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在地板上醒来,头几乎钻到那张讨厌的咖啡桌下面。他抓着地毯,尖声哀号。
他是在塔什莫尔湖。不是在某个古怪且庞大的教室里,而是在湖边的房子里……东方一片雾蒙蒙的,黎明已经来临。
我一切都好。那只是一场梦,我没事。
但他并不好。因为这不仅仅是个梦。约翰·金特纳是真实的。天哪,他怎么会忘记约翰·金特纳呢?
莫特在贝茨上过大学,主修创意写作。后来,当他对一群立志要当作家的学生们讲话时(他一有机会就会回避这种差事),他告诉他们,如果一个人想以写小说为生,那么选这个专业可能是所能犯的最严重的错误。
“去邮局找份工作吧。”他会说,“对福克纳很管用啊。”然后所有人就笑了。他们喜欢听他说话,他认为自己很擅长逗乐听众。这似乎很重要,因为他怀疑他或其他任何人能否教会别人学会创意写作。不过每次演讲完,他从写作班、工作坊或研讨会走出去的时候,他就很开心。那些孩子让他紧张,他认为约翰·金特纳是原因所在。
金特纳是从密西西比来的吗?莫特不记得了,但他不这么认为。但他还是来自南方腹地的某个乡下地方——阿拉巴马州、路易斯安那州,也许还有佛罗里达的北部。他不确定。在贝茨学院工作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也没有想过约翰·金特纳。他有一天突然退学了,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话不对。你昨晚就想着他了。
梦见过他,你的意思是说。莫特很快纠正了自己的说法,但他内心那个恶魔般的小声音就是不放。
不,比那更早。你在和舒特通电话的时候想到了他。
他不想去想这些。他不愿意去想。约翰·金特纳属于过去,约翰·金特纳与现在发生的事情毫无关系。他站起身来,在乳白色的晨光中摇摇晃晃地走向厨房,准备冲杯浓咖啡。很多很多的浓咖啡。只是那恶魔般的小声音不让他去。莫特看着艾米那套挂在磁化钢轨上的菜刀,心想,如果他能把那个小声音割掉,他就会立刻做这个手术。
你认为你动摇了那个人的信心——你终于动摇了他。你认为这篇故事已经再次成为中心问题,那篇故事和剽窃的指控。舒特把你当成该死的大学生是问题所在。像个该死的幼稚大学生。像个……
“住嘴。”莫特声音嘶哑地说,“给我闭嘴。”
那个声音没了,但他发现自己没法不去想约翰·金特纳。
他用颤抖的手量了量咖啡,想起了自己一贯的、刺耳的声明:他没有剽窃舒特的故事,他从来没有剽窃过任何东西。
但他有过。他确实有过。
一次。
只有一次。
“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低声说,“这和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这也许是真的,但并没有让他不去想。
42
他当时是三年级学生,那是个春季学期。他所在的创意写作班那学期的重点是短篇小说。老师是一个叫小理查德·珀金斯的家伙,他写了两部小说,好评如潮,销量却很低。莫特试着写过一本小说,他认为好评和坏销量的根本原因是一样的:书让人不好读懂。但这个人并不是个坏老师……他至少让他们写得很开心。
班上大约有十几个学生,其中一位是约翰·金特纳。金特纳只是一名大一新生,但他得到了特别许可,选修了这门课。莫特想,这是他应得的。不管他是不是南方的乡巴佬,那个小笨蛋还真能写。
这门课要求他们每人写六篇短篇小说或三篇长篇小说。每周珀金斯都会选出那些他认为会让讨论变得最活跃的内容,并在下课时分发出去。学生们被要求在下一周来准备讨论和批评。这是上此类课程的通常方式。有一个星期,珀金斯给他们念了约翰·金特纳写的故事。那个故事的名字是……它叫什么名字?
