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家(1 / 1)

我们的房子是一座狭窄的小屋,夹在狭长的一排连栋房屋之中。门外是石子路。人行道的路面由坚硬的约克石铺成。我们的房子是二百号,几乎在路的尽头。

走进屋内是一道逼仄昏暗的门厅,墙上有一排衣帽挂钩和一只投币式煤气表。穿过门厅,右边是家中最好的客厅,特别摆设了一盏落地灯、一台收音电唱两用机、三件套仿皮沙发和一个陈列柜。

过了这扇门,有一道通往楼上的陡峭楼梯。而直接往里走会经过我们的起居室、厨房、院子、煤库,还有室外厕所,我们叫它“管家婆”。

楼上有两间卧室,左右各一间。我十四岁那年,左边潮湿漏水的那间隔成了一个我的小卧室和一个我们共用的卫生间。在那之前,我们放一只便桶在楼上。在那之前,我们都睡同一个房间。那个房间里有我父亲睡的双人床,如果父亲不在,母亲也睡那张床,还有我睡的靠墙的单人床。我从以前就很能睡。

两张床中间是一张小桌子,桌上靠近我的一边摆了一盏地球仪台灯,靠近她的那一边则是一台带电动旋转芭蕾舞者装饰的闹钟兼床头灯。

温特森太太喜爱那种设计匪夷所思的多功能电器。她是最早穿上发热胸衣的女性之一。不幸的是,那种胸衣过热时会发出哔声提醒穿着者。胸衣,顾名思义,就是穿在衬裙、连衣裙、围裙和外衣里面的,她也没什么办法降温,只能脱掉外衣,去院子里站着。如果下雨,她只好站在“管家婆”里。

那是个好厕所;刷成白色,小而紧凑,门后挂着一支手电筒。我会把书偷带进去悄悄阅读,谎称便秘。这很冒险,因为温太太热切推荐使用栓剂和灌肠剂。但为了艺术总要付出些代价……

煤库可不是个好地方;漏水,肮脏,寒冷。比起被锁在门外坐在台阶上,被锁进煤库简直令我痛恨。我常大喊着捶门,但毫无作用。有一次,我设法把门撞开了,却招来一顿打。母亲从不打我。她等父亲回家,告诉他打几下、用什么家什打……塑料藤条、皮带或者直接用手。

有时候一整天过去了才执行惩罚,所以在我眼里,罪过与惩罚已不相干,惩罚也就来得肆意而无谓。我并不因此而对他们多出敬意。过了一阵子我便不怕受罚了。惩罚没有修正我的行为,倒是使我恨他们,不是一直都恨,而是无助的人心怀的仇恨;一种涨而又消的恨,逐渐成为我们关系的基础。一种由煤而生、像煤一样缓缓燃烧的恨,每当我再犯罪过、再受惩罚时,恨便再度煽起。

工人阶级的英格兰北部惯常是个野蛮世界。男人打女人,或者用D.H.劳伦斯的话来说,“轻拍”她们一记,要她们安分。女人打男人比较少,倒也不至于没听过,如果男人犯下以一般道德观看来“活该”的事——醉酒、沉迷女色、拿家用钱去赌博——那么他们也甘愿挨揍。

小孩多数日子都被父母赏巴掌,挨揍较少见。小孩之间成天打架,不分男孩女孩,我从小到大都不在意皮肉之苦。我打过以前的几任女友,后来我意识到这是不可以的。即使是现在,我发火时也想要挥拳把触怒我的人击倒在地。

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知道,我也花了很多时间理解自己的暴力。我的暴力还不是花拳绣腿。有些人绝无可能杀人。我不是那类人。

了解这件事是好的。最好要了解在极度刺激之下你是什么样的人,心里藏着什么,能够做什么,可能做什么。

我父亲与第二任妻子结婚几年后开始打她。莉莲打电话到我科茨沃尔德的家说:“你爸开始摔东西了。我也摔了几样回去。”

他们当时还住在一栋养老院的平房里,不像会发生家庭暴力的地方,况且我爸已经七十七岁了。我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们摔什么东西?假牙?

