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用增上,故名为根,此品广明,故名分别。
「胜用增上,故名为根」,增上是殊胜的意思,作用很殊胜的,叫根。
「根品」的重点有三个,第一个重点是「二十二根」。第二个重点,「明俱生诸法」,就是法生的时候,哪些跟哪些是相应的、一起生起来的,这里讲了很多心所法和不相应行法,这是第二个重点。第三个重点,就是因缘,「六因四缘五果」。这是「根品」里的三个大重点。
甲一 二十二根
乙一 释根义
论云:根是何义?最胜、自在、光显是故名根。由此总成根增上义。(根体胜故名为最胜,根用胜故名为自在,根体用双胜故名为光显。由有最胜、自在、光显,名为增上,将增上义以释根也。)
这是《俱舍论》中有一个问答:「根什么意思?」回答:「最胜的、自在的、光显的,有这三个意思的叫根。三个意思合拢来就是根的增上、殊胜的意思。」根体的胜叫最胜,体上说,叫「最胜」;它的用胜,叫「自在」;体跟用两个都胜,叫「光显」。最胜、自在、光显,都是殊胜、增上的意思。根的作用殊胜,它的力量增上,就是不断地发展的。
根有多少?二十二个根,这是根据经里边的,一般论里边是把它抽下来的。为什么有二十二个根?后头要讲。
二十二根,看下页表。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是前五根,也是十八界里的五个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
「女根」「男根」,一般说属于身上分出来的。有两种说法,有部认为有另外一个东西;经部认为就是身上的作用不同的,因为这个作用特别,有一定的意义,就把它分成两个。女根、男根都是身根。
「意根」,意根就是心王。心王在十八界里边有七个: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意根(意界)。眼耳鼻舌身,加上七心界,是十二个内界。什么叫十二内界?属于身上的,是身上内在的,不是外界的。
「命根」,命根是不相应行,属于法界的。
「受」,五个:「乐苦忧喜舍。」苦、乐,是身上的感受;忧、喜,是心中的感受;舍,是通身心的——不苦不乐,不忧不喜。受心所也是法界的一部分。
「信勤念定慧」,五根五力的五个根就是信、勤、念、定、慧,属于心所法,也是法界的一部分。五根五力大家都知道,经常念的《弥陀经》里有。
总的来说,属于内界的有十二个,十八界里边占十二个;另外的法界的一部分,法界里的心不相应行跟心所法(相应心所法)。
下边我们讲一下三个无漏根:未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未知根」也叫「未知当知根」,这是见道时的无漏根。圣者见道了,有无漏的根,叫未知当知。「已知根」,修道的根,已经知道,但是还没有全部知道。「具知根」,全部知道了,无学道。这三个无漏根以什么为体?「依九立三根」,意、喜、乐、舍、信、勤、念、定、慧,这九个法就是三个无漏根的体。若在见道,依此九根,立未知当知根;若在修道,依此九根,立已知根;若在无学道,依此九根,立具知根。忧是有漏的,无漏里边没有它。信进念定慧,这五个根通有漏无漏的,在无漏根里边也有它。三无漏根里的意根,只有意界、意识界。而二十二根中的意根包括七个心界。这是什么原因?原因也很简单,前五识只是有漏的,二十二根中前十九根通有漏的,所以前五识可以摆进去;而三无漏根是无漏的,前五识就摆不进去了。这就是为什么前面的意根要七个界,这里的意根只有两个界。三无漏根里的意根——意界、意识界,那是定中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前五识。
二十二根的排列次第有两种。一种是眼、耳、鼻、舌、身、女根、男根、命根、意根,这是根据阿毗达磨的排列方式。另一种是眼、耳、鼻、舌、身、意根、女根、男根、命根,这是经里的排列。
经里边是按六根的次第,眼、耳、鼻、舌、身、意,挨着排的;阿毗达磨把命根摆在前头,意根摆在后头,前面眼根到命根都是不能缘东西的,意根以后都是心王心所,都是能缘的。命根不是心王心所,不能缘的,所以摆在前面。而经是根据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次第排,命根不能夹在中间。我们现在先按照眼、耳、鼻、舌、身、意,命根摆在后面的排列方式讲。
前面说到根是增上的作用,那二十二根各有什么增上的作用呢?
论云:此增上义,谁望于谁?
颂:了自境增上 总立于六根 从身立二根 女男性增上
于同住杂染 清净增上故 应知命五受 信等立为根
未当知已知 具知根亦尔 于得后后道 涅槃等增上
眼等六根——能发六识,六识身触了境故,眼等六根于了自境,有增上用。
先说眼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这六个根有什么增上的作用?能够发识。大家知道,眼识是根据眼根发出来的,耳识要根据耳根发的。眼和色都是发识的,为什么说眼识,不说色识?因为眼的作用殊胜,眼能够发识的作用,比境的作用要强,所以六个根对发六个识有增上的作用。眼识了别什么境?了别色的境,耳识了别声境,乃至意识了别法境,叫「了自境」。「增上」,根对识了别自己所缘的境有增上的作用,这就是六个根,能够发识。识能了别境,六个根有殊胜的增上的作用。
女男二根——于女男性中,有增上用。
女男根对女男性有增上用,「增上」,使他们不同。男性、女性作用的不同就是靠女男根的。第一,身形不一样。男的高大,声音粗、洪亮;女的身体要小一点,声音要细一点。第二,性格不一样。如男性欢喜打仗、弓箭,或者是书画;女的喜欢胭脂、粉,装饰,欢喜针线那些东西。一般的说都是这样子。男女的性格从小孩子就不一样,这就是男女根的作用。
命根——于众同分住,有增上用。
命根,「于众同分住,有增上用」。众同分也叫同分,是不相应行。什么叫同分?人有人的同分,天有天的同分。我们生到人天之后,所有的身的样子,他的作业,他的意乐心、思想,基本上相像的,这叫同分,有的时候叫众同分。
地球上的人,不管你是黑人、白人,或者是黄种的人,或者是印第安红种的人,他们的身样总是差不多的。他们都会劳动,心里的想法基本上也是相像的,所以生在人间,有人的同分。我们这里有个布谷鸟,它叫的声音跟大陆布谷鸟的叫声一模一样。我们说话,澳洲人说澳洲话,跟汉语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但是这个鸟的声音我们听了没有差别,就是那样的,跟大陆的一模一样。那就是有同分,鸟有鸟的同分,同样的,它也是两个翅膀,顔色也差不多。猫也是猫的同分。狗,澳洲跟我们大陆的狗,虽然样子有点不一样,毛很长,大陆上狗没有这么长的毛的,但基本上还是一样的,叫的声音也差不多,也是四条腿,脸也差不多的——狗的脸我们看都差不多。这里有一条狗的脸很可怕,但总不出于狗的类型,总是有同分。所以说人有人的同分,狗有狗的同分,乃至天有天的同分。我们说五趣,每一趣都有相同的地方,同分,就是说你住在哪一趣。
命根对我们有什么作用?「于众同分住,有增上用。」命根,使这个同分能够住一段时间,不消灭。就是让我们的身体能够安住,使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可以保持生命不灭掉。据说欧洲、苏联的北方,有不少百岁老人,日本的百岁老人更多。这是命根的作用,使众同分能够住下来,不消灭,「有增上用」。
五受根——于杂染法,有增上用(于乐受贪随增,于苦受瞋随增,于舍受痴随增)。
什么叫五受根?就是苦乐忧喜舍。这是我们领纳世间环境的反应,苦的、乐的、忧的、喜的,或者舍(不苦不乐的)的感受。「杂染法」,是杂了烦恼的法,就是世间那些法。「有增上用」,增加烦恼的。「乐受贪随增」,看到舒服的,贪心就起来,好吃的,就多吃一点,这就是贪心。对苦受心里不高兴,要违抗,要反对,瞋恨心就起来。对不苦不乐受,痴增长。都是跟烦恼有关。这几个受,如果你不好好地从修行上去体会,都是增长烦恼的。这五个受根,对杂染法,对世间那些杂了烦恼的法,有增上的作用。我们要注意,苦乐忧喜舍,都不值得去留恋。
信等五根——于清净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于煖顶位,伏诸烦恼,引圣道故。
「信等五根」,信勤念定慧,这五个根,「于清净法」,出世的修行法,「有增上用」。「由信等五,分于煖顶位,伏诸烦恼,引圣道故」,在煖、顶位,信等五根作用增上。见道的时候,是八正道作用增上。三十七道品,是分别对应于五道的每一道,有增上的作用。这里,信等五根,在煖、顶位的时候,作用非常之增上,可以引起圣道,殊胜的无漏道。所以五根对无漏的清净法,有增上作用,可以把它引出来。信进念定慧是好东西,《阿弥陀经》里,就有讲五根、五力、七菩提分,那都是我们要修的清净法。五根是可以引出圣道的法,是我们要修的法。
未知当知根——于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见道引修道故。
已知根——于得具知根道有增上用,谓从修道引无学道。
具知根——于得涅槃有增上用,由具知根心得解脱,心若解脱方证涅槃。
三无漏根,纯粹是无漏的。信等五根也通无漏,在圣道还没有起来的时候,它们是有漏的。第一个无漏根,全称「未知当知根」,是见道时的无漏根。他还没有知道,马上就要知道,「于得已知根道,有增上用」,见道时的无漏根,对修道的已知根,有引起、激发它出生的增上作用。见道引修道的。「已知根」,修道的根,对无学道的具知根有增上的作用,从修道可以引申到无学道。「具知根」,无学道的根。无学道已经完成,还有什么用呢?「于得涅槃,有增上用」。得了具知根之后,心就解脱;解脱之后,就证涅槃。所以具知根对于证到涅槃,有殊胜的增上作用。
这二十二根,就是二十二个增上作用。有的是有漏的,有的是无漏的,有的是清净的,有的是杂染的。这里把二十二根的作用都讲完了。
因为哪些原因要建立二十二个根,不能多一个,也不能少一个?就是下面,「明根废立」。这在《颂疏》里广讲,这儿略略地讲一下。
乙二 明根废立
颂:或流转所依 及生住受用 建立前十四 还灭后亦然
「或流转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前十四个根,是流转的所依、流转的生、流转的住、流转的受用。「还灭后亦然」,后面八个根,是还灭的所依、还灭的生、还灭的住、还灭的受用。一个是流转法,一个是还灭法。所以只能建立这二十二个根,不能多,也不能少。
看表「二十二根无增无减」,不能加一个成二十三根,也不能减一个成二十一根。多增不行,减更不行,因为它是有一定的安排的。
先说流转。流转的时候,以什么为体?识为体。我们在生死流转当中,就有识投生了,投了生之后,就住在这里。这一期过了之后,死掉了,又投生去,整个流转的体是识,这个要认识。「流转所依」的,流转的识依什么?依六根,它就在六根上。「流转生」,怎么生的?女男根生的,欲界都是男根女根生的,「从彼生故」。流转怎么「住」?命根把它住下来,有一期命根。
流转生死干什么?就是「受用」。「由五受根,能领纳故」,领纳各式各样的受,要追求快乐,追求幸福,结果到处碰壁,到处受苦,甚至于造了业之后,下辈子到地狱、饿鬼、畜生道去受苦。这就是凡夫,没有得到觉,就是专门搞流转,永远在生死泥中,拔不出来。他们生下来赚钱就为享受,赚了钱马上享受去,去哪里玩等等,这就是十足的凡夫。稍微高一点的,在享受当中还要想一想,比如儒家,「朝闻道,夕死可矣」,早上听了道,晚上死都可以,生命的目的不在享受,在道。儒家的道固然不高妙,但比享受要高妙得多,佛教的道更高。
眼等六个根,女男二根,命根,受根(苦乐忧喜舍),这十四个根,就是流转所依托的地方。眼等六根,所流转的。它是怎么生出来的?由女男根生的。又怎么住下来的?依命根住的。住下来后干什么呢?受用,就是享受了,苦乐忧喜舍。就是这样流转的。
