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1)

午夜禁语 斯蒂芬·金 23542 字 5个月前

1

“你剽窃了我的故事,”站在门口的人说,“你剽窃了我的故事,这事非给我个交代不可。正确就是正确,公平就是公平,必须有个交代。”

莫特·雷尼刚刚睡完午觉醒来,感觉自己还半梦半醒,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他工作、生病或身体健康、完全清醒或半睡半醒的时候,他从来没有这样过。他是一名作家,当有必要让角色用犀利的话反驳时,他从来都没有不知所措过。雷尼张开他的嘴,却没法做出任何又快又利索的反驳(事实上他甚至连软弱无力的反驳都没有),于是他又闭上了嘴。

他想:这个人看起来不太像真的。他看起来像威廉·福克纳小说中的人物。

这对解决眼前的问题毫无帮助,但又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在缅因州西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按雷尼家门铃的人看上去大约四十五岁。他很瘦。他的脸很平静,几乎可以说是沉着了。他脸上刻着的深深的皱纹有规律地横在他高高的额头上,然后从他薄薄的嘴角延伸到下巴,再从眼角扩散出细小的线条。这个人的眼睛很明亮,是毫不褪色的蓝色。雷尼说不出他的头发是什么颜色,这个人戴着一顶黑色的大帽子,圆圆的帽顶端端正正地扣在头上,帽檐下面顶到了耳朵。这帽子看起来像贵格会教徒戴的那种。这个人也没有连鬓胡子,莫特·雷尼觉得这个戴着圆顶毡帽的人可能和泰利·萨瓦拉斯一样秃顶。

他穿着一件蓝色工作服,扣子整整齐齐地一路扣到被剃刀刮得发红、松松垮垮的脖子上,不过没打领带。衬衫的下摆扎进一条看起来有些太大的牛仔裤里。裤脚都整整齐齐地垂在一双褪色的黄色工鞋上,那双工作鞋好像经常被他穿着跟在骡子后面三英尺半远的犁沟里走。

“怎么说?”他看见雷尼一言不发,于是又问道。

“我不认识你。”雷尼最后说。这是他从沙发上起来去开门以来说的第一句话,在他自己听来这话简直愚蠢至极。

“这我知道。”那人说,“这并不重要。我认识你,雷尼先生。这才是重要的。”然后他重申,“你剽窃了我的故事。”

他伸出手来,雷尼这才看到他手里有东西。那是一捆纸。但不是随便什么纸,而是一份手稿。他想,当你干了一段时间之后,你总是能认出手稿的样子。特别是没人要的那种。

过了一会儿,他才想:莫特[33]老伙计,算你走运,他掏出来的不是枪,不然你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下地狱了。

过了很久,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在和一个疯子打交道。当然,这反应未免也太慢了。虽然他最近的三本书都是畅销书,但这还是第一次有疯子来拜访他。恐惧和懊恼在他心头交织,他的思想逐渐汇聚到一个问题上:如何尽可能快地摆脱这个家伙,而且尽可能少地引起不快。

“我不读手稿……”他刚开始说。

“这个你已经读过了。”这个人平静地说,脸上带着辛勤劳作的农夫的表情,“你剽窃了它。”他仿佛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就像一个人说“太阳出来了,这是一个愉快的秋日”一样。

今天下午,莫特所有的思考似乎都慢了半拍。他现在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这里有多么孤立无援。在纽约度过了痛苦的两个月后,他于十月初来到塔什莫尔峡谷的这栋宅子里。他的离婚手续在上星期才刚生效。

这是一所很大的房子,是个避暑的好地方,而塔什莫尔峡谷也是个适合避暑的城镇。在沿着塔什莫尔湖北湾的那条路上,大概有二十间小屋,到了七八月份,其中的大部分或全部会住满,但现在不是七月或八月。现在是十月下旬。他意识到,这里要是有枪声,也可能会悄无声息地飘走。就算听到了枪声,听者只会认为有人在射击鹌鹑或野鸡,因为现在是打猎的季节。

“我可以向你保证……”

“我知道你能。”那个戴黑帽子的人同样非常耐心地说,“我知道。”

在他身后,莫特可以看到那人开来的车。是一辆旧旅行车,看上去好像开了很长的路,而且很少走在好路上。他可以看出车牌不是缅因州的,但看不出是哪个州的。他发现自己需要去找验光师配新眼镜有一段时间了,甚至计划过要在去年夏天把这事办了,但是亨利·杨格去年四月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和艾米一起在购物中心的那个人是谁,也许是某个亲戚,是不是?但他又猜疑起来,最后以快得怪异的速度,在无过错方的名义下双方安静地离了婚,这次乱七八糟的离婚在最近几个月里占据了他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他还记得换内衣裤,就已经算不错了,更不要说譬如预约验光师这种更复杂的事。

“如果你想跟别人谈谈你自己的委屈,”莫特开始犹豫起来,他讨厌自己夸夸其谈、千篇一律的腔调,但又不知道如何回答,“你可以跟我的经纪……”

“这是你我之间的事。”站在门口的人耐心地说。莫特的公猫胖胖蜷缩在房子一侧的垃圾矮柜上(你必须把垃圾放在这种封闭的柜子里,不然夜里浣熊来了会把垃圾翻个底朝天),现在它跳了下来,在陌生人的两腿之间蜿蜒地盘绕着。陌生人明亮的蓝眼睛一直盯着雷尼的脸:“我们不需要外人插手,雷尼先生。这只是你我之间的事。”

“我不喜欢被指责抄袭,如果你是指责我抄袭的话。”莫特说。与此同时,他心里隐约地提醒自己,跟疯子打交道时必须非常小心。顺着他们?对的。但这个人似乎没有枪,莫特的体重至少比他重五十磅。从外表看,我也比他年轻五岁或十岁,他想。他曾在书上读到,真正的疯子可以积聚起异乎寻常的力气,但如果他就站在这里,让这个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人继续说他,莫特·雷尼,剽窃了他的故事,那他就该死了。他必须反驳。

“你不喜欢,我不怪你。”戴黑帽子的男人说。他还是那样耐心而平和地说话。莫特觉得他说话的方式就像一位治疗师,那种教有轻微智力缺陷的儿童的治疗师。“但是你确实剽窃了我的故事。”

“你得走了。”莫特现在完全清醒了,也不再感到困惑、处于下风,“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

“好,我走,”那人说,“我们以后再谈。”他拿出那捆手稿,莫特发觉自己居然伸手去接。就在这个不速之客把手稿塞进莫特的手之前,莫特把手缩回到身边,场面就像法院的人终于把传票塞给了一个已经躲了好几个月的人。

“我不会接受的。”莫特说,心里对人这种动物如此愿意顺着别人感到惊讶:当有人向你递东西时,你的第一本能就是拿走它。无论那是一张一千美元的支票,还是一个被点燃了导火线并嘶嘶作响的炸弹,你的第一反应都是把它拿走。

“跟我玩把戏对你没好处,雷尼先生。”那人温和地说,“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莫特说着,对着那张布满皱纹、饱经风霜但又不知何故不显老的脸关上了门。

他只恐惧了一两分钟,当他在迷迷糊糊的睡意中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人在说些什么时,恐惧就来了。然后恐惧被愤怒吞没。他愤怒是因为他在小睡时被打扰,更愤怒的是意识到自己被某个疯子打扰。

门一关上,恐惧又回来了。他抿紧嘴唇,等着那个人开始用力敲门,但这没有发生。他确信那个人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石像一样耐心地等着他再开门。他迟早会敲的。

接着他听到一声低低的撞击声,然后是穿过木地板走廊的轻轻的脚步声。莫特走进主卧室,从那里可以看到车道。这儿有两扇大窗户,一扇能看到车道和屋后的山腰,另一扇则可以看到一直延伸到塔什莫尔湖蔚蓝宜人的广阔湖面的斜坡。两扇窗户都做了反光处理,这意味着他可以往外看,但任何人想往里看都只能看到自己扭曲的形象,除非把鼻子贴在玻璃上,双手做成杯状,挡住眼睛上方的强光。

他看见那个穿着工作服和蓝色牛仔裤的男人走回他的旧旅行车。从这个角度,他可以辨认出车牌是哪儿的。是密西西比州的。当那人打开驾驶座的车门时,莫特想:哦,该死。枪在车里。他没有带在身上,因为他相信他可以跟我讲道理,不管他的“讲理”是什么。现在他要把它拿过来了。可能就在杂物箱里或者座位下面……

