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慢(1 / 1)

浮夸 沈熹微 7000 字 2个月前

喜欢是一件和经验无关的事,它莽撞、直接,是你在枝头看见的第一枚果子,是最初盛夏里停在窗台的那只蜻蜓。而经验和时间带来的体会则要复杂得多,比如深情、犹豫、厌倦,以及沉默和惘然。

人生是一次粗糙的旅行,我以为时间并没有急缓,无论怎样过,钟摆的频率都始终相同,无非一时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我们也这样,在六十与六十之间渐行渐老。

——题记

电视机里不时有雪花的嘈杂声,庄可盯着那个晃动不停的台,正在十分专注地看一场斯诺克比赛。我坐在床头,刚洗过的头发贴在墙壁上,壁灯矮矮地烘着头皮,又凉又烫。百无聊赖地翻罢从客栈柜台上拿来的景点宣传资料,指南上的风景图永远被印刷得美轮美奂,事实上呢?除了人,其他无非就是垃圾。我摇摇头,对于这样的出行实在提不起天真的期待。

和庄可来大理已经三天了,住在离洋人街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客栈,他选的地方,说是方便夜间睡不着时去酒吧小坐。都是一些情调不错的酒吧,旺季结束以后冷清的门庭使人愿意流连,但庄可也只是说说,我们每天的节目不外乎跟着稀落的散客去各处走走,回来后对着房间里信号不好的电视机看一个钟头的斯诺克便倒头睡去。越来越深的困倦好像从身体里面爬出来的怪兽渐渐掌控思维行动,很显然,云南10月的阳光并未驱散我的疲乏,它们兀自加剧。

效果太差了。广告时间,我对庄可无奈地抱怨。

八十块钱一晚,难道还期待有环绕立体声?庄可笑,没什么心机的样子,说话直接似孩童。

不如换一家好点的住处,昨天我看见下关有四、五星的酒店。我试探地问他,不想明说这劣质的壁灯和冷气已经快让我额头的皱纹原形毕露条条龟裂,失去弹性的床垫每晚都像沼泽一样将我吞没进去,醒来之后浑身酸疼得像经历了一场车祸。

可我觉得这样就挺好。庄可无所谓地耸耸肩,爬到床头从地上的购物袋里拿出一罐啤酒拉开,咕噜咕噜地仰头喝,他用嗓子里发出的满足叹息谢绝了我的提议。我坐的角度正好对着庄可的脖子,两天没有剃须的下巴长出了一些短短的青色胡楂,他看上去年轻得可怕。

唉——

我不自觉地叹口气,简陋的房间马上发出苍老空洞的回声。一瞬间的怔忡之后我发现是自己的声音,马上蒙住该死的嘴,慌慌张张地向庄可看去。幸好斯诺克又开始了,突然插入的精彩节目提示掩盖了我的老态。庄可盘腿坐在旁边,驼着漂亮的脊背,他嘶啦一声扯开薯片的包装,兴致勃勃地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

他咀嚼的声音很好听,刚刚洗过澡的皮肤散发着健康的气味。我循着那声音和气息,从依靠着的墙壁上慢慢滑进被子里,好像沉船一样落入深重的睡眠。

我手臂上有一道手术留下的疤痕,现在看上去并不很明显,因为已经做过植皮,是第一次带庄可去工地时被瓷砖掉下来砸伤的。那是午后两点的样子,光线正烈,庄可将安全帽取下来扇风取凉,正在装饰外墙的大楼上有一片阴影迅速闪下,我将庄可推开。

一块从天而降的瓷砖,不大,但如果砸在头上,足以致命。我记得刚站稳的庄可不知所措地瞪大眼睛,冲过来扶住我:虞姐,虞姐!他手忙脚乱中全是初涉世事的慌张,额头上密密匝匝爬满了汗。反倒是我在安慰他:没事,没事。真的不觉得很痛,我甚至还想伸手去替他擦拭一下紧张的汗水,却发现自己完全抬不起臂。

