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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真" 共有 "27" 部作品:
滕真 7 万字 1个月前
从小住在隔壁,折磨了她N年的沈可绍,终于要去美国了, 耶~~今后的人生再也不必见到他了! 虽然他临走前A走了她的初吻、偷走了她的日记本、恐吓了她的心上人…… 但,没关系!反正他不会再回来,过去就当噩梦一场,她会忘记! 可惜,显然是她想得太天真了-- 当她决定改行当警察时,他竟然再度出现了! 哇咧~~她当不当警察关他什么事啊? 他没必要消失个N年后,特地从美国回来阻止吧?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当不
第十章
滕真 6 万字 1个月前
大象腿、蝴蝶袖、没波没脑、笨得要死?! 当连心柔听到自己的男友--知名编导艾博旭,竟然跟星探这样说她, 他们俩的爱情就算玩完了! 她那么标准的身材叫作大象腿、蝴蝶袖? 她法律系第二名毕业的,哪里笨得要死? 这只死沙猪又凭什么问都没问过她,就擅自决定她绝对不适合进演艺圈呢?! 哼!冲着他那些话,她就是要当一个顶尖的模特儿, 从此跟他誓不两立,绝对要他收回那些话! 艾博旭从来没有一刻这么震惊过, 现
脾气一级火爆、脸蛋一级正点、头脑一级棒的超强会计师, 25年来没谈过恋爱已经够可怜了,搭个电梯竟然也会掉进古代去! 变成一张平凡脸不说, 她还有个跟她妹妹乱搞的未婚夫、想把她塞给人家当妾的爹娘! 但这些都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竟被那个救了她的小总管给缠上, 他奸诈狡猾,照三餐吃她豆腐也就算了, 他俩不幸被人抓奸,他竟然因为平素人品端正,得以全身而退, 而他更是厚脸皮地说,是她“偷吃爬墙”! 这合
平常随兴所至,只用下半身思考的他,生平最痛恨的人就是隔壁那个恰查某! 本来恨她恨到地老天荒也就算了,偏偏电梯一个故障,恰查某竟撞昏在电梯里, 害得他“办事”办一半还要尽尽芳邻义务把她送医! 没想到恰查某醒了,却泪眼汪汪说她是从明朝来的, 可爱可怜到让他“兽性大发”! 唉~~就算她会72变也不该那么离谱, 竟从火爆男人婆变成温柔小绵羊! 而且最倒楣的是他了啦,明明和她是25年来的死对头, 他怎么会
七年前,他当着众人的面前强吻她、差点剥光她的衣服, 害她狼狈而逃,夜夜作着被「吐着紫色舌头的血盆大口」追逐的噩梦, 因此得了恐男症,成了巴掌女--谁敢靠近就给谁一巴掌的女人! 这样还不够惨吗?上帝为什么还让她在相亲场合碰上他?! 而且连七年前那一面算起,他们才不过见第二次耶, 他竟然就当着众家父老亲朋的面宣布:请同意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不行!趁着这第三次见面的机会,她一定要跟他讲清楚说明白
“讨厌你的三大理由: 一、明明是个同性恋,却死不承认! 二、明明只爱男人,却趁人家喝醉了,抱着人家睡大觉! 三、明明不爱异性,却在电梯里抱着人家狂吻!” 虽然他长得帅,有他这个热心的邻居还满不错的, 但他就是那张嘴让人受不了! 不论大事小事、有事没事就爱跟她斗! 分明就是看她不顺眼嘛!最恐怖的是―― 她一遇上他就倒霉事不断, 坐电梯,电梯停电;坐车,车子抛锚;搭火车,火车误点! 若不幸真的跟他迸
他承认,三年前他很花心, 明明有她这个女朋友, 却还跟别的美眉打情骂俏, 但自从她不告而别后,他全改了啊, 一心一意只想找到她, 好不容易得到“神的旨意”,他终于找到她了, 她竟然假装不认识他, 没关系, 管她同不同意、愿不愿意, 他一把扛起她,直接载她到山上的独栋别墅, 在这荒郊野外,没有闲杂人等, 他们有的是时间慢慢重新认识……
