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七年四月二日深夜
自从我着手写这部日记,我就再也没光顾过餐馆。今晚我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提提神,所以决定去一个地方,管保我在那儿撞见的任何人都已经醉得即便我认得出他,他也认不得我。这个地方便是离这儿不远的英国人街上的眼镜老爹夜总会。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大门上方悬挂着一副巨大的夹鼻眼镜。谁也不知道它被挂在那里的时间和缘由。
除了就餐,在眼镜老爹夜总会里还可以啃个把奶酪块。它们是店主以几近白送的价格供应的,因为吃后会口渴。除此之外,那里的活动就是喝酒和唱歌——也就是由本店的“艺术家”,“苦艾酒”菲菲、阿尔芒·勒盖拉德和加斯东·特鲁斯帕泰献唱。夜总会的第一间屋子像一道走廊,被一道锌制的柜台沿着长边划去一半。老板和老板娘就在那里,还有他们的孩子,在客人的污言秽语和哄堂大笑的陪伴中入睡。冲着柜台的那堵墙边放着一张破旧的桌子,专供已经一杯酒下肚的客人歇息用。在柜台后的搁板上,陈列着最迷人的烈酒,囊括了在巴黎所能找到的各式烈酒。但地道的客人会去里头那间屋子。那里有两张餐桌,醉倒的人围坐在餐桌周围,倚靠在别人的肩头呼呼大睡。四壁上留存着客人们的回忆,几乎是清一色的下流图画。
今晚,我坐在一位专注地抿着一大杯苦艾酒的女士身旁。我想我认得她,她曾经为著名杂志绘制插图,后来或许是因为患上了肺结核,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所以逐渐自暴自弃。如今,她为客人们提供绘制肖像的服务,作为交换,客人们请她喝一杯,不过她的手已经不太听使唤了。如果走运的话,她不会因肺结核而死,而是会在那之前的某个夜晚,以跌入比埃夫勒河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和她聊了聊(这十来天我活得如此见不得人,以至于和女人交谈都能让我感到宽慰),每请她喝一杯苦艾酒,我自己也免不了干一杯。
于是,我这会儿提笔写日记时已经视线模糊,头脑发昏:这是让记忆稀少而残缺的最理想状态。
我唯一有印象的是,初到巴黎时我忐忑不安,这是自然的(归根到底,我被流放了),但这座城市打动了我,使我决定在这里度过余生。
我不清楚自己需要靠随身携带的那笔钱支撑多久,所以在比埃夫勒河流经的城区找了一家旅店租了一个房间。所幸我还住得起单人房,因为在那种简陋的旅店里,一间房里往往挤着十五张草褥子,而不少那样的房间连窗户也没有。家具是从别人搬家时丢弃的废物堆里捡来的,床单生了虫,一只锌盆用于洗漱,一只小桶用于盛尿,连椅子也没有,更不用说肥皂和毛巾了。墙上钉着一块告示板,勒令房客把钥匙留在门外的锁孔上,显然是为了给警察节省时间。警察经常突击搜查,揪住熟睡的房客的头发,将他们的脑袋拎到提灯前好好打量,然后丢下不相干的人,把要抓的人拖下楼。偶尔遇到敢于反抗的被抓捕者,他们还会自觉地将其痛扁一顿后再带走。
至于一日三餐,我在小桥街上寻了一家很便宜的小酒馆:被中央菜市场的肉铺老板丢进垃圾堆的所有变质的肉——肥的部分发绿,瘦的部分发黑——在清晨被捡了回来,清洗一番后被抹上大把的盐和胡椒粉,然后泡在醋里,等天气好的时候挂在院子最深处风干四十八个小时,就可以上桌招徕食客了。菜价平易可亲,吃了包管得痢疾。
凭我在都灵养成的习惯和吃惯了的巴勒莫大餐,如果我没有马上从比安科骑士指使我投靠的人那里领到头几笔报酬,我可能活不过几周,这是后话了。而在当时,我已经能去得起于歇特街上的诺布洛餐馆了。它有一间宽敞的大厅,通向一座古老的庭院,食客们需要自备面包。入口处摆着一张收银台,由女主人和她的三个女儿负责打理:记下客人点的上等菜肴、牛排、奶酪和果酱,或分发核桃烤梨。只有点了至少半升酒的客人才获准进入收银台后面的大厅,他们是工匠、穷困潦倒的艺术家和抄写员。
