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遗憾的是,
认为市场经济扩散对于人类社会有益这一乐观看法,
隐瞒了市场经济所赖以建立而具重大历史意义的暴力基础,
以及始终存在于市场经济背后不断动用武力一事。
历来常有人认为商业是人类得以文明开化的凭借,更有人提出“柔性商业”(doux commerce)理论,认为商业使人类免于暴力相向。竞争对手不为争夺数量有限的资源而动刀动枪流血死人,反倒可以各自专门生产他人所需的产品,互通有无。走上生产的专门化,而非破坏的专门化,盈余随之增加,生产成本随之降低。和平环境会大大降低保护财产的成本和危险,促进货物的交换。在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李嘉图所想象的那种相对优势的世界,竞相将愈来愈多的物资纳为己有,不只会促成竞争,还会促成合作。市场会将个人动武侵略的冲动,转化为有益社会的繁荣。
有些史学家甚至主张,这梦想曾实现,至少曾实现过一段时间。真正的资本主义于19世纪初出现后,随之有了从1815年到1914年的“百年和平”。争斗局限于市场而非战场。
但令人遗憾的是,认为市场经济扩散对人类社会有益这一乐观看法,隐瞒了市场经济所赖以建立而具重大历史意义的暴力基础,以及始终存在于市场经济(特别是非欧洲人世界里的市场经济)背后不断动用武力一事。“原始积累”(primitive accumulation),也就是径自掠夺他人资产和强迫他人付出劳力,数千年来屡见不鲜。贡品和战利品为巴比伦人、亚述人、古埃及人、玛雅人提供了资金。那些时候虽有某种贸易行为,但在财富的积累上,仍大大倚赖强制行为(包括明确或暗示的强制),更甚于倚赖志愿性交换。财富主要建立在军队和收税员的人数众多而力量强大上,而非生产技术和市场运作上。合乎经济理性的市场算计者,往往死于蒙古部队或维京海盗的刀子之下,不然就是赫然发现武力的确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手段,于是也跟进采取暴力。
贸易商与贸易商离乡在外时为他们提供保护者(包括不请自来的“保护者”),两者间的关系历来多有变化。在威尼斯,政府曾强迫所有贸易商利用政府所组织的船队远行,实际贸易活动的大部分和对贸易商的保护都由官方统筹。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曾试图将此模式从地中海外销到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结果有成有败。荷兰和早期英格兰的海外商人,则曾采取相反做法,由官方赋予私人公司处理开战、贸易事宜的特许权。因此,这时候,暴力与商业在同一只手里,只是是在私人手里,而非官方手里。诚如连恩(Frederic Lane)所说,这些商号“将保护成本内部化”,能够将这些成本纳入理性的规划与算计中。另一方面,拿到特许权的公司必须支付这些成本,而随着战争规模和开销于18、19世纪时日益升高,保护成本对政府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愈来愈承受不起。这时候欧洲人才开始想到贸易商与政府间应有一“常态”分工,亦即贸易商只做买卖不打仗,政府则打仗但不做买卖,只是说官方应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只负责保护财产,还是扮演武装盗匪的角色,负责用武力“开辟”可从事新式贸易的新领域,有时还界定不明。