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勒的快乐度假营(1 / 1)

我想,她在我的葬礼上哭了。倒不是我自负或怎样,但我对此相当确信。有时,我其实能想象出她正在和她感到亲近的某个男人谈论我。谈论我的死。谈论他们怎么把我放入墓穴——我看起来有点儿干枯而可怜,像一根放久了的巧克力棒。谈论我们俩从未真正有过机会。谈完后,纯粹为了让她的心情好一些,那个男人和她做了爱。

第一章

莫迪找到一份工作和一家纯正的酒吧

自杀两天后,我在这里的一家比萨店找了份工作。这是一家比萨连锁店,名为“神风” [1] 。在我看来,领班人很好。他帮我找了住处——和一个在同一家店工作的德国人同住。那份工作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暂时还能将就。至于这地方,我不知道怎么说。过去,别人有时会侃侃而谈,争论死后的世界究竟存不存在这个老掉牙的问题,但我从不关心。不过,我会告诉你一点:即使我认为存在死后的世界,我也总是想象那个世界充斥着类似挫警仪 [2] 发出的嘟嘟声,同时人们在到处飘浮。但既然我来到了这里——我不知道怎么说——这地方主要让我想起了特拉维夫 [3] 。我室友,那个德国人,说这地方和法兰克福 [4] 没什么两样。我想,大概法兰克福也是个破地方吧。天黑时,我找到一家不错的酒吧,名叫烈酒酒吧 [5] 。酒吧里的音乐也不赖——虽然有点儿过时,但很有特色。许多姑娘在独自放松自己。其中一些姑娘,你立刻就能瞧出她们是怎么自杀的,因为她们的手腕等身体部位上留着伤疤。不过,有些姑娘看上去非常漂亮。就在第一天晚上,其中一个姑娘——真的非常性感——便对我表现出好感。她的皮肤有点儿松弛,有点儿下垂,像是投水自杀的人,但她的身材好极了,眼睛也非常迷人。不过,我并没有采取行动。我不停地对自己说,这都是因为德西蕾;因为死亡和其他的一切只让我更加爱她了。但谁知道呢,也许我只是感到压抑。

第二章

莫迪遇见一位真诚的朋友,并打了一局台球,但输了

我在烈酒酒吧遇见了乌齐·盖尔芬德——几乎纯属偶然。他表现得非常友好,给我买了一杯啤酒和其他东西。这令我感到不自在,因为我以为他肯定想找碴儿或怎样。但不久,我便瞧出他完全不知道我是谁,只是想找个人解闷儿。他比我年长几岁,已开始秃顶,因此子弹打进右侧太阳穴而留下的小伤疤就格外显眼,子弹从左侧太阳穴穿出而留下的伤疤——比右侧太阳穴的伤疤大得多——也是如此。“用的是达姆弹 [6] 。”盖尔芬德说着,冲两个姑娘眨了眨眼。那两个姑娘正挨着我们,站在吧台边,喝健怡可乐。“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你想自杀,就干脆点儿。”直到两个姑娘离开我们,走向一个扎着马尾辫的金发男人,盖尔芬德才坦白,他之所以与我搭讪,纯粹是因为他以为我和那两个姑娘是一起的。“不过,这没什么区别。”他说着,开始用头撞吧台——并不是很用力,只是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就算你把我介绍给她们,最后,她们还是会和某个金发男人走的。从来如此。我遇到的每一个姑娘——总有一个金发男人在某个地方等着她们。但我并不气愤。一点儿也不。也许有点儿绝望,但并不气愤。”喝了四杯啤酒后,我们打起了台球,乌齐开始给我讲述他的情况。原来,他住得离我不远,但非常奇怪的是,他和父母同住。我的意思是,在这里,大多数人都独居;也有可能和女朋友住,或和室友住。乌齐的父母比乌齐早五年自杀。他母亲得了什么病,而他父亲不想独自活着。和他们同住的还有他弟弟:刚来这里;也是用枪,在接受新兵基础训练时自杀的。“也许,我不该说——”乌齐笑着,侥幸将八号黑球直直地打入左边的球袋,“——但他来到这里时,我们高兴极了。你真该看看我爸当时的样子!要知道,一把十磅重的大锤砸到脚,他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当时,他一把抓住我弟弟,像婴儿那样号啕大哭,真的。”

第三章

库尔特开始抱怨,莫迪忍无可忍

自打认识乌齐,我们俩天天晚上都去酒吧。这里似乎总共只有三家酒吧,而我们每次都会去全所有三家酒吧,以免错过任何精彩活动。最后,我们总是回到烈酒酒吧。这是三家酒吧中最棒的,而且最晚打烊。昨晚非常不愉快。乌齐带来他的一个朋友,库尔特。乌齐以为那家伙非常不错,因为他生前是涅槃乐队的主唱和核心 [7] 。但其实,那家伙是十足的笨蛋。我的意思是,我也不喜欢这个地方,但那家伙喋喋不休,一直抱怨。一旦他开始抱怨,你就休想让他停下。他会像一只该死的蝙蝠缠住你不放。无论什么事儿都能叫他想起他写过的某首歌。他一定会背诵歌词,期待你夸赞歌词是多么美妙。有时,他甚至会叫酒吧伙计播放他的某首歌;每当这时,你就想在地上挖个洞,钻进去。不只是我,所有人都讨厌他,除了乌齐。我想是这样的:在你痛苦地自杀后——自杀非常痛苦——你最不待见的,便是某人脑袋空空,只知道歌唱自己多么不开心。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这么热衷于歌唱自己多么不开心,你就不应该来这里,而应该继续活着,在床头上方贴一张阴郁的尼克·凯夫 [8] 海报。但其实,感到不开心的不只是他。昨天,我真的非常烦闷。在比萨店的工作和夜夜流连于各家酒吧的生活方式,开始让我非常厌倦。天天晚上遇见同一群人喝着淡而无味的可乐,就算他们直直地看着你的眼睛,你也会觉得他们是在发呆。我不知道,也许是我太敏感了;但当你看着在跳舞或假装跳舞或和你说笑的他们,就算周围的气氛让你觉得真有什么事发生了,但不知怎的,他们看上去总让你觉得,发生的事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任何事似乎都无关紧要。

第四章

在盖尔芬德家吃晚餐

周五,乌齐邀请我去他父母家吃晚餐。“八点整,”他说,“别迟到。我们吃用豆子和土豆做的蔬菜烤肉拼盘,还有犹太烤香肠。”看得出来,盖尔芬德一家来自东欧。家具是乌齐父亲自己组装的,屋内墙面涂的是令人厌恶的拉毛灰泥。我不太想去。家长们总是认为,我会带坏他们的孩子。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想。就拿我第一次去德西蕾家吃饭的经历来说吧。她父亲不停地打量我,好像我是企图蒙混过关的小混混,而他是车辆管理局的考官,不想让我通过驾照考试。等到吃餐后甜点时,他开始喋喋不休地对我唠叨——但竭力装出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以弄清我是否想引诱他女儿吸毒。“我知道你们的套路。”他边说,边像便衣警察那样打量我——便衣警察给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前,往往会那样打量犯罪嫌疑人。“我也年轻过,你要知道。你们去参加一个聚会,跳上一会儿舞,越来越兴奋;接着你发现,你们俩在同一间屋子里,于是你试图说服她吃一口毒品。”“吸一口毒品。”我试图纠正他。“随你怎么说。听着,莫迪,也许我看起来像没吸过毒,但我知道你们的套路。”不过,我和盖尔芬德夫妇相处得很愉快,因为那两个孩子已经死了,他们的父母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我去他们家做客,他们感到非常高兴,不停地招呼我吃各种食物。家里做的饭菜,吃着令人愉快。我的意思是,尽管很难解释,但家里做的饭菜给人一种特别的感觉。仿佛你的胃能分辨出这是免费食物,是某人怀着爱而做的。自从来到这里,我的胃吃下的都是比萨店和中餐外卖店卖的快餐,外加各种垃圾方便食品,所以我敢说,能吃到家里做的饭菜,我的胃肯定不胜感激。为感谢我,我的胃偶尔会将一股股热气传送至我的胸部。“她是一位真正的烹饪大师,我们的妈妈。”乌齐走过去,连手中的银制餐具都没放下,便紧紧抱住他那身材矮小的母亲。乌齐的母亲哈哈大笑,问我们还要不要犹太烤香肠;与此同时,他父亲又说了一个蹩脚的笑话。在那个瞬间,我竟然开始想念自己的父母,尽管在我自杀前,他们经常责骂我,惹得我心烦意乱。

