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任内经管钱粮四柱文册式。 掌印知县某人。自某年某月某日到任止。至某年某月某日离任。 署印官同。 旧管 前官某。交存在库某年条银若干。 某年某项银若干。 新收 某年某月。 徵收某年条银若干。 某年某项银若干。 某年某项米若干。 凡由单额徵者。俱称条银。其不入额徵者。或漕折。或白折。或漕截。或渔课。或匠班。或税契。或当税。或牙税。或杂税。另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