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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保罗·奥斯特 26781 字 5个月前

1965年11月7号,弗格森读到了荷马史诗《奥德赛》的第十六卷。他正坐在一张书桌前,书桌位于巴黎第七区一桩公寓楼六层一间狭小的女仆房,过去的三个星期这里是他的居所,现在奥德修斯经过了漫长的跋涉,终于从特洛伊回到了伊萨卡,灰眼睛的雅典娜把他变成了一个衣着破烂、干瘪瘦小的乞丐,正当这个足智多谋之人和牧猪人欧迈俄斯坐在城外山中的一间棚屋里,他儿子忒勒玛科斯走了进来,二十年前父亲动身去特洛伊时他还是个婴儿,而现在自己也刚刚从一场危险而漫长的航行中归来的他,还不知道父亲已经回来了,欧迈俄斯起身离开棚屋去宫殿通知年轻人的母亲珀涅罗珀,忒勒玛科斯已经毫发无伤地回到了伊萨卡,这时父亲和儿子第一次单独待在了一起,虽然父亲知道他正在看着自己的儿子,但儿子仍然什么都不知道。

接着雅典娜出现了,她伪装成一位高挑、美貌的伊萨卡女人,不过只对奥德修斯显形,他儿子看不见,她招呼奥德修斯到外面来一下,告诉他伪装的时间该结束了,他必须现在就向忒勒玛科斯显现真身。“说完后”——这是新出版的菲茨杰拉德译本,正摆在弗格森的书桌上——“她用金杖在他身上一点,/把他的斗篷变成了纯白色,他身上的长袍/也光洁如新。她把他变得矫健、年轻,/恢复了太阳晒出的古铜肤色,他的下巴轮廓分明,上面的胡须也不再是灰色。”

根本没有上帝,弗格森一直这么告诉自己。从来都没有上帝,以后也不会有,但诸神是有的,世界各地有很多神,比如那些住在奥林匹斯山上的希腊诸神,雅典娜、宙斯、阿波罗以及其他那些在《奥德赛》的前二百九十五页里轮番登场的神,而这些神最喜欢干的不是别的,正是掺和人间的事。他们实在控制不了自己,因为他们生来就该干这个。就像海狸无法不让自己筑坝,弗格森猜测——或者像猫无法不让自己折磨老鼠。长生不老的神,是啊,但这些神拥有的时间实在太多了,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为自己制造些好玩刺激但常常也阴森可怕的娱乐。

奥德修斯再次走进棚屋时,忒勒玛科斯被老头的变化惊呆了,进而认定他一定是神。但泪水就要奔涌而出的奥德修斯,几乎无法从他口中说出这些话,他平静地说:“不是神。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神?不,不是。/我是你那位缺席你的童年,让你因此受尽苦头的父亲。我就是他。”

这是第一刀,刀尖扎破了弗格森的皮肤,捅在了他肋部和腹部之间某个没有骨头、也没有任何保护的地方,因为读奥德修斯这句简短的回答时,弗格森心里的感受,就仿佛这句话原本应该是:今天会很冷,阿奇。出门上学要记得围围巾。

接着刀锋全插了进去:“紧紧抱着/父亲这个奇迹/忒勒玛科斯哭了起来。咸湿的泪水/从两人渴盼的深井中涌上来,/他们失声痛哭,悲凄、颤抖/如那些长着利爪的雄鹰,/在农人掳走还不会飞的雏鹰后,发出的哀唳。/他们哭得不能自已,泪如雨下,/或许会一直这么哭到夕阳西下。”

这是弗格森第一次为一本书而哭。在空空荡荡或人满为患的电影院里,他曾经在黑暗中流过无数次眼泪,有时甚至是为了一些愚蠢、滥情的垃圾,和吉尔听《马太受难曲》时,他也不止一次地哽咽过,尤其是听到第三张唱片正面那段,男高音的声线突然调动起情绪,但书从来没有让他哭过,就连最悲伤、最感人的书也没有,然而在巴黎11月晦暗的微光中,眼泪却落在这本一块四毛五分钱买来的平装版《奥德赛》第二百九十六页上,当他从诗中抬起头,转身望向他那间小屋的窗外,屋里的一切早已模糊不清。

《奥德赛》是吉尔列出的书单上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伊利亚特》,啃完这两部由一位或者多位无名诗人(只是被人统称为荷马)创作的史诗后,弗格森答应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再读九十八本书,包括希腊喜剧和悲剧、维吉尔和奥维德、部分的《旧约》(詹姆斯王钦定版),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但丁的《地狱》,蒙田的《随笔集》大约一半的内容,不少于四部悲剧和三部喜剧的莎士比亚剧作,弥尔顿的《失乐园》,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休谟和康德的作品选集,《牛津英文诗歌集》,《诺顿美国诗歌选集》,以及菲尔丁——斯特恩——奥斯丁,霍桑——梅尔维尔——吐温,巴尔扎克——司汤达——福楼拜,果戈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这类作家写的英国、美国、法国、俄国小说。吉尔和弗格森的母亲都希望他们这个4-F等级的偷书贼儿子过一两年后能回心转意,重新去上大学,但如果弗格森还是坚持拒绝正规教育的好处,那这一百本书,虽然只是每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该读的书里的一部分,至少能让他学到一些知识。

弗格森意欲遵守他的诺言,因为他想读这些书,也打算把每一本都读完。他并不想一辈子就做个不学无术、缺乏修养的白丁,他只是不想去念大学而已,尽管他愿意每周耐着性子去法语联盟上五节两小时的课,因为他人生的宏愿之一就是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但他没有性子去其他地方上课,更别说大学了,他从五岁开始就被困在各种戒备森严的机构里,大学也比它们好不到哪里去,甚至无疑会更糟。放弃理想去服这种四年有期徒刑的唯一原因,就是为了从军队那儿套一张学生延期服役表,进而推迟向越南进发或者对越南说不的两难窘境,进而再推迟去蹲联邦监狱或者被永久驱逐出美国的第二个窘境,全部为那四年的服刑时间顺延,但弗格森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既然军队已经拒绝了他,那他就可以拒绝大学,而永远不必再面临这些窘境中的任何一个。

他知道自己有多幸运。不仅逃过了战争以及每一项随之而来的可恨选择——只要这场邪恶的战争还在继续,每一个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的美国男性就要被迫面对那些可怕的是和否——而且他父母也没有和他闹翻,这很关键,没有什么能比吉尔和他母亲原谅了他在四年级犯下的那些错更重要了,因为这关系到了他能否长长久久地活下去,尽管他们还是会担心他 ,怀疑他的精神和情绪是否稳定,尽管吉尔建议心理疗法或许会给他带来极大的好处 ,但他们没有逼他去看医生,因为弗格森争辩说没有这种必要,那些愚蠢的属于青少年的错误他是犯了一些,但本质上没什么事,把他们的钱浪费在这般笼统的提议上只会让他感到内疚。他们让步了。每次他用一种成熟理智的语气和他们说话,他们都会让步,因为每当弗格森状态最好而不是最差的时候——大约一半时间是如此——世界上没有几个人像他那样温柔,深情,没有几个人能抗拒他眼中散发出的善意和一目了然的爱,尤其是他母亲和继父,他们很清楚弗格森也可以做出很多不那么温柔的事,但仍然发现自己无力抗拒他。

这是两件幸事,接着是最后一刻柳暗花明的第三件幸事,有机会去巴黎生活一段时间,或许还是很长一段时间,这在起初看起来似乎不可能,一边是他母亲为他们将会远隔万里而不安,一边是吉尔为这场冒险的后勤保障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现实困难而发愁,但接着,在弗格森的4-F分类抵达他们家邮筒的几个星期后,吉尔写信给巴黎的薇薇安·施赖伯寻求建议,而她在回信中给出的意外答案吹散了吉尔的焦虑,也极大地化解了她母亲的恐慌。“把阿奇送我这儿来吧,”薇薇安写道,“我的公寓六楼还有间佣人房,现在正空着,因为我哥哥的儿子爱德华回美国了,二年级要回伯克利念,我一直懒得找新房客,阿奇要是不嫌地方小,就给他住了。当然,租金免付。我那本夏尔丹的书现在已经在伦敦和纽约出版,目前正为我的巴黎出版商翻译成法语,很枯燥,不过谢天谢地总算快完了,加上近来也没有什么着急的新项目,我很愿意承担辅导阿奇的重任,帮助他读完你那个书单上的经典作品,当然,这意味着我自己也得读一遍,我必须承认,一想到能再次钻到那堆好书里令人无比愉快。你随信附的那几篇影评,证明阿奇是个聪明、能干的年轻人。如果他不赞同我的教学方法,我们也可以另寻他人。但我愿意一试。”

弗格森狂喜不已。不光是巴黎,而且是和薇薇安·施赖伯同一屋檐下的巴黎,是那个女性最光辉的化身仁慈照拂之下的巴黎,是第七区大学街上的巴黎,还有左岸,拥有富裕而宁静的社区所带来的所有舒适,走几步就能到圣日耳曼咖啡馆,再走几步,过了河就是夏悠宫的电影资料馆,而且最重要的,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可以自己独立生活了 。

