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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保罗·奥斯特 38080 字 2个月前

米尔德里德姨妈把他从绝境中救了出来。找关系,动用自己作为英文系主任的权威,冲破层层繁文缛节,给招生主任施压,说如果没有顺从她的意愿,她就辞职以示抗议,和新上任的反战派校长弗朗西斯·F.基尔考因进行了两次长达一小时的会面,向这位以同情心和高尚节操闻名的人恳切陈述了她的理由,最终,在他大四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阿德勒教授为弗格森在布鲁克林学院争取到了一个名额,让他成了那里的一名全日制学生。

当弗格森问她是如何办到这么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时,米尔德里德说:我就把真相跟他们讲了,阿奇。

真相就是,他当时是在维护一位遭到白人种族主义者威胁的黑人朋友,并且法庭已经免除了对他的所有指控,也表明普林斯顿撤销他的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资格完全不公正,他配得上在布鲁克林拥有一席之地,不仅因为他的平均学分排在全班前百分之十,还因为失去奖学金会让他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继续在普林斯顿读书,而如果他不在秋季学期开始前转入另一所大学,他将会在失去奖学金的基础上,再失去学生延迟服役的资格,被迫征召入伍。作为越南战争的反对者,如果被征服役,他将拒绝入伍,这很可能导致他因拒服义务征兵法而坐牢,布鲁克林学院难道没有义务拯救这个前途大好的青年,让他免遭这样黑暗和无谓的结局?

他从来没想到,他姨妈会对什么事情采取如此强硬的立场,更别说是为他或者家里其他人了,但在8月21号,他打电话给杜威特的办公室,被告知那位伟人正在国外旅行,不到一个小时后,走投无路的弗格森向米尔德里德姨妈求救——不是期待她为自己做任何事情,而是因为他需要建议,但内格尔当时正在地中海某座小岛上筛选前希腊时期的陶片,她是唯一一个能给他建议的人。那天铃声响了四下之后,唐姨夫接起了电话。米尔德里德出去办事了,他说,得再过一个小时左右才能回来,但弗格森等不了一小时,他还在消化杜威特来信的内容,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怀疑,他一股脑地把整件事告诉了唐,唐感到震惊、愤慨,怒不可遏地告诉弗格森,杜威特做出这种事,应该拖出去大卸八块,但就算在危机早期的这些时刻,当弗格森仍然六神无主时,唐已经在试探着寻找解决办法,琢磨如何能在时间耗尽之前想办法钻个空子,把弗格森转去另一所大学,也就是说这一切本来是他的主意 ,但是当米尔德里德回到家,从唐那里得知情况后,这很快也成了她的主意,四十五分钟后她打电话给弗格森,告诉他不要着急,因为她会把一切处理好 。

有她站在他这边,造就了天壤之别。火热又冰冷的米尔德里德姨妈,仁慈又残忍的米尔德里德姨妈,妹妹露丝反复无常、不太友好的姐姐,唐的儿子诺亚颇为关怀鼓励但通常心不在焉的继母,她唯一的外甥态度友善但基本上置身事外的姨妈,现在她似乎在告诉妹妹的儿子,她对他的关心程度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她跟弗格森讲了她如何把他弄进了布鲁克林学院,但当他问她为什么会为他如此大费周章,她回答中流露的强烈感情让他吃了一惊:我对你有巨大的信心,阿奇。我相信你的未来,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绝不允许任何人把这未来从你身边夺走。让戈登·杜威特滚蛋去吧。我们是《圣经》的子民,《圣经》的子民得互相支持。

以斯帖王后。大胆妈妈。琼斯妈妈。修女肯尼。米尔德里德姨妈。

去布鲁克林学院读书,首先也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费全免。在一次政治智慧的罕见展示中,纽约的建城元勋们宣布,五个区的男孩和女孩有权以每年零美元的费用接受教育,这个决定不仅有助于推进民主原则,证明市政税收如果交到正确的人手里,可以用来服务更大的善,而且它为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经年累月之后甚至是数以百万计的纽约男孩、女孩提供了机会,让他们接受了很多人原本不可能负担得起的教育,已无法承担普林斯顿高昂成本的弗格森,每次踩着弗莱布许大道地铁站的混凝土台阶上来,往米尔伍德的校园走时,都会在心里感激那些长逝已久的建城元勋。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所好大学,一所优秀的大学。入学要求的高中最低平均成绩是八十七分,还要通过严格的入学考试,这意味着他的同学里没有一个人的成绩低于B+,实际上大部分都在九十二到九十六之间,弗格森周围是一群智力优越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很聪明,足以称得上才华横溢。普林斯顿当然也有很多天才学生,但也有一定比例朽木一样的纨绔子弟,而布鲁克林是男女同校(谢天谢地),而且没有朽木。所有人都来自这座城市,这是当然,而普林斯顿的学生来自全国四面八方,纽约的学生只有布鲁克林的一半多,但弗格森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纽约人、坚定的亲城市派,就像小时候在天堂夏令营很喜欢和那些来自纽约城的朋友玩一样,现在他也很享受和布鲁克林学院这些爱激动、好争辩的纽约同学在一起,虽然学生在地域分布上不如普林斯顿那么多样化,但在人方面却更多元,熙熙攘攘地混杂着不同民族和文化背景的学生,天主教徒和犹太教徒有一大群,大量黑人和亚洲面孔也让人耳目一新,而且由于他们大多数是埃利斯岛移民的孙辈,所以很有可能都是各自家族有史以来第一个上大学的人。除此之外,布鲁克林的校园堪称合理建筑设计的典范,完全不像弗格森期待的那样,与普林斯顿的五百英亩相比只有紧凑的二十六英亩地方,但在他看来同样有吸引力,与普林斯顿雄伟壮观的哥特式塔楼不同,这里的建筑都是雅致的乔治时期风格,长满青草的方庭周围点缀着榆树,课间无事可做时还可以去睡莲池和花园逛逛,没有宿舍,没有饮食俱乐部,没有橄榄球的疯狂。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读大学的方式,反战政治取代了体育运动,成为校园生活的关注重心,学业要求挤占了大部分课外休闲的时间,但布鲁克林最好的地方,还是把当天的事做完之后,他可以回到东89街的公寓。

从星期一到星期四,弗格森要坐很长时间的地铁往返曼哈顿的约克维尔和布鲁克林的米德伍德,课程的大部分阅读材料,都是坐在地铁里读完的。他没有选米尔德里德姨妈教的那门维多利亚时代小说课,因为他觉得自己出现在她的课堂上或许会给她造成负担,但是唐姨夫在春天作为客座教授回来讲授他每两年一个学期的传记艺术时,弗格森报了他的课。每堂课开始时,唐会语速飞快地发表一段信息量很大的小型演讲,然后和大家一起讨论,他是那种有些尴尬、随意的老师,弗格森心想,但从不枯燥或沉闷,总能做到灵敏应变,就像他在大多数情况下那样,是个冷面幽默的人,而且他在那个春季学期给他们安排的阅读范围太广,普鲁塔克、苏埃托尼乌斯、奥古斯丁、瓦萨里、蒙田、卢梭和塞缪尔·约翰逊那位怪异、饥渴的同伴詹姆斯·鲍斯韦尔——此人曾在日记中坦言,句子写到一半时,他会突然停下来,跑到伦敦的大街上找妓女干一场,最多的时候一晚上找过三个不同的妓女——但这门课最让弗格森着迷的地方,是他终于第一次读到了蒙田,领教过这位法国人闪电般豪放不羁的句子后,他又找到了一位老师来陪他一起在笔墨王国中徜徉。

就这样,坏事变成了好事。戈登·杜威特的致命一击,理论上应该把他打翻在地,但就在弗格森快要摔倒时,十几个人跳进拳击场,赶在他的身体触地之前抓住了他的胳膊,其中第一个以及最重要的是米尔德里德姨妈,她是他的捕手中最强壮的那个,然后是反应迅速的唐姨夫,还有其他得知他挨了一击后一个一个围拢到他身边的人,西莉亚、他母亲和丹、诺亚、吉姆和南希、比利和乔安娜、罗恩和佩格,以及霍华德,他在内格尔回到普林斯顿的第二天上午,曾找弗格森的这位前导师聊过,以及内格尔本人,他从霍华德那儿得知有关奖学金的惊人消息 后,写来一封温暖异常的信,表示愿意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并建议说,或许苏珊可以帮他转到罗格斯去,这封信对弗格森太重要了,内格尔以朋友的身份伸出援手,选择了站在他而不是杜威特的一方,还有跟远在蒙特利尔的艾米和路德通了很久的电话,以及最终导致霍华德和莫娜·威尔崔分手的惊人转折,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关于谁该为领着大家去汤姆酒吧负责,他们各自责怪对方,直到对自己失去了控制,他们轰轰烈烈的爱就像一朵生病的花,迅速死于第一次霜降,随后没过几天,路德突然与艾米结束了,把她推出门外,要求她回美国去,弗格森茫然、悲伤的继姐后来告诉他,路德这么做是为她好 ,另外,求你了,阿奇,她说,我亲爱的疯狂的弟弟,千万别做傻事,比如跑到加拿大,坚守住你的阵地,屏住气耐心等待,祈祷一切会变好——多亏了大胆妈妈米尔德里德,后来发生的事也果真如此,尽管他在那些飘忽不定的日子经历了一场浩劫,但弗格森也感到自己被他所爱的那些人深深爱着,没想到赢得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的奖学金,反倒不如失去它更给自己提振士气。

世界正在剧烈涌动。所有地方的所有一切都变化不定。战争在他的血液中沸腾着,河对岸的纽瓦克已是一座死城,爱人们正在烈火中灰飞烟灭,现在弗格森已被给予了缓刑,再次回到他那本书里,继续写诺伊斯医生与R.城死去的孩子的故事,从星期一到星期四,每天早上六点开始写两个小时,从星期五到星期天,能写多少个小时就写多少,而与此同时,尽管功课不断加重,他不得不埋头苦读以报答米尔德里德的恩情,如果他懈怠偷懒或者成绩不好,她一定会对他很失望。蒙田;莱布尼茨;莱奥帕尔迪;诺伊斯医生。世界在崩溃,要想不与它一起崩溃,唯一的办法是把心思集中在工作上——每天早晨滚下床就开始工作,不管太阳是否选择在那天升起。

学费全免是幸事,但仍然有许多钱的问题需要处理,秋季学期的头几个星期,弗格森挖空心思想要制订一个不包括向他母亲和继父求援的计划。之前的奖学金足够支付食宿费和学费,他可以一周五天——要不是他硬要在另外两天去纽约,本可以是一周七天——每天三顿饭都不用花钱,但现在他生活在城里,只生活在城里,一日三餐和所有日用品都得自己掏钱,可他已经没多少钱做这些了,请布拉特尔伯勒的律师花出去五千美元后,银行账户里还剩下两千多一点儿。他算了算,如果凑合一下,四千美元可以为他提供足够的面包屑,让他像教堂里的老鼠那样维持一种卑微的生活,但两千美元不是四千美元,离所需要的钱仍然差一半。丹一如既往地提出可以每月给他零花钱来补足差额,弗格森很不情愿地答应了,他明白自己没得选,不然就是去哪儿找个兼职(前提是能找得到),可那样他的书就没法写了。他说好的,是因为他必须说,但他感激丹每月的两百美元,并不意味着他对这样的安排感到开心。

11月初,帮助意外地降临了,来源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追溯到他自己的过去,但同时又与他无关。他需要的钱是别人给的,不是他赚来的钱,但一直在没有任何赚钱意图地为之付出努力,因为正如作家无法知道自己会受抨击还是被接受,他也无法知道自己在书桌前倾注的时间是会带来一些东西还是什么都没有。一直以来,弗格森以为什么都不会有,因此他从未把写作 和金钱 同时挂在嘴上,认为只有唯利是图之人和格拉布街上的雇佣文人才会在工作时想着钱,认为钱总是要来自其他地方,才能满足他用一行一行不断下降的黑色符号填满一个一个白色长方形的冲动,但在二十岁这样年轻到荒唐的年纪,弗格森学到了总是 并不意味着总是 ,仅仅是大多数时候 罢了,而在对总是 的阴郁期待难得被证明有误的那些时刻,唯一的反应是感谢诸神不经意间的善行,然后回到对总是 的阴郁期待上——虽然你和大多数时候 原则的第一次相遇带着神赐之福的力量,在你的骨骼间隆隆作响。

11月4号,喧哗书局,也就是罗恩、路易斯和安春天成立的那家合法的、非油印的出版公司,正式发行了它的第一批出版物:两本诗集(一本是路易斯的,一本是安的)、罗恩翻译的皮埃尔·勒韦迪和比利长达三百七十二页的史诗小说《被砸烂的脑袋》。公司的天使,也就是安的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的前妻,也就是热情奔放、四十多岁的特克里茜·达文波特,在她位于莱克星顿大道的复式公寓举办了一个大型派对庆祝活动,弗格森以及他认识的差不多所有人都受邀去了星期六晚上的狂欢。他在人群中从来没觉得自在过,太多的身体在密闭空间里挤在一起通常会让他头晕目眩、沉默寡言,但不知为什么,那天晚上有点不同,或许是因为比利为写书倾注了多年心血,他替比利感到高兴,也或许是看着那些邋遢、贫穷的南城诗人与画家同东区的名流们交际很有意思,但无论是出于其中一个原因还是两者都有,他都很高兴那天晚上自己在场,站在美丽的、有点怯场的西莉亚身旁,她也不太喜欢人多。弗格森转过身审视了那个拥挤、吵闹的场面,看到约翰·阿什伯利独自站在角落里抽一根吉坦牌香烟,亚历克斯·卡茨正在品一杯白葡萄酒,哈利·马修斯和一个身材高大、身着蓝色连衣裙的红发女人握手,诺曼·布鲁姆大笑着假装把某个人的胳膊扭到背后,精干利落、一头卷发的诺亚正站在妖娆性感、一头卷发的薇琪·特里梅因身旁,霍华德正在和一个人聊天,而且不是别人,正是趁周末来纽约的艾米·施奈德曼,弗格森到达十分钟后,罗恩·皮尔森在人群中推搡着挤到他面前,搂着他的肩膀带他离开房间,因为他有点儿事想和他商量 。

他们来到楼上,穿过一条走廊,左拐后又过了一条走廊,偷偷溜进了一间没人的屋子,里面放着几千本书,墙上挂着六七幅油画。有点儿事 原来是一项商业提案——如果喧哗书局这种肯定赚不到钱的小公司能被称为商业机构的话。罗恩解释说,负责公司运营的三巨头一致同意把弗格森列入下一年的出版名单中,将他在小玩意的三本小书合起来作为一本书出版。他们算了算,成书最后大概能有二百五十或二百七十五页,他们可以在接下来的八到十二个月内搞出来。他觉得怎么样?

