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猜她的前三任男友大概私下义结金兰过,

不然怎么会都用同样的理由提分手?

算了,就当过年前的除旧布新吧,

可是这个新来的男人似乎也不是很正常,

自己头痛要她的手一起“甘苦与共”,

第一次见面就让她把淤青当刺青,

偏偏她又很狗屎运的一再遇见他,

不得不跟他吃个两次面、不小心还接了一次吻,

就这样而已,应该不算太熟……吧?

所以说,他凭什么叫她辞了工作陪在他身边?

就算她觉得有个少根筋老公也满有趣好了,

也要报纸上说的那个富家千金不跟她抢人才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