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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位囚禁者 葵田谷 7336 字 5个月前

灰色房间里的时钟嘀嗒作响,时光仿佛已然循环更迭数遍,走了许久。

“我建议你先坐下来。”广播的声音柔和起来,“我说一阵话,你可以当作自言自语或者电台节目,想听吗?”

房间中自称涂姝的女子木然点头,靠近椅子坐了下来。

似远又近的声音,如电台主持人一般开始讲述。

三年前,那几位负责案件调查的警察就曾经捏着拳头立旗帜:要伪装成另一个人没这么容易!——实际上这件事比想象中更难,完全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你看,你曾经自称涂姝,才装模作样几天就被揭穿了。所以话说回来,你为什么非要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不合理。

当然,你也布置了烟雾。警察一直以为这是你的两手准备:成功了最好,不成功也无所谓。其实并非如此。烟雾散了就能看清:你从来没有做两手准备,你的目的始终如一。

而且你成功了。

三年前,你没有假扮成涂姝;你真正要做的事情,是在警方面前假扮你不是涂姝。

我想我最好直接说结论:简单地说,你就是涂姝。

多年来,你参加过很多公益工作,认识护士班上的同学;而温州的老房子和上海的小公寓,也都是你曾经住过的家。

所以,你事实上在扮演谁,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是从一件事情上建立这个猜想的。

我听说你曾经在警察面前干脆地解开衣扣,展露自己后背的文身。然后当你转回身时,脸就发红了。

也许你确实本能地感到羞赧,毕竟对面坐着一个男警察;不过我想,那一瞬间的脸色涨红,其实也有你担心自己演过了头的因素在内。

毕竟即便是你希望扮演的那个人,即便她早已习惯在男人面前宽衣解带,也不见得会在那样的场合衣服说脱就脱吧。

尽管你是想借此露个“破绽”,但未免太着急也太刻意了。你心里觉得这样的行为对不起你在扮演的人。

你脸红,是因为紧张和愧疚。但警察没能看清这一点。

他们认定你无非就是这样的人,也认定你的脸红是在演戏,而没想到那才是你的真情流露。

这种例子,后来还有很多。

这么说吧,你的表演并不完美。警察一眼就能看出你在表演,这显而易见;但他们搞混了哪个部分是假,哪个部分是真。

实际的情况是,你演得越像的部分,警察反而越怀疑。你的行为举止表现得越像涂姝,他们越会认定你不是涂姝。

而当你去扮演另一个人的时候,明明表演得过头,他们却认为你就是这样的人。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刻板印象和先入为主,是极其可怕的陷阱。

所以当我知道这件事时,猜想就建立了。事情原来需要反过来看。

其实你要扮演的人是涂媛。

你很聪明。你利用警察的先入为主,弥补了演技上的不足,以及其他问题。

最初,你应该考虑过直接假扮涂媛。但你很快意识到,这样做非常困难,也非常危险。

你没有信心在表演上做到滴水不漏;还有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这个致命问题。

在你居住、逗留过的地方,有太多你的生物痕迹,任何一个指纹都可以推翻你的伪装。而你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做到彻底清理。

如果你直接向警察声称你是涂媛,警察总会核实身份,而哪怕只要有一个矛盾点,他们都会生出怀疑。到那时,你将无法招架。

譬如随便问一些涂媛的事情,你都难以回答上来。

就像我前面说的,伪装身份这种事一旦被怀疑,就难以再伪装下去。

也就是说,你只有一次机会。你必须做到从一开始就让警方毫不怀疑地认定你是涂媛。

怎么才能做到让警方不怀疑呢?你采取了反其道而行之的策略——你向警察声称自己是涂姝,从而让警察怀疑你是涂媛。

你让他们搞错了证明的方向。相比正证法,警方用反证法对你有利得多。你只需要留一个质证点就够了。

其实有时候,警察比一般人更容易先入为主,他们最喜欢相信自己所证明的怀疑。你高明地利用了这一点。用一种怀疑代替另一种怀疑,绕一个圈,负负得正。

当然,这个前提是你能够让警察建立先入为主的印象。

为此,你做了几件事,其实也不复杂。

譬如你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订了一张前往摩洛哥的机票,一副企图出境潜逃的人物设定就活灵活现了。你转而又买了一张飞往案发地的机票,在机场里静静等待。你很清楚,正在紧密调查命案的警察不久就会赶过来。而当警察气急败坏地赶到时,你再和他们说一通漏洞百出又无从反驳的理由,狡诈多端的印象就已然扎根。

