佛教教团应从属于国家权力之下。本书作者则本佛教徒之立场,主张沙门不必礼拜帝王。在印度佛教之理念中,在法(真理)之前,不论
沙门不敬王者论
慧远撰,“袒服之辩”主要发生在慧远与何无忌之间。慧远专门有《沙门袒服论》作说明,在《沙门袒服论》一文中,慧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回答:第一,沙门袒服虽是方外之俗,但礼仪制度本是因时因地而设,不应定一唯一标准。现在中国没有朴素的古礼,在异邦风俗中或许可以见到,袒服本身并不能说明其不合礼制:“是以天竺国法,尽敬于所尊,表诚于神明,率皆袒服,所谓去饰之甚者也。”第二,分辨贵贱,以生进德尚贤之念。“佛出
沙门袒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