我知道在我父母皈依基督之前,他打过我母亲,我也知道母亲和她的母亲曾遭我外公毒打,但从小到大,爸爸只有在我母亲的指令之下才会打我。

第二天,我历时四小时来到阿克灵顿,爸爸被支开去买炸鱼薯条了。莉莲为我泡了一杯茶,用塑料杯端给我。屋里到处是破碎的陶器。

“我的茶具,”莉莲说,“成这样了……花我自己的钱买的,不是他的钱。”

她很气愤,尤其因为温特森太太一生都在收集皇家阿尔伯特牌瓷器,陈列柜里存放着一套讨人厌的怀旧餐具。莉莲说服爸爸卖掉那套餐具,重新买过。

莉莲身上有瘀伤。爸爸面露窘色。

我开车带他出门,驶向鲍兰山谷。他喜爱兰开夏郡的丘陵和山谷——我们俩都喜欢。他年轻力壮时,常让我坐在脚踏车后架,骑大约十英里路到彭德尔山,然后我们散一整天步。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他从不多话,笨嘴拙舌的,而我妈和我辩论争执起来则是伶牙俐齿、唇枪舌剑。但我猜想是温特森太太耶和华式的会话风格——实则是一场毕生的独白——使他变得比天性更为沉默。

我问他摔碎的陶器是怎么一回事,约莫半小时他一言不发,然后他哭了。我们从保温瓶里倒了些茶来喝,接着他开始谈论战争。

他参加了诺曼底登陆。他所在的是第一波强攻部队。他们没有弹药,只有刺刀。他用刺刀杀了六个人。

他对我说起当时放假回利物浦的事。他疲惫不堪,随意走进一间废弃空屋,拆下窗帘盖在身上,在长靠椅上躺下。黎明时分,一个警察摇他肩膀把他叫醒——难道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爸爸环顾四周,半梦半醒。他还盖着窗帘躺在靠椅上,但房子已经不见了。在夜里被炸毁了。

他告诉我,大萧条时期,他父亲曾带他在利物浦的码头转来转去找工作。爸爸生于一九一九年,是庆祝“一战”结束而生的婴儿,然后他们忘了庆祝他的出生。他们完全忘了照料他。他是养大后赶上第二次大战的那一代人。

应征入伍那年他二十岁。他了解忽视与贫穷,也知道在生活打击你之前,你得先打它。

不知怎的,爸爸沉入心底多年的这些事情全都浮出水面。随之而来的是关于温特森太太和他们早年婚姻生活的噩梦。

“我真的爱过她……”他不住地说着。

“你爱过,现在你也爱莉莲,你不能朝她扔茶壶啊。”

“康妮不会原谅我再婚的。”

“没事的,爸爸。你幸福,她会高兴的。”

“不,她不会。”

我心想,除非天堂不只是一个地方,除非上天堂会将人格整体移植,否则,不,她不会的……但我没有说出口。我们只是吃了巧克力,安静下来。然后他说:“我一直很害怕。”

“别怕,爸爸。”

“不怕,不怕。”他点点头,觉得安慰,像个小孩。他从来都是个小孩,而我很难过没能看顾他,难过有那么多小孩从未得到看顾,因此未能长大。他们会变老,但无法长大。长大需要爱。如果你幸运的话,爱会在以后到来。如果你幸运的话,就不会朝挚爱脸上打去。

他说他再不会这么做了。我带莉莲去买了些新茶具。

“我喜欢这些大口杯……”她说。我喜欢她把马克杯叫作“大口杯”。这是个不错的俗称——将口浸入的东西。

“我怨康妮,”她说,“她对你和你爸做了那些事,他们该把她关起来才是。你知道她疯了,对吧?耶稣啊,整夜不睡啊,把你扔出家门啊,枪,胸衣,到处贴满该死的圣经经文。我叫他把那些从墙上给刮下来了,你知道的。他一直很爱你,可她不让。他从来都不想要你走的。”