其后你接受警察的问话,大可没有压力地对答如流,因为你只需要扮演你自己,说你自己的事,然后在适当的地方嵌入一些含糊其词的话,则足够让警察的怀疑生根发芽。

你表现得越像涂姝,警察只会越认为你不是涂姝。

对了,那时你还使出了文身这一招。

和警察见面之前,你在自己后背文了一朵鸢尾花。在那些和网友通信的邮件里,曾提到你在草原骑马时受了伤,背部留下花状的伤疤。你为了加深警察对你的怀疑,所以去文了身。你最初的想法是借此让警察怀疑:你在假扮涂姝,但由于身上没有对应的伤疤,所以通过文身加以掩饰。后来你换了一种更好的思路,干脆声称那些邮件不是你写的。这个思路我忍不住要称赞,它非常巧妙,真正做到了虚虚实实——警察被绕得晕头转向,而你说谎的压力反而更小一些。

另外,以此为由解开衣扣,展露文身的举动也可以加固警察对你的印象,可谓一举多得。虽然前面说,这个部分你表演得有点紧张,但平心而论,已经足够好了。

不完美的表演,反而成了你加深警方怀疑的有力武器。

总之,通过寥寥几手,警察结束第一次对你的问话时,先入为主就已经根深蒂固了。

于是后面一切都顺理成章。你也得以利用这种巧妙手段解决了洛卡尔难题,也就是一屋子的生物痕迹该如何清理的问题。

警察一直陷于一种思维,你是用了某种高招,在很短时间里彻底清理了住在公寓里的人的全部指纹,然后四处留下自己的指纹。他们觉得你做得真够彻底干净的。

事实上,你什么都没有做。

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既不用做清理,也不用留指纹,因为你本来就是住在那里的那个人。

而你提前一天找人把住所里的家具和物品一干二净地搬走,又通通送去垃圾场销毁,目的不是清理,而是引导警察以为你做了清理。

你给了警察一个解释的台阶,让他们死死地往错误的方向做证明。

这个思路非常缜密,很了不起。

至于你在温州的老家,操作也大同小异,或者说你需要做的事更少。因为那个家其实和你租在上海的公寓一样,你的妹妹涂媛从来没有在那里居住过……

总而言之,你用这种“反向伪装”的策略完成了不可能的伪装。这个策略最巧妙的地方,是让你处于一个优势位置。在你面对警察的大部分时间里,你只需要一口一个“我是涂姝”,陈说各种关于涂姝的事情,而不用多谈涂媛。

哪怕警察找来各色人等试探你,你也可以应对得游刃自如。譬如我知道警察把你上护士培训班时的同学喊来了。但这对你来说毫无压力,无论对方提问什么,你知道就说,不知道就不说;也可以说一些,不说一些,或者干脆说记不清了。这都随你喜欢。

说自己的事情,是没有困难的。

而当警察在你的一步步引导下,找到你预留的那个质证点,并作为铁证揭穿你的那一刻,你的身份就安全确立了。到那时也没有人会再回过头来,用质询各种问题的方式,去核实你是不是涂媛,你也不用再多说那些你不了解的事了。

人在好不容易证明自己的认定以后,很难再去怀疑这个认定。警察尤其如此。

何况,那时警察也无暇想这些,因为你还安排了一手,让警察应接不暇。

你记得那些调查命案的警察是怎么被你牵着鼻子跑的吧?那时,他们一心要查的已经不再是你的身份证明,而是你的作案证明。

那几位警官日夜兼程,好不容易揭穿你的身份,把你确定为嫌疑人,结果你说“我可是有不在场证明的”——我都能想象他们有多吹胡子瞪眼。

其实是他们自己弄反了,关键是你的身份而不是你的不在场。

但你能让警察弄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你的所有计划都非常周详,而更了不起的是你的意志。

