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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保罗·奥斯特 22478 字 2个月前

巴纳德学院学生手册中所列的住宿规定说,所有非本市的新生必须住在校内宿舍,纽约本地的新生可以住在宿舍,也可以选择住在父母家里。独立的艾米既不想和父母住一起,也不想和别人住在规矩多多的宿舍,便想出了一条绕过体制的妙计,声称她父母从西75街搬到了西111街上一所更大的公寓,但事实上,这所更大的公寓里住的是四个高年级的大学生——巴纳德的一个大二学生和一个大三学生,哥伦比亚的一个大三学生和一个大四学生——艾米搬进这个有着长长的走廊、破旧的水暖设施和斜面玻璃门把手的大房子,成了第五间卧室的唯一住户。她父母之所以顺从了这个骗局,是因为艾米给他们算了笔账,证明支付二百七十五美元房租的五分之一要比宿舍便宜很多,而且也因为,或者说更是因为他们明白,是时候让这个执拗的女儿离家生活了。自弗格森家的后院烧烤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一点,现在,施奈德曼家的女儿和弗格森的儿子终于得偿所愿,有了一间门可以上锁的屋子,以及只要他们愿意,无论何时都可以睡在同一张床上的机会。

但问题是,这个无论何时 ,竟然是个棘手的概念,更多是一种理想化的可能,而非可行的提议,由于其中一个还困在蒙特克莱尔,另一个又忙于应付大学生活刚开始时的种种混乱和适应期,他们俩最终睡在一张床上的次数,比预想的要少很多。周末是可以,当然,而且只要有机会他们都会好好利用,比如9月、10月和11月初的大部分周末,但暑假的自由却受到了限制,那段时间的周末弗格森只往纽约城跑过一次。他们还在继续聊之前一直聊的那类话题,那年秋天基本上是沃伦委员会报告(真的还是假的?),伯克利的言论自由运动(马里奥·萨维奥万岁!),糟糕的约翰逊打败了糟糕无极限的戈德华特(没有欢呼三声,而是两声,或许只有一声),但接着,艾米受邀去康涅狄格过周末,他们不得不取消了原计划,然后,第二周的计划也取消了(得了点儿小感冒,她说,不过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下午他两次打去电话时,她都不在公寓),弗格森感觉到她正在一点一点地离他远去。曾经的恐惧又回来了,就是去年冬天他以为她有可能离开纽约时开始生出的种种悲观念头,比如她在别的那些他幻想出来的地方,会认识别的人、别的男生、别的情人,那么,在她自己的城市为什么就会有区别呢?她已经去新世界生活了,他却属于她抛在身后的旧世界。尽管只是往北走了三十六个街区,但那里的习俗却已完全不同,人们说的是另一种语言。

并非她已经厌烦他,或者不那么爱他了,也不是说他碰她时她的身体会绷紧,或者对他在新公寓新床上的表现不满意,但她现在似乎总有些心不在焉,不像以前那样会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了。两个周末都没约成后,他设法在感恩节后的那个星期六去了一趟空空如也的公寓(她的室友都回家过节了),两人一起在厨房喝葡萄酒、抽烟时,他注意到艾米并没有看他,而是望着窗外,但这次他没有视而不见地继续他正在讲的话,而是说到一半时停了下来,问她怎么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艾米转过头来,看着他的眼睛,说出了在她脑海里盘旋了近一个月的那几个字:我想自己待一段时间,阿奇 。

他们才十七岁,她说,可现在感觉就好像已经结婚一样,好像他们除了继续在一起,已经没有别的未来可言,而且就算他们以后确实会走到一起,现在就把自己囚禁在这种承诺里也为时过早了,他们会窒息,陷在很有可能无法保守的诺言里,过不了多久他们便会开始痛恨对方,所以为什么不来个深呼吸,先放松 那么一小段时间呢?

弗格森知道这么问很蠢,但他愚蠢的心里此时只能想出这一个问题:你是说你不爱我了吗?

你根本就没听我说的话,阿奇,艾米说,我只是说,我们需要一点儿呼吸空间。我希望我们能把门和窗户都打开。

那意思就是,你已经喜欢上别人了。

那意思就是,是有人看上我了,我也和他玩过几次。但不是认真的交往,请相信我。事实上我都不确定喜不喜欢他。我要说的点是我不想因此而内疚,之前我一直在内疚,因为不想伤害你,但后来我问自己:你怎么回事,艾米?你又没和阿奇结婚。大学第一年都没上完一半呢,为什么不能有机会稍微试探一下,愿意的话,亲亲别的男生,如果非常愿意的话,或许还可以跟另一个男生上上床,做做人在年轻的时候应该做的事?

因为这会弄死我,这就是原因。

又不是说永远这样,阿奇。我要求的只是叫个暂停罢了。

他们又继续谈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弗格森离开公寓,开车回了蒙特克莱尔。他再次见到艾米,要到四个半月之后了,在这沉闷的四个半月里,弗格森和他最想亲吻、抚摩和交流的那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的亲吻、抚摩和交流,但他没有让自己垮掉,他尽力熬过了那段时间,因为他坚信和艾米还没有走到头,他们一起踏上的这段漫长、复杂的征途,只是遇上了第一个需要绕过的路障,崩落的岩石挡住了去路,逼着他们到树林里找路,虽然暂时无法看到对方,但迟早会再找到那条路,然后继续往前走。他对此坚信不疑,是因为他相信艾米的诺言,因为艾米是他认识的人里唯一一个不撒谎的人,她不会说谎,无论什么情况下总会实话实说,所以,当她说她不是要甩了他或者永远抛弃他,她要求的只是叫个暂停罢了,停下来把窗户打开,让屋子通通气,弗格森便相信了她。

这个信念的力量支撑着他度过了空落落、没有艾米的那几个月,他沉住气竭力让自己过得充实,拒绝屈从于顾影自怜的诱惑——这在他刚进入青春期时(失去安——玛丽·杜马丁,手受伤)是多么诱人啊——拼命寻找一种更坚强、果断的方式来应对痛苦这个难题(马提诺教练那个屎的世界 里的失望之痛和生活之痛),让自己准备好迎接各种打击,不再被它们撩倒,坚守住他的阵地,不再仓皇出逃,既然想通了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壕沟战,那他就挖好战壕,严阵以待。1964年11月底到1965年4月中的日子,是一段没有性、没有爱的时光,一段自我和精神上的独处时光,一段逼着自己最终长大,同所有仍然让他与童年有所联系的一切道别的时光。

这是弗格森高中的最后一年,在新泽西蒙特克莱尔待的最后一年,和父母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最后一年,是他人生第一阶段的最后一年,再次孑然一身之后,他重新专注、细致地审视起这个曾经熟悉的世界,因为即便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过去的十四年里早已熟识的那些人和地方时,也会感到它们已经在他眼前渐渐消失,散去,就像拍立得照片的显影过程反过来一样,建筑的轮廓越来越虚化,朋友的面容越来越模糊,明亮的色彩一点点褪去,最终只剩下一张什么都没有的正方形相纸。脱离人群一年多后,他再次回到了同学中间,不再趁周末溜到纽约,不再是一个带着秘密生活的人,他像一个只有一根大拇指的影子一样,把自己重新嵌进那些他从三岁、四岁、五岁就认识,现在已经长到十七八岁的同学中间,他们已经开始一点点地从他眼前消失,他在看他们的时候,目光中多了一种接近温柔的东西,这些乏味的城郊人 ,在艾米跟着他上楼的那个劳工节下午之后曾被他突然抛弃,但现在他们又成了他唯一的伙伴,他对待他们时,尽量保持着宽容与谦恭,就连面对其中最荒唐无知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现在不再给人下评断,已经放弃那种在他人身上吹毛求疵的冲动,因为他现在认识到自己和他们一样脆弱、有缺陷,如果他想长成心目中期望自己成为的那种人,就得学会把嘴闭上,睁开眼,不再轻视任何人。

