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罗里达回来之后,他把东西打包装箱,搬到了往南四个街区外的一间公寓,住到了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之间的西107街上。两个房间加一个厨房,月租一百三十美元,有些奢侈但也完全能付得起(这是银行账户里有钱的好处之一),虽然他喜欢自己一个人住,也很高兴把西111街上那间到处是回忆的公寓甩在身后(必要的举措),但孤枕确实难眠。上面的枕头要么太硬,要么太软,下面的枕头要么太扁,要么高低不平,每天晚上床单都会磨他的胳膊,或者缠住他的双腿,身旁没了艾米,没了她均匀的呼吸声来催眠,他的肌肉没法放松,他的呼吸拒绝慢下来,他无法阻止自己的脑子以每分钟五十二个念头的速度运转,一个念头就是一副扑克牌里的一张。凌晨两点半的时候抽过多少烟?为了让神经放松下来,让眼皮打架,午夜过后又喝了多少杯红酒?几乎每天早上脖子都会酸痛。下午胃痉挛。晚上呼吸短促。每天早上、中午和晚上:心跳速度都太快。
这一切和艾米都没关系了。这个夏天他让自己接受了他们分手的事实,接受了他们永远分开的必然性,他已经不再怪她,甚至也不再责怪自己。近一年来,他们一直在朝相反的方向走,那根联结他们的细线迟早会绷断。而它确实断了,断得如此猛烈,一下子就把她弹到了美国的另一端。加利福尼亚。遥远的加利福尼亚的灾难,自5月初开始,她便杳无音讯了,再也没从别人那儿听到她的消息——一个大大的“〇”,就像天空中的一个洞。
在最坚强的时刻,他会告诉自己这样再好不过,艾米后来变成的那个人,不是一个他能与之生活或者想与之生活的人,没什么好后悔的。在最脆弱的时刻,他又会想她,就像车祸之后想他那两根断指那样想她,她走了以后,他常常觉得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被人偷走了。而在最坚强和最脆弱的中间地带时,他祈祷能有个人来睡在他的另一半床上,治好他的失眠。
搬到新住处,梦想找到一个新的爱人,漫长夏日的翻译工作绵延到了秋日、冬日和春日,失去旧爱以及/或者目前的精神状态导致的身体问题让他肚子里像插着二十七把匕首一样走进了圣徒路加医院的急诊室(不是他以为的急性阑尾炎,而是急性胃炎),越陷越深的越战泥潭以及1968年后半年和1969年前半年发生的无数惊人事件——这些都是弗格森故事的一部分——但就眼下来说,注意力必须集中到他正在和无名之父这个象征性角色之间的战争上,这个由威廉·布莱克创造的角色,在弗格森的脑海里如今代表的是那些负责管理世界的疯子。到9月中旬返回哥伦比亚大学,开始他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时,弗格森对大多数事情已经产生了幻灭和憎恶感,其中之一是他见识了美国新闻媒体对舆论的肆意操纵,现在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下,大学毕业后是否还想加入这个兄弟会的行列,鉴于去年春天在哥伦比亚的反抗期间目睹的腐败与欺诈,他在高中时做出的当职业记者的决定是否还值得坚持。谎话连篇的《纽约时报》。这份所谓的权威报纸,所谓的公平公正报道的卫士,伪造了4月30号警方介入的相关报道,所登的事件经过早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 就写好了。早在战术巡逻队出现在附近地区前,《时报》的副总编A.M.罗森塔尔便收到哥伦比亚某位校方领导的通风报信,提前几个小时得知了警方的突击抓捕,将会有一千名警察被调来,所以,4月30号的晨报版在头版头条宣布,这一千名警察驱散了占领大楼的示威学生,并以非法侵入罪逮捕了七百名(报道早就写好,数字是在最后一刻塞进去的),但文章却对实际发生的事情只字未提,没有说流血冲突和暴力行为,没有说受伤的学生和教授,没有说警方在艾弗里楼用手铐和警棍袭击了《时报》自己的一名记者。第二天早上的报纸头版依然没有提到抓捕期间校园里发生的骚乱,只在第三十五版藏了一篇有关警方暴力执法的简单报道:林赛下令彻查警察 。文章的第三段辩称,“这种局势中的警方暴力很难界定,多名哥伦比亚大学学生的说法印证了这一点。对于一位经验丰富的反战或者民权示威者而言,警方昨天上午在哥伦比亚校园内的行动,基本上相对温和。”至于《时报》记者小罗伯特·麦吉尔·托马斯惨遭毒打一事,则到了第十一段才出现。
几十名学生 。弗格森很想知道的是,什么学生,都叫什么?刚开始示威时被警方粗暴对待的那些经验丰富的反战和民权运动老手,又是谁?为《哥伦比亚每日观察报》工作的本科生要是发表这种报道,绝对不会被允许,不提供直接引言以及做出这些评论的学生的身份,绝对不行——当然,前提是确实有人说过这些话。这还是新闻报道吗?弗格森问自己,还是一篇伪装成报道的社论?以及,麻烦解释一下,“温和”这个词的意思是什么?
5月1号的头版文章由罗森塔尔亲自操刀,一篇莫名其妙、支离破碎、东拉西扯的大杂烩,一会儿凄凄惨惨,一会儿大谈印象,一会儿又愤怒地表示怀疑。“时间是凌晨四点三十分,”第一段写道,“哥伦比亚大学的校长靠在屋子的墙上。这里曾是他的办公室。他用一只手蒙着脸。‘我的上帝,’他说,‘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他在房间里转了一圈,里面的家具基本上没了。桌椅被占领的学生砸烂、拆开后,全扔进了隔壁的屋子里……”
同一天的《时报》第三十六版上,另一篇文章记述了占领者对数学楼的多个房间及办公室造成的损坏。窗户被砸碎,存放图书馆索引卡片的柜子被掀翻,桌椅被拆毁,地毯被烟头烧坏,档案柜被推倒,房门被砸烂。“一位秘书第一次回到自星期四夜间被占领的大楼后,愤慨地四处察看了一下,说:‘他们禽兽不如。’”
不过,这些禽兽不如的他们,并不是占领大楼的学生,而是在抓捕过后进入大楼的那些警察。他们才是砸烂了桌子和椅子的人,他们才是用黑墨水把墙泼得乌七八糟的人,他们才是撕开五磅和十磅装的大米和白糖袋子,把里面的东西洒到了办公室和教室里,把一瓶瓶杂碎的番茄酱倒在地板上、桌子上和档案柜里的人,他们才是用木棒和警棍砸烂窗户的人。如果他们的目的是让人们不再相信学生,那这个策略奏效了,在第二场警方暴行发生后几小时内,数十张证明损失情况的照片流传到了全国(墨迹斑斑的墙壁那张尤其受欢迎),年轻的反抗者沦为了一群未开化的流氓暴徒,一群野蛮人,唯一的目标便是毁掉美国生活中最神圣的社会制度。
弗格森知道事件的真相,因为他是《观察报》派去调查针对占领学生破坏财产的指控的多名记者之一,而他和记者同事发现——有教职工的书面证词——一群教授在4月30号早上七点巡视空空如也的数学楼时根本没有在墙上发现墨迹。他们离开之后,获准进入大楼的人只有警方和摄影记者,但当天晚些时候教授们再回到大楼时,却发现墙上泼满了墨水。桌子、椅子、档案柜、窗户、袋装食物也是同样的情况。上午七点尚且完好无损,中午时已遭到掳掠破坏。
糟糕的是,《纽约时报》出版人阿瑟·奥克斯·苏兹伯格是哥伦比亚大学校董事会的成员。糟糕的是,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总裁威廉·S.佩利和曼哈顿联邦地方检察官弗兰克·霍根,也是董事会成员。和他的很多朋友不同,弗格森并不习惯用阴谋论来解释无名之父的帮凶们做出的种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当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报纸在报道哥伦比亚发生的事件时故意歪曲事实,当美国最有影响力的电视网邀请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格雷森·科克上《面对全国》,却没请一位学生领袖来讲述故事的另一面,他又如何能不去揣测?至于执法机构的问题,弗格森和那些去了晨边高地的学生对于警方在抓捕期间和之后的所作所为心知肚明,但别人对此却似乎提不起哪怕一丁点儿的兴趣。
此案到底结束。
那个9月,弗格森怀着挫败、沮丧的心情回到了哥伦比亚校园。他陷入了身心交瘁与心灰意冷的状态,8月发生的种种暴行依然在他脑海中回荡,苏联坦克越过边界进入捷克斯洛伐克,镇压布拉格之春,戴利在芝加哥的民主党代表大会上大骂里比科夫是狗日的犹太贱种,与此同时,两万三千名市、州、联邦警察在格兰特公园发射催泪瓦斯并殴打年轻示威者和记者,人群齐声大吼着,全世界都在看! 然后,弗格森开始他在纽约的大四生活时,又一场危机降临了,一场丑态百出的闹剧,公立学校的教师集体罢课,抗议奥申希尔——布朗斯维尔地方教育董事会对社区的控制,又一场白人与黑人的冲突,而且是种族仇恨中最丑陋、最具毁灭性的那种,黑人反对犹太人,犹太人反对黑人,而随着全世界的目光投向即将在墨西哥城举办的夏季奥运会,更多的毒药释放到了空气当中,当地警方与三千名示威学生和工人发生了激烈冲突,二十三人被打死,数千人被捕,接着,11月初,二十一岁的弗格森第一次投下了自己的选票,而美国把理查德·尼克松选为了她的新总统。
在大学最后一年的前六个月里,弗格森自始至终感觉自己像被困在了某个陌生人的身体里,照镜子时他已经无法认出自己那张脸,他脑子里的各种想法也一样,面目全非,几乎都是陌生的念头:犬儒的念头,恶毒的念头,气愤的念头——与过去的那个他完全无关的念头。最终,有个人会从北边过来,帮他治好满腹的怨气,但这得到春分那天才会发生,而那之前的秋天和冬天,弗格森过得很痛苦,痛苦到他的身体最终垮掉,把他送进了急诊室。
如果他不准备以后进入新闻业,那么继续为《观察报》做记者就没意义了。几年以来,他将第一次爬出他的玻璃修道院,再次融入到世界之中,不再是他人行为的记录者,而是成为自己人生的主角,且不管这份人生可能有多混乱,多迷茫。不做记者了,但也没有走极端地一刀两断,因为他还很喜欢那些与他共事过的人(如果说现在的美国还有哪位记者是他尊重的,那一定就是弗里德曼和《观察报》的其他同事了),所以他没有完全与报纸切断关系,而是辞去了理事会成员的职务,偶尔写写书评和影评,换句话说,就是每个月交一篇长稿,聊聊各种话题,比如克里斯托弗·斯玛特死后出版的诗集,还有戈达尔的新电影《周末》,弗格森主张,不同于布勒东及其追随者的私人超现实主义 ,这是历史上第一部公共超现实主义 的作品,因为在法国和美国这类工业和后工业社会中,从星期五下午到星期天晚上的两天半时间,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周末 ,基本上相当于一周的三分之一,就像一个人每天晚上睡在床上的七八个小时相当于他人生的三分之一一样,睡觉是男男女女个人做梦的时间,周末是他们生活的社会做梦的时间,戈达尔这部混乱无序、血肉横飞的电影所描绘的撞毁的车辆与食人族的性爱,完全就是对集体梦魇的探索,而这也正是弗格森目前心有戚戚的东西。
希尔顿·欧本辛格和丹·奎恩被任命为《哥伦比亚评论》的新任主编,戴维·季默和吉姆·弗里曼是新任副主编,弗格森则成了文学理事会的九名成员之一。和过去一样,杂志还是一年两期,但他们还筹款创办了哥伦比亚评论出版社,可以让他们在那两本杂志外再出四本小书。9月中旬,十三个人在菲利斯·布斯楼召开第一次理事会时,大家对候选书目上的前三本基本没有异议。季默的诗集,奎恩的诗集,以及比利·贝斯特的故事集——这个人以前是哥伦比亚的学生,五年前退学了,不过仍然和《评论》的很多成员保持着联系——但第四本书有些麻烦。吉姆和希尔顿双双谢绝了,说他们没有足够分量的作品来填满六十四页的内容,可能连四十八页都悬,接着,在讨论的间隙,希尔顿打开一袋一磅装的牛肉末,用手把肉团成球,从椅子上起身,使劲儿把肉球朝墙上扔去,并且喊了一句肉! 那堆肉末砸在墙面上之后停留了几秒钟,然后才顺着墙滑到地上。这就是希尔顿勇敢的达达主义精神,这就是那一年的精神,在那一年,学校最优秀的头脑意识到,最重要的问题只能通过扶不上墙 的不合理推论才能回答,而不是去年春天那种趴到墙上 的战术,希尔顿这堂精妙的逻辑课博得了大家的掌声,这时,吉姆·弗里曼看了看弗格森,说,你的翻译怎么样,阿奇?够拿来出书吗?