莫特打开了水,想把咖啡壶里的水倒满,但现在他只是站在那里,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的雾,听着流水的声音。
你知道那个故事叫什么名字。《秘密之窗,秘密花园》。
“明明不是!”他对着空房子暴躁地喊道。他狂怒地想,决心让内心那个恶魔般的小声音永远地闭嘴……他突然想到了。
“叫《鸦脚一英里》,”他尖叫道,“那个故事的名字叫《鸦脚一英里》,它跟其他事情都没有关系!”
这也不是完全正确的,而且他并不真的需要这个小小的声音蹲在他疼痛的脑袋中间的某个地方来指出这个事实。
金特纳已经写了三到四篇故事,然后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如果让莫特猜的话,他会猜越南——六十年代末他们好多人都消失在那里——不管怎么说,都是年轻人)。《鸦脚一英里》并不是金特纳写的最精彩的故事……但也很不错。金特纳显然是小理查德·帕金斯班上最好的作家,几乎被帕金斯当同辈一样看待。在莫特·雷尼不那么谦虚的评价中,珀金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他认为金特纳比小理查德·珀金斯好得多。就这一点而言,莫特也认为自己比理查德·珀金斯强。
但他比金特纳强吗?
“嗯哼,”他一边打开咖啡机,一边小声说,“我第二。”
是的。他曾经是第二,他痛恨这一点。他知道,大多数上写作课的学生只是在消磨时间,追求一时的心血来潮,然后就会放弃幼稚的东西,投入到真正的工作中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晚年所做的创意写作,最多不过是为当地报纸的社区日历页面投稿,或者为“亮蓝风”牌洗洁精写广告文案。莫特自信地来到珀金斯的班级,希望自己能成为最好的,因为他从来都是这样。正因为如此,约翰·金特纳的到来对他来说就像一个让他郁闷的打击。
他记得有一次试着和这个男孩交谈……但金特纳在课堂上只在被问的时候才会发表意见,事实证明他不善言辞。他大声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一个贫穷的白人佃农的孩子,只上过四年级就不再上学一样。他口齿不清,结结巴巴。显然,写作是他唯一的声音。
但你偷了他的声音。
“闭嘴。”莫特嘟囔着,“闭嘴。”
你没他强,你讨厌这样。他走了,你很高兴,因为这样你就可以再次成为第一。就像你以前一样。
是的。没错。一年后,在莫特准备毕业的时候,他和另外两个学生一起住在路易斯顿那套肮脏的公寓里,在清理房间后壁柜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叠珀金斯写作课上的抽印本。那堆书里只有一篇金特纳的故事。正好是《鸦脚一英里》。
他记得自己坐在卧室里破旧的、散发着啤酒味的地毯上,读着那篇故事,旧日的嫉妒又重新涌上心头。
他扔掉了抽印本中的其他故事,但带走了那个故事……其中的原因他不愿深究。
在大学二年级时,莫特曾向一本名为《阿斯彭季刊》的文学杂志投稿。稿子被寄回时还附有一张便条,上面说读者们觉得它很不错,“尽管结尾似乎有些枯燥幼稚。”莫特觉得这张便条既傲慢又令人兴奋,是在鼓励他继续投其他的稿子。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又投了四篇短篇小说。都被退稿了,但每条退稿条都附有一张亲笔便条。莫特历经了作家还没有作品发表时乐观与悲观交替的痛苦。有几天,他确信自己在《阿斯彭季刊》有所突破只是时间问题。有时候他又很笃定地认为,整个编辑部的那些细脖子怪人都在耍他,好像手里拿着肉,在饥饿的狗面前晃来晃去的那样逗他,等到狗跳起来,他们又忽地把肉拿开,根本吃不到。他有时想象他们中有人举起刚从牛皮纸信封里拿出来的他的手稿,喊道“缅因州那个笨蛋又寄来一篇!这次谁想写退稿信啊?”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甚至笑到在菲尔莫尔的歌手琼·贝兹和莫比·格雷普海报下打滚。
大多数时候,莫特并没有沉溺于这种可悲的妄想之中。他明白自己是优秀的,投稿成功只是时间问题。那年夏天,他在一家罗克兰餐馆当服务员时,想到了约翰·金特纳的故事。他想那篇故事可能还在他的行李箱里晃来晃去。他突然有了一个主意。把故事改个标题,并以自己的名字向《阿斯彭季刊》投稿这篇《鸦脚一英里》!他记得自己当时想要好好开他们一个玩笑,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他想不出这个笑话有什么好笑的。
