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开始写日记。我给自己买了一个黑色的布面日记本,封面上还有紫色的花朵,我把它放在我的床头。在盛德工作时,我出差的时候也带着它。我不是个每天写日记的人,甚至也不是每周写,只是在有时间和精力捋清自己纷乱的思绪时才拿起笔。我有时一周写几篇,然后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写。我不是一个天生特别有内省意识的人。记录自己所思所想这个行为对我来说是全新的,我养成这个习惯应该部分是因为受到贝拉克的影响,他认为写作有疗愈作用,而且有助于理清思路,所以他多年来一直断断续续地在写日记。
在哈佛放暑假期间,他回到了芝加哥。这次他没有再租房,而是直接住进了我在欧几里得大道的公寓。这意味着,我们作为男女朋友不仅在真正地学习同居相处,而且贝拉克也可以和我的家人亲密相处。在我父亲出门去水处理工厂上班前,贝拉克会和他谈论体育。他有时会帮我母亲把采购的食品、杂货从车库里拿进屋。那种感觉很好。克雷格让贝拉克参加了一场高水准的周末篮球赛,这是他全面透彻地评估贝拉克人品的最好办法。球赛中,其他球员都是克雷格的好朋友,他们大部分都在大学时参加过校篮球队。他做这件事实际上是应我的请求。克雷格对贝拉克的看法对我来说很重要。我的哥哥有知人之明,特别是在球赛中。贝拉克通过了测试。他在球场上跑动灵活,知道什么时候该传球,但在没人防守他时也会果断投篮。“他不霸着球,”克雷格说,“但他是个有胆识的人。”
贝拉克接受了市区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暑期实习生职位,办公室离盛德很近,不过他在芝加哥待的时间很短。他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下一学年的主席,这意味着他要负责出版八期刊物,每一期都有大约三百页的内容,所以他需要早些回剑桥市着手准备。《哈佛法律评论》主席的职位每年竞争都很激烈,要进行严格筛选,还要八十位学生编辑集体投票选举。被选中担任这一职位对任何人而言都是极大的成就。而贝拉克是这份刊物创刊一百〇三年以来首位当选的非洲裔美国人主席,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连《纽约时报》都对此进行了报道,文章还配了一张贝拉克的照片,照片上他穿着冬衣戴着围巾在微笑。
换句话说,我的男朋友是个了不起的人。那时候,他本可以在任何一家薪水丰厚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工作,但他想在拿到学位之后进入民权法领域,尽管那会让他还清学生贷款的时间延长两倍。他认识的所有人几乎都劝他效仿许多之前在《哈佛法律评论》做编辑的学生,申请最高法院的书记员职位,那是稳操胜券的事。但是,贝拉克对此不感兴趣。他想在芝加哥生活。他在构思一本关于美国种族的书,还说他计划找一份与自己的价值观相符的工作,所以他很可能不会从事公司法领域的工作。他对自己的人生方向如此笃定,这让我感到吃惊。
当然,这种天生的自信是让人钦佩的。但是说真的,你倒是跟它一起生活试试看。对我来说,和贝拉克这种强烈的使命感一起生活,在一张床上睡觉,坐在一起吃早餐,是需要适应的,不是因为贝拉克总在卖弄,而是因为你无法忽视它。在贝拉克的笃定面前,在他对自己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世界的信念面前,我不由得有些怅然若失。他的使命感似乎一直在无意中质问我。
所以,才有了这个日记本。在第一页,我认真写下了一段话,阐明我开始记日记的原因:
首先,我对于自己未来的人生方向感到非常迷茫。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呢?我想以怎样的方式为世界作贡献呢?