“莉莲,他没为我争取。”

“我知道,我知道,我跟他讲过……还有那间可怕的屋子……还有那套可怕的皇家阿尔伯特瓷器。”

我母亲是下嫁的。所谓下嫁是指没钱也没前途。下嫁是指展现给大街上的每个人看,即使你没有更富裕,你还是过得更好。更好指的是一个陈列柜。

省下的每一分钱都投进了一个标着“皇家阿尔伯特”的饼干罐里,每一件皇家阿尔伯特都摆进了陈列柜里。

皇家阿尔伯特瓷器缀满玫瑰图案,镶了金边。不用说,我们只有在圣诞节和母亲一月的生日时才会用这套餐具。其余时间它陈列 着。

我们都得了“皇家阿尔伯特热”。我存钱。爸爸加班。我们这么做是因为每摆置一个盘子或肉汁壶,都使她前所未有地接近幸福。幸福仍在玻璃门的另一边,但至少她能透过玻璃看见,有如一名囚犯得到朝思暮想的爱人探访。

她想要幸福,我想这是我令她如此恼怒的主要原因。我就是没法活在一个合上盖子的浩瀚的垃圾桶里。她最喜欢的歌曲是《上帝涂抹你的过犯》,而我最爱的是《要喜乐,上帝的圣徒》。

我依旧唱这首歌,还把它教给我所有的朋友和教子,它十分荒唐,我觉得它相当美妙。全部歌词如下:

要喜乐,上帝的圣徒,

没有任何事好忧虑;

没什么能使你恐惧,

没什么能叫你怀疑;

要记住耶稣拯救你;

所以何不信他高呼,

明朝,你将后悔曾经忧虑。

所以,我妈会边弹钢琴边唱《上帝涂抹你的过犯》,而我会在煤库里唱着《要喜乐,上帝的圣徒》。

领养的麻烦是,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将得到什么。

我们家的生活有些古怪。

我五岁才上学,因为我们住在外公家,照料垂危的外婆。上学的事难以兼顾。

外婆垂危的那段日子里,我常走进面朝玫瑰园的起居室,爬上她那张高高的大床。那是一间温馨明亮的屋子,我总是第一个醒来的人。

小孩和老人可以相处得非常融洽,我喜爱钻进厨房,站在凳子上,做些乱糟糟的果酱奶油三明治。这是患喉癌的外婆唯一能吃的东西。我喜欢三明治,不过只要是食物,什么我都喜欢,再说,那时候还没有亡灵在厨房徘徊。也可能只有我母亲看得见他们。

三明治做好后,我拿去高高的大床边——我想那时我大概四岁——唤醒外婆,我们吃掉三明治,果酱滴得到处都是,再一起读书。她读我听,我读她听。我擅长读书,如果启蒙的书是圣经,你必定会擅长朗读……不过我从最初就喜爱文字。

她给我买了凯瑟琳·黑尔 [1] 全套的《橘子酱花斑猫奥兰多》。奥兰多特别橘黄,特别儒雅。

那段日子很美好。有一天,我父亲的母亲来访,他们向我介绍说那是“你的祖母”。

我说:“我有一个祖母了,不想再要一个。”

这着实伤了她和我爸的心,也愈加确凿地证明了我邪恶的本性。但是没人想明白,在我小小的等式里,两个母亲意味着第一个永远离开了。两个祖母不就意味着同样的事吗?