我不知道,弗格森说,你觉得这些书够好吗?

我们要是觉得不好,就不会跟你提了。罗恩说。当然是够好了。

那比利呢?得他点头才行吧?

他已经同意了。比利举双手赞成。他现在到我们这儿了,所以也想让你来。

多好的家伙啊。我费力解决掉我的谷粒,拿着我可靠的大口径短枪击毙了奴颜婢膝之人与印第安巫医 [1] 。从来没人写出过比这更酷的句子。

我还应该提一下钱的事。

什么钱?

我们在努力像真正的出版商那样操作,阿奇。

我没听懂。

合同,预付金,版税。这些你怎么也该听过吧。

大概吧。在某个我碰巧没生活在其中的世界里听过。

三本书合成一本书,一共出三千册。然后我们觉得,两千美元的预付金听起来有种不对称的悦耳感。

别逗我啊,罗恩,两千块钱能救我的命。不用再到街角乞讨,不用再让没余钱可施的人来救济,不用再半夜盗汗。快点告诉我你不是在拿我寻开心。

罗恩像往常一样淡淡一笑,坐到一张椅子上。标准流程是签约时给一半,他继续道,书出版后给另一半,但你需要提前全部拿到的话,我敢肯定可以安排一下。

你怎么敢肯定?

因为,罗恩指着对面墙上挂着的一幅蒙德里安说,特里克茜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

是啊,弗格森转过身,看着那幅画,看来确实如此。

最后还有件事需要讨论一下。书名,给三本书起一个总书名。不是急事儿,但安开会的时候想出来一个,我们都觉得挺有好玩儿的。好玩是因为你真的实在太年轻,涉世太浅,我们有时候都怀疑你是不是还穿尿布。

我就晚上穿而已,白天已经不用了。

湿裤子先生现在穿上干净内裤了。

反正大多数时候是。那安建议叫什么?

文集。

啊。是,确实挺幽默,但也……该用什么词来形容?……有点儿葬礼味儿 吧。好像我已经被做过防腐处理,马上就要踏上前往过去式的不归路一样。我想还是多一点儿希望的感觉更好。

书是你的,做决定的当然也是你。

那绪言集 怎么样?

你是指弥尔顿的早期作品那种?

是的。“一部介绍性或预备性的文学作品。”

我们知道这个词什么意思,可是别人知道吗?

他们不知道,可以自己去查。

罗恩摘下眼镜,用手绢擦了擦镜片,然后又戴上。他顿了一下,然后耸耸肩,说:你说得对,阿奇。让他们自己去查。

弗格森走回了派对,一路上感到震惊,失重,仿佛他的脑袋不再和身体连在一起。他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西莉亚,但周围的声音太嘈杂,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算了,弗格森用力握了握她的手,在她的脖子上亲了一口说,待会儿再告诉你。然后他又环顾了房间里站着的那一大群人,发现霍华德和艾米还在聊天,现在站得很近,身体微微探向对方,完全沉浸在他们的交谈中,弗格森看着他的继姐和前室友互相看对方的样子,意识到他们有可能变成一对儿,考虑到莫娜和路德已经离开了,对他们俩来说无疑永远消失了,那么霍华德和艾米互相试探一下也合情合理,而且如果霍华德最终让自己融入这个互有交叉的家族和血统缠结混杂而成的部落,成为施奈德曼——阿德勒——弗格森——马克斯流动歌舞杂耍表演队的荣誉成员,他的朋友就成了他非正式的姐夫,弗格森心想,这将是多大的荣幸,他会欢迎霍华德来到核心圈,并告诉他该如何躲开艾米朝他脑袋扔过来的威化饼,非凡的艾米·施奈德曼,这个女孩曾让他魂牵梦绕,就算现在想一想他们之间有可能发生但从未发生的事情,还会让他的心隐隐作痛。

弗格森有了足够他生活一年的钱,在那年的前五个月,他通过严格执行计划,设法让自己不至于崩溃。对他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只有四件:写书,爱西莉亚,爱他的朋友,往返于布鲁克林学院。并不是说他不再关注这个世界,而是世界已不再是分崩离析那么简单,世界着火了,所以问题就成了:当世界着了火而你没有灭火的装备,当火焰既在你周围燃烧也在你心中燃烧,当你做什么还是不做什么都不会改变任何事情时,你该怎么做,或者不该怎么做?按照计划,坚持写书。这是弗格森唯一能想出来的答案。用想象的火代替真正的火来写这本书,希望这份努力不会白费而是能实现某种价值。至于南越的春节攻势,林登·约翰逊的退位,马丁·路德·金的谋杀:尽可能地密切关注,尽可能地深刻领会,但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不会跑到路障后面战斗,但他会为那些战斗的人加油,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写他的书。

他明白这个立场有多站不住脚。其中的傲慢,其中的自私,艺术高于一切 这种思想中的一切缺陷,但如果不坚持自己的论点(可能不能算论点,只是本能的反应),他就会屈服于相反的论点,认为这世界已经不再需要书了,而对于写书来说,还有哪个时刻比世界着了火——你也与它一起着了火——这一年更重要?

接着,他在那年春天将要遭遇的两次重击中的第一次,猛地出现了。

4月6号晚上九点钟,也就是马丁·路德·金遇刺两天之后,真正的大火正在一半的美国城市中燃烧,电话铃声在弗格森位于东89街的公寓中响了起来。有个叫艾伦·布卢门撒尔的人找阿奇·弗格森,现在接电话的是阿奇·弗格森吗?是的,弗格森答道,他试图回想在哪里听过艾伦·布卢门撒尔这个名字,似乎在记忆中某个遥远角落传来了隐约的钟声……布卢门撒尔……布卢门撒尔……然后他终于有点慌乱地想了起来:他父亲三年前和一个叫埃塞尔·布卢门撒尔的女人结了婚,艾伦·布卢门撒尔是她的儿子,弗格森陌生的继弟,婚礼时十六岁,现在应该十九岁了,只比弗格森小两岁,和西莉亚同岁。

你知道我是谁,对吧?布卢门撒尔问道。

如果你是我想的那个艾伦·布卢门撒尔,弗格森说,那你就是我的继弟。(他顿了顿,好领悟一下这话的重要性。 )你好,继弟。

布卢门撒尔没有笑弗格森这个友好但不算好笑的笑话,也没有浪费任何时间,而是直奔主题而去。那天早上七点,弗格森的父亲在南山网球中心的一块室内场地,准备在上班之前和童年好友萨姆·布朗斯汀打一局网球,他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葬礼定于后天在纽瓦克的亚伯拉罕之子圣殿举行,布卢门撒尔是代表他母亲给弗格森打电话,邀请他去参加——葬礼将由普林茨拉比主持——弗格森可以随他们家人一起去木桥市的墓地参加下葬仪式,那之后(如果他愿意),可以跟他们一起回枫林镇的家中。所以布卢门撒尔跟他母亲说什么?去还是不去?

去,弗格森说,我当然会去的。

斯坦利是多好的一个人啊,这位陌生的继弟说着说着,声音就颤抖到了另一个音域,真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

弗格森听见空气卡在了布卢门撒尔的喉咙,突然间,这个男孩哭了起来……

然而弗格森没有眼泪。挂完电话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好像什么重重的东西压在他头上,一块十吨重的石头,让他从头到脚踝到脚心都无法动弹,接着,一点一点的,那重量转向心里,被恐惧取代了,恐惧在他的体内爬行,在他血管里嗡嗡作响,恐惧之后,黑暗入侵了,他的心里,他的周围,全是黑暗,他的脑袋里,一个声音对他说,世界已经不再真实。

五十四岁。自从十八个月前那条荒唐可笑的电视广告之后再也没见过他。没有最低价,只有更高兴。想象:五十四岁时一命呜呼。

在他们互相争斗、互不理睬的这些年中,弗格森一次都没有盼望过或想象过这种事会发生。他父亲不抽烟、不喝酒,身体健康,热爱运动,肯定会长寿,说不定在未来几十年中的某个时刻,他和弗格森会找到办法冰释前嫌,但这个假设的前提是他们以后还有很多年,但现在没有那些年了,甚至一天或者一小时或者几分之一秒都没了。

持续三年的互不理睬。这是整件事中最糟糕的地方,三年的沉默,而现在再没有反悔的机会,没有临终前的告别,没有先兆疾病提前让他对这种打击有所准备,而且奇怪的是,自从签了出书合同之后,弗格森越来越多地想起他父亲(因为钱,他猜测,证明了世界上真的有人愿意为他无足轻重的虚构故事作品付钱),大约过去一个月里,弗格森甚至考虑过《绪言集》出来之后给他父亲寄去一本,让他知道自己过得还好,在按照自己的意愿 生活,而且(或许)可以作为一种开局姿态,有可能让两人在将来某个时候重归于好,弗格森想知道他父亲会不会有所反应,好奇他是会把书扔掉还是坐下来给他写封信,如果他确实回应了,那就写封回信,安排在某个地方见面,彻底把事情说清楚,双方第一次开诚布公地谈,大部分时间无疑都是在互相咒骂,冲对方大呼小叫,弗格森每次在脑海里想象这个场景,最后的结局都是一场血淋淋的拳斗,两个人互殴到累得抬不起胳膊。虽然最后他可能并不会寄书,但至少他一直在考虑这件事,这总能表明点什么,总可以算作某种希望的迹象,毕竟,就算互殴也比过去三年空无一物的僵局要好。

去犹太教堂。去墓地。去枫林镇的家。一切都是虚空与徒劳:第一次见到埃塞尔和她的子女,发现他们都是有胳膊有腿有脸有手的真人,在这场煎熬中,心烦意乱的寡妇竭力挺直身子不让自己倒下,她不像《明星记事报》登的婚礼照片中看起来那么冰冷,而是一个周到、朴实的女人,爱上了他父亲,和他结了婚,几乎可以说是一位有耐心、甘于奉献的妻子,或许对他父亲来说,在某些方面要比风风火火、独立自主的露丝是个更称职的妻子,在脸上被她吻了一下后,弗格森又和她的孩子艾伦、斯蒂芬妮握了手,他们显然要比斯坦利的亲生儿子更爱斯坦利,艾伦刚刚结束在罗格斯的第一年学业,打算攻读经济学,这肯定让他父亲很欣慰,一个头脑审慎、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年轻人,不像自己那个令人失望、通常住在月亮上的亲生儿子,除了他父亲的第二个家庭,弗格森还见到了他的第一个家庭的其他成员,住在加利福尼亚的伯母、伯伯们,琼和米莉、阿诺德和卢,弗格森自小时候起就再没见过他们,这些失散已久的亲戚最让他感到惊讶和奇怪的地方是,兄弟两个虽然长得不是很像,但各自在不同的角度酷似他父亲。

出于某种原因,弗格森在那座房子里多逗留了一些时间,旧日的沉默城堡,他曾在里面囚禁了七年,写出了鞋子的故事,大部分时间里他都一个人在角落站着,不和在场的几十位陌生人说什么话,既不想在这里,也不愿离开,那些男人和女人得知他是斯坦利的儿子后纷纷过来向他致哀,他则点头表示感谢,握握手,但依然因为太过震惊而无所适从,只能同意他们的说法,他父亲的去世确实太突然、太让人震惊了,他们非常惊讶,非常震惊。他的伯母和伯父们早早离开了,泪流不止、悲伤过度的萨姆·布朗斯汀和妻子佩吉也朝门口走去,但即便大部分客人接连在傍晚前离开后,弗格森仍然没有准备打电话让丹来接他(他打算在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里住一晚),现在他终于明白自己待了这么久的原因,是他想找个机会和埃塞尔私下聊聊,几分钟后,当她走到他面前,问他们能不能找个地方单独说会儿话时,他觉得很欣慰,原来她也一直在想同样的事。