现在没了艾米,而且从目前来看,在一段可能漫长到令人无法忍受的时间内都不会再有艾米,但弗格森一厢情愿地坚信,他们两人注定会在未来某个时间走到一起,因此,当寄送大学申请的时刻到来时,他的一切计划全都是在这个念头的驱使下,为他笃信的那个未来而制定的。这是高中最后一年里的怪事之一,你大多数时候想的都是下一年的事,意识到虽然身体还在此处,但心已经跑了,仿佛你同时生活在两个地方,死气沉沉的现在和不可预知的未来,你的整个人似乎被简化为了一组数字,平均学分绩点和学业能力倾向测验的成绩,然后你要去找你最喜欢的老师,请他们写推荐信,还要创作一篇荒谬可笑、不切实际的个人陈述,盼着它能给一组连姓甚名谁都不清楚的陌生人留下点印象,让他们了解到你有多么配得上去他们的大学就读,再然后,西装革履地跑到那所学校,接受某个人的面访,而这个人的报告将对他们是否录取你产生很大的影响,就这样,突然之间,弗格森又担心起了他的手,几个月以来他第一次对自己那几根缺失的手指感到了一丝焦虑,在那个即将决定他未来前程的人面前坐下后,开始怀疑那个人是把他看作一个残疾人,还是仅仅是一个在事故中遭遇了意外的人,接着,在他回答那个人的问题时,他想起了和艾米最后一次聊起他的手时的情景,那时还是夏天,不知为什么他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说他觉得这手很恶心,结果一下子把艾米惹毛了,她冲着他大吼说,如果以后再提他的手,那她就拿把切肉刀,把她自己的左拇指剁下来送给他做礼物,她的愤怒程度堪比雷霆,他只好答应永不再提及此事。于是,他一边继续和面试的人聊,一边意识到自己不但绝不能再谈起这件事,也绝对不能再去想它了,就这样,他逼着自己,一点一点把这件事从脑子里赶了出去,开始安下心和面前这位哥伦比亚大学的音乐系教授聊了起来——哥伦比亚毫无疑问是他的第一志愿,也是他唯一有兴趣上的学校——而当这位和善、幽默、极其讨人喜欢、用十二音体系创作喜歌剧的作曲家发现弗格森对诗歌感兴趣,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作家后,便走到他办公室的书架前抽出四期最近出版的本科生文学杂志《哥伦比亚评论》,递给他面前这位紧张、害羞、来自哈德逊河对岸的申请人。你回头可以翻翻这些,教授说,然后他们握了握手,互相道了别,弗格森从大楼里出来,在校园里走了走,不过他已经很熟悉这里了,因为在秋天的那些周末,他曾和施奈德曼小姐在这里幽会过六七次,他很好奇那天下午会不会撞见她(他没有),或者他是否应该走到她西111街的公寓,然后按响门铃(他没去,他不想去,他不能去),为了不继续拿这些念头折磨自己,不去想他那份不知所终、遥不可及的爱,他翻开了一本《哥伦比亚评论》,并且邂逅了一首诗中一句极其有趣又下流猥琐的叠句,这个句子耿直得如此吓人,弗格森读忍不住大笑起来:稳定的炮,对你有好处 。这或许称不上什么诗,但弗格森还是忍不住频频对这个感触点头称是,因为它包含了一个其他诗歌从不敢如此直言不讳的真理,至少他以前从没读到这样的诗,这一点也很让他感到鼓舞,现在他知道哥伦比亚这个地方允许学生发表这类想法,而不用担心被审查删改,也就是说在这里当学生很自由,毕竟,如果有哪个学生敢给蒙特克莱尔高中的文学杂志写这么一句话,那他早就被立即开除,而且很可能已经被扔到班房里蹲着去了。

但他父母对这件事就有些漠不关心了。他们俩都没上过大学,对一所大学和另一所之间的区别一无所知,他们的儿子无论去哪儿,是去新布伦瑞克市的州立大学(罗格斯),还是去马萨诸塞州剑桥市的哈佛大学,他们都会很高兴,因为他们实在太无知了,根本没长出那种能分辨哪个学校的声望要高过另一所的势利眼,他们只是为弗格森感到自豪,庆幸他从小就是个好学生。但是,刚刚在伯克利提了正教授的米尔德里德姨妈就是另一回事了,她对这唯一的宝贝将来的学术前途有别的想法,12月初时,她从西海岸给东海岸打来电话,和她外甥聊了很久,想要把他的思想扳到她的思路上去。哥伦比亚是个很棒的第一志愿,她说,这没什么问题,那儿的本科部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但她也想让他考虑一下别的选择,比如阿默斯特和欧柏林这种地处偏僻的小型学院,环境氛围要比纽约安静,不容易分心,更有益于严格专注的学习,但如果他铁了心要上大型学校的话,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斯坦福和伯克利,她巴不得他能来加利福尼亚,和她一起待上四年,而且这两个地方就算不会比哥伦比亚更好,也绝对能平起平坐,但弗格森告诉她,他的心意已决,要么去纽约,要么哪儿都不去,如果哥伦比亚拒绝了,那他就去几乎谁申请都会收的纽约大学,如果那儿也不行的话,他的高中毕业证还会允许他注册来者不拒的新学院的课程,计划就这样了,他说,只有三个可能的选项,全在纽约,当姨妈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是纽约时,弗格森回想起往事,用艾米在他们第一天见面时对他说的话回答道——因为,他说,唯纽约独尊 。

一种悬空的未知状态,或许吧,但在死气沉沉的当下那种非此与非彼之间的狭窄缝隙中,弗格森身上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他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想法。12月初,他找到了一个在《蒙特克莱尔时报》工作的机会,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工作自己找到了他,因为这份工作来得出人意料,基本没费什么力气,是一份误打误撞得来的礼物,可一旦他做起来之后,就发现自己还想继续做下去,因为他不仅享受这份工作,而且这种享受还把空间无限、尚无定所的未来,缩小到一个确切的地方,而缩小之后,无数杂乱无章的不管什么事情,突然间就变成了一件事。换句话讲,在离他十八岁生日还有不到三个月时,弗格偶然发现了他人生的使命,一件可以在漫漫人生路上长久做下去的事,而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假如刚开始没有被推到那个位置,他永远也不会想到去做。

《蒙特克莱尔时报》是一家自1877年起就致力于报道本地事件的周报,蒙特克莱尔要比附近地区的多数城镇都大(人口:四万四千),所以和埃塞克斯县的其他周报相比,这份报纸更重要,更全面,登载的广告也更多,不过该报刊登的大部分报道和小报上的没什么两样:学校董事会的会议,女士花园俱乐部的活动,童子军的宴会,交通事故,订婚和结婚公告,警方案件记录册上报告的各种入室行窃、行凶抢劫和青少年破坏公物的行为,蒙特克莱尔美术馆的展览评论,蒙特克莱尔州立教育学院的讲座,以及所有本地的体育活动:少年棒球联合会的棒球比赛,华纳老爹的橄榄球赛,以及高中校队比赛的全面报道,令人闻风丧胆的蒙特克莱尔登山者橄榄球队刚刚结束了史上最成功的赛季——以九胜零负的完美记录夺得了州冠军,在全国排名第三,也就是说在遍布全美的几千支高中橄榄球球队中,仅有两支被认为好过蒙特克莱尔。弗格森错过了星期六的每一场比赛,但现在,离感恩节后和艾米那场闷闷不乐的谈话刚过去十天,他母亲就告诉他《时报》那边可能有个职位空出来了——当然,前提是他感兴趣。原来,瑞克·沃格尔,也就是为《时报》报道高中体育比赛的年轻人,因为在球队这一辉煌赛季期间的出色工作,被《纽瓦克新闻晚报》挖走了,那可是一份日报,发行量是蒙特克莱尔周报的二十倍,而且还有一份庞大到可以支付二十倍薪水的预算,《时报》的主编顿时陷入了弗格森的母亲所谓的那种进退两难的地狱 :校队篮球赛季按计划将于下个星期二开始,可他手头没人去报道比赛。