我如此害怕失去。

外婆走的时候,是我发现的。我不知道她已走了。我只知道她没有读故事,也没有吃果酱奶油三明治。

后来我们收拾行李,离开了有三座花园、背倚陡峻山林的外公家。

我们搬回沃特街那栋两上两下的房子。

我想,母亲的抑郁症就肇始于那时。

我住在家里的十六年间,父亲不在工厂轮班,就在教堂。这是他的模式。

母亲整夜清醒,终日抑郁。这是她的模式。

我上学,去教堂,跑进山间,秘密读书。这是我的模式。

我自幼便学会隐蔽。藏匿我的心。掩饰我的想法。自母亲决意相信我躺的是“错误的婴儿床”时起,我的一切行为都坚定了她这一信念。她警惕地注视着我,留心是否有被魔鬼附身的迹象。

有一回我耳朵听不见了,她不带我去看医生,因为她相信这要么是耶稣堵上我的双耳,以隔绝世事,力图改造我破碎的灵魂,要么就是撒旦耳语我的声音太大,穿破了我的耳膜。

对我很不利的是,我发生耳聋与发现阴蒂差不多是在同一时期。

温太太极其守旧。她知道自慰会使人失明,因此不难推断,也会使人失聪。

我认为这有失公允,我们认识很多人戴助听器和眼镜。

公共图书馆有整整一区大字版的书。我注意到那旁边就是自习隔间。想来是环环相扣的。

总之,我必须切除肥大的扁桃腺,所以塞住我耳朵的既不是耶稣也不是撒旦,唯余的可能是我的本质作祟。

母亲带我去医院,放我在儿童病房带护栏的床上躺下,我立刻爬下床追她。

她身穿克林普纶大衣走在前头,高大魁梧,形单影只,我依然记得光亮的油毡地板在我赤脚下滑过的感觉。

恐慌。我现在依然能感受到。我一定是以为她把我送回去了,让其他人再收养我。

我记得在医院的那天下午,我上了麻醉,开始编一只没有毛的兔子的故事。他的母亲给他一件镶有宝石的外套穿,却被黄鼠狼偷走了,那是一个冬天……

我想,哪天该把那个故事写完……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有两种写作:你写的和写你的。写你的那种很危险。你会去往不想去的地方。你会看到不想看的地方。

兔子与扁桃腺肥大的插曲过后,我晚了一年才被送去上学。这是件忧心事,因为母亲把学校称为“孽生地”——我问她孽生地具体是什么,她说就像是没用漂白剂清洗过的水槽。

她让我别和其他孩子来往。他们想必从漂白剂中幸存——反正脸色都很苍白。

我能读会写,还会加法,这就是我在学校里做的一切。虽然我表现不错,还是像坏孩子那样得了坏成绩。我已经接受“坏 ”的标签。有个身份总好过什么都没有。

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画地狱的图画,再带回家给母亲欣赏。画地狱有个很棒的技巧:用明亮的七彩色块将一张纸着色,接着拿一支黑色蜡笔涂抹盖住所有颜色。然后用一根大头针在纸上蚀刻。黑色刮除的地方便透出彩色。生动而醒目。对迷失的灵魂尤其如此。

我因烧毁玩具厨房而不光彩地离开幼儿学校,女校长——她身着黑色粗花呢衣服为苏格兰哀悼——对我母亲说我跋扈又好斗。

的确是。我对别的小孩拳打脚踢,男孩女孩都打,上课听不懂就径自离开教室,要是老师试图拉我回去,我就咬老师。

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甚理想,但母亲相信我是被魔鬼附身,而校长正为苏格兰哀悼。要正常很难。

我每天自己起床上学。母亲会给我留一碗玉米片和装在保温瓶里的牛奶。我们没有冰箱,一年到头大多时候也不需要冰箱——屋里很冷,北英格兰很冷,而且我们买来食物就会吃光。

温特森太太有一些关于冰箱的可怕的故事——冰箱会排放气体使人晕眩,老鼠会被卡死在冰箱马达里,继而引来更多的野老鼠……小孩被关在冰箱里面出不来——她听说过一户人家,玩捉迷藏的时候幺子爬进冰箱给冻死了。他们只能解冻冰箱,把他撬出来。之后政府带走了其他的孩子。我纳闷为什么他们不带走冰箱就好。