那是一场悲伤的对话,他平生中最悲伤的一场对话,在重新装修过的地下室里,和他继母坐在放电视的角落,互相诉说着他们所了解的谜一般的斯坦利·弗格森,埃塞尔承认,他对她来说几乎是无法触及 的,弗格森看着她哭得浑身颤抖,接着镇定了片刻,接着又崩溃,心里很是为她遗憾,太让人震惊了,她一再说道,一个五十四岁的男人全速冲向了一堵死亡的砖墙,太让人震惊了,这已经是过去九年里她埋葬的第二任丈夫,埃塞尔·布鲁姆博格,埃塞尔·布卢门撒尔,埃塞尔·弗格森,在利文斯顿的公立学校当了二十年的六年级老师,艾伦和斯蒂芬妮的母亲,是啊,她说,他们一家人都喜欢斯坦利并非毫无道理,因为斯坦利对他们特别好,对斯坦利·弗格森这项课题进行大量研究后,她得出的结论是,他对陌生人慷慨、善良,但在他本该最亲近的人面前却把自己封闭起来,让人无法接近,比如他的妻子和子女,具体说来,他唯一的孩子,阿奇,因为艾伦和斯蒂芬妮对他而言只不过是遥远的局外人,基本上和第三代堂亲的子女,或者那个给他洗车的人的子女一样,所以对他们和蔼、友善很容易,但你是什么情况,阿奇,埃塞尔问,这些年来,你们之间为什么积下这么深的怨恨,这么多的不满,以至于斯坦利都拒绝让我见见你,也没让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虽然他一直说他对你并没有丝毫怨言,而且——用他的话来说——愿意耐心等下去 。

弗格森很想解释给她听,但他意识到,他们父子之间那场胜负难分的持久战争延续了他的大半生,其中有成千上万个细节,要深究起来太难了,于是他概括成了一句简单易懂的话:

我在等他联系我,他在等我联系他,但在我们两个都愿意让步之前,时间用光了。

两个固执的傻子,埃塞尔说。

是的。被固执禁锢的两个傻子。

我们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阿奇。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只能说我希望你不要继续再折磨自己。你父亲是个怪人,但不是个残忍或者记仇的人,虽然他让你受了一些苦,但我相信他一直都站在你那边。

你怎么能知道。

因为他没有把你从遗嘱里删掉。要我说的话,留给你的钱本来应该更多,但听你父亲说,你对担任七家电器连锁店的联合所有人没有兴趣。是这样吗?

完全没有。

我还是觉得他应该给你再多留一些,不过十万美元也还不错,对吧?

弗格森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继续坐在椅子上,什么也没说,摇了摇头,以此来回答埃塞尔的问题,是啊,十万美元也还不错——虽然这会儿他并不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要这笔钱。该说的话都说完后,埃塞尔和弗格森一起上了楼,他给他继父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可以来接他了。十五分钟后,丹的车来到了房子前面,弗格森握了握艾伦和斯蒂芬妮的手,与他们道了别,埃塞尔送他往门口走时,告诉她去世的丈夫的儿子,一两个星期之内,一位叫卡明斯基的律师会给他打电话,跟他说遗产的事情,然后弗格森和埃塞尔互相道别,并且拥抱了一下,是那种表达支持与喜爱的用力、热诚的拥抱,而且他们还互相保证,以后会一直保持联系——虽然两个人都清楚这永远不会发生。

坐上车后,弗格森点着那天的第十四根骆驼,打开车窗,然后转身问丹,他母亲怎么样 ?这是他们回伍德豪尔新月巷的路上他问的第一个问题,一个怪异但必要的问题,问的是在得知自己的前夫、十八年的配偶和儿子的父亲突然意外离世后,他母亲的精神状态怎么样,因为两个人离婚时闹得很凶,离婚后再也没有联系过,但她肯定也挺惊愕吧。

惊愕 这个词概括了一切,丹回答,我觉得这可以解释她的眼泪、惊讶和悲痛。不过那是两天前,现在她差不多已经接受了。你自己应该有体会,阿奇。一个人死了以后,你会开始对那个人有不同的感觉,不管过去有什么矛盾。

所以你是说她没事了。

别担心。我走之前,她还让我问问你知不知道你父亲的遗嘱是什么情况。她的脑子又在工作了,也就表明眼泪已经流完了。(他的眼睛短暂地从路上移开,看了看弗格森 。)比起自己,她更关心你。在这件事上,我也一样。

但弗格森没有谈论他脑子里的麻木与困惑,而是跟丹讲了那十万美元的事。他原以为这六位数会让丹有所反应,但向来镇定自若、满不在乎的丹·施奈德曼显然没有被打动。像斯坦利·弗格森那么有钱的人,他说,十万美元是起码的,要低于这个数字就太可恨了 。

话虽如此,弗格森反驳说,可确实是很大一笔钱啊。

是啊,丹赞同道,名副其实的一座钱山。

弗格森接着解释说,他还没想好拿这笔钱来干什么,是留着自己用还是捐出去,所以在他考虑期间,他想让丹和他母亲替他保管,而且在他没拿定主意之前,他们要是想用一些,可以随便用,他不介意。

别犯傻了,丹说,那钱是你的,阿奇。存在你的账户里自己花吧。想怎么花随你。你和你父亲的战争现在已经结束了,你不用在他死了以后还继续打。

你也许说得对。但我得自己做这个决定,而我还没做出来。眼下钱就交给你和母亲保管。

好吧,钱给我们。拿到之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开一张五千美元的支票。

为什么五千美元?

因为你过暑假和念大学最后一年需要这么多钱。以前是四千,现在是五千了。你听说过通货膨胀吧?战争不仅在杀人,也开始杀经济了。

但要是我将来决定不留下钱的话,到时候就不是十万美元,而是九万五了。

一年之后就又不是了。如今的利息是百分之六。到你大学毕业的时候,九万五千美元就又变成十万了。我们称之为看不见的钱 。

没想到你是个阴谋家。

我哪是。你才是阴谋家啊,阿奇,但我要是不自己搞一点儿阴谋的话,就要落在你后面了。

那年春天的第二次重击是失去西莉亚。

第一个原因 :米尔德里德姨妈把弗格森从着火的房子里救出来,在布鲁克林学院给他找到新的避难所时,离他和西莉亚拥抱在一起试探着第一次接吻,已经过去一年了。那个吻带来了爱情,一份轰轰烈烈,让过去所有爱情相形见绌的爱情,但那一年里,他也认识到了爱西莉亚这件事会有多么复杂。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弗格森觉得他们还算和谐,基本可以通过脱掉衣服爬上床来克服偶尔出现的分歧,大量干柴烈火的性爱制造出的情感纽带,让他们在如何生活或者为什么而活这些问题上存在差异时,也能继续团结一致。弗格森和西莉亚在各自最切身的事情上有着强烈的看法,但这些事情往往是很不同的事情,比如弗格森准备将来投身艺术,而西莉亚则准备投身科学,尽管他们都自称欣赏对方在做的事(弗格森丝毫不怀疑西莉亚对他作品的热情,西莉亚也毫不怀疑弗格森敬畏她强大的学术头脑 ),但他们无法做到任何时候都让对方满意。

反驳 :两人之间存在一条沟壑,但没有宽到会挫败他们为跨过这条沟做出的努力。西莉亚读书,听音乐,兴高采烈地陪弗格森看电影和话剧,而弗格森自己那年正在选修生物,他还需要一门科学课才能满足学业要求,但是因为她才选了生物学,目的是掌握她所讲的那种语言的基础,以及,正如他跟西莉亚解释的,让自己更深地沉浸到他的书里,因为他们都明白,要想把那本书写出来,只能深入到诺伊斯的人体王国,去了解他笔下的主人公作为医生治疗了二十多年的那些生病的和健康的身体中的组织和骨骼。除了在生物课上为他提供帮助,西莉亚还主动为他安排了一些面谈,比如和巴纳德、哥伦比亚的医学预科生,比如和圣路加、莱诺克斯山、哥伦比亚长老会等医院的年轻实习生,以及与新罗谢尔的戈登·艾德曼进行的四小时宝贵会面,这个体格壮实、胸部发达的男人,自西莉亚小时候起就是她的家庭医生,他耐心地向弗格森介绍了他诊所的历史和日常工作,这些年来他遇到的大事小事,甚至聊了一下西莉亚早逝的哥哥,解释说阿提没有表现出 任何动脉瘤的症状,因此没有做血管造影,这种检查很危险,但在1961年,要想检查活着的大脑只有这种办法,相比之下,尸检时把死去的大脑切开,检查的结果更可靠。没有表现出 。换句话说,谁都无能为力,然后,血管破裂的那天到来了,医生的话搅在一起,变成了含义完全不同的五个字:已经不在了 。

因为他的小说,弗格森还踏上了一段凄凉而必要的自杀文学之旅,为了和他步调一致,西莉亚也读了其中一些书籍,首先是休谟、叔本华、涂尔干和梅宁格等人的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论文和研究,然后是古代与近代的无数记录,恩培多克勒和他在埃德纳火山的神秘一跃,苏格拉底(毒芹),马克·安东尼(剑),犹太起义军在马萨达的集体自杀,普鲁塔克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对加图自杀的描写(在他的儿子、医生和仆人面前扯出了自己的肠子),名誉扫地的少年天才托马斯·查特顿(砷),俄国诗人玛琳娜·茨维塔耶娃(上吊),哈特·克莱恩(从船上跳入了墨西哥湾),乔治·伊士曼(心脏中枪),赫尔曼·戈林(氰化物),以及最相关的,《西西弗神话》的开篇句子:“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断生命是否值得继续,等于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

弗:你怎么看,西莉亚?加缪说得是对是错?

西:可能是对的。但话说回来……

弗:我同意你的说法。可能是对的,但不一定。

并非所有事情都像这样,但是满意的事情足够多,多到他们能不错地相处,或许还可以相处得很美好,并且持久,但新学年开始时他们一个才十八,一个才二十,而他们彼此都满意的一件事是两人都认同工作先于快感,以及他们都不擅长家庭生活。尽管弗格森东89街的公寓足够大,但他们从没考虑过住在一起,不是因为他们太年轻,承受不了稳定的同居生活的严酷,而是因为他们本质上都是独行侠,需要长时间的独处才能完成他们的工作。对西莉亚来说,这意味着她在巴纳德的学业,她不光科学和数学成绩优异,在所有科目上都出类拔萃,可以肯定地说她属于怂包阵营,这个执着的全天候怂包,在大二时和其他四个巴纳德的怂包女生一起搬到了西111街上一间宽敞、阴暗的破房子住,这座公寓被她戏称为“恒静修道院”。对于弗格森来说,工作的迫切性也同样劳神费力,而且是双倍累人的工作,一面要在布鲁克林学院竭尽全力,一面要写他的小说——正因为此小说进展缓慢——执着的西莉亚还有一个好的地方,是她深深理解他的执着,那年中有好几次,他们约好在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天见面,但弗格森发现自己突然文思泉涌,她并不介意弗格森在最后一分钟打来电话取消约会,反而告诉他加油干 和用心写 和别担心 。这是关键所在,他意识到,把她同他认识的所有人区分开来的,正是这种同志精神,因为他从来都不怀疑,西莉亚对这些最后一刻的电话很失望,但是她有骨气(品格的力量)假装不失望。

第二个原因 :只有他们俩独自待着的时候,基本上是心灵和肉体的和谐交汇,但每当他们走到外面的世界和其他人混在一起,生活就会变得问题重重。除了她合住的那四个女生,西莉亚几乎没有亲密的朋友,或许一个都没有,因此他们偶尔的社交活动,大部分是在弗格森的世界里飘进飘出,而那个世界是西莉亚陌生的世界,她试图去理解但无法做到。她和上一代人相处起来没有任何困难,弗格森的母亲和继父对她很热情,他们与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唐姨夫一起吃过两次晚饭,她也很开心,但诺亚和霍华德却无意中惹到了她,诺亚是因为她受不了他冷嘲热讽、没完没了的玩笑,霍华德是因为他对她礼貌得近乎冷淡,让她感到受伤。他跟艾米和吉姆的妻子南希相处得还算好,但弗格森越来越庞大的诗人和画家朋友圈让她感到无聊和反感,每次他们晚上一起去找比利和乔安娜,看到她那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弗格森会很难过,毕竟,比利和乔安娜现在和他亲近得就像骨肉血亲一样,而看到她耐着性子听他和罗恩、路易斯或者安没完没了、不着边际地聊诗人和作家,他的难过慢慢变成了内疚和恼火,她更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她高贵而深沉的阿奇会觉得跟波·詹纳德和他的朋友杰克·埃勒比去看琼·克劳馥的垃圾电影那么有意思,这两个有些疯癫的纤瘦男孩有时候会在楼座的黑暗中接吻,而且从未停止过大笑,他们笑得太多了,她说,这群人从来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一群邋里邋遢、无精打采、随随便便的饿死鬼,没有人生目标,徘徊在生活的边缘,写些没人想看或想买的艺术作品,是啊,弗格森承认,或许确实如此,但他们是他的兄弟姐妹,是他勇敢无畏、虽被社会排斥但心中没有怨恨的同伴,因为他们都不太适应这个世界,所以才会隔三差五地大笑一场,以此表明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在尽力而为。

反驳 :到新年伊始(1968年),弗格森明白他不能再让西莉亚接触他那些名声不好的伙伴了,他们当中有些是公开的同性恋者,有些是瘾君子和酒鬼,有些人有情绪不稳的缺陷,需要接受精神治疗,虽然他们中的一些也有孩子并且婚姻美满,但无论他有多想带她融入那个由脑袋上裂了缝的偏执狂们组成的小社会,她总是会抗拒,所以,与其继续这么惩罚她,仿佛她在他寻找别人的陪伴时想陪着是什么罪过一样,还不如免去她的责任,不必再和那些她不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知道这是朝着错误的方向迈出的一步,将她排除在他人生的那一部分之外,会在他们之间打开一个永恒的缺口,但他不想冒失去西莉亚的危险,除非把她从那些和朋友们共度的不愉快的夜晚中解放出来,他还能怎么办才能守住她呢?