与他母亲和吉尔告别很痛苦,尤其是他母亲,10月中旬的一个雨夜,他们一起吃了最后一顿自家做的晚饭,快吃完的时候他母亲哭了一会儿,他的眼泪也差点儿涌上来,但他避免了这种潜在的尴尬,把话头转到了征兵体检之后他开始写的一本书上,当时他还不确定自己会怎样,整个人特别迷茫,那是一本小书,书名早就刻在石头上了,《劳莱和哈台如何救了我的命》,基本上是一本讲他母亲的书,他说,从纽瓦克大火那一晚到她嫁给吉尔那一天,期间他们共同经历的艰难岁月,书会被分成三章,第一章叫“光辉的遗忘”,记录他们在奇妙的过渡期以及之后的几个月里一起看过的所有电影,那些电影对他们的重要意义,那些荒唐的电影所具有的拯救力量,一起坐在西区剧院的楼厅上,他母亲抽她的切斯特菲尔德,弗格森幻想着他走进了正在眼前的二维银幕上播放的电影,然后第二章叫“斯坦和奥列”,讲的是他对那两个呆瓜的痴迷以及他仍然有多爱他们,最后是第三章,还没完全构思好,标题可能会是“艺术和垃圾”或者“这个对那个”,主要探索好莱坞的垃圾电影和外国的大师级作品之间的差别,他会捍卫那些杰作,但也会坚决为那些垃圾的价值辩护,也许跑去那么远的地方对他有好处,他说,离开他母亲的现在,好去写她的过去,能在广阔但又拥挤不堪的记忆空间里生活一段时间,不受当下的任何干扰,没有什么来分散他的注意力,只要他需要就可以一直生活在过去。

他母亲隔着泪花朝他微笑。她掐掉左手上那根抽了一半的烟,伸出右手把弗格森拉到她面前,在儿子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吉尔从桌旁站起来,走到弗格森的座位那里,也亲了他一下。弗格森回吻了他们俩,吉尔亲了亲他母亲,然后他们互道了晚安。到第二天晚上,晚安已经变成了再见,一分钟后,弗格森登上飞机,离开了。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她好像老了一点,或者说看着要比过去三年来他在脑海中时时想起的那个人老几分,但她今年四十一岁,马上就四十二了,只比他母亲小两岁,他依然漂亮的母亲在过去三年里也老了一点儿,薇薇安·施赖伯无疑还是美丽的,只是老了一点,仅此而已,即便客观上不如他母亲那么貌美,但她依旧光彩照人,身上散发着那种能量与自信的魅惑力,熠熠闪光,是他母亲所没有的,他勤奋的艺术家母亲只有出去社交时才会费心打扮,但薇薇安·施赖伯写的书都和艺术家有关,而且总是在社交,据吉尔说,这位穿着考究的富孀没有子嗣,但有一大堆朋友 ,和艺术家、作家、记者、出版人、画廊老板和博物馆馆长过从甚密,谈笑风生,而弗格森更为低调的母亲则整日埋首于工作中,除了丈夫和儿子以外没有亲密的朋友。

从机场回城的路上,薇薇安(她在航站楼里嘱咐他,不要叫施赖伯太太或夫人,叫薇薇安或者薇薇就行)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问了弗格森一百个关于他、他的计划和他来巴黎生活希望有什么收获的问题,弗格森一一作答,谈了他从暑假开始写的那本书,谈了他决心把法语水平提高到能像说英语那样流利,谈了他迫不及待地想一头扎进吉尔的书单,细细品味那一百本书的每一个字,谈了他要尽可能多看电影,然后把他的观察记下来放进三环的活页文件夹,谈了他决心写影评,发表在英国或美国或法国的英语杂志上,当然,前提是有编辑愿意要,谈了他想找个地方打篮球,再参加个联赛,当然,前提是巴黎有这种业余的篮球联赛,谈了他可能会做家教,给法国孩子辅导英语,来补贴父母每月寄给他的零花钱,当然,只能是台面下的现金交易,因为依照法律,他是不许在法国打工的,就这样,时差反应还很严重的弗格森一一回答了薇薇安·施赖伯的问题,他已经不再像十五岁时那样在她面前感到胆怯了,能足够大胆地不把她当做又一位家长,而是一个成年的熟人和可能的朋友,因为根本没有理由认为,她把自己寓所里的房间给他免费住,是出于某种隐匿的母性冲动(没孩子的女人想要照顾一个她本可能在二十多岁时生下的孩子),不,想过过做母亲的瘾不是问题所在,肯定另有原因,这个尚不可知的原因一直让他费解,因此,他回答完她的那么多问题后,只有一个问题要问她,一个自从吉尔收到她的信之后,弗格森就反复问过自己的问题:她这么做是图什么呢?不是说他不知好歹,弗格森说,不是说他不高兴回到巴黎,而是他们几乎不了解对方,为什么她要为一个几乎不了解的人如此大费周章呢?

问得好,她说,我真希望我能答上来。

你自己都不知道?

不太清楚。

是和吉尔有关系吗?感谢他在战争期间为你做的事,也许?

也许吧。但也不全是。我想更多还是因为我有些无所适从。夏尔丹那本书写了我十五年,现在写完了,我生活里原来被书占据的那块儿,就成了一块空地方。

十五年。我不信有十五年 。

薇薇安笑了起来,一种皱眉头的笑,弗格森发现,但无疑也算是笑。她说:我很慢,亲爱的。

我还是没明白。空地方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可能是因为那张照片。

什么照片?

你母亲拍的那张你小时候的照片,被我买了,还记得吗?过去三年里,照片一直挂在我写完《夏尔丹》的那个房间墙上,已经被我看过无数次。小男孩背对着镜头,瘦弱的脊柱顶着紧紧贴在背上的条纹T恤,纤细的右胳膊伸得直直的,张开的手撑在地毯上,远处的电视上正在放劳莱和哈台,镜头离你的距离和你离电视的距离一样远,比例简直堪称完美——无与伦比。而你,孤零零地坐在地板上,正好困在这两段距离中间。童年的象征。童年的孤独。你的 童年的孤独。不用说,每次看到照片,我都会想起你,想起三年前我在巴黎见过的那个男孩,想起他曾经是照片里的那个小男孩,既然经常会想起你,我就很难不把我们想成朋友。所以当吉尔写信说你想来这儿的时候,我心想这太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真正做朋友了。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儿傻,但就是这样。我觉得我们会一起度过一段有趣的时光,阿奇。

二楼的公寓很大,六楼的女佣房很小。下面是七间大屋,上面是一间小屋,那七间屋子里,每一间都摆着家具、落地灯、波斯地毯、画作、照片和书,主卧、书房和客厅的一面墙上满满当当都是书,但这栋宽敞、挑高的公寓给人一种简约整齐的印象,因为空间很大,足以容纳所有里面的物件而不会影响到人的活动,就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刚刚够的感觉,而非太小或太大,让弗格森着迷的还有全白的老式大厨房和脚下的黑白瓷砖,隔开客厅和餐厅的镜面双开门,门上细长的法式拉手完全不同于美国那种粗短的圆把手,客厅的巨大双层玻璃窗躲在纤薄到几乎透明的薄棉窗帘后,阳光从上午到下午,甚至经常到傍晚都可以照进来。下面的公寓是一个中产阶级天堂,但公寓六楼的女仆房——严格来讲应该是第七层,因为法国人不把底楼算作一楼,而是叫“临街楼”——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徒四壁”,斜屋顶下面的空间只够放下一张床、一个五层的书架、一个小书桌配一把嘎吱作响的柳条木椅、床下内置的储物抽屉和一个只出冷水的水槽。走廊里有公用的厕所;没有淋浴或浴缸。要到这层楼,得先坐电梯到五楼,再走楼梯上去,来到大楼北面的一条木质长廊,里面一字排开六扇一模一样的棕色门,每扇都是底层到五层那些公寓业主的财产,弗格森的门是第二扇,其他门后的房间里住的都是为楼下业主工作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女佣。来到巴黎的第一天上午,弗格森跟薇薇安走进房间后,他意识到这是个修道士住的阴暗小屋,和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是他有生以来住过的最狭小的地方,无疑得花些时间习惯一下,他才能学会在里面住着而不觉得自己快要窒息而死,但房间确实有窗户,或者说是被分成了两半的窗户,北墙上有一个高大的双层玻璃窗,窗外有一个三边围着铁栏杆的弹丸阳台,地方刚够他那双四十五点五码大的脚立足,从阳台或者透过窗户可以往北看到凯多塞码头、塞纳河、河对岸的大皇宫,然后沿右岸一路眺望到蒙马特圣心殿的象牙白穹顶,如果把身子尽力倾到阳台的栏杆外,往左可以看到战胜广场和埃菲尔铁塔。还不错。非常不错,说到底他又不需要一直待在这个房间里,这里只是他写作、学习和睡觉的地方,吃饭、洗澡和聊天可以去楼下薇薇安的公寓,不管什么时候他想吃东西了,厨师塞莉斯泰因都会给他弄吃的,早餐是可口的咖啡和黄油面包,如果没去圣日耳曼大道附近的小咖啡馆吃三明治的话,塞莉斯泰因会给他做热腾腾的午饭,晚饭有时候和薇薇安一起在家吃,有时候是他自己在家吃,有时候和薇薇安去饭店,有时候和薇薇安以及其他人在饭店吃,有时候则会去参加在薇薇安的公寓或其他人的公寓里举办的晚宴,随着薇薇安慢慢介绍他认识了她生活的那个复杂的巴黎世界,弗格森也开始习惯了这里。

