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艾丽斯、西奥、罗拉、费利克斯和加斯帕尔:
我一生的故事
托马斯决定步行。
他住在圣米格尔街一间不起眼的公寓里,公寓地处臭名昭著的阿尔法马区,而伯父的豪宅坐落在绿树掩映的拉帕区,中间隔着大半个里斯本,步行过去差不多要一个小时。不过天刚破晓,阳光明媚,步行有助于放松心情。伯父的仆人法比奥昨天已经取走了托马斯的手提箱和装有此次山区之行所需文件的木箱,所以现在他可以空着手过去。
他摸了摸胸前的上衣口袋,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还在,仍然完好无损地包在软布里。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揣着,自己还真是冒失。万一弄丢了,那可真不知该如何收场。但凡稍微动动脑子,都应把它装进行李箱里。不过,他今天需要额外的精神支柱,每次去伯父家都是如此。
虽然难以抑制出发前的激动,他还是没忘了把手杖换成伯父送的那一支。那支手杖是非洲桃花心木的,配了象牙手柄,其特别之处在于手柄下方外嵌了一面小圆镜。镜面微微凸起,取景很宽。设计虽然精巧,实用价值却不大,因为使用中的手杖时刻处于运动状态,镜中的映像飘忽不定,对人毫无帮助。但这支高档手杖是伯父特意为托马斯定制的礼物,每次去伯父家他都得带上。
他出了门,沿圣米格尔街进入圣米格尔大道,随后到圣若昂广场街,再穿过耶稣门 (1) 。这是一条漫步里斯本城区的理想路线。他在这座城市出生、长大,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它美丽而喧闹,贸易发达却也文化底蕴深厚,充满挑战却也不吝于回报。在耶稣门下,记忆中多拉的身影不期而至。她微笑着向他张开双臂。在这种时候,手杖正好派上用场,有关她的记忆总让他头晕目眩。
“看样子我遇上了一个有钱人。”有一次,在他公寓的床上她对他说。
“恐怕并非如此,”他回答,“有钱的是我伯父。我只是他穷兄弟的穷儿子。我伯父马蒂姆在生意上有多成功,我父亲就有多失败。”
他从未向别人说过这种话,从未直言不讳地谈到父亲多舛的职业生涯,谈到他一个接一个化为泡影的商业计划。每当泥足深陷,他只能仰仗兄弟出手相助。但在多拉面前,托马斯可以畅所欲言。
“嗐,你只是这么一说,有钱人都喜欢把大笔的钱藏在秘密的地方。”
他笑了笑。“是吗?我可不觉得伯父是个低调的人。话说回来,假如我真是个阔佬,你为什么不嫁给我呢?”
路上的行人都盯着他。有人交头接耳,有人等着看笑话,但更多人善意地提醒他。“当心点儿,别摔着了!”一个妇人面带关切地喊道。他已经习惯了旁人的目光,除了朝那些好心人点头微笑外,他对其他的指指点点一概视而不见。
他稳健地迈步,向拉帕走去。他步伐轻盈,每迈一步都把脚高高抬起,再平稳地落下。他的步态几近优雅。
他踩上一块橘子皮,不过没有滑倒。
他没注意到一条打盹儿的狗,它的尾巴堪堪躲过他的鞋跟。
他在下旋转阶梯时漏踩了一级,他握住扶手,轻松恢复了平衡。
类似的小意外接二连三,却也无伤大雅。
一提到结婚,多拉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她向来如此,一眨眼的工夫心情就由晴转阴。
“不行,你的家人不会同意的。家人就是一切。你不能不顾及他们的感受。”
“你就是我的家人。”他看着她的眼睛回答。她摇了摇头。“不,我不是。”
此刻,他的双眼从看路的重任中解放出来,悠闲地待在眼窝里,像是坐在轮船船尾躺椅上的两名乘客。它们不必随时巡视地面,可以悠然地四下张望。它们欣赏流云和树影,追逐空中掠过的飞鸟,注视一匹拉车的马经过时鼻孔喷出的热气,捕捉建筑墙面上不易察觉的精巧纹饰,观察桑塔伦码头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总之,在一九〇四年十二月底这个晴朗的日子,这段晨间漫步理应让人心旷神怡。