但那人坐进了车里,只停了一会儿便脱下他的黑帽子,扔在身边,然后就砰的一声关上门,发动了引擎。莫特想,这个人现在有点不一样了。直到午后的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在车道上倒车,消失在莫特总是不记得去修建的厚灌木丛后,莫特才意识到来人到底哪里变得不一样了。

那个人上车的时候,手里不再拿着手稿。

2

手稿在后门廊,上面还压着块石头,免得微风把一张张纸吹得遍布整个小院子。他听到的轻微的撞击声是那个人把石头放在手稿上的声音。

莫特站在门口,双手插在卡其布裤子的口袋里,看着手稿。他知道疯狂不会传染(他想,除非是长时间接触这种疯子),但他还是不想碰那该死的东西。不过,他认为自己非看不可。他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待多久——一天、一周、一个月,还是一年,似乎都有可能。但他不能就这样让这该死的东西就这么摆在那儿。他的管理员格雷格·卡斯泰尔斯今天下午会早早过来,告诉他翻修房子需要多少钱,格雷格看到肯定想知道那是什么。更糟糕的是,他可能会认为那是莫特的,而这就要他作更多的解释,为这该死的东西费唇舌不值得。

他一直站在那儿,直到来客汽车的引擎声变成午后时间迟缓的嗡嗡声,他这才去门廊上,光着脚小心翼翼地走着(门廊至少一年前就需要上油漆了,干裂的木板上有些木碎,走上去扎脚),然后把那块石头丢到门廊左边长满刺柏的溪谷里。他捡起那一小捆纸,低头看着。最上面的一页是个标题页。上面写着:

秘密之窗,秘密花园

约翰·舒特著

莫特不由自主地感到了片刻的轻松。他从未听说过约翰·舒特,也从未读过或写过名为《秘密之窗,秘密花园》的短篇小说。

经过厨房的时候,他顺手把手稿扔进了厨房的废纸篓,然后回到客厅的沙发上,再次躺下,五分钟后就睡着了。

他梦见了艾米。他最近经常睡觉,经常梦见艾米,被自己嘶哑的叫喊声惊醒这种事不再让他感到惊讶。他觉得这种情况最终会过去的。

3

第二天早上,莫特坐在文字处理机前,这是在客厅外的一个小角落,他搬来以后,就一直把这里当书房。文字处理机开着,但莫特却望着窗外的湖。两艘摩托艇在湖面上划着宽阔的白色尾迹。一开始莫特以为他们是渔夫,但他们从来没有放慢速度,只是划着大圈来回绕过对方的船头。孩子,他觉得只是些孩子在玩游戏。

他们做的事情并非很有趣,不过莫特也一样。自从离开艾米以后,他还没有写过任何值得一读的东西。每天他都坐在文字处理机前,从九点一直到十一点,就像他过去三年每天做的那样(仿佛千年之前,他花两个小时坐在一台老旧的皇家牌办公室打字机前一样),但是无论在这些时间里他做成了什么事,都不如拿这些时间去换一艘摩托艇,到外面湖上和那些孩子瞎玩一阵。

今天,他在两小时的写作中写下了以下几行不朽的文字:

在乔治满意地证实他的妻子对他不忠的四天后,乔治质问了她。“我得跟你谈谈,艾比。”他说。

这写得不行。

太接近现实生活了,不可能行。

在现实生活中,他从来没有这么热情过。也许这就是有问题的部分原因。

他关掉了文字处理机,在他按下开关后一秒钟才意识到自己忘了保存文件。嗯,算了。可能是他潜意识里的书评家做的好事,告诉他这份文件不值得保存。

楼上的加文太太显然已经搞完了卫生,伊莱克斯吸尘器的嗡嗡声终于停了。她每个星期二都来打扫。两周前莫特告诉她,他和艾米分手了,她大吃一惊,陷入了沉默。相比自己,他怀疑加文太太对艾米的喜爱要多得多。但她还是来清扫了,莫特觉得这很了不起。

就在加文太太从主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莫特起身走到客厅。加文太太手里拿着吸尘器的软管,身后拖着那个小型管状机器。它发出一连串的撞击声,看上去像一只小型机械狗。如果我试着那样把吸尘器拉下楼,它会撞到我的某个脚踝,然后一直滚到底部,莫特想。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你好,加文太太。”他说着,穿过起居室朝厨房门走去。他想喝可乐。写垃圾东西总是让他口渴。

“你好,雷尼先生。”他试图让她叫自己莫特就好,但她不叫。她甚至都不叫他莫特。加文太太是个有原则的女人,但她的原则从未阻止她称呼他的妻子“艾米”。

也许我应该告诉她,我发现艾米和另一个男人在德瑞的高档汽车旅馆里的床上,莫特推开旋转门想。至少,她可能会再改叫艾米雷尼太太。

这是一种丑陋且卑鄙的想法,他怀疑这种想法是他写作问题的根源,但他似乎无法控制它。也许它也会过去……像梦那样过去。出于某种原因,这个想法让他想起了曾经在一辆很旧的大众甲壳虫后面看到的一张保险杠贴纸。贴纸上写着“便秘了……无法通过”。

当厨房门打开时,加文太太喊道:“雷尼先生,我在垃圾堆里发现了你写的一篇故事。我以为你会想留下它,所以我把它放在厨房台子上了。”

“好吧。”他说,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他没有把写坏的手稿或碎片扔进厨房垃圾桶的习惯。当他写出烂稿子时(最近他写出来很多烂稿子),这些稿子要么直接进入“资料库”,要么进入他的文字处理机右边的纸篓里。

他从来没有想起那个满脸皱纹、戴着黑色贵格派教友圆帽的人。

他打开冰箱门,动了一下两个盛着不知道是什么剩菜的特百惠小盘子,发现了一瓶百事可乐。他一边打开瓶盖,一边用臀部轻轻推了推冰箱门,把门关上。当把瓶盖扔进垃圾桶的时候,他看到了手稿。手稿的扉页上有一些看起来像橙汁的东西,但其他的都完好。就放在伊莱克斯咖啡机的旁边的台面上。然后他想起来了。约翰·舒特,没错。密西西比分会的成员。

他喝了一口百事可乐,然后拿起手稿。他把扉页放在最底下,在第一页最上面看到这些:

约翰·舒特

一般邮件寄送

德尔拉古,密西西比州

三十页

大约七千五百个单词

出售北美第一次连载权

秘密之窗,秘密花园

约翰·舒特著

手稿是用高档铜版纸打印的,但这台机器一定很糟糕。从外观上看,打的机器是一台旧的办公用型号,保养得也不好。上面的大部分字母都像老人的牙齿一样歪歪扭扭的。

他读了第一句,接着第二句,然后第三句,有那么一会儿,他清晰的思维停止了。

托德·唐尼认为,一个在你只有爱情的时候偷走你爱情的女人,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女人。因此,他决定杀了她。他会在房子和谷仓形成的尖角中深深的角落里杀了她,他要在他妻子的花园中杀了她。

“哦,什么鬼。”莫特说着把手稿放回去。他的胳膊碰到了百事可乐的瓶子。瓶子翻倒在柜台上,冒着白沫,嘶嘶作响,顺着厨房台子一路滚了过去。“哦,什么鬼!”他喊道。

加文太太匆匆赶来,看看情况,说:“哦,没事的。我还以为你划到了自己的喉咙呢。请你动一下,好吗,雷尼先生?”

他挪了挪位置,加文太太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台面上把那一捆稿子拿起来,塞回他手里。手稿没事,可乐流到另一边去了。莫特曾经是一个相当有幽默感的人,不管怎么说,他一直是这样觉得的。但当他低头看着手中那一小叠纸时,他最多只能感到一种酸涩的讽刺,就像童谣里的猫,他想,那只总会回来的猫。

“如果你想毁掉这些。”加文太太一边说,一边从水槽下拿出抹布,一边对着手稿点点头,“那你就选对方向了。”

“这不是我的。”莫特说,但这说法太滑稽了,不是吗?昨天,当他几乎要伸手从给他的人手中接过手稿时,他想到过人是多么愿意迁就的动物。显然,这种迁就的欲望向四面八方延伸了,因为他读到这三句话的第一感觉就是内疚。这难道不正是舒特(如果他真叫舒特的话)想让他感受到的吗?当然了。你剽窃了我的故事,他说。难道小偷不应该感到内疚吗?