罗森将我送到医院,我的右小臂粉碎性骨折。

那时罗森还经常回家,偶尔在周末开车载我出去打高尔夫,或者网球。他非常热衷于此类运动,仿佛希望借此留住匆匆逝去的光阴,但不得不承认,罗森老了。他已经接近五十岁,每月必须染发一次才能保持双鬓漆黑,尽管步履仍旧挺拔,始终却藏不住层层衣服里面被地心引力拖着往下垂去的皮肤,他拖沓的语速让我觉得不再是威严而是迟钝。有时清晨下楼,看见他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盯着报纸一角,好似专注,又好似呆滞。

伴着罗森的生活频率,我知道自己在随着他很快老去,虽然我才二十七岁。

与罗森结婚的那年,我还极年轻,刚大学毕业,进第一间公司,爱第一个男人。自然是不被人看好的办公室恋情,因为罗森的高职位,起先也有许多的阻力和非议。但我想我是幸运的,他毕竟已经离婚,孩子在国外念书,三年五载也不过碰面两次,与前妻的经济琐事无须我操心,并且他带着诚意和钻戒,每个步骤都郑重稳妥。

罗森说他最爱我的本分与淡然,于是我便打算一心一意陪他变老。并不是每个本分的女人都会有稳妥优厚的栖身之所安度余生,我想我所拥有的资本的确不多,实在没有资格去同老天再争取些什么,比如激烈的、年轻的、奋不顾身的爱情。没有生孩子,罗森不积极,我亦无心,无谓平添多余烦扰,我们能在一起,关系自然不需要血脉来维系。

后来我开了自己的装潢公司,因为长年承接罗森的房地产和建筑公司顺转下来的业务,所以一直效益不错。公司无须费力经营,我更不太花心思去研究,时而报个营养方面的学习班练习烹饪,感觉自己像一种未经盛放的植物,在温室中慢慢萎谢。

恍惚听医生说我伤势严重,失血也很多。可我没有恐惧,因为知道罗森会给我最好的治疗,如果治疗无用,再恐惧都无济于事。果然,他打完几个电话后就过来轻拍我的面颊说,马上手术,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安心点头。手术出来罗森已不在,只让小保姆留话给我说有要事所以离开,我再点头。然后被推进VIP病房,淡蓝墙壁,装饰温馨。

闯了祸的新工程师庄可送鲜花到医院,对着我层层包扎的手臂一脸过意不去的歉疚。他再三道歉,我再三表示不必,不知是客套还是找不到别的语言。恰好小保姆端着熬的汤进来,庄可认真地看了那汤一眼说,虞姐,明天我给你炖点田七骨头汤吧,肯定比鱼汤更利于恢复骨伤。

庄可很专业的样子,告诉我他父亲原是老中医,我莞尔,家父也是。

因为执意嫁给年龄差距甚大的男人,我和父亲的联系疏淡多年,最窘迫的是过年时我与罗森回去探望,女婿的厚礼和皱纹使他矛盾,父亲暗示我不用再回去。我十分难堪,其实不过是希望他晚年安乐,过得体面。父亲摆手,老了,体不体面都是不打紧的,只想过得清净、简单。

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生睡一张床,死埋一方土。这是自小父亲就教给我的。也许是这些苍凉透彻的人生领悟过早地融进了血肉,我才从来没有想过活着到底要什么,什么事重要。遇见罗森,就嫁给罗森,我深以为这是命运的安排,即便换做另一个落魄男人,不过也是一辈子,每分钟不会因此更长或更短。

但不知为何,看着庄可,我却有时光荒废之感,仿佛之前许多年,都虚度了。

庄可送汤来;庄可陪我做复健;庄可带新的PSP供我解闷;庄可说附近有座清俊秀丽的大山,山那边有块极宽阔的草坪,他有时和朋友去放风筝,也曾经带烧烤工具去露营。我听着他说这些那些新鲜事,半羡慕半调侃地说,真年轻。