他记得他并没有打算以自己的名义发表那篇故事……或者,就算他在内心更深的层次上有这样的意图,他也没有意识到。如果稿子被接受了,他就会要求撤回这篇稿子,说他想再改改。如果他们拒了,至少也说明《阿斯彭季刊》觉得约翰·金特纳也不行,至少自己能开心一下。
所以他把故事寄了过去。
他们接受了。
莫特任由他们接受了。
他们寄给他一张二十五美元的支票。附带的便条里称之为“酬金”。
然后他们把故事发表了。
莫特·雷尼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迟来的内疚,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那天他把支票兑现了,然后把钱塞进了奥古斯塔圣凯瑟琳医院给穷人募捐的箱子里。
但他感到的不仅仅是内疚。哦,远不止。
莫特一手支着头,坐在厨房的桌子旁,等着咖啡滤煮好。他感到头疼。他不想去想约翰·金特纳和约翰·金特纳的故事。他盗用《鸦脚一英里》的所作所为是他一生中最可耻的一件事。他把这件事在记忆中埋了这么多年,真的令人吃惊吗?他真希望现在能把它再埋回去一次。毕竟,今天是他这辈子中最重要的一天,也许是他生命的最后一天。他应该考虑去邮局的事。他应该想想他和舒特的冲突,但他总是在想那段不幸的旧时光。
他看到那本杂志,那本发表了署着他的名字的约翰·金特纳的故事的杂志时,他感觉就像从可怕的梦游中醒来,好像他在无意识中出去了一趟,在梦游中他做了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情。他怎么会放任事情走到这个地步?这本来是一个玩笑,看在上帝的分上,只是想开个玩笑……
但他已经任由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了。这个故事已经出版,世界上至少有十几个人知道这不是他写的——包括金特纳本人。如果他们中有人碰巧每季度买一本《阿斯彭季刊》……
他自己当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只是等待被发现,害怕得要死。夏末秋初,他睡得很少,吃得也很少,人都瘦了,眼袋发黑。电话铃一响,他的心就怦怦直跳。如果电话是找他的,他就会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电话前,额头上冒着冷汗,那肯定是金特纳打来的,从金特纳嘴里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偷了我的故事,你得给我个交代。我想我会先告诉大家你是个什么样的小偷。
最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他早就知道,他很清楚这样做对一个希望以写作为职业的年轻人可能产生的后果。这就像用火箭筒玩俄罗斯轮盘赌。但还是……还是……
不过,随着那年秋天平安无事地过去,他开始放松了一些。《阿斯彭季刊》已被新刊取代。那期杂志不再摆在全国图书馆期刊室的桌子上,它被收在书架里,或者被转移到缩微胶片上。这可能仍然会带来麻烦——他郁闷地认为他的余生将不得不一直带着这种提心吊胆被发现的感觉——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眼不见心不烦。
后来,在那年的十一月,《阿斯彭季刊》寄来了一封信。
莫特手里拿着信,看着信封上自己的名字,开始浑身发抖。他的眼里充满了液体,那些液体滚烫、具有极强的腐蚀性,以至于不像是眼泪。那信封先是变两倍大,然后是三倍。
被发现了。他们发现是我了。他们会让我回复金特纳写给他们的信……或者帕金斯……或者写作班上的其他人……我被发现了。
他当时想过自杀……他非常平静、非常理智地这么想。他妈妈在吃安眠药。他会用到的。想到这里,他心里多少松了一口气,他撕开信封,抽出一张信纸。他把折起来的信纸拿在手里,久久地握着,甚至看都没看就想把它烧了。莫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站着看对自己赤裸裸的指控。他认为这会逼疯他。
看吧,该死的……看一眼。你至少可以看看后果。你可能无法面对他们,但你可以看看。
他展开了信。
亲爱的雷尼·莫特:
你的短篇小说《乌鸦眼》在这里很受欢迎。我很抱歉这封跟进信迟迟未到,但坦率地说,我们期待收到你的来信。你这么多年来一直持续投稿,你的故事终于“成功”发表,但你现在的沉默有点令人费解。如果你的故事在排版、设计、排版等方面有什么你不喜欢的地方,我们希望你能提出来。与此同时,可否再惠寄一篇故事?