我想,我需要收回一些轻飘飘的话。

三年前,你用一种简单易见的表演骗过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人,成功地把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人。

但做这些事情可不简单,你为此拼尽了全力。

别的不说,只说文身这一件事,对于你来说,已是不小的挑战。

我听说那个文身有手掌大,好让警察固化代替伤疤的怀疑。我还听说文身的颜色非常鲜艳。我想,你一定曾要求手执针管的文身师尽量刺得更密更深,或者刺上两遍,哪怕将皮肤打烂也无所谓。你希望警察一眼就能看出,文身是最近文的,皮肤还在红肿……

更不要说你在拼命扮演的不是其他什么人,而是一个身负命案的嫌疑人。

我一直在想,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其实在你面对警察问话时说的一些话里也有迹可循。

有些时候,你表现得挺激动的,说得脸色通红。警察会觉得你演技真好,但我想那些话才是你的真情流露。

“不过如果非要在我们两姐妹之间选一个嫌疑人,看上去还是我姐嫌疑更大呢。”

“流量啊!你们没看出来吗?她说她想帮助那些人。其实她最想红了,她比谁都想要流量,从小到大想了一辈子。”

“我在网上看到了,那些受害人也好,她也好,都红了。你看,她想了一辈子没实现的愿望,现在不是实现了吗?”

你挑衅地向警察说着这些话,“咯咯”发笑,激动得脸色发红。

那时,警察以为你是在讥讽另一个人,带着嫉妒和厌恨;但现在,当转换了身份去看时,会发现你这些话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你在讥讽和批判你自己,所带的厌恨是对你自己的厌恨。

后来网上还有一些说涂姝是伪善者的帖子,我想也是你自己发的。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为难,为什么想怀疑又不敢怀疑我姐。我告诉你们为什么,因为她是受害人,她快死了。不过她不是还没死吗?你们把她叫醒问个话,事情不就简单了。不过看样子,你们也叫不醒她,所以只能来问我。”

你还说了这些话。

那时,在你心里,应该既有真实的不甘,也有深深的悲伤吧?

当你知道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的那个人患有艾滋病的时候,一瞬间你表现得震惊不已。那不是演戏,你是真的不能自已。

你冷笑着对警察说:“你说她是搞别的什么染了病,还是去边穷山区搞公益染了病呢?”

你说这句话,是为了避免警察因为这个病而对那个人的身份生出怀疑;同时,你也在心底里希望为她做一些掩饰。

既然你在扮演谁已被识穿,那个昏迷不醒的人的身份也同样不言而喻了。

为什么警方会先入为主地认定你是涂媛呢?其实你的各种手段只是辅助,真正的原因更浅显易懂。因为案件的受害人明白说了她是涂姝,而她被囚困挣扎多天,已经生命垂危。

坦率地说,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先入为主很难。

其实你不采取“反向伪装”的策略也可以,你只是安全起见自己给自己加了码。

人很难设想一些颠覆性的可能:没有人会想,濒死的受害人是犯罪嫌疑人;而真正的受害人,正在拼命地把自己扮演成犯罪嫌疑人。这都是毫无道理的事情。

警察一直认为,犯罪嫌疑人谋害受害人,是为了夺取对方的身份,过上新生活。

他们猜中了一半,但猜不中反过来的部分。

事实上,犯罪嫌疑人确实要夺取对方的身份,但她没想着活下去;她的目的,是让被夺取了身份的受害人带着她的身份活下去。

嗯,涂小姐,你不用站起来,也不用激动。请坐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已经都知道了。毕竟质证点摆在那里,我又不会视而不见。当表演被识破后,把事情的全貌反过来看,剩下的只是顺藤摸瓜而已。

刚才我也说了,我一直在想,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你为什么要把自己伪装成嫌疑人呢?