自从被骑着单车的她撞到在地, 他的一颗少男心当场就被她沟了走了, 大他两岁,目前有男朋友,对他而言都不的问题, 反正他有一张万人迷的脸孔,和足以媲美天使的善良内在,不怕她货比三家。 最后她会发现全世界的男人中,他最好,最忧、最棒,不选他当终生伴侣会捶心肝。 男友都变心了,却还不懂转移目标把他棒死, 难道,她不怕像他这么优秀的好儿郎会被别的女孩追走吗……
第七章
她没钱又没势 能在杜家生活得无忧无虑, 不是因为杜爸跟杜妈同情她失去了双亲, 而是因为她和他们的儿子杜轩岑同年同月同日生, 能为他们宝贝儿子挡去七大劫难; 虽然,杜轩岑从小就看她不顺眼,特爱欺负她, 但她一点都不埋怨,也不怨天尤人, 只想在满二十岁时, 离开他,离开杜家, 学着自己生活,为自己而活, 可在这之前,他这个恶霸当真跟她有仇, 先是故意当众宣示她是他的女朋友, 害她被爱慕他的女同学海K
没错!她就是天字第一号超级无敌拜金女是也,从小她就靠着一张嘴无理走遍天下,她欺善不怕恶,喜欢踩在别人的头顶上作威作福,她路见不平,绝不会拨刀相助,还会落井下石,直到有一天,她的报就终于来了,她好不容易遇见等待了二十几年的真命天子,可她最引以为傲的三寸不烂之舌竟在一夕之间失去了作用,她说话变得结结巴巴、口齿不清,让人有听没有懂,而且,只要她开口想对他说情话、唱情歌,她的大舌头就会跑出来破坏一切,让
难道风流也是一种错误吗? 人家他天生就是个万人迷,也是没法度的事啊! 那些女人就爱围绕在他身边, 要他说她们爱听的话,要他陪她们做爱做的事, 而他也觉得这样的生活快乐似神仙, 可是,就在那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当他一觉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变小了! 我的妈妈咪啊!莫非他被柯南给附身了, 不然,他怎么会碰上这种奇怪的灵异事件? 就在他走投无路、求救无门的流落街头时, 心地善良的她收留了他,
滕真 8 万字 1个月前
第一次被她抱着时,他脸红心跳、异常兴奋, 从此再也忘不了她温暖的怀抱。 相隔十几年,他再度重回她那迷人的怀里, 整个人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般通体舒恬, 不过,这个特别的『沙米司』,并不是天天都有耶, 为了确保时时受她照顾,处处被她关心, 他决定扮黑道、装土匪, 威胁、欺压、强迫她天天来给他照顾一下, 是啦:她是有乖乖向他报到,却没被他的美男色迷昏头, 事实上,每个男人她都不爱, 只喜欢怦怦怦狂跳
她是他专属的小兔子,也是他专属的“整人玩具”, 怎么可以不通知一声就远走他乡, 甚至断绝了所有的消息,害他找不到她? 为人赌物思人,他从此迷上了电视购物频道, 只要看到任何和小兔子有关的东西, 从内裤到袜子、从衣服到床单、从雨伞到包包, 他都照单全收、来者不拒,发了狂似的买买买! 匆匆十年过去,他千盼万盼,终于盼到小兔子的本尊回来了, 看到她依旧红通通的眼睛,红通通的鼻头、红通通的小脸蛋, 他感
是啦、是啦!他是真的很帅啦! 但人家她也不差啊! 她可是高中男生心目中的漂亮美眉耶! 可他就是酷酷地鸟都不鸟她一眼。 没关系!不是说「铁杵磨成绣花针」── 哦!不、不是啦!是「人缠久了就是她的」, 她相信凭着她爸跟他妈的「特殊关系」, 加上她「神出鬼没」,不时的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展现出各式各样的「内在美」, 嘻嘻嘻!他一定会发现她的与众不同,然后…… 结果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美了……
请离她远一点、再远一点好吗? 目前她的身分是学生,职责是念书,目标是考上大学, 而不是扮花痴和男生打情骂俏谈恋爱! 可眼前这个男生有够烦, 他俩才第一次见面,他就摇头叹气说她太土、太矬、太难看, 硬是带她到精品店要帮她进行大改造, 帅哥,别闹她好吗? 她这样很自在、很舒服、很安全,她一点都不想改变! 他却从此缠上了她,要她当他的女朋友! 帅哥,别耍她好吗? 他的条件好到人人夸,他会追她才有鬼!