第五章

莫迪和盖尔芬德的弟弟一起洗餐具

吃过晚餐,我和他们坐在客厅。乌齐的父亲打开电视机。电视机里正在播无聊的脱口秀,而他不停地咒骂节目中的每一个人。乌齐吃晚餐时喝了一整瓶葡萄酒,刚醉倒在沙发上。继续待在客厅让人非常厌倦,所以我和乌齐的弟弟龙尼提出由我们俩来洗餐具,尽管乌齐的母亲推辞说不用麻烦。龙尼负责洗,我负责擦干。我问他过得怎么样,因为我知道他自杀没多久;而到这里的时候,人往往非常迷茫,至少刚到时是这样。但龙尼只是耸耸肩,回答说他觉得还不错。接着,他补充道:“要不是因为乌齐,我早就来这里了。”我们俩洗完所有餐具,正在把它们收起来。这时,龙尼开始给我讲一段非常不可思议的往事:在他可能只有十岁的那年,他独自坐着出租车,去观看两支特拉维夫足球队之间的比赛。他非常喜欢黄队,喜欢他们的帽子、旗子和其他一切。整场比赛中,黄队一直在对方球门附近压制着对方。对方球员一传球就失球。但在终场前八分钟,对方凭借一次越位进球得分。毋庸置疑,这是显而易见的越位,正如电视重播所示。黄队球员试图争辩,但裁判宣判进球有效——结果就是这样。对方球队赢了;龙尼怒气冲冲地回了家。那时,乌齐正沉迷于健身。他即将入伍,而且铁了心想参加某战斗部队的选拔。把乌齐当偶像崇拜的龙尼,拿起乌齐的跳绳,绑到乌齐在院子里树立的单杠上。接着,龙尼大声呼喊,让乌齐——正在为应付期终考试还是什么而临时抱佛脚——马上过去,还给乌齐讲了关于那场比赛、那个进球和比赛结果多么不公平等的一切。他说自己看不到继续活下去的意义,因为这个世界如此不公平:你喜爱的球队竟会以那种方式败北,哪怕他们不该遭此待遇。他还说,自己之所以只告诉乌齐,是因为乌齐可能是他认识的人里最聪明的,所以除非乌齐给出一个不容置疑的理由,让他继续活下去,否则他就自杀——他决心已定。在龙尼讲述的整个过程中,乌齐一声不吭;即便龙尼讲完后,该他说点儿什么了,他还是保持沉默。不仅如此,他还上前一步,重重打了龙尼一巴掌——由于用力过猛,他自己都蓦地倒退了两码。接着,他转过身返回自己房间,继续为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龙尼说那一巴掌把他打懵了,他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但一站起来,他就从单杠上解下跳绳,放回原处,然后去冲了个澡。自那以后,他再没有和乌齐谈过人生的意义。“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给我那狠狠一巴掌,究竟想告诉我什么。”龙尼大笑着说,用抹布擦干双手,“不过,无论当时他想告诉我什么,那一巴掌都起了不错的效果,直到我参军。”

第六章

莫迪不再夜夜流连于各家酒吧,而且情绪开始失控

我几乎两周没去酒吧了。不过,乌齐一直打电话来,不停纠缠我:他说我错过了各种漂亮妞儿和各种乐子,还说他保证不带库尔特来。但到目前为止,我不为所动。甚至每隔三天,乌齐都会在凌晨三点上门来看我:自己拿一瓶啤酒,边喝边讲我本应在酒吧听到的有趣故事,或描述他几乎泡到手的女侍者。他会原原本本告诉你一切,绝不会遗漏任何细节,就像一个孩子没去上学,另一个孩子来到那个孩子家,告知家庭作业是什么。接着,即将离开时,他会试图说服我睡觉前出去喝一小杯浓缩咖啡。昨晚,我告诉他,我对那些地方已感到厌烦;我们和那些小妞儿,不管怎么样,到头来都毫无结果;我感到心灰意冷。“好像你现在没有心灰意冷似的。”乌齐说,“瞧瞧你自己,每天早上无所事事地坐在电视机前,活像一只狒狒。记住,莫迪。什么也没有发生,这是事实。但既然什么也没有发生,至少我们应该去一个有漂亮妞儿和音乐的地方,对吧?”

乌齐离开后,我试着读德国室友借给我的书。这本书非常压抑,讲的是一个肺结核病人前往意大利某个地方,度过临死前的日子。看了二十三页后,我丢下书,打开电视机。电视上正在播竞赛节目,参赛者是在同一天自杀的人。每个人都得讲自己为何自杀——但必须有趣;还得说明如果得了头等奖他们会做什么。我觉得,乌齐也许是对的——无所事事地待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我还觉得,除非马上发生点什么,否则我就要崩溃了。

第七章

莫迪意外阻止了一起抢劫,几乎因此获得奖励

我阻止了一起抢劫后,一切开始改变。我知道这听起来几乎像是我编造的,但绝对是真事。当时,我刚在超市买好一些东西。一个脖子上有一道粗疤的红发胖子猛地撞上我;与此同时,大约二十盒方便快餐从他外套里掉了出来。我们俩同时愣住了。我觉得,当时我比他更震惊。附近的收银员大喊:“西蒙!快过来。贼!贼!”我本想对那胖子说声对不起,告诉他,看到他其实不怎么胖我很高兴。我本想告诉他,我觉得完全是他外套里的那些方便快餐才弄得他看起来很胖;还想说下次在商店偷东西时,他应该只偷蔬菜,因为肉在微波炉里加热时,总会变得湿嗒嗒的,特别恶心。然而,我只是耸了耸肩。那胖子此时显得干瘦如柴。他以只有断了脖子的人才能做出的姿势,也耸了耸肩,逃跑了。紧接着,西蒙挥舞着棍子跑了过来。他看着散落一地的方便快餐,眼里流露出难过的神色。“他怎么做得出来?”西蒙双手和双膝着地,趴下身子,低声说道——一半是冲着我说,一半是冲着到处乱滚的冷冻豌豆说,“一个人怎么做得出这样的事?偷商店东西是一回事,可为什么要踩肉末茄子饼啊?!这样做,有什么好处?”不等我走出超市,刚才那名收银员立即开始夸奖我:“好家伙,真幸运!幸亏您在这里!瞧瞧他,西蒙,就是这人抓住那个贼的!”西蒙说了句“了不起”,但他继续盯着那些被踩烂的肉末茄子饼:“了不起。超级实惠超市感谢您。烦请您移步我的办公室,留下您的大名……”“去他的办公室,会有好处的。”那名收银员插嘴道,“您会获得奖励。”西蒙正忙着捡起散落一地的方便快餐,估算遭受的损失。我冲那位收银员笑了笑,对她说:“非常感谢,但这其实不算什么,而且我正赶着去别的地方。”“您确定吗?”她失望地问。瞧得出来,她对此感到非常遗憾,“那可是一个极大的奖励。在一家酒店住一个周末。”当我把这事告诉盖尔芬德时,他激动不已。“在一家酒店住一个周末?”盖尔芬德给自己剥了一根香蕉,“再明显不过了。这是那姑娘为你争取到的。”“冷静,”我说,“这只是那家超市的店规。”“她长得怎么样?”盖尔芬德不理会我的话,“性感吗?”“她长得还行,我想,不过……”“别说‘不过’。”他坚持道,“爽快点儿。她看上去多大年纪?”“二十五岁。”我不情愿地回答。“有显眼的疤吗?有刀割的伤口吗?有弹孔这类痕迹吗?”“我没看见任何疤痕。”“一个朱丽叶!”盖尔芬德倾慕地吹了个口哨。在这里,大家用“朱丽叶”称呼像我一样吃药或服毒自杀的人——像我们这样的自杀者来到这里时,身上没有任何伤疤。“一个既年轻又性感的朱丽叶……”“我没说她性感。”我争辩道。“快走。”盖尔芬德不依不饶。他穿上他那件令人厌恶的皮衣。“去哪儿?”我想拖延,问道。“超级实惠超市啊。”他大声说,“我们去领属于我们的奖励。”“我们?”我问。“你就跟我来吧,别啰唆了。”盖尔芬德摆出一贯的大人物派头,命令道。于是,我闭上嘴,跟他走了。我们到达超级实惠超市时,员工已经换班了。西蒙和那位收银员已经不在,其他人也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盖尔芬德试着和他们争辩了一会儿,但双方的交涉过程越来越令人厌烦。接着,我去给我们俩拿几瓶啤酒。在养鲤鱼的鱼缸边,我遇见了生前的室友哈伊姆。我绝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他。我的意思是,嗯,哈伊姆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家伙。作为室友,如果发现洗脸盆里留着几根头发或你吃了一些他的农家干酪,他会非常生气。不过,他也是世界上你以为的最不可能自杀的人。我假装没看见哈伊姆,继续往前走,但他发现了我,大声招呼,我只得停步。“莫迪!我就知道我俩早晚会相遇。”“嘿,老兄。”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哈伊姆,怎么了?你在这里做什么?”“和其他人一样。”哈伊姆嘟哝道,“和其他人一样。甚至和你有点儿关系。”“发生什么事了?”我问,“我自杀前忘了打扫厨房或其他地方吗?”“你总是这么风趣,莫迪。”哈伊姆说。接着,他开始详细讲述自己如何从我们俩四楼的公寓径直跳出窗外,掉在楼下的人行道上。他还说在整个过程中,他不断希望自己立即死去,但没想到从四楼掉下来后,他半个身子落在邻居的车上,半个身子落在树篱上;最后,过了几个小时,他才死去。我告诉哈伊姆,我还是不明白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说这和我没有直接关系,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又有一定的关系。“你知道,”他边说,边弓起后背,直到脑袋碰到摆放谷类食物的货架搁板,“你知道他们说若发生自杀,往往是三个人相继自杀吗?唔,这话有一定道理。看到周围的人相继死去,你开始问自己,你和他们到底有什么不同,是什么让你继续活着。这个问题就像飞毛腿导弹一样击中了我。我的意思是,我对此完全没有答案。这和你的关系并不大,和德西蕾的关系更大。”“德西蕾?”我插嘴道。“是啊,德西蕾。在你死后一个月。我还以为你肯定知道呢。”柜台后面,超级实惠超市的一名员工正在用木槌猛敲一条鲤鱼的头部。我感觉泪水正沿着脸庞往下流淌。自打来到这里,我还从没哭过。“别太难过了。”哈伊姆说着,用汗津津的手碰了碰我,“医生说,她毫无感觉。知道我的意思吧,她马上就死了。”“谁难过了,哈?”我亲了一下他的额头,“她在这里,明白吗?我要做的,就是找到她。”我瞧见在超市后面,值班经理正向盖尔芬德解释什么。后者点着头,看上去有点儿厌烦。我估计,就连盖尔芬德也终于明白,我们不会获得任何奖励。