在此之前,弗格森压根没想过去报社工作。他认为自己是个文人,未来要奉献给著书立说,最后会成为小说家、剧作家,抑或是新泽西的沃尔特·惠特曼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的继承人,他要奋斗的方向是艺术,无论报纸有多重要,为它们写稿肯定和艺术搭不上边儿。但话说回来,一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而他无所事事,不安分,几乎对一切都不满意,去《时报》做一段时间或许能给死气沉沉的当下注入一些色彩,引诱他离开他那个惨兮兮的境地。不仅如此,这份工作还会给钱——象征性地一篇文章给十块钱——而比钱更重要的是,《时报》是一份真正的报纸,不是蒙特克莱尔高中《登山者》那种笑话一样的刊物,要是弗格森设法在那儿争取到一份正式工作,他就踏入了成人世界的行列——不再是一个快十八岁的高中生,而是一个青年人,或者,用一个异曲同工但他更喜欢听的词来形容就是,少年奇才 ,小小年纪就在做大人的工作。

可别忘了,惠特曼起步时给《布鲁克林鹰报》做过记者,海明威曾给《堪萨斯城星报》写过稿,而出生于纽瓦克的斯蒂芬·克莱恩在《纽约先驱报》当过记者,所以,当弗格森的母亲问他有没有兴趣接替骤然离职的沃格尔,弗格森不到半分钟便答应了。这个工作不会轻松,他母亲补充道,但爱德华·英霍夫,就是《时报》那个坏脾气的胖主编,或许实在束手无策,愿意碰运气让一个没经验的小孩试试看,反正就先去一场比赛,即便弗格森不行,也能给英霍夫争取一点儿时间,但他们俩心里都有数,他母亲说,他肯定会 搞定,再说,十多年来她一直在英霍夫的报纸上发表摄影作品,还把他的肖像照收入了她那本《花园州才俊录》(无缘无故的慷慨之举,如果能这么说的话),所以那个话痨欠我人情呢,她说完之后一秒都没浪费,当即拿起电话打给了他。弗格森的母亲做事就是这样——她会抓住时机立即办到,毫不畏惧、没人阻拦得了,弗格森听她在电话这头和英霍夫说的话,一边欣赏他母亲大胆的壮举。在他们通话的七分钟里,她听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母亲在求人帮儿子的忙。她是个精明的人才猎头,刚刚为老朋友解决了一个难题,英霍夫应该双膝跪地,感谢她出手相救。

凭着这通电话的说服力,弗格森最终获得了觐见那位喜怒无常的坏脾气主编大人的机会,尽管他有备而来,带了两份自己的作品,以证明他不是目不识丁的蠢材(一篇《李尔王》的英文课论文,一首短小幽默的诗,最后两句是,如果人生是一场梦,/我醒来后会发生什么? ),肥头大耳、已经开始谢顶的英霍夫几乎没怎么看一眼。我猜你应该懂点儿篮球吧,他说,我猜你应该能写出条理分明的句子,但报纸呢——你平时都懒得看报吧?他当然看报了,弗格森答道,每天三份。看《明星纪事报》了解本地新闻,看《纽约时报》了解国际和国内新闻,看《先驱论坛报》,因为那有最好的作者。

最好的?英霍夫说。那你觉得谁是最好的?

跑政治新闻的吉米·布莱斯林算一个。跑体育新闻的雷德·史密斯是另一个。还有乐评人吉尔伯特·施奈德曼,碰巧是我一个好朋友的大伯。

真了不起呀。那你自己在报纸上发表过多少文章,大能人先生?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已经知道了。

弗格森不在乎。不在乎英霍夫怎么看他,就算不把那份工作给他也没什么。他母亲的敢作敢为鼓舞了他,让他也变得满不在乎起来,他意识到,满不在乎有一种力量,无论面试结果如何,他都不会允许自己被这个趾高气昂、缺乏教养、令人作呕的死胖子欺负。

给我一个雇用你的好理由,英霍夫说。

因为你需要有人去报道星期二晚上的比赛,而我愿意做。如果你不想让我做的话,为什么还要浪费你的宝贵时间,和我在这儿废话?

六百字,英霍夫把双手往桌上一拍,说,搞砸了,你就滚蛋。合格了,你就再活一天。

写新闻稿跟弗格森过去写过的任何东西会很不一样。不光是他写的诗和短篇故事,毕竟这些和新闻本来就有着天壤之别,无法拿来相提并论,还包括他从小到大一直在从事的其他非虚构写作:私人信件(有时候会报告真实事件,但里面充斥的主要是各种关于他自己和别人的看法:我爱你,我恨你,我难过,我高兴,我们的老朋友原来是个卑鄙的骗子)和学校的论文,比如最近那篇写《李尔王》的议论文,基本上就是一堆话在回应另一堆话,几乎所有的学术行为都是如此:用话来回应话。相比之下,新闻稿是在用一堆话回应世界,努力把不成文的世界变成文字,可要讲述真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你需要反其道而行,以最后发生的事开篇,而不是第一件发生的事,结果先于原因,不是乔治 ·布里夫昨天早晨醒来后腹痛不止 ,而是乔治 ·布里夫昨晚去世,享年七十七岁 ,两三段之后才会提到肚子疼,事实高于一切,最重要的事实高于其他的事实,但不意味着因为要紧扣事实,你就不能思考或者运用自己的想象力,而是要像那年早些时候雷德·史密斯报道索尼·利斯顿在重量级拳王争霸战中败北时那样:“卡修斯·马塞勒斯·克莱,从那些蜂拥到拳击场上欢呼雀跃的人中挤出来,像松鼠一样爬到红色的天鹅绒绳上,把那只仍然戴着手套的手高举在空中挥舞起来。‘收回你们说过的话!’他冲着媒体席上一排排正在工作的记者大吼道,‘收回你们说过的话!’”如果你有写作的真本事,就算受制于真实世界,也不会阻止你成为一个好作家。

弗格森明白,从长远来看体育比赛无足轻重,但比起其他的报道话题,它们更适合用文字来讲,因为每场比赛都有一个固定的叙事结构,比赛的冲突必然会以一队的胜利与另一队的失败而告终,弗格森的工作就是把这个故事讲出来,赢的队是怎么赢的,输的队是怎么输的,差距是一分还是二十分,12月中旬那个星期二的晚上,当他来到本赛季第一场比赛的现场时,早就想好了他的故事会怎么写,因为蒙特克莱尔篮球队那一年的核心矛盾是球员都很年轻,没什么经验,先发五虎中没有一个在上赛季中是先发球员,八名四年级球员6月时均已毕业,除一人外,球队现在全是二三年级学生。弗格森认定这将会是他报道各场比赛时贯穿的主线,记录下这群新手的变化,是随着赛季的进行磨合成一支坚实的队伍,还是跌跌撞撞从一场失败走向下一场失败,尽管英霍夫发誓说,如果他的第一篇稿子未能合格交货就让他滚蛋,但弗格森不打算失败,他毅然决然地不打算失败,在他眼里,这第一篇稿子是一段史诗的开篇,他要继续写下去,一直写到2月中旬打完第十八场比赛后,赛季结束为止。