什么叫还灭?「生死止息,名为还灭」,把生死停下来,叫还灭。我们经常讲的十二因缘,就是流转还灭两个,后面「世间品」要广讲。流转,就是流转生死;还灭,就是停止、止息,就是出生死。我们说了生死,了了半天,就是还灭。还灭的体是什么?「涅槃得」,「得」「非得」,是不相应行。得,比较难懂,证道也好,修定也好,得到一个成就,那就叫得。证到涅槃,有一个得,这个得就是保证你涅槃是得到了,这是「涅槃得」。灭掉一个烦恼,就得一分择灭,所以择灭有很多。择灭的得,就是生死止息的体。
「还灭所依」,一切涅槃得依什么东西发呢?依善法。而一切善法都是依靠五根生长的。「信为道源功德母」,这句话把信的作用说得很清楚,一切道源功德都是靠信根来的。信等五根都有这个作用。还灭所依靠的,就是信进念定慧,一切善法从这五根开始增长,它们是善法所依止的地方。涅槃得就是依信等五根産生的。
「还灭生」,还灭什么时候生出来?见道的时候。见道的时候,生第一个无漏法,开始证择灭。「正定聚」就是必定要证到涅槃的那些圣者。正定聚是一聚人,这聚人决定会证涅槃的,中间不会走到其他路上去的。「正定聚中,此初生故」,见道的时候,已经预入圣流了,已经生到正定聚去了。生到正定聚,是由未知当知根,这是见道的无漏根。
涅槃得怎么「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续起故」。修道的时候,灭九九八十一品烦恼,灭一品烦恼证一个涅槃得,令涅槃的得不断地生起,相续不断地增长。这是说还灭住。
「还灭受用」,「由具知根」。有具知根,就是证了罗汉,或者成佛,「现法乐住」,当下能够住在常乐我净的大乐之中,就是具知根的作用。
这里是从流转与还灭这两个圈圈来说二十二根,必定要那么多,不能少,也不能再多。流转的十四根:流转所依、流转生、住、受用;还灭的八个根:还灭的所依、还灭的生、还灭的住、还灭的受用。流转与还灭对照着看,中间插不进去其他的了。这就是要安立二十二个根的原因,二十二根不能增,也不能减。外道加了很多根:识根等等,那是没有用的,是多余的。
之前讲了二十二根的排列方式;二十二根各个的作用;从流转、还灭两个角度,帮助二十二根少也不行,多也不行。佛经里讲的法相、法数,都是肯定的。法相是肯定的,每一个法相都有一定的界限,不能挪动一点点。法数也是肯定的。五藴,决定是五个,第六个藴不能安进去,四个藴也不够。十二处决定是十二个,十八界一定十八个,不能少一处一界。
二十二根讲好了,这是「根品」的第一个科目。
甲二 俱生诸法
乙一 色法
颂:欲微聚无声 无根有八事 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
诸法俱生,这是辩证的。宇宙的法生出来,不是单独一个生的,决定有一些跟它相应的同时生。哪些法决定一起生的?这在《俱舍》里讲得很清楚。先说色法。「欲」,这个颂说的是欲界色法的俱起。「微聚」,微聚就是极微所聚的最小的东西,不能再小的了。一个色法,物质的东西,哪怕极小,起码有八个东西一起生的。在欲界,假使这个东西是没有声音,也没有根的(不是有情身上的),起码有八个东西同时生: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地水火风是能造色,一切物质都离不开。哪怕再小的东西,有显色形色,也会有气味,不管气味是浓的、淡的、臭的、香的,总是有气味的。人身上的气味,我们平时闻不到,但是到洋人身边,就闻到气味很重。天上的人,从天上下来还没到人间,就闻着人的气味不好受。就像我们去动物园时,老远就闻到那个味道一样的。夏天出了一身汗的汗臭,酸的味道,不好闻的,这也是人身上的气味。没有根的,这八个东西决定同时都生起来的,这是「无根有八事」。有根的,加身根成九个,「有身根九事」。
「十事有余根」,假使身体有了,再加眼根,或耳根,或鼻根,或舌根,就是十个。在一个小地方,眼根、耳根、鼻根不能在一起,不会又是眼睛又是耳朵的。
一个很小的微聚,要是没有根、没有声音,至少有八个俱起;如果有身根,再加一个身根,成九个;如果再加其他的眼耳鼻舌中的一个,成十个。如果发声音的,那就加一个声音。物质要生的时候,决定有几个法同时生起来,不会单独生出来的,这是辩证的。这是从色法来看。
乙二 心所有法
颂:心所且有五 大地法等异
心法,有心王、心所。心王,就是七心界,六个识,加意界。心所法,生的时候是有规律的。大地法,一切心,不管哪个心,这十个心所法决定都会有的。打个比喻,太阳光,分析太阳光决定会有七个顔色——红橙黄緑青蓝紫。同样,不论你起什么心,分析一下,十个大地法的作用决定会在里面的。《俱舍》讲心所法,是很辩证的,就是说它生的时候,哪些决定跟哪些一起生也讲的,不像《百法》只是分分类,所以说《俱舍》有其特殊的地方。
「心所且有五」,心所法姑且分五个。「大地法等异」,那就是下边的表,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烦恼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烦恼地法,五个。「且」就是说还不够,最后还有一个不定地法,书上没有把它列出来。这五个心所法里安不下的,都归纳在不定地法里面,所以说「且有五」,不是说决定只有五个。
丙一 大地法
颂:受想思触欲 慧念与作意 胜解三摩地 遍于一切心
大地法者,谓法恒于一切心有。此十心所遍三性等一切心品。
什么叫大地法?「大地法者,谓法恒于一切心有」,这十个心所法,在一切心里都有它。「遍三性等一切心品」,这十个心所法,不管起善心也好,起恶心也好,起无记心也好,总有这十个东西。我们一般都以太阳光的七个顔色来做比喻,太阳光用三棱镜一分,就会看到七个顔色,不管什么地方的太阳光,决定有这七个顔色在里面。同样的,只要是心,这十个心所法,决定有的。不管善心恶心无记心,都会有,跟心分不开的。哪十个?
「受」,领纳为性。「苦、乐、俱非,有差别故」,这是说领纳的对象,有各式各样的差别,也包括心的忧和喜。「俱非」指非苦非乐的舍。
「想」,取像。取各式各样的境,男女苦乐等等。把客观的相,摆到心里边来。想这个字,很有意思,把相放在心上,就叫想。前面讲过,一切的构思归纳认识等等的作用,都属于想心所的。
「思」,造作为性,「能令心有所造作」。就是我们决定要做件事情,心决定之后,身体听它的话,就做了。假使决定今天出去做一件好事,到庙里拜佛去,这个心决定了,身体就会跟着行动。在西洋哲学里很重视思,就是意志。
「触」,前面学过的「受领纳随触」,就是这个触。「触对」,根境识三个和合,就生触,能够触对。根境,是客观的环境,根境识三个和合生触时,主观世界才跟客观世界産生关系。触不生之前,主观是主观,客观是客观,没有关系的。
主客观的关系一生,最粗显、最容易体现出来的——苦乐。顺我心的境,就感到欢喜——乐受;不顺的,就感到苦受。在心里,受是第一个跟客观环境産生关系的,所以受在受想行识四藴里最粗,色之后就是受。想的作用,比较细一点,在受后面。根境识三个和合之后産生触,触对环境産生作用,心色才交接起来,本来心色是不相干的,这个时候互相交织,互相联系起来。
「欲」,希望,心里想要一个事情。讲触的时候,讲到触有冷、飢。你感到冷了,就希望煖和,叫冷;感到肚子空了,就希望吃东西,叫飢。希望煖和、希望吃东西是欲心所,为什么欲心所摆在触里边呢?触是因,欲是果,有财释,因立果名。欲心所,心里希望有什么东西,希望做出什么事业。
「慧」,对一切法能够简择,就是挑选,这个好,那个不好。
「念」,「谓于所缘明记不忘」,过去经历过的事情能够记住,不忘记。念佛的念,就是这个念。阿弥陀佛,不要忘记,清清楚楚的。如果念得糊里糊涂,念到观音菩萨了,这样妄念一来,明记的念就没有了。
「作意」,「谓能令心警觉为性」,作意就是在心昏昏沉沉的,漫不经心的时候,提高警惕,注意起来。注意就是作意的意思。我们考虑问题,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个问题上来,也是作意的意思。
「胜解」,「谓能于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对境起一个殊胜的理解:这个事情是这样子的,不是那样子的。假使对佛教的信心具足,起了胜解,承认佛教不是迷信,是理智的,人家再跟你唱反调,也不会相信他。这里外道传教士有两次敲后门来传教,我们佛教徒,有胜解心,决定佛教是对的,不会错的,外道讲的道理决定是不透彻的。这个心有了之后,就不会动摇,就是胜解心所。
「三摩地」,就是定,「等持」。什么叫等持?「平等持心」,当然也持心所法,因为心是主要的,叫等持心。「于一境转」,把心的注意力集中在一点,就是等持。一般的散心也有等持,当你专心一致的做一件事情时,就是等持。能够时间很长地专心在一个境上转的时候,那不是散的心,那要定心。当然散心里专心一致,集中注意力在一个境上的时候,也是三摩地的作用。
不管是善的、恶的还是无记的,一切心都有这十个大地法,最普遍的,凡是有心就有它。大地法的名字是「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最好把它记住。在《百法》里,这十个法分为五个遍行心所、五个别境心所,讲的意思也稍微有点不一样。
丙二 大善地法
颂:信及不放逸 轻安舍惭愧 二根及不害 勤唯遍善心
大善地法者,谓法恒于诸善心有。此具二义,一则唯是善性,二则遍一切善心。
什么叫大善地法?「谓法恒于诸善心有」,凡是善心,决定有它的。前面大地法的「大」,是指一切的心都有它。大善地法,一切善心里边都有这十个心所法。这里分析有两个意思,「一则唯是善性」,这十个法都是善的;「二则遍一切善心」,所有善心里都有这十个法。这就叫大善地法。具体有哪些?
第一,「信」,信心很重要,善法的根本就是信,「信为道源功德母」,这话我们一定要记住。如果信还不坚定,赶快要培养信心,否则在佛教里会待不住的。很多人佛教信了很久,甚至于出家了很长的时间,但是碰到某一个违缘,还会退,甚至于还俗,甚至于会堕落到反对佛教,诽谤佛教,这是信心的关系。所以说我们佛教徒对信心这个问题要重视,一定要培养它,从小的变大的,长养它。
信,「澄净」,干干净净的。我们从河里井里舀来的水,摆一点明矾进去,脏东西就沉下去。古代有清水珠,那个珠摆在水里,所有的脏全部沉下去,干干净净的。信心也是心的净水珠,只要有信心,心里不干净的东西全部沉下去。信心有这么大的作用。我经常打这个比喻,如果你信心具足地念观音菩萨,感应都会来。大火不能烧,大水不能漂,山上掉下来掉不死,毒蛇猛虎来不会咬你,等等的奇怪的事情,所谓神通的事情,都会出现。有一个青海民族出版社的业务员,她跟我通了几次信,我劝她信佛。她信了之后,一次出差碰到大雷雨山崩的时候,她拼命念观音菩萨,念了之后,观音菩萨就像电视的荧幕一样现出来,很清楚,看了欢喜得不得了,她心里稳定了,想不会出事了。果然她安全回家了,回家之后就马上写信告诉我这个事。信心一出来,心里干净之后,一切感应都会来。
什么叫信心?具体相信什么?「于四谛、三宝、善恶业果忍许」,叫信。信心就是对四谛(苦集灭道)相信,三宝的功德相信,善恶业果相信。造善业得乐果,造恶业得苦果,造什么业得什么果。「如是因得如是果」,这个「如是如是」就是指怎么样的因就感怎么样的果。下一次讲六因四缘五果的时候,广讲这个道理。什么因感什么果,心里认定这些道理决定如此的,忍许,就叫信。信的具体内涵就是这个。不是听到什么人讲什么神通,「噢,我相信」,这不叫信。要信因果四谛三宝,才是真正所谓的佛教徒的信。能够忍许,是,就是这样子的,心里认可,这叫信。信一生起,一切烦恼都可以沉下去。有人有经验,心里烦恼得不得了时,一心念观音菩萨,或者一心念阿弥陀佛,他心就平静下去了。这个信的力量就很大。
第二,「不放逸」,「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这些文恐怕你们每天也都念的。晚上都要念一下,不要放逸。什么叫不放逸?「修诸善法,于善专注为性」,于善法专注,专心致志的,叫不放逸。做恶法很努力不叫不放逸。「有释」,还有一个解释,「能守护心」,把心守住,不要跑掉,叫不放逸。就是你修定、修观、念佛时,把它管住,这个心专门在所修的念头上,不要给它跑掉,这也叫不放逸。