她又一次在他的住处过夜时,他依着她说的某句话为由头,小心翼翼地转到这个话题上。刚刚在床单和鸭绒被的上上下下度过了心满意足的一小时,他们正躺在床上,一起抽着一根骆驼牌香烟,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或许根本没有说话(他记不起来了),或许就是互相看着——他们通常都是如此,虽然已经满足了对方,却还用手在另一个人裸露的皮肤上下抚摩着,试图延长这个时刻,没有什么语言交流,除了弗格森说她看起来有多美,如果他确实说话了——但他记得西莉亚正闭着眼睛,小声哼哼着什么,某种轻柔、不成调的声音,听起来就好像猫在打呼噜,四肢修长、黑豹一般的西莉亚,懒洋洋地侧身躺着,用嘶哑的声音轻声对他说:我好喜欢我们现在这样,阿奇。就我们两个,一起在我们的小岛上,外面拍打着城市的海浪。

我也是,弗格森说,所以我想提个暂停,禁止与外界有任何接触。

你是说把我们锁在这屋子里,永远不出去?

不是,我们可以出门。但就我们俩。不和其他人到处瞎跑了。

我没意见啊。我干吗要在乎其他人?

但是有个问题。(停下来吸了口烟,想了想该如何说才不会让她生气 。)我们就得少见几次面了。

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不在乎的那些人,不是我不在乎的人。

你指的是哪些人?

我强迫你认识的那些。比利·贝斯特、霍华德·斯莫尔、诺亚·马克斯、波·詹纳德——那堆你无法忍受的人。

我没不喜欢他们,阿奇。

也许吧,但你也没有喜欢他们,所以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再忍受他们了。

你说这话是为了我好还是为了你好?

为了我们两个好。一看到你郁郁寡欢的样子,我就难受得要死。

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你觉得我是个傻瓜,是不是?一个刻板、市侩的蠢货。

是啊。一个成绩全A并且还受邀在暑假回伍兹霍尔做研究的女生,一定是傻瓜和蠢货。

但他们是你的朋友。我不想让你失望。

他们确实是我的朋友,但没人规定他们也得是你的朋友。

有点可悲,你不觉得吗?

不觉得。只是一种新的安排,仅此而已。

我是在说少 ,我们少见几次面。

如果这个少的质量比我现在的多还要好,那么少就等于补偿了我痛苦地看你忍受他们的那些小时,少最终胜过了多,少事实上反而成了 多。

他们逐渐适应了只在周末见面的新节奏,每周两个傍晚、晚上和夜里,要么星期五和星期六,要么星期五和星期天,要么星期六和星期天,当然,除了弗格森偶尔在最后一刻打来电话取消的那些星期五、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在这些没有和西莉亚在一起的周末晚上,他可以自由地和一个或者几个无法忍受的人来往,更不用提平时功课不太多的那些夜晚,基本上四天里有一天晚上,他会去附近的比利和乔安娜家里吃晚饭,大家轮流抱着一岁的莫莉逗她玩,一边聊作家、政治、电影、画家和体育,大哥比利·贝斯特比任何人都先对弗格森有信心,也是他畅游的那个诗人鱼缸中唯一写散文的朋友,唯一对散文有鉴赏力的朋友,听得懂他为什么主张弗兰纳里·奥康纳和格蕾斯·佩蕾是风格更大胆、更具创新性的文体家,超过了贝娄、厄普代克或者除鲍德温之外的任何美国人。就这样,弗格森设法没有失去贝斯特夫妇或者诺亚或者霍华德或者喧哗三人组以及其他把他与这个世界维系在一起的必不可少的朋友。是的,就像西莉亚所说的,确实有点儿可悲,但这种新的安排实行了一个月、两个月后,他感觉他们的状态开始变得更好,紧张的空气少了,因为他们需要面对的干扰和烦恼也少了,但弗格森也知道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他解决的这个小问题,和他对她隐藏了太多自己的事情这个大问题相比,简直不值一提,除非他鼓起勇气向西莉亚敞开心扉,把她需要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他最终会毁掉他们的未来,最终一无所有。

第三个原因 :可以说,他们的整段感情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前提之上。并不是说弗格森对西莉亚撒了谎,但有一个真相他一直没告诉她,也就是阿提的死在爱情等于神圣正义这个等式中占据的重要位置,尽管他觉得通过去年春天在滨河公园的抛接球游戏,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抛接球游戏在暑假期间变成了和西莉亚的一对一威浮球比赛,在伍兹霍尔和佛蒙特州的奶牛场都玩过,尤其是他接受庭审前那几个让人揪心的星期,嬉笑欢乐的比赛让他暂时忘了法庭上算总账的日子——但对于整件事,他仍然只字未提。漫漫六年的疯狂执着终于结束了,但如果他已经被治愈或者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健康,那他为什么没能鼓起勇气,把他为了纪念死去的A.F.双胞胎而强迫自己放弃了棒球这件事告诉她?因为他害怕,怕她会说他是个疯子,不想再和他有任何关系。

更糟糕的是,他无法把他的情况 告诉她,揭穿他非正常出生的秘密——他是一头公驴和母马的后代,1946年夏天某个夜晚,一头嘶鸣的公驴在新泽西的一个牲畜棚里上了一头漂亮的母马,让她怀上了一头骡子,会说话的骡子弗格森,这头骡子无法繁殖后代,因此属于基因失败的类别,这个事实对弗格森的打击太残酷,对他自己男性气概的确定感伤害太大,他从来没有勇气跟西莉亚讲,他们每次上床时,他都听任她采取那些不必要的避孕措施,从没有告诉她插入子宫帽没有意义,因为和他做爱就已经保证了她永远不必担心意外怀孕。

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懦弱到如此可怕,他已经变成了他发誓永远不会变成的那种人:一个可耻的人。

反驳 :没什么好反驳的。但在弗格森心里,布鲁勒医生误诊的可能性继续让他心存侥幸。直到并且除非去再找个医生咨询,不可原谅的错误就是可原谅的,因为尽管几率很小,避孕措施还有可能是必要的,而直到他自己百分之百确定,他不想让西莉亚知道这可耻的事实。他需要做的是再找一个医生,再次进行检查——但他太害怕了,怕知道最终的结果,所以他一直拖着。

结论 :他父亲去世两个半星期后,当此刻的大火燃烧到了哥伦比亚的校园,西莉亚戴上了绿带子,作为菲利斯·布斯楼伙食旅的几十名志愿者之一,通过为占领大楼的学生制作三明治来表达对他们的支持。不是红带子的激进分子,而是绿带子的同情者和支持者,对于一个不参与校园政治、把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中的人来说,这个立场很合理,但西莉亚还是有自己的政治观点,虽然她不适合冲在最前线,去把守路障或者占领大楼,但她的观点足够坚定到让她站在学生那边来反抗校方,且不论她对学生们的战略有什么疑虑,或者听到一百个或者五百个声音齐喊趴到墙上,操你妈的! 这句口号时她有多难受。在弗格森看来,西莉亚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弗德曼权利法案”的根本原则,正是同样的冲动,让十六岁的她在自动贩卖式餐厅里把一美元放在那个老头面前,现在她十九岁了,但什么都没有改变。23号晚上,她给他的公寓打了电话,听她描述了当天在哥伦比亚发生的事情,比如中午在校园正中的日晷举行集会,攻击晨边公园体育馆建筑工地,以及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和学生美国黑人协会联合起来占领了汉密尔顿楼,白人学生和黑人学生协同让学校停课,弗格森大笑起来——一部分是因为惊讶,他觉得,但多半是出于幸福。挂了电话后他意识到,这是自那天晚上他拿起同一部电话和艾伦·布卢门撒尔通话以来第一次这样开怀大笑。

26号星期五下午一点钟,他决定暂停当天的小说写作,坐跨城公交去看看哥伦比亚大学正在发生的事。给西莉亚打电话已经太晚了,她肯定和其他三明治制作者在菲利斯·布斯楼的食堂,但要找到她不会很难,到时候他会硬拉着她从她的一大盘火腿、博洛尼亚香肠和预先切好的袋装面包片旁边走开,之后他们可以一起在校园里转转,看看现场的情况。跨城公交沿着麦迪逊大道行驶时,他又想起了似乎每次来晨边高地都会想到的那个问题:如果他当时去了哥伦比亚而不是普林斯顿,一切会怎样?如果去了那里,他的人生会有什么不同?不会去布鲁克林学院是一个。不会去东89街是又一个。不会撞见他外公拍毛片是再一个。不会有一万美元,不会有内格尔,不会有霍华德·斯莫尔,也就是说不会有佛蒙特的酒吧斗殴,不会有审判,不会有米尔德里德姨妈奇迹般的救援,不会有假想的网球对决,不会有霍华德和艾米之间的浪漫——事实证明还是一段火热的浪漫,短时间内没有任何冷却的迹象。不过还是会有小玩意的三本书,但第二和第三本可能会稍有不同。玛丽·唐纳修、伊维·门罗和西莉亚会扮演同样的角色。但如果他去了哥伦比亚,他会和示威的学生一起坐在某座被占领的大楼里呢,或者生活会把他安排在同一辆跨城公交车上,沿着中央公园的北边前往晨边高地?

自23号以来形势已经发生了改变。黑白联盟已经破裂,但学生占领了四座大楼,学民社的主席,也就是公认的造反领袖,恰巧是弗格森的高中老同学马克·拉德。是的,迈克·勒布也参与了——艾米曾经的折磨者,因此他现在是弗格森曾经的朋友——不过据西莉亚耳闻,勒布只是参加数学楼集会的学民社成员之一,而拉德则是负责人,是学民社的发言人和总煽动者,过去他和弗格森相处得一直不错,一起上过很多英语课、法语课和历史课,和他们名字几乎相同的女朋友达娜和戴安娜进行过四人约会,某天早上一起逃课跑到纽约,参观了华尔街的证券交易所,目的是要看看运行中的资本主义 ,而且多贴切,也多有意思啊,在高中三年级的春天教会弗格森开标准档的车,让弗格森能开着阿尼·弗雷泽的雪佛兰货车当了一暑假大件搬运工的马克,现在竟然在领导学生造反,让自己的照片每天出现在报纸上。

事实上,弗格森那天下午没能去成哥伦比亚。四路跨城公交车从东区到西区要经过110街,也就是中央公园西路和滨河大道之间别名叫大教堂林荫大道的一片街区,公交车到达百老汇和110街的拐角后,弗格森跳下车,开始往北朝学校所在的116街走,但要到达那里他得经过西莉亚住的街区,也就是百老汇和阿姆斯特丹大道间的西111街,但奇怪的是,他过了111街往下一个路口走的时候,却意外看到了西莉亚,她穿着飘逸的蓝裙子和粉色的衬衫,大约和他隔了半个街区的距离,而且也在往北走,无疑是正往菲利斯·布斯楼的食堂去。西莉亚不是一个人这一点并没有让他感到不安,虽然那个人并不是她的巴纳德室友,而是一个男人,具体来说是二十二岁的理查德·斯莫伦,弗格森之所以能认出他,是因为西莉亚为了帮助弗格森写小说,曾安排他和哥伦比亚的医学预科生进行面谈,斯莫伦就是10月和他聊过的学生之一,而且由于斯莫伦也来自新罗谢尔,小时候曾和阿提在棒球队和篮球队打过球,西莉亚从小就认识他,弗格森看到西莉亚和一个老朋友往城北走,怎么可能有哪怕一丁点的嫉妒和焦虑呢?他加快了脚步想赶上他们,但就快要赶上他们时,西莉亚和理查德·斯莫伦突然在人行道上停住脚步,互相拥抱在一起开始接吻。那是一个热烈的吻,一个持续很久的吻,一个色欲的吻,满含着纯粹且无法控制的欲望,弗格森站在人行道上,离他们拥抱的地方只有不到二十英尺,反正在他看来,那是个爱的吻。

如果是爱的话,他只能认定他们是刚刚从西莉亚的公寓出来,天知道他们在西莉亚的床上滚了几个小时,而现在他们重新穿上了衣服,正往北走,准备去哥伦比亚,给那些占领大楼的学生做三明治,而且很显然,他们的纵情狂欢仍然散发着耀眼的余晖,他们仍然没抚摸够对方,仍然在渴望更多。