走进学校的体育馆,同正式记分员一起在横跨中线的桌旁坐下后,他感到自己充满超乎寻常的活力,这是他没有料到的。突然间一切都不同了。无论过去那些年他在这座体育馆里看过多少场比赛,无论上高中后他在里面上过多少堂体育课,作为校棒球队球员在里面参加过多少室内训练课,那晚的体育馆不再是同一座体育馆。它已转变为一块藏匿着文字的场地,而他将用这些文字记录下刚刚开始的比赛,由于把这些字写出来是他的工作,他在观察眼前发生的一切时,必须比以往看任何事情都更仔细。这种观察所需要的纯粹的专注与明确的意图似乎将他振拔起来,在他血管中注入了超大剂量的电流。他的头发在咝咝作响,眼睛睁得滚圆,他觉得自己比过去几个星期都更有活力,既活跃又敏锐,整个人仿佛被照亮了一样,清醒地活在此刻。他随身带了一个口袋笔记本,整场比赛期间,他看到硬木场地上发生了什么就飞快地记下,而且经常会长时间地边看边记,把不成文的世界转译成书面文字的压力,以惊人的速度把文字撕扯出来,完全不像写诗时那种缓慢、冥思的痛苦挣扎,现在有的都是速度,都是匆忙,他写字时几乎不假思索,比如一个矮个、红发的球员运球时快得就像一只仓鼠,一个瘦弱的抢篮板机器,胳膊肘如同削尖的铅笔一样致命,一个罚球在篮圈上转进转出,仿佛一只迟疑不决的蜂鸟 ,接着,蒙特克莱尔以五十一比五十四的小比分之差 落败于布鲁姆菲尔德之后,弗格森结尾道:登山者的忠实支持者们,经历了一秋天的橄榄球辉煌,一时还无法习惯失败,拖着脚步落寞地走出了体育馆。

稿子第二天早上就要交,弗格森开着白色的英帕拉火速回到家,跑上他的卧室,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写了又写改了又改,把第一稿的八百字删减到六百五十字,然后又删到五百九十七个字,正好在英霍夫的字数要求之内,接着他用那台奥林匹亚便携打字机——十五岁生日时父母送他的礼物,一台坚固耐用的德国机器——打出一份没有差错的终稿。要是英霍夫采用这篇稿子,这将是弗格森第一次在校园杂志以外的地方发表作品,面对着即将失去的身为作者的第一次,他对应该用什么名字来署自己的作品很是犹豫。阿奇和阿奇博德 一向让他很困扰,阿奇 是因为漫画书里那个该死的白痴阿奇·安德鲁斯,也就是“猪头”和“驼鹿”的朋友,这个又蠢又笨的少年从来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到底更喜欢金发的贝蒂还是黑发的维罗妮卡,阿奇博德 则是因为它听起来老朽昏庸,令人尴尬,现在几乎没人再叫这个名字了,世界上唯一一个名叫阿奇博德的文人,是弗格森最不喜欢的美国诗人阿奇博德·麦克利什,虽然他什么奖都拿过,还被视作国宝 ,但其实是个无聊乏味、滥竽充数的哑弹,除了他那位去世已久且从未谋面的叔祖父外,唯一一个让弗格森觉得有任何亲切感的阿奇——阿奇博德,就是英国人加里·格兰特了,但这个原名叫阿奇博德·利奇的喜剧——杂技演员,一到美国就改掉了名字,把自己变成了好莱坞影星——要是他还坚持叫阿奇博德 的话,这事绝不可能发生。弗格森喜欢做朋友和家人的阿奇 ,在充满疼惜与爱意的私密谈话中听到别人叫自己阿奇 没什么不好,但到了公共场合,阿奇 就有些幼稚甚至可笑了,尤其是称呼一个作家。鉴于阿奇博德·弗格森已被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这个快要十八岁、刚刚崭露头角的报人决定彻底弃用全名,效法T.S.艾略特和H.L.门肯,转而采用名字的首字母缩写,就这样,A.I.弗格森的职业生涯开始了。A.I.——有些人会以此来称呼人工智能这一研究领域,但这两个字母中也隐藏着其他的含义,比如匿名知情人 ,此后,每当看到他的新名字被印出来,弗格森选择想到的都是这个意思。

由于他第二天早上要去上学,他母亲同意顺路去一趟英霍夫的办公室,亲自把稿子交给他,毕竟她的照相馆离蒙特克莱尔市中心的《时报》大楼只有两个街区。接下来的一整天,弗格森每喘一口气都焦虑不已——他会被领进门呢还是吃闭门羹?会被要求报道星期五晚上的比赛呢,还是他的篮球记者生涯要终结在第一场比赛?——既然已经涉身其中,他就不可能再满不在乎,假装漠然只是自欺欺人。上完六个半小时的学,他直接开车去了玫瑰园照相馆听取判决,他母亲则带着一丝困惑的嘲讽宣布:放心吧,阿奇,她先拣最重要的事说道,他会在明天的报纸上发你的稿子,而且剩下的篮球赛季,还有棒球赛季,如果你愿意的话就都让你来跑,但是老天爷,那家伙还真是难搞,我站在旁边看他读你的文章时他哼哼唧唧个没完,先是揪着你的笔名不放——话说,我倒是挺喜欢——但他一口一个接受不了,说是太做作了,A.I.,A.I.,A.I.,来来回回不停地说,然后又说什么混蛋知识分子、傲慢的低能儿、彻头彻尾的蠢货 [1] ,他控制不住地羞辱你,因为他意识到你写的东西有多好,阿奇,好得出乎意料,但他那种人不想鼓励年轻人,只想打压他们,所以才会挑三拣四,就是想表现得他比别人都优越,那句迟疑不决的蜂鸟 ,他恨死了,用他的蓝铅笔直接划掉后又把其他几句让他不满或者小声咒骂的话删掉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你现在总归是本地媒体的正式一员了,或者用爱德·英霍夫的话来说就是,就这小子吧 ,我问他到底要不要你时,他就是这么回答的。就这小子吧!我听到之后大笑起来,然后问他,你没别的话要说了吗,爱德?结果他说,这还不够?呵,或许你该谢谢我替你找到了一个新记者吧,我说。谢谢你 ?他说。哦不,亲爱的露丝,是你该谢谢我 才对。

不管怎样,弗格森进门了,而且这个安排还有一点很好,那就是他很少需要和英霍夫见面或者说话,因为比赛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晚上,两篇报道的截稿日期分别是星期三和星期一早上,然后一起登在星期四下午出的报纸上,但那两天他必须要去上学,所以还是弗格森的母亲继续替他把稿子交给英霍夫。虽然弗格森去了两次星期六的会,因为矫揉造作 的罪过,被(小池塘里的)那条大鱼训斥了一番(如果存在主义绝望 和用一个如芭蕾般优美的动作挑战了牛顿的物理学原理 可以被认为是矫揉造作),不过他和英霍夫的交流大多数都是通过电话,比如球队连赢六场,把纪录扳为九胜七负后,老板叫他去采访篮球队的教练杰克·麦克纳尔蒂,然后写一篇人物专访,或者他吩咐弗格森,以后跑比赛时要穿夹克、打领带,因为他代表的是《蒙特克莱尔时报》,在完成工作职责的同时,要表现得像个有教养的人 ,好像穿夹克、打领带跟报道篮球比赛有莫大的关系,不过那段时间正是服饰和发型问题开始让新老一代产生分歧的时候,和学校的很多男同学一样,弗格森也在那一年留长了头发,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平头已经过时,女生身上也在发生变化,她们之中有越来越多人不再把头发梳得跟棉花糖一样蓬松,或者弄成老早以前那种蜂巢模样的发型,而是让头发自然地披在肩上,弗格森觉得这样看起来诱人多了,更性感,他研究了一下1965年最初几周的人文景观后,觉得每个人都变得比以前好看了,空气中弥漫着某种东西,很是让他快慰。