最初的五个月,他每天的生活节奏如下:上午九点到十二点写书,十二点到下午一点吃午饭,一点到四点读吉尔书单上的书,星期二和星期四除外,这两天是从一点到两点半看书,再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去薇薇安的书房和她聊那些书,之后去左岸附近的街区散步一小时(大多数时候是去圣日耳曼大道、拉丁区和蒙帕纳斯),接着去拉斯帕伊大道的法国文化学会上星期一到星期五的课。在写完书之前(在他3月过完生日后几天完成了),在觉得自己的法语扎实到可以不用再去上课前(同样是在3月),他一直都心无旁骛,严格坚持着写作、阅读、学习这些基本活动,也就是说,没空看电影(除了星期六和星期天以及偶尔的平日晚上),没空打篮球,没空辅导法国小孩英文。弗格森以前从未这样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一个目标上,从未这样废寝忘食地要完成给自己定下的任务,但他以前也从未在上午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时感到如此平静和沉着,对于自己身处某处感到如此开心,就连那些宿醉后醒来或者状态不太好的上午也一样。

那本书对他来说意味着一切。那本书就是活着与不活着的区别,尽管弗格森年纪还轻,尤其是对于这样大型的写作项目来说更年轻,但在十八岁开始写书的优势,是童年刚过去没多久,他对那一切记忆犹新,而且因为邓巴先生和《滨河反叛者》,他写东西已经有些年头,严格来讲早就不算是新手了。迄今为止,他在邓巴先生的报纸上总共发表过二十七篇长短各异的文章(最短的只有两页半的打印稿,最长的则有十一页),而开始在那个活页文件夹里记录电影观感后,他又养成了几乎每天都要写作的习惯,考虑到文件夹里现在已经有一百六十多张活页,所以从几乎每天写 到每天死活都要写 的跳跃,其实都算不上是跳跃,更像是自然而然的下一步。除了过去三年里自己的努力外,他还经常和吉尔长谈,从吉尔那里学到如何写出精炼、优雅、清晰的句子,如何让一个句子和另一个句子连起来构成一个铿锵有力的段落,如何给下一段话开头,去印证或反驳前一段话里的主张(取决于你的论点或者目的),弗格森听得很仔细,对于继父的这些教诲了然于胸,换句话说就是,尽管他开始写书时连高中都还没毕业,但他早已向文字之旗宣示了效忠。

经历了8月2号入伍体检时的羞辱后,他萌生了写书的念头。当时他不仅被迫暴露了犯罪前科 这几个字在他名字上抹下的污点,那个医生还向他逼问了具体的细节,不光是乔治·泰勒的手拍到他肩膀上那天,他在偷书时被逮了个正着,还包括他以前偷书时有多少次没被抓住,因为坐在白厅大街的政府大楼里和美军医生说话让弗格森既紧张又害怕,所以他向那个人交代了真相,针对那个问题,他说有过好多次,但除了被迫重新翻出四年级时那些盗窃行为的旧账,更让他感到羞辱的是他被迫交代了他不正常的性欲望 ,他既喜欢男生也喜欢女生,然后那个人,马克·L.沃辛顿医生,又让弗格森讲讲这方面的细节,尽管弗格森明白说真话能确保他永远不必去服役或者因拒绝服役而去联邦监狱蹲上两到五年,但说出真相还是很困难,因为他在沃辛顿医生眼里看到了嫌恶,他紧闭的嘴唇和咬紧的牙关显露着他的反感,但他想知道细节,弗格森除了坦白别无选择,他一一回顾了自己和帅气的布莱恩·米谢夫斯基从初春开始直到布莱恩夏初离开纽约期间两人发生过的所有性关系,是的,长官,弗格森说,他们有很多次没穿衣服睡在一张床上,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全都赤身裸体,是的,长官,弗格森说,他们曾经大张着嘴和对方亲吻过,还把舌头捅进了张开的嘴里,是的,长官,他们曾经把勃起的阴茎插到对方的嘴里,是的,长官,他们曾经射在了对方的嘴里,是的,长官,他们曾经把勃起的阴茎插到各自的后面,也曾射在了里面或者射在了后面两边的屁股上或者对方的脸上或肚子上,弗格森讲得越多,那医生脸上流露出的表情就越恶心,到面试结束时,永不会被录用的弗格森已经浑身颤抖,那些从他嘴里滚出来的话也让他厌恶至极,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而是医生的眼神给他定了罪,将他视为一个道德沦丧之人,威胁到了美国生活的稳定性,让弗格森觉得好像他自己的人生遭到了美国政府的唾弃——毕竟,且不管他爱不爱,美国终究是他的祖国——从大楼里出来后,弗格森走在纽约夏日炎热的空气里对自己说,为了报复,他要写一本小书讲讲纽瓦克大火之后的那些黑暗岁月,这本书将会异常出色,有力,彻底浸润在活着到底意味着什么的真相中,让美国人以后再也不会想朝他吐口水。

我七岁时,父亲被一个纵火犯放的火活活烧死了。他烧焦的遗骸被放进了一个木盒子里,在我母亲和我把那个盒子埋到地下之后,我们行走的土地也开始在脚下崩溃了。我是独生子。我父亲是我唯一的父亲,我母亲是他唯一的妻子。但现在她不再是谁的妻子,我也不再是个有父亲的男孩,我不再是一个男人的儿子,而是成了一个女人的儿子。

我们原来生活在新泽西的一个小城,离纽约不远,但那晚的大火发生六周后,我母亲和我离开小城,搬到了纽约,借住在我母亲的父母位于西58街上的公寓里。我外公称之为“奇妙的过渡期”。他所指的是一段没有固定地址和不用上学的时间,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也就是从1954年12月末到1955年初的寒冬腊月,我母亲和我跋涉在曼哈顿的大街小巷,为我们寻找新的住所,为我寻找新的学校,我们经常会躲进电影院的黑暗中……

10月中旬离开纽约前,弗格森完成了第一部分的第一稿。从入伍体检到坐飞机横跨大西洋期间的两个半月里,他一共写了七十二页,平均每天一页,正好达到弗格森给自己设定的目标,每天写完像样的一页,超过的话可以被视为奇迹。他没有勇气把没修改过的那部分拿给吉尔或他母亲看,而是希望真正写完之后给他们看完成的作品,但在这些页的文字中,他讨论了和他母亲在奇妙的过渡期里看过的大部分电影,以及奇妙的过渡期本身,然后是他在希利亚德学习生涯的开始,他和上帝的战争及故意失败的自毁性项目,接着是在“光辉的遗忘”期间,他和母亲无数次跑到电影院的楼座上看更多好莱坞电影的无数次尝试,随后是他母亲作为摄影师的新开始,把他曾经明亮的游戏室改造成了冲洗照片的暗房。这童年的十一个半月,始于1954年11月3号早上:他母亲告诉他,他父亲在纽瓦克大火中烧死了;终于1955年10月17号下午:在他们那间位于三楼的公寓里,弗格森打开电视,碰巧听到了《布谷鸟》主题歌,看到了片头字幕,这是他第一次看劳莱和哈台的电影。

他用几个星期适应了他的新环境,跟他狭小的房间和平共处,但到11月1号他已经又钻回了书里,因为来纽约前他曾为“斯坦和奥列”一章做了些准备,先列了一个他们所有电影作品的清单,然后经他继父的帮忙,在现代艺术博物馆电影部主任克莱蒙特·诺尔斯的安排下,观看了他们收藏的所有劳莱和哈台的电影,通常是在电影剪辑机上自己看,有时会给他投在大些的银幕上看,因为弗格森详细地记录了他看过的每部片子,在巴黎写这些电影时,它们在他脑子里又再次鲜活起来。不可思议的是,有关劳莱和哈台的英文书竟然只有一本——约翰·麦凯布1961年出版的二百四十页的双人小传,除此之外就没了,据弗格森所知再没有相关的英文作品。奥列去世于1957年,岁数不算很大的斯坦(七十四岁)则死于1965年2月,距离弗格森想到要写一下他们俩十多年前如何拯救了他的人生,还不到六个月,开始写这部分后,他忍不住会去想他错过了一个宝贵机会,因为没有什么能比终稿完成后寄给斯坦更让他开心的事了。和他在纽约上学时写的那些文章一样,弗格森的关注点仍然只是电影本身,他八九岁第一次看到它们时的样子,没有任何这两位戴圆顶礼帽朋友的背景,也没有任何有关这个二人组成立过程的史料(1926年在哈尔·罗奇电影工作室由导演里奥·麦凯利提议成立),更没提到奥列的三次婚姻和斯坦的六次婚姻(有三次还是和同一个女人!)。除了写他的书,一个和写书同样重要、而且顽固地主宰着弗格森思绪的东西是性爱,但即便到了现在,在十八岁这样成熟的年纪,他仍然发现自己无法想象斯坦·劳莱和任何人做爱,更别说他的六任妻子了,其中有三任还是同一个人。

他一鼓作气从11月推进到12月,再到1月上半月,写完了书的第二部分,这一部分以12月他外婆外公突然造访中央公园西路的公寓结束,他们那次带来了一大堆礼物,包括了一块可以卷起的银幕、一台十六毫米的电影放映机以及十部劳莱和哈台的短片,出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这部分竟然和第一部分一样长,都是七十二页,他在最后一段写道:放映机是二手货又怎样——反正能放。影片拷贝有点划痕,声音像从浴缸底部传出来似的又怎样——反正能看。而随着这些片子的到来,我又学到了一堆新词——比如“链轮”,想这个词可比想到“烧焦”好多了 。