还不够,弗格森说,但是我暑假翻了很多。能等到春天再说吗?
最终全体一致投票同意,弗格森的二十世纪法国诗人作品选,将会成为那一年出版的第四本也是最后一本书。弗格森提醒他们,没有购买原作版权就出版翻译作品是违法行为,但大家似乎都不在意。奎恩指出,这个版本总共就印五百本,而且大部分是免费送人,要是哪个法国出版商碰巧来纽约,在哥谭书市的书架上碰巧翻到弗格森的书,他又能怎么样?到那会儿他们早就各奔东西了,散落在全国各地,而且无疑还可能散落到其他国家,谁会闲得没事儿干,为了几百块钱四处追查他们?
我跟丹的想法一样,季默说,日他娘的钱。
好几个星期以来——如果不是好几个月的话——弗格森第一次哈哈大笑起来。
大家又投了一轮票,算是正式认可,投票时,《哥伦比亚评论》理事会的十三名成员,一个接一个地重复了一遍季默的话:日他娘的钱 。
吉姆和希尔顿定了个截稿日期,4月1号交终稿,因为6月他们就都要毕业了,得留出足够的时间来印书,随着时间向前推移,弗格森常常会好奇地想,如果吉姆·弗里德曼没有问那个问题,他会怎样,因为每过一个月他就会越明显地意识到一个事实:这个截止日期救了他的命。
那些诗成了他的避难所,一座理智的小岛,在那里,他不会感到与自己有种疏离感,或者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虽然他实际翻译完成的诗歌远比他在会上承认的多,目前已经不少于一百页,可能都有一百二十页了,但他仍在兢兢业业地翻译阿波利奈尔、德斯诺、桑德拉尔、艾吕雅、勒韦迪、查拉和其他人的作品,希望多积攒一些素材,以便到时候需要从中选五六十页值得出版的作品时也有得选,这本诗选将会博采众长,从阿波利奈尔痛彻心扉、如泣如诉的《红发美人》,到查拉疯狂、悦耳、如绕口令一般的《近似的人》,从桑德拉尔节奏散漫的《在纽约过复活节》,到保尔·艾吕雅诗意的优雅:
是我们衣兜里揣着钟表
伴着大海中的海浪声
来到大海,还是我们只是搬来一片
更纯净、更沉寂的水?
冲刷着我们双手的水磨利了刀。
勇士们在海浪中找到了自己的武器
它们的重击之声,仿佛
夜里撞碎船只的岩石。
是风暴与惊雷。为何不是
海洋的沉默,因为我们在心中
为最大的沉默梦想了空间,我们的呼吸
就像从惊涛骇浪上刮过的风,就像蹑手蹑脚
缓缓爬过每一条地平线的风。
就这样,弗格森继续着翻译和评论的课外工作,它们交替着甚至经常联起手来让他挣扎让他欢喜,挣扎着把字句搞对之后的那种欢喜,总搞不对时的那种焦灼,被某些诗难住之后,反复尝试了二十四次还是没法翻译成像样的英文,想写一篇文章,聊聊听不同女声(詹妮特·贝克、比莉·哈乐黛、艾瑞莎·弗兰克林)演唱不同类型的音乐有什么感受,但是失败了,因为说到底,音乐是无法用文字来表达的,至少他表达不了,不过他还是交上去一些不算太糟糕的文章发表了,翻译的诗歌数量也在继续增长,而且这期间他还得去上课,不过到那会儿基本都是英语和法语文学的研讨班,因为除了科学课程之外,他已经完成了所有的学业要求,讨厌的科学课,不但是必修,还得修两年,在他看来简直浪费时间精力,不过他倒是发现了一门为他这种傻瓜量身定做的课程,天文学入门,显然这门课从来没有人挂过,因为教课的教授反对给非科学专业的学生在科学课上打不及格,就算你一堂课都没去上,只需要在期终参加一个选择题考试就行了,而且就算你没蒙对多少,比如只答对了百分之十,也不会不及格,于是弗格森选了这门天体数学的傻瓜课,但因为他正生活在某个陌生人的身体里,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因为他心中对哥伦比亚的统治者们,对他们强迫自己学这些屁用没有的科目,除了鄙夷还是鄙夷,所以第一个学期开始时,他去大学书店偷了一本天文学课本,在这之前他从没偷过东西,大一结束后的暑假在书世界打工的时候,倒是抓过六七个偷书的学生,把他们赶出了书店,现在他自己也成了一名偷书贼,偷偷把一本十磅重的精装书塞到外套下面,若无其事朝门口走去,走进了小阳春的阳光里,现在他做的很多事都是他根本不会做的事,表现得就好像他已经不再是他自己,但或许他现在就是这种人了,因为事实是,对于偷书他一点都不觉得内疚——他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太多夜晚都是在西区酒吧度过的,太多夜晚都是跟季默和福格喝得酩酊大醉,但弗格森渴望有人陪伴和交流,而在他独自一人泡吧的那些晚上,也总有机会——且不论多渺茫——碰上某个跟他一样寂寞的女孩。之所以说机会渺茫,是因为他在这类事情上稚嫩得可怕,少年和成年初期加起来将近五年的时间,都是和一个姑娘在一起,也就是已经永远离开的艾米·施奈德曼,那个很爱他,然后又不爱他,把他抛到一边的女孩,所以现在他只能从头开始,可他在求爱这门艺术上完全是个生手,对怎么跟人家搭讪几乎一无所知,好在微醺的弗格森要比清醒的弗格森更迷人,回到哥伦比亚之后的头三个月里一共有三次,他醉得刚好克服他的腼腆,但又没喝到神志不清,最终和某个女人上了床,一次是一小时,一次是好几个小时,一次是一整晚。这三个女的都比他年纪大,而其中有两次还是他主动去搭讪。
第一次完全是一场灾难。他报了个法国文学的硕士生研讨班,全班除了他这个本科生之外都是硕士生,两男六女,9月第三个星期的一天晚上,其中一个女生出现在了西区酒吧,他就走过去和人打了个招呼。爱丽丝·多特森二十四五岁,长得不算不好看或者太勉强,但有些发胖,举止有点笨拙,也许不太习惯约炮这种事的规矩,也许比他还害羞,但那天晚上被她拥入怀中后,由于她的身体看起来、摸起来和艾米的差别太大,他一下子被这种陌生感搅乱了方寸,雪上加霜的是她在床上要比热烈、活泼的艾米被动很多,所以弗格森努力完成与她做爱的任务时老是走神儿,结果,虽然爱丽丝似乎在以她那种淡然、恍惚的方式享受着,可弗格森没能做到有始有终——和艾米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出过这种状况——他原本期待的美好性爱,最终变成了无能的、羞愧的、该死的一小时。更甚的是,他永远没法忘掉这场对他男性尊严的重击,因为研讨班每个星期一和星期四都要上两小时的课,在那一学年剩下的日子里,每周有两次,爱丽丝·多特森会和其他学生围坐在桌旁,尽全力忽略他的存在。
第二次艳遇没留下什么伤疤,但给了他一个宝贵的教训。一个三十一岁、外貌讨人喜欢但并不惊艳的文秘某天晚上走进了西区酒吧,而且明显就是要勾搭学生。她说自己叫若伊(从没说姓什么),目光锁定在形单影只的弗格森身上后,她在吧台前他身旁坐下,点了一杯曼哈顿,开始聊正在进行的世界大赛,圣路易斯红雀对战底特律老虎(她支持的是圣路易斯,因为她在密苏里州的乔普林长大)。喝了三四口她的鸡尾酒后,若伊试探着把手放在弗格森的大腿上,由于他很难抗拒这样的挑逗,便在她脖子后面亲了一口以示回应。若伊端起她的曼哈顿一饮而尽,弗格森也把他的啤酒灌下肚,两人钻进一辆出租车,前往她在西84街的住处,在后座上乱摸乱亲了一路,说过的话总共不超过六七个字。他认为这一切都无关感情,但她柔韧的身体能扭出各种让弗格森兴奋的姿势,到达她的公寓后,那个曾经残忍地让他在爱丽丝·多特森面前颜面尽失的可悲器官,在若伊·无名氏面前毫不费力做到了有始有终。这是他第一次一夜情。或者说几乎算一夜,第一轮完了接着又来第二轮,但第二轮在两点结束后,若伊便对弗格森下了逐客令,向他保证说,不一起过夜的话第二天早上两个人感觉都会更好。他不知道该怎么想。做的时候虽然有趣,他对自己说,但没有感情的性行为有明显的局限,在秋夜的冷风中走回家的路上,他意识到这一切并不值得。
第三次令人难忘,是那漫长而空虚的几个月里发生在他身上的唯一一件好事。虽然西区酒吧主要是学生光顾,但也有些已经不再是学生或者从没当过学生的常客,一些古怪的空想家和醉鬼,独自坐在小隔间里密谋推翻假想出来的政府,或者又一次尝试参加嗜酒者互诫协会前最后再喝一轮,或者追忆迪伦·托马斯曾坐在吧台那儿朗诵诗歌的旧时光。常客中有个年轻女人弗格森早在大一就认识,一个来自得克萨斯州拉伯克的苗条长腿美女,名叫诺拉·科瓦克斯,弗格森一直感到被她吸引,但因为艾米的缘故,从没和她调过情,这个女孩很不寻常,1961年跑到北方来念巴纳德,第一学期中途退学,然后就一直在附近混,满口脏话、风骚下流、玩蛋去吧的诺拉,慢慢干起了在陌生人面前脱衣服的行当,成了一位脱衣舞表演艺术家,到美国那些偏远的工业村镇巡演,极大地丰富了油田、船厂、工厂单身男工人的生活,这位薪酬可观的表演者,经常会从纽约消失几个月,到阿拉斯加或者得克萨斯的墨西哥湾海岸四处表演,但她总是会回来认领她在西区酒吧的座位,几乎每天晚上都去那儿,和碰巧坐在她旁边的人谈天说地,聊她在路上的各种冒险经历,抨击那些正在毁灭宇宙的白痴无名之父们。弗格森和她不是很熟,但这些年里他们长聊过五六次,而且因为弗格森在一件还算重要的事情上帮过她的忙,所以他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纽带,即便不是什么密友。那还是他念大一的时候,有天晚上一个人去了西区酒吧——艾米没来——然后坐在侧边小隔间里和诺拉聊了四个小时。她马上要去自己的第一次脱衣舞巡演了,她告诉他,所以需要给自己想个艺名,总不能他妈的用诺拉·璐安·科瓦克斯这个名字来兜售她的商品吧。在突然的灵感闪现中弗格森说道:斯塔尔 ·博尔特 [1] 。哎呦喂,诺拉对他说,哎呦他妈个喂,阿奇,你真是个天才。或许在那一刻他确实是个天才,因为斯塔尔·博尔特这个名字洋溢着魅力、自由与性力量,正是每个脱衣舞女登上巅峰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特质,后来的几年中每次见到诺拉,她都会俏皮地说自己能变成辛特兰的女王 [2] ,还得感谢他。
弗格森喜欢诺拉是因为他被她吸引,或者他被她吸引是因为他喜欢她,但他也明白诺拉的生活一团糟,她酒喝得太多,毒吸得太多,她已经变成了卫道士们所谓的荡妇或者骚货,一个正在快速滑向毁灭深渊的年轻女人,她太过直言不讳以至于对她自己未必是好事,在上帝赋予她的这副曼妙躯壳里待得太舒服了,好像上帝给她安排这样的肉体,除了考验那些意志薄弱的男人和犹豫不决的罪人,没有别的目的,她随心所欲地和男人做爱,公开谈论她的阴道和阴蒂,但与此同时,弗格森发现她是西区那堆人里最聪明的成员之一,有一副热心肠和各种善意的冲动,虽然他怀疑她活不过三十岁或三十五岁,但还是对她喜欢得不得了。
他好几个月没见过她,或许已经有半年,但在11月初的一个晚上她出现在了酒吧,几天之前尼克松刚刚击败了汉弗莱,进一步加深了那个秋天已经笼罩着弗格森的黑暗情绪,当他走到吧台边在她身旁坐下来,诺拉豪爽地大笑起来,在他的左脸颊上亲了一口。
他们差不多聊了一个小时,各种关键话题都聊到了,比如诺拉的前男友因为贩毒被捕了,艾米彻底地从弗格森的生活里消失了,诺拉令人失望地宣布(对弗格森而言),她第二天早上就要去亚利桑那州了,还有一件有趣的事,诺拉在诺姆抖奶 的时候(他发誓死都不会忘记这个说法),一直密切关注着去年春天哥伦比亚各种事件的最新动向 [3] (诺拉的笑话),让朋友莫莉和杰克每天从纽约给她寄《观察报》。因此弗格森写的那些占领大楼、警方抓捕、示威游行以及其他内容的文章,她全看过。
新闻到阿拉斯加的速度很慢,但他的文章写得非常好 ,她告诉他,太他妈棒了 ,阿奇。谢过她的夸奖后,他告诉诺拉,他已经从新闻行业退休了。或许是永远,他说,或许是暂时,他还不太确定,但有一件事他很肯定,那就是他不知道该怎么想,他的脑子已经榨干了,那坨屎(谢了,萨尔·马提诺)已经无处不在。
诺拉说她从没见他这么消沉过。
我比消沉还消沉,弗格森答道,我刚跟你到了地下九十三层,电梯还在往下走。
解决办法只有一个,诺拉说。
有解决办法?快说——求你了——快告诉我。
泡个澡。
泡澡?