第八章

乌齐试图教莫迪一些人生道理,但最后放弃了

“你绝不可能找到她。”盖尔芬德说着,拿起一瓶啤酒,“我跟你赌什么都行。”“一瓶啤酒。”我笑道,并继续把随身物品装进旅行袋。“一瓶啤酒,”盖尔芬德模仿道,“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吗,你这个没脑子的傻瓜?你毫无线索。天知道,我和你在这个屁大点儿的地方来来回回走了多久,但这里的人我们还没有认识一半。所以,你究竟打算去哪里找她?去天国吗?你的吉纳维芙说不定就住在隔壁呢。”“德西蕾。”我纠正道。“德西蕾、吉纳维芙、玛丽克莱尔。有什么区别?”盖尔芬德借桌子的一角撬开啤酒瓶盖,“只是又一个漂亮妞儿。”“随你怎么说。”我回道,继续打包。我最不想做的,就是寻衅和他打一架。“而且,什么怪异的自命高雅的俗人,会给孩子取这样一个名字?听着,莫迪,要是真找到了她,你得把我介绍给她妈妈。”“我发誓会,”我举起一只手,“以童子军的名誉。”“那么,你打算从哪里开始找呢?”他问。我耸了耸肩。“德西蕾过去常说,她讨厌城市。她想住在空旷的地方,养一条狗,修一个花园,你知道,就这样。”“这并不能说明什么。”盖尔芬德立即反驳道,“漂亮妞儿总是这样说,但最后她们却和一个令人厌恶的室友共同租住在某个繁华的富人区。我跟你说,她可能就住在附近。”“我不知道。我有非常强烈的预感,她没住在城里。”我快速抿了一口啤酒,“就叫它直觉吧。最糟糕的情况,也不过是我们开车白跑一趟。”“我们?”盖尔芬德怀疑地问。“只是打个比方。”为消除他的疑虑,我说,“我压根儿没想过,你会跟我一起去找某个漂亮妞儿。再说,我知道你很忙。”“嘿,听着,”盖尔芬德还不罢休,“不要自作聪明。”“我没有自作聪明。”我说,“我刚刚告诉过你了。我真的没指望你会和我一起去。”“给我,嗯,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我就跟你去。我并不想当傻瓜。”“我爱她,这个理由怎么样?”我试探道。“不,你不爱她。”盖尔芬德摇头道,“就像你那愚蠢的自杀。你这是在自己说服自己。”“真的。我想,你的自杀属于天才的一举?”“我不是不尊重你,莫迪。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的看法。我不知道,感觉好像我甚至不确定自己要说什么。”盖尔芬德在我身旁坐下来,“这么说吧:自从来到这儿,你做过几次爱?”“为什么问这个?”“自有原因。”“正儿八经的做爱?好像一次都没有。”“好像?”“一次都没有。”我承认道,“可这和我们谈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很有关系——因为你完全是精虫上脑了,明白吗?你看到的一切都是灰色的。你的精子数值极高,你的大脑严重挤压你的颅骨,使你觉得自己正在经历整个该死的宇宙中从未有人经历过的灵魂出窍体验。就像吸毒后人神志恍惚,感到值得为此而死,值得为此抛弃一切,前往加利利 [9] 生活。在加利利生活过吗?你要知道,那里除了羊粪和一天一趟的巴士,什么都没有。”“够了,乌齐。我真的不需要听你说教,你知道。”我打断他,“请直接把车借给我,行吗?不要又开始唠叨保险的事。如果弄坏了什么,我会赔的。”“别突然冲我发火,”盖尔芬德立即回嘴,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说这么多,只有一个意思:这不是一个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我没说我不跟你去。也许,你是对的。也许,我只是在胡扯。也许,这个艾尔玛真的很特别……”“德西蕾。”我再次纠正他。“对。”盖尔芬德笑道,“抱歉。”“知道吗?忘掉漂亮妞儿、爱情和所有那些蠢话吧。”我变换策略,“我想到了让你和我一起去的另一个理由。”“说来听听。”盖尔芬德把空啤酒瓶掷入垃圾桶,装作饶有兴趣地说。“你有更有意义的事儿要做吗?”

第九章

两个朋友出发去找德西蕾,结果发现许多阿拉伯人

盖尔芬德向他父母亲保证,他会每天给他们打电话。从我们经过的第一个街区起,盖尔芬德便开始寻找公用电话亭。“别慌,老兄,”我对他说,“你去过南美洲,去过印度,你还用一颗达姆弹打爆了自己的脑袋。别表现得好像夏令营里该死的童子军队员。”“别拿我开玩笑,莫迪。我警告你。”盖尔芬德一边开车,一边咆哮道,“瞧瞧这个地方,周围到处都是怪人。说实话,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来。”车外那些人与生活在我们街区的人很像:眼神黯淡,拖着脚行走。唯一的不同在于,盖尔芬德不认识车外那些人,而这足以让他变得疑神疑鬼。“我没有疑神疑鬼。你没发现吗?他们都是阿拉伯人。”“就算他们是阿拉伯人,又有什么关系?”我问。“又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阿拉伯人——自杀的阿拉伯人——难道这没让你感到不安吗,哪怕一点点?如果他们认出我们是以色列人,该怎么办?”“我想,他们会再次杀死我们吧。你就弄不明白,他们压根儿不在乎我们吗?他们死了。我们也死了。一切都玩儿完了。”“我不知道。”盖尔芬德嘟哝道,“我不喜欢阿拉伯人。这甚至和政治无关,但和种族有关。”“你来告诉我,乌齐,难道你的生活还不够混乱吗,竟然还有心思搞种族歧视?”“我没搞种族歧视。”盖尔芬德局促不安地说,“我只是……知道吗?也许,我是有点儿种族主义倾向。但只有一点点。”天色变得越来越暗。盖尔芬德那辆破旧的雪佛兰汽车车灯早坏了,我们只得停车,等天亮再继续赶路。他从里面锁上车门,让我们在车里睡觉。我们把座位后移,假装自己即将沉沉入睡。偶尔,乌齐甚至还会把身子翻过来、转过去。实在太难熬了。一小时后,就连乌齐也受够了。他拉起座位,说:“走,我们去找家酒吧。”“如果遇到阿拉伯人,怎么办?”“让阿拉伯人见鬼去吧。”他说,“如果最坏的事发生,我们就给他们好看,就像在军队时那样。”“你从没在军队待过。”我提醒他,“你生前因为心理不适被开除军籍了——军队这么做,合情合理。”“反正都差不多。”乌齐跳下雪佛兰汽车,砰地关上车门,“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他们是怎么做的。”

第十章

乌齐懊悔没在军队服过役,并发现很难激怒死人

事实证明,乌齐是对的。这的确是一个阿拉伯人的街区。但我也没错,因为他们并不在乎我们来到这里以前拿的是什么护照。这里的酒吧名为精灵酒吧。“精灵”一词应是双关语,既指像住在阿拉丁神灯里那样的精灵,又和杜松子酒谐音——喝不来苏格兰威士忌的小妞儿和呆子,就用奎宁水 [10] 兑杜松子酒喝。乌齐说这是一个蹩脚的双关语,但其实,与烈酒酒吧相比,任何酒吧的名字听起来都不差。我们在吧台边落座。酒吧伙计看起来像是采取激烈手段自杀的,而且死时身体肯定支离破碎。乌齐试着用英语交流,但那酒吧伙计立即听出了他的口音,并用陈旧的希伯来语进行回答。“没有瓶装啤酒,只有散装啤酒。”那酒吧伙计低沉地说。他的脸好像一幅未完成的拼图,鼻子左侧留着八字须的一部分,鼻子右侧却什么也没有。“那就给我们来两杯散装啤酒吧,伙计。”乌齐说着,拍了拍那酒吧伙计的肩膀,“为伟大的警卫部队喝一杯,穆罕默德。”“纳赛尔。”那酒吧伙计语气生硬地纠正道,并开始往杯子里倒啤酒。“为什么要为警卫部队喝一杯?你在军队服过役吗?”那酒吧伙计边倒啤酒边问。“当然。”乌齐撒谎道,“在秘密部队……每天都吃战时口粮,一连三年!”纳赛尔把啤酒递给乌齐。接着,把啤酒递给我时,纳赛尔低声问:“他神志不清醒,你的朋友,是吗?”“我想你可以这么说。”我笑道。

“别介意,”纳赛尔打消我的顾虑,“难怪他这么——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咄咄逼人。”“这家伙说话太离谱儿了!”乌齐说完,一口气喝下半杯啤酒。“我——咄咄逼人!”“他从没真正在军队服过役。这让他耿耿于怀。”我解释道。“我当然服过役,”乌齐争辩道,“我甚至延长了服役期。那把枪——”他边指着自己太阳穴上的洞,模仿持手枪射击的动作,边说,“就是我服役时用的武器。听着,纳赛尔,你是怎么自杀的?”乌齐显然是在挑衅,因为在这里,如果有一件事你绝不应该问,那就是别人是怎么自杀的。但这个名叫纳赛尔的家伙醉到连乌齐也无法激怒他。“嘭!”纳赛尔微微一笑,稍稍扭动残破的身子,“你瞧不出来吗?”“真的假的?”乌齐说,“嘭!你炸死了多少人?”纳赛尔摇摇头,给自己倒了一杯伏特加。“我怎么知道?”“你在愚弄我。”乌齐变得格外激动,“你从来没问过别人吗?肯定有人在你之后来到这里。”“你不能问这种事。”纳赛尔说完,一口喝干那杯伏特加。“告诉我时间和地点。”乌齐不依不饶,“如果我是在你之后来的,也许我能告诉你,你炸死了多少人……”“不聊这事了。”纳赛尔僵硬地愣了一会儿。“为什么?”“嘿——”我试图转移话题,“——今晚,这里的人真多啊。”“是啊,太棒了。”纳赛尔笑道,“每天晚上都是这样。问题在于,来的几乎都是男人。偶尔,会来两三个小妞儿。有时,可能也会来一个游客。但极少。”“嘿,”乌齐继续挑衅道,“当你们出去执行任务时,他们承诺到了天国,你们会得到七十个色情狂处女,这是真的?全是给你一个人的?”“没错,他们是这么承诺的。”纳赛尔回答,“可瞧瞧我得到了什么,微温的伏特加。”“这么说,到头来,你就是一个让人骗了的笨蛋,嗯,纳赛尔?”乌齐显得幸灾乐祸。“没错。”纳赛尔点头道,“那你呢,他们对你承诺了什么?”