2月7号,波来古的军事基地遭到越共的袭击,八名美国士兵死亡,一百二十六人受伤——对北越的轰炸随即开始。两周之后的2月21号,也就是高中篮球赛季刚刚结束几天后,马尔科姆·艾克斯在华盛顿高地的奥杜邦舞厅发表演讲时,被伊斯兰民族组织的刺客枪杀身亡。似乎只存在这两个话题了,弗格森在给加利福尼亚的姨妈和姨夫的信里写道,越南不断扩大的流血牺牲和国内的民权运动,美国白人和东南亚的黄种人交战,美国白人和本国的黑人公民冲突不断,而黑人内部似乎也愈加矛盾重重,因为民权运动本就已分化出了不同派别,现在各派内部又进一步分裂出了新的派别,或许这些派别内部的派别还会再分出别的派别,每个人都和每个人在斗争,相互之间画出的界线清晰无比,没有几个人敢越过一步,世界已经四分五裂,以至于弗格森无意间邀请朗达·威廉姆斯在1月的某天和他约会时,竟然发现这些界线外面还包了一层带刺的铁丝网。这是他已经认识了十年的朗达·威廉姆斯,一个高挑、健谈的女孩,大多数时候和他上同样的课,只不过和很多同学一样,她凑巧不是白人而是黑人罢了——蒙特克莱尔高中是附近地区种族融合程度最高的学校,属于新泽西北部的一个例外,周围的学校几乎要么全是白人或者全是黑人——朗达·威廉姆斯家要比弗格森家有钱,只是皮肤碰巧是黑的,而且说实话,更接近于浅棕色,只比弗格森稍微黑那么一点点,朝气蓬勃的朗达·威廉姆斯,父亲是奥兰治附近一家退伍军人事务部所辖医院的内科主任,弟弟是蒙特克莱尔篮球队的替补后卫,聪明伶俐、肯定会上大学的朗达·威廉姆斯,一直都是弗格森的朋友,在音乐上也与他志趣相投,因此,当他读到斯维亚托斯拉夫·里赫特将于下下个星期六在纽瓦克的清真寺剧院举办舒伯特作品的演出专场时,首先想到的人是她,他问朗达愿不愿意一起去,不光因为他觉得她会喜欢这场音乐会,还因为他已经有两个月没见过艾米了,现在极其渴望女性的陪伴,渴望和一个不是篮球队友或者波比·乔治或者可恶的爱德华·英霍夫的人一起待着,而所有女同学里他最喜欢的就是朗达。星期六傍晚一起去克莱尔蒙特餐厅吃饭,然后去听世界上最杰出的钢琴家演奏舒伯特,弗格森觉得这样美好的场面任何音乐爱好者都不会拒绝,但难以置信的是,她真的拒绝了,而当弗格森问她为什么时,朗达说道:

我不能去,阿奇。

你是说你有个我不知道的男朋友?

不是,没有男朋友。但就是不能去。

可是为什么?如果你那晚没事的话,问题在哪儿?

我不想说。

得了,朗达,这不公平,是我啊,记得吗?你的老朋友阿奇。

你那么聪明,自己可以想明白。

哪有,我不聪明。根本猜不到你到底在说什么。

因为你是白人,这就是原因。因为你是白人,我是黑人。

这算是理由?

我觉得是。

我又不是让你嫁给我,只是想和你去听场音乐会而已。

我知道,我很高兴你来问我,但我不能去。

那求你告诉我,是因为你不喜欢我。这样我还好受点儿。

但我喜欢你,阿奇。你知道的啊。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你明白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当然明白了。

世界末日来了,朗达。

不,不是。是开始——新世界的开始——你只能去接受它。

不管是世界末日还是世界开始,弗格森永远不会让自己接受它,这段对话让他感到猝不及防又怒气冲天,震惊于南北战争结束一百年后还会出现这段对话。他想找个人聊聊,倾吐一下他对刚刚发生的事感到沮丧的一千个理由,但一直以来他能无拘无束地聊这种话题的人只有艾米,可现在艾米却是他唯一没法说上话的人,至于学校的其他朋友,没有哪个能让他信任到掏心掏肺的地步,就连波比也不能,虽然他每天早晨还搭他的车去学校,并且继续把自己视作弗格森最坚定的伙伴,但他对这类讨论不会有太大的贡献,而且波比那会儿自己也焦头烂额,在青春期最具毁灭性的爱情问题上遇到了麻烦——一厢情愿地迷恋上了玛格丽特·奥玛拉,可玛格丽特在过去六年里喜欢的一直是弗格森,这给弗格森造成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和惶恐,因为和艾米在感恩节后的谈话一结束,他就想过要不要约玛格丽特出来,面容姣好的玛格丽特,虽然无趣但是个亲切友好的女孩,倒不是他有多么急切地要勾搭,而是艾米宣布她有心和别的男生接吻后,弗格森禁不住耿耿于怀地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出去找别的女生亲亲嘴来回应一下,玛格丽特·奥玛拉是首选对象,因为他几乎可以肯定她很想被他亲,但就在他做好心理准备要给她打电话时,波比却坦白说他对同一个玛格丽特·奥玛拉有多么魂牵梦绕,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爱情对象,但她似乎对他毫无兴趣,跟她说话时她甚至都懒得听,所以弗格森能不能做件好事,替他求求情,跟玛格丽特说一说他是一个多好、多值得拥有的家伙(让人想起《大鼻子情圣》里的西哈诺·德·贝热拉克,弗格森和玛格丽特曾在十年级的法语课上看过这部片子),于是弗格森找到玛格丽特,并试着替波比说几句好话(而不是自己约她出去),但她却冲着他大笑起来,还说他是西哈诺 。这一笑终结了一切——双方都一败涂地。波比仍然对她念念不忘,可即便玛格丽特会迫不及待地跟弗格森约会,弗格森也下定决心不约她出去了,他不能对朋友做这种事。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他和谁都没有约会,当他再次想约人时,朗达·威廉姆斯礼貌地朝他脸上来了一脚,让他了解了他想要的那个美国根本不存在——很可能永远不会存在。

在别的情况下,他可能会去找他母亲,好好跟她聊聊他的烦恼,但他觉得自己已经过了干这种事的年纪,而且也害怕自己絮絮叨叨、多愁善感地抱怨一顿,说他预感共和国的前途将会暗淡无光,让她情绪低落。毕竟,他父母的未来已经足够暗淡了,随着玫瑰园照相馆、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的收入每况愈下,额外收入的一万五千元现在也基本上全部花光,剧变已是在所难免,全家人不得不重新考虑该如何生活和工作,甚至是在哪儿生活和工作,只是时间早晚之事。弗格森尤其替他父亲感到难过,他那摊零售的小本生意已经无力再与利文斯顿、西奥兰治和肖特山这些城镇中冒出来的大型折扣店竞争,要是同样的电视机能少花百分之四十的钱,在几英里外的E.J.科尔维特买到,那为什么要从弗格森的父亲那儿买呢?1月的第二个星期,迈克·安东内利被解聘了,弗格森意识到商店大势已去,但他父亲仍然坚定地保持着过去的工作节奏,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到店,然后坐在后屋的工作台继续修理各种坏掉的烤面包机和出了故障的真空吸尘器,越来越让弗格森想起《双城记》里的曼内特医生,也就是那个半疯的巴士底狱囚犯,整日坐在他的监牢里修鞋,年复一年地修鞋,年复一年地修损坏的家电,弗格森也越来越意识到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他父亲仍然没能从阿诺德的背叛中缓过来,他对家庭的信念已经被摧毁,接着,在他崩塌的信念废墟中,这家里他唯一还爱的一个人,却开着车撞到树上,毁了他儿子的后半生,虽然他从来没说起过那场车祸,但弗格森和他母亲都知道,这件事一直在他心头挥之不去。