嘁,难道你老?庄可咬苹果,咔嚓一声,真清脆。

比你老。我说,马上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比较和遗憾心虚缄口。

两三岁而已,虞桐——庄可故意拉长了调子喊我的名字。很奇怪,从何时起他不再叫我虞姐,有时甚至大大咧咧拍我的头,用削尖的铅笔指着手中的图纸说,连这个也不懂,笨!我看着他得意洋洋地为我讲解新工程的细节,像算术得了红花的幼稚园小孩儿,更是越发放任自己做懒散无知状,十分受用于这个笨字。

罗森来过医院几次,有时看见庄可时,默默地点过头,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询问我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而庄可从楼下买了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我,他都不多陪你待会儿?我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庄可脸红了。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二十五岁。

他说,真的,虞桐,我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一些,老快一些。我愕然,我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这是为什么呢?盛夏的阳光和扰人的蝉鸣声被绿色纱窗滤淡了,落进淡蓝的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一层薄薄的光线。我和庄可同时对望了彼此的眼睛,呼吸像一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一缕一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逼仄狭小。这无形的距离两头,我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原不知道自己的防线这样脆弱,不堪一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有时我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了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一件矫情的事,身在其中,一边自我嘲笑,一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我不过二十七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往日的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我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一些的发型。

罗森说,这样好看。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我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我想这些都是重要的,爱一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一起,我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的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一些深深的倦意,让我怀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但在庄可身边,我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年轻是一件华服,幸好它仍在我的衣柜里,只是稍稍蒙尘。

9月末,罗森要去欧洲开会,顺道去曼彻斯特探望儿子,行程将有一个月。临行前,我们很难得地有时间去情调极好的餐厅吃意大利菜,在灯火映照下喝红酒。罗森穿了一件阿玛尼的白T恤,气色显得年轻不少,影影绰绰中他看我的眼神似比恋爱时更温情,但我心不在焉。晚餐时我一直在想如果庄可穿上这件T恤,必定比罗森更为英俊妥帖。

爱人都是经不起比较的,我悲哀地发现,原来罗森的手背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老年斑。而我呢?我暗忖着,在庄可的眼里,我比他的女友小芮又要惨淡几分?

我是见过小芮的,在刚刚受伤进医院的那几天,她抱着汤壶,和庄可有说有笑地推门进来,满脸生动的表情,见了我才怯怯地喊了声虞姐。她生怕我因此事故炒了她男友,拼命地与我说他的好处,庄可有多聪明,多有天分,只是粗心。那些夸赞自然带着一些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意味,我静静笑着,听着,感觉一室的静物都因为小芮充满爱意的声音而摇摆起来,微微有些焦躁不耐。

之后便没见过小芮了,亦不太记得她的样子。单觉得她年轻,生动,像一枚汁水饱满的果实。

隔日经过美美力诚,忍不住逛进男装部,买了衣服送给庄可,却被他婉拒。我不得已拿出老板兼阿姐的架势,他还是拒不领受,并十分认真温和地说,虞桐,不要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你圈养的小男人。我也不是你的宠物,不用想着精心打扮我。若你有心,若你爱我本来的样子,就请尊重我的自尊。

这个男人要我爱他的本来样子,不肯与我交换一针一线一桃一李,莫非只与我交换爱情?

但我有时疑心这世界是否真有所谓爱这东西,爱太虚无。当我未感觉它的存在时,它是生活里无足轻重的东西,是我和罗森的客厅里最平常的一只摆件。当我真的隐隐在庄可身上看到爱的轮廓,又会觉得怎么都抓不住、辨不清,我感觉到自己在这爱中精神虚弱,强烈需要抓住一些有力的旁证。

可是当爱情需要附加证明时,是否说明本身的投入程度就有所欠缺?