第三,「轻安」,「轻谓轻利,安谓安适」,这是很舒服的,「于善法中,心有所堪任」。对善法有堪任的力量,有能够担任善法的能力,这个能力就叫轻安。身心都有轻安。欢喜修定的,就会有经验,你修定修得好了,身心都有力量。身坐起来,直直的,很有力;不会疲劳不堪,弯起,扭起。心缘一个法,想事情,非常有力,很准确,力量很强,这是堪任性,有这个能力,就是轻安。轻安生起来了就有这个。轻安什么时候生?当然我们说善心里面都有轻安,修善法的人都会得到一种轻松的感觉,这是小的。在定中轻安生起来的时候,那就大大地不一样,身心力量极大。
「舍」,「舍离沉掉,令心平等,无警觉性」,舍是对治掉举的,掉举就是令心浮动,把心提上来了。舍令心平等,把它平下去。轻安是对治昏沉的,昏沉来了之后,心没有力量。轻安一来,有力量,就把昏沉对治掉了。
「惭」,对于三宝的功德,或者有持戒等功德的人,「有敬有崇」,恭敬、崇拜他;「有所忌难」,在他面前不敢放肆;「有所随属」,听他的话,跟他学。这是惭。「愧」,「于诸善士所呵厌之罪法」,对于不好的法,能见到它将来要招非爱果,可怕的果,感到恐怖。这是愧。
惭、愧,在法相里还有一种解释。惭:于所造罪,自观有耻。于所造的罪,对自己感到羞耻。愧:于所造罪,观他有耻。恐怕人家看了不好意思,这叫愧。这两个解释一般都用的。
「无贪」,对一切可爱的东西没有贪染心,没有爱染的心。
「无瞋」,没有恚害心,就是慈心。
「不害」,没有损恼他的心,就是悲心。
「勤」是精进,「令心(于善法)勇悍为性」,勤就是精进,是对善法的精进。「勇悍」,就是勇敢,有勇气,不害怕,肯做下去。做恶事很勇敢,不叫勤,那是放逸,因为你善事没有好好做,做坏事去了。这些都是对善法来说的。
这十个法,叫大善地法。一切善心都有这十个法。它有两个意思:一是「唯善性」,这十个法都是善的。二是「遍一切善心」,凡是有善心的地方,都有这十个。
丙三 大烦恼地法
颂:痴逸怠不信 昏掉恒唯染
大烦恼地法,谓法恒于染污心有。此上六种,一则唯染,二则遍染,具此两义,独得大烦恼地法名。
「染污」,不善的、有覆无记的都叫染污。「大烦恼地法,谓法恒于染污心有」,凡是染污的心都有这六个大烦恼地法:痴、逸、怠、不信、昏、掉。「此上六种,一则唯染」,这六种法,一个它本身是染污的;「二则遍染」,所有染污心都有它。贪、瞋不在里面,因为不是一切染污心都有贪瞋的。发脾气的时候,有瞋心,没有贪心;对某事贪恋不舍时,有贪心,没有瞋心。不是所有染污心都有贪瞋,所以贪瞋摆到不定地法里了。
「痴」,也叫无明,「迷境起故」,对境不能够明白地了知,叫无明。也叫做无智,没有决断。说到智,都有决断性的意思在里边。也叫无显,没有彰了,就是不明白,不显明,糊涂,类似这些话,无明。
「逸」,就是不放逸的对立面,放逸就是逸,「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法」,不放逸就是对治放逸的。
「怠」,懈怠,「心不勇悍」,对做好事没有勇猛的心。勤对治的法。前面的善法,都是对治下面烦恼的。怠的心起来,要勤来对治;放逸的心起来,要不放逸来对治;不信起来之后,要信来对治。
「不信」,「令心不澄净」。就是信的对立面,信所对治的。
「昏」,昏沉,「身心重性」,昏沉来了之后,眼睛睁不开,眼皮重得很,心也抬不起,念也念不动,身心都重,没有力量。「于善法中无所堪任」,对修善法力量不够,这也叫「身心无堪任性」。昏沉要轻安来对治。
「掉举」是「令心不静」,不能宁静。行舍对治掉举,行舍就是前面大善地法中的舍。为什么要学这些?就是要对治我们的烦恼。当你知道这个烦恼心起的时候,用哪个东西来对治,然后烦恼才除下去。
丙四 大不善地法
颂:唯遍不善心 无惭及无愧
大不善地法,谓法恒于不善心有。一则唯不善心,二则遍一切不善心,具此两义,独得大不善名。
什么叫大不善地法?「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凡是不善的心,都有这两个心所——无惭无愧。有了无惭无愧,什么坏事都会做。如果有惭愧的话,坏事不敢做的。正因为没有惭愧,他肆无忌惮,就可以做不善。不善和染污不同,不包括有覆无记,染污包括有覆无记,前面大烦恼地法是遍染污心。不善的心,就是恶心,凡是恶心都有无惭无愧。所以骂一个人不知惭愧,实际上很凶的,意思说你心是恶的。这话骂起来很文明,但是分量很重的。这两个心,是最不好的,一切不善法都是由它而産生的。凡是不善的心里都有这两个东西,否则心不会不善的。因为它们在,心才不善。一是「唯不善」,这两个心只有不善的,没有善的,也没有无记的。二是「遍一切不善心」,所有的不善心里都有它们两个。「具此两义,独得大不善名」,所以就这两个心所叫大不善。
「无惭」,对殊胜的功德或者有功德的人,不敬重,不崇拜;「无所忌难」,就是无所谓;「无所随属」,不随属他,不跟他学。或者是第二个解释,「于所造罪,自观无耻」,造罪之后,自己以为无所谓。
「无愧」,「谓善士所诃厌法名罪」,圣者或者佛,所呵斥的那些法叫罪。「于此罪中,不见能招可怖畏果」,不知道这样会下地狱受苦的,叫无愧。另外一个解释,自己造了罪之后人家知道了,也无所谓,心里觉得没关系,这个心叫无愧。
丙五 小烦恼地法
颂:忿覆悭嫉恼 害恨谄诳憍 如是类名为 小烦恼地法
小烦恼地法,谓法少分染污心俱。谓有三义:一、唯修所断,二、唯意识地起,与无明相应,三、各别现行。具此三义,故独得名小烦恼地。
小烦恼地法,「谓法少分染污心俱」,不是一切的染污心都有的,某些在某个心出现的时候有,所以叫小烦恼地法。因为不遍一切染污心,所以叫小,不叫大。
小烦恼地法,有三个意思。「唯修所断」,这些烦恼不是见道断的。都是迷事的,不是迷理的,修道所断的。「唯意识地起,与无明相应」,只是第六意识起的,跟无明、痴相应的。有了无明,烦恼才起来,如果心里很清楚,有些烦恼是起不来的,正是糊里糊涂才起烦恼。「各别现行」,这十个法,起一个,第二个就不起,不会同时两个一起起来,更不会同时十个一起起来。前面大地法十个一起起的;善心里,十个大善地都会起;染污心里,六个大烦恼地法都起的;在不善心中,两个大不善地法都要起的。以上这些心所都冠之「大」。这儿是「小」,「小」就是一个个起的,当你起忿这个心的时候,下边九个就不起;当你起害的时候,其余九个又不起,是各别各别现行的。「具此三义」,所以它们叫小烦恼地法。小烦恼地包含三个意思:它们只是修所断的;一定是意识里跟无明相应的;出来的时候,单个单个出来,不会一起来。
「忿」,「于情非情」,有情也好,无情也好,「现前不饶益境」,对你不好的,对你没有利益的,「令心愤发」,心里发怒。
「覆」,「隐藏自罪,说名为覆」。覆,越盖越臭。猫、狗屙的屎,如果太阳一晒,风一吹,不臭的。如果把它埋到地下,打开就臭得不得了,越盖越臭。罪要发露,发露之后,忏悔之后,没有事了。一盖,糟糕,不但是罪消不了,而且还会引发造后面的罪。
「悭」,「谓于财法,巧施相违」。财施也好,法施也好,「相违」,不肯布施。有钱自己享受,不愿意给人家享受。这个法只有我会,我有专利权,不告诉你。你不会,要向我求,这样抬高自己。发明一个东西,有专利权。法不能有专利的,法就是要使大家修行,断烦恼成佛度众生的,你一专利起来了,垄断了。当然法也不能乱给,对不相应的人,比如一个外道,你说「我这个法,布施给你」,这样他拿这个法去做坏事,你糟糕了。
龙树菩萨出家之前是学外道的,很聪明。他师父有一种隐身的药,吃了之后身体就不见了。师父也没有告诉他这个药怎么配制的,但是他就闻了一下,里边有几种成分、各多少分量就都知道了。于是他自己配制,然后吃下去——身体看不到了。他就跟几个外道同修,一起吃了这个药,到皇宫里去干坏事。于是皇宫里,一天到晚地有宫娥婇女被奸污了,人又看不到,国王弄得没有办法。有大臣想了个主意:在地上铺满石灰,然后刀斧手准备好,看到地上有脚印的,就砍。这样,他们那天一来就上当了,虽然人是看不到,毕竟脚印还是有的,刀斧手看到脚印就砍,几个同修全被杀死了。龙树菩萨——他那个时候还不叫菩萨,他聪明,就站到国王后面,无论什么时候他总在国王后面,刀斧手不敢把刀斧向国王头上砍过来,所以他就免了这一场灾患,总算一条命是保住了。最后也忏悔,感到这个事情要不得,后来碰到佛教,他就一心修佛法了。
所以对财、法不能小气。太大气也不行,你把好的法告诉外道,他做坏事去,那也不行的。要适可,就是要观机说法。有些法是很灵的,就不能给外道。气功师跑到我们这里来,总是要问,什么什么什么来问。我们总是对他敷衍了事,有的东西不告诉他,告诉了,糟糕,拿去骗钱骗东西还不说,还要做坏事。讲到这里,要稍微提一下,很多气功师,搞到后来就搞男女事情,我们大陆上有。有些受害的人,她后来信佛了,就告诉我这些事情。所以我们对气功师这一类的外道,好的法不能告诉他们的,告诉他们之后,他们骗钱骗名还不算,还要做坏事,那就讨厌,要害人的。
「嫉」,「谓于他诸兴盛事,令心不喜」。人家高兴、发财,你就心里妒忌、不高兴;人家得了法,你就不高兴。人家修行得定,好殊胜,该随喜,你也不高兴、妒忌。
「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诲」。一般的理解,恼就是心里烦恼,但恼的真正涵义是坚执有罪,自己不对,人家如法地劝你,不听,这叫恼。
「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逼迫人家,并且産生打骂,叫害。
「恨」,「谓于忿所缘事,数数寻思,结怨不舍」。恨是含恨在心。对忿所缘的事,就是现前不饶益的事情,有情也好,无情也好,心里结个疙瘩,打不开,总是结怨不舍。
在法相里,「忿」跟「恨」有两个比喻。木匠刨木头刨下的刨花,火一点,轰一下燃烧得很猛,但一会儿就熄掉了。忿的行相就是这样,发的时候很厉害,发过就算了。恨则像炭火,冬天取煖在灰里摆一点炭,炭火很小,但是时间很长,总是熄不下去。恨不像忿,一下子发作,但是心里总是结怨不舍,怀恨在心,一直记在心里。这两个行相不一样。
「谄」,是「心曲」,「不能如实自显」。心里要做坏事,但表面总显一个好看的样子,拍马屁。
「诳」,是骗他,人面前装模作样,好像老修行的样子,目的是要名誉利养,「诡诈为性」。实际上,人不在的时候,放逸得什么都做。他目的是什么?「我是老修行,你好供养我,红包多一点」,那就是诳。
「憍」,「染著自法,谓于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为性」。「自盛事」,如持戒、得定,或者是贵族子弟,或者生在有钱人家里,或者长得端正,或者自己聪明,就凭自己有一点特长,心里就高兴,「醉傲为性」,喝醉酒一样,自我陶醉的样子。
《俱舍》里边,憍、慢是一对。慢是对他的,对人家比较之后,感到我比你高,就抬高自己。憍,是不比较的,自己感到自己这点非常得意,感到自己了不得。「憍由染自法,慢对他心举」。这两个心所法,行相相似,世间上常把憍慢混在一起说,但是在法相里,憍是憍,慢是慢,不一样。
十个小烦恼地法的三个特征:一个是修所断的;一个只有意识地跟无明相应的;一个是现行的时候,各别各别现的,不是一起来的。这些小烦恼地法,因为是染污的,所以叫烦恼。
「心所且有五」,五个: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烦恼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烦恼地法。讲完了。
丙六 不定地法
不定地法者,不定能摄入前五地者,概属此地。
还留下八个没有地方摆的心所法,跟难民一样的,没地方住,就有了一个叫不定地的难民营。不决定在前面五个地里边哪一个的,把它收在一起。所以不定地里各式各样的都有。寻、伺、恶作、睡眠,贪、瞋、慢、疑,四个重烦恼也在这里。
