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用了更开放这么一种说法呢?因为就我的观察来看,很多人的性爱方式是比较单一、固定的,只能接受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一般是男上位啊,传教士式啊,而对其他一些也很不错的性爱方式很排斥,有羞耻感,还有道德负罪感。
性爱方式是受环境影响和塑造的。你去看原始部落,在不受教条束缚的情况下,大家是很自由的,男上女下、女上男下这些方式都很普遍。所以说你原本可能有更快乐的体验,但仅仅因为观念陈旧,性的享受就少了很多。
怎么才能和自己的伴侣享受更开放的性爱方式呢?最重要的就是要破除观念的禁忌,也可以说是一种心理的障碍,就是觉得“这个不可以,那个不可以”。
人应该有这样的观念:性是自己的权利,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之下,当然可以尽情享受自己的权利。一切都是可以接受的。一切的形式、一切的姿势、一切的玩法都可以接受。当然,并不是说性可以完全自由,完全不受限制。
关于与伴侣享受更开放的性爱方式的限制,我提出三个原则,凡是符合这三个原则的,就可以不受限制自由享受了。
第一个原则就是自愿,你绝对不能去强迫一个人和你发生性关系,人家不乐意,你去强奸、猥亵、性骚扰,这些是完全不允许的。所以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自愿,双方自愿,不能有一方是勉强的和被迫的。
第二个原则是限制在成年人之间。这里我说的成年不是指年满十八周岁那个成年,而是指达到发生性关系的法定自愿年龄线。对于发生性关系的自愿年龄线,各国有不一样的规定,我国是十四岁。如果你碰了十四岁以下的儿童,即使该儿童是自愿的,法律也认为不可以,会被判定为性侵幼童,因为法律认为十四岁以下的人还不具备决定自己性行为的能力和意识,也就是说,这样的儿童还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能碰他们的。
第三个原则是限制性活动在隐私的场所进行。不能在大街上、公园里随便乱来,这是不可以的。我记得特别有意思的一个真事,我有一个朋友,他去留学,以为美国不是很自由吗,他就跟老婆跑到公园去做爱了,结果马上就被警察抓了。警察告诉他不可以这样做,因为你这样做有可能打扰到别人,即便你不怕别人看到,可别人不愿意看,这就不行。
讲完了享受更开放的性方式的三个限制原则之后,我会列举性行为的四种方式,这里边可能有你不太熟悉的方式,但可以了解一下。
第一种是主流的性交方式,叫作传教士式,就是男上女下。有的人终身就使用这一个形式,而且认为其他的形式全都不可接受,全都是错的。男上女下为什么叫传教士式呢?
有两种说法,有一种是说在天主教里,传教士祈祷的时候,会完全俯伏在地,传教士式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还有另一种说法,当年西方传教士跑到一些部落传教的时候,发现部落原住民是自由自在的,性交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男上女下、女上男下、后进式等。只有传教士采取男上女下的方式,所以就把这种性交方式叫作传教士式了。
第二种性行为方式是口交。一提到口交,很多人都觉得太恐怖了,绝对不允许,特别是女人认为绝对不可以,非常排斥。
我曾碰到这样一个案例,觉得特别搞笑。有一个男人,他特别希望女人给他口交,但是他知道妻子绝对不会答应,然后他就跑出去找了一个男同性恋者给他做。这个男人完全是个异性恋,他为什么要去找一个男同性恋呢?就是因为他以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愿意做这件事,哪怕妓女都不会做。而只有男同性恋者才愿意做这个,所以去找了一位男同性恋者。这种误解,实在错得离谱。其实从统计上看,口交方式是大量存在的,男对女,女对男,完全可以接受,不必有心理障碍。
第三种性行为方式是肛交。相比口交,人们对肛交的禁忌和误解更多。在美国,有一个州曾把肛交列为重罪,要判三十年徒刑。
有一次,有一个妻子跟丈夫打架,然后她就把丈夫告了,告他肛交罪(sodomy)。然后州政府就把丈夫抓起来了,因为按照这个州的法律,肛交是重罪。这位妻子后来后悔了,想撤诉,政府不同意撤诉。为什么?因为这是公诉罪,不是自诉罪。这个人就像犯了抢劫杀人的罪似的,犯了公诉罪。有人开玩笑说,好像被肛交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州政府似的。人们对肛交有特别污名化的误解。
可是,我发现在中国并不是这样,肛交从未像在美国那个州一样被列为犯罪。记得有一次我调查到一位女性,由于生了孩子阴道比较松弛,男友的快感就比较差。两个人一块儿去看医生,问大夫怎么能让那个男生体验好一些。那个年轻的大夫就说,你们可以试试肛交嘛。我听到这个故事觉得挺有意思,就是说肛交至少在我国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人们不认为这是犯罪,所以可以自由地选择、自由地享用。
比如说在怀孕期间,有的人因为害怕阴茎进入阴道影响胎儿,就尽量避免性交,结果一些男人在女性怀孕期间就容易出轨。大家都知道有男明星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的案例。舆论纷纷谴责这个丈夫,说妻子这么辛苦,你怎么能出轨,怎么这么没良心。可是替这位男士想想,如果妻子在怀孕期间用一些非主流方式帮助他解决一下的话,会不会降低他出轨的冲动?
第四种性行为方式是多人性活动。这是非常少见的,绝对不是主流,但是有人确实会喜欢这种多人的性活动,出于好奇或者出于刺激。
我见到过一个案例,一个离婚女人告诉我,她前夫有一个毛病,做爱的时候旁边必须有人看才能做。甚至离婚之后,因为他们还是好朋友,前夫有了新的性伴以后,有的时候还会把前妻叫到旁边看着。
其实,从上面讲到的对肛交的规定可以看出,我们有好多的观念是从社会的习俗、过往的法律、历史上的各种规定来的,我们把它内化到心里,觉得这个事绝对不可以,这个事好恶心,这个事我怎么能接受,太像动物等等,一大堆无法接受的理由。
我觉得所有这些观念都不必要。你可能会觉得这一讲的很多性爱方式你都没太接触过,甚至之前连想象一下都觉得不好意思,有羞耻感。但是我希望从今往后,你能够开始试着去解开那些社会文化加在你身上的枷锁。因为性这件事本身是对人有益的一种活动。有种说法是,色情是贵族生活方式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温饱自由都不成问题了,才会去追求高质量的情欲和性满足。
现在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有些法律方面的管制程度也降低了,人们可以试着破除这些禁忌,扫除心理障碍,怀着好奇和欣喜的态度来尝试和接受各种各样的性方式,丰富自己的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