“对不起,雷尼先生。”加文太太说,举起抹布。

他往旁边跨了一步,让她去擦洒出来的可乐。“不是我写的。”他重复地说。实际上是在强调。

“哦。”她说着擦了擦厨房台子上的可乐,然后走到水池边拧干抹布,“我以为是你写的。”

“上面写着约翰·舒特。”他说着把扉页放回到最上面,转向她,“看到了吗?”

加文太太礼貌性地迅速瞥了一眼扉页,然后开始擦拭厨房台子的表面。她说:“我以为这是那种叫什么来着的东西。假名还是别名,反正是这类东西。”

“我不用笔名。”他说,“我从不用。”

她非常快速地瞥了一眼莫特,带着点乡下人的精明和略微逗趣的神情,然后蹲下擦干地上的百事可乐。“要是你用了,你也不会告诉我吧。”她说。

“我很抱歉把可乐洒了。”莫特说着侧身朝门口走去。

“这是我的工作。”她简短地说,没有再抬头看。莫特明白了她的暗示,然后离开了。

他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看着地毯中央的那台被弃置的吸尘器。他脑中听到那个满脸皱纹的男人耐心地说:这是你我之间的事。我们不需要外人,雷尼先生。这完全是你我之间的事。

莫特想到了那张脸,在他训练有素、善于记忆面孔和动作的大脑中细细回想那张脸,他想,这不仅仅是一时的不正常,也不是以一种古怪的方式去见一个他可能认为出名也可能不出名的作家。他会再来的。

他突然走回书房,边走边把手稿卷了起来。

4

书房的四面墙中,有三面墙排列着书架,其中一面专门供莫特收藏他作品的国内外各种版本。他总共出版了六本书:五本小说和一部短篇小说集。这本短篇小说集和他的前两部小说受到了他的直系亲属和一些朋友的欢迎。他的第三部小说《街头手风琴师之子》终于成了畅销书。在获得成功后,他早期的作品被再版,而且销售情况很好,但它们从来没有像他后来的书那样受欢迎。

这本短篇小说集名叫《人人都投币》,其中大部分故事最初发表在男性杂志上,夹在涂着浓妆的女性照片和没穿啥的女性照片之间。但其中一篇故事已经在《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杂志上发表过,题为《播种季节》。他现在就翻到了这个故事。

一个在你只有爱的时候偷走你爱的女人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女人……至少汤米·哈夫洛克是这么认为的。他决定杀了她。他甚至知道他要在什么地方做这件事,确切的地点:她在屋角有一小块花园,就是房子和谷仓的夹角。

莫特坐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这两个故事。当他读到一半的时候,他明白自己真的不需要再往下读了。有些地方用词不同,但在其他许多地方,措辞都是逐字逐句一样的;如果不看措辞,两个故事完全一样。在这两起案件中,一个男人杀死了他的妻子。在两个故事里,妻子都是一个冷漠、没有爱的恶妇,只关心她的花园和她做的罐头。在这两个故事中,凶手都将其配偶的尸体埋在了她的花园中,并悉心地照料花园,最终收获了一盆丰盛的果实。在莫特·雷尼的版本中,种的东西是豆子;在舒特的版本中则是玉米。在这两个版本中,凶手最终都疯了,被警察发现时,他吃了大量上面收获的作物,并发誓要除掉她,总有一天他终将除掉她。

莫特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恐怖小说作家——《播种季节》也没有超自然的元素——但它仍然是一部令人毛骨悚然的小作品。艾米读完后微微颤抖着说:“我想这本书不错,但那个男人的思想……天哪,莫特,就像他脑子里有一罐虫子。”

这很好地概括了他自己的感受。《播种季节》里的书中风景不是他愿意经常去看的,也不是《泄密的心》那种故事,但他觉得自己把汤姆·哈夫洛克逐渐崩溃的杀人心态描绘得很好。《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的编辑认可了,读者也认可了。这个故事收到了很多好评。编辑还想要更多,但莫特一直没能写出类似《播种季节》的故事。

托德·唐尼说:“我知道我能行。”他从热气腾腾的碗里又拿了一根玉米吃,“我相信她迟早会全部消失的。”

这是舒特的结局。

“我有信心处理好这件事,”汤姆·哈夫洛克对他们说,然后从那满溢着热气的碗里又拿了一把豆子,“我相信,假以时日,她的死对我来说也会变成一个谜。”

这是莫特·雷尼的结局。

莫特合上了他那本《人人都投币》,若有所思地把它放回初版书的书架上。

他坐下来,开始慢慢地、彻底地翻找书桌的抽屉。书桌很大,大得家具工人不得不把它拆开才能搬进房间,书桌有很多抽屉,完全是他的地盘,艾米和加文太太都不能碰这里,抽屉里装满了十年来堆积的各种东西。莫特已经戒烟四年了,如果家里还有香烟的话,就应该放在这里。如果他找到,他就会吸。就在这时,他疯狂地想抽支烟。即使他找不到,也没关系,翻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对他来说是一种安慰。他曾把信件放在一边打算回复,却再也没有回过。那些曾经如此重要的东西,如今却显得古老,甚至有了神秘感。他买了却没有寄出去的明信片、处于不同完成阶段的大叠手稿、半袋放了很久的多力多滋玉米片、信封、回形针、注销的支票。他能感觉到这里堆着的一层层东西就像地质学里的地层一样……像是夏季时光就地层层冻结。这确实能安慰人。他翻完一个抽屉,接着翻下一个,脑子里一直想着约翰·舒特和约翰·舒特的故事给他的感觉——他的故事,该死!

当然,最明显的是这让他想抽支烟。这已经不是他四年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了。曾几何时,只要在红灯前停下,看到旁边的车里有人抽烟,就会一瞬间引发他的烟瘾。但这里的关键词当然是“瞬间”。这些感觉就像猛烈的暴雨一样匆匆而过,在令人目眩的银色雨幕从天空中落下五分钟后,太阳又开始照耀了。他再也没有觉得非要走进便利商店买包烟……或者为了找一两支香烟就翻遍车里的储物箱,就像他现在在桌子上翻找一样。

他感到内疚,这是荒谬的。令人愤怒。他没有剽窃约翰·舒特的故事,而且他心知肚明自己没有——如果有剽窃的话(肯定存在剽窃;这两个故事如此接近,如果说两人中的一方事先并不知情,莫特是不会相信的),一定是舒特剽窃他。

一定是这样。

这就像他的鼻子长在脸上一样明显……或者像约翰·舒特头上的黑圆帽一样明显。

但他仍然感到心烦、不安、内疚……他有一种茫然的感觉,无法形容。为什么会这样?嗯……因为……

就在这时,莫特拿起一份《街头手风琴师之子》手稿的复印件,底下是一包L&M牌香烟。现在还在生产L&M吗?他不知道。这包烟好旧,皱巴巴的,但肯定味道还没散。他把烟拿出来看了看。他想自己一定是在一九八五年买的这包烟,他之所以得出这个时间,根据的是他自己的非正式分层学,人们可能会称之为——如果没有更好的词——姑且叫桌面分层学。

他朝那包烟里看了看。他看见三根小小的烟排成一排。

莫特想,这些是来自另一个时代的时间旅行者。他把一支香烟塞在嘴里,然后去厨房,从火炉边的盒子里拿火柴。来自另一个时代的时间旅行者,耐心的圆柱状旅行者,穿越岁月。它们的任务是等待,坚持,等到合适的时机让我再次踏上通往肺癌之路。现在看来,时机终于到来了。

“这烟的味道可能像屎。”他对着空荡荡的房子大声说道(加文太太早已回家了),然后点燃了香烟的烟头。不过抽起来不像屎,味道很好。他踱回书房,抽着烟,头昏眼花的感觉让他很爽。啊,这可怕而又挥之不去的瘾头,他想。海明威说了什么?不是今年八月,也不是今年九月……今年你必须做你喜欢做的事。但那种时候总会回来的,一向如此。迟早你会再把东西塞进你又大又笨的嘴巴里。一杯酒,一支烟,也许还有一杆猎枪。不是今年八月,也不是今年九月……