而即使在那之后,欧洲人对这一新分工体制也非信守不渝,例如在非洲内陆开辟、统治殖民地的成本很高,使欧洲多个国家在19世纪末期,再度赋予私人公司垄断贸易、扮演准政府角色的特许权。即使在今日,仍有许多公司,特别是在偏远地区经营而以资源为基础的公司,动用大批形同军队的私人警卫。因此,讲究和平共识的贸易和强制性暴力约束,有时似乎愈来愈泾渭分明,但从未到彼此各行其是、毫无瓜葛的地步。(在亚洲几个地区也可见到这两种政策的施行,只是两者所占比重因地而异:从一些威尼斯式的垄断到大型“自由贸易”区,甚至在某些官方特许地区,特许暴力和特许贸易的运作方式和特许公司差不多。)
此外,经济暴力不只是受“以物易物,实物交易”的欲望所驾驭的远古时代原始冲动。“西方人”常忘记奥斯曼土耳其人曾存在于历史,但他们缔造了世界最大的帝国之一,且维持了四百年,却是不争的事实。16世纪在苏丹苏莱曼大帝(Suleiman the Magnificent)治下,奥斯曼帝国国力臻于巅峰,版图西抵维也纳和德国雷根斯堡(Regensberg)城门,东达阿塞拜疆,北至波兰北部,南达埃及。靠着规模居世界前几位的军队、了不起的官僚体系(其中有些官员为基督教徒奴隶)、传扬安拉旨意的不屈不挠精神,土耳其人主宰了东南欧和中欧的政治,使广大地区享有相当程度的太平。连接欧洲与中国、印度、波斯的通路,因奥斯曼帝国的主宰而非常安全,从而使贸易非常发达。但促成这财富积累的动力来自征服;这积累的主要成本在军队开销。
奥斯曼土耳其人从贸易汲取资金,以支持军队、官僚体系的开支,从而阻隔了欧洲与东方的直接贸易,欧洲贸易商只得另寻通往富裕东方的路径。因此等于是土耳其人迫使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往南绕过非洲抵达印度洋,往西航越大西洋意外发现新大陆(见2.2节)。欧洲人展开大探险之前,与非洲往来已有数千年。欧洲主要是通过黄金、奴隶买卖,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搭上关系,而这两项贸易这时都掌控在控制非洲北海岸的奥斯曼土耳其人手中。因此,葡萄牙人采取迂回战术,从而在科特迪瓦、黄金海岸开辟了贸易站,在圣多美等大西洋上的非洲岛屿建立了殖民地。但对欧洲近代早期的成长居功厥伟(对美国的成长当然贡献更大)的奴隶贸易,却是建立在暴力上。
在此我们再一次见到,暴力与商业活动的关系虽然改变了,但两者始终存在。非洲奴隶买卖往往是由非洲人自己起的头,但欧洲人的种种作为,从哄抬价钱(进而助长更多掳人为奴的行径)到提供火器给他们所中意的掳人团体,扮演了极关键的推波助澜角色。此外,非洲、欧洲两地奴隶贩子自发性交换“财产”的行为,彻底改变了奴隶的本质。在那之前,非洲境内的奴隶虽被视为财产,大部分仍拥有数种权利,且权利往往随着他们渐渐融入掳掠他们的社会而与日俱增,直到完全融入为止;他们所生的小孩还往往享有自由之身。但一旦成为跨大西洋贸易的货物,非洲奴隶的待遇就只会更近似于十足的动产,而欲维持这种奴隶体制,不靠大幅提升的暴力手段,绝不可能达成。诚如本章第1节所阐明的,交换和利润是促成这一贸易的关键因素,但暴力和官方力量在此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远比商业活动大得多。科技是用来动武和破坏,而非用于生产。
15—19世纪的奴隶买卖