受到某种程度的胁迫是肯定的,你也有不甘的心情。但我想,你做这件事更多的还是基于自己的意愿。

这和你这几年做的事情一样。

在过去的三年里,你仍旧在扮演一个身负命案嫌疑的人,也让自己生活在社会的边缘。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正遭到两个流氓的袭击。那两个流氓把你掳进一条堆满垃圾的小巷,他们拿着弹簧刀,抢了你的钱,把你压在身下。你很快放弃了抵抗。

后来我打听了一下,那两个流氓是一个女人雇的,这个女人指使他们侵犯你。

但他们不知道,他们的雇主就是你本人。

嗯,我们还在香港碰见了。

那是你第一次去香港吧?虽然在你的港澳通行证上写满了每次十四天的旅游签证记录。

你穿着短裙,站在旺角深夜的街头,靠着贴满小广告的卷帘门。

后来我带你到维多利亚港看夜景,你在黑漆漆的海港旁边一个人跳舞。我想你的心情应该不好受。

对了,我还道听途说了一些事。

你在商场那家水族游乐场里当人鱼演员,剧团的训练很严格,你比其他人更认真努力,甚至可以说刻苦拼搏。入职不过一个月,就从替补成为主演。

有人说,你给原本担任主演的女演员下了药,所以在选拔时得以脱颖而出。

还有一些手段,譬如和剧团里的男演员交往甚密,还在负责人的办公室里一待两个小时。

虽说是风言风语,但我相信这些事你会去做。你有做的理由。

抱歉了,我这左打听右打听的。当然还有更多我不知道的事情。

我只能想象,你这几年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你还经历过什么事情呢?最近我还知道一些,毕竟我最近住在离你不远的地方。

从上周开始,房东就把你租的房子断电了吧?你在那里度过了多少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呢?另外,是不是有人向你家里丢石头,把临街的窗户都砸碎了?他们还往你家里丢了泥巴和各种死掉的动物吧?

大半夜的时候,还有人跑到你门口搞恶作剧,用木棍粗暴撞门,然后一哄而散。

哦,我有注意看着的,还好那些人没有进一步的过激行为。不过他们也不敢。

你的房东和那些住在周边的人一心只想把你赶走。还有一些跟风起哄的人,只是觉得闹着好玩。

其实他们本身对你也怕得很。毕竟,你是一个连环命案的嫌疑人。

在你租的房子附近,好几个地方都贴了你的照片。有些人来人往的巷子里,一整排地贴着打印纸,配图配文字。

其实在香港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在那条亮着昏黄路灯、飘着旧报纸的旺角街巷里,你把手机放远一些,给自己拍了照片。站着的,蹲着的,各个姿势。

最近本地一些社区论坛里转了不少关于你的帖子。我想,那些帖子也是你自己发出来的。

几年来,你一直没有停止表演。虽说是表演,个中体会却是真的。

你把自己逼到绝地,好亲身体会绝地的感觉。

你也想亲身体会被人凌辱强暴的感觉,想亲身体会作为一个站街女的感觉,也想亲身体会为了获得一个小小剧场的表演机会,要如何地拼命争斗,如何地不择手段,如何地出卖一切。你想亲身体会那种挣扎求存的生活。你也想体会那种一夜又一夜被困在无尽的黑暗和饥饿的房间里的感觉。

三年前,你千方百计地把自己扮演成涂媛,其后也一直带着这个身份生活。你让自己确实地亲身体会着这个身份的生活。我想,这超出了你所扮演的那个人的要求。

我们还是把话说回来吧,说回你为什么能扮演成功的问题,也就是那个质证点。

你在完成“反向伪装”的表演后,只需要等待警察找到一个质证点,因为那是身份识别的铁证。

我听说,前年你到公安局换领二代身份证了。三年前,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立法。次年开始推行的时候,你就去做了办理。

从那天起,你在全国公安系统留下了你身份认证的指纹。

而在那之前的人生里,你有没有在其他地方留下过身份指纹,你自己也记不太清了。你知道警察短时间里也不好查。

但为安全起见,你还是设法引导警察尽快找到了那个质证点,也就是你在参加中考时留下的报名指纹。

算一算,那是十三年前的事了吧。

那一年,当地教育部门搞了一回创新,要求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先录个指纹,指纹还要印在准考证上。

