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谳书八(1 / 1)

奏谳书 佚名 116 字 2个月前

原文:

北地守讞:奴宜亡,越塞道。戌卒官大夫有署出,弗得,疑罪。.廷報:有當贖耐。

译文:

北地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奴婢宜逃亡,擅越边塞、由戌卒官大夫有管辖地区出境,未被抓获。应如何定罪?

廷尉批复:应当判处有赎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