弗格森转过身,开始向南走去。

尾声 :他没打电话,她直到星期一才打电话——跟他讲了斯莫伦的事(这会儿对他来说已经是旧闻),并宣布了分手。接着是个沉默无语的周末,在此期间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他应该为这场灾难负责,斯莫伦并非他诸多麻烦的起因,顶多算是表现症状之一,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对她说实话,所以他活该被甩。美丽的西莉亚。西莉亚以及抚摩她、将她的身体折在他的身体里时让他感受到的狂热快感。但只有性并不够。得出这个结论看起来似乎无法想象,但只有性确实不够,他们之间的一切几乎都出了错。他强迫自己爱上了她,可他从来没有爱过什么,他爱的只是爱她这个想法,但这并不是爱,而是一种恶心至极、不可饶恕的愚蠢,所以让她和她帅气的医学预科男在一起吧,他对自己说,让她和未来的心脏专家、现在的心跳对象回到哥伦比亚的旋风里吧,因为大火仍在蔓延,是时候让她从他的人生中旋转出去,撇下他去下一个地方了。

在随后的几个月,再没有《弗格森故事》中的哪个核心角色突然在网球场上或别的地方死去,再没有爱情被找到,或者被失去,甚至是被考虑。有的只是一个漫长、枯燥的暑假,白天大部分时间躲在他的单身公寓,专心写他的上下部小说的下部,晚上也不去见人,除了住在附近的比利和乔安娜,以及正在纽约以专业演员的身份拍电影的诺亚,但是诺亚太忙、太累,除了周末,平时也没多少时间和他见面。其他人都不在了,要么去了自家的别墅度假,要么在纽约州北部或新英格兰租了小屋,要么按照穷游路线在西欧的各个城镇和乡村旅行。同往年一样,霍华德去了他叔叔婶婶在佛蒙特州的奶牛场,不过这次同去的还有艾米,两个人已经开始讨论大学毕业后的人生计划——时间只剩短短一年了——假定霍华德想办法逃过了兵役,他们打算去上研究生,霍华德读哲学,艾米读美国史,理想的选择是哥伦比亚,他们可以在晨边高地租间公寓一起生活,成为纽约市民。霍华德和艾米再三邀请弗格森去佛蒙特找他们玩,而弗格森再三找借口没有去。佛蒙特有太多不愉快的回忆,他说,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准备好回那里,或者他正忙着写小说,都没空想离开纽约,或者他感冒了,没法旅行,但即便他编这些话时(有一部分是真的),他也明白真正的原因是他失去西莉亚后,艾米又重新占据了他的脑海,但他永远失去的艾米,他深爱的艾米,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也永远不会想和他在一起,而他这会儿无法面对她和自己非正式的姐夫幸福的样子。倒不是说那个暑假他再也没想过西莉亚,但她并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频繁地爬进他的脑子里,随着暑假酷热的第一个月变成酷热的第二个月,他几乎有点高兴他们俩不在一起了,仿佛一个咒语被破除,他又变成了原来的自己,而不是某个编造出来骗人的版本,在暑热中,阿提再一次回到了他身边,阿提的死和他父亲的死,这是他坐在自己闷热的小房间里呕心沥血写书时想得最多的两段记忆。4月底时,他的遗产继承问题终于解决(原来不是平常的那种遗赠,而是人寿保险的赔偿金,因而规避了遗产税),他从丹那儿拿了五千美元后,带着某种病态的好奇,看着剩下的九万五千美元慢慢又变成了原本的十万美元。丹说这叫看不见的钱,弗格森称之为幽灵的钱。

他在写一本有关死亡的书,可有时候,他觉得这本书想杀了他。每句话都是挣扎,每句话中的每个字都有可能是不同的字,和过去三年里写过的其他作品一样,每写出四页来,大概只有一页能留下。不过,到暑假开始时,他已经写出了一百二十二页的成稿,讲完了一半的故事。一连串的自杀事件已经持续了三个月,在此期间,R.城埋葬了二十一个它的孩子,对于一个人口只有九万四千人的地方小城来说,这是个令人警觉的数字,诺伊斯医生从一开始便参与其中,连同二十多名医生、十多名精神病专家和近三十名牧师一起防范下一场自杀,然而,尽管他们做了很多集体努力,比如与城里的所有年轻人进行长时间的面谈和咨询,但他们提供的帮助起不到丝毫作用,到现在,诺伊斯甚至开始怀疑,他们为了结束这场祸害而投入的无数个小时,是不是仅仅拖延了它的发生,把问题孤立出来,一个月又一个月又一个月地将其暴露在公众视野中,是不是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倒让它继续存在着,进而诱使那些易受影响的年轻人用本来不会想到的方法解决他们的问题,所以R.城的孩子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在不断自杀,一点一点地,坚定的诺伊斯医生开始泄气了。6月写到这里后,弗格森去参加了期末考试,写各科的期末论文,在暑假的前几周里重新回到写作状态中后,他已经知道故事会如何结尾,这一点很有帮助,但知道不等于做到,除非他能把它写好,否则写完也没什么意义。在诺伊斯的城市,那些年轻人面临的问题既是永恒的,也是当下的,是生物的必然命运与具体的历史现实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初恋与分手这类青春期剧变,被群体排除在外的日常恐惧,意外怀孕的恐惧,真正怀孕后和过早当上母亲带来的精神创伤,行为放纵带来的刺激(车开得太快,酒喝得太多),倦怠,对父母、成年人和一切权威的蔑视,忧郁,孤独,世界的痛苦(悲观厌世)压在他们心头,虽然阳光也洒在他们身上——古往今来的年轻人都会经历的无尽的折磨——但对于处境最危险的那些人,十七八岁的男孩,他们一从学校毕业就要面对越南的威胁,面对当下美国无可争辩的现实,因为R.城是个蓝领城市,没有几个高中毕业生能去上大学,因此高中的结束就意味着成年生活的开始,但是过去三年有六十四口装着美国士兵的灵柩被运回家乡,埋在当地的墓园,现在这些男孩没了肢体或者没了眼睛的兄长们住进了附近W.城的退伍军人管理局医院的病房,1965年夏天横扫R.城的爱国热情,到1968年春天已经变成了厌恶和恐惧,美国政府在世界另一端正在打的战争,已经不是这些男孩愿意去参加的战争。像他们的兄长、像他们的堂兄表兄、像他们的朋友的兄长那样白白送命,似乎是在嘲笑生命本身的原则,他们问自己,他们为什么会被生下来,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在还没开始真正活之前就去死吗?有些人为了逃过军队体检选择了自残,用枪打掉手指或脚趾,其他人选择了不太血腥的解决方式,在父母紧锁的车库里让车空转,最终让自己窒息而亡,而如果男孩碰巧还有女朋友的话,女孩和男孩往往会一起坐在车里,紧紧拥抱着对方,让汽车尾气慢慢发挥作用。起初,诺伊斯对这些无谓的死亡震惊万分,尽一切办法想要阻止它们,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思想开始转到不同的方向上,到第四个还是第五个月时,他自己也染上了自杀的病毒。这之后,弗格森打算的故事方向是跟随诺伊斯的脚步,看看是什么让他在书的末尾也选择了自杀,他对这些受他照顾的年轻人逐渐产生了巨大的同情,和二百五十名男孩女孩的谈话,使他最终确信R.城正在经历的不是医疗危机,而是精神危机,问题不是死亡或者对死的渴望,而是对未来丧失了希望,诺伊斯一旦明白了他们全都生活在一个没有希望的世界,弗格森打算把他和过去几个月以来他一直在为其提供心理辅导的莉莉·麦克纳马拉放到一起,这个十七岁女生的双胞胎哥哥哈罗德已经自杀,所以离异且没有子女的诺伊斯医生打算把她接到自己家里生活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或者半年,试图说服这个平凡、固执、不善言辞的女孩放弃自杀的想法。这将会是他的最后一搏,最后一次想要压制自己屈从于死亡的欲望,而在他未能让她重新燃起生的希望后,他会跟着她去车库,关上门窗,然后和她一起坐进车里,把车打着……

从6月中旬到9月中旬,他慢吞吞地边写边改,最终写出了七十四页的内容,而在他重新开始坐地铁往返于布鲁克林两个星期后,喧哗书局出版了他的作品合集。经历了如此艰难的一个暑假,《绪言集》突如其来地破土而出,就像早春的第一朵番红花。一抹紫色穿过满是淤泥和黑雪的冰冷土地,原本无色的世界中蹿出一束动人的色泽,因为《绪言集》的护封就是紫色的,具体说来叫木槿紫,这是弗格森和罗恩从可用的众多颜色里挑选出来的,设计朴素的印刷封面上有一个细边的白框,里面用黑色印着他的名字和书名,附带着向法国伽利玛出版社的封面致敬,弗格森心想,典雅,非常典雅,当他第一次把这本书拿在手里的时候,他体会到了某种事先毫无准备的感受:如霹雳一般的喜悦。他意识到,很像是他赢得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奖学金之后的那种喜悦,但是有一点不同:奖学金已经从他手上夺走了,但这本书将永远属于他,即使只有不到十七个人读过。

有评论了。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受到了公众的亲吻和掌掴,他算了算,书出来后的四个月里一共有十三次,报纸、杂志和文学季刊的长、中、短书评,五个心满意足的舌吻,一个友好的拍背鼓励,三个照脸打来的拳头,一个冲着睾丸撞去的膝盖,一个行刑队的处决,两个耸肩。弗格森既是天才也是白痴,既是有为的青年也是傲慢的呆子,既是这一年最大的惊喜,也是这一年最大的失望,既天赋过人又毫无天赋。就如半个世纪以前面对汉克——弗兰克时,鲍德温夫人与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唐姨夫的意见完全相左一样,正面与负面的你推我搡,审判室无休止的僵持,一切还是老样子,尽管他努力忽略那些对他或好或差的评价,弗格森不得不承认,亲吻的快乐褪去之后,刺痛的感觉还会继续很久,忘记被人攻击为“一个疯狂、失控的嬉皮士,他们不相信文学,反而想摧毁它”,要比记住被称赞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更困难。去他的,他把那些评论塞到书桌最下面的抽屉里时这样对自己说。如果以后有机会再出书,他会用蜡封住耳朵,用布蒙上眼睛,把自己绑在船的桅杆上,耐心等到风暴最终过去,等到塞壬无法再碰他。

书出版后不久,玛丽·唐纳修回来了。到这会儿西莉亚已经离开五个月了,孤独、饥渴的弗格森简直太乐意从乔安娜那儿听说她妹妹已经和交往十八个月的男友分手,如果弗格森还想见玛丽,乔安娜很愿意近期的某个晚上请他们来吃晚饭。玛丽不会再回密歇根了,她已经回到纽约,在纽约大学读法律系,而且据乔安娜说瘦了十五还是二十磅,她来问他都是玛丽的意思,如果弗格森愿意,显然玛丽也愿意,就这样,弗格森和玛丽又开始约会了,或者更确切一些,又像1966年夏天那样上床了,不,他们之间拥有的不是爱情,永远不可能是爱情,但在某些方面却胜于爱情,是友情,纯粹而单纯的友情,而且对彼此都佩服不已,到了他们第二次暧昧的第二个月,弗格森已经对玛丽深信不疑,最终选择向她坦白了有关西莉亚的一切,第一次吐露了阿提的事,棒球的事,可耻的子宫帽的事,并且告诉她,自己从来没法对别人讲这些,接着,说完这个有关沉默与欺骗的卑鄙故事之后,他扭过头去不再看她,而是对着墙说:我怎么了?

年轻,玛丽回答说,唯一的问题就是年轻。那时候太年轻,你的想法就是一个还没有成熟的年轻人的想法,心地善良,有点年轻人过剩的理想主义。但你现在已经不小了,所以就不再那么想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但有一件事除外,跟你年纪小没有关系。你应该告诉她的,阿奇。你的所作所为……我该怎么讲才能不伤到你的感受……?

该受谴责。

对,可以这么说。该受谴责。

我想和她结婚的,你知道吗,或者至少我觉得我想和她结婚,但如果我告诉她我们永远都不会有孩子,她很可能会拒绝我。

是,但是不提这件事也不对啊。

好吧,不过我跟你讲了,不是吗?

和我讲不一样。

哦?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想和我结婚。

谁知道我想还是不想?谁知道你想还是不想?谁能说得准?

玛丽大笑起来。

至少你现在不用再服避孕药了,弗格森继续道。

纽约可不只有你一个男人,你知道吗?要是我哪天晚上出去玩,碰见什么绅士显贵,一见倾心怎么办?

