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州县祗候御史诏(1 / 1)

唐玄宗文集 李隆基 85 字 2个月前

御史出使,举正不法。身苟不正,焉能正人?如闻州县祗迎,相望道路,牧宰祇候,僮仆不若。作此威福,其正人何?自今以后,宜申明格敕,不得更尔。违者州县科罪,御史贬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