碰巧一段工程结束,我告诉庄可想要他陪我出去走走。他说好,这个季节,我们可以去云南。

玉龙雪山的后面有一片海拔四千米的草坪,初秋了还是油油的绿。一些牛马散落在四处静静吃草,栈道的尽头有间寺庙,被风吹淡了颜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轻轻翻飞,一排破旧的木屋如梦一般向着山坡下面延伸去,但貌似许久没有人住了。

没有人住了。庄可有些怅然地说,还以为会再见到那个卖煮玉米的老大爷。他抓住我有些冻僵的手呵气,上次来的时候,我们都感冒了。

我们?人物指向不言而喻。因为庄可一句无心的记忆,我狠狠地吃起醋来,只觉眼前的好山好水瞬间黯然。他不知我的失落,一路拉着我的手从丽江再到中甸,如热恋情侣。但那些曲曲折折的山路,光从大巴的窗口探探就觉得很倦,山坳间四处散落的村庄在黄昏中早早睡去,唯有大丛三角梅开得寂寞又艳丽。真是,我真不知万事万物原来是有情绪的,路途上的安静是寂寞的,握在手中的温暖是寂寞的,连适时盛开的美丽都是寂寞的。种种种种,不过沾染了自己的感触,通通潦倒败坏。

庄可多次接到电话,是小芮,他示意我缄默,我就起身躲到别处。

幸好罗森并不打电话来,我们一向给彼此许多空间距离。

只觉得对自己不耻,又痛恨着凭空生出来这些无谓的伤春悲秋敏感多虑,连偷来的时光都舍不得放肆快乐。站在狭窄的浴室里,对着浴盆里的掉发怔怔出神。外面,庄可在哼歌,庄可在打电话,庄可在朽坏的床垫上睡得呼呼作响。是这样,我们终于有了时间彻夜彻夜交抱彼此,却没办法获得更多切实的安慰。看着他孩子气的睡态像要霸占整张床似的,我突然感觉非常力不从心。

爱怎么如此让人费心劳力,游走一番,我像是老了十岁。

小芮终于来找我,约在安静的咖啡室,向剧目里学来的姿态:虞桐,你何必非要庄可?他只是看上你的钱。我苦笑道:若真是那样,倒还可以放心,至少他要的我能给。我心想,小芮,其实我真的不知他要什么。他从不说,我根本无从占据他任何一部分。

但因为你,他已不是我的。小芮朝沙发里陷下去,瘦小的身子看上去越发软弱。

或许他不属于任何人。我说,只因我没有别的答案。

好吧。她咬咬牙起身离去。

公司里早有一些议论,待我回去时,员工们面色隐晦。秘书告诉我,有个年轻女子来与庄工争吵,说了许多没有遮拦的话,哭闹得极其狼狈。我摆手示意她出去,独自留在办公室里思忖,倘若爱情不是物质可以兑换的东西,难道眼泪和纠缠就可以兑换?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对于爱情我没有战斗经验,我不知应当如何为自己拼搏争取,也全然不懂苦苦争取的意义。

忽然想起多日不见的罗森,他的爱与照顾,我平白得来,又平白消费。他给予的富足环境,我回报的是勤劳本分。现在本分不再,我之前并不想离开罗森,向来以为相濡以沫、相敬如宾就是爱,而今却清楚发现那不是爱,那当然不是爱。但什么是爱?如果对庄可的眷恋叫爱,我怀疑自己要在爱里一夕老死。

那几日开会时没办法凝神静气,甚至不敢张望庄可坐在哪里。有人在对我汇报工作进程,我低着头,手机上出现几条简讯:生气了?对不起。看看我嘛。庄可像一个恶作剧的孩子在角落里不停干扰我的思维,我忍不住一笑,打断了别人的话,大家面面相觑。