其次,我现在对自己和贝拉克的关系非常认真,我感觉需要更好地了解自己。
这个小小的封面印花的日记本,在我们搬了好几个地方,历经几十年之后,我依然保存着。它在我白宫更衣室的架子上待了八年时间,最近,我在新家把它从一个盒子里找出来,试着再次走近当年还是一个年轻律师的自己。今天我读到这几行字,清晰地看到我当时试图告诉自己什么,那是一个严肃的女性导师会直接跟我说的话。真的,其实很简单。首先,我讨厌做律师。我不适合做那份工作。它让我感觉空虚,尽管我做得很不错。承认这一点让人痛苦,因为我曾经那么努力,做出了那么多的牺牲。在追求卓越的盲目驱动下,在把事情做完美的迫切要求下,我没有注意道路的标识,走错了路。
其次,我深深地、充满愉悦地爱上了一个男人,他非凡的才智和雄心可能会吞掉我的才智和雄心。我已经察觉到它的到来,就像是暗流汹涌的波涛,一路奔腾而来。我不打算躲开,我那时对贝拉克的感情已经很深,我深陷在爱情中,但是我的确需要让自己站稳。
那意味着我要找到一个新的职业。最让我受震动的是,我对自己想做什么没有具体的想法。在上学的那些年月,我居然没有细想过自己的热情所在,以及如何将它们与我心目中有意义的工作结合起来。年轻时,我没有做任何的探索。我意识到,贝拉克的成熟,部分原因在于他做社区组织者那些年的经历,甚至更早前,他在大学毕业后那年,在曼哈顿一家商务咨询公司做了一年的分析员,显然那是无法令人获得成就感的一年。贝拉克还尝试了其他一些工作,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他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到了自己最看重什么。相比之下,我一直害怕漫无目的的挣扎,太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还有挣钱支付账单,所以我没怎么认真思考就步入了法律行业。
一年的时间里,我拥有了贝拉克,失去了苏珊娜,这两件事同时发生,让我头晕目眩。苏珊娜的突然离世让我猛然意识到,我想让自己的生活中多一些欢乐和意义。我无法再沾沾自喜地生活下去。对于这一切给我造成的困惑,我对贝拉克既感激又责怪。“如果我的生活中没有这样一个人,总在问是什么在驱动我,又是什么让我痛苦,”我在日记中写道,“我会自己问自己吗?”
我在想我还能做什么,我还有什么技能?我能做一名老师吗,或者一名大学管理人员?我能否做一个校外托管项目,就像我在普林斯顿帮泽妮做的那种,但是更加专业吗?我也有兴趣为基金会或者非营利机构工作。我愿意帮助弱势的孩子。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找到一份工作,在发挥自己才干的同时,还能有足够的时间做义工、欣赏艺术以及孕育孩子。总的来说,我想要生活。我想要感觉完整。我列了一串感兴趣的事情:教育、未成年人怀孕、黑人的自尊。我知道,一份高尚的工作不可避免地薪水会比现在低。我列的下一个清单更加清醒,是我基本的生活开支—如果我放弃盛德的高薪带给我的奢侈生活,如葡萄酒定制服务、健身俱乐部的会员资格,还会有哪些支出。我每月要还600美元的学生贷款、407美元的车贷,还有吃饭、加油和保险的支出,如果我搬出父母的房子那就还需要一个月大约500美元的房租。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但也没有什么看起来是那么简单的。我开始四处打听娱乐法方面的机会,想着那个领域的工作可能会比较有趣,而且薪水也不会比现在低。但是在我心中,我日益确信,我不适合搞法律。一天,我注意到《纽约时报》上刊载了一篇文章,讲的是在美国,律师群体普遍感到疲劳、有压力和抑郁,特别是女性律师。“多让人沮丧啊!”我在日记中写道。
那年8月,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华盛顿一家酒店中租来的一间会议室里度过的,我被事务所派到这里为一个案子做准备。盛德要在一场反托拉斯的庭审中代表一家化工集团—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出庭,该案件涉及此公司出售它的某项商业资产。我在华盛顿待了三周,但几乎没怎么出去转,因为我全部的时间都花在了那间会议室,和盛德的几个同事一起,打开公司总部邮来的档案盒,阅读里面的几千页文件。