玫瑰园照相馆的财运同样在走下坡路,或许不如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跌得那么快,但弗格森的母亲自己也明白,棚内摄影也要气数将尽了,一段时间以来,她已经在不断削减照相馆每天的开门时间,从1953年的每周五天、每天十个小时,到1956年的每周五天、每天八个小时,到1959年的每周四天、每天八个小时,到1961年的每周四天、每天六个小时,到1962年的每周三天、每天六个小时,再到1963年的每周三天、每天四个小时,转而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到了为《蒙特克莱尔时报》的英霍夫拍片的工作上,领着报纸首席摄影记者的工资,但接着,1965年2月,她的《花园州才俊录》出版之后,不到两个月那本书便出现在了大部分医生、牙医的候诊室,以及律师事务所、全州各市政办公室的休息室里,露丝·弗格森不再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卒,而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凭着这本书的成功,她决定去找《纽瓦克明星纪事报》的总编辑(他的照片也被收到了书里),看看能不能在那儿谋一份摄影记者的工作,虽说弗格森的母亲那时已经四十三岁(或许年纪太大了?),但在多数人看来她要比实际年龄小个六岁八岁,而总编一边翻看她作品等身的摄影集,一边想起她拍的那张很是给他长脸的肖像照,现在就挂在家中的书房,他突然伸出手来和她握了握,算是把事儿定了下来,因为事实是他们那边确实有一个工作机会,而不逊色于任何人的露丝·弗格森补上这个缺正合适。薪水不算多,基本上相当于一般年份时她在照相馆拍照和为英霍夫工作的收入凑到一起,不会伤害家庭总体的经济状况,但也帮不上多少忙,但接着,弗格森的父亲想到了把过去三年以来亏损不断的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关掉的好主意,负就变成了正,然后又变得更正了一些,因为萨姆·布朗斯汀说服他父亲去他在纽瓦克开的体育用品商店工作(或者,就如弗格森的父亲在他少见的轻松时刻说的那样,用旧空调换一副新的接球手套 ),就这样,在1965年的春天,玫瑰园照相馆和斯坦利电视机和收音机专卖店,最终双双关门大吉了,再加上秋天时弗格森就要去念大学,他父母说,是时候考虑一下把房子卖掉,租个离他们的新工作近点儿的小房子,也好腾出足够的钱来支付弗格森上大学的费用,出于某种原因,弗格森的父亲既反对申请奖学金这种想法(愚蠢的自尊,还是自尊的愚蠢?),也不愿让他参加勤工助学项目来减轻负担,因为,他父亲解释道,他不想让他儿子一边学习还要一边工作,而该把工作的时间也用在学习上 ,当弗格森抗议说他父亲太荒唐时,他母亲走到父亲身边,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说:不,阿奇,荒唐的人是你。

弗格森那年的生日落在了一个星期三。他现在十八岁了,有权到纽约城的任何一家酒吧或者餐厅喝酒,不用经过父母同意就能结婚,为国捐躯,在法庭上以成年人的身份接受审判,但他还不能在市、州和联邦选举投票。第二天(3月4号)下午放学回家后,他在信箱里找到了一封艾米写来的信。亲爱的阿奇,来信说道,在你生日到来之际,送你一个大大的吻。快了,我的宝贝,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了——只要你还有兴趣。我一直在努力不让自己想你,但是我没有办到。这个冬天真冷啊,住在这间窗户打开的卧室里,我都快冻死了!爱你,艾米。

弗格森不知道快了 是什么意思,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了 更是让他云里雾里,他不太明白艾米写来的这些话,不过信的口气似乎挺乐观。他有点想回一封同样热情洋溢的信,但后来决定还是等到下个月月中,大学的事情尘埃落定再说。但如果艾米在那之前再次来信的话,他会立即回复——但她没有,所以僵持继续。弗格森觉得他这是坚强,可到后来,当他站在未来那个自己的角度回望现在的行为,才意识到自己仅仅是固执。固执地维护着自尊心,而这只不过是愚蠢 的又一种说法罢了。

3月7号,五百二十五名民权示威者准备跨过塞尔玛的埃德蒙·佩特斯桥,前往蒙哥马利抗议选举权歧视时,遭到了二百名阿拉巴马州州警察的袭击。自此之后,这个日期便被永远铭记为血腥星期天 。

第二天上午,美国海军陆战队登陆越南。被派去保护岘港空军基地的营部是首批部署在该国的战斗部队。在越南的美军达到了两万三千人。到7月底,这个数字会猛增至十二万五千人,征兵配额也会翻一番。

3月11号,来自马萨诸塞州首府波士顿的詹姆斯·约瑟夫·里布牧师在塞尔玛被人活活打死。另有两位一神普救派的白人牧师在袭击中受伤。

六天之后,一位当地法官判决,从塞尔玛至蒙哥马利的游行可以继续。约翰逊总统宣布州国民警卫队暂时由联邦政府接管,随后增派了两千两百名士兵去保护示威者,3月21号,游行开始。当晚,维奥拉·里欧佐,一位五个孩子的母亲,开车从底特律来到阿拉巴马州准备参加游行,因身旁的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位黑人男子,被三K党成员开枪打死在车内。

星期一(3月22号),心烦意乱、不知所措的弗格森,再次开始为《蒙特克莱尔时报》工作了。篮球赛季结束后,一个月已经过去了,现在轮到了棒球,可怕、美好的棒球,和篮球报道处理起来完全不一样,差别如此之大,弗格森刚开始甚至觉得无法胜任,但在没给报纸写稿的这段日子里他备受煎熬,就像烟盒空了之后烟鬼想抽烟那样,他怀念报道那些比赛。额外投在写诗上的时间,并没有让他创作出值得一提的诗作,除了一连串失败的句子之外什么都没有,这让他非常气馁,甚至开始怀疑他到底有没有一丁点写诗的才华,现在,车祸已经过去十四个月,与棒球也整整一个赛季没有任何瓜葛之后,或许是时候接受一下考验了,看看他再次走进球场后情绪会不会急转直下,堕入一无是处的悲伤和悔恨之中。可以如过电般兴奋地高速写作,他想,可以开心地看波比·乔治把球打过围墙,和肯定会来看波比打球的那些给职业棒球联盟物色新人的球探聊天,而且只要他能接受自己已和棒球无缘,还是能享受那些曾经的快感,闻到青草割过之后散发出来的香气,仰头看白色的球飞过蓝色的天空,听到球撞在球棒和皮手套上的声音,这些东西他会很欢迎,他心想,因为他太怀念了,因此他一次都没有跟英霍夫提到他的疑虑,而是信守了他们在12月达成的协议,在3月22号那天走进教练萨尔·马提诺的办公室,就即将到来的赛季进行了采访,并把这次采访变成了那年春天他报道蒙特克莱尔高中校棒球队的二十一篇稿子中的第一篇。

实际情况并不像他预想的那么艰难,事实上一点儿都不艰难,4月初,比赛以一场在哥伦比亚高中的客场赛拉开了帷幕,弗格森开车去那儿的路上并没有怎么想当天下午的比赛,反而更多在琢磨他要用哪些词来描写比赛。他觉得自己比一年前老成了许多,远比同龄人成熟,尤其是球队的那些男生,如果不是因为车祸,这本来会是他的球队,为了证明一切变化得多么彻底,第二周他把那辆英帕拉开到克罗利克汽车修理厂调试,搭球队的大巴去东奥兰治参加另一场客场比赛,他选择了和萨尔·马提诺坐在前面,而不是和他的同学坐在后面,因为闹腾的俏皮话和高声谈笑对他已经失去了吸引力。突然间又一件幼稚的事被抛在了身后,感觉自己这么老真是太奇怪了,他心想,奇怪的是这让他同时感到悲伤和喜悦,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新的情绪,在他的情感生活史上前所未有,悲伤与喜悦汇聚成了一座情绪的高山,这个意象出现在脑海里时,他想起了苏打水瓶子上那个白石女孩,以及六年前他和米尔德里德姨妈聊到毛毛虫破茧成蝶时有关普绪喀的讨论,从一样东西变成另一样东西的费解之处,是毛毛虫很可能相当满足于做毛毛虫,在地上爬行,从没想过变成什么别的东西,对于它们来说,不再是毛毛虫一定是悲伤的,化为蝴蝶从头开始当然更好,简直惊心动魄,尽管蝴蝶的一生会有更多未知的危险,有时候甚至只能维持一天。