你诚挚的,
查理[40]
查尔斯·帕尔默
助理编辑
莫特把这封信读了两遍,然后声音嘶哑地开始在屋子里狂笑,幸好屋子里没有人。他曾听过笑破肚皮的说法,现在肯定就是这个状况——他觉得,如果不马上停下来,他真的会笑破肚皮,肚子里的东西会喷得满地都是。他本来准备用他母亲的安眠药自杀,结果他们想知道他是否对故事的排版方式感到不满!他原以为自己的事业还没开始就被毁了,而他们还想要更多!更多!
他大笑起来——实际上是吼叫——直到他笑破肚皮的大笑变成了歇斯底里的眼泪。然后他坐在沙发上,又读了一遍查尔斯·帕尔默的信,哭得又笑起来。最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躺下,把枕头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放在脑后,然后就睡着了。
他侥幸逃脱了惩罚。这就是结果。他没有受到惩罚,而且他再也没有做过任何类似的事情,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么为什么现在又回来困扰他呢?
他不知道,但他打算不再去想。
“现在也不要想。”他对空荡荡的房间说,然后轻快地走到咖啡壶前,尽量不去理会头疼。
你知道你现在为什么在想它。
“闭嘴。”他说话的口气相当愉快……但当他拿起咖啡壶时,他的手在颤抖。
有些事你无法永远隐藏。你可能病了,莫特。
“闭嘴,我警告你。”他用愉快的谈话语调说。
你可能病得很重。事实上,你可能要精神崩溃了……
“闭嘴!”他叫了一声,使劲把咖啡壶扔了出去。咖啡壶飞过柜台,飞过房间,在飞行中翻来覆去,嘎吱一声撞到窗户墙上,摔得粉碎,掉在地板上一动不动。他朝窗壁看去,只见一条长长的银色裂缝从咖啡壶撞到的地方开始曲曲折折地通向顶部。莫特觉得自己脑子中央可能有一条类似的裂缝。
但是那个声音已经闭上了嘴。
他不慌不忙地走进卧室,拿起闹钟,又回到客厅。他一边走,一边把闹钟定在十点半。十点半,他要去邮局,拿起他的联邦快递包裹,然后麻木地把这个噩梦抛在脑后。
不过,在这段时间里,他会睡一觉。
他会睡在沙发上,他一直在沙发上睡得最好。
“我没有精神崩溃。”他低声对那小声音说,但那小声音根本没有争论。莫特想他可能把那个小声音吓坏了。他希望如此,因为那小声音吓到他了。
他的眼睛发现了窗上的银色裂缝,茫然地顺着它望去。他想起旅馆女服务员的钥匙。房间里很暗,他的眼睛花了一会儿才调整过来。他们赤裸的肩膀。他们害怕的眼睛。他一直在大喊大叫,他不记得是怎么喊的——也从来不敢问艾米——但从他们的眼神判断,一定是什么可怕的事情。
他看着那道闪电般毫无意义的裂缝,心想,如果我的神经会崩溃的话,那应该是在那个时候。该死,那封来自《阿斯彭季刊》的信,和打开一扇汽车旅馆的门,结果看到你的妻子和另一个在田纳西州一个鬼地方当房地产中介的男人在一起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莫特闭上眼睛,当他再睁开时,是因为另一个声音在吵闹。这次是闹钟的声音。雾散了,太阳出来了,该去邮局了。
43
还在路上的他突然确信联邦快递来了又走了……茱丽叶站在窗前,露着脸,摇着头,对他说,对不起,没有他的包裹。那他的证据呢?像烟一样消失了。这感觉是不合理的——赫伯是个谨慎的人,不会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但这种感觉太强烈了,无法否认。
他不得不强迫自己下车,从邮局门口走到茱丽叶·斯托克站在那里分拣邮件的窗口,那些邮件排起来似乎至少有一千英里长。
他到达那里时,他试图说话,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的嘴唇动了动,但喉咙太干,发不出声音来。茱丽叶抬头看着他,然后向后退了一步。她露出惊讶的表情。不过,这个吃惊的程度不如艾米与泰德看见他打开汽车旅馆房间的门,然后用枪指着他们的时候。
“雷尼先生?你没事吧?”