这个体格健美高大、长相也粗犷有型的帅哥在干嘛啊? 居然为了一个小小的便当,就想要出卖自己的“香吻”。 不成、不成,她怎么眼睁睁看他为了食物“卖身”? 当下决定发挥女童军日行一善的精神,请他共吃烤肉。 恰巧有钱没处花的干哥打算开家公司来玩玩, 不如就把眼前的帅哥介绍给干哥当头号员工, 一方面替他找个工作顾肚皮,一方面她也能天天看帅哥养眼。 阳光侦探事务所帅哥多多,她想要的却是他这片“海”, 怎知大
九点开房间翻云覆雨? 星期五晚上跟XXX搞3P? 何采妮真的很闷,闷到无话可说, 谁教她胸围34E,勾魂放电眼,天生0204的声音! 所以就算她保守纯洁到连「3P」是什么意思都得查字典, 还是成了公司的流言聚集中心! 但如果只是流言绕着她打转也就算了, 为什么连号称笑都没笑过的酷总, 都钦点她这个小小小职员飞上二十楼当秘书?! 麦啦~~她绝绝对对不是他想象的那种人! 真的真的不适合玩什么「总经理
他很帅,帅的无以复加; 他很有钱,钱多的没处可花; 可是,他有病--嗜睡病! 走到哪睡到哪,一睡就睡到地老天荒,不可能叫他起床! 哪知醒来时是一头狂狮,但大部分时候需要睡眠的他, 家里竟被硬塞了一只借住的小绵羊, 本来大家当个室友,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好? 那女的却躲他躲得跟什么一样,让他看了就不爽! 哼!他就不信他的魅力有这么差, 等他睡饱之后,他非要好好整治整治这只小绵羊, 让她臣服在他的西装
啥?!她竟敢说他是宇宙无敌、天下无双、史上超级有够不要脸的臭男人,还说谁想要他,她巴不得“倒贴”外加运费兼附超值赠品将他“免费赠送”?! 哇咧!她的“目珠”绝绝对对是糊到蛤仔肉了,谁不知道放眼天下,只要是“母的”,都当他是世界第一顶的超级酷男耶!她们恨不得能黏着他、巴着他、死缠着他,最好时时刻刻都能跟他“爱”在一起,偏偏她这个瞎了眼的小妮子居然人在福中不知福,见到他像见到鬼似的,只要他一出现,她
这个世界还有公理正义吗? 明明是他有错在先,偷偷摸摸的爬进她的房间观赏她流口水的睡姿, 可他竟然脸不红、气不喘的怪她家的门窗没关好, 才会引发他邪ㄚ
这家伙凭什么能到她的公司当特助? 一副吊儿郎当,自以为帅到不行的德行, 可揭开他的真实身分,却是个肉脚侦探, 美其名为侦探社老板,其实是只负责收钱,任务则交给手下去办, 哼!这种人能对公司有什么建树啊?打扫环境整洁吗? 但是,她老板却像礼遇大明星一样的接待他, 还叫她充当小妹带他到公司各楼层逛一圈, 说是熟悉环境,但这家伙却像王子出巡, 不但和每个女同事热情招呼,还差点就一一和她们订下晚餐约会,
人不是他杀的,但是蛋糕……嗯,真的是他吃的啦! 可是,这件大条代志真的不能怪他咩! 平平同一块蛋糕,她吃起来的样子就特别好吃, 好吃到令他心痒难耐、蠢蠢欲动, 看着看着,嘴巴就自己去抢她小嘴里的残碴碴吃, 还一吃吃上了瘾,从4岁起吃到念高中! 人家他都不计美少年形象,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她“相亲相爱”, 而且都这么久了,她也该习惯了呗! 她干嘛老是摆出一副“抵死不从”的死样子给他看?人家不依啦……
尾声
对,怎样?他跟她就是因“不打不相识”而结缘…… 呃~~虽然她只肯跟他结朋友缘,但他打死不承认, 开什么玩笑,要朋友,他可是有一拖拉库的同性哥儿们,哪差她一个? 他要的是:由她来担任他唯一的女朋友啊! 可她的错误观念太过根深柢固,让他只能照著她误会的剧情来演, 好吧!他就勉强先假扮成她的知己好友、麻吉伙伴, 仗著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感觉也满罗曼蒂克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
难道真是姻缘天注定?还是不打不相识? 他真的对她的第一印象坏到极点,试想,半夜三更的,隔壁不停制造噪音, 而他只不过上门请求她别再当个过动儿,这样有错吗? 她她她……居然赏他一个“锅贴”?! 哼!他跟她的梁子算是结大了。 咦?等等,他是不是眼睛花了? 怎么昨日的“恶邻”竟然如此优雅端庄的出现在他的面前,还是个他未来的员工, 嘿嘿嘿!那他当然不会客气, 好好的利用一下职权,光明正大的来公报私仇吧…
自从那一年,因为某件事让她对帅哥的“恶行”产生恐惧感后, 她再不对长得好看的男人有过好脸色,一心秉持著一个基本的原则── 帅哥不要来,污辱她的爱! 没错,从今以后,她只会跟长相平凡的普通男人交往,谁都别想让她破例。 像现在的他,一看就知道该是个soso的男人, 不然,哪可能会用落腮胡遮住半边脸,再用粗框眼镜再遮个三分之一, 嗯~~他一定是她心目中的理想伴侣, 再加上他三不五时对她嘘寒问暖,时不时
哇咧!这女人究竟是打哪冒出来的? 竟然说喜欢他,要做他的女朋友, 甚至要他以结婚为前提和她交往, 这……他有没有听错,这未免也跳太快了吧 ! 更气人的是,明明就是她说要追他的, 偏偏动作慢得像只乌龟, 招数又矬到令他喷饭, 害他都忍不住替她担心起来, 因为她的时间不多了呀……
有没有搞错呀?他可是堂堂虹月集团的三公子, 而这个女人长得是圆是扁、人品如何,他都不知道, 母亲居然要他今天去跟她订婚,他才不要! 好里加在的是,他可是身怀二十年功夫底子的人, 当然要包袱款款,逃婚去也! 更幸运的是,他居然因为跟监的工作和汪子榆变成好哥儿们, 甚至慢慢地发展成亲亲密密的情人关系…… 只是,当他发现她就是当年他逃婚的对象时, 他当下决定,就算要他一辈子和家人断了音讯, 他都要瞒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