……可惜,现在是十月。

在之前四处翻找的时候,他发现了一罐半满的花生。他怀疑这些花生是否还能吃,但罐子盖很适合当烟灰缸用。他坐在桌子后面,望着窗外的湖(像加文太太一样,先前在那儿的小船已经消失了),他回味着自己以前的坏习惯,发现他可以稍微平静一点地思考约翰·舒特和约翰·舒特的故事了。

这个人当然是个疯子,不需要什么证据,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至于他发现两人的作品确实存在相似之处时的感受……

嗯,故事是一件东西,一件真实的东西,反正你可以这样想,尤其是如果有人付钱给你的话。但从另一个更重要的角度来说,它根本不是一件东西。它不像花瓶、椅子或汽车。它是纸上的墨水,但不是墨水,也不是纸。人们有时问他,他的思路是从哪里来的,虽然他嘲笑过这类问题,但总是感到隐约的羞耻和虚伪。他们似乎觉得在某个地方有一个中央思路库(就像在某个地方应该有一个大象坟场,或者有座传说中失落的黄金之城),而且他一定有一张能让他往返的秘密地图,但莫特清楚并非如此。他还记得当某些思路出现时,自己去过哪儿,也知道这个思路源自他在事物或人之间经常看到或感觉到的一些奇怪的联系,而这些东西之前是毫不相关的。但他最好也只能做到这样了。至于为什么他看到了这些联系,或者为什么看到之后他想写故事,对此他就一无所知了。

如果约翰·舒特来到他的门前说“你偷了我的车”而不是“你偷了我的故事”,莫特会迅速果断地打消这个念头。即使这两辆车是同一年份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一颜色,他也不会这么纠结。他会给那个戴黑圆帽的人看他的汽车登记证,请他比较比较粉红色单据和门柱上的数字,然后让他走人。

但是当你有了一个故事的思路时,没有人会给你售货单。没有可追溯的出处。为什么会有呢?你免费得到某样东西时,没有人会给你售货单。如果有人想向你买那东西,你就要收费了(哦,是的,所有交易都要收费,如果可以的话,还可以再多收一点,以弥补那些混蛋每次把你的东西卖掉,赚了钱又不分给你的那部分),比如杂志、报纸、图书出版商、电影公司这些。但是这个东西是免费送上来的,清晰无阻。就这样了,他决定了。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有剽窃农夫约翰·舒特的故事,但还是感到内疚。他感到内疚,因为写故事总是让他觉得有点像在偷东西,可能一直会有这样的感觉。约翰·舒特刚好是第一个出现在他家门口大声指责他的人。他下意识地认为,他多年来一直都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莫特掐灭了香烟,决定打个盹。然后他又觉得这样不好。吃点午餐,看半个小时左右的书,然后沿着湖边散散步,这样才更好,对身心都健康。他睡得太多了,而睡得太多是抑郁的表现。他在去厨房的半路上,又转向起居室靠窗墙边的长沙发。真见鬼。他想,然后把一个枕头放在脖子下面,另一个放在脑后。我就是抑郁啊。

他睡着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重复这句话:他和我还没完呢。哦,不,这家伙不会就这么算了的。他不会善罢甘休的。

5

他梦见自己迷失在一片广阔的玉米地里。他跌跌撞撞地从一排玉米走到另一排玉米,太阳在他戴着的手表上闪闪发光。每只手臂上有六只表,每只表的时间都不一样。

救救我!他哭了。谁来救救我!我迷路了,我害怕!

在他前面,两边的玉米都在颤动,发出沙沙的响声。艾米从一边走了出来,约翰·舒特从另一边走了出来。两人都拿着刀。

“我有信心能处理好这件事。”他们举起刀向他逼近时,舒特说,“我相信,假以时日,我们也不会记得你是怎么死的。”

莫特转身要跑,但一只手——他肯定是艾米的手,抓住了他的皮带,把他拉了回来。两把刀在这个巨大的秘密花园灼热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6

一小时又一刻钟后,电话把他吵醒了。他挣扎着从可怕的梦中醒来,有人在追他,这是他唯一清楚记得的。他挣扎着在沙发上坐起来,感觉热得要命,他的每一寸皮肤似乎都在出汗。在他睡觉的时候,太阳已经悄悄溜到房子的这一边,从落地窗照在他身上,天知道有多久了。

莫特慢慢地走向前厅的电话桌,步履沉重,就像穿着潜水服的人逆流在河床上行走,他的头慢慢地砰砰作响,嘴里尝起来像死囊鼠的屎。他每向前迈一步,门厅的入口似乎就后退一步。莫特突然想到,但已经不是第一次想到,在炎热的下午睡得太久太沉,感觉就像身在地狱。最糟糕的不是身体的疲惫。最糟糕的是那种令人沮丧的、迷失自我的感觉,不知怎么的——他现在感觉就像是通过两台镜头模糊的电视摄像机看这个世界。

他拿起电话,以为是舒特打来的。

是啊,就是他,好吧——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我不应该和他说话的人,我这会儿感觉脑子分家,很不清醒。肯定是他——还有谁?

“喂?”

不是舒特,但当听着电话另一端回应他的“喂”时,他发现这又是一个他不应该在虚弱时说话的对象。

“喂?莫特。”艾米说,“你没事吧?”

7

那天下午晚些时候,莫特穿上了他在初秋当外套穿的那件特大号红色法兰绒衬衫,去了他本应该早点去的地方散步。那只猫胖胖跟着他走了很长时间,结果发现他是真要出去,于是掉头回到屋里。

在天空湛蓝、有着红色树叶和金色空气的绝妙午后,他故意双手插兜,慢慢地走,尽可能让湖的恬静穿过他的皮肤,让他冷静下来,就像以前那样。他猜这就是为什么他要待在这儿,而不是纽约。当初他和艾米闹到要离婚的时候,艾米早就预料到他会这么做。他来到这里,是因为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地方,尤其在秋天。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就觉得,如果这个星球上有什么伤心的人需要一点魔力的话,那么他就是那个需要一点魔力的人。现在这古老的魔法失败了,自己的写作变得非常不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结果证明他不需要担心这个。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秋天来了,夏季的游客终于离开,塔什莫尔湖上似乎开始一直笼罩着一种寂静和奇怪的悬疑气氛,让他放松下来,就像两只温柔地揉搓着他的手。但现在他除了要考虑约翰·舒特之外,还有别的事情要考虑。他还得想想艾米。

“我当然没事。”他说话的语气就像醉汉试图让人们相信他是清醒的。事实上,他还没有完全清醒,甚至觉得真的有点醉了。他觉得嘴里说出来的每个词都好大,就像一块块软绵绵的、可以油炸的石头。他小心翼翼地继续讲下去,摸索着电话交谈时要用的客套话和开场白,就像第一次打电话那样:“你好吗?”

“哦,好,我很好。”她说,然后发出一声短促的笑声,这通常意味着她不是在调情,就是太紧张了。莫特怀疑她是不是在跟他调情——现在应该不是。意识到她也很紧张,莫特放松了一点。“只是觉得你一个人待在那里,几乎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没有人会知道——”她突然打住了话头。

“我不是一个人。”他温和地说,“加文太太今天来了,格雷格·卡斯泰尔斯也一直在附近。”

“哦,我忘了修屋顶的事。”艾米说。有那么一会儿,他惊讶地发现这些话听起来多么自然,自然得不像两个离了婚的人说的。听听我们的话,莫特想,你绝对想不到我的床上躺过一个流氓地产经纪人,或者说我曾经的床上。他等着愤怒的感觉卷土重来,那种受伤的、嫉妒的、被欺骗的愤怒。然而过去让愤怒升腾的心底现在却只剩下些隐约的感觉。

“嗯,格雷格倒没有忘记。”他向她保证,“他昨天来了,在屋顶上爬了一个半小时。”

“情况有多糟?”

他告诉了她,然后他们聊了五分钟左右的屋顶,这时莫特慢慢清醒过来。他们聊着那旧屋顶,仿佛一切都和过去一样,仿佛他们明年要在新的雪松木瓦屋顶下过夏天,就像过去的九个夏天一样。莫特想:给我一个屋顶,给我一些木瓦,我能和这个婊子一直聊下去。

他听着自己努力交谈的时候,一种越来越强烈的不真实感渐渐渗入了他的内心。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半醒半睡的僵尸状态,就像他刚接电话时的状态,最后他再也无法忍受了。如果这是一场比赛,看谁能假装过去六个月什么事都没有,谁坚持得更久,那么他愿意认输,非常愿意。

她问格雷格要到哪里去买雪松木板、他会不会请镇上的人来帮忙,这时莫特插嘴道:“你为什么打电话来,艾米?”