别告诉我就行,我只有这么一个要求。

不过说实话,阿奇,你真的应该再找个医生看看——保险起见。

我知道,弗格森说,我知道我该去,我会去,改天,改天就去,我保证。

1969年是七个难题、八个炸弹、十四个拒绝、两个骨折、数字二百六十三和一个改变人生的笑话之年。

(一)理查德·尼克松宣誓就任第三十七任美国总统四天之后,弗格森写完了《废墟之都》的最后一个句子。第一稿完成了,努力了很久才写出来的第一稿,到这会儿已经改过太多次,也许可以算作第九或第十稿了,但弗格森仍然不太满意,至少不是完全满意,感觉在宣布完稿前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于是他在这本书上又花了四个月,修补和改进,增加和删减,替换字词和打磨句子,到6月初坐下来录入最终的最终版时,他已经参加了布鲁克林学院一半的期末考试,马上准备毕业了。

弗格森只认识一家出版商,也只想和这家出版社合作,现在小说完成了,要是把手稿交给他在喧哗书局的朋友们,该多让人开心啊,因为他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告诉他,他们会继续出版他的作品,直到永远 。但过去几个月中,情况出现了变化,这家仍处在发展期的年轻公司,虽然从成立之日到1967年夏天已经出版了十二本书,但现在却走到了灭绝的边缘。已经结过两次婚的特里克茜·达文波特,也就是这家规模虽小但并不渺小的出版公司唯一的资金后盾,在4月第三次结婚了,她的新任丈夫叫维克托·克朗茨,除了管理特里克茜的投资以外,显然没有别的工作,这个人不是艺术爱好者(除了蒙德里安和康定斯基这类已去世画家的艺术作品),他向喧哗天使建议说,不要再把钱扔在喧哗书局这类“毫无价值的事业”上,之后她便撤资了。所有未来的图书出版合同全部作废,没有卖到书店或者送到分销商仓库的书全部低价处理,无法低价处理的则送去化成纸浆。《绪言集》出版九个月以来,一共卖出了八百零六本。也许不是很多,但以喧哗的标准来衡量,卖得还算不错,在畅销榜上排名第四,仅次于安的色情诗歌集(一千四百八十六本)、比利的《被砸烂的脑袋》(一千一百四十一本)和波那本活色生香的南城同性恋夜生活日记(九百六十六本)。5月底时,弗格森以每本两美元的价格,买了一百本他自己的书,把箱子存放在伍德豪尔新月巷家中的地下室后,于当晚回到纽约,去比利家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所有在喧哗书局工作过或者出过书的人,以及他们的妻子、丈夫、女朋友和男朋友齐聚一堂,一边咒骂维克托·克朗茨,一边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更令人难过的是,乔安娜现在又怀孕了,而比利为了补贴家用,不得不做起了家具搬运工,还有那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派对进行到一半时,比利站到一把椅子上,宣布小玩意出版公司正式关门,但至少,脖子上青筋暴突的比利醉醺醺地吼道,至少我会继续把我答应要出版的所有书和册子都出完,因为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这话显然是针对喧哗被撤资的事,大家纷纷鼓掌,称赞比利是个说话算数的人 ,乔安娜站在他身旁泪流满面,玛丽则站在乔安娜身旁,一只胳膊搂着姐姐的肩膀,然后拿出一块手绢轻轻擦拭乔安娜脸上的泪水,弗格森站在一旁认真地看着这一幕,对于玛丽这么做,心中充满了爱意。

在比利的建议下,弗格森找到了一位作者代理人来帮他处理寻找新出版商的事。她的名字叫琳·埃伯哈,不用说,她也是比利的代理人(但不是因为比利又写了一本书,而是现在喧哗停止喘气后,她希望把《被砸烂的脑袋》签给某家平装书出版社),她对《废墟之都》的反应让弗格森很受鼓舞,在写来确认接受他为委托人的信中,将之称为一本精彩的反战小说 ,两天之后打电话时,又把它描述为一部移植到美国后被改编成文字的伯格曼电影 。弗格森对伯格曼电影的感觉有些复杂(喜欢其中一些,讨厌另一些),但他明白琳认为这是极高的评价,并对她的不吝赞美表示了感谢。琳是个年轻、热情的姑娘,身材娇小、长相漂亮,一头金发,两瓣嘴唇上涂着鲜艳的口红,一年多前开始单干,作为一位年轻、独立的代理人,她手头没有什么以前的客户,目前的使命是寻找最优秀的年轻新秀,而二十二岁零三个月的弗格森,绝对算年轻。接着,她开始给她名单上的纽约出版商寄送手稿,但收到的反馈是一个又一个的拒绝。不是说这些出版商觉得弗格森的书很糟或者不值得出版或者没有体现出某个出版商所谓的“非凡天赋”,但他们一致认为,《废墟之都》实在是缺乏商业价值 ,就算他们只需要付五十美元的预付金或者干脆不给预付金,他们也很难把印书的成本赚回来。到年底时,书稿一共游览了十四家出版公司的收发室和办公室,收到了十四封拒绝信。

十四拳猛击,每一拳都疼。

不着急,琳说,我再想想办法。

(二)6月初,这个盘根错节的家族中最年轻的四位成员从各自的学校毕业了——艾米从布兰迪斯,霍华德从普林斯顿,诺亚从纽约大学,而弗格森则是从米德伍德的弗莱布许地铁站附近的田园避难所——现在毕业典礼结束了,他们四个人全都踏上了迈向未来的旅程。

出乎弗格森和所有其他人的预料,少年时代的大部分时间和青年时代的全部时间都在为拍电影做准备的诺亚,宣布倒转方向,打算从今往后只演戏剧。电影表演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他说,一种“停止和开始”的机械化骗局,根本比不上那种在现场观众面前表演、没有重拍或剪辑师的剪刀来救你的真正骗局。他自己导过三部小电影,演了另外的三部,但现在他要告别赛璐珞,去耶鲁大学戏剧学院学习三维的表演和导演了。为什么还要念?弗格森问他。因为我还需要训练,诺亚说,但如果事实证明我不需要,那我就退学,回纽约来,搬去和你住。我那地方很小,弗格森说。我知道,诺亚回答,但你又不会介意睡地板,对吧?

诺亚要继续念书,确实出人意料,而艾米和霍华德还要念书,却是早已许诺和计划过的。俩人都去哥伦比亚,享受未婚夫妻的美好生活,艾米打算攻读美国史的博士学位,但霍华德放弃了哲学,准备去古典学系,更加深入地研究前苏格拉底时代的格言警句,而不必把时间浪费在时髦但愚蠢的英美分析哲学上。维特根斯坦挺好,但奎因让他头疼,他说,而读斯特劳森就跟嚼玻璃一样。弗格森明白霍华德有多喜欢他那些古希腊人(内格尔对霍华德的影响,要比对他的影响更深刻也更持久),但他还是忍不住对朋友做出的决定有一点点失望,在他看来霍华德更适合从事艺术而非学术,他希望他继续用钢笔和铅笔冒险,试着在绘画上闯一闯,靠他那只技艺比艾米父亲的专业手还娴熟的手为生,他给比利画了那么多封面,《普林斯顿老虎》也刊登过他的漫画,还有这么多年来他三笔两笔就画出的那些爆笑网球对战和几十幅奇迹般的作品,最终弗格森质问了霍华德为什么选择了学术,而不是艺术?因为,他曾经的室友说,艺术对我来说太容易了,我永远不可能比现在画得更好。我在寻找能挑战自己的东西,一个能逼着我超越自己的学科。这么说你能懂吗,阿奇?是,能懂,或许可以说非常懂,但弗格森还是有些失望。

至于弗格森自己,根本不存在继续念书的问题。他向家族的其他成员宣布,实在受够了。那年春天晚些时候他找到了一份工作,一份他父亲肯定不会赞成的工作,一份无疑会让他父亲在坟墓里翻身的工作,但弗格森在布鲁克林学院最聪明也最可靠的朋友弗里茨·曼吉尼的父亲经营着一家承包公司,这家公司承包的服务之一是粉刷公寓,当弗里茨告诉弗格森说,他父亲那年暑假想再招一名油漆工,弗格森去了曼吉尼先生位于曼哈顿下城德波洛西斯街上的办公室和他见了一面,然后就被雇用了。不像大多数普通工作那样一周要上五天班,而是有活儿了就去,没活儿就歇着,他认为这倒是挺符合他的意图,工作一两个星期,然后不工作一两个星期,工作期间可以赚到的钱,足够支付不工作期间的吃饭和房租开销。现在他已经从大学毕业了,因此,他既是一位作家,也是一名油漆工,但因为他刚刚写完自己的第一部小说,还没准备好再开始写别的(他的大脑已疲惫不堪、灵感枯竭),所以他主要是一名油漆工。

艾米可以毫无障碍地大踏步前进,但其他三个人的计划,则要取决于他们在入伍体检期间和之后发生什么,根据安排,他们的体检会在那年夏天进行,霍华德在7月中,诺亚在8月初,弗格森在8月底。如果他们被征入伍,霍华德和诺亚都决定以路德·邦德为榜样,北上去加拿大,但比他们更固执也更鲁莽的弗格森决定,他愿意冒蹲监狱的危险。支持战争的人给他们这样的人起了名字——逃避兵役者、懦夫、国家的叛徒 ——但三个朋友不会反对在一场他们认为正义的战争中为美国而战,因为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和平主义者,认为所有的战争都该反对,他们反对的只是这场战争罢了,具体说来就是他们认为这场战争在道德上站不住脚,不仅是政治上的大错,还是疯狂的犯罪行为,因此他们的爱国责任要求他们拒绝参与其中。霍华德的父亲、诺亚的父亲和弗格森的继父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当过兵,他们的儿子和继子佩服他们参与了反法西斯战争,在他们看来那是一场正义之战,但越南不一样,让这个盘根错节的大部落中的所有人都感到安慰的是,那场战争的三位老兵,全都站在他们的儿子和继子一边,对这场战争持反对态度。

汉堡高地战役、阿肖谷的阿帕奇白雪行动和福绥省的平巴战役。这些是在他们三人从大学毕业之前和之后的几周中,从越南飘回国内的一些名字和地点,在他们分别准备去纽瓦克(霍华德)的征兵局和曼哈顿(诺亚和弗格森)的白厅大街上那家征兵局之前,霍华德和诺亚各自找医生咨询了一些假想出来的病,希望这能让他们获得4-F(不适合参军)或者1-Y(适合参军,但仅限最紧急情况)的分类,省去移民加拿大的麻烦。霍华德对灰尘、青草、豚草、麒麟草以及春夏时节其他气传花粉过敏(枯草热),但他颇具同情心的反战医生在证明信中还宣布他患有哮喘——这种慢性疾病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让霍华德因为健康原因免服兵役。诺亚去体检时也带了一封信,一位反战的心理分析学家提供了一份声明,说诺亚在过去六个月里每周要去做两次心理治疗,他可以证实他的病人对开阔空间患有恐惧性神经症(广场恐惧症),在过度紧张的情况下还会发展成全面的妄想症,再加上他还有潜在的同性恋倾向,因此无法在只有男性的环境中正常行使职责。

诺亚拿出他的信给弗格森看时,一边摇着头一边哈哈大笑。看我,阿奇,他说,我是社会危害分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你觉得医生会相信这种垃圾?弗格森问道。

谁能说清楚?诺亚回答。他顿了顿,然后又笑起来,说:可能吧。

要是为自己着想的话,弗格森心想,他其实也应该去找个医生,像霍华德和诺亚那样搞一封证明信,但到现在读者应该已经发现,弗格森并不总是这样。8月25号星期一早上,他来到白厅大街的征兵中心时,根本没有证明他患有什么真正或假想的生理或心理疾病的信给军队的体检人员看。确实,他小时候确实患过枯草热,但最近几年似乎已经没有了,而他确实患的病,也就是让他沦为一头会说话的骡子的那个病,对眼下的事情来说无关紧要。

他穿着白色的短裤在大楼里走来走去,而在他周围,还有一群穿着白色短裤走来走去的年轻人。白皮肤的年轻人,棕皮肤的年轻人,黑皮肤的年轻人,黄皮肤的年轻人——他们都在同一条船上。他参加了笔试,他的身体被量,被称,被检查,然后,他就回家了,好奇自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三)9月2号,七十九岁的胡志明去世了。弗格森从广播中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83街与84街之间的中央公园西路上的一栋三室公寓里,踩着梯子粉刷厨房的天花板,这是从暑假到现在他为曼吉尼先生干的第四份活儿。胡伯伯死了,但并不会有什么因此而改变,战争还会继续下去,直到北越战胜南越,美国人被赶走。这是确凿无疑的,他一边在油漆桶里蘸了蘸刷子,继续刷天花板,一边想,但很多其他事就说不定了。比如,为什么他在霍华德和诺亚收到通知他们体检日期的信之后过了一个月才收到自己那封?或者为什么霍华德已经获得了纽瓦克征兵局给他的新分类(1-Y),可过了同样长的时间后,诺亚还没有从曼哈顿的征兵局那儿听到任何消息?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太随意了,一个系统却有两只互不相关的手在运作,每只手在执行各自的任务时,完全不清楚另一只在干什么,虽然他已经体检完了,但还得等多久却很难说。