奴隶制在许多时期、许多地方以许多种形式出现过,贩售奴隶和长距离运送奴隶也有久远历史。但史上最大规模的两次奴隶买卖,都以非洲人为商品。其中一次由穆斯林主导,将掳获的非洲人带到北非、中东和印度洋彼岸,从9世纪持续到19世纪。另一次,规模大概更甚于前一次,由欧洲人主导,16世纪至19世纪末期,将约一千两百万非洲人带到多个欧洲人殖民地(和美国之类前殖民地)。这些奴隶为美国主要商品作物(甘蔗、棉花、烟草、咖啡等)的栽种提供了一大部分人力,为矿区提供了一些人力,在促进商业、工业发展,进而促成大西洋地区一时成为新式全球经济的中心方面,也扮演了其他举足轻重的角色。
此外,只要奴隶大部分留在最初纳他们为奴的社会里,因为需要管理,加上害怕奴隶造反,捕捉奴隶的数量自会受到限制。但一旦有了两处大陆可供销售奴隶,这限制就消失。17、18世纪,奴隶买卖前所未有地蓬勃,获利也空前。欧洲人当时还无法殖民非洲(19世纪末期才有办法),因而,被欧洲人看上买走的奴隶,只能在别处工作。非洲黑奴何其不幸,这时欧洲人开始嗜甜(见3.6节)。美洲印第安人不愿在甘蔗园工作。在加勒比海地区,他们一感染欧洲人带来的疾病迅即死亡,因而在哥伦布抵达新大陆的不到五十年后,该地区的美洲原住民(可能多达五百万至一千万)几乎死光。在巴西,男性原住民不习惯于农活(见1.8节)。尽管遭掳为奴,远离家乡,受到虐待,印第安人就是不愿替欧洲人的热带农业长时间卖命。
贫穷白人以契约仆役的身份被带到某些殖民地,但按照契约,服劳役一段时间后一定可获得自由并获赠土地。热带小岛上的甘蔗园园主,觉得这样的劳动条款难以办到,甚至美国弗吉尼亚的烟草田主人,即使在烟草田后面有大片未开发的荒地,也不愿授予土地给这类工人,以免他们拿到土地后也跟着种烟草,导致供给过剩。移民热带地区(和北美南部)的头两代欧洲人,死亡率非常高,因而只有少数白人契约仆役有幸活到获赠土地那一天;但随着死亡率降低,倚赖贫穷白人为劳力来源,成本就高得令种植园主吃不消。大部分种植园主于是想到,购买奴隶虽得先付较多的钱,但奴隶可役使一辈子,又不必送地给他们,整个算来还是较为划算。于是,非洲黑奴在毒热太阳下挥汗干活,生产利润源源输往欧洲。在此,我们又见到和平贸易商与残暴掳人者,紧密结合在一块儿。更后来,欧洲人禁止奴隶买卖后,许多热带种植园仍不愿或无力支付具竞争力的工资,于是契约仆役重又登场,而这次登场的,通常是华工或印度工(见本章第8节)。
西班牙人劫掠阿兹特克帝国、印加帝国以及他们所碰到的其他文明,借此更直接(但为时不久)取得财富。西班牙人熔化金质雕像和宗教圣像,大大增加了欧洲所拥有的贵金属(其中许多后来转运到亚洲购买香料、丝绸等货物)。接着,秘鲁的印第安人受迫在波托西的大银矿场工作(见本章第2节)。印第安人按照徭役规定下到深深的矿井里工作,往往丧命矿场。但白银输入西班牙,造成西班牙通货膨胀,创造出对北欧洲货物的大量需求。事实上,西班牙的货物进口量因增长太快,导致后来西班牙所拥有的白银竟比最初从美洲进口白银时多不了多少,进而不得不改用铜铸币。因而,西班牙人掠夺墨西哥、秘鲁的财富,但因此而获利最大者却是卖货物给富裕西班牙人的英国人、比利时人、荷兰人、日耳曼人;他们之中许多人大概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赚的钱其实是血腥钱。
有些北欧洲人的确知道西班牙新财富的来源,因而决定不再通过西班牙人之手,改由自己去夺取。英国、荷兰、法国的商人,虽经官方授权组成商业公司,掠夺起来却和做买卖一样毫不迟疑。诚如本章第3节所说明的,私掠船打着为国争光的旗子,强迫西班牙、葡萄牙在亚洲、非洲、美洲的殖民地与他们贸易。事实上,当时欲在海外创业的人,如果投资计划书里提及掠夺、光荣、民族骄傲,会比只是一味探讨有哪些商机更容易募集到资金。碰上不愿贸易的殖民者或原住民,这些冒险家就摇身变成海盗,干脆掠夺货物、强奸女人、烧毁城镇。这办法实际施行后显示获利极大,且还有一附带好处,即削弱西班牙、葡萄牙的资源和海军军力。