一阵沉默。莫特感觉到她试着回答,然后又放弃了,就像女人试帽子一样,这确实又激起了他的愤怒。这是他确实厌恶她的其中一件事,实际上是为数不多的几件事之一。完全下意识的表里不一。

“我告诉过你为什么。”她最后说,“看看你身体好不好。”她的声音又显得慌张和不确定了,这通常意味着她说的是实话。艾米撒谎时,听起来总是像在告诉你说地球是圆的。“我有我的一种感觉,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想你知道我有这些感觉,我也相信这些感觉,是不是,莫特?”她没有表现出惯常的用愤怒防御自我的姿态,她听起来几乎像是在恳求他。

“是的,我知道。”

“嗯,我有一个感觉。我在给自己做三明治当午餐,我感觉你……你可能不太好。我忍了一段时间,我以为这种感觉会消失,但它没有。所以我最终打了电话。你很好,对吗?”

“是。”他说。

“什么事都没有吧?”

“嗯,确实发生了一些事。”他纠结了片刻后说道。他想,甚至觉得有可能,约翰·舒特(如果这真的是他的名字,他的脑海里坚持加上这个)在来这里之前曾试图在德瑞找过他。毕竟,在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通常都在德瑞。甚至可能是艾米叫他来的。

“我知道。”她说,“你是被那该死的电锯弄伤了吗?还是……”

“不需要住院治疗。”他微微一笑,“只是有件烦心事。你对约翰·舒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艾米?”

“没有,怎么了?”

莫特发出一声气恼的叹息,它像蒸气一样从紧闭的牙齿里逸出。艾米是个聪明的女人,但她的大脑和嘴巴之间总是有一段很短的距离。他记得有一次他想,她应该穿一件写着“先说后想”的T恤衫。“不要一开始就说没有。花几秒钟认真思考一下。这家伙相当高,大约六英尺高,我猜他有四十五岁左右。他的脸看起来要更显老,但他的动作像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他有一张乡下人的面孔。肤色很深,皱纹也多。我看见他的时候,觉得他就像福克纳小说里人物……”

“是怎么回事,莫特?”

现在他又觉得回到了过去,现在他又明白了,为什么他曾经受到伤害和困惑,却依然拒绝了心中的那阵冲动——多半是在晚上,想问她他们是否能试着解决一下两人之间的分歧。他猜自己是知道的,如果他要求的时间够长,够坚持,她会同意的。但事实就是事实,他们的婚姻比艾米的房地产推销员那件事问题更大。她口气中刨根问底的态度变得越来越突兀,这是让他们婚姻死亡的另一个表现。你现在做了什么?字里行间的语气在问,不,是在质问。你又给自己惹上什么麻烦了?快解释清楚啊。

他闭上眼睛,又用紧闭的牙齿发出嘶嘶的呼吸声,然后才回答。然后他给她讲了约翰·舒特、舒特的手稿和他自己的短篇小说。艾米清楚地记得《播种季节》那篇故事,但她说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叫约翰·舒特的男人,她说,这不是那种会忘记的名字,而莫特也赞同她的说法。她当然没有见过他。

“你确定吗?”莫特逼问道。

“是的,我确定。”艾米说,她的声音听起来对莫特的不断追问有点不满,“你走了以后,我还没见过这样的人。在你再次告诉我不要‘立刻说不之前’,我向你保证,从那以后发生的几乎所有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

她停顿了一下,他意识到她现在说话很吃力,很可能真的很痛苦。莫特为心里那一丝刻薄的心思感到高兴,但他总体上不是这样的。他发现自己哪怕只是隐约对此感到高兴时,自己大体上还是会厌恶。然而,这对在他心里窃喜的小人没有任何影响。如果在他身上发起投票,心中的那个家伙可能不会赢,但他似乎对莫特——大莫特——想要铲除他的企图无动于衷。

“也许泰德看见他了。”莫特说。泰德·米尔纳是那个房地产经纪人。他仍然很难相信艾米已经甩了自己,去找那个房地产经纪人,他猜想一部分问题就出在这里,某种自负使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他当然不会,尤其不会对自己说,他像玛丽的小羊羔一样无辜,是吗?

“你觉得好笑吗?”艾米听起来既生气又羞愧,除了悲伤,还有点要挑衅的意思。

“不是。”他说。他又开始感到疲倦了。

“泰德不在这儿。”她说,“泰德几乎不来这儿。都是我……我到他那里去。”

谢谢你和我分享这个,艾米。他几乎要脱口而出,然后又哽咽了下去。至少两人有一次谈话没有出现互相指责也是好事。所以他没有说谢谢分享,也没有说情况会改变,最重要的是他没有问艾米你到底搞什么鬼?

主要是因为她可能会反过来问同样的话。

8

她建议莫特给塔什莫尔镇的警察戴夫·纽瑟姆打电话,毕竟舒特这个人可能很危险。莫特告诉她,说他认为没有必要这么做,至少现在还没有,但如果“约翰·舒特”再打来电话,他可能就会给戴夫打电话了。他们又生硬地客套了几句,然后挂了电话。他可以看出她在为他的间接暗示感到痛苦,仿佛他说泰德现在可能正坐在“熊熊”莫特的椅子上,睡在“熊熊”莫特的床上,但他真的不知道要怎样才能避免提到泰德·米尔纳。毕竟,这个男人已经成为艾米生活的一部分。况且是艾米给他打电话,这才是重点。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于是给他打了电话。

莫特来到了湖边小路分叉的地方,右手的小路顺着陡峭的河岸向上,然后延伸到湖滨大道上。他慢慢走上那条岔道,品味着秋天的颜色。绕过岔道最后的弯路,眼前出现了一条狭窄的、像带子一样的黑色柏油路。他看见那辆挂着密西西比州车牌、灰头土脸的蓝色旅行车就停在旁边,像老被鞭子抽的狗一样拴在树上。约翰·舒特双臂横在胸前,瘦削的身形靠在车右前方的挡泥板上。莫特并不惊讶。

莫特等着心跳加快,等着肾上腺素涌入他的身体,但他的心脏继续保持着正常的跳动,肾上腺也按自己的节奏在工作。暂时看来,二者似乎都没有什么问题。

太阳从云层后面又出来了,原先明亮的秋日色彩现在似乎燃烧起来。他自己的影子又出现了,又黑又长,轮廓分明。舒特那顶黑色的圆帽显得更黑,蓝色的衬衫显得更蓝,空气是那么清新,人似乎是从比莫特所知更明亮、也更活力四射的现实中一刀刀剪出来的。他明白自己不给戴夫·纽瑟姆打电话的理由其实说错了……错了,或者是他想故意欺骗自己和艾米。事实是他想亲自处理这件事。也许只是想向自己证明我还有能力处理很多事情,他想,然后又向山上走去,约翰·舒特正靠在自己的车上等着他。

9

莫特沿着湖畔长长的小径慢慢地走着,偶尔绕过倒在地上的树,要么停下脚步捡起扁石头,在水面打水漂(他小时候捡过很棒的石头,就是所谓的“小扁石”,最多打出过九个水漂,不过他今天最多只打出四个),他这个时候心里不只是在想艾米打来的电话。他也想过要如何对付舒特,如果舒特再次出现,该怎么办。

的确,当他看到两个故事如此雷同时,他会有一种短暂的——或者并不短暂的——负罪感,但是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这只是所有小说家普遍时不时会有的负罪感。至于舒特本人,他唯一的感觉是烦恼、愤怒,还有一种解脱。几个月来,他满身都是一种茫然的愤怒。终于来了个人帮他发泄这种愤懑了,就像玩蒙着眼给画上的驴子粘尾巴这个儿童游戏一样,总算来了头驴子,让他把那条又丑又烂的尾巴粘好。

莫特曾听过这样一句老话:如果四百只猴子在四百台打字机上连续捣鼓四百万年,总有一只猴子能写出莎士比亚的全集。他不相信。即使这是真的,约翰·舒特也不是猴子,不管他的脸上有多少皱纹,他也活不了那么久。