泡个热水澡,我们俩一起。
他这辈子从没收到过如此大方的邀请,也从来没有这么欣然地接受过如此大方的邀请。
二十五分钟后,在诺拉打开她位于克莱尔蒙特大道上那间公寓的浴缸水龙头时,弗格森告诉她,上帝确实赐予了她一具光辉的肉体,但更重要的是,他还赐予了她幽默感。尽管她早上就要去亚利桑那了,但弗格森真希望现在就能娶她,尽管他知道他现在或者未来任何时候都没法娶她,但在接下来的十一个小时里,他想每一分钟都和她在一起,每一秒钟都和她在一起,直到送她登上飞机。现在她对他这么好,他想让她知道,仅凭这一点他就很爱她,而且此后的人生中,就算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也还会继续爱她一辈子。
快来,阿奇,诺拉说,把衣服踢到墙角,坐进来。浴缸的水满了,我们可不希望它变凉,对吧?
11月。12月。1月。2月。
他还在大学,但已经受够了大学,只是在一瘸一拐地走向终点,一边思考他们给他颁发完学位之后,他到底该去干什么。首先一件事,是让无名之父窥探他的肛门、检查他的睾丸,还有让咳嗽的时候咳嗽一下,再参加一个笔试,测试他的智商够不够资格为国捐躯。征兵局会6月或者7月的时候叫他去做入伍体检,他并不担心这个,因为他缺了两根手指,加上那位主战的贵格会教徒有个结束战争的秘密计划,正坐在他的宝座上大谈削减军队 ,所以弗格森很怀疑军队会山穷水尽到要开始用缺了个大拇指的士兵来填补缺员的地步。不,问题不是军队,是被军队拒绝后该干什么,不想做的事他已经决定了几十件,其中之一是读研究生。和他父母在佛罗里达州过圣诞假期时他考虑了三四分钟,但光是大声说出这几个字,已经让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想法有多么深恶痛绝,反正一天都不想在学校多待了,再说马上就到3月,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早已错过了。去教书是另一个选择。一项号召应届毕业生到纽约贫穷街区支教的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主要是去曼哈顿上下城的黑人和拉美裔贫民窟,以及外围行政区一些破败不堪的选区,干几年这个至少是高尚的,他告诉自己,到风雨飘摇的拉美裔贫民窟为那里的孩子提供教育,而且在他们在向他学习的过程中,毫无疑问他也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白人青年尽自己的绵薄之力让世界多一些美好,少一些遗憾,但随后他又从白日梦中醒过来,想起自己并不善于当众讲话,屋子里的陌生人超过五六个,他就会尴尬到动弹不得,站起来公开发言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可如果他张口结舌的话,怎么能管好一个班三十或三十五个十岁的小孩?他无法做到这一点。就算他很想干,也不可能。
新闻行业他已经不考虑了,但2月的第二或第三周的某个时候,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些草率,因为就算大型媒体不值得再费神,新闻业还有其他分支可供考虑。反权威媒体,也叫非传统媒体或地下媒体,在过去一年里不断壮大,《东村别论》、解放通讯社和《硕鼠》都办得风生水起,更不用提纽约以外的城市还有几十家独立周报,跟这些小报那股疯狂和反传统的劲头一比,连《村声》都会显得枯燥乏味,跟以前的《先驱论坛报》有一拼,去这些地方工作或许不失为一种选择。至少所有弗格森反对的事情他们也反对,很多弗格森支持的事情他们都支持,但也有一堆不足之处需要考虑,比如薪酬低的问题(他希望靠工作养活自己,尽量少动他外婆留给他的遗产),以及专为左派写作这个更大的问题(他希望改变人们的思想,而不只是确认他们已有的想法),这些基本上没法让他像邦格罗斯一样生活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那个世界里,但是在一个最好 和可能 很少同时出现在一个句子中的世界,有一份可能的工作,让他既能养活自己,又不会觉得受到了玷污,显然比根本没工作要好。
A.I.弗格森,王牌记者,供职于《每周爆炸》——反抗者与堕落的浮士德们尊奉的“美洲圣经”,被选中的少数派追捧的权威期刊。
即使不说别的,这个话题也值得深思熟虑。
所以弗格森又考虑了十五二十天,然后,就是“匕首之夜”了,时间刚过1969年3月10号午夜——一周之前,他刚刚过完二十二周岁的生日,四天之前,他刚刚去过吉姆·弗里曼在西108街的公寓,把《红发美人与其他法国诗歌》的终稿交给了吉姆,并且告诉他选集的内容太庞杂,他想怎么删自己看着办——当天晚上弗格森正在公寓里踱来踱去,构思一封写给诺拉·科瓦科斯的内省式长信,突然感到下腹部一阵微微的刺痛,最近几个月老是会这么疼,但这次没有像往常那样疼十秒十二秒就消失了,反而又来了第二次更猛烈的刺痛,或者已经不能算是刺痛,该叫剧痛了,接着,这第二次刀刺之后,袭击开始了,二十七把匕首捅进了他的肚子,他在床上痛苦地扭动了将近两个小时,时间越长他就越觉得似乎是阑尾或者什么其他脏器在体内破裂了,惊慌失措的弗格森强忍着痛,逼自己站起来穿好衣服,开始向七个半街区外的圣徒路加医院摇摇晃晃地进发,他抱着肚子,一路痛苦地呻吟,顶着夜色蹒跚而行,动不动就得停下来抓住路灯杆,因为走着走着他就觉得有摔倒在地的危险,可如此大的动静似乎没有引起阿姆斯特丹大道上任何人的注意,没有谁费心跑过来问他需不需要帮助,纽约的八百万人里,没有一个人对他是生是死哪怕流露出一丁点的关切,到医院后,他等了一个半小时才被叫进诊室,一位年轻医生用十五分钟问了他些问题,用探针检查了一下他的肚子,然后告诉他去候诊室等着,他在那里又干坐了两个小时,等到他的阑尾那晚显然不会爆裂后,医生又叫他进去开了些药,告诉他不要吃辛辣的食物,不要喝威士忌或者其他酒精饮品,不要吃葡萄柚,接下来的两三个星期里饮食尽可能清淡,如果在此期间又疼起来,他最好找个人陪他来医院,弗格森一边听着医生的声音和嘱咐一边问自己:可是找谁,下一次他以为自己快要死的时候,谁他妈会陪在他身旁?
他在床上躺了四天,只喝淡茶,吃饼干和干面包片,身体才差不多好起来,又可以出门走动了,七天之后,一个名叫卡尔·麦克马纳斯的人从纽约北边过来,找《观察报》即将离任的员工聊了聊。弗里德曼、布兰奇、茅豪斯及其他编辑部成员已经干满了他们的一年任期(去年3月到今年3月),把报纸交给了新的编辑部,而不定期的自由批评家弗格森,已经写完了他这辈子在《观察报》上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一篇冷峻但充满倾慕之情的书评,谈的是乔治·欧朋最新的诗集《关于众多》,这本书在3月7号刚刚出版,也就是匕首之夜三天之前。讽刺的是,在所有即将毕业的编辑部成员中,只有他还在考虑要不要入新闻这一行。劳累过度、头昏脑涨的弗里德曼打算退隐江湖,去找份让弗格森害怕的到公立学校教书的工作,布兰奇要去哈佛医学院念书,茅豪斯则准备留在哥伦比亚读历史系的硕士,不过他们都去见了麦克马纳斯,因为春天时麦克马纳斯曾给弗里德曼写过一封信,赞扬了《观察报》的工作人员在“麻烦”期间的杰出表现,而来自卡尔·麦克马纳斯的称赞,对他们而言还是很有分量的。这位《罗切斯特联合时报》的执行主编,在1934年曾担任《观察报》的主编,在此后三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曾远赴西班牙报道西班牙内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奔赴亚洲,发回了太平洋战场的报道,四十年代末报道过红色恐慌,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报道过民权运动。那之后,他去《华盛顿邮报》干了很多年的编辑,而现在,或者说一年半以前,他成了《联合时报》的一把手——三十年代从哥伦比亚毕业后,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那里。不算是个传奇人物(他从没出过书,也很少上广播或电视),但在业内大小算是个人物,名声响亮到他的信在5月初到来时,足以让《观察报》筋疲力尽的工作人员振作精神。
布鲁克林口音,宽阔的爱尔兰面孔,招风耳,一副像是属于退役的橄榄球中后卫或者码头工人的身板,机警的蓝眼睛,一头有些泛灰的蓬乱红发,长度足以表明他是个紧跟时代潮流的人,要么就是忘了去理发店。没什么派头。比大多数男人都从容自信,笑起来雄浑有力——当时茅豪斯提议他们去一楼的狮穴,也就是学生小吃店,边聊边喝——茅豪斯即兴化用了那句熟悉的纽约习语——世界上最差劲的咖啡 。
七个人围坐在一张棕色的胶木桌旁,六个二十出头的学生和一个来自罗切斯特的五十六岁男人,这个男人开门见山地告诉他们,他回哥伦比亚是来招兵买马的。他的报纸有几个职位马上就要空出来了,用他的话来讲就是,他想补充点儿新鲜血液,一些跃跃欲试、愿意为他拼命的年轻人 ,把一份不错的报纸办成一份很好的报纸,更好的报纸,因为他对他们的作品已经很熟悉,知道他们能干什么,所以他愿意当场招收他们中的三个人。当然,他补充道,前提是有人疯狂到愿意搬去纽约州的罗切斯特,能顶得住冬天从安大略湖上吹来的风,不怕把鼻涕冻在鼻子里,让两条腿冻成大冰棒。
迈克·阿伦森问他为什么要来和他们聊而没去找新闻系的学生,还是他也打算去那边看看?
因为,麦克马纳斯说,在《观察报》工作四年得来的经验比读一年硕士更有价值。你们去年春天报道了一场纷繁复杂的大事,多年来最重大的大学新闻事件之一,你们在座的各位表现都很好,某些情况下甚至可以说非常了不起。你们接受了火的洗礼并且经受住了考验,你们有谁想要加入的话,我会知道我找来的人如何。
然后布兰奇问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麦克马纳斯怎么看《纽约时报》去年春天对哥伦比亚的报道,如果主流媒体成天就是刊登谎言的话,他们干吗要去为他们工作?