每天早晨我下楼,吹旺炉火,读字条,总有一张字条是留给我的。字条开头是一般的提醒,要我洗“手、脸、颈、耳”,后面是摘自圣经的劝诫,譬如“寻找耶和华”或“总要警醒祷告 [2] ”。

每天的劝诫都不同。要洗的身体部位始终如一。

我七岁那年,我们养了一条狗,我上学前的任务是绕着街区遛狗,然后喂饱它。于是清单列成了“洗、遛、喂、读”。

上学头几年的正餐时间——北部称午餐为正餐——我会从学校回家,因为小学就在街角。到家时,母亲已经起床,我们吃馅饼和豌豆,读一会儿圣经。

后来,我去了较远的文法学校,正餐时间不回家,我就没吃过午餐了。母亲拒绝接受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所以我没有资格吃免费校餐,可我们也没钱买午餐。我平常会在包里带两片白面包和一点奶酪,就吃这些。

没人觉得这不寻常,也的确没什么。填不饱肚子的孩子多得是。

我们在晚上能填饱肚子,因为我们有一块公租菜地,地里的蔬菜长得很好。我喜欢种菜,至今依然,我从中获得一种闲静之乐。我们养了母鸡,所以有蛋,不过每个礼拜只买得起两次肉,吸收不到足够的蛋白质。

周四晚上总要煮地里摘来的洋葱或土豆。爸爸周五领工资,每到周四家里已分文不剩。冬天,煤气和电表也在周四走完,所以洋葱和土豆煮不熟,我们就这么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吃饭。

街上的每个人都一样。周四停电司空见惯。

我们没有汽车,没有电话,也没有暖气。冬天窗玻璃内侧会结冰。

我们通常都很冷,但我不记得曾为此烦恼。我爸小时候没有袜子穿,所以撇开其他部位不谈,我们的脚也是进化了的。

我们有个煤火炉,我五岁那年学会了堆煤点火,那时我们刚从外公装有暖气的房子搬回透风潮湿的连栋屋。爸爸教我生火,我颇感自豪,连灼伤的手指和烧焦的发梢都让我引以为傲。

我的任务是搓纸捻,把它们浸入煤油,再摞进一个密封的饼干罐里存放。爸爸拾捡引火柴,劈柴。送煤工来的时候会免费给我母亲几袋他们叫作“煤屑”的东西,因为他曾经想娶她。她将此事看作对她品德的侮辱,不过还是留下了煤屑。

母亲上床睡觉时——早晨六点左右——会把沾了焦油的薄薄一层煤屑粉末撒在炉火上,让火小小地暖暖地烧着,留一些煤给我早上七点半时再把火烧旺。她彻夜不眠,听地下广播向铁幕那边的苏联传福音。她烤糕点,缝纫,编织,修修补补,还读圣经。

她是个如此孤独的女人。一个渴望有人懂她的孤独女人。我想,如今我真的懂她了,但为时已晚。

真的是这样吗?

弗洛伊德,这位伟大的叙事大师,他知道过去并非如线性时间的刻度那般固定。我们可以回头。我们可以捡起掉落的东西。我们可以修补被他人破坏的东西。我们可以与已故之人交谈。

温特森太太留下了一些未竟之事。

其中一件是建立一个家。

罗马尼亚哲学家米尔恰·伊利亚德 [3] 谈及家——本体论的以及地理学意义上的家——用了一个美好的词,他称家为“现实的中心”。

他告诉我们,家是两条线的交点——垂直的线与水平的线。垂直面的一端有天堂,或上界,另一端有已故者的世界。水平面是这个世界的车水马龙,来来往往,我们自己的以及芸芸众生的车水马龙。