所以是舒特抄袭了他的故事。为什么他选择了《播种季节》,莫特猜不出来,但他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他已经排除了巧合。他非常清楚,虽然这个故事就像他的其他故事一样,可能也是他从宇宙中的奇妙点子银行里偷出来的,但他肯定没有从密西西比州的约翰·舒特那儿偷。

那舒特是从哪里抄来的?莫特认为这是最重要的问题。他揭露舒特是冒牌货、骗子的机会可能就隐藏在这个答案之中。

只有两种可能的答案,因为《播种季节》只发表过两次。第一次是在《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上,然后是在他的选集《人人都投币》上。短篇小说的出版日期通常列在书前面的版权页上,《人人都投币》也是这么做的。他已经查过了《播种季节》的致谢部分,发现这篇小说最初发表在一九八〇年六月的《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上。《人人都投币》的选集则由圣马丁出版社于一九八三年出版。此后又印了几次,只有一次是平装本,但那并不重要。他真正需要去考虑的只是一九八〇年和一九八三年这两个年份……以及他自己充满希望的信念,就是除了代理商和出版公司的律师外,没有人会过多关注版权页上的那些小字。

希望约翰·舒特也是这样,希望那个舒特就像大多数普通读者一样,认为自己第一次在一本选集里读到的故事是之前没有发表过的。莫特走向那个人,最终站在路边和他面对面了。

10

舒特说:“我猜你现在一定读过我的故事了。”他说话很随意,就像在评论天气一样。

“我读过了。”

舒特严肃地点了点头:“我猜你想起来了,是不是?”

“的确是。”莫特同意道,然后,他故作漫不经心地说,“你什么时候写的?”

“我就知道你会问这个。”舒特说着偷偷地微微一笑,但没有再说什么。他的双臂仍然交叉在胸前,夹在腋下两侧。他看上去就像一个完全愿意永远呆在原地的人,或者至少,能一直待到太阳沉入地平线,不再温暖他的脸为止。

“嗯,当然。”莫特说,仍然很随意,“你知道,我不得不这么做。两个人写出同一个故事,这事不小。”

“不小。”舒特用深沉而沉思的语调表示同意。

“要弄清楚这种事,”莫特继续说,“就要确定是谁抄袭了谁,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出是谁先写的。”他用自己干涩而坚定的眼睛盯住了舒特那双褪色的蓝眼睛。附近有只山雀在树丛中自鸣得意地叫着,然后又静了下来。“你说是不是这样?”

“我想是吧。”舒特表示同意,“我想这就是我大老远从密西西比赶来的原因。”

莫特听到一辆车驶来的隆隆声。两人朝那个方向转身,汤姆·格林利夫的越野车后面带着一阵落叶旋风,开到最近的一座山丘。汤姆七十多岁,是塔什莫尔本地人,身体硬朗,湖这一边格雷格·卡斯泰尔斯不管的地方大部分都是他在管。汤姆经过时举起一只手打招呼。莫特也招了招手。舒特把夹着的一只手抽出来,向汤姆弹起一根手指,做了个友好的手势。这手势用一种模糊的方式说出了汤姆在乡下生活许多年的经历,多少年来,他曾多次以同样漫不经心的方式向过往的卡车、拖拉机、干草翻晒机和打包机的司机们打招呼。之后,汤姆的越野车去到视线之外,舒特把手放回到胸口,胳膊又交叉起来了。树叶哗啦哗啦地落在路边,他耐心、坚定、几乎永恒不变的目光又一次回到了莫特·雷尼的脸上。“我们刚才说什么来着?”他口气几乎是温和地问道。

莫特说:“我们正要确定出处,意思是……”

“我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舒特说,他用冷静而略带轻蔑的目光瞥了莫特一眼,“我知道我穿着乡巴佬的衣服,开着乡巴佬的车,而且我家几辈子都是乡巴佬,也许这让我自己也成了乡巴佬,但这并不一定会让我变成愚蠢的乡巴佬。”

“没错。”莫特同意道,“我不这么认为。但聪明也不一定让你诚实。事实上,我觉得事实往往恰恰相反。”

“如果我先前不知道这一点,那我从你身上也能得出这个结论。”舒特说得很干脆,莫特觉得自己脸红了。他不喜欢被人责怪,也很少被责怪,但舒特刚才轻松地就把他责怪了一番,就像经验丰富的射手轻易打烂黏土鸽子一样。

他想让舒特掉入陷阱的希望破灭了。虽然不至于完全没有,但也基本没戏。聪明和精明不是一回事,但他现在怀疑舒特可能两者兼而有之。不过,继续纠缠这个问题没有意义。他不想再和这个人呆在一起了。从某种奇怪的角度来说,当初他十分肯定两人的再次对质无可避免,他本来挺期待这次对质,或许仅仅因为这样可以打破枯燥乏味和令人不快的常规。现在他想结束这一切。他不再肯定约翰·舒特是个疯子了,至少不是完全疯了,但他认为这个人可能很危险。他真是他妈的难搞。他决定使出浑身解数,赶快把事情解决,再也不旁敲侧击了。

“你什么时候写的这个故事,舒特先生?”

“也许我的名字不是舒特。”那人说着露出好笑的表情,“也许那只是个笔名。”

“我明白了。你的真名是什么?”

“我并没有说它不是我的真名,我只说了可能。不管怎样,这个和我们的事无关。”他平静地说,似乎对一片慢慢地飘过高高的蓝天、向着西边的太阳飞去的一朵云更感兴趣。

“好吧。”莫特说,“但你写那个故事的时间和我们的事有关。”

“我是七年前写的。”他说话的时候还在研究那朵云,它现在已经碰到了太阳的边缘,缀上了一根金色的流苏,“一九八二年。”

很好,莫特想。不管他是不是老谋深算的老混蛋,他终究还是落入了陷阱。他从我的选集里挑的这个故事。既然《人人都投币》出版于一九八三年,他认为说在那之前的任何日期都是安全的。老弟,你该看看版权页的。

他等待着胜利的感觉,但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种悄无声息的宽慰感,终于可以送这疯子走了,不会再有任何麻烦或混乱。不过,他还是很好奇,这是写作者受到的诅咒吗?举个例子,为什么会是那个故事,一个和他平常的故事不一样的故事,一个彻头彻尾的非典型的故事?如果那个人要指控他抄袭,为什么要选一篇没什么知名度的短篇小说,他完全可以拼凑出类似他的畅销书《街头手风琴师之子》之类的手稿。那样会很有赚头,选这个短篇简直就是个笑话。

莫特心想,我猜要整出一本小说太费功夫了。

“你为什么等了这么久?”莫特问,“我的意思是,我的短篇小说集出版于一九八三年,那是六年前的事了。现在快七年了。”

“因为我不知道。”舒特说,他把目光从云端移开,又带着那种略带轻蔑、让人尴尬的表情打量起了莫特,“我想,像你这样的人,应该会觉得只要有书出版,就算出版了你的书的国家不是每个人都读过你写的书,你也会认为在美国的每个人都会读过你写的书。”

“我不觉得我这么想过。”莫特说,这回轮到他的语气漫不经心了。

“但现实不是这样。”舒特继续说,他没有理会莫特,用他那令人恐惧的平静和全神贯注的方式说话,“根本不是这样。我直到六月中旬才看到这个故事。今年六月。”

莫特很想说:你猜怎么着,强尼[34]老弟?直到五月中旬,我才看到我老婆和另一个男人躺在床上!如果他真的大声说出这样的话,会不会打乱舒特的节奏?