他们坏了规矩,麦克马纳斯说,对于这件事,我和你一样愤怒,布兰奇先生。他们的所作所为简直骇人听闻、不可饶恕。
很久以后,当弗格森有机会回想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思考他为什么会做后来做的事,问自己如果没有做的话会有或者没有什么后果时,他意识到一切的变化都源于骇人听闻 这个词。一个谨小慎微的小人物也许只会说不负责任 或者卑劣 或者让人失望 ,但这些词不会对弗格森造成什么影响,只有骇人听闻 这个词能充分表达出他在过去几个月里感受到的那种愤慨,而很显然,麦克马纳斯和他有同感,如果他们在这件事上感受相同,在其他事情上或许也有一样的看法,而弗格森要是还有兴趣到日报工作或者想搞清楚新闻行业是不是他想要的,那么接受麦克马纳斯的工作邀请,勇敢地直面北方的寒风,或许并不是个坏主意。说到底,就是一份工作而已。如果不合适,他总可以换个工作,再去试试别的。
算我一个吧,弗格森说,我想我愿意试试。
但是其他人都没有接受。弗格森的朋友们一个接一个地婉言谢绝了,一个接一个地和麦克马纳斯握手道别,最后,桌边只剩下他们两人,弗格森和他未来的老板,由于麦克马纳斯的飞机要到七点才飞,弗格森决定翘了他的英国浪漫诗歌课,建议他们一起去街对面的西区酒吧,在更舒服的环境里继续聊。
他们在前面的小隔间找了个位置,点了两瓶健力士黑啤,简单地聊了会儿那时 的哥伦比亚和现在 的哥伦比亚,接着麦克马纳斯开始讲他要去的那个地方的地理状况,以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直白口吻,谈起了纽约西北部那个快要死掉的世界,那里是全国唯一人口数量在下降的地区,他说,而其中布法罗的情况又最严重,过去十年里人口几乎减少了十万,曾经辉煌无比的布法罗 ,他这样说道,而且没有丝毫假装夸赞的口气,那里曾是运河与船运文化的明珠,现在却成了一片半空的荒原,只剩下破败和废弃的工厂、人去屋空的住宅以及封着木板或者已经塌陷的建筑,一座虽未经历轰炸或者战争,但却被摧毁的城市,然后,过了荒凉的布法罗,他又带着弗格森迅速参观了该地区的其他城市,用精心选择的修饰语,一一介绍了不中用的锡拉丘兹,贫血的埃尔迈拉,丑陋的尤蒂卡,倒霉的宾厄姆顿,还有破旧的罗马,这个罗马可从来没当过什么帝国的都城。
你这么一形容,还真……真诱人,弗格森说,那罗切斯特怎么样?
罗切斯特有点不一样,麦克马纳斯说,这里衰落的情况要好一些,比其他城市的速度要慢一些,所以多少还算稳固,至少现在是。全市总共有三十万人口,算上附近城市群的话,人口大约有一百二十万,所以《联合时报》每天的发行量才有二十五万份。当然是个棒球小联盟城市,但绝不是个二流小城市,毕竟有三A等级的红翼队,一直给巴尔的摩金莺队输送布格·鲍威尔、吉姆·帕尔默和保罗·布莱尔这类高蛋白食物,伊士曼柯达、博士伦、施乐的总部就在罗切斯特,当然还有不可或缺的法兰奇芥末酱,自1904年以来就是每份美国热狗的忠实伴侣,换句话说,这个城市的人大部分都有工作,而他们所从事的行业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往南跑或者搬到国外去。但另一方面,尽管有帆船和乡村俱乐部,有很棒的电影资料馆和不错的爱乐乐团,有所好大学和一所更好的音乐学院,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学院之一,但那里也有弗兰克·瓦伦蒂和黑帮控制的赌博、嫖娼和勒索这类非法勾当,以及大片滋生贫穷与犯罪的地区,有暴力充斥的黑人贫民窟,大约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到二十,其中的大部分人要么勉强过活,要么没有工作,要么吸食毒品,而且弗格森没忘记吧(他没有),1964年夏天,就在哈莱姆的骚乱发生一周后,罗切斯特也发生过三天的骚乱,三人死亡,二百家商店遭到抢劫或损毁,一千人被捕,随后洛克菲勒调来国民警卫队才最终平息了骚乱,在有据可查的历史中,那是警卫队第一次攻破了一座北方城市。
这时,弗格森提到了纽瓦克,1967年夏天的纽瓦克,以及在碎玻璃之夜,他和他母亲站在春田大街上是什么感觉。
所以你懂我在说什么,麦克马纳斯说。
遗憾地说,非常懂,弗格森回答。
春天有点儿冷,麦克马纳斯继续道,夏天挺舒服,秋天可以忍受,冬天很残酷。你走到哪儿都会看见乔治·伊士曼的名字,不过别忘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和苏珊·B.安东尼也在罗切斯特生活过,就连埃玛·戈尔德曼还在上世纪末到罗切斯特组织过血汗工厂的工人们。对了——这一点很重要——不管你什么时候情绪低落,想一了百了,都可以去希望山散散步,那是全美最大、最古老的公墓之一,也是全城最漂亮的地方。我自己就经常去,尤其是想找个地方好好思考一下,抽几根又粗又胖的雪茄,那里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总能让头脑清醒过来,甚至有所启发。有三十万逝去的灵魂在那里安息。
罗切斯特的地上有三十万人,弗格森说,地下也有三十万人。我们的好朋友或许会称之为可怕的对称 。
或者天堂和地狱的婚姻。
弗格森和卡尔·麦克马纳斯的第一场聊天就是这样开始的,聊熟之后,他们又在西区酒吧待了两个小时,讨论了弗格森会为报纸写的各种报道,刚起步时先要跑一段时间的本地新闻,如果表现令人满意,最终会去跑本州和国内新闻——好在麦克马纳斯认为这根本不在话下——他刚开始能拿到的薪水(很低,但不至于陷入捉襟见肘或者穷困潦倒的境地),以及报纸的员工与日常管理的具体细节,他们聊得越多,弗格森就越对自己做出的决定,对他用算我一个吧 来回答骇人听闻这个词感到欣慰,而现在对麦克马纳斯有了一些了解之后,他意识到自己能从这个人身上学到很多,一开始没什么把握的罗切斯特,事实上是个又好又合理的选择,然后,他举起了左手给麦克马纳斯看(这是第一个问他手指是怎么没了的陌生人),并说道:我希望这个能阻止征兵局来烦我,好让我接受这份工作。
征兵局的事情就别担心了,麦克马纳斯说,你已经在我这报了名,没有人能同时加入两个军队的。
那个春天,一点一点地,他的心跳慢了下来,匕首从肚子里拔了出去。他买了一对新枕头,继续躲着葡萄柚,和诺拉又泡了三次澡。他订正了他的书稿校样。他订阅了三个月的《联合时报》,开始关注罗切斯特的日常生活。他申请加入了刚刚组建、名字古怪的哥伦比亚诗歌队,与欧本辛格,奎恩、弗里曼和季默一起到沙拉劳伦斯学院和耶鲁大学为学生现场朗读(在公共场合讲话不行,但朗读打印出来的翻译稿没问题),气氛火爆的活动结束后喝了很多酒,笑了很多(在沙拉劳伦斯学院),和一位美艳动人的女学生迪莉娅·彭斯聊了九十分钟,他特别想亲她,但是没有。他写完了文学研讨班的期末论文,也没有在天文学考试那天早上睡过头。一百个问题,每个对应五个可能正确的答案,弗格森只去听过一堂课,从没翻开过课本,所以他便从A到E乱蒙了一气,很欣慰地答对了百分之十八,足够拿到一个D的等级过关。然后,为了圆满结束他那场几乎微不足道的反抗行动,他又回到大学的书店,把课本卖给了他们,进而耍了书店两次。他们用六美元五十分买下了书。十分钟后,他沿百老汇大道往他在西107街的公寓走时,一个乞丐走上前来向他讨一毛钱。弗格森没有给他一毛,他把六美元五十分全塞进那人的手掌心,说,给你,先生。哥伦比亚大学董事会送的礼物。敬赠给你。
他的书在5月12号出版了,精致的平装版,共七十二页,在《评论》办公室把书从纸箱里拿出来之后的几个小时,他很高兴地看着它们,把它们握在手里,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把二十本作者样书中的十五本都送给了朋友和亲戚。封面的插图复制了阿波利奈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一张很有名的照片,照片上是威廉·阿波利奈利·德·科斯特洛维茨基缠着绷带的脑袋,他的太阳穴被弹片击中后刚刚做完手术:作为殉道者的诗人,在战壕淤泥中诞生的现代,1916年的法国,1969年的美国,双双困在了吞噬年轻人、永无止境的战争当中。三本书托给了哥谭书市代卖,另外三本给了八街书店,还有六本给了学校的平装书书房。不可估量的季默,弗格森的同学中他最亲近、最钦佩的朋友,为《观察报》写了这本书的书评,说的全是好话,溢美之词。“这部法国诗歌选集中的作品,不应仅仅被视为翻译,而是它们本身也有资格被称为英语诗歌,是对我们自己的文学十分宝贵的贡献。弗格森先生有着一位真正的诗人的耳朵和心灵,在以后的岁月中,至少我会一次又一次返回来看这些出色的作品。”
太令人感动了。但戴维·季默就是这样的人,而一离开晨边高地,他也很快将要面对他们所有人要面对的大问题。具体到季默身上,他的窘境可以用一句韵文来表达。耶鲁还是监狱 [4] 。在耶鲁做四年的研究员,读文学系研究生,或者蹲两到五年的监狱,如果他们最终征召他入伍的话。耶鲁还是监狱。多么工整的一句小诗,无名之父创造的世界多好啊。
和哥伦比亚告别并不难,1969年春天,这里又在经历一场抗议和示威活动,纯粹出于自我保护的原因,弗格森故意忽略了这些事情,但他会想念朋友们和他的一些教授,他不能继续接受他和诺拉在一起的几个晚上从她那儿受到的教育,他会想念她的,他也会怀念1965年秋天来到这里的那个满怀希望的男生,那个在过去四年里渐渐消失、再也不可能被找回来的男生。
6月中旬,弗格森去了白厅大街上的征兵局咳嗽并参加笔试,同一天早上,波比·乔治和玛格丽特·奥玛拉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的圣托马斯·阿奎那天主教堂举行了神圣的婚礼,波比还会在那儿为巴尔的摩的双A棒球俱乐部担任首发接球手,碰巧也在这一天(据米尔德里德姨妈给弗格森写来的信里说),仍旧杳无音讯、已经永远逃走的艾米,在芝加哥参加了学民社的全国代表大会,这场满怀恨意的大会最终沦为一场愤怒的对抗,进步劳工党一派与后来被称为气象员的一个派别在战术和意识形态上发生了分歧,进而导致学民社这个政治组织的分裂以及它突然而惊人的覆灭。艾米在法学院的第一年,亨利姨夫和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她保持着不定期的联系,米尔德里德写信给她曾经独一无二的阿奇,是要告诉他艾米已经决定抛弃革命激进主义的妄想,投身更现实的女权主义运动 。觉醒的时刻发生时,一个叫查卡·威尔斯的人,芝加哥黑豹党的新闻部副部长,突然站起来,开始毫无理由地用“阴道权力”这个说法攻击进步劳动党,说“超人是个废物,因为他甚至从来没有试着上过露易丝·莱恩”,几分钟后,黑豹党的另一位成员朱尔·库克呼应了这一观点,宣称他也支持“阴道权力”,“兄弟只是在告诉姐妹们,你们在革命中有一个战略位置:俯卧”。这是个老掉牙的笑话,艾米在过去几年已经听过几十次,但那天在芝加哥她终于受够了,她没有加入气象员——这个分裂出来的派别包括前哥伦比亚学生迈克·勒布、泰德·戈德、马克·拉德以及其他去年春季学期期末被哥伦比亚开除的人——她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了大会中心。米尔德里德姨妈以她在谈论别人时经常使用的那种傲慢语气,在信的最后说道:我觉得你应该知道这件事,阿奇,虽然你们两个已经不是情侣了。在我看来,我们的艾米似乎终于开始长大了 。