第十一章

莫迪梦见他和德西蕾在买沙发,接着猛地惊醒

那晚在车里,我梦见德西蕾和我在买沙发,而售货员正是酒吧里乌齐不断挑衅的那个阿拉伯人。那阿拉伯人向我们展示了各种各样的沙发,但对于到底选哪款沙发,我们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德西蕾想买的那款,衬垫和其他一切都是红色的,真的很丑。而我想买另一款——我忘了具体的样子。于是,我们就在店里争论起来——不是心平气和地讨论,而是大吼大叫。我们吵得越来越厉害,开始用十分恶毒的语言攻击对方。接着,在梦中,我突然控制住自己,停息了争吵。“我们别吵了,”我说,“这根本不重要。只是一张破沙发,仅此而已。唯一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听到我这么说,德西蕾笑了。但我没有回以微笑,而是醒了过来。邻座的乌齐正一边翻来覆去,一边咒骂在梦中烦扰他的各种人。“去他的。”他对某个肯定出言不逊的人说,“再说一个字,我就用泥团砸你的头。”我猜那家伙肯定还在说个不停,因为乌齐试图站起来,结果肋部撞到方向盘。乌齐醒来后,我们打开车窗,各抽了一支烟。“明天,我们要去买一个棚屋、冰屋,或野营用品店卖的不管叫什么名字的那种塑料垃圾。”乌齐说。“帐篷。”我说。“没错,帐篷。我们再也不在车里睡觉了。”乌齐又抽了一口,把烟蒂丢出车窗外。“其实,他是个不错的家伙,酒吧里的那个阿拉伯人。啤酒很难喝,但那个纳赛尔很机灵。你知道我梦到什么了吗?”“知道。”我说完,对着所剩无几的香烟抽了一口,“你梦到自己在他头上拉屎。”

第十二章

两人捎上一个漂亮妞儿,并试图与她说些闲话

次日早晨,我和乌齐捎上了一个搭便车的人。假如你停下来想一想,便会觉得这事有点儿奇怪,因为在这里,没人搭便车。乌齐很远就瞧见了她。“天哪!那个妞儿真好看!”乌齐低声嘟哝道。“一个朱丽叶?”我半闭着眼睛问。“一个美极了的朱丽叶!”他无比激动地说,“我向你发誓,莫迪,像那样漂亮的小妞儿,如果不是在这里亲眼看到,我绝不会认为她已经自杀了。”每逢欲火中烧,乌齐总爱胡说八道,但这次,他说得非常正确。那妞儿的双眸充满在这里很少见到的活力。从她身边经过后,我继续通过后视镜看她:留着黑色长发,背着徒步旅行者常用的背包。突然,我瞧见她伸出了大拇指。乌齐也瞧见了,并猛地踩下刹车。紧随我们身后的轿车几乎要把我们撞得脑袋开花。好在最后一刻,那辆轿车猛地急转,与我们擦身而过。乌齐一直把车倒到那妞儿身旁。“快上车吧,妹子。”乌齐试着让自己听起来显得非常平静,但没有成功。“你们去哪里?”那妞儿怀疑地问。“东边。”我回答。“东边哪里?”她边问,边把背包扔到后座上,爬进车里。我耸了耸肩。“你们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吗?”“我猜,你刚来这里没多久。”乌齐大笑道。“为什么这么说?”那妞儿有点儿恼怒地问。“要不然,到了现在,你就该明白在这里,没人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许,如果知道要去哪里,我们一开始就不会来这里了。”那妞儿名叫李熙。她告诉我们,她确实刚来到这里;还说她一直在用大拇指示意,向路过的司机请求搭便车,因为她必须找到这里的负责人。“负责人?!”乌齐大笑道,“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一个该死的设有总办事处的乡村俱乐部?这地方和你自杀前的那个世界完全一样,只不过更糟一点。顺便问一下,你活着的时候,去找过上帝吗?”“没有。”李熙回答,给了我们一些口香糖,“不过,我也没任何理由去找上帝。”“那现在你有什么理由呢?”乌齐大笑道,接过口香糖,“你后悔自杀了?因为你要知道,如果是这样,并且你已经收拾好了背包和其他一切,只等着某个人发给你回去的签证……”“告诉我,”赶在乌齐说出真正刻薄的话之前,我插嘴道,“为什么你一直等到我们从你身边经过之后,才伸出大拇指?”“我不知道。”李熙耸了耸肩,“我想当时,我不确定要不要搭你们的车。远远地瞧见你们时,我觉得你们显得有点儿……”“刻薄?”乌齐提示道。“不,”李熙尴尬地笑道,“是讨厌。”

第十三章

莫迪继续抱有希望,乌齐继续发牢骚,李熙继续穿长袖衣服

自从我们捎上李熙,五天过去了。乌齐还在攒零钱,整天找公用电话亭。他天天都给他父母亲打起码一小时电话。当我或李熙拿这事取笑他时,他会非常生气。但至少,他不再拿保险的事烦我们了,所以现在我们三个人可以轮流开车。虽然因为车前灯坏了,夜里无法开,但我们的行进速度很快。车外,城市的气息越来越弱;人变少了,天空变开阔了,带花园的小屋变多了。但不知怎的,一切都显得萎靡不振。帐篷买得很值;我们有点儿习惯在帐篷里睡觉了。每天晚上,我都会做那个和德西蕾吵架的愚蠢的梦;每天晚上,我们俩都会在梦中和好;每天晚上,我都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醒了,而乌齐正告诉我,我们永远不可能找到德西蕾,但他不介意继续找下去,直到我放弃。每逢李熙在旁边,乌齐总会故意说起德西蕾。李熙认为,我有机会找到德西蕾,但乌齐不以为然。昨天,在我们停车撒尿时,乌齐开始埋怨说,自李熙加入后,一切都变得令人难以忍受。“不管怎么说,我们俩谁也不可能和她做爱,你知道。”他说着,抖了抖鸡巴,“但至少,只有我们两个人时,我们可以说人闲话。”“想说人闲话,你尽管说吧,”我说,“谁碍着你了?”“大体上说,你是对的。”乌齐承认道,“但在内心深处,我们俩都知道,吹牛时旁边有没有漂亮妞儿,那完全不一样。不知怎的,旁边有漂亮妞儿时,你说的话听起来总是显得言不由衷、装腔作势。”回到车里后,我接手了方向盘。整个过程中,李熙一直身穿运动服,在后座上睡觉。打我们捎上她起,我从没见她穿过任何短袖衣服。乌齐说他以自己的雪佛兰汽车打赌,李熙肯定割了腕,但我们俩谁也不敢问她是怎么又是为何自杀的。不过,这并不重要。李熙睡觉时显得可爱、平静,而且除了要去寻找负责人——我认为,这一点非常古怪——她很酷。乌齐可以继续爱抱怨什么就抱怨什么,但在我看来,他有点儿喜欢上李熙了。也许,这就是他一直抱怨李熙的真正原因,但我不太理解。其实,我自己偶尔也会想,可能我永远都找不到德西蕾,可能李熙也会稍稍爱上我,但每到此时,我会立刻打消这些念头。而且,我有预感,德西蕾就在附近。乌齐说这是一派胡言,德西蕾很可能在遥远的另一头;还说不管她在哪里,现在她肯定和别人在一起了——说不定是某个用自己的鸡巴上吊的黑人。但我几乎感觉得到德西蕾近在咫尺,我就要找到她了。而就算我在这里最好的朋友因为嗑药而神志恍惚,那也并不意味着我得像他一样。

第十四章

以奇迹开始,以死里逃生收场

那天晚上,就在我们开始寻找过夜的地方时,最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当时,开车的是李熙。突然,一辆卡车试图超过我们。驾驶卡车的那家伙狂按喇叭,把我们吓得魂飞魄散。李熙让车子猛地滑下马路,让卡车通过。但接着,就在她打信号准备回到马路时,车前灯突然亮了。坐在后排的乌齐变得激动不已。“你真他妈的令人难以置信!你真是天才!”他说着,狠狠地亲了一下李熙,搞得后者几乎握不住方向盘,“你是汽车维修界的弗洛伦丝·南丁格尔 [11] 。比南丁格尔还牛,你是玛丽·居里 [12] 。你是果尔达·梅厄 [13] 。”“请你不要放在心上。”李熙大笑道,“只是车前灯而已。”“只是车前灯而已?!”乌齐看着李熙,露出一副为后者感到惋惜的神情,“天哪,你真是太单纯了。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单纯多过聪明,还是聪明多过单纯。你知道有多少汽车修理工钻进过这辆老爷车的引擎盖底下吗?别提汽车修理工了。在你来到这里之前,核工程师、重型机械整体疗愈师、能蒙着眼睛在二十秒内拆卸并再次组装一台麦克柴油机的人,都修不好这辆老爷车的车前灯。”乌齐抚摸着李熙的脖子说,“你真是一个天使般的天才。”从我所坐的地方看过去,现在乌齐似乎微微冷静了一些。他只是利用这个机会,继续抚摸李熙。“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说,“这意味着现在,我们晚上也能继续开车了。”“没错!”乌齐说,“今天晚上,有这两盏无比漂亮的车前灯照路,我们最先要去的,就是能让我们喝个大醉的地方。”我们继续行驶,寻找一家酒吧。一旦离开市区,周围就变得非常冷清。每过半小时,我们便会经过某家汉堡店或比萨店的招牌。四小时后,乌齐终于不耐烦了。于是,我们在一家卖冰激凌和冻酸奶的商店前停下车,庆祝起来。乌齐问那家店卖的东西里,最接近酒的是什么;女店员回答,是樱桃利口酒冰激凌。“嘿,桑德拉,”乌齐快速瞥了一眼女店员的胸牌,说,“你认为我们得吃多少个冰激凌,才能真的吃醉呢?”女店员的胸牌上,名字底下是那家店的商标——一只头戴小丑帽、骑着独轮车的海豹;商标底下有一条标语:“价廉味美”。“我不知道。”桑德拉耸了耸肩。“那就给我们来十品脱 [14] 。”乌齐说,“以防不醉。”桑德拉开始非常熟练地装冰激凌。她显得有点儿疲倦,但双眼始终大睁着,就像一直非常惊讶似的。无论她是怎么自杀的,过程一定非常突然。走向车子的途中,李熙在一张布告前停下脚步。布告上列着店员应该记住的所有事项:礼貌待客,如厕后洗手,诸如此类。在神风比萨店,我们也有这样一张布告,就贴在厕所旁,但我拉屎后从不洗手。没什么原因,仅仅是为了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像那种地方,真的令我难过。”在我们回到车上吃了一些冰激凌后,李熙说,“走进店里时,我希望看到一些出乎意料的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比如某个店员倒着佩戴胸牌,或忘了戴帽子,或干脆就说‘放过你自己吧,这里的食物真的很难吃’。可实际上,根本没发生这样的事。懂我的意思吗?”“老实说,”乌齐从李熙手里夺过冰激凌,“不太懂。想让我来开车吗?”瞧得出来,乌齐迫不及待地想开车,因为车前灯能亮了。乌齐接手方向盘后,开了不到两千米,就遇到一个向右的急转弯。刚转过弯,我们就发现一个又高又瘦、戴着眼镜的家伙摊着四肢,躺在马路正中间酣睡。乌齐因为猛地转向,弄得车子冲出马路,撞上一棵树。即便这时,那家伙仍在呼呼大睡。我们下了车。没人受伤,但那辆雪佛兰完全撞毁了。“喂,你!”乌齐大叫着跑过去,摇晃那家伙,“你是疯了,还是怎么回事?”“你才疯了。”那家伙说。几乎片刻之后,那家伙就完全醒了并站起身。他向乌齐伸出手。“我叫拉斐尔。拉斐尔·内勒。不过,你们可以叫我拉菲。”看到乌齐不和他握手,那家伙乜斜着眼问:“什么味道?好像是冰激凌。”没等我们回答,他又立即问道:“你们没在附近碰巧瞧见一条狗,是吧?”

