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猥琐嘈杂远胜汤姆·奎因酒吧。
“欢迎莅临玫瑰酒吧。”
一封信件经由路边站岗的孩子之手转交给法官,信上只写了这么一句话。那孩子不知道委托人是谁,他站在路边,有个人连同小费一起把这封信交给了他。
“没有寄件人的姓名,信是用手写的,文字凌乱不堪。”
为了慎重起见,安把这信和手边的文件进行了一一比对,但没有找到近似的笔迹。法官的手边并没有据说是玫瑰酒吧常客的希金先生的笔迹。
法官大声擤着鼻涕:“难得能收到个邀请函,但我实在提不起兴致参加男色聚会。”
“我去探探。”
“乱来,那可不是女人该去的地方。”
“我让艾伯特陪着我去。”
法官还是摇头。
“请给信用受损的艾伯特一个挽回名誉的机会吧。”
安一再坚持。
玫瑰酒吧谢绝女客入内。安把她的职业男装做了一些精心修整,能够在烛光昏暗的地方糊弄一番了。
弥漫着雪茄烟雾的昏暗店里,一切都显得朦朦胧胧,但安的眼睛还是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好。
在角落里的座位坐下后,一个女装侍者前来服务,在杯中斟满潘趣酒。他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贴过来想要凑趣,被艾伯特打发走了。
那之后的情形,安很难准确地回想起来。在事后向法官报告时,她很难分辨梦境和现实,困惑不已。
蒸馏酒加上白糖、柠檬、水及红茶混合成的潘趣酒,是最近非常受欢迎的时髦饮品,不过里面可能被掺杂了些致幻药品。
那场景仿佛是把几年前亡故的版画家威廉·贺加斯最后的作品《轻信、盲信、狂信大杂烩》中的画面物质化、立体化,变成了活动的一幕一样。
女人——或者应该说是女装的男人——弯身掀起裙子,产下兔子;一旁一个年轻女子——还是少年——吐出珠针与钉子;着僧服的男子衣襟大开,胸前挂的却是魔女像;猫吸吮着魔女的乳头。店内左侧有个侏儒在闹哄哄地弹着小型键盘乐器,上面有看不出是猫、兔子还是小人的众多生物在群魔乱舞。
侍者们一一盖上蜡烛的灯火,黑暗就如漆黑的潮水一般逐渐弥漫室内。
店内深处生起火来,一口大锅滚沸着,仿佛麦克白和邓肯随时会登场。
可走出来的却是一个身披薄纱的女孩子。这是男人吗?“妖精女王!妖精女王!”客人们同声呐喊鼓掌。那女王从挽在手臂上的篮子中一一取出东西扔进大锅里。弥漫的蒸汽使得一切都模糊起来,让那个年轻的女子有时看起来像满脸皱纹的老妇一般。
一个只穿着内裤的马头男子靠上去嬉戏。马头面具也遮不住他松弛肥胖的身躯。“内裤人!小心被妖精王宰了!”客人们调侃着,“妖精王呢?他老婆要红杏出墙了!”
妖精女王从篮子里取出并高高举起一条被切断的腿。那脚踝上还有着溃烂的伤痕。
“让我对你施以火焰的诅咒吧!”
妖精女王高声叫着,没有把腿扔进大锅,而是丢进了火堆里。
“有人喷火烧起来了!”
安恍惚听到有钟声传来。那是通知火灾发生的胡乱敲打。
职业本能让安清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