他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从夏天到秋天,他不停地想到监狱,想到被迫关押起来,要服从监狱看守们变化无常的规矩和命令,想到被其中一个或者多个狱友强奸,想到和他同住一间牢房的人可能是个挥舞着自制小刀的残暴罪犯,因持械抢劫被判处了七年有期徒刑或者因谋杀罪被判一百年监禁。接着,他的脑子会暂时从现实中游离,回想起他在十二岁时读过的《基度山伯爵》,其中遭人诬陷的爱德蒙·唐太斯在伊夫堡监狱中被囚禁了十四年,或者八年级时读过的《正午的黑暗》,其中两个被关在相邻监牢的犯人轻敲墙壁,通过暗码传递信息,或者这些年来看过的监狱电影,数量简直多到过分,比如《大幻影》《死囚越狱》《亡命者》,比如《左拉传》中的德雷福斯被囚禁在恶魔岛上,比如《牢狱大暴动》《牢狱鸳》《星星监狱两万年》,比如《铁面人》,这部电影也改编自大仲马的作品,其中孪生兄弟中邪恶的那个被自己的胡须给闷死了。

变幻莫测的未来与持续积聚的恐慌就像两个孵化器,孵出了这些紧张不安、飞来撞去的想法。

夏天从来都是他紧张工作的时间,但那个夏天弗格森却什么都没做成,只是读了《废墟之都》的前四封拒绝信。胡志明去世一个月后,这个数字增长到了七。

(四)那年的夏天和秋天,在弗格森为曼吉尼先生打工和思考自己前途难料的未来时,有个人却在纽约城到处引爆炸弹。萨姆·梅尔维尔,或者说萨缪尔·梅尔维尔,1934年出生时这个人名叫萨缪尔·格罗斯曼,后来他改掉了自己的姓氏,或许是在向创作《白鲸记》的那个人致敬,或许是在向法国导演让——皮埃尔·梅尔维尔致敬,虽然他在出生时其实叫让——皮埃尔·格伦巴赫,又或许不是向谁致敬,没有任何原因,只是不想与他父亲和他父亲的名字扯上关系。梅尔维尔虽然有点儿像气象员和黑豹党,是无党派的马克思主义者,但他基本上都是单打独斗(有时候会有一两个同伙,大多数时候没有),7月27号他引爆了第一颗炸弹,炸坏了纽约滨水区格雷斯码头,这个码头的所有者是常年在中南美洲剥削、压榨农民的联合水果公司。8月20号他袭击了海事米德兰银行大楼;9月19号是商务部和陆军总监察长在百老汇大道南边的联邦办公大楼里的办公室。随后的袭击目标包括标准石油公司在美国无线电公司大楼的办公室,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总部,以及10月11号,第五大道上的通用汽车大厦,但第二天,当梅尔维尔准备去炸中街上的刑事法院大楼时——二十一名黑豹党成员正在这里受审——却错将一名联邦调查局的线人选为了自己的同伙,当场被擒。1970年4月,他被送进了“坟墓”监狱,他在那里组织囚犯,发动了一场抗议,导致他在7月被转移到了辛辛监狱,但在那里他又组织了一场监狱抗议,导致他在9月被转到了纽约州北部阿提卡的最高安全级别监狱。

据各方描述,梅尔维尔是受到了1968年春天的哥伦比亚事件刺激,才变得越来越激进。在4月30号晚上的抓捕中,这位三十四岁的前管道设计师来到校园声援学生,在一千名战术巡逻队警察涌入、七百名学生被捕、无数绿带子和白带子遭袭的混乱中,梅尔维尔曾呼吁学生奋起反抗警察。在一小撮抗议者的协助下,他把用回火硫化处理的钢制成的容量五十加仑的垃圾桶拖到罗氏图书馆的楼顶,然后砸向了下面的警察。年纪较小的学生非常害怕,完全没有准备好做出如此不计后果的行动,纷纷四散消失在夜幕中。没过多久警察就抓到了梅尔维尔,然后拖着他去了另一幢楼里,把他困在椅子上,拿警棍打了个半死。几天之后,他加入了当地的社区行动委员会(社行委)——这个组织反对的是哥伦比亚从学校的公寓楼中赶走贫困租户的政策——在西112街上的圣马克斯·阿姆斯前参加社行委举行的示威活动时,他和该组织的其他几名成员遭到了逮捕。

哥伦比亚点燃了他心中的怒火,在接下来的一年中,他开始在全城引爆炸弹。凭借着高超的技术,他成功地实施了前几次袭击,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有三个半月的时间一直逍遥法外。八卦报纸把他称为疯狂炸弹人。

弗格森从没见过萨姆·梅尔维尔,直到他在11月12号被捕时才知道他是谁,但他们的故事在第四次炸弹袭击中——八次袭击中最具破坏性的一次——产生了交叉,而交叉的结果是弗格森的人生方向被改变了,因为这位身体健康的大学毕业生几乎可以肯定会被征兵局列为1-A分类,进而导致他在联邦法庭受审和在联邦监狱服刑,但当梅尔维尔在10月初炸毁白厅大街上的军队征兵中心时,弗格森还没有收到他被分到哪一类的任何消息,而当那个月过完后还是没消息,11月过完后还是没消息时,弗格森谨慎地提出了一个理论:他的征兵纪录被梅尔维尔的炸弹炸毁了,或者用他喜欢的说法来讲就是,被除名了 。

换句话说,如果弗格森确实被除名,那么萨姆·梅尔维尔相当于救了他一命。所谓的疯狂炸弹人拯救了他以及即便没有上千也有数百的其他人的生命,然后,梅尔维尔牺牲了自己的人生,替他们 进了监狱。

(五)反正弗格森是这么想象的,或者是这么希望的,或者是这么祈祷的,但无论他是否已经被除名,整件事在尘埃落定前还有一道坎需要跨越。尼克松改变了法律。义务兵役制不再需要所有年龄介于十八岁和二十六岁之间的美国男性来填补军队的空缺,只需要其中的一部分人,也就是在12月1号举行的征兵抽签中抽到最低数字的那些人。三百六十六个备选数字,代表一年(包括闰年)的每一天,代表美国每个年轻人的生日,那个随意抽出来的数字将会告诉你,你是自由还是不自由,是要去打仗还是留在家里,是要去蹲监狱还是不去,你未来的人生是什么样子,将由掌管骨灰缸、棺材和全国所有墓地的狗屎运将军的双手塑造。

荒唐。

整个国家变成了一座赌场,可是不允许你自己掷骰子。政府会为你掷。任何低于八十或者一百的数字将会意味着危险。任何高于二者的数字则意味着:谢谢您,主人。

对应3月23号的数字是二百六十三。

这一次,没有兴高采烈,没有霹雳或者血管中的电流,没有从黑雪中蹿出的紫色番红花,有的只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平静,甚或是宿命感,甚或是悲伤。之前,他已经准备好去做他发誓要做的事情,但现在他不用再那么做了。他甚至都不用再去想。站起来,喘口气,站起来,四处走走,站起来,享受世界吧,当弗格森站起来,喘了口气,四处走了走,享受了一下世界时,他意识到,在过去的五个月里,他原来一直生活在瘫痪的状态中。

父亲,他对自己说,我奇怪的、已经不在人世的父亲,你儿子不会生活在铁窗后面了。你儿子自由了,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为你的儿子祈祷吧,父亲,就像他为你祈祷那样。

弗格森坐回他的书桌前,在报纸上查了一下6月16号,这是诺亚的生日。

二百七十四号。

然后是霍华德的生日,1月22号。

三百三十七号。

那天傍晚,诺亚搭车从纽黑文来到纽约,七点钟,弗格森、霍华德在西区酒吧和他碰上了头,三人准备在这里先喝一轮酒,再去百老汇大道南边两个街区外的月亮宫,在那里的中国餐厅庆祝一番。然而,他们在前角的小隔间喝得太舒服,所以根本没去那家餐厅,而是留在西区,吃了他们最喜欢的酒吧做的最难吃的炖牛肉和面条,一直待到了凌晨两点半,喝了很多很多酒,各种著名口味的酒,弗格森喝的主要是苏格兰威士忌,这里口味平庸的混合威士忌,带着他颠簸到了醉态的最深处,但在他醉成一滩稀泥、不省人事、看东西重影,被两个同样走路不稳的同伴拖回霍华德和艾米位于西113街上的公寓,一直在沙发上昏睡到第二天早上之前,他记得霍华德和诺亚曾一度联合起来,批评了他做的很多事,其中有一些他还记得,有一些怎么也想不起来,但是在他记得的那些事中,有如下几件:

∴ 他真是太傻了,竟然没有动他父亲留给他的钱。

∴ 他应该拿着那些仍然没动的钱,挥手告别美国,横跨大西洋,去欧洲至少待一年。在他这可悲又渺小的人生中,他还没去过什么地方,他需要现在 就去旅行。

∴ 别再想玛丽·唐纳修找到了她的绅士显贵,正在谈婚论嫁了,虽然玛丽是个很不错的女人,陪着弗格森度过了一些艰难时光,但他们两个在一起没有未来,因为他不是她想要的或者需要的那个人,什么都给不了她。

∴ 犯不着为纽约出版商的十二封拒绝信失眠,就算他的书再被十二家出版商拒绝也没关系,到最后总会有人愿意出,现在唯一重要的,是开始想他的下一本书……

在弗格森的记忆中,他全部赞同了他们说的这些。

(六)因为他是个勤勉的员工,因为他不想迟到,让他的工友们失望,所以第二天早上九点整,弗格森就上班了。他在霍华德和艾米的沙发上睡了四个半小时,去百老汇和112街拐角的汤姆餐厅喝了三杯黑咖啡,然后走路去了88街和89街之间滨河大道上的工作地点——一座宽敞的四卧室公寓,几天前,他刚刚跟胡安、菲利克斯和哈利开始粉刷。那天早上特别冷,弗格森又宿醉得厉害,眼睛充血,头痛欲裂,肚子也不舒服,把脸埋在围巾里踉跄着往南走时,仍然弥漫着酒气的呼吸让围巾都开始有味道了。胡安说:你怎么了,哥们儿?菲利克斯说:你还醉着呢吧,孩子。哈利说:你要不回家睡一觉醒醒酒?但弗格森不想回家睡觉醒酒,他一点儿事儿都没有所以才来上班,但一小时后,当他站在高高的折叠梯上又去刷厨房的天花板时,一下子失去平衡摔到地上,导致左脚脚踝和左手手腕骨折。哈里打电话叫来了救护车,罗斯福医院的医生把骨头接好,给他的手腕和脚踝上打了石膏,看着自己的工作成果,医生评价道:摔得很重啊,年轻人。幸亏不是头着地,算你走运。

(七)接下来的六个星期里,弗格森住在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中,等着断骨愈合,每天狂吃他母亲做的美食,晚饭后和丹玩金罗美,电视上有尼克斯队的比赛时,就和丹、吉姆一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母亲和怀孕的南希则在厨房里闲聊着女性的秘密。家庭生活,享受在家待一段时间的舒适和快乐时,他顺便强制性地喘口气 (丹的说法),或者就是盘点一下 (他母亲的说法),想想接下来准备干什么。

玛丽走了,很快就要嫁给三十一岁的鲍勃·斯坦顿,这位聪明的先生是皇后区的助理检察官,有着弗格森永远无法企及的安定生活,明智的选择,弗格森觉得,不过他的心还是很痛,比起他的断骨,这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愈合,玛丽现在离开后,他在纽约已经没什么牵挂,也没有必要继续为曼吉尼先生当油漆工了,因为醉酒狂欢的那天晚上,霍华德和诺亚终于把他说通了,他改变了原先对他父亲那笔钱的想法,不情愿地同意了他们的意见:不接受那笔钱,是对他父亲的侮辱。他父亲已经死了,而死人无法再为自己辩护。不管这些年来他们之间积聚了多少怒气,他父亲都把他写进了遗嘱,也就是说,他希望弗格森接受那十万美元,而且可以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花,默认了具体到他身上,就是继续写作,然后靠这笔钱来养活自己,弗格森分析道,他父亲应该知道这一点,而且事实是,他心中已经没有多少怒气,父亲去世的时间越久,他的愤怒就越少,现在一年半之后,几乎已经全部消失了,曾经盛着怒气的地方填满了悲伤和困惑,悲伤和困惑和懊悔。

那笔钱确实很多,要是仔细点花,足够供他生活很多年,霍华德和诺亚很好地强调了这笔钱的重要性,明智地建议他在小说被拒这件事上耐心一些(2月初,琳·埃伯哈特把书稿寄给哥伦布书局后,终于为它找到了家,这是一家勇敢无畏、天生反骨的小出版公司,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起一直运营至今),但最重要的是让弗格森明白了这笔钱将允许他在目前的情况下,走出对他来说最好的一步。他在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中一边煎熬着,一边琢磨那笔钱给他提供的种种模糊的可能性,渐渐认同了两位朋友的观点:是时候离开美国,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了,把这场大火抛在身后,去别的地方——其他任何地方。

接下来的两周里,弗格森经过反复的考虑和斟酌,一点点地把一大堆的“任何地方”削减到了五个、三个、一个。语言是决定的关键因素,但是虽然英国说英语,爱尔兰也说英语,但他很怀疑自己会喜欢生活在这类潮湿多雨的地方。当然,巴黎也下雨,但法语是他唯一在说和读方面还算精通的外语,加上他从来没听人说过巴黎一个字的坏话,所以决定去那儿碰碰运气。作为预热,他会先去蒙特利尔一趟,看看路德·邦德。路德在他的新国家活得有滋有味,大约就在弗格森去布鲁克林学院时,他也说服麦吉尔大学接受了他,毕业后去了《蒙特利尔公报》做实习记者,并且和他的新女友克莱尔住在一起,克莱尔·辛普森还是桑普森(路德的字迹经常很难分辨)。弗格森心痒着往北走,心痒着往东去,心痒着离开。