第十五章

内勒表现得非常殷勤,又有点儿爱妄想;他解释为何他的住处并非真正的度假营

等乌齐稍微平静一些,我们检查了车子,发现它已彻底毁坏。内勒非常不安,因为发生了这起事故,而且责任都在他。他说我们无论如何都要去他的住处留宿。一路上,内勒喋喋不休,说个没完。而且,他每走一步路,身体都会朝各个方向运动,仿佛他试图同时前往许多不同的地方,却又拿不定主意。有一点毋庸置疑:这个内勒,他看起来完全像是疯子,但没有恶意。他甚至散发出些许清新而纯真的气息,犹如婴儿的屁股。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也会自杀。“在这个时间,我一般很少出来,但我正在找我的狗,弗雷迪。它走丢了。你们也许见过它?其实是这么回事:突然之间,这里的平静和安宁,开始使我感到难受。嗯,你们以为是怎么回事呢?每个人都喜欢在树林和广阔的原野这类地方闲荡,懂我的意思吗?”内勒不断挥舞着胳膊,试图解释,“可为什么那样做呢?为什么躺在该死的马路中间,他妈的?我的意思是,我认为这太他妈的不负责任了。我想,是嗑了太多药的缘故。”他说着,冲我们眨了眨眼。但看到乌齐仍然耿耿于怀,而且一脸愠怒,他立即补充道:“只是比喻而已。在这里,没人真的吸毒。”内勒的住处看着就像我们上幼儿园时常画的那种小破房子:红色屋顶上立着一根烟囱,院子里栽着一棵绿树,各扇窗户透出淡黄色的灯光。大门上方有一块巨大的标牌,上面用黑体大字写着“出租”两字;“出租”两字上覆盖着用蓝色油漆潦草写下的一行字:“内勒的快乐度假营”。内勒告诉我们,没人打算出租房子。确切来说,这栋房子曾经要出租,但内勒来到这里租下了这栋房子。此外,他也不像在开什么度假营。这只是一个不太有趣的玩笑,是他某位朋友的杰作。那位朋友之前和内勒一起住了很长时间。他觉得这个地方有点儿像度假营,因为不断有客人前来,而且内勒经常给他们提供乐子。“等着瞧吧,他们看到冰激凌的时候,”内勒指着李熙手里的冰激凌,笑道,“会非常激动的。”

第十六章

李熙施展了一个小小的奇迹;乌齐爱上一个爱斯基摩姑娘

我们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内勒逐渐开始意识到,他的狗,弗雷迪,不打算回来了。盖尔芬德所约的救险车,看起来似乎也永远不会出现了。第一周时,乌齐仍想把所有人都逼疯,拨打各种电话号码,想找到回家的办法。但接着,他遇见了一个爱斯基摩姑娘。那爱斯基摩姑娘非常漂亮,而且由于来自遥远的异乡,她意识不到乌齐的性格缺陷。自他们俩确立恋爱关系后,乌齐就没那么强烈地想要离开这里了。尽管他每天仍然给他父母亲打电话,但他说的主要都是那个爱斯基摩姑娘的事儿。一开始,我真的也厌恶这地方,因为这地方聚集了来自各地的拉拉队员似的人。这些人直到自杀后,才发现这里其实是狂欢聚会的反面——有点儿兼具“全色彩的贝内通” [15] 和《海角乐园》 [16] 的特色。只不过,这里的人非常好。虽然有点儿神志不清,他们却努力释放身上仅有的些许活力,哪怕这活力少得可怜。我厌恶这地方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内勒。他四处走来走去,挥舞着胳膊,好像在指挥一支管弦乐队。我对李熙说,我上中学那会儿,物理课本里有一道题:有个人称魔术先生的家伙,从某栋楼的楼顶跌落,并自己用秒表记录掉落过程需要多长时间。课本中没说那家伙长什么样,但不知怎的,在我的想象里,他就像内勒——极端痴迷于一件事,行为又非常古怪。李熙问,那道物理题的结果是怎样的。我告诉她,我想不起来了,但我敢说,魔术先生最后得救了,因为那是为孩子们编写的物理课本。李熙对我说,如果真是那样,那家伙肯定就是内勒,因为她能很容易想象内勒迈下某栋楼的楼顶,但她绝无法想象内勒真的落到地面。第二天早晨,我们俩去花园帮内勒干活。截至目前,除了杂草,他尚未种活任何东西。忙了一会儿后,李熙打开水龙头,但喝到的不是普通自来水,而是塞尔兹含汽矿泉水。对此,我和李熙觉得非常兴奋,但内勒毫不在意。“别当回事,”他冷淡地说,“在这里一直都会发生。”“什么一直都会发生?”我问。“像刚才那样的事。”内勒继续用锄头给花坛除草。“你指的是奇迹吗?”我问,“因为你知道,拉菲,虽然李熙并没有把水变成酒,但也非常接近了。”“还不够接近。”内勒说,“你们想给它起个名字?那就叫它奇迹吧,但并没有多大意义。在这里,像那样的奇迹没什么大不了的。奇怪的是,你们竟然注意到了。大部分人都不会注意的。”我和李熙不怎么懂内勒的意思。不过,内勒解释道,这地方的特点之一,便是人们可以做出十分神奇的事情——例如把石头变成植物,改变动物的颜色,甚或在空中短暂飘浮——但仅限于事情不具有重大意义的情况下。我对他说,太神奇了;如果在这里,那种事真的如此频繁地发生,我们可以试试举办某种表演,诸如魔术表演,甚至可以把表演搬上电视。“可这正是我想告诉你的。”内勒边继续用锄头整地,边说,“你不能那样做,因为一旦有人特意来观看,‘魔术’就不灵了。只有在无关紧要的情况下,这些事才会发生。比方说,你突然发现自己能在水面上行走。在这里,这种事时有发生,但前提是你没打算去对岸,或旁边没人会为此而激动不已。”李熙把我们相遇那晚车前灯突然亮了的事告诉内勒;内勒说这便是一个典型例子。“对我来说,修好一辆车的车前灯,听起来很有意义。”我反对道。“取决于最终的结果。”内勒微笑道,“如果最终,你们在五分钟后开车撞上了一棵树,那就没什么意义。”

第十七章

李熙告诉莫迪一个秘密,但乌齐坚称那是屁话

自从我和内勒进行了那次交谈,我开始更加留心身边发生的奇迹。昨天,在和我一起散步时,李熙停下来系鞋带。突然,莫名其妙地,她用来搁脚的那块石头开始毫不费力地倒着掉向天空,最终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前天,乌齐正要用三角框摆放台球时,其中一颗台球突然变成了蛋。其实,我也渴望施展自己的第一个奇迹——什么样的都行,哪怕显得非常愚蠢。内勒说,如果我特别想施展奇迹,就意味着奇迹的发生非常重要,而这正是我永远无法施展奇迹的原因。也许他是对的,但他的整个解释显得既含混又荒诞。