他仔细看了看那人的脸,决定还是不说了。那对淡漠的眼睛里的宁静,就像大热天即将来临时,弥漫在山上的雾气一样消散了。现在,舒特看起来像个原教旨主义传教士,正要把一大盆火和硫黄舀到他的信众发抖、低垂的头颅上。莫特·雷尼第一次真正地对这个人感到害怕起来,但他还是很生气。这时他第一次与“舒特”的接触快要结束的想法再度浮现。不管怕不怕,如果他只是想站在这里任由这个人指控他剽窃,尤其是这个人现在已经从说的话中暴露了说谎的迹象,自己还这么怂,那自己也真是活该。

“让我猜猜。像你这样的人,对自己读的东西有点太挑剔,懒得读我写的垃圾。你喜欢马塞尔·普鲁斯特和托马斯·哈代,对吧?晚上,挤完奶后,你喜欢点起一盏靠谱的乡村煤油灯,啪的一声把它放在厨房的桌子上。桌子上当然铺着居家的红白两色格子桌布。然后拿一本小小的《苔丝》或者看看《追忆似水年华》,放松一下。也许在周末的时候,你会把头发放下来一点,变得时髦一点,再拖出一些厄斯金·考德威尔或安妮·迪拉德的书翻翻。是你的一个朋友告诉你,我是如何抄袭你勤勤恳恳写出来的故事的。是不是这么回事,舒特先生,要不你说说你的真名是什么?”

莫特的语气变得粗鲁起来,他惊讶地发觉自己的愤怒要按捺不住了。但他并不觉得非常意外。

“不。我没有朋友。”舒特用一种干巴巴的语调说,就像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没有妻子。我在珀金斯堡以南二十英里的地方有个小房子,我厨房的桌子上确实有块格子桌布,你说对了,但我们镇上有电灯。我只在暴风雨来袭,停电的时候才会点煤油灯。”

“很好。”莫特说。

舒特不理会他的讽刺。“房子是我父亲给的,另外从我奶奶那儿继承了一点钱。我确实养了一群奶牛,大约有二十头,这点你也说对了。晚上我写故事。我猜你用的是那种带屏幕的电脑,但我只有一台老式打字机。”

舒特沉默了,有那么一会儿,他们都能听到树叶在傍晚的微风中发出的清脆的沙沙声。

“至于你的故事和我的一样,这都是我自己弄明白的。你知道吗,我一直在考虑卖掉农场。我想再多点钱,我就可以在头脑清醒的白天写作了,而不是在天黑以后写。珀金斯堡的房地产经纪人想让我见见杰克逊的一个人,这个人在密西西比拥有许多奶牛场。我不喜欢一次开车超过十到十五英里,这让我头疼,尤其是在城市里开车,因为城里的蠢货特别多,所以我选择坐公共汽车。我准备上车时才想起我没带什么可看的东西。我讨厌坐长途汽车没东西看。”

莫特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点头。他也讨厌乘公共汽车、火车、飞机或汽车时没有东西可读,他需要比日报更有实质内容的东西。

“珀金斯堡没有巴士站,灰狗巴士只在雷氏药妆店门口停留个五分钟就走了。我已经走进了那辆灰狗巴士的车门,正要上阶梯的时候才发觉两手空空。我问巴士司机可不可以等我一下,他说等的话可就惨了,因为已经稍微迟了点,于是他盯着手中的怀表再等了三分钟。要是我赶得及就好,要是赶不及,也只能望着车屁股叹气。”

他像个说故事的人那样说话,莫特想,不像才怪。他试着打消这个念头(这似乎不是好的思考方式),但很难做到。

“我嘛,就冲进药妆店。珀金斯堡的雷氏药妆店有那种老式铁架,上面摆了好多平装版小说,就像你家再前面一条路的小杂货店一样。”

“鲍伊杂货店?”

舒特点头。“就是那里没错。总之,我随便抓了第一本。光看封面的模样,搞不好是本平装版圣经也不一定,不过并不是。那是你的短篇小说集,《人人都投币》。我只知道那些是你的短篇小说。除了那一篇以外。”

现在就结束掉吧。他已经冒了一脸的汗,所以要趁现在让他熄火。

但他发现他并不想。也许舒特确实是一个作家。他两个条件都满足:他说了一个你想听到结局的故事,尽管你清楚地知道故事会如何收尾,以及他满嘴谎话,都说漏嘴了。

莫特没有说原本要说的话,就算舒特有丰富的想象力,但说实话,他,莫特,写出这篇故事的时间依然比他早两年。他说:“所以你是在去年六月坐灰狗巴士去杰克逊,打算卖掉你的奶牛农场时,在车上读了《播种季节》。”

“不。我是在回去的路上读的。我卖掉了农场,又坐上了灰狗汽车,口袋里揣着卖掉农场得来的六万美元支票。我读了前面六个故事。我不觉得它们有什么了不起的,倒是能打发时间。”

“谢谢你。”

舒特简短地打量了他一下:“我并没有真的要夸你。”

“难道我不知道吗?”

舒特想了一会儿,然后耸了耸肩:“不管怎么说,我又读了两篇……然后就读到了这个。我的故事。”

他看了看云朵,现在它变成了一团飘着的闪闪黄金,然后又看了看莫特。他的脸和以前一样冷静,但莫特突然明白,他大错特错了。他之前以为这个人有的平静和祥和,其实完全不存在。他误以为舒特身上的这些情绪,其实是舒特为了抑制自己徒手杀死莫特·雷尼而装出来的。舒特的表情是冷静的,但他的眼睛里燃烧着莫特从未见过的最深沉、最狂野的怒火。他明白,他从湖边沿着小路,愚蠢地走到了可能让自己死在这个家伙手里的地方。这是个够疯狂也够愤怒的人,足够到杀人的程度。

“我感到奇怪的是,以前没有人跟你谈起过这个故事,这篇故事和其他故事都不一样,完全不同。”舒特的声音依然平静,但莫特现在听出这是一个男人在拼命地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动手或掐住对方的脖子。他清楚地表明只要听着自己的声调螺旋上升,觉得自己被耍了的时候,就会跨越动口不动手和直接杀人之间的界限。用这个腔调说话的人,清楚自己私了解决问题有多么容易。

莫特突然觉得自己像独自身处一间黑暗的房间,房间里交错着发丝般细的绊索,所有这些绊索都连着无数包的高爆炸药。很难相信,就在片刻之前,他还觉得自己控制着局面。他的问题(艾米的问题,还有自己写不出东西的问题)现在似乎成了不重要的场景中的路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已经不再是问题。他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了,那就是能活着回家,更不用说要活着看到日落了。

他张开嘴,又闭上了。他现在什么也不敢说,房间里满是连着爆炸物的绊索。

“我非常吃惊。”舒特重复道,他的声音沉重而平静,现在听起来像是对平静的拙劣模仿。

莫特下意识地说:“我的妻子。她不喜欢这个故事。她说这和我以前写的任何东西都不一样。”

“你是怎么弄到的?”舒特缓慢而凶恶地问道,“这正是我真正想知道的。像你这样的乱写乱画就能大把赚钱的混蛋,怎么会到密西西比的一个破小镇偷我的故事?我也想知道这是为什么,除非你其他的故事也都是偷来的,不过,我现在只想听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种极度的不公平让莫特自己的愤怒无法得到发泄的渴望再度回到了心头。一时间,他忘记了除了这个来自密西西比的疯子,湖滨路上只有他独自一人。

“算了。”他严厉地说。

“算了?”舒特问道,脸上是笨拙而又惊讶的神情,“算了?你到底是什么意思,算了?”

“你说你的故事是一九八二年写的。”莫特说,“我记得我是在一九七九年末写的。我不记得确切的日期,但我知道它第一次发表是在一九八〇年六月。登在一本杂志上。我比你早了两年,舒特先生,不管你叫什么名字。如果这里有人要对剽窃感到愤怒,那个人应该是我。”

莫特没有确切地看到那个人在动。上一刻,他们还站在舒特的车旁面面相觑,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被摁在驾驶室的门上,舒特的双手抓着自己的上臂,他的脸紧贴着自己的脸,额头对着额头。在这两个位置之间,他只是模糊地感觉到自己先被人抓住了,然后整个人就旋转起来。

“你撒谎。”舒特说,他呼出一股淡淡的肉桂味。

“该死的,我没有。”莫特说着向前用力顶住那人摁住他的力道。

舒特很强壮,几乎可以肯定他比莫特·雷尼更强壮,但是莫特更年轻,体重更重,而且他还能往身后的蓝色旧旅行车上借力。于是他挣脱了舒特的控制,让他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两三步。

现在他要来打我了,莫特想。自从四年级在校园里“你拉我,我就要推回你”的扭打之后,他就没打过架,但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头脑是如此清醒和冷静。我们就要为那篇愚蠢的故事大打一场了。嗯,也好,反正我今天也无所事事。