他算了算,1月底脚踝好得差不多后,他就可以自由走动了,到时会有足够的时间来腾空东89街的公寓,为他的大动作做准备。

接着,在1月1号,弗格森正准备吃下新一个十年的第一顿早饭的第一口时,他母亲跟他讲了那个笑话。

很显然,那是个老笑话,已经在犹太人家的客厅里流传了几十年,但莫名其妙的是弗格森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讲这个笑话时,他从来都没在这样的客厅里,但1970年新年的早晨,他母亲在厨房里终于跟他讲了这个经典故事,一个名字又长又难念的年轻俄国犹太人来到埃利斯岛,和更年长、更有阅历的同胞 攀谈起来,当年轻人告诉年长者自己的名字后,对方皱皱眉,说这种又长又难念的名字对他在美国的新生活不会有好处,他需要把名字改短些,改得更有美国味一点儿。您有什么好建议吗?年轻人问。跟他们说你姓洛克菲勒,年长者说,这么讲一准没错。两个小时过去了,等到这个年轻的俄国人坐下来接受移民官的审查时,早把那人教给他的名字忘了个一干二净。叫什么?移民官问。年轻人恼火地捶了捶脑袋,脱口而出一句意第绪语,伊卡——哈博——法格森(我忘了)! 于是埃利斯岛的移民官拿起钢笔,摘下笔帽,尽职尽责地在花名册上记下了他的名字:伊卡博德·弗格森。

弗格森喜欢这个笑话,他母亲在厨房边吃早餐边讲完之后,他笑得前仰后合,但在一瘸一拐地走到楼上的卧室后,他发现自己还在止不住地想这个笑话,加上也没什么别的念头让他分心,他便仔细思考起了那个可怜的移民,从早上一直想到中午,到后来,这个故事已经超脱了笑话的领域,成为一个有关人类命运以及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必须面对无数分岔路的寓言。那个年轻人,突然被撕扯成三个年轻人,每个都和其他两个一模一样,但名字却不同:洛克菲勒,弗格森,和又长又难念、跟着他从俄国来到埃利斯岛的X。在笑话里,因为移民官员听不懂他讲的语言,导致他的名字最终成了弗格森。这一点本身就很有意思——因为某个官僚犯的错你被安上了这个名字,而且余生中还要继续叫这个名字。这里的有意思,可以理解为诡异 或好玩 或悲剧 。别人的钢笔挥洒了十五笔,一个俄国犹太人就变成了一名苏格兰裔长老会教徒。如果这个犹太人被白人居多、信仰新教的美国当作一位新教徒,如果他遇上的每个人都认为他是那个他根本不是的人,那么他未来在美国的生活会受到什么影响?不可能具体说清楚,但可以认定的是会有某种不同,他以弗格森的身份经历的人生,不会和他作为年轻的希伯来人X经历的人生一样。另一方面,年轻的X并不反对做个洛克菲勒。他接受了那位年长同胞认为他需要改名字的建议,所以如果他没有忘掉,而是想起了这个名字呢?那他就成为洛克菲勒家族的一员,从那一天起,人们会认为他来自美国最富有的家族。虽然他的意第绪语口音骗不了谁,但这又怎么能阻止人们认定他或许属于那个家族的另一个分支,叉到外国去的某一支,血统可以直接追溯到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和他的后嗣身上呢?如果年轻的X当时有能力想起自己应该叫洛克菲勒,那么他未来在美国的生活又会受到什么影响?他会拥有同样的人生,还是不同的人生?无疑是不同的人生,弗格森告诉自己,但具体怎么不同,却无法说清楚。

其实根本不姓弗格森的弗格森,发现这么一想很有意思,他饶有兴致地想象自己生下来时是个弗格森或者是个洛克菲勒,某个名字不同的人,而不叫1947年3月3号他从母亲的子宫里被拽出来后被安上的那个名字。事实上,1900年1月1号,当他父亲的父亲到达埃利斯岛时,并没有被人记成别的名字——但要是有的话呢?

问出这个问题之后,弗格森的下一本书便诞生了。

不是一个有三个名字的人,那天下午他对自己说,巧的是,当天正好是1970年1月1号,他爷爷到达美国的七十周年纪念日(如果家里流传的说法有可信度的话),不过他既没有变成弗格森,也没有变成洛克菲勒,而且1923年在芝加哥的一家皮革仓库被人枪杀了,但在故事里,弗格森将会从他爷爷和那个笑话讲起,笑话在第一段中讲完后,他爷爷就不再是有三个潜在名字的年轻人,而只会有一个名字,不过既不是X,也不是洛克菲勒,而是弗格森,接着,讲完他父母如何相识、结婚以及他的出生后(全都建立在这些年从他母亲那儿听来的趣闻轶事上),弗格森会把主题颠倒过来,不去讲有三个名字的一个人,而是虚构三个不同的自己,讲述他们以及他自己的故事(多少算是他自己的故事,因为他也会变成一个虚构版的自己),写出来的书里,将会有四个完全相同但又有所不同的人,而他们的名字都叫:弗格森。

一个从有关名字的笑话里诞生的名字。一个讲波兰和俄国犹太人坐船来到美国的笑话里的包袱。毫无疑问,是个有关美国以及耸立在纽约港的那座巨大雕像的犹太笑话。

流亡者之母。

纷争之父。

拙劣名字的恩赐者。

他仍然走在十四岁时的他想象的两条路上,仍然和拉兹罗·弗鲁特走在三条路上,一直以来,从开始懂事时起,他就一直有种感觉,觉得走或没走过的路上那些分岔口与平行道,全都有同样的人在同一时刻走着,看得见的人和影子般的人,觉得现在这个世界顶多是一部分的世界,因为真正的世界还包括那些本可能发生但没有的事,觉得某条路和别的路之间并没有好坏之分,但活在一具躯壳中的痛苦,就是无论在哪个时刻,你只能在一条路上走,虽然你本来有可能走在另一条上,正去往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完全相同但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四个男孩有同样的父母,同样的身体,同样的遗传物质,但各自生活在不同的房子里,不同的城市里,有着各自的境遇。在不同境遇的影响下,这些男孩会朝这边或者那边转向,随着故事向前发展,他们的人生开始分岔,或爬着或走着或跳着从童年长到少年,再长到青年,成为越来越不同的角色,每一个都有自己独特的道路,但他们仍然还是同一个人,三个想象出来的自己,然后顺便再把他自己扔进去,作为第四号,也就是书的作者,但这会儿他还不清楚书的具体细节,只有在开始做之后,他才会明白自己尝试要做的是什么,但最重要的是,他会爱这些男孩,就好像他们是真的一样,就好像他爱自己那样去爱他们,就像他爱那个在1961年夏天的某个炎热下午死在他眼前的男孩一样去爱他们,而他父亲现在也死了之后,这本书是他必须要写的——为了他们而写。

上帝无处可寻,他对自己说,但生命随处可见,死亡随处可见,生者与死者被连在了一起。

唯有一件事确凿无疑。假想的弗格森们会一个接一个死去,就像阿提·弗德曼死掉那样,但只有在他学会爱他们,就仿佛他们是真的一样之后,才会死去,只有在一想到看着他们死去,他就觉得无法忍受时,才会死去,接着,他将重新与自己为伴,挺到最后的人。

书名就这样有了:《4 3 2 1》。

书到这里就结束了——弗格森准备去写他的书。2月3号,他拖着两个重重的行李箱,背着一个背包,坐着大巴离开纽约,去了蒙特利尔,他在那里和路德·邦德待了一个星期,然后爬上飞机,漂洋过海去了巴黎。在接下来的五年半里,他住在第五区笛卡尔街上的一套两室公寓里,雷打不动地写他的四个弗格森,这本书后来的长度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想,1975年8月25号,当他写完最后一个字时,这份双倍行距打印的手稿总计达到一千一百三十三页。

对他而言,最难写的段落,是讲述他挚爱的几个男孩子死去的段落。费了多少困难,才召唤出那场暴风雨,杀死了那个灿烂阳光的十三岁男孩,经历了多少痛苦,才写下那场交通事故的细节,最终夺去了二十三岁的弗格森三号的生命,虽然有了这两次必要但可怕的毁灭,但最让他痛苦的,还是讲述弗格森一号在1971年9月8号晚上的死亡,这一段他一直拖着,直到书快结尾时才写: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市,一场大火吞噬了弗格森一号所住的房子,他楼下的邻居查理·文森特躺在床上抽烟时睡着了,那根波迈点燃了他以及他盖在身上的被单和毯子,火焰在房间内迅速蔓延,最终一跃而起,烧到了天花板,由于那幢老房子的木头已经很干也快碎裂了,火苗冲过了天花板,瞬间让楼上的地板熊熊燃烧起来,然后,大火以极快的速度扑到了正在熟睡中的二十四岁的记者、译者和哈莉·道尔的爱人身上,他还没来得及跳下床,从窗户爬出去,整个房间便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

弗格森休息了一下。他从桌旁站起身,从衬衫口袋里抽出一根烟,在那所小公寓的两个房间里来回踱着,感觉头脑已经清醒得差不多,可以继续开始写之后,他回到桌旁,在椅子上坐下,写完了全书的最后几段话:

假如弗格森一号逃过了那晚的一劫,他会在第二天早上醒来,和贾内利一起去阿提卡,在接下来的五天里,他会撰写有关那场监狱暴动的文章,大规模的接管,一千多名囚犯控制了监狱,导致其被迫关闭,抗议者将三十九名狱警劫为人质,希望以此迫使监狱满足他们的改革要求。毫无疑问,弗格森一号会被囚犯间的团结所鼓舞。在这座种族分化的监狱里,几乎所有人都站到一起支持那些要求,在人们的记忆中,这是黑人囚犯、白人囚犯和拉丁裔囚犯有史以来第一次站在同一边。另一边松动了一些,但还不足以带来任何希望。他们拒绝了赦免的要求,他们拒绝了撤换监狱警长的要求,他们还拒绝了让暴动者安全离开美国的要求——诚然,这个要求实在是不太现实,虽然阿尔及利亚政府曾承诺全部接纳他们。囚犯和惩教局局长拉塞尔·奥斯瓦德之间进行了四天焦灼难熬的谈判,但没有成功,而在这整整四天中,洛克菲勒州长一直拒绝到监狱来协助双方达成和解。但接着,9月13号,洛克菲勒下了一道令人困惑不解的命令,要求以武力夺回监狱的控制权。上午九点四十六分,狱警和纽约州警察组成的队伍站在监狱的外墙上,开始朝监狱里的人开火,打死十名人质和二十九名囚犯,其中包括萨姆·梅尔维尔,不过,他是在步枪的密集扫射结束几分钟后被近距离猎杀的。除了死亡的这三十九人外,另有三名人质和八十五名囚犯受伤。监狱的院子中血流成河。

袭击发生后,开始有传言称囚犯曾用割喉的方式杀死了十名人质,但第二天在罗切斯特市,门罗县的法医查验过十名被害狱警的尸体后,证实了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刀伤致死。他们全都是被自己的警察同事开枪打死的。15号,《纽约时报》刊登了记者约瑟夫·莱利维尔德的一篇报道,在其中,被杀狱警卡尔·瓦伦的一位亲属看过尸体后说:“根本没有刀伤。卡尔身上甚至连划伤都没有。他是被一颗子弹打死的,那颗子弹上印着洛克菲勒的名字。”

纳尔逊·洛克菲勒代表的是共和党中的自由派阵营,在阿提卡大屠杀之前,他一直被认为是个温和、理智的人,但1973年5月,他又一次把世界搞糊涂了,推动纽约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律,规定贩卖两盎司及以上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大麻或者持有四盎司及以上前述毒品,最低刑期为十五年至终身监禁。所谓的“洛克菲勒毒品法”,是全国各州有史以来惩罚最严重的毒品法律。

或许他仍然还在做总统梦,想向美国公众中强硬的法律与秩序阵营展示他有多强硬,然而,尽管他一直都想成为自由世界的领袖,可在1960年、1964年和1968年的总统大选中,连续三次都未能赢得党内的提名,头两次输给了尼克松、戈德华特,第三次又输给了尼克松,但是当颜面扫地的尼克松在1974年辞职后,在同样颜面扫地的斯皮罗·阿格纽辞职后被任命为副总统的杰拉尔德·福特,继任成为了新总统,并任命纳尔逊·洛克菲勒做他的副总统,他们俩成了美国历史上仅有的两位未经公民投票选举而担任这两项公职的人,就这样,1974年12月19号,经众议院以二百八十七票比一百二十八票、参议院以九十票比七票通过之后,纳尔逊·洛克菲勒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四十一任副总统。

他娶的女人名叫乐乐。

注释:

[1] 原文为I grapple with my groots and shoot down the grovelers and medicine men with my trusted blunderbuss。其中的groots或为groats的化用,groat指去壳的谷粒,也是一种钱币,源自荷兰语中的gr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