……我陶醉于那番景象,出神地看着各阶层的人从我身边走过……
经过收银台,进入厨房,可以看到一只硕大的炉子上正在烹制以羊肉、兔肉或牛肉为原料的肉末西红柿酱,或是豌豆泥、红豆汤。店里不提供任何服务:必须自己找餐盘和餐具,然后去厨师面前排队等候。就这样,客人们端着各自的餐盘,相互推搡着在店里行走,期待能最终在巨大的客饭席边坐下来。两个苏的肉汤,四个苏的牛肉,外加花十个生丁从别处买来的面包,这样就可以用四十生丁填饱肚子。我觉得整餐饭非常可口。此外我注意到,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因为自甘下流的恶趣味,也会光顾这家餐馆。
然而,就是在去得起诺布洛餐馆以前,我也从未对最初几周地狱般的生活后悔过:我结交了一些有用的人,熟悉了我今后必须能在其中得心应手的生存环境。我一面偷听人们在街头巷尾的谈话,一面在巴黎四处探索陌生的街道,像拉普街,它彻底成了一个废铁堆,无论是工匠还是普通住户,抑或是从事见不得人的勾当的家伙,都能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如撬锁工具或伪造的钥匙,甚至还有可以藏在外套衣袖里的伸缩式匕首。
我尽量减少自己待在房间里的时间,出门去体验一贫如洗的巴黎人仅存的享乐方式:在林荫大道上散步。到那时我才明白,相比都灵,巴黎是何等之大。我陶醉于那番景象,出神地看着各阶层的人从我身边走过。少数人有事在身,他们行色匆匆,大部分人则相互欣赏。高贵的巴黎女子穿着优雅大方,且不说她们本人,光是她们的发式就吸引了我。可惜在那儿的人行道上漫步的还有另一类巴黎女子,换言之,地位低下的那些,她们更加精于发明新奇的装扮,以吸引我们男人的眼球。
虽说她们还不至于像我后来在“女子啤酒屋”里见识到的妓女那样俗不可耐,她们终究也是妓女。这些人只为阔绰的绅士提供服务,这可以从她们勾引自己的猎物时使用的魔鬼技巧上看出来。稍后我的一位线人向我解释,从前在林荫大道上只见得到轻佻的年轻女工,她们有些呆傻,不正经却也并不势利,不会向嫖客索要服装或珠宝,这是因为嫖客比她们还要穷困。后来她们像巴哥犬一样整个物种消失殆尽。之后出现了漂亮轻佻的年轻女人,或称为“母鹿”或“母鸡”。她们不再像轻佻的年轻女工那么注重品位和教养,而是对羊绒制品和俗艳的配饰充满了渴望。我初到巴黎那会儿,轻佻的年轻女人已被交际花所取代:伴随她们的是家财万贯的情夫、钻石和四轮马车。如今难得再见到交际花在林荫大道上散步了。这些“茶花女”所选取的道德准则要求她们抛弃良心、冷酷无情、忘恩负义,并且必须学会榨干那些仅仅为了把她们带去巴黎歌剧院的包厢里炫耀而包养她们的阳痿者。真是令人恶心的性交易。
在此期间,我和克莱芒·法布尔·德·拉格朗日取得了联系。都灵的那帮家伙给了我一间办事处的地址,教我去一栋外表很不起眼的小楼,然而我干这一行所养成的谨慎性格阻止我说出它所在的街道的名称,就算是只写给自己看也万万不可。我相信拉格朗日供职于公共安全局总指挥部下属的一个政治分局,但我从不清楚他在那个金字塔一般的体系中究竟处在顶点还是底层。看样子,他绝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而我就算遭到严刑逼供,也不得泄露有关那个政治情报机构的一言半语。事实上,我都不知道拉格朗日的办事处在不在那栋楼里:我通过这个地址给他去信,告诉他我有一封比安科骑士的介绍信,两天后我收到了一张便条,约我去巴黎圣母院前的广场会面,凭他戴在纽扣孔上的一朵红色的麝香石竹相认。打那以后,我们总是在最意想不到的场所会面,夜总会、教堂、花园,从不会在同一个地方碰面两次。
在那段时间里,拉格朗日恰好需要一份文件,我就为他制作了一份,足能以假乱真,立即得到了他的赞赏,并从此作为“线人”——在这儿的俗称——为他效劳,每月领取三百法郎的报酬外加一百三十法郎的经费(在特殊情况下或针对我制作的某些文件,他还会另付赏金)。法兰西帝国在告密者身上投入了庞大的开销,肯定多过撒丁王国,我听说警察署每年七百万法郎的预算中,用于收集政治情报的开销就占了两百万法郎。不过另有传言信誓旦旦地说,警察署的预算是一千四百万法郎,但必须被用来支付皇帝出行时组织的欢庆仪式,以及为监视马志尼党人、煽动分子和真正的间谍而奔波的卫队的费用。