「寻」,「谓寻求,心之粗性」。上次一个人把「粗」字写成一个「鹿」,上边还有「ク」,这是粗细的「粗」。古代都写这个麁,也有写三个鹿的(麤)。为什么是鹿粗?鹿跑起来很快,一个鹿已经够粗了,三个鹿一起来,更粗,粗上加粗。上边有「ク」,表示不是一个鹿,是粗。
「伺」,「伺察,心之细性」,细的心。我们讲过,寻、伺,一个是觉,一个是观。打钟,第一下子「哐」是粗的,相当于寻;接着「嗡嗡嗡」的声音,细的相当于伺。
「睡眠」,「令心昧略为性」。心本来可以想很多事情,想得很寛。睡眠时「心昧略」,想不起来,只能想一点点,甚至于什么都不知道。做梦时,心的力量很弱,很昧略的。有时在梦里,一个事情想不起来,想得头痛,醒过来一想就想起来了,那就是说在梦中心的力量是很小的。熟睡时连梦也没有了。
「恶作」,「谓于善恶作不作中,心追悔为性」。恶作就是追悔,善的、恶的,或者做或者不做,这就要四料简了。
今天出去,看见一个人很苦,把身上仅有的一百块钱,都给他了。回去追悔:「不该给的,现在要用钱没有了。」这是对好事的恶作,这是坏的。
今天马路上看到有人很苦恼,我因为时间很匆忙跑过去了,口袋里是有钱的,没有给他,回去一想:「这么好的机会没有布施,可惜。」这是好的。
做了坏事,追悔,该不要做的,将来受苦的。这是好的。
看到人家钱摆在桌子上,没有人管。当时没有拿,事后想:「我该拿的,拿了他也不知道。」这个追悔是坏的。
「贪」,「有」指三有的果。「有具」是有的因,主要是烦恼业,也包括了器世间、中有。「染著为性」,贪著这些东西。「生苦为业」,它的作用是将来决定生苦。
「瞋」,「苦」就是三苦——苦苦、行苦、坏苦。「苦具」,生苦的因缘。「憎恚为性,恶行所依为业」,起瞋恚心,就要産生恶行。当然也会感到将来苦受的果报。
「慢」,慢是对他比较的,「谓对他,心自举性」。怎么对他?「称量自他德类差别」,跟他比较,骄慢。「我持戒,他又没持,他不行」;或者「我长在高贵的家庭,他农村出来的,他不行」;或者「我考试考第一名,他考的是最后一名」。産生比较之后,感到人家不如自己,就自己抬高自己,看不起人家。这是慢。
「疑」,疑就是信的对立面,「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信、一切不疑的、善的东西,都能够障住。「怀犹豫者,善不生故」,心里总有犹豫、怀疑的人,善法是生不起来的。有人告诉你有个殊胜的法会,「到底真的假的,我去了之后,会不会像说的那么好?」不去了。心里一怀疑,善法就生不了了。我们念阿弥陀佛,要信,如果你一怀疑,「到底生不生得了?」好,西方极乐世界不能生。生西方要信愿行,信都没有,産生怀疑,怎么生西方?有的人说西方到底有没有还不知道,你念它做什么?那糟糕,就不肯念了。
前面五个地是有规律性的:什么时候生起、是否同时生起、怎样生起。不定地这八个法,没有规律性的,就摆在不定地法里,这是另外开的一个地。
乙三 不相应行法
颂:心不相应行 得非得同分 无想二定命 相名身等类
得谓获成就 非得此相违 得非得唯于 自相续二灭
不相应行有十四个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句身、文身。
不相应行里,得、非得是最难的问题,因为有部里边,得、非得是一个重大问题,比如烦恼造的业,是由得、非得来敷设的,所以得、非得讲得很烦琐。我们也不必搞那么多,因为将来学唯识,由阿赖耶识来藏业种子,就不需要得、非得搞那么多脑筋了。这里就把得、非得的具体概念说一下。
得有两种,一种是获,一种是成就。什么叫「获」?「未得今获」,例如没受过戒的第一次得到戒。「创至生相」,才得到的最初一刹那,叫获。「已失今获」,或者已经失掉,现在又重新得到。打个比喻,以前是修过定的,修了定之后,得定了,但是「遇缘便舍」,得定之后烦恼一起就要舍的。退了之后再修,又得到,第二次得到,也叫获。
以前讲过一个公案9,有位国王,对一个有神通的外道仙人非常恭敬,每天请他到王宫里来吃饭。仙人也是神通广大,来应供的时候,像直升飞机一样从天空飞过来。飞下来,国王就用手把他的足接住,然后慢慢地放在地上,再请进去吃饭,每天如此。有一天国王有重大的事情需外出,供养饭的时候他不在王宫,于是很着急,说:「今天中午我要出去,仙人来时没有人接,怎么办呢?」他的女儿说:「父亲,你着什么急?你天天这么接,我也会的,我早就看熟了,我来接,你去好了。」国王说:「你会,那可以,我就去了。」这一天,仙人飞来之后,国王的公主也跟国王一样,两只手恭恭敬敬将他接下来。印度人都是赤脚的,仙人的脚碰到两只手,软软的——年轻女人的手,一碰,起了一个烦恼心,好了,接下来之后,神通没有了,退掉了。退掉之后怎么办?饭是吃了,饭吃好之后,他要回去了。本来是飞回去的,这天他说:「我到你们国家里来那么多次,从来没仔细看过,今天我要仔细看一看,大街小巷都要去看一看,我走回去,不飞了。」他就走回去,因为飞不动,没有办法,神通没有了。
退了之后,再修,又得到了,这第二次得到,也叫「获」。不管你第一次得到,或者失掉再一次得到,刚得到时的生相,正在要生出来的时候,叫获。已经得到的,现在还保持不失的,叫「成就」,「所得法,流至现在」。这是得,有两种。
非得——谓若有法,先未曾失,及重得已,但今初失,此法非得,创至生相,名为不获。流入现在,名不成就。
非得,也有两种,就是反过来,不是得,没有得,就叫非得。「谓若有法,先未曾失」,假使有个法,以前是没有失掉的,现在第一次失掉;或者重新得到了,现在又失掉。这个法的非得,到生住异灭的生那个时候,才开始失掉,叫「不获」。从不获开始,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的,叫「不成就」。就是把前面获跟成就反过来。这两个意思明确之后,基本上就可以了。
得、非得所依唯自相续,唯有自身,有得、非得。非他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非非相续(非相续即非情),无有成就非情法故。无为法中,唯有二灭,有得非得,谓若修道证择灭时,择灭上有得也。不证时,择灭上有非得也。缘缺位中得非择灭,故非择灭上有得也。缘会时不得非择灭,即非择灭上有非得也。
下面是它们的关系。「得、非得所依唯自相续,唯有自身,有得、非得。非他相续,无有成就他身法故」。假使我得到一个定,只有我自己身上,不能在他身上,他身上的得是他自己的事情,我的得不能到他身上去。我得到什么,也不能是非情,我得到一个録音机,録音机是非情,不能说得、不得。我们一般说的「得到一个什么」,跟得的意思不一样的。得、非得,不是说我得到一块钱,得到两毛钱,不是这回事。得的意思是,功德那一些事情。所以非情,也不能有得、不得。
他有情,也不能说得、不得,只能说自己。就是成就什么功德,得到什么功德,我得到定,我得到煖,得到念佛三味,都是自己身上的事情,不是得到一个外在的东西。这个得、非得是限制在有情身上的。
无为法有没有得、非得呢?有的。得到涅槃,证到择灭的时候,择灭上有个得。以前讲的,流转还灭,还灭的体是择灭得,就是得、非得的得。
证道的时候,择灭上有个得。还没有证道的凡夫,择灭上都是非得。择灭有没有?有,但是「非得」,没有得到。圣者,开始依无漏道证到择灭,断一个烦恼,证一品择灭。真正证得圆满就是佛。「缘缺位中得非择灭」,「缘缺位」,因缘不和合,生不起来,得一个非择灭,故非择灭也有得。「缘会时不得非择灭」,反过来,因缘和合,这个生起来,非择灭就非得,没有非择灭。得、非得,大概就讲到这里。
颂:同分有情等
同谓身形等同,谓诸有情,身形、业用、乐欲,展转互相似故。分者因义,谓由此分能令有情,身形等同。
「同谓身形等同」,人类都是两个足走路的,动物大都是四个腿爬的,同类的身形是相同的。「身形」,有情的身体形状。「业用」,原始人打猎为生的,现在是搞工农业为生的,都是这一类的。「乐欲」,心里所欢喜的。欢喜享受,东方跟西方的都差不多的,要看电影,东方人也要看,西方人也要看。这些「展转互相似」,叫「同」。「分」是因,因为这个因,就使他相同的,叫「同分」。
颂:无想无想中 心心所法灭 异熟居广果
修无想定,感五百大劫,无想天中,无想异熟为果。有法能令心心所灭,名为无想。广果天中,有高胜处,名无想天。
「无想果」,修无想定感到的果,叫无想果。寿命五百个大劫,大劫很长,将来「世间品」要讲。生在无想天,所得的异熟果是无想的异熟。有一个法,可以使心、心所灭下去,不生起来,叫无想。无想天在第四禅的广果天里,有个特别殊胜的地方,叫无想天。修无想定的人就生到无想天去。无想天五百大劫,没有心的,糊里糊涂,醒过来就死了。外道以为得涅槃了,解脱了,实际上没有解脱。
颂:如是无想定 从静虑求脱 善唯顺生受 非圣得一世
复有别物,心不相应,灭心心所,名无想定。谓诸外道,计无想果为真解脱,为求证故,依第四禅,修无想定。此定唯是善性,唯顺生受。一切圣者,不执有漏为真解脱,及真出离,于无想定,如见深坑,必不修定。
「无想定」,就是産生无想果的因。修无想定,就得无想果的异熟果。有一个东西,是不相应行法,它可以把心、心所灭掉的,叫无想定。「谓诸外道,计无想果为真解脱」,他以为得到无想果就涅槃了,真正解脱了。「为求证故,依第四禅」,要第四禅才能修无想定的。「此定唯是善性」,因为第四禅是善的,「唯顺生受」,修这个定,得了这个定之后,下一辈子决定生无想天。得初禅定的,下一辈子决定生初禅天,也是顺生受。「一切圣者,不执有漏为真解脱」,外道执著这是解脱,但是圣者絶对不会执有漏法是真解脱,也不是真的出离,于无想定看成深坑,这个深坑掉下去就爬不起来了,所以圣者决定不修这个定。
颂:灭尽定亦然 为静住有顶 善二受不定 圣由加行得
此灭尽定,有实体性,灭心心所。此定依有顶,唯圣者得,唯圣道力,所能起故。为求静住,以止息想,作意为先,现法涅槃胜解入故,此定通顺生顺后,及不定受,性唯是善。
「灭尽定」,是圣者修的。灭尽定有实体的,也是灭心王心所。灭尽定依靠哪个定修得的呢?「依有顶」,非想非非想的定。灭尽定只有圣者得,圣者就是见道以上的。「唯圣道力,所能起故」,一般说三果以上才能修灭尽定,这个定力很深,圣道的力量才能起灭尽定。灭尽定的目的,「为求静住,以止息想,作意为先」,要把一切东西都息下来,这样作意,然后就修这个定。「现法涅槃胜解入故」,他当灭尽定是现法涅槃的想,就跟涅槃一样的想,入这个定。这个定就是先休息一会儿,先歇一下。「此定通顺生顺后,及不定受,性唯是善」,这个定可以顺生受,也可以顺后受,也不定受。如果是阿罗汉得了灭尽定,因为他这一辈子就涅槃了,灭尽定的果报就不受了,所以说不一定的,因为圣者可以下一辈子不受生,不受生就不受果了。一般来说是三果以上的阿罗汉修的定。
颂:命根体即寿 能持煖及识
「命根」,就是寿。「命根体即寿」,命根体是寿,就是我们的寿命。「煖」,体温。「识」,了别的心。有命根的人,是有体温的,如果体温没有,就死掉了。命根就是寿命,能持煖、持识。
颂:相谓诸有为 生住异灭性
生——于法能起名生。
住——能安名住。
异——能衰名异。
灭——能坏名灭。
「生」,「于法能起名生」,一个法把它生起来的,叫生;能使这个法安住的,叫「住」;能使法衰退下去的,叫「异」;能够使法消灭的,坏掉的,叫「灭」。
颂:名身等所谓 想章字总说
名身—以想释名,即概念也。一名是名,二名称名身,三名以上,称多名身。
句身—以章释句,诠义究竟,即表达一完整意义的文句。身义同上。
文身—以字释文,即字母也,身义同上。
「名」,「以想释名」,以想来解释名字,就是概念。一个名,叫「名」;二个名,两个概念叫「名身」;三个概念以上的叫「多名身」。这是印度的语法。假使一个概念,无常,无常是一个名,叫名。无常苦,两个名,就是名身。两个概念,一个无常,一个苦,叫名身。三个以上的,如无常苦空无我,四个,就是多名身。印度多数不是单加一个S,两个的叫名身,三个以上的叫多名身,有这样一个规律。
「句」,「诠义究竟」,能够表达一个完整意义的,叫句。两个句,叫句身;三个以上,叫多句身。「诸行无常」,是一个句子,叫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是两个句子,叫句身。「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这是三法印,是多句身。