家是秩序井然的地方。事物秩序的会聚之地——生者与死者——先祖与今人的灵魂,所有往来在此汇集与沉淀。

有家可离时,才可能离家。这种离开从来都不只是地理或空间上的分离;它是情感上的分离,无论你希望与否。无论你坚定还是矛盾。

对于流亡者和流浪者而言,要安置自己,关键坐标的缺失有着严重后果。在最好的情况下,这种缺失必得到处理,或以某种方式得到弥补。最糟时,一个名副其实的失所之人,不知哪一条路向北,因为没有真正的北方。没有罗盘指向。家远非遮风蔽雨之所而已,家是我们的重心。

游牧民族学习把家带在身边,于是熟悉的物件随他们流离转徙,在一处摊开,在另一处重组。我们搬家时,带着无形的家的概念,却也是很强大的概念。心理健康与情感连续性并不需要我们待在同一所屋子、同一个地方,但需要一个内在的坚实结构——这种结构有一部分由外在发生的事所建立。我们生命的内在与外在各是一个壳,我们学着居住其中。

家对我而言是个疑难。它既不象征秩序,也不代表安全。我十六岁离家,此后不断迁居,直到在很偶然的机会下,找到两处住所并定居,两个地方都很简朴,一处在伦敦,一处在乡间。我从未与任何人在这两个家里同住。

这并没有让我觉得特别高兴,可是在我真的和别人同居的十三年里,我又需要很多独处的空间。我不脏乱,井井有条,也乐意煮饭和打扫,但难以适应另一个人的存在。我真希望不是这样的,因为我由衷地希望与所爱之人同住。

我觉得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所以我最好还是接受自己尚未调整好的对于距离与隐私的需求吧。

温特森太太从来不尊重我的隐私。她翻遍我的物品,看我的日记、笔记本、我写的故事和信件。我在那个屋子里从未感到安全,她要我离开的时候,我感觉被背叛。我从不属于也永远不会属于那里,这种糟糕、可恶的感觉如今已经舒缓一些,因为家是我自己的了,我可以随意来去。

我从来没有沃特街房子的钥匙,所以进屋这件事取决于是否获准。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依然如此喜欢门阶——这似乎有悖情理,鉴于我曾经坐在一处门阶上耗掉那么多时间,不过阿克灵顿家中对我很重要的两个地方,也是我现在的家中最不可或缺的。

门槛和壁炉。

朋友们开玩笑说,不到正式就寝时间,或者大雪真的飘进厨房时,我是不会关上家门的。我早上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后门。冬天,起床后的第二件事就是生火。

席地坐在门阶上的那些时光使我对阈限空间有一种感情。我喜爱猫时常在门口半进半出的样子,既有野性又驯顺,我也是,既有野性又驯顺。我是驯养的,不过只有在门开着的时候。

我想这就是那把钥匙——再也不会有人把我锁在门内或门外。我的门是开着的,我就是打开它的人。

门槛和壁炉是神秘的空间。两者在我们的神话史中各具神圣与仪式性的特质。跨越门槛就是进入另一个世界——无论是门内还是门外的世界——打开门之前,我们永远无法确知另一边有什么。

每个人都梦到过熟悉的门与未知的房间。纳尼亚是通过衣橱里的门进入。蓝胡子的故事里有一扇绝对不可以打开的门。吸血鬼不能跨过布满大蒜的门槛。打开门进入神秘博士小小的时空机器,内里是一个广阔多变的空间。

抱新娘进新房的传统是一种过渡礼;抛却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我们离开原生家庭,即使在今日,也远远不只是提一个皮箱走出屋子。

我们的前门可能是一片美妙风光,或是令我们畏惧的景象;很少只是一扇门而已。

跨进与跨出、不同的世界、重要的空间是我小说中的私密坐标,我试图使之成为范式。

当个人的故事变为范式和寓言,便会对他人有效。一个故事的强度——比如《橘子》的故事——会释放到比它所在的时空更广大的空间中。故事跨越门槛,从我的世界进入你的世界。我们在故事的门阶上相逢。