这些私掠船和西印度群岛海盗的劫掠,令西班牙加勒比海地区的居民大为惊恐而逃亡,致使伯利兹、库拉索(Curaçao)、海地、牙买加、特里尼达等肥沃地区,遭英国、荷兰、法国占领为殖民地,葡萄牙人也因此遭逐出红海、印度洋。从事奴隶买卖或亚洲贸易或美洲贸易的正派商人,行径几乎和海盗无异。同样的,德雷克(Francis Drake)爵士之类的英格兰民族英雄,在西班牙人眼中根本是十足的海盗(德雷克获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捕拿敌船、货物的特许证,大肆劫掠西班牙的大帆船)。荷兰人在17世纪中期以前,基本上被排除在殖民新世界的活动之外,却从其中一些最不堪的方面获利不菲:在他们短暂控制了巴西部分地区时,也深深搅进了奴隶贸易,并在此后一百年中助纣为虐。英国人也摆脱良心上的不安,投入海盗与奴隶买卖的高档事业。诚如本章第4节“鲁滨孙的高档生活”所显示的,即使是鲁滨孙这位受困海上而自力更生、自给自足的著名小说主角,其实也是个奴隶贩子和国际贸易商。
英国、荷兰一旦称霸海洋,他们的商人一旦主宰世界市场,海盗对他们而言,就不再是扩张商业的前锋部队,而是个困扰。因此,这时候,英国皇家海军吊死了他们先前所授勋表扬的人。例如,本章第5节描述了英国皇家海军如何翻脸对付菲律宾苏碌海的海盗,尽管在这之前,英国商人曾替他们的远征行动提供武装,进而借这些行动之助,取得卖给中国的货物。
贸易商和海盗关系密切,但贸易商靠武力强迫他人与之贸易时,从不自称“海盗”。暴力可借以取得垄断地位时,暴力就是很管用的竞争优势。诚如本章第6节所显示,具法人地位的公司是为支付集体暴力所需的开销而诞生的。
具法人地位的公司,也希望保护自己的市场免遭外人入侵分食,他们所谴责的西印度群岛海盗,就是不受他们欢迎的人物。本章第7节只有一部分是为博君一笑而写,在这一节,我们看到18世纪的西印度群岛海盗,比起同时代的海军或今日的企业掠夺者,还远更能达成上级所交付的任务。一般人认为,西印度群岛海盗所提供的服务不利于经济,但这些杀人如麻者其实是非常民主、尽职的员工。他们虽是多民族、多种族组成的海盗,却恪守严格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一如其恃强凌弱、功绩彪炳的前辈,靠暴力为生,致富。他们的服务所促成的财富重分配,比奴隶买卖、银矿开采或掠夺商人所促成的,更符合利益均沾的精神,但他们也倚赖恐怖科技来遂行个人目的。最后,动物权利保护人士可能认为,近代初期人类所从事的与猎捕人有关的几种贸易,与同一时期人类猎杀鲸鱼、海獭、海狸、(后来)水牛时的规模、效率大增,两者间有连带关系,从而看到一种令人不安的趋势。
已有许多学者指出,(欧洲和南亚境内的)大型金融资本家资助近代初期的战争,有部分是因为他们获利满满,但缺乏其他够吸引人的市场供他们将获利转投资。当时,地方贸易通常竞争太劲而获利不高;长距离贸易规模不够大(且诚如先前已说,往往和暴力密不可分);就大部分地区而言,在机器问世之前,生产所需的资本相对较少。在这种环境下,借钱给正在打仗而需钱孔急的君王,相对较保险且获利较大(如有需要,这些君王可以压榨人民以偿债),而且能让债主得到重大的附加利益,即提高威信和对该地政治的影响力。这种借钱给政府的说法,证诸史实,不无可信之处,但机械化工业的兴起并未使资金抽离对暴力活动的资助(即使体现新兴科技的固定工厂、设备,成为运用前所未见之大量资本获利的工具,亦然)。投入战争的资本,在资本家的投资组合里,或许只占较小比例,但可用资本的总量增长那么大,因而仍有相当多的资金可用于投入愈来愈大规模的国家暴力。事实上,19、20世纪时,军费不只不断增加,而且许多时候还加速在增长。更仔细检视拿破仑下台后那个所谓的“和平世纪”,就可清楚看出这点。