波比·乔治说了我愿意 。弗格森伸出他的左手,给一位美国军队的医生看了看。艾米走出了芝加哥体育馆,永远地退出了这场运动。这三件事有没有可能是在同一个时刻发生的?弗格森很愿意这么去想。
更有趣的是:到弗格森在7月初搬到罗切斯特时,波比已经晋级到国际联盟的三A级红翼队。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弗格森交情最老的朋友恰好也来了,简直不可思议,或许不会长待,但至少会到夏天过完、棒球赛季结束之后,正好是适应环境和安顿下来的头几个月,波比和他的新娘玛格丽特,两个他从小就认识的人,小时候在蒙特克莱尔,漂亮的麦吉·奥玛拉穿着花短裙和耷拉到脚踝上的袜子,在卡诺比奥夫人的幼儿班冲着顽皮淘气、用嘴喘气的波比·乔治吐舌头,现在二十一岁的玛格丽特依然漂亮,更成熟了,凡事都有主见,还拿到了罗格斯大学的商务管理学位,而从来都平易近人、精力充沛的波比则正在爬着梯子走向大联盟,一段不太般配的姻缘,弗格森感觉,反正他没料到,不过波比能说服玛格丽特嫁给自己,一定意味着在军队里当了一年半的职业棒球员之后,他也终于开始长大了。
至于艾米,现在已经与他无关,也就是说他不应该在乎她在做什么或者没做什么,但弗格森确实在乎,永远无法让自己完全不在乎,几个月过去了,他对艾米不加入芝加哥气象员派的决定越来越感到宽慰。他那些哥伦比亚的老朋友都疯了。伟大的“无意识一号”那难以控制的力量,已经阻挠了他们的理想主义冲动,破坏了他们理性思考的能力,经历了一系列错误的估计、错误的结论以及建立在这些错误估计和错误结论上的错误决定之后,他们把自己逼到了墙角,已经别无选择,只能相信一两百个中产家庭出身的前学生,在没有追随者,在全国各地也没有任何支持的情况下,可以领导一场革命,最终推翻美国政府。这个政府正在毁掉年轻一代,把其中最贫穷、受教育最少的人送去战场,打一场本该结束但并还没结束的战争,而那些特权阶层的年轻人则在自我毁灭。艾米走出芝加哥大会会场八个半月之后,她的哥伦比亚学民社老朋友泰德·戈德以及他的气象员同仁戴安娜·奥顿和特里·罗宾斯,在纽约西11街上的一座联排别墅中被炸身亡,在房子的地下室制造管状炸弹时,他们中有个人不小心搭错了电线。奥顿几乎被完全炸没了,唯一能用来确定她身份的是废墟中找到的一截断指的指纹。罗宾斯也被炸得片甲不留,他的皮肤和骨头在煤气总管引爆后发生的大火中烧成了灰烬,他的死亡直到气象员派传出消息说他当时和另外两人在一起之后才得以确认。
7月1号,弗格森开着那辆老英帕拉北上罗切斯特,不过他在《联合时报》的工作要到8月4号才开始。五个星期来适应新环境,找公寓,把钱转到当地的银行,和波比、玛格丽特一起玩,等待征兵局给他寄来新分类,看着两位美国宇航员在月球上行走,见证肯尼迪的承诺得以实现,继续他在纽约时便开始的项目,翻译弗朗索瓦·维庸的诗歌,以及慢慢把纽约忘掉。他能找到的花钱最少、面积最大的公寓,位于一个名叫南楔子的破败街区,这是城东的一片居民区,离杰纳西河不远。麦克马纳斯钟爱的希望山只有几步之遥,罗切斯特大学和一大块名叫高地公园的草场也在附近,每年春天这个公园会举办丁香花节。物价在世界的这个角落很低,以每月八十七美元的价格,他就租下了克劳馥大街上一幢三层木房的整个顶楼。房子本身没什么可看之处,裂了缝的天花板和快散架的楼梯,堵塞的雨水槽和外墙脱落的黄油漆,但弗格森一个人占着三个配备了家具的房间和一个厨房,而且比起西107街上的暗无天日,这里下午从窗户涌进来的阳光对他的精神健康更有好处,所以他愿意忽略房子的不足。房东住在公寓的一楼,尽管克劳利夫妇对伏特加的嗜好经常导致他们在半夜吵架,但他们对弗格森从来都很和气,克劳利夫人未婚的弟弟查理·文森特也是,查理是一名二战老兵,住在二楼,靠每月的残疾补助生活,为人还算随和,每天几乎什么都不做,就是抽烟、咳嗽和看电视,以及偶尔在半夜做噩梦,撕心裂肺地喊斯图尔特!斯图尔特! 叫声很大,充满了恐惧,弗格森隔着楼板都能听到,但谁又能责怪查理时不时会放松警惕,重新体验他的过去,谁又能不怜悯那个二十六年前被送到太平洋上打仗,然后带着一脑子噩梦回到家乡的少年?
事实是,还没怎么和他们一起玩,波比和玛格丽特就要离开了。弗格森和他们吃了一顿晚饭,去看了一场波比代表红翼队打的比赛,但他7月1号到达时球队正在外面打比赛,波比10号才回到罗切斯特,四天之后,金莺队的接球手在本垒板那儿和一位纽约洋基队的球员撞在一起弄伤了手,而在三A级的前三个星期里击球率达到三百二十七的波比,受邀加入了排名第一的巴尔的摩,如果他能顶住美国联盟的投球,以后他很可能就不用再打小联盟了。没法不替他高兴,没法不为他的晋级欢呼——但也无法不为他们要离开而开心,尽管弗格森不愿承认这一点。
这和波比没关系。波比还是过去的那个波比,虽然年长一些、经验丰富一些、反应也更快一些,但还是那个心胸宽广的大男孩,从来不会对任何人有坏念头,弗格森最忠诚、最亲爱的朋友,比任何人——包括艾米,尤其要算上艾米——都爱他的人,那天晚上在罗切斯特的新月海滨饭店吃饭时,波比多快活啊,每隔十四秒钟抱一次玛格丽特,聊着以前在蒙特克莱尔的日子,他们在高中二年级的光辉岁月,那时候弗格森的手还完好无损,他们在一个队打球,是那支十六胜两负的联合会冠军队、打出了那场比赛 的球队中年纪最小的先发投手。波比当然会说起那场比赛,因为他从来都说不够,当弗格森叫他为玛格丽特再讲一遍时,波比笑了笑,在妻子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六年前那个5月的下午。当时的情况是这样,他说,我们和布鲁姆菲尔德打到最后一局了还是一比零,一个人下场,两个人上场,阿奇在三垒,凯莱布在二垒,凯莱布·威廉姆斯就是朗达的哥哥,然后福尔图纳托上场,马提诺教练示意短打,敲了两下帽檐,然后摘下帽子,挠了挠头,这就是信号,而且是他唯一一次给出这个信号,不仅是一个短打,来冒险跑垒抢一分,而是两个 冒险跑垒抢两分。历史上还从没有人想出过这种打法,但萨尔·马提诺想到了,因为他是个棒球天才。这个打法执行起来很难,因为你需要二垒上有一个速度很快的跑垒员,但凯莱布快得不得了,是球队最快的跑垒员,球投了出去,福尔图纳托打出了一个很好的短打,朝投手丘右边打出的一个慢速球。投手到那儿时,阿奇已经跑过本垒板把比分拉平了。投手没办法了,便往一垒投,福尔图纳托还差了三四步的距离。但投手没有意识到,就在他要挥舞手臂准备投球时,也就是阿奇跑起来的时候,凯莱布也开始跑了,到第一守垒员接住球时,凯莱布已经跑过了四分之三的距离,马上就要到本垒了。布鲁姆菲尔德的所有人都在朝第一守垒员大喊,投球!投球!于是他朝本垒把球扔出去,但扔得太晚了,虽然球稳稳地钻进了接球手的手套,但晚了几秒钟,凯莱布滑向本垒,赢得了决胜分。凯莱布在飞起来的尘土里举着双臂跳了起来。反败为胜,靠一个摇摇摆摆、几乎不值一提的短打球赢得一场大胜利。我这辈子没见过那种场面。从那会儿到现在我打过几百场球,但那是我在棒球场上见过的最棒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在我心目中永远排名第一的时刻。两个跑垒得分,先生们女士们,球只飞了不到三十英尺。
不,问题不是波比,那会儿他那种无人能效仿的波比性格正在全面绽放,问题是玛格丽特,她七岁时喜欢过弗格森,十二岁时给他写过一封匿名情书,高中几年一直对他眉来眼去,安——玛丽·杜马丁回比利时后她欢呼雀跃,四年级时和艾米分开的四个半月里,他唯一有过感觉的女生就是她,要不是波比当时很喜欢她,他的舌头肯定会伸进她嘴里,他帮着波比传话时,她嘲笑他是大鼻子情圣西哈诺,无聊但聪明至极、美得让人心痛的玛格丽特,出于他完全无法理解的原因,现在却成了他交情最老的朋友的妻子,波比在滔滔不绝地说两次冒险跑垒抢分时,她根本没怎么注意听,这让弗格森很惊讶,丈夫说话时她一直在看桌子对面的他,而不是自己的丈夫,用眼神贪婪地打量他 ,仿佛在对他说,是的,我和这个善良的傻大个儿已经结婚一个月了,但我仍然在想你,阿奇,这么多年来,你怎么能拒绝我,我们明明从一开始就是天作之合,我现在就在你面前,来征服我吧,管他会有什么后果,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爱的人只有你。反正在新月海滨酒店的餐厅里时,弗格森从她看他的样子推测是这样,而且事实是他也被她挑逗了起来,一个孤零零、没爱做、没人爱的单身汉,以陌生人的身份来到一个新城市寻找爱情,他怎么能不被她抛来的眼神勾引,要是她和波比没去巴尔的摩,谁也说不准那年夏天他会不会向她屈服,毕竟他们会有无数单独见面的机会,比如在波比去遥远的路易斯维尔、哥伦布和里士满各地打比赛的那些晚上,他会有多少次接受邀请去她的公寓吃晚餐,他们会一起喝多少瓶红葡萄酒,他的抗拒迟早会松懈下来,是的,他们面对面坐在酒店餐厅里时,她的眼神就是这么告诉他的,投降吧,投降吧,阿奇 ,弗格森明白,如果她留下来,他内心可能没有那么强大,能忍住不对她下手,所以他非常高兴看到她离去。
去年,那些同心圆融合成了一张密实的黑色圆盘,一张密纹唱片,A面上只有一首布鲁斯歌曲。现在唱片被翻了过来,反面上是一首哀歌,歌名叫《主啊,您的名字叫死亡》。旋律飘进弗格森的脑子里时,他刚开始在《联合时报》工作没几天,8月9号,歌曲的第一节带着查尔斯 ·曼森 和泰特——拉比安卡凶杀案 这些词从加利福尼亚飘来,没过多久又转了调子,唱起了年轻的马歇尔·布鲁姆在万圣节前夜自杀身亡,他是解放通讯社的联合创始人,弗格森曾认真考虑过毕业后直接去那儿工作,到了深秋,歌词过渡到威廉·凯利中卫和南越的美莱村大屠杀,然后,随着六十年代的最后一年进入最后一个月,芝加哥警方放声高歌了一段响亮的断奏副歌,枪杀了正在熟睡中的黑豹党成员弗莱德·汉普顿,两天之后,滚石乐队登上阿尔塔蒙特的舞台,演唱了剩下的歌曲,一帮地狱天使扑向人群中一名挥舞手枪的黑人青年,当场将他捅死了。
伍德斯托克第二。花之子和大坏蛋。看吧,白天多么迅速地消失在了黑夜中。
在法官尤里乌斯·霍夫曼的命令下,嘴被塞着的波比·希尔被绑在了椅子上,芝加哥八人案最终变成了七人案。在10月发生的“愤怒之日”期间,气象员派的成员像神风突击队一样向两千名芝加哥警察发起了攻击,弗格森的旧日同学武装上橄榄球头盔和护目镜,裤子外面穿着护身双丁裤和护裆杯,拿着铁链、钢管和木棍要与警方决一死战。他们中有六人中枪,数百人被押上了囚车。目的是什么?“把战争带回家来。”他们大吼道。可战争什么时候没有在家里打?