内勒说,这并非他的解释。真正的原因是,这地方本来就没有道理可讲。前一刻,你还在自杀;紧接着,你发现:嘭!你来到了这里,身上带着伤疤,同时背负着抵押贷款。而且,为什么只有自杀的人来到这里?为什么正常死亡的人不会来到这里?不知怎的,这一切似乎毫无道理。要么忍受,要么拒绝,懂我的意思吗?虽然没那么好,但事情也可能比这糟糕得多。乌齐成天和他的新女友待在一起。离这里不远有一条河,他的新女友在教他怎么划单人划子和钓鱼。这事非常奇怪,因为就拿我来说,可能除了内勒的狗,我几乎从未听说或见过这里有任何其他动物。说不定,就连那条狗也可能压根儿不存在。乌齐没有什么可以回报,但纯粹为了不觉得自己像个废物,他教给他的新女友所有已故足球巨星的名字和怎么用阿拉伯语骂人。至于我——大部分时间都和李熙在一起。内勒的储藏室里放着几辆自行车;我们俩经常一起出去骑车。李熙告诉了我她是怎么死的。原来,她根本就没自杀。她只是因为服用过量毒品而死的。有人引诱她注射毒品,他们俩都是第一次注射毒品,很可能操作不当。正因此,李熙坚信这一切都是错误,只要找到其中一个负责人并说明情况,他们会马上把她从这里送走。其实,我不认为她有机会找到那样一个负责人,但我觉得最好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李熙叫我不要对任何人说,但我告诉了乌齐。乌齐说那是屁话,没人是因为出错而来到这里的。我把内勒说这地方就是一个巨大错误的话告诉他;还对他说,如果这地方真的如此古怪,会发生台球变成蛋的事,那李熙是因为出错而来到这里的,怎么就不可能是真的呢?“你知道这让我想起了什么吗?”乌齐嘟哝着,用一块烤奶酪三明治塞满嘴巴,“这让我想起了某些电影里,他们把一个好人丢进监狱,然后其他所有犯人不停地告诉那个好人,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完全是无辜的,但只要瞧一眼那些犯人,你就能看出他们完全罪有应得。你知道的,我非常喜欢李熙,但服用过量毒品而死,这是什么鬼话啊?在特拉维夫,你见过有人注射毒品吗?连打破伤风针都会让他们尿裤子。他们看到针头就会晕倒。”“她不像是瘾君子。”我说,“那是她第一次注射毒品。”“第一次?”乌齐抿了一口咖啡,“相信我,莫迪,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没人死于第一次自杀,除非他们铁了心想死。”

第十八章

莫迪梦见自己身处一部结局糟糕的监狱题材电影中,而这完全是因为他没有勇气

那晚,我梦见乌齐、李熙和我正在越狱。逃出单人牢房非常简单,但一来到放风场,迎接我们的便是密集的警报声和探照灯光束。面包车在围墙另一边等我们。我先后托着乌齐和李熙的身子,帮他们翻过围墙。可轮到我自己想翻过围墙时,却没人可以帮我了。突然,我看见了内勒。没等我开口请他帮忙,他便飘了起来,飘过了围墙。此时,所有人都逃了出去,包括德西蕾——正是她在驾驶那辆面包车。他们都在等我。我听见身后响彻警报声、狗吠声和监狱题材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其他各种声音。那些声音正逐渐把我包围。乌齐从围墙另一边不停冲我大喊:“该死,莫迪,你到底怎么回事啊?稍微飘一飘呀。”与此同时,好像为了故意刺激我,内勒不停地在面包车上方飘来飘去,并变着法地翻筋斗、做直体后空翻等。我也试了试,但就是不行。接着,他们都坐着面包车离开了;要不然,就是乌齐的家人出现了。其实,我不太记得后来发生了什么。“你知道那个梦要告诉你什么吗?”乌齐说,“你太焦虑了。既容易受人影响,又焦虑。说你容易受人影响,是因为我只说一次‘监狱’这个词,你就做了关于监狱的梦。说你焦虑,是因为这正是那个梦所体现的。”当时,我和乌齐坐在河边,抓着一根晾衣绳,试图用他女友教他的技巧钓鱼。我们俩在那里坐了将近两小时,结果一无所获。连一只该死的破鞋都没钓到。这令乌齐非常恼火。“请稍微想一想。在你的梦里,所有人都逃出去了,因为他们不把自己的生活当回事。可你呢,你对自己的生活念念不忘,搞得自己陷入困境。那个梦的意味非常明显。要我说,几乎具有教育意义。”天变得越来越冷。我开始想,乌齐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厌倦这愚蠢的钓鱼活动,因为说实话,我早就厌倦了,而且显而易见,这里根本没鱼。“我还有几句话要对你说,”乌齐继续道,“你的问题,不仅仅在于你的梦。还在于你记着你的梦,并向人讲你的梦。许多人都会做梦,但他们不会把梦放在心上。我也会做梦,你要知道,但不会逼你听我讲我的梦。正因此,我过得比你快乐。”接着,好像一定要证明自己的观点似的,他猛地拉起他的钓绳。钓绳末端有一条鱼——又小又丑,但足以使本已自大的乌齐变得更加自大。“改变一下,请听从朋友的劝告。忘了你那些愚蠢的梦和那些弱智的奇迹。人能把握的只有现在。去追求李熙吧。为什么不呢?她长得很好看。也许有点儿古怪,但很可爱,而且毫无疑问,她对你很有吸引力。相信我,她永远都不可能找到上帝并提出控诉,而你也永远不可能找到你那个死了的漂亮妞儿。你们俩各自陷入了困境,所以还不如好好利用这个机会。”那条丑陋的鱼在乌齐的钓绳上不停扭动身子。突然,那条鱼变了个样,变得红红的,比原来稍大,但和原来一样丑。乌齐按住那条鱼,接着用石头猛敲它的脑袋,想要让它停止扑腾;这又是一个爱斯基摩人的技巧。他甚至没注意到那条鱼的变化。老实说,也许他是对的。也许,这确实他妈的无关紧要。但说到德西蕾,我知道她就在这里。一如我只要转个身,就能看到她在我身后。乌齐怎么取笑我,我都毫不在乎,因为我知道自己要去找她。“请回答我一个问题。”在回家的路上,乌齐说,“这个内勒,到底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他总是他妈的那么兴奋,总爱做出拥抱别人之类的事儿?他是同性恋吗,还是什么?”

第十九章

内勒举行了生日宴会;莫迪和李熙决定继续前进

越来越多的人陆续到达,因为内勒将举行盛大的生日宴会。每个人都很激动:有的烤了蛋糕,有的发挥想象力给内勒准备了奇特的礼物。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非常笨拙,笨到会让你怀疑他们连呼吸都不会。李熙说,如果没人在这场富有想象力的喧闹中受伤,那我们真的是幸运极了。到目前为止,有两人割伤了自己,还有一人每个手指都在淌血,因为他想要给内勒缝一个包。此外,还有一个行为怪异的荷兰人,名叫扬。昨天,他手握一把有柄蝴蝶网,说要去森林里给内勒捉一条新的狗。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内勒高兴得就像一头在粪坑里打滚儿的猪。晚上,在我们正为即将开始的盛宴布置餐桌时,我问内勒几岁了。他开始变得结结巴巴,因为他突然发现不记得自己的年龄了。大家吃了各种各样的食物,又为内勒送上琳琅满目的礼物。然后,有人播放起激光唱片,大家开始起舞,仿佛这是一场该死的班级舞会或其他什么舞会。连我也和李熙跳了一段慢舞。凌晨四点左右,有人想起内勒过去经常拉小提琴,还想起内勒那把旧小提琴就放在储藏室。一开始,内勒不愿拉小提琴,但没过多久,他就勉强同意,拉了一曲《敲开天堂之门》。其实,我对音乐一窍不通,但我生平从未听任何人像他拉得那么好。倒不是说他没有漏掉曲子中的几个音。他确实漏掉了几个音。但你从声音听得出来,他在演奏过程中非常投入。不仅我这么觉得,所有人都站在原地,呆呆地听着,不发一言,仿佛在为某个死者默哀。就连原本令人扫兴的乌齐,也沉默不语,而且眼眶湿润。后来,乌齐告诉我那是他的过敏反应,但你瞧得出来,他只是在掩饰。在内勒拉完曲子后,谁也不想再做什么事。大部分人直接睡觉了。我和李熙帮着稍微收拾了一下。在厨房,李熙问我是否仍怀念生前的一切。我对她实话实说,即我并非不渴望回去,但除德西蕾外,我不太记得生前的事了,而既然德西蕾也在这里,我就没什么可怀念的了。“也许我有点儿怀念我自己。”我说,“怀念自杀前的那个我。很可能我只是在臆想,但我记得自己更像是……我不知道。我甚至连这也记不起来了。”李熙说她怀念所有的一切,甚至是那些她以前憎恶的东西;还说她得在明天之前想好怎么离开这里,因为要想找到能帮助她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寻找。我说她是对的,我也应该收拾行囊,准备离开,如果我真想找到德西蕾。我俩把所有餐具堆进洗碗槽里,但谁也不想立刻睡觉。内勒坐在客厅地板上,像孩子一样玩着收到的礼物。突然,扬拿着可笑的有柄蝴蝶网,异常激动地走了进来。他说弥赛亚国王 [17] 就住在森林另一边,还说弥赛亚国王扣留了内勒的狗。