但接着弗格森失去了方向。书的第三部分,在中间这几个月里起了一个新标题——“废品站和天才”,意在探索艺术影片和商业电影之间的差别,或者说基本上是好莱坞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区别,弗格森仔细考虑了他要选择哪些电影人来写,三位好莱坞“拾荒者”(茂文·勒鲁瓦、约翰·福特和霍华德·霍克斯),擅长拍摄各种类型与风格的优秀商业电影,以及三位外国的天才(爱森斯坦、让·雷诺阿和萨蒂亚吉特·雷伊),在那陷入困境的两个半星期,弗格森试图把他的想法写到纸上,但意识到这个主题和书的其他部分根本没有关系,他是在写另一本书或者另一篇文章,而他的书里讲的是死去的父亲、挣扎的寡妇和受伤的小男孩,根本不适合进行那类思考。意识到自己严重曲解了原来的计划让他很吃惊,不过现在,借着这个拐错的弯,他觉得自己知道该如何挽回损失。他把“废品站和天才”的前二十页放到一边,返回去把第一章一分为二,变成了“奇妙的过渡期”(包括了他在大火后到去希利亚德前的纽约时光,以他母亲在上西区的电影院对那位女售票员说的话作结:你少管闲事,这位小姐,赶紧给我找钱 )和“光辉的遗忘”(这部分现在始于一个不同的点,成了弗格森第一天去希利亚德上学,不过仍然以他的第一部劳莱和哈台的电影做结尾)。在第三部分,他又加了几段话,讲了他母亲对这两个呆瓜的反应,更彻底地探究了一下每天的任务 ,但这章仍然是以烧焦 那句结束。之后他又加了第四部分——“楼座上的晚餐”,现在他明白这才是整本书的合理结尾,整本书的情感核心,而且他怎么会这么盲目这么愚蠢,竟然忽视了他母亲在客厅里的那个场景,没把它包含在书里,事实上书里的一切都在为那个时刻做铺垫,于是,在2月中旬的三个上午,三个横扫一切与全神贯注的上午,弗格森写完了十页他需要写出来的内容,在这些文字里他感到自己比写书中任何其他段落都更有活力,他写了失声痛哭着向他母亲坦白,他们坐在客厅的地毯上时两个人奔涌而出的眼泪,包括“沉默的上帝——没有上帝——反对上帝”的重新讲述和他在学校成绩变差的原因,接着,擦干眼泪、重整精神后——这是当然了!——他们去了95街和百老汇大街上的电影院,坐在楼座上一边吃热狗,一边喝没了气儿的可乐,然后,他母亲又点了一根切斯特菲尔德,两个人一起看多丽丝·黛在希区柯克的彩色版《擒凶记》里演唱了有史以来最愚蠢的歌曲之一《世事不可强求》。

花六个月的时间写这本关于他自己的一百五十七页的薄书,让弗格森与他自己产生了一种新关系。在感到与自己的内心感受更亲密的同时,好像也与它们更疏远了,几乎是一种超然、漠然,仿佛在写书的时候,他矛盾地同时成了一个既温暖又冰冷的人,暖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内里敞开,暴露给了世界,冷是因为他在看这些内里时就好像它们已经属于别人,某个陌生人,无名无姓的普通人,但这种与他写作的自我之间产生的新互动对他而言是好还是坏,是更好还是更坏,他却说不清。他只知道写这本书让他筋疲力尽,他不确定以后还有没有勇气再来写自己。写影评,会,或许有一天还会写别的东西,但自传太让人痛苦了,既暖又冷的要求太艰难了,而且现在他重新发现了母亲那时 的样子,突然间开始想念起了现在的她,想念起她和吉尔,鉴于《先驱论坛报》快要破产了,他希望不久之后他们可以来巴黎看看他,因为虽然弗格森几乎已经成年,他身上很多地方仍然像个孩子,而且过去六个月他一直沉浸在童年回忆里,要走出来可没那么容易。

那天下午,他下楼去和薇薇安进行星期四的学习讨论时没有带《哈姆雷特》,而是拿了还未装订成册的《劳莱和哈台如何救了我的命》。《哈姆雷特》先等等吧,弗格森想。一辈子都在等的哈姆雷特,只能再多等一会儿了,因为现在书写完了,弗格森迫切需要有人能读一下,毕竟他没办法评价自己写的东西,不知道它是一本真正的书还是一部失败之作,是长满紫罗兰和玫瑰的花园还是一卡车粪肥。现在吉尔在大洋的另一端,所以薇薇安是最好的选择,是必然的选择,而且弗格森知道自己可以信任薇薇安来公平公正地评价他的作品,因为她已经证明了自己是位优秀的指导老师,总是一丝不苟地为他们每周两次的辅导做准备,她有非凡的洞察力,对于他们一起研读的那些作品她有无数的话可说(精读,对于某些关键段落进行详细的文本分析 ,比如奥尔巴赫的《摹仿论》中有关奥德修斯的伤疤的章节),还会围绕作品本身或绕到作品背后讲讲,比如古罗马的社会和政治状况,奥维德的流放,但丁的被逐,或者奥古斯丁来自北非,因而是个黑种人或棕种人这类意外的发现,她会从附近的美国图书馆和远一些的英国文化协会图书馆不断借来参考书、历史书和批评研究著作,这让弗格森既叹服又感到有趣,这位无与伦比的出入社交场且时常显得轻佻的施赖伯太太(她在聚会上大笑,听到荤段子会放声爆笑),其实是一位热忱的学者和知识分子,是斯沃斯莫尔的最高荣誉毕业生,拥有被她戏称为巴黎骨头酸痛大学 [1] 的艺术史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的主题是夏尔丹——这是她针对相关内容的第一次尝试,最终写了一本书),也是一位文笔清晰流畅的作家(弗格森读了书的一些章节),除了指导他如何阅读和思考吉尔书单上那些文学著作,她会在星期六带弗格森参观卢浮宫、现代艺术博物馆、国立网球场现代美术馆或者玛格画廊,费心教他欣赏和思考艺术作品,尽管弗格森依然无法理解她为什么愿意为他的教育耗费时间,但他明白自己的头脑正因为她在稳步成长,可是为什么,他会问,你为什么要为我做这些,而谜一样的薇薇总会笑答:因为我很开心,阿奇,因为我学到了很多。

到那个2月中旬的下午弗格森拿着手稿下楼时,他已经在巴黎生活了四个月,和薇薇安·施赖伯成了朋友,好朋友,或许(弗格森有时会想)还有一点儿爱上了对方,反正至少他爱上了她,而她对他表现出的从来都是最温暖、最心照不宣的喜爱,他每次在两点半去敲她书房的门时,都不会等她让他进去,因为他们从不这样做,他只需要敲下门,让她知道他到了,然后走进去即可,那天下午他进去后,发现她仍然坐在往常的黑色皮椅上,戴着阅读眼镜,左手的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根万宝路(她在法国待了二十一年,但还是抽美国烟),右手拿着一本正翻到中间某页的平装本《哈姆雷特》,脑袋后面的墙上挂着他的那张照片《阿奇》——他突然意识到,如果有人愿意出版他的书(好运气!),这张他母亲十多年前拍摄的照片正好可以做书的封面——薇薇安从书里抬起头,冲弗格森笑了笑,他一句话都没说,径直走到她面前,把手稿放在了她的脚边。

写完了?她问道。

完了,他说。

了不起,阿奇,太棒了。得用很多脏话 来铭记这一天。

我在想我们今天下午能不能先跳过《哈姆雷特》,你来看看这个。很短。我感觉两三个小时你就能看完。

不,阿奇,我需要更多的时间。我猜你希望得到真正的反馈,对吧?

当然。你要觉得哪里有问题,请随便标出来。书还不是终稿,只是暂时写完而已。所以读的时候拿支铅笔吧。修改,改进,删减,只要是你能想到的,随便提。我看得都快吐了,实在不想看了。

我们这么办吧,薇薇安说,我留在这儿,你出去散散步,吃吃晚饭,看看电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回家以后,直接上楼,回你的房间。

赶我走是吗?

我不想你在一旁待着,看我读你的书。太多精神干扰了。Tu comprends?(你懂吗?)

Oui, bien sûr.(嗯,当然。)

那我们明早八点半在厨房见。这样我就有下午剩下的时间和整个晚上来看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到深夜。

那你和雅克还有克里斯汀的晚饭怎么办?你不是八点要见他们吗?