四天之后:越战暂停活动日。数百万美国人说了同意,在那二十四个小时,美国的一切几乎都停止了。
活动日整整一个月之后:七十五万人走上华盛顿街头要求结束战争,这是新世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政治示威。那天下午,尼克松看了一场橄榄球赛,并告诉全国,示威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12月,在密歇根州弗林特举行的气象员组织集会上,伯娜丁·道恩盛赞查尔斯·曼森杀死了“那些猪”,指怀孕的莎伦·泰特和其余同她一起在家中被杀的人。弗格森的一位哥伦比亚老同学站起来说:“我们反对白鬼子美国所有一切的‘美好与不错’的东西。我们会烧,会抢,会破坏。我们是你母亲噩梦的孵化机。”
随后,他们便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公开露过面。
而弗格森重新扮演起以前的角色,回到了小圆圈中央最小的那个点上,环绕着他的圆圈不再是哥伦比亚和纽约,而是《联合时报》和罗切斯特。在他看来这算是个公平的交换,现在他已经获准免服兵役(开始工作的三天前收到了他的4-F通知),只要他能证明自己,那份工作就是他的了。
罗切斯特有两份日报,所有者都是甘尼特出版公司,但两份报纸的目的不同,价值观也不同。晨报虽然叫《民主记事报》,但坚定地站在共和党一边,支持商业,而晚报《联合时报》更偏向自由派的阵营,尤其现在由麦克马纳斯挂帅之后。自由派好过保守派,这是当然,虽然它最终已经变成中间道路 的又一种叫法,与弗格森在当前政治议题上的立场还有些距离,但就眼下来说,他很满足于他现在的位置,为麦克马纳斯写稿,而不是在《东村别论》《硕鼠》或解放通讯社工作,解放社在激烈的分裂之后变成了两个独立组织,一派是在纽约城走强硬路线的马克思主义者,一派是生活在马萨诸塞州西部一家农场上的反文化梦想家,马歇尔·布鲁姆就是在那座农场自杀的,年仅二十五岁,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随着他的死去,弗格森也开始对极左新闻闭塞的世界失去了信心,因为他们有时候就像从已经解散的学民社分出来的那些小派别一样疯狂,加上《洛杉矶自由新闻报》现在定期连载查尔斯·曼森的专栏,弗格森已经不想和那个世界有任何瓜葛了。他痛恨右翼,他痛恨政府,但现在他也痛恨极左翼的虚假革命,而如果这意味着得为《罗切斯特联合时报》这样走中间道路的报纸工作,那他就走。毕竟总得有个起点才行,而麦克马纳斯答应了要给他真正的机会——如果他能证明自己。
开端很艰难。他被分到了都市版,是几个记者中年纪最小的,上级叫乔·邓拉普,这个人正确或不正确地将弗格森视为麦克马纳斯的宠儿,他毕业于常春藤的高徒,新记者团队中的被选中之人,邓拉普有意对弗格森很苛刻,弗格森交给他的稿子很少不被改得面目全非,不光是导语和报道倾向,还有用词本身,而且总是会伤害到报道的整体,弗格森觉得,非但没把文章改好,反而弄得更糟,邓拉普的编辑大斧仿佛不是用来修枝剪叶而是用来砍树的。在西区酒吧第一次谈话时,麦克马纳斯就曾警告过他这一点,并且指示他决不许抱怨。邓拉普就是新兵训练营的中士,目的是为了摧垮他的意志,而弗格森作为没受过训练的三等列兵,必须听从命令、闭紧嘴巴,不让自己的意志被摧垮,无论他有多少次想照脸给邓拉普一拳。
其他同事没有那么难相处,事实上,有些还特别讨人喜欢,这些人一点一点地开始被他当成了朋友,其中包括:汤姆·贾内利,一个胖乎乎的秃顶摄影师,来自布朗克斯,经常会和弗格森一起出门采访,能惟妙惟肖地模仿二十多位好莱坞男女明星的声音(他学的贝蒂·戴维斯无与伦比);南希·斯皮罗内,刚从罗切斯特大学毕业,在女性版任职,正在攻读下班后调情专业的高级学位,因此帮他度过了最初的适应期,让他没有夜夜孤枕难眠;维克·豪泽,体育版记者,一直在跟踪波比在金莺队的表现,当金莺队在世界大赛中对战大都会队,波比在一次上场后的四次击球中有两次安打时,维克的高兴程度不亚于弗格森。除了报社这些他慢慢熟悉并喜欢起来的人外,还有这份报纸本身,报社大楼和每天在里面工作的几百名员工,编辑和影评人,接待员和话务员,讣告记者和钓鱼专栏作者,在各自的桌旁录入稿件的记者,在楼层间穿梭的送稿员,以及楼下那间庞大的印刷厂,每天早晨印出一期新报纸,让它在中午之前及时到达街上的售卖点,尽管脾气不好、乱删稿件的邓拉普就像是爱德华·英霍夫第二,弗格森还是很享受自己能成为这个熙熙攘攘的复杂群体中的一员,从来没有后悔自己做出的决定。
不后悔。虽然南希·斯皮罗内是个无牵无挂的单身女郎,和诱人但属于禁区的玛格丽特·奥玛拉·乔治不一样,但弗格森从一开始就知道她并不是答案。不过,在罗切斯特的前九个月里,他一直在跟她约会和上床,和一个他喜欢但是不可能爱上的女人,搞一段不够激情、时断时续的风流韵事,这在他人生中还是第一次。南希是本地人,带着他在城里到处逛,介绍他吃到了罗切斯特一家著名的星期五之夜油炸鱼,拉着她去一个名为尼克·塔霍热菜馆的地方,品尝了罗切斯特又一道特色菜“垃圾盘”(弗格森发誓只要他还活着,就永远不会重复这次经历),还和他一起去伊士曼电影档案馆看了好几部老电影,包括布列松的《死囚越狱》和卡赞拍摄于1945年的催泪大片《布鲁克林有棵树》,让他俩抽噎着流下了一大摊必不可少的荒唐的眼泪。南希是个聪明随和的女孩,喜欢看书,是一位有才华的记者,同样是以麦克马纳斯新一波孩子 的身份加入了《联合时报》,一双黑眼睛,深褐色的短发,大圆脸(南希自己称之为她的小露露脸),或许有点偏胖,但足够性感,让弗格森在他们一个多星期或者十天没见面时渴望她的身体。他无法爱上南希,不是她的错,但南希想找丈夫而他一点儿都不想找老婆,也不是他的错。12月中旬,他去佛罗里达和父母过周末,明白了他和南希没有未来,但回来之后还是继续跟她交往了四个月,就像以前那样过一天算一天,直到南希找到了一个愿意娶她的男人,这是件好事,弗格森决定,因为在没法爱上南希·斯皮罗内的那几个月里,他开始意识到尽管已经将近两年没有见到艾米,他仍然没有从失去艾米的痛苦中恢复过来。他仍然在为她的离去感到哀痛——就好像在离婚甚至死亡的余波中依然心存幻想,对此他无能为力,只能继续幻想,一直等到他不再有任何感觉为止。
距离他上次见到他父母,又快过去一年了,他们已经完全习惯了佛罗里达南部那个陌生世界,变成了爱晒太阳的动物,两位皮肤黝黑、看起来很健康的前北方人,在无雪之地工作和生活,鼓吹在覆满沙子的土地上散很久的步(他母亲)和从1月到12月每天早上都在户外打网球(他父亲),是的,再一次见到他们,弗格森很高兴,但是自从上次来看他们之后,两个人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星期五傍晚他们去机场接他时,这些是他首先注意到的东西。他母亲可能没怎么变,还是东奔西走,在《先驱报》忙她的摄影工作,而且最喜欢和她儿子聊的就是报纸的事情,但过去六个月她一直在试着戒烟,也胖了一些,可能有十或十二磅,这让她看起来有点儿不一样,老了一点,同时又年轻了点,如果这可能的话。相比之下,他父亲已经快五十六岁,每天打网球,依然强壮,但弗格森还是注意到他有点衰老了,头发灰了许多也薄了许多,走路超过五十或者一百码还有些跛(肌肉拉伤,或者是常年脚疼),不再是那个在他的工作台旁麻木、沉默地修修补补的曼奈特医生,而是《先驱报》分类广告部的一名员工,他坦陈自己很喜欢甚至热爱这份工作,但他也因此变成了卑微的鲍勃·克莱切特,弗格森禁不住想到,从三兄弟家世界到现在,真是一场漫长耗时的衰落。
星期五到星期天的访问中最美好的一天是最后一天,他们一起去了科林斯大道上的小狼餐厅,慢慢悠悠地吃了一顿丰盛的早午餐,刚出炉的洋葱面包和熏鱼的美味在餐厅中弥漫,他们三个人一起吃了熏鲑鱼炒鸡蛋以纪念弗格森的外婆,还聊了她的很多事,以及弗格森的外公和现在已经不知所终的迪迪·布莱恩特,但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弗格森的母亲在问他各种有关罗切斯特和《联合时报》的问题,想知道一切的一切 ,而弗格森尽量把一切都跟他们讲了,除了他和南希·斯皮罗内的关系,因为他父亲很可能接受不了,想到他儿子跟一个信仰天主教的意大利裔女孩交往,无疑会让他很不高兴,进而来一堆我们对他们 的言论,说什么schvartzes和shiksas [5] (弗格森痛恨这两个字眼儿,意第绪词汇中最丑陋的两个词),所以他漏掉南希没讲,只是聊了聊麦克马纳斯和邓拉普,还有波比·乔治去年7月在波士顿打出了他的第一个大联盟的本垒打,再过四个月就要当父亲了,还讲了他写过的一些报道和他住的那间破破烂烂的廉价公寓,进而让他母亲问出了所有母亲都会问子女的那个问题,且不论这个子女是还在尿裤子的小孩,还是已经二十二岁的大学毕业生:
你还好吗,阿奇?
我有时候会想自己到底在那儿干吗,弗格森说,但我觉得我还行吧,现在还在适应摸索,基本上不错,对工作多少也算满意,不过有一件事很清楚,有一件是绝对确定无疑,那就是我可不打算一辈子都待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
三级火灾。一起未解凶案的二十周年纪念日。当地高校的反战活动。偷狗团伙被捣毁。公园大道发生致命车祸。城西的黑人居住区成立新租户协会。在乔·邓拉普怀疑的注视下,弗格森辛苦地做了五个月人微言轻的新记者后,麦克马纳斯把他调离都市版,给他下了一项重大任务。很显然,弗格森通过了测试。并不是他很清楚测试的具体性质或者麦克马纳斯测试他的标准是什么,但无论是怎么发生的,唯一能做出的结论是,老板觉得他可以晋升到下一个级别了。
圣诞节第二天早上,麦克马纳斯把弗格森叫到他的办公室,讲了一个他近来一直在琢磨的想法。六十年代基本上已经结束,他说,离大球落下来 [6] 还有不到一个星期了,写一组文章回顾一下过去的十年,看看它们如何影响了美国人的生活,弗格森觉得怎么样?不是按年代顺序来写,也不是大事年表,而是更实质些,一系列讨论各种相关话题的稿子,每篇两千五百字左右,越南战争,民权运动,反文化运动的兴起,艺术、音乐、文学和电影的进步,太空计划,艾森豪威尔、肯尼迪、约翰逊和尼克松政府互相矛盾的立场,重要公众人物屡遭噩梦般的刺杀,种族冲突与美国城市中燃烧的贫民窟,体育、时尚、电视,新左翼的崛起与衰落,右翼共和党主义与安全帽的愤怒,黑权运动的演进和口服避孕药革命,从政治到摇滚到美国语汇的变迁,不一而足,描绘一下这个喧嚣动荡到让马尔科姆·艾克斯和乔治·华莱士,让《音乐之声》和吉米·亨德里克斯,让贝里根兄弟和罗纳德·里根同时出现在一个国家的时代。不,不是一般的新闻报道,麦克马纳斯说,而是一次回顾,提醒一下《联合时报》的读者十年前他们在哪儿,现在又在哪儿。这是在晚报工作的好处之一。更多的余地、更多的时间供你挖掘、调查,更多的机会来撰写深度报道。但绝不能是干巴巴的重复讲述。他需要的不是学术历史,而是有嚼劲儿的文章,麦克马纳斯希望弗格森在做调查时,每读一本书和过刊,都要对应地采访五个人。如果联系不上穆罕默德·阿里,那就找到他的教练兼助手安吉路·邓迪,如果打不通安迪·沃霍尔的电话,他就给罗伊·利希滕斯坦或者里奥·卡斯特里打。第一手的信息源。某件事发生时,做这件事或者当时在场的人。他说得够明白吗?
嗯,他说得很明白。
弗格森有什么看法?
我完全支持,弗格森说,不过你想要几篇稿子,可以给我多少时间来写?
我觉得八到十篇吧。大概两个星期左右写一篇,这个时间够吗?
如果我暂时放弃睡觉的话,应该可以。那我写完要交给邓拉普先生吗?
不用,你和邓拉普没关系了。这组报道你直接和我合作。
那我该从哪儿,怎么开始呢?