第二十章

弗雷迪吃着皮塔三明治,还改了名字

扬气喘吁吁、满脸通红地盯着我们。我们让他在客厅坐下,给他倒了一杯水。扬告诉我们,他为了给内勒捉一条新的狗而在森林里迷路。最后,从另一边走出森林时,他瞧见一座带游泳池的豪宅。他想问那里的人借电话一用,想打给我们,让我们派人开车去接他。那座豪宅里没有电话,但响彻各种音乐和喧闹声。所有人都扎着马尾辫,皮肤晒成棕褐色。除了那些穿丁字裤的姑娘,其他人看着都很像澳大利亚人。那些人非常友好,给了扬许多吃的。他们告诉扬,那座豪宅属于弥赛亚国王,而他们都是他的观众;还说弥赛亚国王只喜欢迷幻音乐,因此他们只播放迷幻音乐,而且声音开得极响。他们说,弥赛亚国王也叫乔舒亚,但所有人都叫他乔——因为其中一个漂亮妞儿以前这样叫他,就一直叫到现在;乔原本来自加利利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但他在这里很长时间了;此外,一周后将会上演一个重大奇迹。一个计划中的奇迹,不是那种偶然发生的。他们还说,他们不能说到底是什么样的奇迹,但那奇迹将会极其宏大,而且扬可以留下来观看。此时,扬有点儿习惯嘈杂的音乐,也有点儿喜欢上那地方了。这部分是因为即将上演的奇迹,但主要是因为那些接近赤裸的漂亮妞儿。他们安排扬和一个非常友善的冲浪爱好者合住那座豪宅的一间屋子。与扬合住的那个人,生前是新西兰首都惠灵顿市硬石餐厅的经理。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去参加裸体游泳。扬有点儿害羞,只是站在游泳池边但没下水。但突然,他瞧见内勒的狗,弗雷迪,正在吃塑料盘里的皮塔三明治。扬对他们解释,弗雷迪属于他的一个好友;还对他们说,弗雷迪已经走失好几周了。但所有人都显得非常困惑,因为那条狗是弥赛亚国王收养的,而且弥赛亚国王还说那条狗很聪明,他甚至教会了那条狗说话。扬知道那条狗会说几个词,尽管那条狗不懂那些词的意思。同时,他也知道除此以外,那条狗非常笨,但他不想说出来,免得破坏弥赛亚国王的形象。这个弥赛亚国王乔,扬说,身材高大,眼睛呈蓝色,留着长长的金发。他有一个女朋友,身子有点儿斜,但非常漂亮。他们俩都耐心地听了扬说的话。最后,乔说,如果那条狗是别人丢的,他肯定会还回去;还说有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可以查明真相。他问扬那条狗叫什么名字,扬回答叫弗雷迪。于是,乔唤来弗雷迪,问它它叫什么名字。那条笨狗刚吃完皮塔三明治,摇着尾巴回答:“萨达姆。”这是一个非常蹩脚的玩笑。还是小狗时,弗雷迪从一名海军陆战队军官那里学来了这个玩笑。那海军陆战队军官在参加某项军官培训课程中途自杀身亡,并在内勒的住处待过一段时间。扬试图解释,但乔已断定,扬所说的那条狗和眼前的这条狗并非同一条狗。与此同时,弗雷迪做出各种示意动作,显得不情愿跟扬走,因为内勒永远不会给狗吃皮塔三明治。因此,扬寻思最好尽快赶回来,告诉我们这一切。“弥赛亚国王——重大奇迹——迷幻音乐!”内勒非常愤怒,“在我听来,简直一派胡言。唯一没有让我感到丝毫惊讶的是,弗雷迪不想回来。我一直都说,它是养不熟的白眼儿狼。”

第二十一章

莫迪和李熙出发去寻找弥赛亚国王,却意外地发现了大海

次日早晨七点,大部分宾客仍在地毯上呼呼大睡。内勒收拾好背包,站在客厅中央说,他再也等不下去了。他想马上见到弗雷迪。我和李熙提出跟他一起去。李熙并不相信关于弥赛亚国王的那一套,但她认为,向弥赛亚国王询问有关负责人的情况和如何才能找到那些负责人,对自己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而我觉得,要是真如扬所说,那里有那么多人,说不定能在那里找到德西蕾。再说,内勒和扬都笨得要死,一起去盯着他们,没有坏处。内勒想开朋友的大巴车去,但扬说,他只知道怎么步行去那地方。因此,我们不得不跟在扬的身后,在森林里走了超过十小时,直到天色开始变暗。就在这时,扬被迫承认,他迷路了。内勒说这是一个好兆头,因为扬上次也迷路了。为了庆祝,内勒拿出一杆大麻叶烟枪。他和扬各抽四口后,双双醉倒了。我和李熙决定去捡些细枝来生一堆火。我们俩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从内勒那里拿来的打火机。内勒睡得像个孩子,扬在他身旁打着呼噜。一离开他们,我俩便听到远处传来一种独特的声音,仿佛什么东西破碎了,但又令人心情舒畅。李熙说,听起来好像大海的声音。我们俩朝那个声音走去。果然,几百米后,我们来到一片海滩。很奇怪,营地里的人,甚至包括内勒,从未提起附近有海滩。也许,他们并不知情。也许,只有我们两个知道。我们俩脱掉鞋子,沿着海滩走了一会儿。我生前经常去海滩——几乎天天都去。想到这儿,我更能理解昨晚李熙说的话了——怀念生前的一切,并且必须回去。我告诉李熙,乌齐的父亲称这地方为死亡之城;这里的所有人,看起来都显得无欲无求;和他们待在一起,大多数时候,你感觉一切都不错,但其实,你已是半死的人了。李熙哈哈大笑,说她认识的大部分人,哪怕是她生前认识的,不是半死,就是完全死了,所以我算是真的很正常了。李熙说话时摸了我一下——好像只是无意中碰到的,但其实并非如此。

我总是希望,如果有一天自己背叛德西蕾,那是因为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就算将来我懊悔时也能告诉自己,那姑娘太漂亮了,没人能不动心。事实上,李熙就是那样一个漂亮姑娘。那晚,在她摸我时,我知道她是对的——其实我是完全正常的。

第二十二章

内勒当着弗雷迪的面说出全部真相

我和李熙在日出时醒了。其实是内勒在大喊大叫,把我们俩吵醒了。一睁眼,我俩便发现,海滩上不只有我们两个人。倒不是说周围有什么人,但此刻我们俩发现,阳光下,整片海滩上布满用过的避孕套:或如水母般浮在浅水中,或如牡蛎般嵌在沙子里。突然之间,周围的一切开始散发出废弃橡胶的气味。昨晚,不知怎的,大海的气味完全掩盖了此刻所闻到的橡胶味。由于李熙在身旁,我不得不忍住呕吐的冲动。我紧紧地搂着她。我们俩就那样,一动不动地躺了不知多久,好像两个困于雷区的游客,无助地等待救援。“终于找到你们了。”内勒突然从树木间冒了出来。“我担心死了。别人喊你们,你们怎么不回应呢?”内勒领着我们返回他和扬过夜的地方。在返回路上,内勒解释说这片海滩曾是妓女和瘾君子经常出没的地方,但后来,这片海滩变得极其恶心,连妓女和瘾君子也无法忍受了。“别告诉我,你们真是在这里过夜的。”内勒说着,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怪相。此时,我和李熙正忙着拍掉粘在衣服上的沙子等东西。“你们到底为什么要在这里过夜啊?”“如果喜欢海滩,你就会那样做。”李熙说着,冲内勒浅浅一笑。“如果喜欢生病,你就会那样做。”内勒毫不犹豫地纠正李熙,“希望扬没有因为到处去找我们而迷路。”果然,扬不见了。但没等我们开始担心,他便朝我们跑了过来,看上去非常兴奋。他说他终于找到了弥赛亚国王的房子,就在附近。弥赛亚国王的房子非常大,一如我在凯撒里亚见到的所有豪宅——以前,德西蕾常带我去凯撒里亚拜访她的富亲戚,并指给我看那些豪宅。那种豪宅不仅有游泳池,还有美式壁球场和按摩浴缸;此外,地下室里还有防核辐射的防空洞,以防万一。我们到达弥赛亚国王的房子时,那里聚集着一百多个人,正在进行一种半鸡尾酒会半自助餐式的活动——肯定从昨天就开始了。那些人中,有许多新时代人类 [18] 、不少冲浪爱好者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怪人。所有人都显得非常激动。弗雷迪到处转来转去,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强迫每个人喂东西给它吃。一看到弗雷迪,内勒立刻变得怒不可遏。他站在那里,面对弗雷迪,开始破口大骂:弗雷迪怎么能那样对待他,竟然还是在他生日那天;弗雷迪真是养不熟的白眼儿狼。他开始重提弗雷迪还是小狗时发生的各种糗事。自始至终,弗雷迪只是平静地看着他,同时像老头嚼烟草般吃着一块寿司。所有人都试图劝内勒冷静下来,还告诉他,乔很快就会来并解决一切问题。发现劝说没用后,所有人又试图把内勒的注意力转移到乔即将施展的奇迹上,结果反而使内勒变得更加歇斯底里。与此同时,我和李熙一直在吃各种小食,因为我俩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我俩有许多话想说,但都假装周围吵得让人没法说话,但其实,我俩知道那不是真正的原因。接着,扬来了。他说乔和他的女友想让内勒和弗雷迪去客厅见他们,以弄清事情真相。扬还说我们俩最好也一起去,因为内勒赌咒发誓要大闹一场。没等走到客厅,我们便听见内勒在大吼大叫,还听见一个像狗发出的声音不时低沉地嘟哝道:“冷静,哎呀,冷静。”我还听出其中夹杂着德西蕾的声音。

第二十三章

莫迪和德西蕾终于重逢

我记不清自己多少次想象过这一时刻。起码一百万次。结局总是很美好。倒不是说我从未想象过出现任何复杂情况。我想象过出现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这样无论发生什么,无论她说什么,我都能从容面对。德西蕾立即认出了我。她跑过来,抱住我,开始哭泣,接着把我介绍给乔。乔和我握握手,说他听了关于我的许多事。乔看起来像是很好的人。我把德西蕾介绍给李熙——这显得有点儿尴尬。李熙什么也没说,但瞧得出来,虽然情况有点儿复杂,但她仍为我感到高兴。我和德西蕾撇下其他人,走到屋外阳台上。隔着门,我们俩能听见内勒在大声嚷嚷,而乔好像在嘟哝着表示同意——他肯定早已对弗雷迪感到绝望。德西蕾告诉我在我自杀后发生了什么;还说当时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感到无比愧疚,想一死了之。德西蕾说话时,我一直看着她。她仍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连发型都没变,只是身姿有点儿奇怪——因为她是从太巴列医院楼顶跳下来自杀的。德西蕾告诉我,参加完我的葬礼后,她去了加利利,一路上哭个不停。到达终点站后,她第一眼瞧见的便是乔舒亚。而一见到乔舒亚,她的内心就开始平静下来,并停止了哭泣。她并非不再悲伤,而是不再歇斯底里。她仍然非常悲伤,但不再无法自拔。乔舒亚认为,我们都受困于生者的世界,还认为存在一个更好的、自己能够前往的世界。除他自己,还有几个人也相信他拥有这能力。在德西蕾和乔舒亚相遇的两周后,按计划,乔舒亚将使自己的灵魂与肉体分离,并前去探索另一个世界,然后回来,告诉所有人前往那个世界的通道。结果出了乱子,他的灵魂再也没能回来。在医院,医生确认乔舒亚死亡后,德西蕾能感觉到乔舒亚——不管他魂归何处——在呼唤她。也正是在那时,德西蕾乘坐电梯,来到医院楼顶,然后纵身跳下,这样他们俩就能在一起了。现在,他们俩终于在一起了。乔舒亚打算再做一次他在加利利试图做的事。但这次,德西蕾确信乔舒亚能成功,能找到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通道,并回来告诉所有人。接着,德西蕾再次说我对她有多么重要,还说她知道自己伤害了我。直到我自杀后,她才明白她伤我有多深。她很高兴能再见到我,以向我请求原谅。在她说话时,我一直保持微笑,不停点头。每当我想象我们俩谈论这个话题,有很多次我都会想象到她正和别人在一起,但我总会努力争取。我会告诉她:自己有多爱她;我对她的爱,无人能及。我会抱住她,抚摸她,直到她屈服。但此刻,在阳台上真的面对她时,我只想让她出于友情,亲一下我的脸颊,然后分手。就在这时,仿佛是为了帮我摆脱窘境,突然响起一阵敲锣声。德西蕾解释说,我们该回去了,因为敲锣声意味着乔舒亚即将开始行动。最后,德西蕾没有亲我,只是抱了我一下。