「文」,更简单——字母。我们汉语没有字母,英语ABCD,印度的文字也是拼音字母。一个字母叫文,两个字母叫文身,三个字母以上的,叫多文身。
十四个不相应法讲完了。下面讲六因四缘五果,「根品」里最重要的一部分。
甲三 六因四缘
《俱舍论》根据《发智论》,把因分为六个,缘分为四个,果分为五个。分得很细,里面的关系也很复杂。我们把重点讲一下,尤其是下面表的名相。
乙一 明六因体
颂:能作及俱有 同类与相应 遍行并异熟 许因唯六种
除自余能作
因果的因,详细分起来,可以分六个。第一,「能作因」,内涵就是「有为法生时,除自体外,余一切法,皆不为障,名能作因」。「有为法生」,一个果要生出来,决定是有为法,无为法是不能生的。无为法是不是果?是离系果,离系果是道证的,不是生出来的。生出来的果,都是有为的。「除自体外」,除了自己本身,自己给自己做因,是不可能的。「余一切法」,其余的所有的法,不管你是有为的,还是无为的,只要不做障碍的,都叫能作因。
一个法要生的时候,对它生出来没有障碍的,除了它自己以外的一切法,对这个法来说都是能作因。能作因有两种,一种是有力的,一种是没有力的。有力的,就是能帮一点忙的,它生起来的时候,有一些力量帮助它生起;没有力的,是根本没有力量帮它,仅仅是不障碍它生,包括无为法。无为法根本是没有作用的,没有生住异灭,也不能起什么作用。但是,当一个法生的时候,无为法对它不障碍,从不障碍的那一点来说,可以算是能作因。当然,其他的有为法,对它毫无关系的,对它生起来的时候一点帮助也没有的,只要是不障碍的,也算能作因。所以能作因的范围是最寛的。一切有为法除了自己以外,其余所有的一切有为无为法,只要对它生出来没有障碍的,全部属于能作因。因里最寛的就是能作因。其他五个因,一个比一个小,最小的是异熟因,摆在最后。
颂:俱有互为果
第二,「俱有因」。俱有因是《俱舍》的一个特色。其他书讲因果,总是因在前,果在后——不可能因在果之后的。同时因果是《俱舍》里特别发挥的一个特色。凡是在前的,对后面生起来有作用的叫因。而同时互相帮助生起来的,《俱舍》里特别地称俱有因。相应因也是同时因果。俱有因,俱有就是同时,同时存在的因,是同时因果。
俱有因有两种,一,「若法更互为士用果」,假使两个法,互相为士用果,你帮他的忙,他帮你的忙,互相帮助的,这两个法就叫俱有因。从帮忙来说,被帮忙的是果,能帮忙的是因;但是反过来,也帮它的忙,能帮助的又是因,所帮助的法又是果,互相地做为因果。常用的比喻是三足架或者放牢的三支枪,三个互相靠着站起来的,你靠它,它靠你,互相靠,才不倒下来。如果只有两支枪,站不住。三支枪互相地依靠的,站在那里不倒下来。我们就用这个比喻来说俱有因:互相地做因,又互相地做果,又是同时存在的。这是「互为果」的俱有因。
还有一种,法同时存在,但不是互相依靠,而是同时感一个果的,也叫俱有因。这在《俱舍论》上就有辩论。开始的时候,俱有因的内涵,就是互相为果的,后来有些法不能解释,只能补充一个,同感一果的也叫俱有因。俱有因的意义、涵义就完整了。
互相为因果的,或者几个因同时感一个果的,叫俱有因。书上常举的比喻,古代出行路上很危险,到外面做生意,不像现在交通发达,路上有猛兽盗贼等等很多危险和困难。通常几个人结一个队前行,互相帮助,你靠他,他靠你,通过危险的道路,从这一方面说,是互为因果的俱有果。这几个商人,又同时做一个事情,同时做饭吃饭等,这是同感一果的俱有因。当然具体的,学到后面,会知道哪些属于同一果的,哪些属于互为果的。现在先知道名相。
颂:同类因相似 自部地前生
第三,「同类因」。前因与后果相似的,叫同类因。不是物质的东西生物质的才叫同类;也不是乐受继续再生一个乐受叫同类,不一定这样。五个藴里,都可以互相展转为同类因。只要是善的五藴,不管色生色、色生受、色生想,只要同是善,都叫同类因。这是从善恶的关系来看,同类。「善五藴与善五藴,展转相望为同类因」,「展转相望」,不是死板的色跟色藴、受跟受藴、想跟想藴。展转互相对起来看,都可以作同类因。「善色等藴,望善色等及余四藴」,善的色对善的色,固然是同类因;善的色藴对其余的受想行识四藴,只要都是善的,也叫同类因,范围比较寛。对染污、无记而言,也一样。染污的色藴对染污的色藴固然是同类因,染污的色藴对染污的受想行识四藴也叫同类因。无记的色藴对本身色藴、对无记的其他四个藴,都是同类因。简单一句话,善的生善的,无记生无记的,染污的生染污的,都叫同类因。按善恶分,比较清楚。果法,当然是有为法,都是五个藴,五藴就是把一切有为包完。
同类因还有三个限制:自部、自地、前生,「唯取自部、自地、前生」。
「自部」,见道时断的烦恼分四部,见苦所断、见集所断、见灭所断、见道所断,加一个修道所断,一共是五部。同类因,只能同一部的,假使一个染污法是见道所断的,只能见道所断的法是它的同类因,见集所断的隔了一部,不能算的。
「自地」,地是三界九地的九个地。就是欲界的善法对欲界的善法,可以做同类因,对色界的就不能做同类因。色界二地的善法,对初地的,对三地的也不能做同类因。同样的,无色界的不能做色界的同类因,空无边处的也不能做识无边处的同类因。一定要自部自地的法,前后可以作同类因。
「前生」,同类因絶对是在前面生的,不能同时因果,更不能在后面生。后面生的因是不存在的;同时生的是俱有因和相应因。
同类因的三个限制,第一是自部的,同类因必须是:见苦所断的对见苦所断、见集所断对见集所断的、修所断的对修所断的,不能超越自部。第二,三界九地里,第一地的只能做第一地的同类因,不能做第二地的;同样第二地的也不能做第三地、第一地的,限于「自地」的。第三是「前生」,「谓唯通过、现」,同类因只能是过去的法,对现在法、对未来法;或者现在的法对还没生的未来法,在前,可以作同类因,引出将来的等流果。除了前面生的,同时生的或者是还没有生的,不能作同类因。
同类因,有几个条件,再归纳一下。善的对善的,色受想行识,互相都能做同类因。同样,染污的对染污的,无记的对无记的,这是比较寛的,只要善染无记相同的,都是同类因。但是一定要自部的,见苦所断的只对见苦所断的作同类因,五部里不能互相通。后面要讲一种通五部,叫遍行因。自地,就是三界九地不能超越,哪一地的只能做哪一地的同类因。再一个,同类因决定要在果之前,且是已经生出来的法。
颂:相应因决定 心心所同依
第四,「相应因」。心王心所,可以相应。「更相随顺,共相应义」,互相地随顺,互相地相应,叫相应因。下面详细解释。
「谓必同所依」,心王心所,依的根,一定是一个。假使眼睛看东西,眼识依的是眼根,跟眼识相应的心所法决定也是依眼根。依耳根的心所法和眼识不能叫相应。这是第一个要件,也是最重要的——同依。
「同所缘」,所缘的境也一样。假使心王缘的是茶杯,那心所法一定也缘茶杯,才能跟它相应。不缘茶杯的心所法,不能叫相应。既要同一个所依的根,也要同一个所缘的境。
「同行相」,看这个茶杯,里边有茶,有盖,还有一个柄,当心王缘盖的时候,心所法也是取盖子的行相,一个圆砣砣的,上边有一点慢慢圆下来的。如一幅画,虽然画里红的蓝的都有,假使心王缘的是白顔色,心所法就也缘白色。共同都缘白的行相,叫做同行相。
「同时」,同一个刹那,这一刹那心王跟同一个刹那的心所法,叫相应。一个前,一个后的,不能相应。
「同事」,事就是体。每一个生起的心王心所,体只能一个。眼识起来的时候是一个,相应生起的受心所也是一个。当心王缘茶杯时感到高兴,那就是一个喜受。不能够同时起来一个苦受一个乐受。忧愁不能同时起来,也不能再来一个舍受。受只能一个,想也只能一个,作意、思等等,都是一个体。各式各样的心所法都可以同时起来一个,只要它相应的。眼识缘茶杯时,大地法必定生起的,是善心的时候大善地法决定生起,那些心所法都能生起。但是生起的每一个心所法,体只能一个,叫同事。
心王、心所相应,这五个都要具足,少一个就不能叫相应。心王、心所不能单独生起,这个是缘起法。当一个心王生起时,大地法决定同时起;善心时决定有十个大善地法同时起;染污心决定有六个大烦恼地法同时起。心王、心所都不能单独生起,心王、心所互相「展转力持」,就是大家互相资助,靠互相的力量才能生,这叫相应因。它们也是互为因果的俱有因,你帮他,他帮你,互为因果。
有了俱有因,为什么另外要立相应因呢?因为相应因只限于心王、心所,而俱有因可以是其他的法,同时因果的都能叫俱有因。心王、心所俱起,是特殊的俱有因,就立一个相应因,因为作用特别不同,而且作用很大。「一切唯心造」,心能统帅一切,造什么业就感什么果,造什么,是心做主的。心的力量最强,所以特别立出一个相应因。「相应因狭」,相应因范围小,只限于心王、心所,而俱有因范围寛,一切有为法都在里面。相应因就是一种特殊的俱有因。作用是相同的,互为因果,或者同感一果,都可以。
颂:遍行谓前遍 为同地染因
第五,「遍行因」。这是同类因里特殊的一种。为什么要另外立呢?因为它有一个特殊地方,可以遍缘五部的。遍行因的体是什么?「十一遍使,及相应、俱有法」,十一遍使就是十一个烦恼。这十一个烦恼是心所法,这些心所法生起,决定有同时的心王心所跟它相应,还有俱有法,同时生起。任何一个有为法生起,决定有生住异灭等俱起。这个法生起来,法上的生等就要同时起来。这些相应的法、俱有的法,跟这十一遍使跑的,它们和十一遍使都叫遍行因。
这十一个烦恼可以遍五部的,叫十一遍使。这十一个烦恼力量特别大,不但是自部的可以做同类因,还可以産生其他部的,作其他部的同类因,所以另外立一个名,叫遍行因。哪十一个?见苦所断的七个,五个见、疑、无明。五个见是:身见、边见、见取、邪见、戒禁取。见集所断的,有邪见、见取、疑、无明,集谛下没有身见、边见、戒禁取(见表五–九:见所断八十八随眠)。这十一个烦恼,「遍与五部染法为因」,与染污法为因的是同类因。但同类因只限于自部,就是善、染、无记修所断的,分别为善、染、无记修所断做因。而这十一个烦恼,「遍与五部染法为因」,见苦所断的可以做见集所断的因,也可以做见道、见灭乃至修所断的烦恼的因。这个力量超出同类因,因这一点,就另外立一个遍行因。只有这十一个烦恼,对五部的烦恼都能做因,引起五部染污的果。这是同类因里特地开出来的一个因,因为它超出同类因的自部,可以遍五部,所以这十一个叫遍行因。遍的意思就是遍五部,遍五部里都能行的,都可以活动的。
遍行因跟同类因,其余两个限制是同的。决定要「前生」的,遍行因跟它后面的等流果,不是同时存在的,也不能在果的后面,是前后因果。因果有两种,一种是前后因果,一种是同时因果。立同时因果是《俱舍》的特征。其他的一些法相都讲前后因果,有的地方认为同时不能做因果,我们一般知道的因果,也是前后因果,造什么因,感什么果,造好的因感可爱的果,造不好的因感不好的果,因在前,果在后。同时因果是《俱舍》里特别发挥的一个特色。同时能作因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体会到,是有这些情况的。《俱舍》特别发挥同时因果,是很可贵的。同类因也好,遍行因也好,不能同时因果,因决定在前,所以叫前生。
「同地」,一样的,地是不能超越的。欲界的决定不能生色界的染法,色界初禅的也不能生二禅的,地的范围限制是比较严格的,即使遍行因也不能超越。遍行因的前生、同地是跟同类因相同的,而自部可以超出,可以遍生五部的染法。这叫遍行因。
颂:异熟因不善 及善唯有漏
第六,「异熟因」,是善、不善的(无记的法不感异熟果),而且一定是有漏,无漏法超出三界的,无漏法不感异熟果。异熟果是在三界里边的,属于三界所系。异熟因主要两个条件:一是善、不善(就是有记);二是唯有漏,这是异熟因它的主要的内涵。就是「异类而熟」了,因有善恶,果为无记,这是「异」的意思;那么「熟」,还有另外的讲法。
什么叫异熟?有部的说法,「因是善恶,果是无记,异类而熟」,叫异熟。我们学的《俱舍》,是从有部来的了,所以说这个很重要,要把它记住。因是善恶的,果是无记的,两个不同类,就叫异熟。
乙二 明因得果
颂:后因果异熟 前因增上果 同类遍等流 俱相应士用
因讲过了,因果的关系,我们要把它疏通一下。什么因産生什么果呢?