取消。你的书更重要。

前提是书写得好。如果不好的话,你会骂我让你错过饭局的。

我不认为它会差,阿奇,而且即便是,你的书也比饭局更重要。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因为是你的书啊,你的第一本书 ,不管你以后还会写多少书,永远都不可能再写你的第一本书。

换言之,我失去我的处男身了。

对呀。你失去你的第一次了。不管干得爽还是不爽,你都永远不再是处男了。

第二天早上,弗格森提前了几分钟,不到八点就来到了厨房,希望能先喝一两碗塞莉斯泰因的牛奶咖啡壮壮胆,再等着薇薇安出现,宣布她对他那本拙劣作品的判决,把它扔进历史的垃圾桶,作为又一件被丢弃的人类物品,和其他几百万件东西一起烂掉。不过,尽管他计划得很好,薇薇安还是先他一步到了,弗格森走进白色的厨房时,她正穿着白色的晨间浴袍,坐在白色的珐琅餐桌前,他那份白纸黑字的手稿堆在一旁,手边放着她自己的白碗,碗里是塞莉斯泰因的牛奶咖啡。

Bonjour,阿奇先生,塞莉斯泰因说,vous vous levez tôt ce matin(您今天起得真早)。她称呼弗格森时,用的不是熟人之间的tu(你),而是仆人才会用的敬语形式vous(您),这个古怪的语言点,仍然让他的美国耳朵感到别扭。

塞莉斯泰因是个精干瘦小的女人,五十岁左右,寡言少语,谦虚低调,弗格森一直觉得她非常和善,虽然她坚持要称他为您,但他很喜欢她叫他名字时的法语发音,把较硬的q音软化为了细腻些的x音,让他变成了阿西 ,进而让他想到了法语里的archive(档案)一词,阿西弗。尽管他还很年轻,可他已经成了一份档案,也就是说他是个会被保留很长一段时间的人——就算他的书属于历史的垃圾桶。

Parce que j'ai bien dormi(因为我睡得挺好),弗格森回答她。但这显然不是真的,因为只要看一眼他蓬乱的头发和深陷的双眼,就知道他昨晚灌了一瓶红酒,而且基本上没怎么睡。

薇薇安站起身,在他的双颊上各亲了一下,这是他们早上标准的问安方式,但接着,她却偏离了日常习惯,伸出双臂抱住他,又在他的两个腮帮子上各亲了一口,而且这次是两个大大的吻,声音回荡在贴着瓷砖的厨房里,然后她又突然把他推开,双手抓着他的胳膊问:你怎么了?状态这么差。

我紧张。

别紧张,阿奇。

我紧张得都快拉裤子了。

也别这样。

如果我忍不住怎么办?

坐下,傻子,听我说。

弗格森坐下来。片刻之后,薇薇安也坐了下来。她倾着身子,盯着弗格森的眼睛说:别担心,小家伙。Tu piges?(懂了吗?)Tu me suis bien?(听到没?)书写得很好,令人肝肠寸断,我很惊讶你这个年纪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来。就算你一字不改,也足以拿去直接出版了。当然,不足之处也有,因为你告诉我可以随便改,所以我就标记了一下。建议删减大概六七页的内容,还有五六十个句子也可以再推敲推敲。这是我的看法 。当然,你可以不接受,手稿给你(把它朝桌子对面的弗格森一推),在你决定好怎么做之前,我不会再多嘴。记住,这些只是建议,不过在我看来 ,我觉得这些修改能让书变得更出色。

我该怎么感谢你?

别谢我,阿奇,要谢就谢你那位了不起的母亲。

那天上午,弗格森再次翻开他的手稿,开始研究薇薇安的评论,大多数都一语中的,他觉得,至少有百分之百九十都对,这可是一个很大的比例,太多细小但却敏锐的删减,这儿一个短语,那儿一个形容词,以及为了提升行文气势而做的一些微妙但无情的删节,还有各种笨拙的句子,多得简直不胜枚举,让他简直有些羞于承认了,读了几十遍竟然没注意到这些盲点,在接下来的十天里,弗格森逐个处理这些文体上的失误和令人恼火的重复,不时改一改薇薇安漏标的地方,不时又推翻那些修改,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但最关键的地方在于,薇薇安没有改动书的架构,她的铅笔没有移动段落或者章节,没有重大的修改或者划去的小节,弗格森把各种修订改到现在这份划得乱七八糟,几乎难以辨认的打印稿上,又重新把书录入了一遍,这次是一式三份(两张复写纸),事实证明这是一份地狱般的差事,因为他老容易敲错键,不过到3月3号他的十九岁生日款款而来时,他基本上快录完了,六天之后最终大功告成。

与此同时,薇薇安一直在为弗格森的书四处打电话,向她的英国朋友打探潜在的出版商,选择伦敦而非纽约,是因为她在那边人脉更广,而弗格森自己对出版一窍不通,且不说是英国还是美国,便把一切交给了薇薇安,自己专注于录入,并且开始琢磨那篇写了一半的文章《废品站和天才》,有没有可能成为第二本书的创作萌芽,以及重新读一读他高中时写的一些长文章,看看能不能修改一下(如果他觉得值得费这功夫的话)试着往杂志投稿,不过即便在薇薇安把可能的英国出版商缩小到两家规模不大但势头很猛,且致力于出版她所谓的新锐 作品的文学出版社后,对于这两家谁愿意接受他的书,弗格森还是不抱希望。

他十九岁生日那天早上,两人坐在厨房里时薇薇安对他说,先发给哪家由你来决定。当她告诉他,两家出版社的名字分别叫艾奥书局和雷霆路有限公司后,弗格森本能地回答说艾奥,不是因为他很清楚艾奥是谁,而是觉得雷霆 这个词似乎和一本书名中带着劳莱 和哈台 的书有些违和。

他们现在差不多成立四年了,薇薇安说,老板是个生活优渥的年轻人,三十多岁,名叫奥布雷·赫尔,他做这个算是业余爱好,主要给诗人出书,他们是这么告诉我的,还有些小说和非虚构作品,设计和印刷都很棒,用纸也好,但他们每年只能出十二到十五本书,而雷霆路每年有二十五本。还是选艾奥?

为什么不?反正他们最终会拒绝。我们回头再递给雷霆的人,他们也会拒绝的。

好吧,消极先生,最后一个问题。书名页。书下星期会寄出去,你打算署什么名字?

什么名字?当然是我的名字啊。

我的意思是,阿奇博德还是阿奇,还是A.,或者A.加上你中间名的首字母。

我的出生证和护照上写的都是阿奇博德,但以前从来没人这么叫过我。阿奇博德·艾萨克。我从来都不是阿奇博德,也从来不是艾萨克。我是阿奇。我一直都是阿奇,也永远会是阿奇。这才是我的名字,阿奇·弗格森,所以我的作品也会署这个名字。不过现在无所谓吧,没有哪个神志正常的出版人会愿意出版这么个古怪的小书,倒是为以后考虑一下也不错。

初到巴黎的几个月里弗格森的白天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高强度的学习和勤奋写书给他带来了满足感,法语水平也稳步提升,原因除了佛蒙特的暑期项目和法语联盟的课程,还有与薇薇安的巴黎朋友们一起吃的那些席间只讲法语的晚餐,每天和塞莉斯泰因的对话,更不必说他在午餐时间的咖啡馆,站在吧台吃火腿三明治时与陌生人的无数邂逅,这一切把他变成了一个几乎对半使用双语的旅法美国人。沉浸在第二语言中的弗格森,若非因为学习时要用英语,写作时要用英语,和薇薇安的交流时也完全用英语,他自己的英语可能会开始退化了。现在他经常会用法语做梦(滑稽的是,有一次梦境的下方竟然有英文字幕),他的脑子里一直冒出来各种通常都很下流的怪异双语双关语,比如把法语中的日常表达au contraire(正相反),变成了一个粗鄙到让人昏厥的英语同音词组:O cunt rare(啊,半熟的屄)。

不过,他确实老想着屄,还有屌,以及现在和过去那些想象或记忆中的男女胴体,因为夕阳西下,城市陷入黑暗之后,日间生活那种让人精神抖擞的独处,到夜间经常塌缩成一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孤独。最初的几个月最难熬,开始时他被介绍认识了很多人,但没有一个让他特别喜欢,甚至连他喜欢薇薇安的百万分之一都没有,他待在那间小到让人窒息的屋子里,会找些事来排解孤独,干掉那些空虚的深夜时光:看书(几乎不太可能),用他的袖珍晶体管收音机听古典音乐(有一点点可能,但每次至多能听二三十分钟),再写会儿他的书(很费劲但有时收效很大,有时白费力气),去圣米歇尔大道后面和附近的剧院看十点场的电影(大部分时间都很享受,只是有时候电影不怎么样,十二点半回到房间后,孤独还在等着他),如果实在按捺不住的话,鬼鬼祟祟跑到巴黎大堂的大街小巷里找妓女(经过站在人行道上的妓女时裆部会蠢蠢欲动,暂时的缓解,但那些性是粗暴的,令人沮丧,只是毫无情感和意义的性交,乘着夜色慢慢走回家时,会不可避免地让他痛苦地想起朱莉,他母亲和吉尔每周给他的零花钱只有八十美元,因此这种十块二十块的炮只能保持在最低限度)。最后一种解决方案是酒,当然,酒也可以作为其他解决方案的一部分,看书时喝酒,听音乐时喝酒,看完电影或者又搞完一个眼神哀伤的妓女后回家喝酒——每当孤独感大到让他无法承受,这个方案总能解决一切问题。在纽约时喝高了几次后,弗格森发誓不再碰苏格兰威士忌,转而选择了红酒作为首选用药,在他常去吃午饭的街区附近,一些食品杂货店的廉价葡萄酒一升只要区区一法郎(遍布第六区的小卖部里一瓶没标签的红酒只卖两毛钱),所以弗格森会在房间里囤个一两瓶,无论晚上是出去还是在家待着,一法郎的红酒是很有效的安慰剂,可以引来困意,最终让他沉沉睡着,不过这些劣质的无名酒有些伤身,早晨醒来后他经常会拉肚子或者头疼恶心。