第二十四章

乔承诺施展一个重大奇迹

等我们回到屋内,李熙和内勒已经走了。乔身穿饰有大量刺绣的花哨长袍。他说,李熙和内勒已经下楼去了。在我沿着游泳池寻找他们俩时,我看见人群分成了两部分:所有男人在一边,所有漂亮妞儿在另一边。我很快便发现了内勒,并瞧见在远处的李熙。李熙做了几个手势,像是在问我事情怎么样。我想不出该用什么手势,向她说明我和德西蕾之间发生的事。我想远远地告诉李熙,我爱她,但那样做太像电影里的情节。因此,我只是笑了笑,并用手势表示晚点儿再说。内勒说,李熙问了乔怎么回到生者的世界,而乔回答,那是浪费时间,他将向所有人指明一条可以前往一个更好的世界的通道。等他俩走到屋外,李熙对内勒说,这个叫乔的家伙是牛皮大王。音乐声震耳欲聋,我几乎听不见内勒说的话。内勒微微嘲笑了一下我和李熙。他说,这是他第一次遇见比自己还幼稚的人——我执着于我的奇迹,而李熙执着于她的梦想。“你们俩不应该自杀,”内勒喊道,“而应该去加利福尼亚。”我看见他正在抚摸弗雷迪。这意味着他们俩已经和好。这时,身穿长袍的乔舒亚爬上高台。德西蕾手持一把弯刀,跟在他身后,一如为儿童编写的《圣经》故事中所描绘的情节:亚伯拉罕即将把以撒祭献给上帝 [19] 。德西蕾把弯刀递给乔舒亚。与此同时,随着一声巨响,音乐停止了。“究竟在搞什么名堂?”内勒在我身旁嘟哝道,“那家伙已经死了。他现在想干什么,再死一次?”附近的人纷纷转过来,叫他闭嘴。内勒毫不在乎,但我感到无地自容。接着,内勒打包票说乔绝不会付诸行动,因为任何自杀过一次并知道自杀有多痛的人,都不会想再试一次。内勒话音刚落,乔接过弯刀,猛地刺入自己的心脏。

第二十五章

来了一辆白色面包车,毁了一切

说来奇怪,尽管游泳池周围的人早就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但眼前的一幕仍令我们大吃一惊。刚开始,谁也没说话;接着,人们七嘴八舌地嘟哝起来。德西蕾站在台上,冲台下大喊,叫所有人保持安静,因为乔随时可能回归他的肉体,但台下的人依然叽叽咕咕,说个不停。与此同时,我瞧见内勒对弗雷迪说了几句悄悄话,接着好像又对着他的打火机说了点什么。没过一会儿,来了一辆白色面包车。从车上跳下来两个又高又瘦、身穿白色连体工作服的家伙。其中一人手拿扩音器。内勒跑过去,开始对那两人说话,并用双手冲整个地方比画了几下。我开始推开人群,走向女人所在的地方,去寻找李熙,但哪里都找不到她。那个手拿扩音器的人,叫所有人保持安静并各自散去。高台上,德西蕾正坐在乔的尸体旁哭泣。我看见德西蕾试图去拿那把弯刀,但比另一个身穿连体工作服的人慢了一步。那人捡起弯刀,扛起乔的尸体,接着示意内勒带德西蕾去车里。那个手拿扩音器的人再次催促大家各自散去。有些人开始走动,但许多人仍待在原地。我终于看见了李熙,她站在那个手拿扩音器的人旁边。李熙也瞧见了我,并缓慢而费力地向我靠近,但面包车司机把她叫了过去——那司机同样身穿连体工作服,一直在对着某种无电线设备说话。李熙打手势告诉我,她马上就回来。我推开人群,朝面包车走去,但等我好不容易走到面包车附近,胳膊下夹着弗雷迪的内勒和那个身穿连体工作服、手拿扩音器的人,都钻进了面包车。紧接着,面包车开走了。我瞧见车窗里的李熙冲我喊了什么,但我听不见。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第二十六章

乐观的一面

我在那里又等了几个小时,因为刚开始,我以为那辆面包车只是把乔和德西蕾送去某个地方,而李熙马上就会回来。有些人仍在那里逗留。所有人都茫然不知所措。谁也弄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围着游泳池,坐在帆布折叠椅上,沉默不语。接着,人们开始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最后,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就开始往内勒的住处走去。

等到达内勒的住处,已是晚上。乌齐说早些时候,内勒曾冲进房子并抓起一些东西,还告诉所有人爱待多久就待多久。接着,内勒把乌齐拉到一旁,拜托乌齐照看弗雷迪。内勒告诉乌齐,他根本未曾自杀,他其实是一位伪装的天使;但现在,因为弥赛亚国王的这场闹剧,他掀掉了自己的伪装;将来,他很可能重新做回一位普通天使。内勒还告诉乌齐,他不羡慕乔;尽管这地方很糟糕,但第二次自杀的人去的地方比这里糟糕一千倍,因为那里没有多少人,而且每个人都非常消沉。我问乌齐,内勒是否提起过李熙。一开始,乌齐否认了。但后来,他告诉我,根据内勒的说法,在一片忙乱中,李熙去找了内勒的其中一个同僚,并请求那人检查她的档案;尽管听起来很荒唐,但结果表明,确实出了某种乱子;现在,谁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但很有可能,他们会带她离开这里,重返人间。乌齐说,一开始不想告诉我,是怕我会难过,但其实,这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李熙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乌齐决定和他女朋友留在内勒的住处,于是我独自返回城里。返城路上,我甚至有机会施展一个奇迹。也正是在这时,我终于明白了内勒对我说过的话:只有在无关紧要的情况下,这些奇迹才会发生。我帮乌齐把一个包裹转交给他父母。见到我,他父母非常高兴。他们想知道一切,尤其是关于乌齐女朋友的情况。乌齐的父亲说在电话里,乌齐听起来非常开心,还说他们全家打算一个月后去看望乌齐。同时,他们邀请我每周五去他们家共进晚餐,还说只要我愿意,周一到周四也可以去,无论什么时候都行。见到我,神风比萨店的人也很高兴。他们立即安排我重返工作岗位。

我夜里一次也没梦到过她,但经常想起她。乌齐说,这就是典型的我——总是对不可能在一起的姑娘念念不忘。也许乌齐说得对,我和她希望不大。但另一方面,她对我说过,能找个半死的人,她就知足了;而且在钻进那辆面包车时,她还打手势告诉我,她很快就会回来。真让人搞不懂。为防万一,每次上班我都会做一些小事情——倒着佩戴胸牌,不按正确方式系围裙,等等。这样的话,假如她真的走进店里,她就不会感到难过。

[1]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空军曾有自杀式神风敢死队。神风敢死队员驾驶装载炸弹的飞机,撞击军舰等目标,与之同归于尽。

[2] 挫警仪,用以对付警方测速雷达的仪器。

[3] 特拉维夫,以色列港口城市。

[4] 法兰克福,德国城市。

[5] “烈酒”一词的原文是双关语,既意为烈性的酒,也意为给死人喝的酒。

[6] 达姆弹,击入目标体内后会爆开的子弹。

[7] 上句提到的库尔特是指库尔特·科贝恩,美国涅槃乐队的主唱兼吉他手、词曲创作人。

[8] 尼克·凯夫,澳大利亚摇滚歌手、词曲作者和诗人。

[9] 加利利,巴勒斯坦北部一多山地区。

[10] 奎宁水,一种味微苦、常加于烈性酒中的有气饮料。

[11] 弗洛伦丝·南丁格尔(1820—1910),英国女护士,近代护理学和护士教育的创始人。

[12] 玛丽·居里(1867—1934),生于波兰的法国物理学家、化学家。

[13] 果尔达·梅厄(1898—1978),以色列前总理。

[14] 品脱,容量单位,在英国等国家约合0.568升,在美国约合0.473升。

[15] “全色彩的贝内通”,意大利贝内通公司曾发起名为“全色彩的贝内通”的广告运动,提倡各种族和睦相处。如今,“全色彩的贝内通”已成为贝内通公司的一个产品系列。该系列宣扬用色彩诉说时尚主张和进行无界限沟通。

[16] 《海角乐园》,又名《瑞士家庭鲁宾孙》,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家瑞士人遭遇海难、流落到一座热带荒岛上的故事。他们凭借乐观的态度和不懈的努力,最终把荒岛变成了人间天堂。

[17] 弥赛亚国王,犹太教中上帝要派去拯救犹太人民的国王。

[18] 新时代人类,摒弃传统、崇尚神秘主义等另类生活方式的人。

[19] 亚伯拉罕是《圣经》故事中的人物,相传为希伯来人的始祖;以撒是《圣经》故事中的希伯来族长,亚伯拉罕和撒拉之子,雅各和以扫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