庄可用辞职打破尴尬局面,他说不想使我太困扰。

他说会再找我。我不动声色,说等你。

然而罗森归期将至,他应该已经得知详情。我开始考虑如何对罗森提出分手,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赢回些许属于自己的时间。但他从曼彻斯特回来,匆匆地,并不与我对质,而是忙于公务,用电话告知我他回到我的世界——有一些聚会需要我陪他出席,我们仍旧是彼此生活里的主角和陪衬。隔着一条电话线,我感觉不出罗森的情绪,后来在凯宾斯基的大堂,在他五十岁的生日酒会,我与他携手微笑面对宾客依然美满如故,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我有些茫然无着。

庄可却没有再找我。往他的号码打过去是空号,在人事处留下的地址已经搬迁,甚至连电子邮件都被如数退回。至此他离开我,没有更多的交代,我们之间有一场旅行,一些欢爱,一道疤,一些记忆深处的汤汤水水,滋味寡淡。想起来的,均是模糊的,带着一些肉色的欲望,暧昧不堪。

五十岁过后,罗森老得越快,他常花很多时间去英国和儿子相聚,给我许多纵容的空间。后来我结交了另外一些年轻的男孩子,开始渐渐明白这样的游戏,他们是自由的,我是不自由的。我们之于对方,没有所谓承诺的东西。真正的露水情缘,天光白日,便蒸发得干干净净。

在一个冬天的深夜或者凌晨,我与别的男人在酒吧喝酒,接到那个电话。电话的内容非常简短,告知我罗森在从英国归来的国际航班上心脏病突发去世,让我去机场打点一切。我的思绪好像被破窗而入的冷空气突然冻住,过了很久才缓缓流动。

第一次去机场接罗森好像是多年前了,那时我在他的公司上班,因为需要马上转赴另一个会议,带着资料去接未曾谋面的高层。罗森穿着米白色粗线毛衣和仔裤,头发竖立,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依旧神采奕奕,丝毫不像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而现在,我要去接一具灰白的尸体,不会再笑,不会再抚手安慰我,更不会再给我机会好好爱过。

非常难过,以及自责,觉得这些年终究还是亏欠了他。但我也恨,恨他让我的生命,徒留空白。

都是无用了。我只能尽心尽力,送他走完最后一程。

父亲从老家赶来,用枯槁的双手握住我的肩膀,摇着头,仿佛在说他先前的担忧得到了印证,又像是要给我支柱之力。我将他安坐在灵堂一侧的软座上,告诉他我可以应付这样的局面。本来,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有何不同。

来吊唁的人很多,慢慢经过罗森的遗体,纷纷感叹他生前的好处。有个被旁人叫做张董的男人已经白发苍苍,他带来了一大家子,整齐地穿了肃穆的黑服。张董站在我面前长吁短叹,提及本来要特地感谢老罗,当初推荐给他一个好帮手,不然也成就不了女儿的姻缘。只是后来他们全家都移民加拿大,总想着人生还长,有机会再见,没想到,没想到……唉,庄可,阿碧,你们再去给罗叔叔行个礼吧,罗太太,你也节哀。

庄可从我面前走过去,和另一个年轻女子。我疑心他不是我所认识的庄可,但他确实又是,只是老了。步履沉沉,面色镇定,带着节制有礼的悲伤神态。他握住我的手像安慰所有陌生的新寡,节哀顺变。我缓缓回礼,从来客的墨镜里看到自己的姿态,看到那些从身上慢慢碾过去的时间。我们都没有表露,我们确已是不识。

罗森就这么走了。律师宣读的遗嘱里,没有多我,也没有少我,他终究以宽容和善待来结束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所得来最长久最恒温的爱,它不徐不疾,犹如空气。虽然曾让我乏味困顿,想竭力寻找另外的生活频率,但人的一世,接谁生,送谁死,不外乎都是由一个一个的六十秒组成,不会太慢,也不会太快。我听得见它的调子,“咔嚓”,“咔嚓”,走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