这个颂是说,什么因感什么果。「后因果异熟」,后面那个因是异熟因,感的是异熟果;最前那个因是能作因,感增上果;同类因、遍行因感的是等流果;俱有因、相应因感士用果。共五种果。
第一,「异熟果」。异熟果是异熟因感的,为什么叫异熟?果是无覆无记,因却是善恶的,善恶的因感到无记的果,因跟果是不一样的——异的,而果是善恶业成熟之后现的,叫异熟。异熟果是有情身上的。假使造杀业,感的异熟果地狱受报,是指地狱的有情。地狱里的苦具,刀山油锅之类,是增上果,不属于异熟果。学法相的人,一定要知道,异熟果是指有情的,环境都是增上果。异熟因感的果,叫异熟果。因是善恶业,果是无记的,而且是无覆无记的。异类而熟的,叫异熟果。
第二,「等流果」。同类因跟遍行因生的是等流果。同类因生的是等流果,因跟果相等,等流出来的;遍行因也是等流果,也是因跟果相等流类出来的。果虽然都是等流果,但因却不同。同类因,是前面的那些有为法,它里边有限制,它又是自部、自地。遍行因就只限于地,而不限于部,遍行因只有十一个法。同类跟遍行,因有不同处,但是果同样是等流果。同类因的等流果,它的性质跟同类因一样的;遍行因的等流果,也跟遍行因一样的。名字虽然一样,但是果却还是不一样。总之这两种因,因为因果相似,都叫等流果。
第三,「离系果」。烦恼叫系,把烦恼去掉,显出的果叫离系果,就是择灭。这不是生出来的,无为法不能生的。天上的太阳是本来有的,不是生出来的,把乌云拨开,太阳就显出来了。无为法不能生出来,是修道时证到的,把烦恼去掉以后,证到的果,但它也是果。等一下就要讲「无为无因果」。
第四,「士用果」。「若法因彼势力所生,名士用果」,一个法因为一种势力産生的,叫士用果。农民种田,下种,耕耘,上肥,这样努力后,稻谷会生出来,稻谷对农民来说是士用果。士用果是一个士夫努力之后而感生的果。
第五,「增上果」。「有为法生,余法不障,是增上果」。「有为法」是果,它生的时候,相对于不障碍它的那些法,叫增上果。就是能作因所感的果,不障碍它,或者给它一点力量,生出来的果,就叫增上果。「除前已生诸有为法」,增上果的范围很寛,除了前边已生的有为法,已经生的当然不能算果,已经生的有为法除开,「此余有为,或与因俱,或在因后」,所余的有为法,不管跟因是同时的,或者在因后面的,只要不障碍它,都是增上果,所以增上果是比较寛的。「通对作者,及余非作者」,对它造作的、不造作的,都叫增上果。打个比喻,一个木匠、泥水匠,造一个屋子,对木匠来说,他感的果是士用果。对木匠与那些不是木匠的人,乃至其他各式各样因素,都能叫它们的增上果。增上果通作者与非作者,而士用果决定是对作者来说的,作者是下了工夫的。学到后面会知道,士用果是哪一些。相应因、俱有因所感的果,都叫士用果。
颂:果有为离系
「果有为离系」,把果总结一下,有两种,一种是有为的果,一种是无为的离系果。离系果是无为法。果,一般说是六个因感的果,都是有为的果。离系果是特殊的一个,不是六个因感的,因为它是无为法,不能生出来的。六个因是引生后果的,而离系(无为果)却是证出来的,不是引生出来的。但总的归纳,果有两种,一种是有为的,一种是无为的。
有为的四个果跟六个因的关系。能作因感增上果;俱有因、相应因感士用果;同类因跟遍行因感等流果;异熟因感异熟果。异熟因感异熟果,果和因是相异的,与同类遍行感等流果絶对不同,同类遍行感的等流果,因果是相等的。上表是六因配四果的因果关系。离系果是无为法,择灭是离系果,「无为为体,体无生灭」,无为法本身没有生灭的,所以不能做六个因引生的果。但离系果是不是果?是果。是道证出来的,把烦恼灭掉,就会显一个离系果。这时,不能说它不是果,也是一个果,只是这个果是特殊的,不是六个因生出来的。
颂:无为无因果
无为无因——无六因故,非是六因所引生果;是所证离系果。
无为无果——无五果故,非能证故无离系果;无取与用,无有为果。但于生不障,立能作因。
在《颂疏》的序文里,圆晖法师说真谛三藏翻得有错,因为他是印度人,对汉语不太精通。而玄奘法师不仅汉语精通,对印度文也下了很大功夫,精通汉梵两方的语言,所以翻译是不错。他说真谛法师翻的「无为非因果」是错的,应当是「无为无因果」。没有学过法相的看「非」「无」,意思差不多的。「无为非因果」,无为不是因、果——不对。无为是因,是能作因,不是非因;无为是果,是离系果,不是非果。「非」「无」的含义是不同的。「非」,否定它本身不是那个东西。「无」,无为无因,无为无果,这个讲得通的。
离系果是无为法,不是六因生的,叫无为无因,「无六因故」。若说有因,那是什么因?因一共只有六个,而离系果不是六因生的。「无六因故,非是六因所引生果,是所证离系果」,无为法本身是果,是离系果,所以不能叫非果,但是没有因,因为没有六因。
无为法是不是因呢?是因,是能作因,不障碍一个法生的都叫能作因,无为法也是不障碍的,所以无为是因。前面说无为非因不对。无为本身不能说非因,它是因,但不感果,无为法没有力量産生果,两种果都不能感——有为的果不能生,无为的果也不能证。无为无果——五个果都没有。无为没有无为的果,「非能证故无离系果」,离系果是能证的道证出来的,无为法不是道,不能证,不感离系果。「无取与用」,「业品」讲业因对于果,有取果、与果两个用,取的时候是下个种子,与果的时候,把果的作用生起来,生起果来。无为法没有这两个作用,取也不能取,与也不能与,所以无为法没有有为的果。它做因,是不障碍果,并不是说能把果生出来。
无为法是因,但没有果;无为法是果,但没有因。所以说「无因果」。但不能把「无为无因果」理解为脱离因果之外,无为法本身参与因果。它是因,不感有为的果;它是果,不是有为的因生起来的。我们要这样理解,才是正确的理解。
无为是不能感果的因,又不是因所生的果,是这样的因,这样的果。不学《俱舍》,是不能了解这点的。学过《俱舍》了对「无为无因果」就能够有比较明确的理解,也可以给人家解释。没有学《俱舍》的,对「无为无因果」的内涵,仅凭猜想,跟人家乱说,达不到正确的要求。这是要解序文里,真谛三藏的「无为非因果」错在哪里。这样才能够明确地看出来。
颂:异熟无记法 有情有记生 等流似自因 离系由慧尽
若因彼力生 是果名士用 除前有为法 有为增上果
异熟无记法者,唯于无覆无记,有异熟果。言有情者,谓异熟果,不通非情也。有记生者,谓异熟果,善恶业感,名有记生。既异熟果,唯有记生,明知不通等流、长养,以等流果及所长养通三性生,故不通也。此上是异熟果相。
这两个颂很重要,下面依这两颂再把因、果稍做发挥。
异熟果本身是无记法,无覆无记。异熟果是属于有情的,异熟果不通非情,非情的环境是增上果。生在人天,身体这果报身是异熟果。而生在大富人家,或者生在中国,或者生在澳洲,这些环境都属于增上果。一般不学法相的,会把异熟果跟增上果混淆。「有记生」,异熟果决定是善恶业感的,有记的。可以记别善恶的叫有记,不能记别善恶的叫无记。善的、恶的都属于有记。异熟果是无记法,一定属于有情的,而且是有记的善恶业生的。
「善恶业感,名有记生」,「生」就是感。「既异熟果,唯有记生,明知不通等流、长养,以等流果及所长养通三性生」。等流果通三性,所长养也通三性。前面讲过,等流果就是善的生善的,无记生无记的,染污的生染污的。异熟果,只是有记生的,不通三性的,这跟等流、长养不一样。有的人会把所长养和异熟果混起来,你要鉴别一下。等流果是同类、遍行因感的,一般不大会混淆。「故不通」,异熟果跟所长养、等流性不通。《颂疏》「界品」有五类分别门,异熟生、所长养、等流性等等,为什么要分五门?就是不通的,因为不通才分五门。如果通的,可以并到一类。五门分别,为什么这样分?这里就帮助一点,异熟果跟它们不同的,不能合为一个类别。「此上是异熟果相」。
等流似自因者,谓等流果,皆似自因,谓似同类遍行因故。
「等流似自因者,谓等流果,皆似自因」,等流果跟它的因是相像的,善的生善的,恶的生恶的,无记生无记的,就如孩子像父亲一样。「谓似同类遍行因故」,像同类因或遍行因,因为同类因、遍行因的果都是等流果。这个果或者像它的同类因,或者像它的遍行因。同类因跟遍行因本来就是一个类型的,因为遍行因的范围大一点,可以通五部,所以另外立一个。
离系由慧尽者,尽者灭也。慧者择也。谓此择灭,离系所显,故将择灭释离系果。
「离系由慧尽者」,尽是灭。离系果,是由这个择灭的慧,就是净慧的简择,而把烦恼灭掉。所以,「谓此择灭,离系所显」,离了烦恼的系缚,显出择灭来。好比把乌云拨开,显出一个太阳,并不是我们生出太阳来的,是离系之后显出来的。「故将择灭释离系果」,离系果就用择灭来解释,是无为法。这是择灭无为。择灭是什么?简单一句话,断了烦恼之后才能证到的,就是择灭。
若法因彼势力所生,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无漏定生;及因清净静虑心力,生变化无记心,此等名士用果。择灭名不生士用果,谓因道力证得,亦得士用果名。
一个果,是依其他一个因素的力量,经过努力而産生出来的,叫士用果,「若法因彼势力所生,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无漏定生」,打一个比喻,「下地加行心力」,比如欲界修禅定。修无漏的禅,要由无漏的法修,産生无漏的定;假使有漏的法修,那就得到有漏的定。有漏定就是世间定,无漏的定是出世定。佛教徒修的是无漏定;印度婆罗门之类的,道家的,他们修的是有漏的定。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参访的外道,有得到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定的,但是有漏定,不能出三界。下了工夫修得禅定,或者佛教徒下了工夫修得无漏定,这个果是士用果——士夫努力之后得到的果。
「及因清净静虑心力,生变化无记心,此等名士用果」,神通从何来?从禅定来的。所以得了禅定之后,可以练神通。神通是无覆无记的,以后会讲。无覆无记的一共有四种:异熟生、工巧处、威仪路、通果心。是异熟生,就是异熟果;工巧处,就是搞那些技术的东西;威仪路,行住坐卧的威仪;通果心,就是神通变化的果。这些都是无记的。虽然果是无记的,但是使我们産生这些变化的心是用禅定的力量産生的,要清净的静虑心力,産生这些变化,这些变化也属于士用果,是经过努力修清净的禅定得来的。这是士用果的两种。
还有一种「不生士用果」,是用道的力量证来的。修无漏道,证到择灭,这是努力来的,感得无为的离系果。离系果为何叫「不生士用果」,因为无为法不是生出来的;同时,离系果不是凭空而来的,是经过努力而来的。从这个名字,我们就看到,修道是一定要经过努力的,想安安逸逸的,求一个加持就成功,没那么容易的。不经过自己努力,而想得离系果,没有那个事。加持有没有用?有用。自己某些地方通不过去,或者某一个因缘不够,求三宝加持,把这个障碍去掉,因缘补起来,对证果有助。但是不能离开自己努力,自己不努力的话,再加持,也没有证果的可能性。不生士用果,六离合释是什么释?不生的那个法就是士用果,是持业释。
有为法生,余法不障,是增上果。故增上果,唯有为法。除前者,谓前已生有为诸法,非增上果。谓果望因,或俱或后,必无果前因后,故言除前也。重言有为者,是除前外,诸余有为。此余有为,或与因俱,或在因后,名增上果。
「有为法生,余法不障」,有为法生的时候,其余的法不障碍它的,所生的那个法就叫「增上果」。「故增上果,唯有为法」,增上果决定是有为法,只有离系果是无为法。在因之前的有为法除掉,跟因同时的,或者是因以后的,都叫增上果。在因前的不能叫增上果,不能说它是后面未生法的果。只能是同时的,或者在因后面的,才叫增上果,在因前的不能叫增上果。
乙三 明四缘体
颂:说有四种缘 因缘五因性 等无间非后 心心所已生
所缘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第一个是因缘,「五因性」,六因里的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这五个属于四缘里的因缘。
「等无间非后」,等无间缘要把后心除掉,后心就是阿罗汉证涅槃,最后一个心,它不能做等无间缘的。「心心所已生」,除了后心之外,心王心所已经生的,都能够作等无间缘。已生的心王心所,对后边要生的心王心所,能够做一个引生出的缘,叫等无间缘。阿罗汉的后心,那些心王心所生是生了,但后头再不引生什么东西了,证涅槃,离开三界了,再也不引生出任何有为法了,所以阿罗汉证涅槃的后心,要除掉。等无间缘是包在能作因里的。
能作因是两种:无力、有力的。无力的,没有力量把果生出来,仅是不障碍,无力的只有增上缘有。有力的,又不属于因缘的,分三种: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增上缘里,也有有力的、无力的。能作因里,所缘缘、等无间缘不包括的;那些有力的,能够帮助生出果来的,都属于增上缘里有力的那一部分。
「所缘一切法」,一切法都能作所缘缘。心王心所缘境的时候,不论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有为、无为的,都能作为所缘的境,所以说一切法都是所缘缘。