他平均每周会单独和薇薇安在公寓里吃一两次饭,塞莉斯泰因会给他们做些传统上在大冷天吃的菜,比如蔬菜炖牛肉、豆焖肉和勃艮第炖牛肉,并且侍候他们吃饭,她在巴黎没有丈夫或者亲人,只要有要求,随时可以来加班,食物那么美味可口,永远都很饿的弗格森,很少能忍住不吃两人份甚至是三人份的主菜,正是在这些安静的一对一晚餐期间,他和薇薇安成了朋友,或者说加深了从一开始就存在的友谊,两人分享了各自的人生经历,而他因此了解到的关于她的事情,大都出乎他的意料:比如,她在布鲁克林的弗莱布许地区出生和长大,就是叔祖父阿奇曾经生活的地方,尽管家族的姓氏是格兰特,但却是犹太裔(听完之后,弗格森讲了他爷爷的姓如何在一天之内从列兹尼科夫变成了洛克菲勒,最后又变成了弗格森),父母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教五年级的老师,比她优秀的科学家哥哥,也就是吉尔在战争期间认识的好友道格拉斯小四岁,然后是1939年那次去法国的旅行,她十五岁,高中尚未毕业,去里昂看望远房亲戚时认识了让——皮埃尔·施赖伯,一个更远的亲戚,可能是第四还是第五代表亲,他当时已经三十五岁,比她大整整二十岁,但缘分来了 ,薇薇安说,两人之间擦出了火花 ,然后她把自己给了让——皮埃尔 ,他是个掌管着法国一家大型出口公司的鳏夫,而她还是布鲁克林区伊拉兹马斯高中二年级的学生,这样的结合无疑会让大多数旁观者觉得有点变态 ,但对薇薇安来说从来都不是这样,尽管当时年纪还小,但她已经把自己看作成年人了,那年9月,德国人入侵了波兰,还好当时让——皮埃尔在洛桑很安全——两人到战争结束后才终于再次见到对方——随后的五年里,薇薇安上完高中,又从大学毕了业,但他们一直保持着通信,总共写了二百四十四封 ,1944年8月,巴黎一解放,吉尔就动用关系让她偷偷到了法国,当时两个人已经打算要结婚了。

听薇薇安的故事是令人愉快的,因为她似乎很乐意讲这些事,虽然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爱上一个十五岁的女孩确实 有点变态,但弗格森还是忍不住想到,他第一次来法国时也是十五岁,同样是因为类似的家庭关系认识了薇薇安·施赖伯,一个比他不是大二十岁,而是二十三岁的女人,不过既然一个人的年纪不到另一个的一半大已是既定的事实,还有什么必要细数呢,刚到巴黎的那几个月里,孤独的弗格森对薇薇安垂涎三尺,渴望他们能睡到一张床上,毕竟,她的爱情和婚姻并没有受到年龄问题的限制,所以很难不叫人好奇她会否愿意颠倒过来和他试试,这次她做年龄较大的那方,而他则接过她原来的位置,开启一场令人迷醉的变态冒险。反正他觉得她很漂亮,和他比起来年龄是大点儿,但当你考虑那些真正重要的事就会发现并不老,一个仍然散发着性感和魅力的女人,而且在他看来她也无疑很喜欢他,因为一起出门吃饭时她总是说他有多英俊,看起来多帅气,万一她邀请他来与自己同住另有隐情,真正原因是她在觊觎他的身体,想要爱抚他年轻的肉体呢?这就能解释她对他那种令人费解的慷慨了,免费的房租和免费的食物,免费的辅导,11月她第一次带着他去乐蓬马歇百货疯狂扫货时还给他买了衣服,所有那些昂贵的衬衫、鞋子和毛衣全都是她掏的腰包,三条有褶灯芯绒裤,一件后面双开叉的运动夹克,一件冬衣和一条红色的羊毛围巾,都是顶级的法国品牌,他乐于穿在身上的时髦服装,她要不是像他垂涎她那样也在疯狂垂涎他的话,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性玩具。是叫这个,嗯,如果她想的话,他很乐意当她的性玩具,不过,虽然她经常用一种她正有此意的眼神看他(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脸,眼睛密切地审视着他最细微的动作),可他没法主动出击,因为他是年轻的那个,无权走第一步,得薇薇安来找他才行,但尽管他盼着她能抱住他,与他拥吻,或者哪怕只是伸出手来用指尖抚摩一下他的脸也行,但她从来没有。

他几乎每天都会和她见面,但她私人生活的细节对他来说仍然是个谜。她有情人吗?弗格森问自己,是同时有好几个,还是一个完了再找一个,还是一个都没?他们俩一对一地吃完晚饭后,她突然在十点出门,是否证明了她要去城里某个地方,赴某个男人的床约,还是说她就是深夜出去和朋友喝一杯而已?还有她周末偶尔出国是怎么回事,每个月平均会有一两次,她说多数时候是去阿姆斯特丹,所以有个男人可能在那儿等她,也不一定就是无端揣测,但也说不准,也许是她出了夏尔丹那本书以后,在寻找新的写作对象,最终选择了伦勃朗或者维米尔或者别的什么只能在荷兰才能找到其画作的画家。这些问题他都无法回答。薇薇安虽然会无拘无束地聊起过往,但不怎么说当下的事,至少不会聊她当下的私生活,所以全巴黎唯一让弗格森觉得心有灵犀的人,他唯一爱的人,对他来说,却仍然是个陌生人。

除了每周在公寓里单独吃一两次晚餐,他们还会一起去饭店吃两三次晚餐,而且几乎总有人作陪,一般都是薇薇安的朋友,她那帮艺术界和文学界的巴黎老友,来自不同但常常互有交叉的领域,比如画家、雕塑家、艺术史教授、写艺术的诗人以及画廊老板和他们的太太,都是各自行业的资深人士,也就是说弗格森从来都是桌旁年纪最小的那个,而且他还发现,好多人便因此将他错认为薇薇安包养的小白脸。虽然薇薇安介绍他时,总会说这是她最亲爱的一个美国友人的继子 ,但在这类四人或六人或八人的饭局上,不少人会对他视而不见(弗格森发现,没有人能比法国人更冷漠或粗鲁),也有一些人会凑过来,想了解他的一切(他还发现,没有人能比法国人更热情或民主),但是即便在被人忽略的那些夜晚,去那些餐厅吃饭也让他享受,可以体验这类地方似乎代表的那种优质生活,不光是雄伟壮观的穹顶咖啡馆——三年前见识过之后,他便一直认为那里集中体现了巴黎和纽约之间的所有区别——还有其他一些啤酒餐厅,比如波芳杰、福凯特和巴尔扎,全是十九世纪的宫殿或者小宫殿风格,墙壁上镶着木板,柱子上装饰着镜子,刀叉的叮当声与五十人或二百五十人窃窃的说笑声此起彼伏,当然,还有第五区一些比较脏乱差的地方,比如他第一次吃古斯米和肉肠就是在位于地下室的突尼斯和摩洛哥餐厅,比如他第一次品尝了越南菜里面香菜的味道,吃了吃美国死对头的食物,那年秋天,有两三次饭局气氛尤其热烈,一直吃到半夜还意兴不减,于是,一行的四个或五个或六个或七个人会溜达到巴黎大堂,去猪蹄餐厅喝洋葱汤,这家饭店到半夜一点、两点、三点依然门庭若市,附庸风雅之人和狂欢的夜猫子们坐在桌旁,而附近的妓女则站在吧台边喝着红气球 ,边上是工作服和围裙上溅满了血的壮硕屠夫,各色人等,根本的差异与不可思议的和谐混杂在一起,以至于弗格森禁不住问自己,这样的场景是否可能出现在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方。

饭局很多,性爱却没有,或者说他不用花钱、事后也不会后悔的性爱没有,除了这些后悔之外,他和别人唯一的身体接触,就是每天早上和薇薇安的吻面礼了。12月19号,戴高乐再次当选为共和国总统,得了心包炎的贾科梅蒂在瑞士已经奄奄一息(最终因病于1月11号死去),而弗格森晚饭后出去找炮时,每次都会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拦住,要求出示证件。1月12号,他开始写书的第三部分,但因为考虑不周写得很痛苦,浪费了很多时间,最后不得不扔掉重新构思了一个更合理的结尾。1月20号,仍然被书搞得焦头烂额时,他收到了正在康奈尔念大一的布莱恩·米谢夫斯基写来的信,仔细读完朋友这封只有区区四段的信,弗格森感觉好像一座楼塌到了他身上。不仅布莱恩的父母食了言,不打算负担儿子春天来巴黎的费用,给热切期待这次来访的弗格森浇了一头冷水,而且布莱恩自己也认为这样或许更好些,因为他现在交了女朋友,虽然去年和弗格森一起玩儿 得很开心,可那些顶多只是小孩子的瞎胡闹 ,真的,布莱恩都上大学 了,已经是成年人,不能再那样了,他早把那一切永远地抛在身后,尽管弗格森始终会是他的头号朋友 ,但他们的友谊从现在开始只能是正常的友谊 。

正常。正常 是什么意思,弗格森心想,为什么像他那样想和别的男生接吻、做爱不正常,同性之间的性爱和异性之间的性爱一样正常、自然,或许还更正常、更自然,因为男生比女生更了解鸡巴这东西,更容易知道对方想要什么而不用猜来猜去,不用玩异性性爱里那类莫名其妙的追求与勾引的游戏,人为什么非得二选一,为什么要以正常 或自然 的名义把一半的人类排除在外,而事实却是每个人都是二者兼有,只不过人与社会,以及不同社会里的人尊奉的法律和信仰的宗教太过恐惧,不敢承认罢了。就像三年半以前那个加利福尼亚牛仔女郎对他说的那样:我相信我的人生,阿奇,我不想害怕它 。布莱恩怕了。大多数人都怕,但害怕是一种愚蠢的活法,弗格森觉得,一种虚伪、消沉的活法,是陷入绝境的人生,死一般的人生。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一直被布莱恩的吻别信搞得心烦意乱——还偏偏是从纽约的伊萨卡寄来的(伊萨卡!)——夜晚更是寂寥得让人无力承受。他的红酒摄入量翻了一倍,连续两个晚上都吐在了水槽里。收到布莱恩的信之后,两个人第一次单独吃晚餐时,敏锐善察的薇薇安用她那双配套的慧眼端详着弗格森,犹豫了一会儿之后,问他出什么事了。弗格森想了想,自信她不会像茜德妮·米尔班克斯在帕洛阿尔托那场灾难般的旅行期间一样背叛他,决定告诉她真相,因为他必须找个人一吐为快,而现在除了薇薇安,没有别人。

我最近心情不好,他说。

我看出来了,薇薇安答道。

嗯,前几天一吨伤砸到了我身上,我现在还在努力忘掉。

什么样的伤?

