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声(1 / 1)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会写成什么样。我在现实的时间中写作。书写过去,发现未来。

我不知道找到生母我会有何感受。我依然不知道。我只知道电视剧风格的团圆和幸福的粉色烟雾都不对。围绕领养展开的故事,我们需要更好的。

许多找到原生家庭的人很失望。许多人后悔。还有许多人不去寻找,因为对可能面对的结果感到害怕。他们害怕自己可能产生的感觉——或者更糟,他们害怕自己可能不会产生的感觉。

我与安再次见面是在曼彻斯特,只有我们两人共进午餐。我很高兴见到她。她和我一样快步走路。她像小狗那样四处张望,活泼,机敏,也警觉。我也一样。

她又告诉我一些关于我父亲的事。他曾想留下我。她说:“我不让他留下你。我们很穷,不过我们还是在家里铺了地板的。”

我喜欢她的话,听得笑了起来。

然后她对我说,她以前在附近一家工厂上班。工厂名叫拉弗尔斯,犹太人开的,负责为马莎百货制造大衣和工作服。“那年头全是英国制造,还很看重质量。”

她说,所有人不管贫富,不管家里有没有地板,衣服都是量身定做的,因为裁缝店太多了,料子也便宜。曼彻斯特当时仍是布料之王。

她的老板拉弗尔斯老先生帮她找了那所未婚母子之家,承诺她回来后仍给她活儿干。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妙,因为我和犹太人相处一直很自在,我也有很多犹太朋友。

“我带你去了曼彻斯特,抱你到处看,你三周大时拍了照片,就是我寄给你的那张。”

没错,那个脸上写着“噢不,别这么做”的婴儿。

我不记得,但事实上,我们记得每一件事。

有许多事安都不记得了。失忆是应对伤害的一种方式。而我,我的应对方式是睡觉。如果我心情不好,几秒就能睡着。我一定是自学了这一招,作为应付温特森太太的生存策略。我记得自己在门阶上睡,在煤库里也睡。安说她从来都不是很能睡。

午餐结束时,我已做好准备离开,不然我会就地睡着,倒在桌子上。并非因为无聊。一上火车我就睡着了。所以还有很多正在发生的事情,我尚未理解。

我想安会觉得我很难懂吧。

我想,她希望我让她当我的母亲,希望我和她经常联系。但无论领养是什么,它都不是速成一个家庭——跟养父母做不到,跟找回的生父母同样做不到。

就像在狄更斯的那些小说里一样,我长大成人,而真正的家人是假装的;那些人通过深厚的情感纽带和长长的时间成为你的家人。

我们分别时,她仔仔细细地看我。

我觉得温暖,却也在警惕。

是什么让我警惕?我又在警惕什么呢?我不知道。

我们的人生之间有一道鸿沟。她为温特森的世界难过。她责怪自己,责怪温特森太太。然而我宁愿是这个我——我现在所成为的我——而不是可能会成为的那个我,没有书读、没受教育、没有经历一路上所有的事,包括温太太。我觉得我是幸运的。

该如何表达,才不会显得我是在拒绝或者说轻看她的价值?

我不知道我对她感觉如何。感受不明确时,我会恐慌。这就像凝视一个泥潭,比起等待生态系统去净水,我情愿抽干水潭。

这不是头脑与心灵的分裂,或者思想与感觉的分裂。这是情感的矩阵。我可以游刃有余地兼顾不同的、对立的观念与现实。但我厌恶同时感受一种以上的事物。

领养就是许多事情同时在发生。它至关重要,也微不足道。安是我的母亲。她也是我完全不认识的人。

我试图避免可悲的二元论“这对我意义重大/这对我毫无意义”。我想要尊重自身的复杂性。先前我必须了解自己初始的故事,而今必须接受它也只是故事的一个版本。它是个真实的故事,但它仍然只是版本之一。

我知道安和琳达想将我纳入她们的家庭,这是她们的慷慨。我不想被纳入,这也不是我铁石心肠。知道安还活着,我十分高兴,想到她有家人环绕,我也欣慰。但我不想参与其中。这不是我内心重要的事。而且我感觉不到血缘联系。我感觉不到“呀,这是我母亲”。

我读过不少情绪泛滥的描述团圆的文字。无一是我的体会。我只能说,我很开心——就是这个词——我母亲安然无恙。

我无法成为她想要的女儿。

我也未能成为温特森太太想要的女儿。

我那些并非经过收养的朋友要我别担心,他们也感觉不到自己是“对的”孩子。

我对先天自然与后天养育的问题很感兴趣。我发现自己不喜欢安批评温特森太太。温太太是个怪物,但她是我的怪物。

安来到伦敦。这是个错误。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我们大吵了一场。我对她吼道:“至少那时候温特森太太人在。你在哪儿?”

我不怪她,我很高兴她做了当时所做的选择。而我显然也为此暴怒。

我必须把事情放到一起,同时感受两者或全部。

安年轻时没有得到多少爱。“妈没有时间温柔。她让我们吃饱穿暖就是爱我们了。”

安在母亲耄耋之年,鼓起勇气问了这个问题:“妈,你爱我吗?”母亲答得明确,“爱。我爱你。以后别再问我了。”

爱。这个艰涩的字。一切起始的地方,我们必然归来的地方。爱。爱的匮乏。爱的可能。

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