你可能不认为我是那种能从错综复杂的聚氨酯用聚醚多元醇贸易中得到精神安慰的人,但我的确是的。我当时仍在做法律事务,但是工作的细节和场景的变化让我可以转移注意力,暂时不去想那个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更宏大的问题。
最终,化工集团的案子以庭外和解的方式解决,这也意味着那些文件我白看了。这是法律领域里让人恼火但也在预期之中的取舍,做了半天准备,全是徒劳,这种事很常见。在飞回芝加哥的那个晚上,我想到自己又将重复每天要做的事,并要再次面对内心的困惑,心里便升起一种强烈的抗拒感。
我母亲那天很好心地到奥黑尔机场来接我,仅仅是看到她我便感到了安慰。她五十岁出头,在市区一家银行做一份全职行政助理的工作。她说那家银行里有一堆坐办公室的男人,他们进入这个行业就是因为他们的父亲之前也做这行。我母亲是个充满能量的女人。她无法忍受愚蠢的人。她留着短发,穿一双实用而简洁的鞋子,全身都散发着干练和平静的气息。在克雷格和我小时候,她从不干预我们的私生活。她的爱体现在她的可靠上。在你乘坐的飞机落地后,她出现在你面前。她开车带你回家,在你饿的时候给你端上吃的。她平和的性情就像是我的避难所,一个可以寻求安慰的地方。
在我们开车往市区走的路上,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母亲问道。
我在高速公路昏暗的光线中看着她。“我不知道,”我开口说,“只是……”
就这样,我把自己的感受说了出来。我告诉她,我不喜欢我的工作,甚至也不喜欢我选择的这个行当—我是真的不开心。我告诉她我内心很不安,我迫切地想要做出大的改变,但是又担心那样挣不到足够的钱。我还没有捋清思绪。我再次叹了一口气,说:“我就是觉得没有成就感。”
我现在可以理解母亲当时对我这番话的感受,她当时已经工作了九年,她做这份工作主要是为了帮助我完成大学学业,之前很多年她都在家做全职妈妈,给我做上学穿的衣服,给父亲洗衣服,给我们做饭。父亲为了家人,一天八小时都要在水处理工厂的锅炉旁盯着仪表。我的母亲刚刚开了一个小时的车把我从机场接回来,让我免费住在她家楼上的公寓,第二天早晨她还要在黎明时分起床,帮助我患病的父亲做好上班的准备,所以她并没有准备好帮助我处理关于成就感的焦虑。
我可以肯定,成就感在她看来是富人的幻想。我怀疑我的父母在他们三十年的婚姻生活中是否讨论过一次这个话题。
母亲并没有指责我无病呻吟。她从不说教,也不会把自己的牺牲挂在嘴边。她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不过,这一次,她嘲弄地斜了我一眼,打开转向灯下了公路,回到我们的社区,然后笑了笑。“如果你是在问我,”她说,“我的意见是先挣钱,然后再考虑成就感的事。”
有些真相我们会面对,有些真相我们会无视。在接下去的六个月,我默默地努力给自己力量,没有做出突然的改变。在事务所,我约见了负责我小组的合伙人,请求承担更多有挑战性的任务。我试着把精力集中在我觉得最有意义的项目上,其中包括招聘新一批更多元化的暑期实习生。同时,我也留心着报纸上的招聘启事,并努力在律师行业之外建立人脉关系。我觉得,这些努力会让自己在未来感觉完整。
而在欧几里得大道的家中,一个新的情况让我感觉无能为力。我父亲的脚开始不明原因地肿胀,他的皮肤也很奇怪地出现斑点并变暗。但每次我问他感觉如何时,他都给我同一个答案,并且带着多年来一以贯之的肯定。
“我很好。”他会说,好像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一问。然后他会转移话题。
冬天再次降临芝加哥。早晨醒来,我听到邻居从车的挡风玻璃上削冰的声音。寒风渐起,雪越来越厚,太阳总是一副苍白虚弱的样子。透过我在盛德四十七层办公室的窗户,我能看到密歇根湖面上灰色的冰形成的冻原,湖上是一片铁灰色的天空。我穿着羊毛料子的衣服,盼望着冰雪融化。我前面提到过,在美国中西部,冬天就是对人们耐心的考验,人们在等待解脱,等待鸟儿开始鸣唱,等待第一朵紫色的番红花从积雪中冒出头来。与此同时,你没有选择,只能给自己加油鼓劲以熬过寒冬。