但两人没有打起来。舒特举起双手,看了看,发现它们都攥成了拳头,他强迫自己把手张开。莫特看到这个男人为重新掌控自己所付出的努力,他心里又惊又怕。舒特将一只张开的手掌放在嘴边,非常缓慢、非常谨慎地用它擦了擦嘴唇。

“证明给我看。”他说。

“好吧。和我一起回屋子。我给你看这本书版权页上的日期。”

“不。”舒特说,“我不在乎这本书,我对这本书一点也不在乎。给我看看这篇故事。给我看看登了这篇故事的杂志,我自己就可以看。”

“我这儿没有这本杂志。”

莫特还想说点什么,但舒特把脸转向天空,发出了一声大笑。这声音干得像斧头在劈柴。“没有。”他眼睛里仍然燃烧着跳动的怒火,但他似乎又控制住了自己,“没有,我敢打赌你没有。”

“听我说。我通常只和我太太夏天来这儿。这里放了我的几本书和国外的译本,但我也在许多杂志上发表过文章、散文和短篇小说。那些杂志都放在我们平常整年住的房子里。在德瑞的那座房子。”

“那你为什么不在那儿?”舒特问。从他的眼里,莫特看到了不相信和令人难堪的得意……很明显,舒特已经料到他会这样摆脱困境,在舒特看来,莫特现在正在忽悠他,或者要忽悠他。

“我来这儿是因为……”他停了下来,“你怎么知道我会在这儿?”

“我只是看了看我买的书的封底。”舒特说,莫特沮丧地拍了拍自己的前额,突然明白过来。当然——在精装版和平装版《人人都投币》的封底上都有一张他的照片。这是艾米拍的,拍得非常好。他站在照片的前景中,房子在中间,塔什莫尔湖在后面。标题简单地写着:莫顿·雷尼在缅因州西部的家中。所以,舒特来到了缅因州西部,他可能不用去太多的小镇酒吧或者药店,就能找到一个对他说“莫特·雷尼?噢,是的!他在塔什莫尔有座房子。其实,我们还是好朋友!”的人。

这至少回答了一个问题。

他说:“我来这里是因为我和妻子离婚了。一切都成了定局。她住在德瑞。换了任何一年,这里的房子都没人住。”

“嗯。”舒特说。他的语气又一次激怒了莫特。他这个强调是在说你在撒谎,但在这种情况下,这无关紧要。因为我知道你会撒谎。毕竟,你喜欢撒谎,不是吗?“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会找到你的。”

他用冷酷的目光盯着莫特。

“如果你搬到巴西去,我也会找到你的。”

“这我相信。”莫特说,“不过,你错了。或者是在骗我。恕我直言,我相信这是搞错了,因为你似乎很真诚……”

老天,难道他不是吗?

“但在你说你写那篇小说的两年前,我就发表了。”

他又看到舒特眼睛里闪着疯狂的光芒,然后就消失了。不是完全熄灭,而是被压制住了,就像用项圈压住一条天性凶残的狗。

“你说这本杂志在你另一所房子里?”

“对。”

“杂志上有你的故事?”

“对。”

“杂志的日期是一九八〇年六月。”

“对。”

起初,莫特对这冗长的一问一答感到不耐烦(在每个问题之前,都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思时间),但现在他感到有了一点希望:似乎这个人正在努力让自己理解莫特话中的真相。莫特觉得,约翰·舒特肯定一直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两个故事之间几乎完全雷同绝非巧合。他仍然坚信这一点,但他已经改变了想法,认为是舒特可能无意中剽窃了自己的故事,但忘了。因为这个人显然是疯了。

他不像第一次看到舒特眼中闪烁的仇恨和愤怒时那样害怕了,当时他觉得舒特眼里的怒火就像谷仓里失去控制的火焰的倒影。莫特推开这个人的时候,他已经踉跄着向后退了,莫特想,如果真的要打架的话,自己大概不会输……说不定还能把这个人打翻在地。

不过,如果事情没有发展到这个地步,那就更好了。奇怪的是,他开始有点可怜起舒特来。

与此同时,舒特依然坚定地向前推进。

“另一幢房子,你妻子现在住的那幢,也在缅因州?”

“对。”

“她住在那儿?”

“对。”

这一次停顿的时间长得多。舒特的样子让莫特奇怪地想起正在处理大量信息的电脑。最后他说:“我给你三天时间。”

“你太慷慨了。”莫特说。

舒特紧紧抿住他长长的上唇,露出了过于整齐的牙齿,肯定是邮购的假牙。“别不把我当回事,小子。”他说,“我尽力控制了自己的脾气,而且控制得还不错,但是……”

“你!”莫特朝他喊道,“那我呢?真是难以置信!你不知从哪儿冒出来,对作家提出了一个最为严厉的指控,我告诉你,我有证据证明你不是弄错了,就是他妈的在撒谎时,你就开始庆幸自己控制住了脾气!难以置信!”

舒特的眼皮耷拉下来,狡猾地看了他一眼。“证据?”他说,“我没看到任何证据。我听见你在说而已,但语句并不能作为证据。”

“我告诉过你了!”莫特喊道,他感到很无助,像个努力把蜘蛛网打包的人,“我都解释过了!”

舒特盯着莫特看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转过身,手伸进了打开的车窗。

“你在干什么?”莫特问,声音绷得紧紧的。现在他感到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到身体里,让他做好了要么战,要么逃的准备。如果舒特伸手去拿那把在莫特的想象中突然看到的大手枪,那他很可能要逃命。

舒特说:“我只是拿烟,你别慌。”

他从车里抽出胳膊时,手里拿着一包红色包装的烟。他把烟从仪表板上拿了出来:“来一根?”

“我自己有。”莫特不高兴地说,从红色法兰绒外套下面的口袋里掏出那盒旧包装的L&M牌香烟。

两人各自点了根烟。

“如果我们继续这样下去,肯定会打一场。”舒特最后说,“我不想那样。”

“老天,我也不想。”

“你有点想。”舒特反驳道,他继续眯着眼,带着乡下人精明的神情,打量着莫特,“你心里有一点想的,但我不觉得是我或我的故事让你想打架。你心里有别的烦心事让你愤怒,那才是让你恼火的原因。你有一点想打架,但你不明白的是,如果我们真的要打起来,那不是轻易能结束的,除非我们中有一个死了。”

莫特想寻找舒特吹牛的迹象,但没有发现。他突然感到一阵凉意从下往上传遍背脊。

“所以我给你三天时间。你打电话给你的前妻,让她把那本登了你那篇故事的杂志寄过来,如果真有这本杂志的话。我还会回来的。当然,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杂志,我想我们都清楚这一点。但在我看来,你需要不少时间好好想想。”

他带着一种令人尴尬的严肃而又怜悯的表情看着莫特。

“你不相信会有人识破你,是吗?”他问,“你真的没想到。”

“如果我把那本杂志给你看,你能走吗?”莫特问,他与其说是在对舒特说话,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我觉得我真正想知道的是这样做是否值得。”

舒特突然打开车门,滑进驾驶座。莫特觉得这个人的动作速度有点吓人。“三天。你喜欢怎么用就怎么用吧,雷尼先生。”

他发动了引擎。汽车发出的低沉的声响是阀门需要重新打磨的标志,旧排气管喷出的浓烈油烟污染了傍晚的空气。“正确就是正确,公平就是公平。第一件事是把你带到这儿,让你知道我咬住了你,你这辈子肯定惹了不少麻烦,之前一直都能全身而退,但这一次你没法靠耍什么伎俩摆脱了。这是我要做的第一件事。”

他从驾驶座的窗户望着莫特,面无表情。

“第二件事。”他说,“是我来的真正原因。”

“是什么?”莫特听见自己说。这很奇怪,也很让人恼火,可是他又感到一种罪恶感无情地向他袭来,仿佛这个疯狂的乡巴佬指责他做的事是真的。

“我们会再聊的。”舒特说着把他那辆老旧的旅行车发动起来,“与此同时,你要想想什么是正确,什么是公平。”

“你疯了!”莫特吼道,但舒特已经沿着湖滨大道向二十三号公路驶去了。

他一直看着那辆车驶出视线,才慢慢地走回房子。他越靠近房子,心里越感到空虚。愤怒和恐惧都消失了。他感到的只是寒冷、疲倦,想念一段已不复存在的婚姻。而且他现在开始觉得,这段婚姻根本就不曾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