我听说近几年有些地方的高考报名,为了防止代考也开始录指纹。但在中考时贯彻落实这个要求还真是先行先试了。

总之,这事就没头没脑地办了一年。十几年后回过头问,可能也没多少人记得。但对你来说,应该印象深刻。

为了引导警察去找这枚指纹,你把自己在上海的公寓搬空,同样把在温州的老家搬空,好让那些疑心重的警察一想就联系起来。

你把当年中考的报考说明夹在一堆初中课本里。准考证你想了想还是拿走了,不然显得太明显,反正警察会自行查档案。

也是为了混淆视线,你故意把那些初中课本搬到了楼下的柴房,给警察营造一种你想匿藏什么的假象。

当然,某种意义上也是匿藏。

你戴上指纹套,把那些书报课本都翻了一遍。我想,那个指纹套是你在你所扮演的人的中考准考证上复刻的。当你一本本翻开那些课本时,应该带着极其复杂的心情吧。

你在上海租住的公寓里,没有戴着指纹套留指纹,因为基于“反向伪装”的策略,没有这样做的必要。但在温州的家里有必要,在那些课本上也有必要。

因为在那个家里,以及那些初中课本上,理应留有那个人的大量指纹。她曾在那里住过很久,理应每天拿起那些课本。

但事实上,那个人没有触摸过那个家里的任何一件东西,也从来没有翻开过那里的任何一本课本。她没有留下过一个指纹。

我前面也说过,你妹妹其实从来没有在那个家居住过。

那些纸张泛黄的书报课本,无论高中还是初中,其实每一本都是你的。

无论如何,警察在写着涂媛的名字的初中课本上找到了属于你的大量指纹。最后通过调阅教育部门的档案,也找到了属于你的那枚指纹。

你的身份被证明无疑。

所以我知道,刚才我说你妹妹夺取了你的身份时,你为什么会情绪激动。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前面我也说过,简单地说,你就是涂姝,而你在假扮你的妹妹涂媛。

但这个说法只是为了图方便,其实不准确。

准确地说,在那些初中课本上,以及十三年前你在中考准考证上留下的名字,也包括两年前你换领身份证,如今在用的名字,才是你真正的名字。

你的名字叫涂媛。

三年前,你的表演之所以能够完成,假扮的身份之所以能够得到警察的证明,是因为那不是假扮,你本来的身份就是涂媛。

如果真要说假扮,你从十三年前起就已经在假扮。只不过在更长的时光里,你所扮演的人不是妹妹涂媛,而是姐姐涂姝。

你确实从来没有来过你现在身处的这个地方。当你作为涂媛的时候,这一点无须伪装。不过我说的这里,并不是指三年前的犯罪现场,而是指二十年前,住在麻风村的河边,自身也曾患上麻风病的那对父女的家。

你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家,就像那个人从来没有到过你的家。

小时候,你没有在这间坐落荒野的残破老屋里居住过,没有经历过那些在漆黑中生存的艰难日子。尽管你长大后四处参加公益活动,总在嘴边挂着你从小在麻风村旁成长的历历情景,还有你曾受到你的医生父亲的激励和影响。

亲身体会那些事的人,并不是你。

但在十三年前,你把涂姝这个名字要走了,连同那里仅余的价值。

这就是恨意的源头吧?

所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那个人没有夺取我的身份,是我夺取了她的;而现在,我们只是交换回来而已。

你想说你在偿还吗?还是想说我没有带着她的身份生活,这原本就应该是我的生活?

嗯,抱歉,我应该把你的话留给你自己说,而不该自凭想象。

你看,我犯了和你一样虚妄自大的错。

咳,涂小姐,请你平复一下情绪……不过不用急,反正时间也够久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由你自己把一切说出来,也包括你姐姐对你说的话。

无论是十三年,还是三年,我想时间都够久了。

而你的话,有人一直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