回你的办公桌,想十五到二十个点子。话题、标题、想法,你觉得什么最迫切就写什么,然后我们再来制定总体的计划。
我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这对我有多重要了。
这种工作就得年轻人来做,阿奇,而你是我手下最年轻的人。我们拭目以待。
弗格森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到了这些文章中,因为他在报纸的未来取决于它们。他写了又改,改了又写,翻阅了一百多本书、近一千期杂志和报纸,不仅跟安吉路·邓迪、罗伊·利希滕斯坦和里奥·卡斯特里通了电话,还采访了其他几十人,集合了各种声音来为他写的文字伴唱,回顾刚刚过去的岁月中的好时光和坏时光,八篇文章,每篇两千五百字,内容涉及政治、总统、乱哄哄的社会异议,顺带还探讨了约翰·贝里曼如音乐般的《梦之歌》,《雌雄大盗》结尾的慢镜头屠杀场面,以及某个周末在罗切斯特以南二百五十英里的纽约州农场上,五十万美国儿童在泥浆中跳舞的盛况。总体来说,麦克马纳斯对结果是满意的,只对他的稿件做了些许改动,这是整个写作中最让弗格森感到满足的地方,但老板还很欣慰的是,文章发表后收到了大量读者来信,其中大部分评价很积极,诸如“非常感谢A.I.弗格森带领我们在记忆的小路漫步”,但也有不少负面评价,抨击弗格森“戴着赤色眼镜看待我们伟大国家”,这有点刺痛,他不得不承认,尽管他之前一直在预料更糟糕的情况。但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是一些年轻记者对他强烈的敌意,不过他猜游戏就是这样玩的,扭打着抢球时每个人只能顾自己,正如他每次又发表一篇文章后南希指出的那样,他们的憎恨只能证明他做得有多好。
系列报道本来应该有十篇文章,但弗格森在准备开始写第九篇时(谈长发、迷你裙、彩色念珠、白色皮靴——六十年代中晚期的时尚新潮),又一次重击从彼岸袭来,他不得不中断了这个系列。最近几个月里,反战运动相对比较平静。美国军队逐步撤退,所谓的战争越南化,以及新的征兵抽签制度,都是促使运动趋于缓和的原因,但接着,1970年4月的最后几天,尼克松和基辛格突然入侵柬埔寨,进一步扩大了战争。美国公众的意见仍然一分为二,差不多一半人支持一半人反对,也就是说半个国家支持这一行动,而另一半,那些在过去五年里一直在参加反战游行的人,将这场战略性侵犯 视为所有希望的终结。数十万人走上街头抗议,学生们在各大高校组织大规模示威活动,在俄亥俄州的一所校园,神经紧张、训练不足的国民警卫队年轻士兵朝学生开枪射击,三分钟的扫射导致四死九伤,在肯特州立大学发生的事情让大多数美国人感到震惊,他们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异口同声地发出了一声响彻全国的嚎叫。第二天早上,5月5号,麦克马纳斯派弗格森和摄影搭档汤姆·贾内利去布法罗大学报道那里的示威活动,突然间,他不再调查过去的几年了,而是再次活在了当下。
2月底、3月初时,布法罗大学已经发生了几周的激烈对抗,但在肯特州立大学事件之后,就连更加克制的爆发,也比弗格森在哥伦比亚见过的任何事更疯狂,尤其是他到那儿之后的第二天,布法罗春寒料峭,地上的雪还没有融化,寒风从伊利湖上呼啸而来。没有建筑被占领,但气氛更紧张,也可能更危险。近两千名学生和教授遭到了头戴钢盔、手持枪支、警棍和催泪瓦斯步枪的防暴警察攻击。有人扔石头,有人扔砖头,警车和学校大楼的窗户被砸碎,头和身体遭到猛击,弗格森再次发现自己陷在了交战双方的正中央,但这次要更可怕,因为布法罗的学生比哥伦比亚的学生更愿意抗击,其中一些愤怒、失控到了让弗格森觉得他们甚至愿意赴死的程度。不管他是不是记者,他和他们一样毫无保护,同两年前他被牵扯到冲突中导致头和手受伤差不多,这一次,他也和其他人一起遭到了催泪瓦斯的袭击,他拿着一块湿手绢一边捂着刺痛的双眼,一边把午饭都吐到了人行道上,这时,贾内利抓住他的胳膊拉着他往外走,去寻找能呼吸到新鲜空气的地方,几分钟后,他们在校外的主街和明尼苏达大道的交叉口停了下来,弗格森把湿手绢从脸上拿下来,睁开双眼,看到一个年轻人抡起一块砖头扔向了银行的窗户。一两天之内,全美四分之三的高校都发生了罢课示威。四百多万学生加入抗议人群,罗切斯特的各所高校一所接一所地关闭,暂停了剩余学年的课程。
布法罗的稿子交上去之后第二天,弗格森和麦克马纳斯在《联合时报》的大楼入口简单地聊了会儿。两人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来往的车流人流,都不太愿意承认继续刊发有关六十年代的文章不会有任何意义。八篇就够了,第九和第十篇已经没必要了。
南希·斯皮罗内在学生罢课初期找到了新的对象,弗格森把接下来的六个月浪费在了追逐两个完全不值得追的女人身上,她们的名字略去了,因为根本不值一提。弗格森变得躁动不安,或许在罗切斯特待了一年半之后,他已经受够了这座小联盟城市,猜想他是否该去别处的报纸碰碰运气,或者干脆退出新闻行业,试着靠当翻译来谋生,因为无论他有多享受高速写作的压力,最终还是跟维庸十五世纪的法语搏斗更让他有满足感,虽然时间有限,可他还是轻松地翻出了一份还不错的《小遗言集》初稿,《大遗言集》也初步翻完了一半,当然,他肯定没法只靠翻译诗歌养活自己,但时不时翻一本厚厚的散文集,也可以帮忙付些账单,而且退一步说,就算他还要在罗切斯特多待一段时间,那么搬离克劳馥大街上那个破破烂烂、蟑螂出没的垃圾堆,找个好点儿的住处不是更合理吗?
1971年1月,1971年2月,这座凄凉的寒冬边陲一年中最黑暗、寒冷的日子,在这个时节里只会发生一些凄凉的事情,只适合幻想死亡,做生活在热带的白日梦,但就在弗格森开始考虑他应该钻到几床厚厚的被子底下,在床上度过接下来的三个月时,《联合时报》的工作突然再次有趣起来。马戏团又回来了。狮子和老虎正在咆哮,人群开始在大帐篷下聚集,弗格森匆忙穿好他走钢索的全套装束,手忙脚乱爬着梯子登上平台,站到了他的位置上。
肯特州立大学枪击事件之后,他被分到了国内版,在亚历克斯·皮特曼的领导下工作,皮特曼是个直觉敏锐的年轻编辑,脾性要比邓拉普好一些。从前一年5月到这一年的2月,弗格森在一周一周漫长的工作中交上去了几十篇稿子,但没有哪篇能比这一年上半年发生的两件大新闻更引人瞩目,而且奇怪的是,后来发现这俩新闻其实只是同一件事的不同版本:给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那些未了结的鸡零狗碎做了个收尾,因为有人勇敢地窃取了政府的机密文件,并将之公之于众,而这就意味着尽管六十年代从编年上说已经结束,但它没有结束,事实上才刚刚开始——又从头开始了。3月8号,一群此前不为人知、暗中行动,并自称是公民调查联邦调查局委员会的激进分子,潜入宾夕法尼亚州名字怪异的小城梅地亚 [7] 的一间只有两个人的政府小办公室,偷走了一千多份秘密文件。到第二天,这些文件已被寄到全国各地的新闻机构,暴露了联邦调查局的秘密间谍行动——COINTELPRO(反情报计划)由J.埃德加·胡佛于1956年牵头成立,旨在反复骚扰美国还剩下的十四名还是二十六名共产党员,但随后又进一步扩大范围,开始针对更多组织的成员,包括黑人民权运动组织、反越战组织、黑人权力运动组织、女权运动组织,以及新左翼的两百多个组织,其中就包括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和气象员。不光监视他们,还派线人和内奸 打入各组织内部搞破坏,让它们名誉扫地,就这样,六十年代激进分子那种疯子般的恐惧原来确有其事,老大哥确实在监视他们,无名之父最疯狂、忠诚的士兵,又矮又胖的J.埃德加·胡佛就是其幕后主使,这个人在四十七年的职业生涯中积聚了庞大的势力,以至于总统听到他敲门都得哆嗦一下。文件揭露了数百起罪行,以及数百起诋毁无辜之人名誉的卑劣行为,而其中最卑劣的要数针对维奥拉·里欧佐的抹黑,她曾是弗格森一篇文章中的主题,这位底特律的家庭主妇是五个孩子的妈妈,去阿拉巴马州参加塞尔玛——蒙哥马利游行时,仅仅因为打开车门让一名黑人搭便车,便遭到了三K党一群暴徒的杀害,其中有个凶手叫加里·托马斯·罗,“已被证实是一名联邦调查局的线人”,然而胡佛竟敢写信给约翰逊,告诉他里奥佐夫人是一名共产党员,抛下自己的孩子是为了和民权运动中的黑人做爱,这个虚假指控暗示的是,她一直与人民为敌,因此死有余辜。
反情报计划丑闻三个月之后,《纽约时报》公布了“五角大楼文件”,这一事件弗格森也进行了追踪报道,包括事件背后的故事,如丹尼尔·艾尔斯伯格如何把文件夹带出大楼,交给了《时报》记者尼尔·希恩,一度备受唾弃的《纽约时报》冒险公布机密文件,或许是为它在1968年刊登的谎言赎罪,皮特曼、麦克马纳斯和弗格森一致认同,这是美国新闻业的光辉一刻,美国政府的连篇谎话突然间赤身裸体站在了全世界面前,都是此前从未在任何媒体报道过的事件,如针对柬埔寨和老挝的秘密轰炸、在北越沿海发动的突袭,但除此之外,在此之前,数千页文件还勾勒出了曾经看似有意义的事情一步步彻底塌缩为无意义的整个过程。
随后,马戏团再次离开,而弗格森落入了哈莉·道尔的怀抱,这个二十一岁的曼荷莲学院学生,暑假时在报纸做兼职,是他搬到北方来之后认识的第一个有可能最终打破艾米魔咒的女孩,人很聪明,很有见解,在罗马天主教家庭长大,但已经脱离了信仰,因为她不相信处女可以做母亲或者死人能从坟墓里爬出来,不过她在内心深处依然确信,温顺之人会承受地土,美德本身就是回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为人处世的准则,要比努力遵守黄金律 [8] 的训诫更合理,因为后者是在逼人把自己变成圣人,只会带来罪疚和无止境的绝望。
一个心智正常的人,或许甚至还是一个智者。个子算小,但不是娇小,五英尺四或者五英尺五英寸,身形苗条、灵活,鼻子上架着一副老奶奶眼睛,非常金黄的头发,黄到让人觉得她好像是已经长大的金发姑娘,虽然她的金发很吸引弗格森,但哈莉的脸才是真正的谜团,一张既平凡又漂亮的脸,时而呆滞无神,时而活泼灿烂,头稍微转一下或者歪一点儿,脸的样子就会发生变化,现在是一只满头金发的老鼠,现在是一个惊艳的白石少女,现在几乎平淡无奇,现在容光焕发、摄人心魄,一张平凡普通的爱尔兰脸,可以在眨眼间变成银幕之下见过的最美丽销魂的面孔。他该拿这个谜题怎么办?不怎么办,弗格森决定,什么都不做,唯一的答案就是继续看她,感受永远不知所措带来的越来越愉快的兴奋感。
她在罗切斯特长大,暑假回来是为了卖掉她家在东大道上的房子,因为她的科普作家父母年初搬到了洛杉矶生活,这里的房子就变多余了。《联合时报》的工作是她父母的一个老朋友帮忙介绍的,可以更有效率地打发时间,总比无所事事要好——此外还有机会赚点外快。
暑假里是新闻编辑室的临时助理,但平日是英语——生物专业双修的学生,秋天开学后就要念大四了。一位刚开始写诗的诗人,长期计划是去念医学院,然后当一名精神病学家,最终受训成为精神分析学家,这些已经够让人佩服了,但让弗格森更钦佩的是上两个暑假她是怎么过的:住在纽约,在东4街和A大道上的一家自杀求助热线中心接电话。
换句话说,他心想,他在听着唱片播放那首耸人听闻、让人泄气的《主啊,您的名字叫死亡》时,哈莉却在努力拯救生命。不是艾米和很多其他人相信的那样,一次拯救一切,而是一次拯救一个。跟某个人在电话里聊,慢慢说服他不要扣动正指着他脑袋那把枪的扳机。第二天晚上又和某个女人通话,慢慢说服她不要吞下紧紧攥在手里的那瓶药。没有从下往上重塑世界的冲动,没有革命的反抗行为,只有在她生活的这个破碎世界里做点儿好事的承诺,和一辈子帮助他人的计划,这不是政治行为,倒有些像宗教行为,一种没有信仰或教条的宗教,只相信那个人、那个人、那个人的价值,这个从医学院开始的旅程,在她完成自己的精神分析学训练之前,会一直继续下去,艾米和其他人可能会说,人们病了是因为社会病了,帮助他们适应一个病态的社会,只会让他们病得厉害,哈莉的回答是,请吧,如果你有能力,就去改变社会,但与此同时人们正在受苦,我还有工作要做。
弗格森不仅遇见了下一个 ,随着暑假一天天过去,他开始好奇是不是已经找到了那一个 ——一个会让他在这悲惨、美好的地球上度过的余生中忘掉所有其他人的人?
