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性少数群体中的稳定关系(1 / 1)

李银河说爱情 李银河 2490 字 2个月前

今天我谈谈渴望稳定关系的性少数群体成员有哪些选择这样一个问题。

人们一般对LGBT人群有一种看法,认为他们好像比较频繁地换伴。一次性、一夜情,有的关系就维持几天,或者也就最多几个月。人们的这个印象有点儿负面,觉得这样不好。事实上,这个群体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他们换伴是比较频繁的。这就出现了如何评价的问题:一对一还是一对多,这两种交友方式或者生活方式孰优孰劣?

我不太赞成对这两种生活方式多做道德评价,说一对一的就是道德的,一对多就是不道德的;一对一就是绝对正确的、高尚的,一对多就是绝对错误的和堕落的。

LGBT人群换伴比较频繁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里有一个客观的原因:现在中国还没有同性婚姻,LGBT人群处于没有婚姻约束的状态。异性恋伴侣之间会产生审美疲劳,也会发生外遇,但是当这类情况出现的时候,有一个婚姻的形式在约束他们,离婚则要经受痛苦的折磨,于是异性恋人群中分手换伴的频率就比LGBT人群低了许多。

所以严格来讲,LGBT的这种换伴频率是更符合人的自然状态的。换言之,如果没有受法律或者习俗保护的婚姻形式的约束,异性恋可能也会有更高的换伴频率。因此,我不赞成对这两种方式做道德评判。

但是,如果从性病传播的角度来看,一对一关系却有明显的益处。在长期的一对一关系中,人们至少了解对方的性史,了解对方有没有过高危的性行为,有没有接触过可能携带性病传染源的人。这样性传播疾病的概率就降低了很多,性病传播的速度也会降低。

最近这些年发现,在高校的青年学生里,通过男男性行为传播的艾滋病数量激增。上海2015年的报告中发现了92例新感染的青年学生,比上一年上升了30%多,其中88%都是男男途径。

我国2018年第二季度新增的艾滋病感染病例是4万多例。这个数字太恐怖了,接近爆发的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再随便跟陌生人发生无保护的性行为就非常危险。

我们看到第一位在央视出镜的同性恋者就是一位艾滋病毒感染者,他第一次无保护性行为就感染了艾滋病毒,这是多么大的代价。我们之所以要提倡长期的一对一关系,反对过于频繁地换伴,降低性病传播概率是最主要的原因。

当然,一对一的有感情的关系与一对多的没有感情的、爱和性分开的、单纯的性关系相比,感受会更加美好一些,更加幸福快乐一些。

那么对于同性伴侣来说,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实现一对一的稳定的关系呢?

可以选择的方式中,第一个就是同居。你可以找到一个人,同居很长时间,甚至成为终身厮守的伴侣,这种情况在该群体内其实很常见。记得有一次我在国外碰到一位事业有成的华裔男士,他和他男朋友已经有十七八年的同居经历了。

有一些同性伴侣对财产归属、遗产继承和手术同意书签字这些基本的权利有顾虑,觉得即使与某人建立长期关系,这些权利还是没有保障。其实我国民法有“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在如何分割财产、谁来继承遗产这些问题上,都是可以通过事先约定来实现的。比如说,可以约定在遗嘱中增加遗赠款项,说明希望无偿地赠送给伴侣的那部分遗产。也可以在买房子的时候,用伴侣双方的名义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做产权登记等。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感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详加了解。总的来说,如果同性伴侣想要发展稳定的一对一关系,还是有办法来保障一些基本权利的。

第二个是选择婚姻,比如说中国跨性别人群的典型人物金星,她的婚姻就非常美满,她与一个德国男人结了婚,还收养了几个孩子,家庭生活其乐融融。正因为婚姻对于LGBT群体中喜欢一对一关系的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目前全世界已经有约三十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同性婚姻。在亚洲,中国台湾是第一个批准了同性婚姻的地区,日本也有地方政府允许同性伴侣登记结婚。

据我所知,的确有些LGBT群体中的人是不想结婚的,有些LGBT人士是根本就不赞成婚姻制度的。但是他们当中赞成同性婚姻的也大有人在。2015年,北京大学、北京同志中心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做了一个《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调查报告》,调查了将近3万人,其中有95%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同性婚姻,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LGBT群体的结婚意愿。

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不管这个人群愿意选择婚姻还是否定婚姻,你有这个权利跟没这个权利还是不一样的。有了同性婚姻法案,你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这跟你完全没有结婚的权利是不一样的。争取到同性婚姻的权利之后,你可以有权不用,但是这个权利有还是没有,区别还是很大的。

第三个选择就是可以收养孩子。LGBT伴侣的子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养,另一种情况是女同性恋中的一方人工授精生育与她们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孩子。在很多国家,尽管LGBT人群的婚姻已经被批准了,但是生养或收养孩子的权利还是有争议的。人们对此会有一些偏见,不知两个父亲或者两个母亲的成长环境对孩子成长是否会造成伤害。

经过调查发现,在这个人群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和周边异性恋家庭培养起来的孩子相比,并没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别。孩子并不会因为家长是同一个性别,就在适应社会和周边环境时发生困难。LGBT群体的家长甚至有可能给予孩子一些独特的正面影响。一些心理学家发现,同性恋父亲(gay fathers)虽然都是男性,但他们的攻击性低于异性恋父亲,所以孩子们会更喜欢把同性恋父亲们当成值得信赖的朋友。和异性恋家长抚养的孩子相比,同性恋家庭的孩子显示出更能抵御挫折的能力和更强的心理恢复能力。

问题更大的倒是那些关系不好的父母,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比如说有家暴行为的父母,成天打打闹闹的父母,他们忽视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能精心呵护孩子,这些因素比家长的性别对于孩子的成长影响更大。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中国的LGBT群体在收养孩子的问题上有一个特别有利的条件,即关于单身人士可以收养孩子的规定,我国的收养法并不要求收养人必须是一对夫妻。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的人就可以领养孩子。当然,有一些细致的规定,比如说父亲收养一个女儿,会有年龄差的规定,旨在防止不伦情况的发生。

总的来说,虽然我们不应当对一对一与一对多这两种生活方式多做道德评价,但是从防病的角度,从建立亲密关系的角度,还是要提倡一对一的生活方式。LGBT人群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