我父亲依旧保持着愉快的心情。克雷格不时会回到家里与我们聚餐,我们围坐在一起,像往常一样欢乐,不过现在多了珍妮丝—克雷格的爱人。珍妮丝性格开朗,工作努力,她是一名通信分析师,也在市区工作。她和我们每个人一样,都非常喜欢父亲。克雷格是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实现都市职场精英梦的典型。他当时即将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已经成为大陆银行的副行长。他和珍妮丝在海德公园买了一套漂亮的公寓。他穿着定制的西装,回来吃晚饭时开的是一辆红色保时捷944 Turbo。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些并没有让他感到开心。和我一样,他内心也有自己的危机感,在后来的多年中他也在纠结自己的工作是否有意义,以及不确定必须要取得的这些回报是否是自己真正想要的。然而,我们知道父亲对自己的孩子所取得的成就是多么自豪,所以我们在聚餐时并不谈论自己的不满足。
每次分别时,克雷格都会关切地看父亲一眼,照例询问一下他的身体状况,父亲每次都会笑着说“我很好”来避开这个问题。
我想我们之所以接受这个答案,是因为它让人感觉安稳,而安稳是我们喜欢的状态。父亲已经患多发性硬化症多年,身体状况一直保持得不错。我们都愿意相信这种情况会持续下去,尽管他的身体明显在走下坡路。他很好,我们告诉彼此,因为他每天早晨仍然照常起床和上班;他很好,因为我们见他晚餐吃了第二份肉丸;他很好,特别是当你不仔细看他的脚时。
我和母亲有过几次紧张的谈话,我问为什么父亲不去看医生。但是像我一样,母亲已经放弃了,之前她太多次催促他去医院但都遭到坚决拒绝。对于父亲来说,医生从来不会带来好消息,所以应该避而不见。虽然他很喜欢聊天,但是从不谈论自己的病。他觉得那是放纵自己。他希望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他的脚肿得厉害,也只是让母亲给他买一双更大的工作靴。
关于要不要去看医生的僵局一直从那年的1月持续到2月。父亲因为疼痛而行动缓慢,他靠一个铝制助行架在房间里活动,经常需要停下来喘口气。当时,他早晨需要用更长的时间从卧室到洗手间,从洗手间到厨房,最后走到后门,下三段楼梯到车库,开车去上班。尽管在家里这样,但他依然坚持说在水处理工厂的工作一切顺利。他开着一辆电动小摩托从一个锅炉到另一个锅炉,并因自己的不可或缺而感到自豪。二十六年里,他没有请过一次假。如果某个锅炉出现过热的情况,父亲说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经验足够多的工人之一,能够快速且熟练地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作为他这种乐观论调的证明,他不久前还上了将要被提拔的员工名单。
母亲和我试图相信他告诉我们的和我们亲眼看到的情况是不矛盾的,但是这样做变得日益艰难。在家里,晚上,父亲大部分时间都在看电视里的篮球和曲棍球比赛,他坐在躺椅上,看起来虚弱又疲劳。我们注意到,除了他的脚,他的脖子似乎也有了肿块。这让他的嗓音变得沙哑,听起来很奇怪。
晚上,我们最终决定要进行干预。克雷格从来唱不了黑脸,母亲在父亲的病这个问题上一直自觉秉持休战的立场。在那样的谈话中,强硬谈话的任务总是落在我头上。我跟父亲说,为了我们他也要寻求帮助,我打算第二天一早给他的医生打电话。父亲不情愿地答应了,保证说如果我预约好了,他就去。我让他第二天一早多睡一会儿,好好休息一下。
那天晚上,我和母亲心情宽慰地入睡了,感觉我们终于对局面有了一些控制。
然而,父亲说一套做一套。休息对他而言意味着屈服。第二天早晨,我下楼时发现母亲已经去上班了,父亲坐在厨房的桌子旁,身边放着助行架。他穿着深蓝色的制服,正在努力穿鞋子。他还要去上班。
“爸爸,”我说,“我认为你要多休息一下。我们正要给你预约医生呢。”
他耸耸肩。“我知道,亲爱的。”他的嗓音因为脖子里长的东西而低沉沙哑,“但是现在,我很好。”