多拉,美丽的多拉。她是伯父家的用人。她被雇用后托马斯首次到访的那天,他一进门就注意到了她,再也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满脑子都是她的倩影。他彬彬有礼地待她,一次又一次寻找微不足道的借口接近她,只为和她多说一句话,只为有机会欣赏她精巧的鼻子、明亮乌黑的双眸、精致洁白的牙齿和婀娜的身姿。于是,他成了伯父家的常客。他清楚记得多拉与他心意相通的那一刻——当时她忽然意识到,在他眼中她不仅是一个用人,还是一个女人。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她旋即转身而去,离去之前,嘴角浮上一丝心照不宣的微笑。
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从他心底涌起。那一刻,阶级、地位、世人的偏见、家人的阻挠——这些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壁垒全部消失不见。下一次登门时,他把自己的大衣递给她,他们的手碰在一起,触感绕在指间久久不去。从此两人的感情一发而不可收。他之前只和几个妓女发生过关系,每次激情过后心情便跌落谷底。事后他总是匆匆逃离,羞愧不已,发誓不再重蹈覆辙。但和多拉在一起时,激情退去又会燃起新的激情。她把头靠在他胸口,手指纠缠着他浓密的胸毛。他不想逃跑,他哪儿也不想去。
“嫁给我,嫁给我,嫁给我吧。”他央求道,“我们会成为彼此的珍宝。”
“不行,我们只会变得贫穷,孤立无援。你没尝过那种滋味,但我清楚。我不想把你也拖下水。”
两人在婚姻的门槛前踌躇,他们的儿子加斯帕尔却降生了。当她被发现怀孕时,若不是托马斯苦苦哀求,她早就被他伯父赶出家门。父亲是他唯一的支持者,他告诉托马斯大胆去爱;而伯父正好相反,他不闻不问,态度冷漠。多拉被派到厨房打下手,不再在家里露面。加斯帕尔和他母亲一样,活在洛博家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他的父亲只能默默地爱他,也同样默默地爱着他的母亲。
只要不至于惹恼伯父,托马斯尽可能常来探望母子俩。到了多拉的休息日,她便带着加斯帕尔去阿尔法马找他。两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加斯帕尔玩耍。那些日子里,他们就像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他沐浴在幸福的爱河里。
他经过一座有轨电车车站,一辆电车正沿着轨道隆隆驶来,黄色车厢闪闪发亮——这种新鲜的交通方式兴起还不到三年 (2) 。一拨乘客推搡着挤上去,另一拨乘客挣扎着挤下来。他在人群中闪躲,仍不免撞上其中一人。两人忙不迭地相互致歉,然后他继续往前走。
人行道上有几块凸起的鹅卵石,他抬脚轻松避过。
他一脚踢在咖啡馆一把座椅的腿上。椅子蹦了一下,没什么大碍。
死神的魔爪伸向多拉和加斯帕尔。它一步一步、不由分说地将他们拖进死亡的阴影,伯父召来的医生用尽全力也回天乏术。最初是嗓子疼、乏力,进而恶化到发烧、寒战、浑身疼痛、吞咽受阻、呼吸困难、抽搐,最后瞳孔放大、在挣扎中丧失理智,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死者的躯体苍白、扭曲、沉默,凝固在陪他们做垂死挣扎的白色床单下。两人逝去时托马斯都守在病榻旁。加斯帕尔死时五岁,多拉二十四岁。
他没能目睹几天后父亲的死。当时他在伯父豪宅的音乐室里,一位堂兄陪他默默坐着。他陷入悲伤,茫然若失,这时伯父面色凝重地走进来。“托马斯,”他说,“我有一个坏消息。西尔韦斯特雷……你的父亲,去世了。我失去了唯一的兄弟。”恍惚间这几句话轻轻落下来,如同巨石从天而降,将他压垮。他像受伤的动物一样哀号起来。他那温暖慈爱的父亲啊!那个生他养他、鼓励他追逐梦想的人啊!