增上缘,就是能作因,能作因做缘的时候叫增上缘。
此六因与四缘相摄表,依据《宝疏》转述《婆沙》卷十六中之前说。
我们说因果就够了,为什么摆一个缘?看「此六因与四缘相摄表」,六因四缘是互相摄的,六个因就是四个缘。为什么要把因、缘分两个?「依据《宝疏》转述《婆沙》卷十六中之前说」,这个表的依据,是《法宝疏》转述《大毗婆沙》十六卷里的说法,因为我们认为这说法好,就写在这里,还有其他的说法,我们没有采取。这是表的来源。
因谓能生,缘能长养,犹如生养二母差别。又缘摄助,因方能生,生已相续,缘力长养。或有说因唯有一,缘乃众多,犹如种子(因一),粪土(缘多)等异。(《宝疏》卷七)
因、缘的差别,「因谓能生,缘能长养」,能生的叫因,能长养的叫缘。打个比喻,「生养二母差别」,因就像生母,亲生的母亲,是能够生果的;缘像养母,虽然孩子生下来,没有养母抚养,也不成人。所以两个都重要,一个是因,一个是缘,但是因要亲一点,缘要疏一点。「又缘摄助,因方能生」,有缘的帮助,因才能生,不但是生下来之后,靠缘的长养,就是生的时候也不能缺缘,缘不是一个的,是多的,「犹如种子(因一),粪土(缘多)等异」,种子只有一个,但是粪土、光、太阳、肥料这些,就多了,所以缘要多,因是一。这是因、缘的差别,而实际上作用几乎是相等的。这是根据《宝疏》上的解释做的引申。
释曰:说有四种缘者,说谓契经中,说有四缘性。谓因缘性、等无间缘性、所缘缘性、增上缘性。
「释曰:说有四种缘者」,六因五果讲好了,佛经里还把缘分析归纳成四种。「说谓契经中,说有四缘性」,这不是杜撰的,是经里说有这四种缘,论是解释经的,当然引经据典。四个缘: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这四个缘的名字先讲好,然后再分开来慢慢分析。
言因缘者,因即是缘,持业释也。
「言因缘者」,因就是缘,因跟缘的关系都写清楚了,这个因本身就是缘,持业释,叫因缘。
等无间者,前后心心所,体各一故,名之为等。如心心所中,受体是一,余想等亦尔。
等无间缘,什么叫「等」?「前后心心所,体各一故,名之为等」,前后的心心所,体都是一个,前面的等无间缘引生后面的果,都是一个体,一个引一个。排队买票的时候,一个在买票,后边一个人在等,前面一个买好之后,后边只能上去一个,一个挨一个,不能一下哄上去。等无间缘引生它的果的时候,只能是一个心王引一个心王,不能一个引出一大堆,所以叫等。
「如心心所中,受体是一,余想等亦尔」。举个例,什么叫「体是一」?受心所是一个体,想心所也只能是一个体,都是相等的,都是一个体。
故论云:谓无少受,无间生多,或复从多,无间生少。想等亦尔,于自类中,无非等义。
「故论云」,《俱舍论》的原文,「谓无少受,无间生多,或复从多,无间生少。想等亦尔」,生的时候,等无间缘对它的果来说,只能一个生一个。假使受心所来说,一个受不能无间生了很多的受,也不能很多的受无间生出来仅一个受。一个生一个,不能多生少,也不能少生多,无间的「等」就是这个意思。「想等」,想心所、思心所等,同样不能一个生多,也不能多的生少。「于自类中,无非等义」,「自类」,受生受,想生想,心王生心王,只能是一个生一个,不能多,都是等的。这是等无间缘「等」的第一个涵义。
又解:前心心所齐等与后心心所为缘,非是前受生后受,前想生后想,自类中等也。
「又解」,另外一个解释,「前心心所齐等与后心心所为缘,非是前受生后受,前想生后想,自类中等也」,不单是受生受,想生想,只要是前面的心王心所生后面其他的心王心所就可以。不一定要死板板地受心所只能生受心所,想心所只能生想心所。等于排队买票的时候,前面那个买的人是澳洲人,后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日本人,不一定澳洲人后面决定是澳洲人,可以跳的。一个生一个是不能动的,不能生多的。这是等无间缘的又一个意思。
又解:后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为缘,故此等字,通缘及果。言无间者,前心心所,生后心心所,中间无有余心间隔,名为无间。故此无间,通缘及果。
「又解:后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为缘,故此等字,通缘及果」,后心心所用前面的心心所做缘时,是「等」的,这个等包括缘跟果。但生的却不是限制于某一类的,是平等的,后的心王心所都可以生出来的,受心所可以生想心所,或作意心所,也可以生思心所。「等」,是平等地和后面的心王心所作缘。
「等」讲了三个意思,我们掌握到前后的数字只能是一个,这是最重要的。
「言无间者,前心心所,生后心心所,中间无有余心间隔,名为无间」,中间没有隔开的。前面生后面的,没有其他的心王心所夹在里面。就是买票一样,不能插队,第一个人买好了,第二个上去,第三个人没有排队插进来,不允许,只能收第二个,不能夹第三个进去。「无间」,中间不能夹其他的,叫无间。「故此无间,通缘及果」,缘跟果,中间不能夹东西。无间对缘来说后面不能有夹,对果来说,前面不能有东西夹上去,这两个之间不能夹其他的。
或等无间即缘,是持业释也;或等无间之缘,是依主释。
「或等无间即缘」,等无间,相等又是无间的,等无间本身就是缘,是引生后面果的缘,所以「等无间即缘」,是持业释。「或等无间之缘」,等无间的缘,等无间是果,等无间要靠缘生出来,是等无间的缘,这是依主释。这两个都可以用。
等无间的意思,我们要掌握的就是,前面的心王心所,一个生一个,不能数字多,中间又不能夹其他的心王心所,叫等无间缘。前面心心所生过之后,后面接上去,挨着一个一个生起来,数字要一个,都是一个体,中间不能间隔其他的夹进去,这样的缘叫等无间缘。只有心王心所有,其他的都没有。
所缘缘者,谓所缘境为缘,能牵生心心所法。所缘即缘,持业释也。
「所缘缘者,谓所缘境为缘」,所缘的境能够做一个缘,「能牵生心心所法」。心心所法如一个老人,没有力的人,没有手杖是站不起来的,不能行动的。心王心所也一样,没有所缘的境,生不出来,一定要攀缘一个境,才能够生起来,这个境就是生起心王心所的所缘缘。所缘是境,也是生起果的缘,所缘就是缘,持业释。「所缘缘」有两个缘,一个是所缘的境,一个是能生起果的缘。
增上缘者,增上即缘,是持业释也。
「增上」就是缘。它所增上的果的能作因,就是增上缘。增上的力量就是增上缘,功能就是能够使果增上的,或者是不障碍,或者是有一点力量把果生出来。增上这个功能就是缘,也是持业释。
颂:因缘五因性
因缘五因性者,出因缘体。于六因中,除能作因,所余五因,是因缘性。
因缘的体,到底是哪些法?就是六因除掉能作因,剩下的五个:俱有因、相应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
颂:等无间非后 心心所已生
非后者,谓阿罗汉临入涅槃,最后心心所名之为后。此后心心所非等无间缘。除后心外,诸余已生心心所法,皆是等无间缘。
先说「非后」,阿罗汉临入涅槃的最后的心王心所,安个特殊的名字叫「后」。阿罗汉出三界之后,再也不投生了,心王心所不会再引生后面的心王心所,叫「后」。颂文中「非后」,意思是「除后心外」,虽然后心也是心王心所,但是它不能做等无间缘,所以把它除开。把阿罗汉得涅槃的心除开之外,所余的已生的心王心所法都叫等无间缘。因为这些心王心所,都能够生起后面的心王心所,既然是能生,就是缘,这一类都叫等无间缘。不管证哪一个果,只要不入涅槃的,那就还要投生,或者这一辈子还要继续下去的。前心已生,后心决定要跟上来,就是等无间缘。哪怕命终之后投生,还得有心,投生之后,心还是要生起,不断地会生下去,除非入涅槃,不生。
论云:此缘生法,等而无间,依是义立等无间缘。解云:法者,果法。此果法,与缘等也。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无间缘,不等生故。谓欲界色,或无间生欲界、色界,二无表色。解云:谓受戒者,从第三羯磨便入色界定,即欲界别解脱无表与色界定共无表色俱时生耳。或无间生欲界、无漏二无表色。解云:谓第三羯磨,便入色界无漏定,即欲界无表与道共无表俱时生耳。由诸色法杂乱现前,等无间缘生无杂乱,故色不立等无间缘。
「论云」,《俱舍论》的话。「此缘生法,等而无间」,圆晖法师说「法者,果法」,解释论文的「缘生法」是因缘所生的果法。「等而无间」,这个果法相对生它的缘,是相等,又没有间隔的。「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无间缘」,所以色法不能做等无间缘。「不等生故」,为什么不能?它的生不是相等的,可以少的生多,也可以多的生少。举例,「谓欲界色,或无间生欲界、色界,二无表色」,欲界的色可以一个生两个,「无间」,没有间隔,生欲界、色界两个无表色。就是在受戒第三羯磨的时候,这个人入定了,第三羯磨时生别解脱戒的无表色,入定之后生定共戒(定共无表),一下子生两个无表色。受戒是欲界的表色,可以生两个无表色。一生二,就是多,不是「等」,所以色法不能作等无间缘。「或无间生欲界、无漏二无表色」,也可以生出欲界和无漏两个无表色。在受戒第三羯磨的时候,入了无漏定证果,就在受戒第三羯磨的那一刹那证果,此时生两个无表色,一个是别解脱戒的无表色,一个是道共戒的无表色,所以不是「等」。
「由诸色法杂乱现前,等无间缘生无杂乱,故色不立等无间缘」,因为色法是乱的,可以多生少,也可以少生多,而等无间缘不允许这样,所以色法不能作等无间缘。
大德复言:以诸色法无间生起,或少或多故。谓或有时从多生少,如烧稻稗,大聚为灰。或时复有从少生多,如细种生诺瞿陀树,根茎枝叶,渐次增荣,耸干垂条,多所荫映。
「大德复言:以诸色法无间生起,或少或多故。谓或有时从多生少,如烧稻稗,大聚为灰」,色法可以从多生少,一大堆的稻秆子一烧成了灰,就一点点大。「或时复有从少生多,如细种生诺瞿陀树,根茎枝叶,渐次增荣,耸干垂条,多所荫映」。印度有一种树,是非常大的,而种子极小。色法里,极小的种子可以生出极大的树,那又是从少生多,都不能作等无间缘。总之色法不能做等无间缘。等无间缘决定前后要相等的,只有心王心所可以作。
颂:所缘一切法
所缘一切法者,谓一切法,与心心所,为所缘也。心心所法,其性羸劣,执境方生,犹如羸人非杖不起。故一切法,识所攀附,名为所缘。此所缘境,有别体性,是心心所,发生缘故,名所缘缘。
「所缘一切法者,谓一切法,与心心所,为所缘也」,一切法都可以作缘。「心心所法」,心王心所,「其性蠃劣」,像老人一样,它的体质非常弱的,要手杖才能走路,心王心所也是,一定要执了境,攀缘到境上,才能生起体。「犹如蠃人非杖不起。故一切法,识所攀附,名为所缘」,所以一切法,都可为识所依靠、攀附,都叫所缘。这个所缘的境,「有别体性,是心心所,发生缘故」,是心心所生的缘。境是所缘,又是生起心王心所的缘,所以叫所缘缘。取境、缘境有差别。取境,六根体本来有的,産生见闻觉知的作用、功能,叫取境。缘境,心王心所的体本来没有的,缘了那个境,生出体来,叫缘境。同样意思,心王心所的体,要生出来,要靠一个缘,这个缘就是所缘的境,所以叫所缘缘。所缘就是那个缘,是持业释。
颂:增上即能作
增上即能作者,谓增上缘性,即能作因,以即能作因为增上缘故。此缘体广,名增上缘,一切皆是增上缘故。问:既一切法,皆所缘缘,此增上缘,何独体广?答:论有两释。第一解云:俱有诸法,未尝为所缘,然为增上,故唯此体广。解云:如无我观,亦观一切法,于第一念,不见俱有,故俱有诸法,未尝为所缘。然此俱有法,为增上缘故,增上体广也。第二解云:或所作广,名增上缘,以一切法,各除自性,与一切有为,为增上缘故。
增上缘,就是能作因。「谓增上缘性」,性就是体,增上缘的体就是能作因。「以即能作因为增上缘故」,能作因在缘里就叫增上缘。「此缘体广,名增上缘」,增上缘的增上,就是体很大、很多的,「一切皆是增上缘故」,一切法都能作增上缘。「问:既一切法,皆所缘缘,此增上缘,何独体广?」一切法都是所缘缘,增上缘也是一切法,而增上缘说它体广,所缘缘没有说体广,这是什么原因?「答:论有两释」,《俱舍论》里有两个解释。「第一解云:俱有诸法,未尝为所缘,然为增上,故唯此体广」,第一个解释,能缘的心王心所,还有俱生的四相、得,都在能缘里,所缘的法没有这些,所缘缘缺了这一部分,而增上缘可以包进去,所以增上缘比所缘缘广。具体的打个比喻,「如无我观,亦观一切法,于第一念,不见俱有,故俱有诸法,未尝为所缘。然此俱有法,为增上缘故,增上体广也」。在修无我观的时候,观一切法都没有我,所观的境是一切法,起第一个念头的时候,能缘的心王心所,不能缘到与它同时生起的四相(生住异灭)、得,不能一个念头里又观外面的,又观自己的,不行,第二念可以反过来观。所以第一念里,这两个法,不是所缘的境。但这两个法却是增上缘,所以所缘缘缺了这一部分,所缘缘要小一点,增上缘要大一点。第二个解释:「或所作广,名增上缘,以一切法,各除自性,与一切有为,为增上缘故。」一切法除了自己以外,其余的不管有为无为都是增上缘,为一切有为法作增上缘,按照这个意思,所缘缘要小得多,增上缘就广了。