他的固执隐藏在层层叠叠的骄傲之下,让我根本没法生气。他打定主意要做的事,你根本无法阻止。我的父母从小教育我们要处理好自己的事情,这意味着我也要相信他会处理好自己的事,即使那时他已经无法自己穿上鞋子。我只好顺着他的意思来。我强压下自己的担心,亲了父亲一下,上楼做上班的准备。我打算稍晚些时候给母亲的办公室打电话,告诉她我们需要商量一下怎么强迫这个男人休息一段时间。
我听到后门“咔嗒”一声关上了。几分钟后,我回到厨房,发现里面没有人了。父亲的助行架放在后门旁边。我突然有种冲动,便走了过去,透过门上的猫眼儿向外望,从猫眼儿能看到后廊和通往车库的道路,我想确认一下他的小货车是否已经离开。
但是车还在那里,我的父亲也在。他戴着帽子,穿着冬衣,背对着我。他刚下了一半儿楼梯,就需要坐下来休息。我从他身体的姿势能看出他的疲惫,他的头偏向一边,半个身体的重量都靠在木头栏杆上。他并非处在危急关头,但是看起来很累,走不动了。很明显他在积攒力量,想要转身回到屋里。
我意识到,我目睹了他被生活彻底打败的一幕。
他带着疾病生活了二十几年,眼见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地不可避免地被消耗,却从不抱怨,这该有多么孤独啊。看到坐在后廊的父亲,我的心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疼痛。我本能地想冲出去,把他带回温暖的房间里,但是我控制住了自己,知道那样是对他自尊心的又一个打击。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从门边走开了。
我想,在他走进房间时,我能看到他。我会帮他脱掉工作靴,给他倒杯水,扶他坐在躺椅上,两人彼此心照不宣:毫无疑问,他现在必须接受一些帮助。
我回到楼上我的房间,坐着听后门的动静。我等了五分钟,又等了五分钟,终于按捺不住了。我走到楼下,回到后门的猫眼儿处,想确认他是否站起来了。但是,后廊空无一人。我的父亲,不知是怎样撑着肿胀和不适的身体,走下了楼梯,穿过结冰的通道,走进他的货车,现在可能已经在去水处理工厂的半路上了。他终究没有屈服。
几个月以来,贝拉克和我一直在谈结婚的事。我们在一起一年半了,感情非常稳定。他在哈佛的学业还有最后一学期,《法律评论》的工作也脱不开身。之后他很快就会回到我身边,参加伊利诺伊州的司法考试,然后找份工作。我们计划让他直接搬到欧几里得大道住,这次感觉是永久性的。对我来说,这是另一个觉得那个冬季无比漫长的原因。
我们曾经笼统地谈论过彼此对婚姻的看法,我有时会对那些看法的大相径庭感到担忧。对我而言,结婚是理所当然的,是我长大后一定会做的一件事,就像生孩子也理所当然一样,小时候我就曾精心照顾我的小布娃娃。贝拉克不反对结婚,但是他并不着急。对他而言,我们彼此相爱就足够了。爱情构成了未来我们一起充实而幸福地生活的坚实基础,有没有戒指都无所谓。
当然,我们都有各自的成长经历。贝拉克经验里的婚姻都是短暂的。他的母亲结过两次婚,离过两次婚,而她的生活、事业和孩子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而我的父母很早就结婚,并且相守了一辈子。对他们来说,每个决定都是两个人共同的决定,每个行动也是两个人共同的行动。结婚三十年,他们几乎没有分开过一晚。
贝拉克和我想要什么呢?我们想要的是一种切合我们两个人需求的现代伴侣关系。他将婚姻视为两个人爱的结盟,两个人可以过着平行的生活,不需要放弃自己的梦想或追求。对我来说,婚姻更像是一种完全的合并,将两种生活重塑成一种,家庭的福祉应该被置于任何计划或目标之上。我并不是想要我父母那样的生活。我并不想永远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做同样的工作、永远没有自己的空间,但是我的确想要他们那种几十年如一日的稳定。“我认同一个人应该有自己的兴趣、追求和梦想,”我在日记本里写道,“但是我不认为一个人追求梦想必然需要自己的另一半儿做出牺牲。”
我们需要捋清自己的感觉,等贝拉克回到芝加哥,等天气转暖,等我们终于可以一起过周末的时候。我需要耐心等待,虽然等待是种煎熬。我渴望长相厮守。在我公寓的起居室,我有时能听到父母在楼下说话的声音。我听到父亲讲了个什么故事后母亲的笑声;我听到他们关掉电视准备睡觉。我二十七岁了,在有些日子里,我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要感觉完整。我想要抓住我爱的每一样东西,把它们牢牢地钉在地上。我已经经历了亲人和朋友的离去,也知道还有更多会到来。