加斯帕尔死于星期一,多拉死于星期四,父亲死于星期日。一星期之内,他的心彻底碎了,仿佛一枚开裂的茧。破茧而出的不是蝴蝶,而是灰色的飞蛾。它落在他的灵魂表面,不再飞起。
随后是两场葬礼。一场给外省女佣和她的私生子,微不足道,草草了事;另一场场面盛大,献给一位有钱人的穷兄弟,他在生意上乏善可陈,人们都避而不提。
他离开人行道时没注意到飞驰而来的马车。车夫一声大喝,他连忙闪到一旁。
他蹭到一个背对他站立的男人。他抬手说:“抱歉。”那人和善地耸了耸肩,看着他走远。
托马斯稳健地迈步,几步一回头。他倒着走向拉帕。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做?你干吗不像正常人那样走路?真是荒唐!”伯父不止一次向他发火。为了应付伯父,托马斯编出一套说辞。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的飞虫,忍受陌生人的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既然如此,为何不转过身,用后脑勺和后背去抵挡呢?它们是我们的保护层,我们的铠甲。它们的作用原本就是抵御命运的无常。同时,当一个人倒着行走时,他相对更精致脆弱的部分——脸、胸、衣服上引人注目的饰物——都免受前方残酷世界的侵袭,只有遇上合得来的人时,才转身以真面目示人。至于运动方面的好处就更不用提了。人在下坡的时候,有什么方式比倒着走更自然吗?他反问道。先是前脚掌轻柔着地,然后跟腱肌肉校准张力,精确地放下脚跟。这样一来,向下的动作弹性十足,毫无压力。再说,就算绊倒了,有什么比一屁股坐在地上更安全呢?总比摔个狗吃屎、手腕骨折要强吧。不过他并未固执己见。他偶尔也会破例,比如在攀爬阿尔法马区一眼望不到头的蜿蜒台阶时,或是必须跑起来的时候。
伯父对这些理由嗤之以鼻。马蒂姆·奥古斯托·门德斯·洛博是个缺乏耐心的成功商人。尽管他表面上暴躁地质问,并任由侄子胡乱搪塞,但他心里深知托马斯倒着走路的原因。有一天,托马斯无意中听到他和一位访客的对话,正是伯父故意压低的嗓音让他竖起了耳朵。
“……最可笑的一幕,”伯父低声说,“想象一下,在他前面——准确地说,是在他后面——有一盏路灯。我把秘书贝内迪托叫过来。我俩一言不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心里想着同一个问题:我的侄子会撞上路灯吗?就在这时,一个行人出现在街的另一头。那人看见托马斯倒着朝他走过去,不禁歪了歪脑袋,显然我侄子怪异的行进方式引起了他的注意。经验告诉我,他们之间会有某种交流——一两句寒暄,或开个玩笑,至少那人会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经过。果不其然,在托马斯还差几步撞上路灯时,那人快步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拦住他。托马斯转过身。我和贝内迪托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可以观察他们的手势。陌生人指了指路灯。托马斯微笑着点头,把手按在胸前表示感谢。那人也对他微笑。他们握了手,挥手告别,各自赶路。那人沿街往前走,而托马斯转过身,继续朝这边倒着走。他毫不费力地绕过了路灯。
“啊,等等!故事还没完。没走出几步,那个行人回头看了一眼托马斯,发现他还在倒着走,大吃一惊。我看得出他一脸的担忧——当心,如果你不好好看路的话,会出事的 ——不过尴尬的是,托马斯的脸正冲着他的方向,于是他俩正好打了个照面,而我们都知道盯着人看是不礼貌的。那人急忙转回头去,可惜太晚了,他恰好撞上下一根灯柱。那个场面,就像钟锤撞在钟上。我和贝内迪托情不自禁地倒吸一口凉气。那人撞得晕头转向,龇牙咧嘴,伸手捂住胸口和脸。托马斯急忙跑过去帮他——他是向前跑的。你以为他向前迈步的样子会很正常?并非如此。他的脚下没有一丁点儿弹性。他迈着大步向前移动,上身画出一条水平的直线,仿佛站在传送带上。