赛季的前五场比赛中,相思成灾的波比·乔治打出了四个二垒安打、三个本垒打,平均击球率为六百三十二,并且有五次保送和八次打点。不管玛格丽特·奥玛拉对这个不幸的小子做了什么,她没有影响他打棒球的能力。不可思议 ,明尼苏达双城队的球探看着波比把二垒上的跑垒员封杀出局后,对弗格森说,这孩子到夏天才满十八岁啊 。

4月16号,弗格森终于坐下来给艾米写了一封短信。我进了, 他写道,哥伦比亚已经录取我为六九级的一员——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数字,似乎预示了未来会有各种各样的精彩活动。和你不一样的是,过去的四个半月里我并没有刻意不去想你,我一直充满爱意地稳稳把你装在脑子里(偶尔也会沮丧)。所以对于你那个假设性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嗯,我还有兴趣,而且会一直有兴趣,永远都不会没有兴趣,因为我爱你爱得都要疯了,简直无法想象没有你的人生会是什么样。麻烦你告诉我什么时候有可能再次见到你吧。你的阿奇 。

她这次没有写信,而是打来了电话,收到信几个小时后直接把电话打到了他的家里,接起电话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能再次听到她的声音真好啊,她那纽约口音中柔和的r音,让他的名字听起来就像是呃奇 ,随后她复述了他信里的最后一句话,什么时候有可能再见到你? 她反问道,是啊,什么时候? 接着她脱口而出了他一直企盼她会给的那个答案:你想什么时候都行。从现在开始,什么时候都行 。

就这样,被放逐的弗格森再次受到了他那位喜怒无常的女王眷顾,由于她判定他在放逐期间行为高尚,没有写信或打电话苦苦相求,没有发牢骚催促重新恢复他的地位,第二天晚上他开车去纽约看她时,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我的唯一,阿奇,我的百万里挑一 ,再加上他一抱住她,她就开始哭,弗格森又怀疑过去四个半月里她过得可能有些坎坷,对自己做的一些事羞愧难当,而且无疑会与性有关,鉴于此他决定不追问她任何事,当时不,以后也不,因为他不想知道和她上过床的人,想象她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而另一个赤身裸体的人挺着一根又粗又长的家伙,正往她岔开的双腿中间顶去,请不要提名字,也不要描述,任何细节都不需要,所以,他没有问任何她预计他会问的问题,所以,她把他抱得更紧了,就因为他没有问。

那个春天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春天,与艾米再次和好如初,和艾米再次无话不说,同艾米再次肌肤相亲,听艾米炮轰约翰逊和中央情报局派遣两万名士兵前往多米尼加共和国,阻止曾通过自由选举当选总统的作家——历史学家胡安·博什夺回总统职位,理由是他可能受控于共产党,但这不是真的,而且美国已经把世界其他地方搞得千疮百孔了,为什么还要掺和那个小国家的事?她那种愤怒的纯粹性让弗格森倾慕不已,能再次和她在纽约过周末也让他满足,而且再过短短几个月,他也要来这里生活了。除了艾米,那年春天之所以美好,还因为他对来年的种种焦虑终于被甩到了身后,上了这么多年学,他第一次可以稍微懈怠一下了,就像毕业班的其他同学在这优哉游哉 的两个月里也在偷懒一样,而且,不知怎的这似乎消泯了那些陈年的冲突和敌意,随着在一起的日子即将走到尽头,距离反倒被拉近了,然后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他和父亲形成了一条新惯例,工作日早上每天六点起床、六点半离家,到镇上那些空旷的公共球场打一个或一个半小时网球,他这位已经五十一岁的父亲,还能在每盘中以六比二和六比三的比分打败他,比赛也让弗格森的身体恢复了状态,自车祸那日之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参加任何运动,现在网球重新满足了他由来已久且仍然强大的心理需求,而且他很高兴看到父亲赢,很高兴看到关掉商店,把库存的电视机、收音机和空调以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二的折扣变卖掉,并没有给老头儿造成什么痛苦,挣扎已经结束,他父亲什么都不在乎了,从前那些野心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他母亲也正在解散自己的生意,按计划,两人会在5月30号前把店面腾空,在6月中旬开始他们的新工作。那年春天,他们俩似乎有些飘飘然,就像活泼好动的小孩被人抓住脚踝,头朝下吊在空中那样激动兴奋,就像在遥远到早已记不起来的过去的某个时刻,他和艾米光着屁股在床上乱蹦乱跳时,一定也是这种感觉,而且幸运的是,他母亲告知《蒙特克莱尔时报》她即将离职之后,英霍夫也没有出于报复心把他炒掉,弗格森仍然在报道蒙特克莱尔校队每周两次的棒球比赛,还有波比·乔治,看着他一步步接近入选一线队,代表全州打赛季,并且极有可能和某职业棒球俱乐部签约,弗格森对他在声名鹊起并随之成为校园红人后的表现十分钦佩,尽管他依然在学业上挣扎,依然忍不住在听到那些关于农民女儿和流动推销员并不好笑的笑话时哈哈大笑,但一种卓尔不群的气质开始萦绕在他周围,并渐渐渗入他的内心,改变了他对自己的认识。现在玛格丽特·奥玛拉开始主动和他说话了,大家见到波比时,他的脸上总是挂着甜蜜的微笑,那笑容和弗格森记忆中的一模一样,那时候,他们还都是四五岁的小男孩。

那个美好的春天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是一边和艾米计划他们的法国之旅,一边期待暑假的到来,从7月中旬到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的旅行,一个月是因为他们只负担得起这么久的费用,把各自在过去暑假打工时攒下来的钱,弗格森为《蒙特克莱尔时报》写稿赚来的稿费刨去为车加油和买汉堡之后剩下的钱,他外婆外公送的一笔可观的毕业礼金(五百块钱),艾米的爷爷贡献的一点儿钱,以及双方父母额外凑来的钱,都加在一起,再省掉坐包机的费用,省吃俭用的话这些钱足够他们过四个半星期。他们觉得与其在那么有限的时间里匆匆忙忙来场欧洲大旅行,倒不如只去一个国家,然后尽可能玩个痛快。法国成了他们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都在学法语,而且都想把这门语言说得更流利,另一方面也因为法国汇聚了美国没有的一切,有最棒的诗人、最棒的小说家、最棒的电影人、最棒的哲学家、最棒的博物馆、最棒的美食,就这样,他们背着双肩包,什么行李都没带,在7月15号晚上八点,也就是法国国庆日(巴士底日)第二天,从肯尼迪机场启程,离开了美国本土。这是他们第一次出国旅行。对弗格森来说,这还是他第一次坐飞机,或者换句话说,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地面失去了联系。

巴黎是重中之重,他们在法国的三十一天里,除去坐火车去北边玩一次(诺曼底和布列塔尼,以及参观奥马哈海滩、圣米歇尔山和夏多布里昂在圣马洛的家族城堡),和去南边玩一次(马赛、阿尔勒、阿维尼翁和尼姆),有二十二天都会待在巴黎,他们发誓,两个人之间要尽可能多地讲法语,避免和美国游客接触,多和当地人搭讪,好练习他们的法语,只读法语书和法语报纸,只看法国电影,寄回家的明信片也要用法语来写。他们住的那家位于第六区克莱芒大街上的巴黎酒店,默默无闻到连名字都没有,大门上方的牌子只有“酒店”两个字,他们合住的18号客房 正对着圣日耳曼市场,这间说小也小、说大也大的房间十分简陋,没有电话、电视和收音机,没有厕所,只有一个出冷水的洗手池,每晚的价格是十法郎,相当于两美元,算下来一人一块钱,走廊里的厕所你想用时总是有人占着又怎样,淋浴就是嵌在楼梯顶部墙上的一个小铁箱子,而且你想用时总有人占着又怎样,重要的是房间干净、明亮,床也大到足够两个人舒舒服服地睡在上面,更重要的是,酒店的老板,也就是身材矮胖、长着一绺胡子的安托万,完全不关心弗格森和艾米是不是睡一张床,虽然他们显然没有结婚,而且年纪轻得都可以当安托万的孩子了。