情伤。形式是一封信,我特别在乎的人写来的。

很难受吧。

太难受了。不光把我甩了,还说我不太正常。

什么算正常?

具体到我的话,就是我对所有人都感兴趣。

我懂了。

你真懂了?

我猜你说的应该是女生和男生,对吗?

嗯,是的。

我早就知道你的情况了,阿奇。我们在你母亲的开幕式上第一次见面时,我就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的?

你打量那个上酒水的年轻男孩时的样子,还有你那会儿看我的样子,以及你现在看我的样子。

有那么明显吗?

还好了。但我在这类事儿上眼光很准——有长期经验。

你是说你善于嗅出双性恋?

我曾经嫁给过一个。

噢,我不知道。

你和让——皮埃尔很像,阿奇。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想让你来这儿和我一起待着。因为你真是和他太像太像了,老让我想起他。

你很想他。

非常想。

不过这样的婚姻肯定会纠缠不清吧。我是说,如果我以后还是现在这样,那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结婚。

除非对方也是双性恋。

啊。我都没这么想过。

是,确实经常纠缠不清,但还是值得一试的。

你是在告诉我,你和我是一种人?

对啊。当然,也有不同之处,比如我是女人,这点可不能怪我啊,而你,亲爱的男孩,是个男人。

弗格森大笑起来。

然后,薇薇安也冲他笑起来,引得弗格森又开始笑,而弗格森又笑了之后,薇薇安也再次冲他大笑起来,很快两个人就笑成了一团。

随后的那个星期六(1月29号),两位客人来公寓吃晚饭,都是美国人,都是薇薇安的老朋友,男的叫安德鲁·弗莱明,五十来岁,是薇薇安上大学时的美国史教授,现在在哥伦比亚执教,女的年轻些,约莫三十岁,名叫丽莎·伯格曼,以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拉荷亚,最近刚搬到巴黎,供职于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她的堂姐嫁给了薇薇安的哥哥。那周早些时候,弗格森和薇薇安的聊天令人惊讶地引出了两人相同但又相反的双取向坦白,弗格森猜测丽莎·伯格曼是否是薇薇安的现任情人,如果是,那晚她出现在桌旁是否预示着薇薇安把门打开了一点儿,允许他瞥一眼她的私生活。至于弗莱明——正在巴黎休一学期的学术假,准备把他那本讲几位在法国的美国老男孩 (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的书写完——显然不是个适合女人的男人,显然是个只对男人感兴趣的男人,二三十分钟之后,弗格森突然意识到,自从帕洛阿尔托那个可怕的夜晚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参加全是同性恋的饭局。不同的是,这次他很开心。

再次和美国人待在一起的感觉真好,舒适又自然,大家可以愉快地坐在一起,而你讲的典故他们都知道,你说的笑话他们能听懂,虽然他们四个人都是如此不同,但却都像老朋友一样闲聊,弗格森越是研究薇薇安看丽莎的样子,越是观察丽莎看薇薇安的样子,就越觉得自己的直觉是正确的,她们俩确实有关系 ,这让弗格森替薇薇安感到高兴,因为他希望她能拥有她那副好心肠渴望的一切,而这个丽莎·伯格曼——是英格丽和英格玛那种瑞典的伯格曼,不是德国人或者犹太人的伯格曼——绝对是个迷人的角色,活泼外向、朝气蓬勃,正好配得上有资格享有一切的薇薇。

大。这是他第一眼注意到她的地方,她的身材很高大,五英尺十英寸的个子,一副魁梧的大骨架,但却一点儿多余的脂肪都没有,身材紧致,宽宽的肩膀,粗壮有力的胳膊,丰满的胸部,亮金色的头发,加州南部那种典型的金发女郎,一张漂亮的圆脸,颜色浅到几乎看不清的睫毛,这样的女人,弗格森心想,完全有可能在夏季奥运会的扔铅球或掷铁饼比赛中赢得奖牌,瑞典裔、美国籍的亚马逊女战士,看上去就好像刚从裸体主义杂志中走出来似的,而且是那种整洁体面、注重健康的裸体主义,文明世界的所有裸体主义殖民地中的女子举重冠军,幽默,妙语连珠,无拘无束,说两句话笑一次,让人心旷神怡的美式句子,各种双音节口语词汇——弗格森这才意识到自从离开纽约后他有多怀念听到它们——比如dinky、dorky、grotty、snazzy、goofy、snooty、crummy、cruddy、crappy、gunky以及wicked(取的是奇妙 或者绝妙 的意思) [2] ,至于她在巴黎从事的是哪方面的法律,丽莎却只字未提。

相比之下,天命之年的弗莱明又矮又胖,顶多只有五英尺六英寸,鹅行鸭步,外套下面的V领毛衣被大肚腩抵得鼓鼓囊囊,小肉手,没下巴,松垂脸,鼻梁上架了一副有些怪异的角质架眼镜,让他看起来像只猫头鹰。一位曾经年轻,但突然间彻底不再年轻的教授。一位稍微带点儿口吃,头顶上的银发越来越稀疏的资深学术专家,而且兴致勃勃地与桌边坐着的另外三个人交谈,只是他虽然博览群书、学富五车,却没聊自己也没聊工作,这是他们那晚玩的游戏,律师丽莎不聊法律,艺术作家薇薇安不聊艺术,回忆录作者弗格森不聊他的回忆录,历史学家弗莱明不聊美国老男孩的巴黎岁月,尽管偶尔还是会口吃,但弗莱明的表达言简意赅、清晰流畅,主动地参与到对话当中,聊着各种有的没的,话题之一是政治,这是当然 ,比如越南战争和国内的反战运动(弗格森每两个月都会收到身在麦迪逊的堂姐艾米发来的报告),比如戴高乐和法国大选,比如最近被控绑架了摩洛哥政治家迈赫迪·本·巴尔卡的乔治斯·费冈在被捕前自杀了,而本·巴尔卡仍然不知所终,无关紧要的闲扯也有,比如试着回忆某个没人记得片名的电影里某位女演员的名字,以及——丽莎尤其擅长的——背诵出五十年代一些少有人知的流行歌曲的歌词。

晚餐吃得不慌不忙,让人乐在其中,四个人懒洋洋地吃了、聊了、喝了三个小时,红酒喝了很多很多,接着又换成了干邑白兰地,弗格森和弗莱明举起酒杯互相敬酒时,薇薇安对丽莎嘟囔了几句什么,大概是说带她去公寓的某个地方看个什么东西(到那会儿弗格森已经懒得再听了,不过心里暗自希望他们是去书房或者薇薇安的卧室搂着脖子接吻去了),两个女人离开后,桌旁便只剩下弗格森和弗莱明,两人尴尬地沉默了一会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但随后弗莱明提议他们上楼去参观一下弗格森的房间,因为当晚早些时候他曾提到那是世界上最小的房间,弗格森哈哈笑了几声,傻乎乎地说上面没啥可看的,书桌乱七八糟,床也没铺,但弗莱明说没关系,他就是好奇而已,想看看世界上最小的房间到底是什么样。

换成别人的话,弗格森可能会婉言拒绝,但经过一晚上的相处,他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位教授,对他颇有好感,他发现弗莱明的眼神中流露着某种善意,温柔、热情,同时又带着一丝伤感,那种备受折磨的痛苦,弗格森猜想,毕竟他要不停地向世界隐藏他自己,一定承受着巨大的内心压力,他那一代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只能躲在深柜之中,游走在阴暗的角落,还要躲避同事和学生怀疑的眼神,这些人肯定经常会嘲笑他娘娘腔,但只要他不乱来,不染指那些涉世未深或毫无戒心的人,那么他们尽管不情愿,还是会允许他继续打理常春藤乡村俱乐部里的草坪,吃完饭的时候,弗格森坐在那里一直在沉思这样的人生有多残酷,渐渐对弗莱明生出了一些同情,或甚是怜悯,正因如此他才没有拒绝弗莱明,答应带他去楼上看看,尽管这让他又有了安迪·科恩以前给他的那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但有什么大不了的,弗格森心想,他现在是个大人了,不必迁就那些他不想迎合的人,更别说这个他完全不来电的和善老头了。

天啊,弗格森打开门,又开了房间的灯之后,弗莱明叹道,确实是太小了,阿奇。

弗格森匆忙拉起被子,盖住光秃秃的床单后,示意他坐下,然后自己转身抽出书桌的椅子,也坐了下来。两个人面对着面挤坐在小屋里,膝盖几乎碰到了一起。弗格森抽出一根高卢香烟递给弗莱明,但教授摇摇头说不抽,并且突然间变得又紧张又烦躁,有点儿不知所措,仿佛有什么话想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弗格森点上烟后抽了一口,问他:怎么了?

我就想问一下……想问下你想要……多少。

想要?我没懂你意思。想要什么?