“他俩又说起话来。托马斯看上去很关心那人;那人一手捂着脸,摆手示意没事。托马斯从地上捡起他的帽子。两人又握了握手,在沉默中再次挥手道别,然后那个可怜人摇摇晃晃地走了。托马斯——还有我和贝内迪托——看着他走远。一直等到他拐过街角,托马斯才以惯常的方式继续倒行。但这个意外显然影响了他的心情,只见他一头撞上一分钟前刚巧妙绕过的灯柱。他揉着后脑勺,转身盯着它。
“尽管如此,福斯托,他仍然坚持倒着走路。无论撞多少次头,无论摔多少个跟头,他仍然倒着走。”托马斯听见伯父笑起来,他的朋友福斯托也跟着笑。然后伯父的声音渐渐变得凝重。“从他年幼的儿子加斯帕尔死于白喉的那一天起,他就开始倒着走路了。那孩子是他和这里的一个女佣的私生子。那女人也得白喉死了。几天之后,命运弄人,我的弟弟西尔韦斯特雷,大白天正说着话,忽然倒在地上,死了。托马斯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就过世了,现在又轮到他的父亲。接二连三遭遇这样的悲剧!有些人会消沉一辈子。有些人会借酒浇愁。而我的侄子选择倒着走路。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他这种怪异的默哀方式究竟还要持续多久?”
伯父不明白的是,他之所以倒着走路,之所以背对世人、背对上帝,并不是在默哀。他是在抗议。当生命中你所珍视的一切都被夺走时,除了抗议,你还能怎么办?
他决定走一条绕远的路。他离开圣弗朗西斯科-德保拉新街,拐进萨克拉门托街。伯父家快到了,他记得前面有一盏路灯。回头看路时,他抬头望向伯父豪宅的背面,望着它精美的飞檐、繁复的线条和高耸的窗户。他感觉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随即注意到二楼拐角的窗后有个人影。那是伯父的办公室,所以多半是马蒂姆伯父本人。于是他转回头,故意昂首阔步,同时小心地避过灯柱。他沿着伯父宅院的外墙来到大门口,转身准备按门铃,手却停在了半空,然后缩了回来。尽管知道伯父已经看见他,在等他进去,他还是陷入犹豫。他从胸前的上衣口袋里掏出那本古老的羊皮封面日记,把它从棉布套里取出来,背靠着院墙缓缓滑下,坐在人行道上。他凝视着日记的封面。
关于生命的文字
以及礼物的说明
神父乌利塞斯·曼努埃尔·罗萨里奥·平托
上帝谦卑的仆人
他对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已经十分熟悉,能够整段地背诵。他随意翻开一页读起来。
在贩奴船靠近岛屿、准备“卸货”之前,他们需要清点人数,打扫货舱。港口近在咫尺,他们开始把奴隶一个接一个扔进海里,左舷和右舷同时作业。有些奴隶身体绵软、无力反抗,其他的奴隶则虚弱地打着手势。这些人要么已经死了,要么病得很重。第一类已经毫无价值,而第二类也必须处理掉,因为他们的病可能传染给别人,影响其他人的价钱。奴隶被活生生抛下海之前竭力呼喊,海风把他们的惨叫声送到我耳边,随即是落水的声响。他们沉入安娜沙维斯湾 (3) ,消失在海底那片堆满尸体的幽冥之境。
伯父家也是一个悬浮着早夭生命的幽冥之境。他闭上眼。孤独仿佛一条狗,循着气味凑上前来,绕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他挥手驱赶,它却不依不饶。
短短几天内,他的生命无可挽回地枯萎了;几星期之后,他与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邂逅了。他在国立古代艺术博物馆当副馆长,那次发现源自工作中的一个偶然。里斯本的红衣主教若泽·塞巴斯蒂昂·德阿尔梅达·尼图向博物馆捐赠了一批文物,里面既有教会用品也有世俗物品,全是几个世纪以来在葡萄牙帝国的疆域内搜罗而来的。经过红衣主教尼图的许可,博物馆委派托马斯到塞尔帕平托街的主教档案馆展开研究,追溯这些精美文物的准确出处,查明每件物品——圣餐台、圣杯、十字架苦像、圣诗集,或是一幅油画、一本书——是如何辗转来到里斯本教区的。