有人认为,堪称始于18世纪下半叶的工业革命,使资本、市场取得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时候,相较于借愈来愈有效率的生产赚钱,战争变成次要。有人主张,巨额融资的当道,创造了百年承平。但这一观点太以欧洲为中心。没错,在拿破仑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间,欧洲没有旷日持久的大型战争。但对欧洲以外的地方而言,这一时期是一点也不和平的“帝国时期”。暴力不只作为资本积累的工具而爆发,还充当自卫武器以对抗世界经济力量。
事实上,有时是二者兼具。尽管美洲各地的欧洲裔和混血精英都已与欧洲帝国决裂(1775—1825),新一波欧洲扩张主义的浪潮在19世纪席卷了亚洲大部和几乎整个非洲。与此同时,大西洋沿岸新独立的社群开始了血腥的内部征服,巩固对那些通常只在理论上属欧洲势力范围的大面积区域的控制权。而若想抵抗这些入侵,本地势力一般只能借助自身的进攻性内部殖民主义。本章第10节清楚表明,现代埃塞俄比亚的诞生就是此类情况,阿姆哈拉人(Amhara)和提格里人(Tigrense)征服了近邻,强迫当地人在糟糕的条件下种植咖啡以供出口,并用由此赚来的钱购买欧洲的武器和进一步扩张。其他地方,从索马里和祖鲁到科曼切和苏族人,也开展扩张主义的战争并(不同程度上)与欧洲进行军火贸易,为建立能够保持独立的政权做着最终徒劳的努力。史上最惨烈的诸多战争,有一些就是约1851—1870年间在三大洲爆发,包括美国的南北战争、法军入侵墨西哥、南美洲的巴拉圭战争、印度的反英暴动、中国的太平天国之乱。现代武器使人类得以更有效率地发泄古老的杀人欲望,而军队规模和军费的与日俱增,创造了大好的获利机会。
暴力的崛起,不只通过奴隶制、海盗、战争。有时,在国内,破坏、杀人的矛头也指向富裕族群。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政策受到鼓吹以取得政治权力,没收少数民族的资产。欧洲史上最普遍受到这种迫害的族群,就是犹太人。本章第11节介绍了德国一商人家庭的遭遇,他们乘着国际贸易的浪潮而发达致富,然后遇上民族主义者的仇外暗礁而船毁人亡。
暴力不只是全球经济下积累财富的主要工具之一,战争还是发明之母。许多创新发明,例如合成硝酸盐、合成橡胶、人造纺织品(尼龙),都是战争所催生出来的。食品罐头的制作,以及甜菜糖、草本代用咖啡(Sanka)之类新食物,也是因应战场需要而问世。新的机械技术(例如制造出可替换之标准化零件的科尔特[Colt]组装线),新式运输工具(例如潜水艇、飞机),其问世不只是出于创造发明的热爱,还同样出于强烈的摧毁欲念。
战争的总体经济成本,无疑已使任何这类益处都相形见绌。即使只从创造发明的角度去思索,战争既摧毁这么多才智之士,又使其他许多才智之士将心力从建设性计划转移到破坏性计划上,那么战争所压抑的技术进步,大概比它所催生的还要多。而且大规模破坏无疑已减少了全世界的总体财富。但因此而有所得的个人,不需要去注意或在意谁因此而有所失,一如奴隶贩子和美洲的种植园主,不必去思索他们运走数百上千万非洲人,对非洲造成何种损失。身为史学家,我们只能去检视人类已发明出何种东西,已如何积累、再分配财富。讲述这些过往时,我们看到血腥的手和那只不可见的手往往狼狈为奸;事实上,往往这两者为同一躯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