多少……钱。

钱?你什么意思?

薇薇安跟我说你……她跟我说你最近很缺钱,过得……紧巴巴的。

我还是没明白。你是说你想给我钱?

嗯。如果这能讨你开心,让你……对我……好点儿的话。

好点儿?

我是个孤独的人,阿奇,我需要被人抚摸。

弗格森现在听明白了。弗莱明上楼来并没有什么勾引他的计划或者期待,但如果弗格森不介意,他愿意花钱买性,而之所以花钱买,是因为他知道要是不给钱,没有哪个年轻人会想碰他一下,为了享受被性感的年轻男人抚摩的快感,弗莱明竟然愿意把那个年轻人变成娼妓,一个可以操屁股的男版朱莉,不过他在考虑的时候,用词可能没这么粗鲁,因为这不是妓女和客户之间那种匿名性爱,而是两个熟人之间的性爱,但这就把交易变成了某种施舍,年轻人急需钱,年长的人给他,年轻人则用一种不同的施舍来偿还,弗格森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各种想法,来回和自己争辩说,他的零花钱虽然不多,但也不能算穷,毕竟他有一位有钱的资助人,不光让他白吃白住,还给他买衣服,可话说回来他每天的零花钱只有十美元,靠这些解决其他所有不太容易,比如他有很多电影书籍想买,但是买不起,而且他还想买台电唱机,再买些唱片集,这样晚上就不用再听无聊的法国音乐台了,是啊,钱多点儿会帮他解决些问题,钱多点儿会在很多方面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好,但是他真的愿意为了钱而去做弗莱明想让他做的事吗?再说和一个身体让他很反感的人做爱是什么感觉?那会是什么感觉 ?问出这个问题后弗格森突然想到,他要是把这发展成副业,肯定能赚很多钱,向寂寞的中年美国游客卖春,服务男人时是年轻生猛的大种马,服务女人时是风度翩翩的小白脸,这么做虽然在道德上是错的,他想,用丽莎那天晚上用过好几次的一个词来说就是,有点儿wicked [3] ,但就是做爱而已,你情我愿的话何错之有?而且除了钱,还会有额外的收获,可以在赚钱时体验很多次高潮,停下来想想,这几乎都有点儿滑稽,因为高潮无疑是这世界上唯一用钱买不来的美好。

弗格森向前探了探身子,问:为什么薇薇安会告诉你我最近手头紧?

我也不知道,弗莱明答道,她就是跟我聊起了你……然后……然后提到你过得……该怎么说?……捉……捉襟见肘。

那你凭什么觉得我有兴趣对你好 ?

没有。只是希望罢了。一种——感觉。

那你打算给多少呢?

我不知道。五百法郎?一千法郎?你告诉我吧,阿奇。

一千五百法郎如何?

我觉……觉得应该有。我看看。

弗格森一边看弗莱明伸手从胸口的外套里袋里掏出钱包,一边心想,自己真要这么做了,为了赚这笔数额相当于他父母每月给他零用的钱,他竟然准备在这个秃顶肥佬的面前宽衣解带,和他做爱,看着弗莱明数钱包里的钱,弗格森突然意识到他很害怕,怕得要死 ,就像当初在纽约的书世界偷书时那种害怕,皮肤之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而罪魁祸首就是一度被他称为恐惧之焰 的东西,这种灼烧很快传遍全身,导致他脑袋里的那种疼痛感竟然有些像是兴奋感,对,就是这个,越过雷池的恐惧与兴奋,虽然弗格森先前曾被判有罪,并且差点儿去监狱里蹲了六个月,按理说应该尝到了教训,不会再干出格的事儿了,但他仍然在挑衅他童年时那个不存在的上帝,那个假冒的上帝,想看看他有没有胆量下来将他毁灭,见弗莱明从钱包里抽出十二张一百法郎和六张五十法郎的纸币,并把钱包放回口袋后,弗格森早已对自己怒不可遏,对自己的软弱感到厌恶至极,所以听到他对弗莱明说话时那种残忍的口气,弗格森自己也吃了一惊。他说:

钱放桌上吧,安德鲁,然后把灯关了。

谢谢你,阿奇。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他不想正眼看弗莱明。他甚至都不想看见他,他想的是,不去看的话他就可以假装弗莱明不在这里,和他上楼来的是别人,弗莱明那晚没来吃饭,弗格森也从未认识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这地球上还有这么一个名叫安德鲁·弗莱明的人存在。

这事儿要么黑灯瞎火地做,要么不做——所以才有了关灯的命令——但弗格森从椅子上起身,开始脱衣服时,走廊里的灯却亮了,一分钟自动灯,一天到晚会被不同的人一次次打开,由于门框和门不配套,灯光突然从缝隙中涌了进来,而他的眼睛已经完全适应了黑暗,所以照进来的光刚够让房间不再两眼一抹黑,刚好能让他分辨出弗莱明的裸体那疙疙瘩瘩的轮廓,弗格森爬上高高的木质平台床时(床垫下有内置的深抽屉),眼睛一直向下看地板,上去之后,他又一抬眼,开始盯着墙看,弗莱明一边亲吻他的胸脯,一边用手握住他慢慢勃起的鸡巴,用力撸了一会儿后,最终把它含到了嘴里。接着,没有做任何反抗的弗格森被摁倒在床上,他没法再看着墙壁,于是把眼睛瞄向了窗户,想着外面的风景或许可以让他忘掉自己在里面,困在这间小到不能再小的房间里,但这时走廊里的灯再次亮起,把窗户变成了一面镜子,只能看到房间里的情景:他和弗莱明躺在床上,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躺在床上,弗莱明趴在他身上。弗格森一看到变成镜子的窗户里映出的那幅画面,看到那老头扁平、松弛的屁股朝天撅着,便赶紧闭上了眼。

他一直都喜欢做爱时睁着眼睛,一直都喜欢睁着眼睛是因为他喜欢看着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除了安迪·科恩和巴黎大堂的一些街头卖淫女,他从未和任何一个他不觉得被对方强烈吸引的人在一起过,因为看着他在乎的那个人,可以增加爱抚对方和被对方爱抚的快感,关于性爱的愉悦,眼睛和身体其他部分,甚至是肌肤,同样要紧,但现在弗格森却双眼紧闭,在印象中,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别人在一起时这样,将他和房间及当下完全隔绝开来,就连弗莱明请求弗格森抓住他的鸡巴,朝它吐唾沫时,弗格森也好像身在别处,脑子里冒出来的各种画面,和他大学街这间顶层房间里的床上发生的事毫无关系,比如奥德修斯和忒勒玛科斯抱头哭泣,比如弗格森的双手正抓着布莱恩·米谢夫斯基那可爱的屁股,他再也见不到、摸不着那两瓣圆滚滚的半月形肌肉翘臀了,还有可怜的朱莉,他甚至从来不知道她姓什么,她的尸体或许正躺在死亡酒店某个房间光秃秃的床垫上。

现在弗莱明请求弗格森插进去,求你了,他说,嗯,如果你愿意的话,谢谢你,插深点儿,全进去,仍然双眼禁闭的弗格森轻轻把他勃起的阴茎插进了那个看不见的男人幽深的洞里,教授先哼了几声,接着开始呻吟,随着弗格森的鸡巴在他身体中的抽动不断呻吟,视觉上那些东西,弗格森已经有心理准备并且成功地抹去了,但这波痛苦的声音却不一样,他没法把它们阻挡在外因为他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他捂上耳朵后也还是能听见弗莱明的叫声,没有什么能挡住这些声音,就这样,突然间一切都结束了,弗格森勃起的阴茎开始变软、变小,无论是勃起还是他正在做的事,他都坚持不下去了,一切都结束了,他滑了出来,虽然还没射,但他不做了,一切都结束了,永远结束了。

抱歉,他说,我做不下去了。

弗格森从床上坐起来,背对着弗莱明,突然间,一大股空气填满了他的肺,满得让他差点儿吐出来,接着,随着一声长长的抽噎,空气又从他体内涌了出去,一种类似呕吐的声音,像大声咳嗽一样响亮,像狗吠一样响亮,像是某种被阻断的哀嚎,突然冲出他的气管,爆裂在他周围的空间里,让他喘不上气来。

没有比这更差劲的感受。没有比这更可怕的耻辱。

弗格森在一旁捂着脸默默抽泣,弗莱明伸过手来,摸了摸他的肩膀说,对不起,他根本就不该上楼来,让他做这种事,全错了,他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是,他说,请千万不要因为这个难受,不重要的,他们喝了那么多酒,脑子也不清醒,这一切都是个错误,这还有一千法郎,他说,这儿还有一千五百法郎,真的,阿奇,你拿着,出去给自己买点儿好东西,让自己高兴一下。

弗格森下了床,拿起桌上的钱。我不要你的臭钱,他边说边把钱揉成一团捏在手里。一法郎都不想要。

接着,仍然赤身裸体的弗格森走到房间的北墙,推开长长的双层玻璃窗,走到阳台上,把那卷钱抛进了1月的寒夜中。

注释:

[1] 即曾经的巴黎大学。该校俗称索邦(Sorbone),发音接近sore bone(骨头酸痛)。1968年的五月风暴之后,巴黎大学被分割为十三所独立院校,2010年,其中一些院校和其他学术机构、院校合并成立了索邦大学(联合体)。

[2] 含义依次为小巧、蠢笨、难看、时髦、犯傻、傲慢、寒酸、蹩脚、糟糕、油腻和酷毙。

[3] 这里是邪恶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