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2年是新时代降临前的黎明时刻,只是很可惜,没人注意到这一点。那一年没什么大事发生,也不是世纪之交——从数理学的角度看,那一年乏善可陈,只能得出数字三。然而,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的第一章、维萨里的《人体的构造》全书都是在那一年问世的。
无须赘言,没有哪本书是包罗万象的——难道有什么东西真的能包罗万象吗?哥白尼没有提及太阳系的其余部分,像天王星这样的行星仍在等待合适的时机被人发现,也就是法国大革命前夕。与哥白尼同时代的维萨里则缺少很多研究人体内部的机械方法,因而忽略了拃度、关节、连接等细节——举个小例子:连接小腿和脚跟的跟腱。
不过,这个世界——内部的,以及,外部的——的地图已经被大致画出来了,只要看上一眼,理智就会被照亮,把那种秩序蚀刻在最主要、也是最基础的线条和平面之中。
假设这是1689年11月,很暖和的一天,午后某时。菲利普·费尔海恩① 一如往常坐在桌边,凑在窗口射进来的一束日光下,那光线好像是特别为他投下的,照亮这项特定的工作。他在检查排列在桌上的人体组织。钉在木板上的大头针固定了灰色的神经。他用右手描下自己看到的景象,眼睛甚至都不用移到纸面。
毕竟,看到就意味着知道。
但现在有人咚咚咚地敲门了,狗狂叫起来,菲利普必须起身。他很不想动。他的身体已处在最舒适的姿态:低头,垂在标本上方;可是现在他不得不把身体重量移到那条好腿上,再把桌下的那条木腿拖出来。他一瘸一拐地走向房门,顺便让狗消停下来。门口站着一个他认识的年轻人——但要稍微想想才能认出来,是他的学生威廉·范·霍森。他一向不喜欢朋友登门拜访,其实,任何人来访都不会让他高兴,但他还是退后一步,邀请来客进屋,木腿在门口的石板地上敲出笃笃声响。
范·霍森很高,有一头浓密的卷发,此刻满面喜色。他走到厨房的桌边,依次放下了几样东西:一整块圆轮奶酪,一条面包,几只苹果,还有红酒。他讲话的声音很洪亮,沾沾自喜地吹嘘他拿到了票——他今天就是为了这事儿来的。菲利普不得不费了一番功夫,挤出一个突然置身于可怕的喧嚣中的人才会有的假笑,以免表情泄露内心的愤慨。他猜到这家伙——其实这小子还不错——突然上门来的原因了:门口小桌上有封没开封的信,信里肯定有所解释。来客把吃食摆上桌的时候,主人机敏地偷偷藏起了那封信,之后还会假装他看过了。
他还要假装自己没本事找个女主人,其实,他压根儿就没费过那个劲儿。他还会假装自己记得来客即将提到的每一个人名,其实,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记性并不好。他是鲁汶大学的校长,但从夏季开始他就躲到乡下来了,抱怨他的身体不好。
他们一起把壁炉生起来,坐下来吃东西。主人吃得很不情愿,但事实证明,每一口都能激起他的胃口。红酒很配奶酪和肉。范·霍森把票拿给他看。他们一言不发地看着那几张纸,然后,菲利普走到窗边,戴上眼镜,好把那些细致、错综的线描图案和文字看得更清楚。就连票面都堪称艺术品——最上面是文字,下面是一幅鲁谢大师亲笔绘制的精美插图,画的是人类胎儿的骨骼。两个胎儿,坐在几块石头和枯干的树枝间,手里拿着乐器,一个看似小号,另一个看似竖琴。如果仔细去看那些纠缠的线条,你就会发现,画面中还有很多骨头和头颅,精细之极,任何用心看的观者都必定能看出来,那些也是小胎儿的骨头。
“很漂亮,不是吗?”来客站在主人的身后看着,随口问道。
“有什么漂亮的?”菲利普·费尔海恩不客气地回道,“人骨而已。”
“这是艺术。”
但菲利普不能被卷入这种争论,不能像范·霍森在大学里认识的那个菲利普·费尔海恩那样。对话并没能继续下去,你可能会觉得,这位主人心不在焉,也许隐居独处让他的思绪飘得太远了,他只习惯在头脑里和自己对话了。
“你还保留着它吗,菲利普?”过了一会儿,他多年前的学生问道。
费尔海恩的实验室在一小间外屋里,大门口有一扇门直通进去。看到实验室里的情形,他一点儿都不惊讶,小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雕刻匠的工坊,到处都是薄板,蚀刻盆,墙上挂满了凿刻工具,到处都摊放着要晾干的印刻半成品,地板上还有拖曳重物后留下的错综痕迹。来客下意识地走到印刻好的几张纸边——画面展现的全是肌肉和血管,肌腱和神经。标注清晰,一目了然,完美。这间屋里还有一台显微镜,会让很多人艳羡不已的、最高级的工具,配有本尼迪克·斯宾诺莎打磨的镜片,菲利普用它来观察血管束。
实验室里只有一扇朝南的大窗,窗下摆着宽大、整洁的工作桌,这么多年来,桌上始终摆放着那件标本。你会看到,标本旁边有只玻璃罐,里面没东西,只装了六七成的干草色液体。
“如果我们明天要去阿姆斯特丹,你要帮我把这些都收拾好,”菲利普说着,又带着责备的口气加了一句,“我一直在工作。”