回顾下明四缘的颂子:「说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等无间非后,心心所已生,所缘一切法,增上即能作。」第一个,「因缘」,因缘的体,就是六因里把能作因除掉,其余的五个因,就是因缘的体。第二个,「等无间缘」,除掉阿罗汉要临入涅槃的最后心心所,其余的「已生的」心王心所都叫等无间缘。「等而无间」,根据这个道理,叫等无间缘。此果法与缘相等,都是一个体,而且中间没有隔开的,叫等无间。第三个,「所缘缘」,一切法都是心王心所所缘的境。有部说一切法是有体性的,能够作一个産生心王心所的缘。所缘的境,能够作心王心所发生的缘,所缘就是缘,叫所缘缘。第四个,「增上缘」,是能作因,一切法除了自己以外,对一切有为法都是增上缘,都能帮它的忙,或者不障碍它,或者是给它一点力量,这都叫增上缘。简单地说就是能作因。
乙四 明法从缘生
颂: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余由二缘生 非天次等故
释曰:前三句辨缘生法,第四一句遮外道宗。
四个缘讲好之后,我们把对外道的辩论说一下。佛教讲缘生法。后面「世间品」讲有情世间、非情世间。有情世间里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十二因缘,有情的流转是「无我唯诸藴」,一切法都是因缘的流转,只有五藴在流转,没有一个我在里面。一般都认为流转生死有个我在流转,佛教说一切都是因缘法在流转,直接破我的。《俱舍》最后一品「无我品」,破我。「无我品」有人说是后加的,专门是对犊子部的「我」来说的,实际上在「世间品」的十二因缘里已破「我」了。
这个颂的内涵,是说佛教讲因讲缘,一切法生都要靠几个因缘生出来,没有单独的因,一因论是没有的。不管是唯心也好,唯物也好,上帝也好,大自在天也好,都是一个,一个独立的东西能够生出宇宙的万法,这在佛教里是讲不通的。佛教里都是因缘和合才生宇宙万法的,没有不靠其他的。一个因就能够産生万物,叫不平等因。自己不靠人家,却能够産生万物,这个佛教是要否定的。
颂的前三句讲缘生法,一切都是因缘所生的;最后一句,「非天次等故」,是破外道。
心心所由四者,谓心心所由四缘生。此中因缘,谓五因性。等无间缘者,谓心心所,必须前念等无间缘引发生故。所缘缘者,缘境起故。增上缘者,除自性外,余一切法,皆不障故。
先讲内部的。「心心所由四者」,心王心所是由四个缘生的。因缘,就是前面讲的五个因。等无间缘就是前面的心王心所,不断让路,让后面的生出来;引生,是等无间缘引生的。所缘缘,心王心所决定要攀缘境才能生起来,自己所缘的境。增上缘,除了自己以外,一切法对它不障碍的,或者对它有一点其他帮助的,都叫增上缘。心王心所生的时候,四个缘都齐的。
二定但由三者,谓无想、灭尽二定,由三缘生,非能缘故,除所缘缘。由因缘者,谓由二因:一、俱有因,谓二定上生等四相。二、同类因,谓前已生同地善法。若无想定,无想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若灭尽定,有顶天中,一切善法,是同地也。等无间缘者,谓入二定前,心心所法为等无间缘,引生二定也。增上缘者,谓如前说。论云: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碍心等起,故与心等,但为等无间,非等无间缘。解云:心等,等取心所也,余可知也。
「二定但由三」,另外有两个定,无想定、灭尽定,心王心所都没有的。它们有几个缘生?起码有三个缘生:因缘、等无间缘、增上缘。「非能缘故」,因为无想定、灭尽定没有心的,不能作能缘,所缘缘没有。
二定的因缘有两个:俱有因和同类因。「俱有因,谓二定上生等四相」,两个定属于有为法中的不相应行,是有为法决定有四相(生住异灭),这是它的俱有因,是跟它一起生起的。二定的同类因是前面已生的「同地善法」。无想定是根据四禅的禅定来修的。在无想定之前已经生的,同地四禅的善法都是无想定的同类因。灭尽定,是依非想非非想定来修的,所以非想非非想天里,在灭尽定之前已经生的一切善法,都是灭尽定的同类因。
第二个等无间缘。入定之前的心王心所,引出灭尽定、无想定,是二定的等无间缘。
第三个增上缘,就是其余的一切法,不障碍它的。
「如是二定,心等引生,碍心等起,故与心等,但为等无间,非等无间缘」,特别标明一下,这两个定是心王心所把它引出来的,但是两个定本身不能生心王心所,因为心灭掉了,把以后的心王心所障碍,不准生,所以这两个定只能叫等无间,不能作等无间缘。因为它本身是不准心王心所生起来的,要灭掉的,所以不能作等无间缘。等无间缘一定要有开道,把后面的心王心所引出来的,叫等无间缘。这两个定不能做等无间缘。即使灭尽定、无想定,没有心,也得要三个缘生。
余由二缘生者,余谓色法,及不相应。此二类法,由因缘、增上二缘所生。非能缘故,除所缘缘;非心等引生,无等无间缘。
「余由二缘生」,除掉心王心所、灭尽定、无想定之外,其余的色法、不相应行法,至少要有因缘、增上缘两个缘生。因缘就包括有五个因,那就是说需要很多的法,才能生这些法出来。为什么没有所缘缘?不是能缘的心王心所,没有所缘缘。不是心王心所引生出来的,没有等无间缘。但是,增上缘里包括很多的法,因缘里又包括五个因,都有很多的法,缘起而后才能生起这些法,没有单因生的。外道就不一样。下边就是破外道。
非天次等故者,正破外道。此有两意:一正非,二立理。
这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正非」,否定它;第二个是「立理」,指出为什么不成立,道理在哪里。
且正非者,非天等也。立理者,次等也。如涂灰外道,执大自在天能生世间;胜论外道,执我能生世间;数论外道,执胜性,谓萨埵等三,能生一切法。我佛法中,唯有因缘,能生诸法,故言非天等。等取我、胜性等也。次等者,次谓次第。等,等取无义利,及违诸世间。立此三种理,破外道也。
「且正非者,非天等」,我们讲因缘,一切法生靠因靠缘,不是他们说的大自在天等等。为什么?「次等故」,因为一切法生出来都是按次第生的,不是一下子都现出来。假使一个因生的,应当一下子都现了,因为只有一个原因。
有的宗教说造物主能生一切世界,都是执到有一个不靠人家而能生起一切法的东西。而佛法里,只有因、缘能生诸法,没有一个单独的法能够生一切法的,因、缘和合生一切法。因、缘有很多,能作因里就包括一切法,除了自己。单是一个缘、一个因里就包很多法。所以一切法生出来,决定没有单独的因能生的,「故言非天等」,外道说的大自在天也好,上帝也好,或者自性也好,神我也好,我们都否定的,不对的,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如大自在天、神我)能生出世界?你要把道理讲出来。「次等故」,因为「次第」,「次」就是次第;「等」还有其他的原因,「等,等取无义利,及违诸世间」。
第一个原因,现实看到的一切法都是按着次第生的。如果是一个因生的,大家是同等的,要生就一起生。但现实看到的一切法,却是有次第的、有条不紊地生起呢?这是一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生起来有什么好处?如说上帝造世间,则那些罪恶的事情,地狱苦的事情,造出来做什么?造出来要使人间安乐,使人间有幸福才好,造灾难出来有什么意思?以这样的理由来说不是一个因造的。
第三个理由,现实世间上看到的东西,跟一个因造的不符合。
三个理由来推翻一因造一切世间。「立此三种理,破外道也」,以这三个道理来破外道的一因论。
次第理者,论云:谓诸世间,若自在等,一因生起,则应一切俱时而生,非次第起。现见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
第一,「次第理」。「论云:谓诸世间,若自在等,一因生起」,假使世间是一个因(大自在天、上帝,或婆罗门教的神我)生的,对于这个相同的一因,一切法都是平等的,都是它生的,不该有偏,要生应该同时一起生,为什么这个要前生,那个却后生?这道理讲不通。「则应一切俱时而生,非次第起」,应该是一起生起才对,而现实看到的法却是按顺序生起的。种子下去,慢慢生芽,芽生之后,慢慢长秆子,秆子以后结果,哪里是一下子都生的?没有这个道理。一因论始终就是违背世间的道理。用违背世间的道理,来帮助一因论的错误,这是因明里常用的方法。「现见诸法次第而生,故知定非一因所起」,这是破除它的一个理由。
无义利者,论云:又自在等作大功力,生诸世间,得何义利?又自在等,生地狱等无量苦具,逼害有情,为见如斯,发生自喜?咄哉,何用此自在为?依彼颂言,诚为善说:由险利能烧,可畏恒逼害,乐食血肉髓,故名鲁达罗。解云:涂灰外道,说自在天有三身。法身遍充法界,报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摩酰首罗也,化身随形六道。此颂说化身也。有三阿修罗,将三国土,飞行虚空,向自在天上过,自在天见,以火箭射之,一时俱尽,此即火箭险利,烧三国土也。以龙贯人髑髅,系于头颈,杀象取皮,涂血反被,此是可畏,恒逼害有情也。乐食血肉髓者,显所食也。鲁达罗者,此云暴恶,自在天有一千名,此是一号。
第二,「无义利」。「论云:又自在等作大功力,生诸世间,得何义利」,自在天,或者上帝,或者是神我,花那么多功夫,造世间,到底为什么?有什么好处?「又自在等,生地狱等无量苦具」,地狱里刀山、油锅等逼害有情的刑具,造出来做什么?他欢喜看到众生受苦而高兴?没有道理。如果是他造的,造好的就好了,造坏的做什么?「咄哉,何用此自在为」,既然这些东西不好,他也不欢喜这样,那自在天造出来做什么?造了没有好处。引一个颂,「依彼颂言,诚为善说」,世亲菩萨引颂来帮助,造出这样的世间毫无意思。颂怎么说的?「由险利能烧,可畏恒逼害,乐食血肉髓,故名鲁达罗」。有个涂灰外道说自在天有三身。他们很厉害,把佛教的三身都偷去了。就像现在有些气功之类的,都把佛教的东西拿去,人家搞不清楚,以为就是佛教。他说自在天也有三身,法身遍法界,跟佛教差不多;报身居自在天,在自在天上,三目八臂,三个眼睛,八个臂,摩酰首罗;化身随六道化的,也跟佛教所说的差不多。所以要辨别外道,不学佛教是搞不清楚的。「此颂说化身」,前面的颂说的是自在天的化身。
有一个故事,讲三个阿修罗,这阿修罗很大,把三个国土抱起,抱土飞行,一个抱一个国土,在空中飞,从自在天的头上飞过。这自在天是我慢贡高的,他一看,怎么在我头上过,就射火箭过去,三个阿修罗都被射死了,把国土也烧掉了,「一时俱尽」。这就是颂里的「由险利能烧」,火箭很厉害,能够把三个国土、阿修罗全部烧完。「以龙贯人髑髅,系于头颈」,自在天又把龙做成一根绳子,把人的骷髅做成一串珠子,挂在头颈做项链,这样残酷。「杀象取皮,涂血反被」,把象杀掉之后,把带着血的皮反过来披在身上作衣服。「此是可畏」,颂里描述的形象非常可畏,是残酷的样子。「恒逼害」,怎么逼害?「乐食血肉髓者」,他吃什么?要吃有情的血、肉、骨髓这些,他是迫害有情的。这就叫「鲁达罗」,是自在天的一个名字。外道说自在天有一千个名字,其中一个叫「鲁达罗」。你崇拜的自在天为什么这样迫害人?造一个地狱害众生,为什么?这样做毫无义利。这是第二个道理,没有好处。
第三违世间者,论云:又若信受一切世间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则为非拨现见世间所余因缘、人功等事。我、胜性等,如自在天,应广征遣。故无有一法唯一因生。
第三,「违世间」。「论云:又若信受一切世间唯自在天一因所起」,假使你相信外道的说法,一切世间都是自在天一个单独的因所生的,「则为非拨现见世间所余因缘、人功等事」,这样,你就否定了世间现实都看到的一切因缘,「功」就是人的加功用行,人的作为。既然都是自在天造的,那么我们现在辛辛苦苦地研究科学都是白费的,我们不要研究,什么都不需要,那就把现在真正的科学作用都否定掉,这是不合理的。
总的来说,外道都是执这个世间是一个因所造的。管你自在天也好,神我也好,主也好,都是一个因能造一切法。这是不合理的。世亲菩萨在讲因缘的时候,以三个道理来驳。
第一个,次第因。法,如果一因生,同是一个原因,应当一切法平等地一起出生。为什么现实看到不是一起生的,而是次第生的呢?
第二个,无义利。自在天或者什么主造世间,为什么白白辛苦造这些迫害人的地狱?要造就造好一点,都造好人就好了,不要造地狱的众生。为什么造这些,造出来又去逼害众生?
第三个,世间相违,跟世间现实看到的法不符合的,不符合现实世间的。现实世间,人不费脑筋,发明不出飞机来,如果是自在天造的,我们何必要去研究科学?早就该有飞机了,但是没有,一定要花了脑筋之后,做了各式各样的实践,才把飞机搞出来,其他的一切也是这样出来的。如果自在天为因的话,人就不需要努力了。
这几个原因都是说一因论不合理,否定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