迎接他的不是平常井井有条的档案馆。里斯本大主教的文件浩如烟海,历任秘书显然对整理文件这等俗务并不热衷。他走进一个被简单命名为“杂项”的区域。在堆放红衣主教若泽·弗朗西斯科·德门东萨·瓦尔德雷斯(一七八八年至一八〇八年任里斯本主教)文件的一个开放书架上,他注意到这本褐色封皮的手缝羊皮卷。封皮虽已斑驳褪色,手写的书名依然清晰可辨。
这是一个怎样的生命,一件怎样的礼物?他不禁好奇。会有怎样的说明?乌利塞斯神父又是谁?他稍微用力展开书页,书脊发出细骨头碎裂的声响。笔迹清晰地跃入眼帘,黑色笔触在象牙白的纸面上异常鲜明,仿佛刚刚写就。这些鹅毛笔书写的斜体字来自另一个时代。书页的边缘隐隐泛黄,说明写完之后就几乎没再打开过。他怀疑瓦尔德雷斯主教也不曾读过。封面和书内都找不到任何存档记录——无论是目录编号、日期,还是批注——而且档案馆索引里也没提到这本书。直觉告诉他,没人读过这本书。
他仔细查看第一页,注意到一段文字的上方标注了时间、地点:一六三一年九月十七日,罗安达。他小心地一页一页翻下去。更多的日期出现了。有记录的最后一年是一六三五年,但没有具体月份或日期。看来是一本日记。他还发现多处有关地理位置的记载:“拜伦多的群山……蓬戈安东戈的群山……本格拉古道”——全是葡属安哥拉的地名。一六三三年六月二日,一个新地名出现了:圣多美。这是位于几内亚湾的一座殖民地小岛,日记里对它的描述是“非洲头上掉落的一片头皮屑;这块大陆瘟疫肆虐,我们沿着它潮湿的海岸线往北航行数日方才到达”。他的目光落在几页之后的一句话上:Esta é a minha casa 。“这就是家。”但这句话写了不止一次。重复的词语蔓延开来,同样的短句铺满了整页纸。密密麻麻的字母,每一行笔迹微微上下抖动:“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然后这种重复戛然而止,文字回归到旅途的漫记。然而翻过几页,同样的句子再次出现,写满了半页纸:“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再往后,它又一次出现,足足一又四分之一页:“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如此狂躁地重复?终于,他在其中一页上找到了可能的答案。重复的短句再次出现,延续了差不多两页,但与之前不同,结尾处多出半句话,暗示着日记的主人每写一次都会在心里补全整句话:“这就是家。这就是家。这就是家——上帝指引我至此,我将终老于此,直到祂拥我入怀。”乌利塞斯神父显然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
在某一页上托马斯发现了一幅奇特的素描,那是一张脸。脸上各处细节只是大致勾勒,唯有一双充满哀伤的眼睛下笔极为用心细致。他对着那双眼睛注视良久。他陷入了它们的哀伤。他刚夭折的孩子的模样在脑海里盘旋。那天离开档案馆时,他把日记塞进公文包,把它夹在几份无关紧要的文件之间。他毫不掩饰此举的动机。这不是非正式的借阅,这就是偷窃。既然里斯本主教档案馆在过去两百五十年里对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视而不见,现在更不会在乎它的去向。他想要从容研读。
他一有时间就阅读并抄写这本日记。他的进度很慢。原文的笔迹时而轻快明晰,时而笔走龙蛇。他常常需要揣摩这一笔代表哪个音节,那一画又代表哪个音节。最让人惊讶的是,早期的笔迹透着镇定自若,可是越到后期越是潦草。最后几页的笔迹几乎无法辨认。有不少词,即使他绞尽脑汁也没能猜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