他开始用细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剥离人体组织上的脉管,用大头针把拉出来的血管固定好。他双手的动作飞快又轻巧,更像是捕蝶人的手,而不是解剖学家,或是雕刻工匠——要在坚硬的金属上凿出沟纹,让酸液随后制造出反白效果。范·霍森抱起一只灌满酊剂的玻璃罐,里面的标本部件浸没在透明的淡棕色液体里,好像就要回家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菲利普问道,粉红色的指尖指着骨头上的浅色物质。“摸一下。”
来客用一根手指伸向已死的人体组织,但没有触碰到,只是悬在半空中。皮肤是用特殊的手法切割开的,只为了用出人意料的方式披露这一处。不,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他斗胆一猜:
“比目鱼肌的组成部分。”
主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好像在寻找切当的词汇。
“从现在开始,这就叫作阿喀硫斯之腱——跟腱。”他说。
范·霍森跟着费尔海恩,把这词组重复了一遍,好像要记住这几个字。
“阿喀硫斯之腱——跟腱。”
他已经用抹布擦过双手了,现在从一堆画纸下抽出了一张图,用四个视角画的,精准之至;小腿和足部构成一个整体,已经很难想象它们以前不是这样组合在一起的,很难想象这个部位曾经空无一物,只是含糊一片、如今已被完全忘却的画面;现在,每个部分各归各,终于合体了。怎么从来没人注意到这条肌腱呢?明明是自己的身体,却要像逆流而上追索源头一般,去发现某些部分,这真让人难以置信。用柳叶刀追随血管从而确定血流的源头也同样如披荆斩棘。精细的描画填补了那些空白之处。
发现并命名。攻克并赋予文明。从此往后,一小块白色软骨将归顺我们的法则,我们也将整肃以待。
不过,最让年轻的范·霍森着迷的是这个名字。事实上,他还是个诗人,哪怕接受了医学教育,他还是喜欢用韵文写作。这个名字能激发他脑海中的神话形象,仿佛正在欣赏一幅描摹了血统纯正的仙女天神的意大利名画。海神之女忒提斯抓住小阿喀琉斯之踵,让他浸入冥河,从而永生不死——这个人体部位难道还会有更贴切的名字吗?
也许,菲利普·费尔海恩无意间摸索到了一种隐秘的规则——也许,整个儿神话世界就在我们的身体里?也许,就在人体内部,存在着某种大大小小万物间的彼此映照——传说和英雄,神明和动物,植物的有序与矿物的和谐?也许,我们本来就该用这个思路来命名人体部位——阿尔忒弥斯的肌肉,雅典娜的主动脉,赫菲斯托斯的锤骨,墨丘利的双螺旋?
入夜后两小时,两人一起上床休息,那张双人床肯定是前任房主留下的——菲利普终生未娶。夜里很凉,他们不得不盖上几张羊皮,气味混着湿气,让屋里弥漫了羊脂和笔墨的气息。
“你得回莱顿去啊,回到大学里。我们需要你。”范·霍森说道。
菲利普·费尔海恩解开皮绳,卸下木腿,搁到一边。
“疼啊。”他说。
在范·霍森想来,他是在说支在床头柜的假肢,但菲利普·费尔海恩手指的并不是假肢,而是现在曝露出的、不复存在的腿脚,缺失的部分。
“伤疤会疼?”年轻人问道。不管哪里疼,都不会减弱他对这位纤弱男人的深切同情。
“我的腿会疼。我感觉得到疼痛沿着骨头走,两只脚都痛得让我发疯。大脚趾和关节。都肿了,发炎了,皮肤很痒。就在这儿。”他说着,弯下腰,指了指床单上的一条小褶皱。
威廉沉默了。他该说什么呢?接着,他俩都平躺下来,把被子拉到脖子下面。主人吹灭了蜡烛,看不见了,然后在黑暗中说道:
“我们必须研究自己的疼痛。”
可以理解,一个杵在木球根上的人不可能太敏捷地移动,但菲利普很勇敢,要不是因为有点轻微的跛足,以及假肢发出的干巴巴的吱嘎声,别人很难发觉这个男人少了一条腿。步履比常人慢,也意味着有时间交谈。那是个清新的早晨,街上一派欣欣向荣,太阳升起来,在纤细的白杨树间闪动——散步的感觉挺美好的。走到半路,他们拦下了一辆运送蔬菜到莱顿市集的板车,多亏有车可搭,他们才有时间在皇家酒店吃了顿像样的早餐。
然后,他们在运河码头登船,船是靠几匹高头大马拖靠岸的;他们选了便宜的甲板座,头顶上有遮阳篷,因为天气很好,这样坐船是纯然的享受。
我该让他们走了——坐上去阿姆斯特丹的驳船,走水路,穿过他们头顶的遮阳篷投下的交织的阴影。他们两人都穿黑衣,戴着浆洗得笔挺的雪白衣领;范·霍森更华贵,更整洁,但那只能说明他有个帮他打理衣装的妻子,要不然就是有钱雇仆人,但也仅此而已。菲利普坐在反座,背对船行的方向,舒服地靠在椅背上,健全的那条腿屈着,黑色的皮拖鞋上绑着一条有毛边的深紫色缎带。权当脚跟的木球抵在驳船甲板上的一个绳结边。他们在倒退的景致中看向彼此:垂柳围绕的田野,排水沟,小码头,铺着芦苇顶的木屋。野鹅也像一只小船,沿岸悠游。和煦的微风吹拂了他们帽檐的羽毛。
我要补充一点,和他的导师不一样,范·霍森没有绘画的天赋。他是解剖学家,每次解剖都会雇一位专业画师到场。他的工作方式包括做详尽的笔记,详尽到每次重读都能让他回忆起现场的点点滴滴。写作也是一个好办法。
而且,身为解剖学家,他尽力实现斯宾诺莎先生的教导,狂热地吸取经验和倡导,直到禁令终止了斯宾诺莎的学说——把人类视为单纯的线条、平面和实体。
注释
① Philip Verheyen(1648—1711),出生于比利时,弗拉芒的外科医生,解剖学家,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