我每年从拉格朗日那里至少挣得五千法郎,不过我通过他又被介绍给了另一位私人客户,因此我得以在极短的时间里创办了现在这家事务所(就是打着旧货行幌子的这家)。我估算了一下,伪造一份遗嘱可以开价一千法郎,祝圣过的圣体饼因为难以批量获得,所以能以一百法郎的价格脱手。只要每月卖出四份遗嘱和十块圣体饼,事务所的业务就能为我再挣五千法郎。而坐拥一万法郎的年收入,我就成了巴黎人所称的富裕的资产阶级。当然,这些都不是稳定的收入,我的梦想是以利息而非收入的形式每年到手一万法郎。国家证券(最安全的证券)的利率是百分之三,为此我需要攒出一笔三十万法郎的本金。这个数目在当时对一位交际花来说唾手可得,但对一位还不知名的公证人而言却遥不可及。
在等待撞大运的日子里,我从巴黎式享乐的见证者摇身一变成为了参与者。我对戏剧从来提不起兴趣,对朗诵亚历山大体诗歌的糟糕的悲剧产生不了共鸣,一进博物馆的展厅就昏昏欲睡。好在巴黎使我享受到了另一种更美好的东西:美食。
我最希望去得起的那家餐馆——尽管贵得离谱——在都灵时我就听人对它大为推崇。那就是位于巴黎皇家宫殿柱廊下的大维富餐厅,好像连维克多·雨果也是那里的常客,时常奔着它的白芸豆配羊胸肉而去。另一家很快勾起我胃口的是位于格拉蒙街和意大利人林荫大道交叉口的英国咖啡馆。这家餐馆从前只有马车夫和家仆才会光顾,如今却招揽着全巴黎的食客。在那里,我见识到了安娜土豆、波尔多螯虾、禽肉酱、樱桃肥云雀、蓬巴杜夫人式小圆馅饼、狍臀肉、什蔬洋蓟汤、香槟雪糕。光是回想这些菜名就能让我感受到生在这个世上的意义。
除了餐馆,吸引我的还有廊街。我很喜欢茹弗鲁瓦廊街,或许是因为巴黎最顶级的餐馆中就有三家开在那里:巴黎餐厅、迪罗谢餐厅和茹弗鲁瓦餐厅。直到今日,特别是周六那天,似乎整座巴黎城的人都相会在那道水晶拱廊下,摩肩接踵,其中不乏愁眉苦脸的绅士和就我的口味而言也许香水味过浓的夫人。
……在那条廊街上,我窥视的不是女工,而是“追求者”……
可能全景廊街更加令我着迷。那里的人群看起来更为平民化,普通百姓和乡下人嘴里嚼着吃食,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永远不可能买得起的古玩藏品,而刚从工厂下班的年轻女工也在那里穿行。如果说有些女人就是要被用来窥视的(的确有男人就好这一口),那么茹弗鲁瓦廊街上那些衣着光鲜的女人最有这种资格。但为了瞧一眼女工,人称“追求者”的那些戴墨绿色眼镜的中年男子往来穿梭于那条拱廊下。我很怀疑所有那些女工真的就是这个样子:表面上她们穿一件朴素的外衣,戴一顶薄纱小帽,系一条围裙,但这说明不了什么。必须观察这些女孩的指尖,如果见不着扎痕、刮痕或轻度烫伤的痕迹,就意味着她们过着一种更加养尊处优的生活,而这恰恰是被她们迷得神魂颠倒的“追求者”的功劳。
在那条廊街上,我窥视的不是女工,而是“追求者”(再说了,是谁说过,在歌舞咖啡馆里不看表演却看观众的那个人就是哲学家)。他们有朝一日很可能成为我的客户,或是我的工具。我甚至尾随其中一些人回家,等他们进门去搂胖太太和半打孩子后,记下他们的门牌号码。所有人都对此浑然不觉。“将来,到了必要的时候,我用一封匿名信就能毁了他们。”我心想。
至于拉格朗日最初交给我的一些任务,我几乎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的脑海中只闪过一个名字——布朗院长,但他应该与后来发生的什么事有关,那要到战争爆发前不久或是战争结束后了(我总算回忆起这中间发生过一场战争,把巴黎掀了个底朝天)。
苦艾酒的效力正在发作,如果我对着一支蜡烛呼气,可以使一大团明亮的火焰从烛芯喷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