对我而言,书是一个家。书并没有建立一个家——它们就是家,正如打开一扇门的意义,你翻开一本书,走进去。里面是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空间。

书里还有温暖,有壁炉。我手捧一本书坐下,便暖和了。我从门阶上的寒夜里知晓这些。

温特森太太,从一九四七年直至一九九〇年过世,都住在沃特街同一栋房子里。那是一个庇护所吗?我不这么认为。那是她想待的地方吗?不是……

她讨厌狭小简陋的地方,然而那就是她拥有的一切。其间我自己买过几栋大房子,只是为她做尝试。事实上,我的偏好更为简朴——直到因为母亲的阴影买下再卖出房子之后才晓得。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跟父母生活了很久…… ”《橘子》是这样开头的,而结尾是那个年轻女人,叫她珍妮特吧,她回到家中发现一切几乎未变——一台新电子琴为圣诞颂歌增添了一点贝斯和打击乐,除此之外,生活照旧——母亲庞大的身躯屈居于狭窄的屋子,她在屋里塞满皇家阿尔伯特瓷器和电器,用复式记账法计算教会账目,在弥漫的灭蝇喷雾里抽烟到深夜,她的香烟藏在一个贴着“橡皮筋”标签的盒子里。

和大多数人一样,当我回首往事,家里的房子留存在时光中,更确切地说,它已在时间之外,因为它如此清晰地存在着,不会改变,只有通过心中的那扇门才能进入。

我喜欢前工业社会以及宗教文化至今仍然在做的,即认定有两种不同的时间:线性时间,又是循环时间,因为历史虽看似在前进,却会重演;另一种是真实时间,不受制于钟表和日历,是灵魂曾活过的时间。这种真实时间是可逆的、可挽回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各种宗教仪式里曾发生过一次的事情会重现——逾越节、圣诞节、复活节,乃至异教风俗中的仲夏节和神之死。参加仪式,我们便踏出线性时间,进入真实时间。

当我们活在一个机械化的世界时,时间才真正上了锁。于是我们成了照表行事的人和时间的仆人。如同生命中的其他事物一样,时间被标准化了,变得雷同。

我十六岁离家时买了一条小毛毯。它是我卷起来的世界。无论我去到哪个房间、哪个临时居所,我都摊开这条毛毯。它是我自己的地图。别人看不见,但装在毛毯里的,是我待过的所有地方——待过数周的、数月的。初到一个新地方的头一天晚上,我总爱躺在床上,看着这条毯子,提醒自己已经拥有所需,哪怕如此微薄。

有时,你必须住在不安稳的临时居所。不适宜的地方。错误的地方。有时,安全的居所帮不到你。

为何我在十六岁时离家?那是改变此后人生的重大选择之一。回顾往昔,我感觉自己当时处于常情的边界,理智的做法本该是保守秘密,如常生活,学着更圆滑地说谎,迟些离开。

我发现,理智的做法只有在做很小的决定时才有效。至于改变人生的事情,你必须冒险。

震撼的是,当你冒了险,做了正确的事,来到常情的边界,跨入未知的领域,抛却所有熟悉的气味与光线,此时你并未感受到强烈的喜悦和巨大的能量。

你不快乐。事情变得更糟。

这是哀伤的时刻。失落。恐惧。我们用疑问击穿自己。然后我们感觉中弹了,受伤了。

这时所有的懦夫跑出来说:“瞧吧,我告诉过你了。”

其实,他们什么都没告诉过你。

[1] Kathleen Hale(1898-2000),英国插画家、童书作家。

[2] 典出《马太福音》26:41。

[3] Mircea Eliade(1907-1986),罗马尼亚宗教史学家、小说家、哲学家,以博学和多才多艺著称,曾任芝加哥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