7月初,她搬到了克劳馥大街上的那个老鼠窝和他一起住,那年夏天尤其热,在室内时,他们会拉下遮光窗帘,变成天体主义者。在室外时,工作日晚上、周末的白天和晚上,他们一起去看了十二场电影,六场红翼队的比赛,打了四场网球(擅长运动的哈莉场场都以二比一赢了他),去希望山公墓散步,坐在高地公园里读对方的诗和译作,直到某个星期天下午,哈莉失声痛哭起来,宣布她的作品一点儿都不好(不是,不是不好,弗格森对她说,是还在成长中 ,不过,她在医学上要比文学上更有前途似乎是个不争的事实),到伊士曼音乐学院听了四场古典音乐会,分别是巴赫、莫扎特、巴赫和韦伯恩,去各种好吃难吃的饭店共进过无数晚餐,不过最让人难忘的是他们在湖滨大道上的安东尼奥餐厅吃的那一顿,席间有个叫卢·布兰狄西的人演奏音乐,他自称是来自小意大利的粗野手风琴师,似乎知道世界上所有被创作出来的歌曲,从美国通俗流行歌曲到爱尔兰的吉格舞曲,到俄国栅栏区的克莱兹默,不一而足。
更关键的是:到8月初时,他们已经和对方说了几十次那三个决定性的字眼,三个字宣布了尘埃落定,再也不能回头,到月底时,他们两个人都开始考虑长远,为将来的事情着想了。接着是不可避免的告别,看着爱人开车回马萨诸塞州的南汉德利去完成她大学最后一年的学业,弗格森心里禁不住想自己该怎么熬过没有她的这些日子。
9月8号。暑假终于结束了。孩子们一大早就在他的卧室窗户下大喊大叫,一夜之间,罗切斯特的空气中充满了刚削过的铅笔和硬挺的新鞋带来的那种新学年伊始的鲜活气氛——童年的味道,刻骨铭心的久远记忆。在过去十天的每个小时里,忧伤的独居先生都在想念不在身边的哈莉,8号下午四点半,他回到自己的老鼠窝刚几分钟,还没来得及把做晚饭的食材从棕色纸袋里拿出来,电话铃便响了。皮特曼从《联合时报》的办公室打来的。皮特曼的声音中带着紧迫的语调。皮特曼告诉他,“阿提卡那边出事了”,就是罗切斯特西南边五十英里的州立监狱,他准备派弗格森和贾内利明天一早去找典狱长文森特·曼库西聊聊,“搞清楚发生了什么”。采访已经安排在明天九点,贾内利会在七点钟过来接他,虽然事态还不明朗,一片混乱,但它有可能变成一个大新闻,所以“睁大眼睛,竖起耳朵,阿奇,还有别惹麻烦”。
纽约州的监狱去年已经发生过两起大规模骚乱,一次是北边的奥本,另一次是曼哈顿的“坟墓”监狱,囚犯和狱警之间发生了粗野的肢体冲突,导致了数十起控告与额外惩罚。两次暴动的领导者——多数是黑人,全都秉承着某种形式的革命政治——被转移到了阿提卡,以“移除祸患”,现在黑豹党成员乔治·杰克逊已在加利福尼亚的圣昆丁监狱被击毙,据称是企图越狱,而且他戴的爆炸头假发中还藏着一把枪 (有些人真的相信这种说法),纽约监狱人满为患的囚室里又开始制造噪音了。阿提卡关押的两千两百五十名囚犯中百分之六十是黑人,而狱警百分之百是白人,弗格森一点都不期待他对最高安全级别监狱的第一次访问,他厌恶极了。庆幸的是贾内利会和他一起去,一小时的车程应该会很愉快,汤姆会模仿加里·格兰特和珍·哈露的声音和他说话,喋喋不休地谈论全国棒球联盟锦标赛,但到了那儿,走进监狱之后,他们将会踏入地狱。
弗格森不想再干了。他已经精疲力竭并准备放弃,在过去八九个月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不想干了但又没有实质行动之后,这一次他不会再退缩。他已经走到了所能忍受的极限。他已经烦透了罗切斯特,烦透了报纸,烦透了不得不忍受他的眼睛只能永远盯着这个黑暗的世界,关注毫无意义的战争、谎话连篇的政府、暗中监视的警察和那些困在纽约州建造的地牢中愤怒绝望之人。这一切已经不能再教给他任何东西。他一次又一次不断学习同样的教训,到现在他不用坐下来写,整个故事就已经了然于心了。就像蒙特卡洛的赌徒在轮盘再次开转之前被告知的那样,Rien ne va plus——停止下注。他把他的钱都押在数字零上,输了个一干二净,现在是时候退出了。
早上他会和贾内利去监狱,他会采访典狱长,对方很可能会告诉他一切已经得到控制 ,如果他要求四处看看,也许再和一两名囚犯聊聊,无疑会被对方以安全原因 为由拒绝。然后能写出什么样的报道,他就写出来交给皮特曼。但这将会是最后一篇。他会告诉皮特曼他不干了,并和他握手告别。那之后,他会去麦克马纳斯的办公室,感谢卡尔给了他在这里工作的机会,再握握手,说认识卡尔非常荣幸,但他已经不适合这样的工作,他会这么说,这份工作现在让他痛不欲生,他完全不想干了,接着他会再次感谢他的老板对他的厚待,然后最后一次走出报社大楼。
五点。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哈莉在马萨诸塞州的电话,但响了十四声之后还是没人接,就连哈莉的室友也没接起电话,告诉他哈莉晚上出去了,要到十一点或十二点以后才回来。
哈莉的蓝眼睛看着他,他看着她在床上爬向他。哈莉火辣、雪白的小身体压在他身上。跟我说说你最喜欢的一些东西吧,有一次她这样问他,而他用了一个语带双关的愚蠢笑话回答她:中央公园的海豹,中央车站的天花板,和使用自动封口信封的便利 。Sí,sí,sí,她应道。也或许她是在说,See,see,see。 [9]
有时她笑得太厉害,脸都变红了。
如果他不在罗切斯特的话,该去哪里?可以先去马萨诸塞。马萨诸塞的南汉德利,和她好好讨论一下,想想将来的计划。或许在附近什么地方租间公寓,她上学时他就翻译维庸。或许这么过一段时间,等他放松下来,重新学会如何当一个正常人,然后在圣诞节假期和她一起飞到巴黎去。或许自己去欧洲逛逛,尽力在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或者四个月里多看看。不,四个月不行。那太长了,他肯定会受不了。到阿默斯特或者什么别的小城租一间小公寓。目前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案,等她6月毕业之后一起去欧洲玩几个月。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每当冲动上来时就用外婆留给他的基金,这一年想做任何事都是可能的。
六点。晚餐是炒鸡蛋、火腿、两片黄油烤面包片——外加四杯红酒。
Luy qui buvoit du meilleur et plus chier
Et ne deust il avoir vaillant ung pigne
七点。他坐在桌旁盯着维庸《大遗言集》的这两句诗看。大意是:他喝的是最好、最贵的红酒/却没有足够的钱买把梳子。或者:却付不起梳子的价格。或者:却没有现金买把梳子。或者:却没有票子买把梳子。或者:却穷得没钱挥霍在梳子上。或者:却没有银子购把梳子。
九点。他再次往马萨诸塞州打电话。这次铃声响了二十次,但还是没人接。
不只是一份新的爱情,而是一种新的爱情,一种和某人相处的新方式,转变为一种新的自我存在的方式,一种更好的方式,因为她和他在一起时是这个人、这个样子、是和他这样相处的,一直以来他梦想着以这种方式做自己,但在过去从来没能实现过。再也没有一阵阵郁郁寡欢的自省,再也不用一次次陷入自我折磨的阴森沼泽,再也不会与自己作对——这个弱点一直束缚着他,让他无法成为最好的自己。酒吧墙上的牌子写着健力士给你力量 。哈莉给了他力量。酒吧墙上的牌子写着健力士对你好处多多 。毫无疑问,哈莉·道尔对他也好处多多。
差一刻十一点。弗格森走到卧室,给闹钟上好发条,定了早晨六点的闹铃。然后他回到客厅,拿起电话,再次拨通了哈莉的号码。
无人应答。
在弗格森下面的二楼公寓里,查理·文森特关掉电视,伸伸胳膊,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楼上的租户刚爬上床,那个好看的男孩一暑假都在和一个漂亮的女孩睡觉,两个孩子多礼貌、多友好啊,在楼梯上或者邮箱前碰见总会打个招呼,但现在女孩走了,男孩又自己一个人睡了,真是太可惜了,因为他很喜欢听床在楼上摇得吱吱响,喜欢听男孩的哼哼和女孩的尖叫与呻吟,那声音多好听啊,让他的耳朵和浑身每一处都特别满足,总希望他自己也和他们一起躺在楼上的床上,不是说现在这个他,而是年轻、帅气时的那个自己,那些年啊,那些年啊,那些年是多久以前了,就算他不能上楼和他们一起,或者坐在他们房间角落的椅子上看他们,能听着他们的声音、想想他们的样子,也几乎一样美好,当然,现在那男孩自己一个人也挺不错,真是个可爱的男生,宽厚的肩膀,温柔的眼睛,要是能抱着那个赤身裸体的男孩,在他身上亲个遍,让他做什么都行,于是,查理·文森特关掉电视,拖着脚步从客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想听男孩在床垫上辗转反侧,寻找舒服的睡姿时床发出的嘎吱声。屋子里现在一片漆黑。查理·文森特脱了衣服,躺在床上,一边想着男孩,一边抚弄自己,直到他的呼吸越来越短促,一股暖流涌遍全身,事情办完了。然后,自那天早上到现在,他第四十三次点燃了一根长长的无过滤嘴波迈,开始了喷云吐雾……
注释:
[1] 此处原文为Starr Bolt,艺名经常取为双关语,这里的Starr发音与Star(星星)相同,Bolt的意思则是霹雳、闪电。
[2] 此处原文为Queen of the Hinterlands,Hinterlands(辛特兰)指穷乡僻壤,远离城镇的地方。
[3] 此处原文为keeping abreast,意为了解事件的最新动向,其中的abreast,可以拆成a breast,含义为一个乳房,因此才说是笑话。
[4] 此处原文为Yale or jail。
[5] 分别是在意第绪语中对黑人和非犹太女性的侮辱性称呼。
[6] 指时报广场的新年落球倒计时。
[7] 此处原文为Media,这个词还有媒体的意思。
[8] Golden Rule,所谓“黄金律”,指《马太福音》7:12中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与前面一句对应的话,可理解为“己所欲,施于人”。
[9] 此处原文为The seals in Central Park, the ceiling in Grand Central Station, and the convenience of using self-sealing envelopes。其中的seal有多个含义,包括海豹、封口、封印等,ceiling(天花板)的发音与sealing(捕猎海豹)相同,self-sealing envelopes指的是自带胶条的信封,如果将sealing作为捕猎海豹理解,则成了自动捕猎海豹的信封。之后的Sí是西班牙语中“是”的意思,See是英语中“看”的意思,两个单词发音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