这是法国讨他们喜欢的第一个地方(对他人的私生活漠不关心让人很自在),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更多,比如,让人费解的一件事是巴黎的什么东西闻起来似乎都比纽约的好,不光是面包店、餐厅和咖啡厅,就连地铁里最偏僻幽深的地方也是,用来擦洗地面的消毒剂中似乎添加了某种类似香水的东西,相比之下纽约的地铁臭不可闻,时常让人无法呼吸,还有不断变化的天空,云朵不停地在头顶聚集又散开,制造出一种波光粼粼的效果,柔软而充满惊喜,北方的高纬度也让仲夏夜的天空比家那边多亮了几个小时,到夜里十点半或者差一刻十一点的时候还没黑下来,甚至就连在街上四处瞎逛这种简单的事也充满了乐趣,会迷路,可又不会彻底迷路,就像在纽约的格林威治村一样,只是现在整座城市都是格林威治村,他们去的那些地方没有棋盘式的街道布局,连直角都没几个,而是一条条蜿蜒曲折的石子路绕来绕去,互相连成一片,当然,食物就更不用说了,法式菜肴 ,在早餐吃过黄油面包片和咖啡(黄油开口三明治和法式牛奶咖啡 ),午餐吃过自制的火腿三明治(巴黎火腿 )或者自制的奶酪三明治(格鲁耶尔干酪、卡蒙伯尔干酪、埃曼塔奶酪 )后,每天晚上他们都会下馆子狼吞虎咽地犒劳自己一顿,晚饭去哪儿吃,照着《五块一天游欧洲》里提到的那些好吃不贵的餐厅找就行,比如在艺术餐厅、蒙帕纳斯的瓦加餐厅和普利多小饭馆(据说是詹姆斯·乔伊斯常去吃饭的地方),他们就吃到了各种在纽约或者其他地方从没见过的食物和菜肴,油醋汁拌韭葱、熟肉酱、蜗牛、蛋黄酱拌芹菜、红酒焖鸡、火上锅、肉丸子、宽扁面、豆焖肉、生奶油拌草莓 ,还有甜到让人沉醉的朗姆巴巴酒蛋糕 。踏足巴黎还不到一个星期,他们便双双成为了狂热的法国迷,艾米看福楼拜和司汤达的小说时突然宣布她决定主修法语,弗格森则坐在18号客房 里,开始疙疙瘩瘩地试着翻译起法国诗歌,或者坐在调色板咖啡厅的里间,第一次读了阿波利奈尔、艾吕雅、德斯诺以及其他战前法国诗人的作品。

不用说,他们也有吵架或者把对方惹毛的时候,因为那三十一天里他们几乎日夜形影不离,艾米会偶尔大发雷霆或者无缘无故怄气骂脏话,弗格森则倾向于堕入郁郁寡欢的自省或者莫名其妙地沉默下来,但是他们之间不和从不会超过一两个小时,而且大多数都发生在路上,比如坐火车憋了太久或者夜里没睡好的时候。同样不用说的是,虽然他们很高兴能暂时与美国分开一段时间,但在旅行途中,美国还是时常让他们牵肠挂肚,比如,他们就花很长时间讨论了在出国期间国内发生了两件振奋人心的事情——约翰逊在7月30号签署了《联邦医疗保险法案》,在8月6号签署了《投票权法案》——还聊了8月11号,也就是他们回国前五天发生的灾难:洛杉矶的种族暴乱,更确切一些,居住在瓦茨地区的黑人盛怒之下掀起的暴动。聊完之后艾米说:还是不学法语了。我原来的想法是对的。历史和政治学。对此,弗格森假装举起一个酒杯说: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要请艾米·施奈德曼来管理你的国家。

计划回纽约的前一天,他们发现了两件尴尬事:(一)他们买的书太多,没法都带上飞机;(二)他们已经囊中羞涩——毫无疑问,原因是他们做预算时,没有把买书考虑在内。出国这一个月,他们俩都瘦了些(弗格森七磅,艾米五磅),但对于决心每天靠一顿饱饭果腹的人来说,这是在所难免的事,只是尽管如此俭省,他们还是因为频繁出入书店而超支了,主要是去圣日耳曼教会对面的伽利玛书店,以及左翼出版人弗朗索瓦·马斯伯乐在圣赛芙韩教堂经营的那家书店,除了弗格森的二十一卷诗集和艾米的十一本大部头小说,他们还忍不住买了一堆政治类的书,比如弗朗茨·法农(《全世界受苦的人》)、保尔·尼赞(《亚丁阿拉伯》)和让——保罗·萨特(《境遇》的第一、二、三卷),最后加在一起总共有三十七本。在巴黎的最后一天,他们有好几个小时浪费在了把这些书打包封箱、拖到邮局,然后寄回艾米在西111街的公寓(全都寄到了艾米的公寓,就连弗格森的书也一样,因为6月初的时候他父母已经接受了卖房的首付款,所以现在不很清楚他们仍然住在蒙特克莱尔,还是搬到了别的地方),可即便是用慢船运——大约会在圣诞节前后送到——让这些书箱漂洋过海的邮资也不菲,几乎花完了他们剩余的钱,只给他们留下了十四块,而其中的八块还得用来买第二天早上去机场的大巴票,因此他们那天晚上在艺术餐厅好好吃一顿告别餐的计划只得作罢,转而在圣米歇尔大道上的威姆匹快餐店吃了几个又干又没味道的汉堡。好在他们都觉得这还挺好玩,因为计划做得这样差,证明了他们确实是地球上最荒唐可笑的人。

就这样,两个又瘦又邋遢的十八岁少年结束了他们的高卢冒险,背着各自装得满满当当的背包,披头散发地拖着脚步走进了纽约机场的航站楼。检查完护照,过完海关之后,他们终于见到了张着双臂,用通常欢迎归来的战争英雄或者新大陆的发现者才会有的那种阵势,热烈欢迎他们回国的父母。已经约好过几天再碰头的艾米和弗格森互相吻了对方,道了别,跟着各自的父母,准备坐车回家,洗澡,剪头发,然后再和父母、爷爷奶奶、外婆外公,还有一堆的姑舅叔姨闲聊一会儿。

往车场走的时候,弗格森很快了解到他们家已经不在蒙特克莱尔了,而是搬到了纽瓦克维奎伊克地区的一幢公寓里。不过,对于这种从城郊搬回城里的倒退,这种地位的下降,不管是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或者说世俗地位,还是什么别的被美国人用来恒量生活成败的标准,他父母看起来并不难过,因而也免去了他替他们难过的义务,毕竟他根本不在乎是升还是降这种事。

他母亲一边笑一边说道,我们不光是搬回了纽瓦克,还搬回了我们刚结婚时住的那栋楼——范韦尔瑟大街25号。不是同一间公寓,但在同一层,三层,走廊对面就是你人生前三年生活过的地方。很不可思议吧,有没有觉得?我都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间了。一模一样的房子,阿奇,虽然不是同一间,但和那间很像。

一小时后,当弗格森走进范韦尔瑟大街25号三层的那间两卧公寓,惊讶地发现虽然才入住没多久,里面给人的感觉却温馨又惬意。他父母只用了三个星期就把一切安顿好了,和局促狭小的18号客房 一比,这间公寓的面积可以用巨大来形容,当然,肯定比不上蒙特克莱尔那座房子,但已经够大了。

哎,阿奇?他在几间屋子进进出出时,他母亲问道,想起来什么没有?

弗格森真希望能想出点儿什么锦言妙语来呼应母亲语气中的期待之情,但他能做的只有摇头和微笑。

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注释:

[1] 原文依次为Asshole Intellectual,Arrogant Imbecile,Absolute Ignoramus,首字母缩写皆为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