我给父亲预约了看病,但把他送到医院的是母亲—用的是救护车。他的脚肿得厉害,疼到他最终承认自己走路像踩在针尖上。到去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完全不能站立了。那天我在上班,后来母亲跟我描述,父亲被几个健壮的急救人员抬出了房子,边走还边和他们开玩笑。
他被直接送往芝加哥大学的医院。之后就是每天抽血、脉搏检查,一队医生来查房,吃不下饭,像炼狱一样的日子。而父亲的脚在继续肿胀。他的脸也肿了起来,他的脖子变得更粗,声音越来越微弱。他的病最终确诊为库欣综合征,可能跟他的多发性硬化症有关,也可能无关。不管怎样,我们早就错过了任何应急治疗的时间点。他身体的内分泌系统已经彻底紊乱。扫描显示他的喉咙里长了一个肿块,已经大到几乎让他窒息的地步。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没注意到。”父亲对医生说。听起来他是真的感到困惑,好像他之前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好像他没有在过去的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里无视身体的疼痛。
我们轮流到医院陪护他—母亲、克雷格、珍妮丝和我。我们来来去去,看着医生给他开一堆药,看着他身上插了管子,仪器也架上了。我们试图搞清楚专家跟我们讲的话,但真的听不太懂。我们整理父亲的枕头,徒劳地跟他谈大学的篮球赛和外面的天气,我们知道他在听,虽然他已经没有力气说话。我们一家人习惯做计划,但当时所有事情都无法计划。渐渐地,我的父亲在离我们远去,被某个无形的海洋裹挟而去。我们努力用旧日的记忆把他召唤回来,那些记忆让他的眼睛里有了一点儿亮光。还记得“两块两毛五”吗,还记得我们夏天常常坐在它宽大的后座上到汽车电影院去吗?还记得你给我们的拳击手套吗,还有杜克斯快乐假日的游泳池?还有你以前怎么给萝比的轻歌剧学习班做道具?还记得我们在祖父家的聚餐吗?还记得母亲在新年前夜给我们做的煎大虾吗?
晚上,我顺路到医院去,发现只有父亲一个人,母亲已经回家休息了,护士们都在外面走廊里的护士站。房间里很安静。医院的那一个楼层都很安静。那是3月的第一周,冬雪刚刚开始融化,城市里到处都一片潮湿,感觉永远干不了似的。父亲在医院里已经待了十天了。五十五岁的他看起来像一个老头儿,眼珠儿泛黄,胳膊沉重得无法移动。他醒着,但是不能说话,是因为那个肿块,还是因为情绪,我永远无法知道了。
我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看着他艰难地呼吸着。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安慰地握了一下我的手。我们相对无言地看着彼此。有太多的话要说,但同时感觉该说的话都说了。我们面前只有一个真相: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要结束了。他的身体不会康复,他会错过我余生的全部日子。我会失去他给我的安稳、抚慰还有每天的快乐。泪水开始顺着我的脸颊止不住地流淌。
父亲凝望着我,让我把我的手背放在他的唇边,亲了又亲,亲了又亲。我知道他是在说:“嘘,不要哭。”他在表达悲伤和急切,还有某种更平静更深沉的情感,那是他想要清晰传达的信息。他用这些吻在告诉我,他全心全意地爱着我,他为现在的我感到骄傲。他在告诉我,他知道他应该早点来看医生。他在请求我原谅他。他在向我告别。
那天晚上,我一直陪着他,直到他睡着我才离开医院,走进冰冷的黑夜中,开车回到欧几里得大道的家,那时母亲已经关灯了。就我们俩在那栋房子里,我和母亲,还有我们即将迎来的未来。因为当第二天的太阳升起,他就要离开了。我的父亲—弗雷泽·罗宾逊三世,那天晚上突发心脏病离开了人世,他把一生所有的一切都给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