他清了清嗓子:“对不起,茱丽叶。我刚才有一瞬间很难呼吸,像是喉咙被死死地掐住了。”
“你脸色很苍白。”她说,他从她的声音里可以听出来塔什莫尔的许多居民对他说话时都用这种语气——这是一种骄傲,但带有一点点不留痕迹的恼怒和屈尊俯就的意味,仿佛他是一个需要特别照顾和喂养的神童。
“我想是昨晚吃的东西吧。”他说,“联邦快递有什么寄给我吗?”
“没,什么也没有。”
他绝望地抓住柜台的底部,有那么一会儿他觉得自己要晕倒了,尽管他几乎立刻明白她说的不是这个意思。
“请再说一遍?”
她已经转过身去,在地上的包裹中翻找着,用她乡下人的结实臀部对着他。
“就这个。”她答道,然后转过身,在柜台对面把包裹滑过去给他。他看到寄信地址是宾夕法尼亚州的“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社”,顿时一股如释重负的感觉窜过全身。感觉就像凉水从干燥的喉咙里倾泻而下。
“谢谢你。”
“不客气。你知道,如果邮局知道我们帮忙处理联邦快递人员的邮件,他们一定会生气的。”
“嗯,我当然很感激。”现在有了杂志,他觉得有必要离开,回到家里去。这种需要是如此强烈,他几乎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他不知道为什么……离中午还有一小时一刻钟……但这种感觉确实有。在痛苦和困惑中,他实际上想给茱丽叶一笔小费,让她闭嘴……但那么一来,以她骨子里的北方佬性格,肯定会到处嚷嚷。
“你不会告诉他们的,是吗?”她狡黠地问道。
“没门。”他忍住笑说。
“很好。”茱丽叶·斯托克微笑着说,“因为我看到了你做的事。”
他在门口停住了:“请再说一遍?”
“我说如果你告诉他们,他们会开枪打死我的。”她说着仔细打量着他的脸,“你应该回家躺下,雷尼先生。你看上去气色真不好。”
我觉得过去的三天我都躺在床上,茱丽叶……我没有把时间花在打砸上。
“好吧。”他说,“也许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还觉得很虚弱。”
“你可能感染了最近流行的一种病毒。”
接着威格莫尔营的两个女人进来了,尽管她们表现很谨慎……但镇上的人都怀疑她们是女同性恋。莫特成功地开溜。他坐在别克车里,膝盖上放着那个蓝色的包裹,他不喜欢大家都说他看上去病了,他喜欢不乱想的自己。
没关系。事情快结束了。
他开始拉开信封,这时威格莫尔营的女士们走了出来,望着他。她们的头凑在一起。其中一个笑了,另一个则大笑起来。莫特突然决定他要等回家再拆包裹。
44
他把别克车停在房子旁边他惯常停车的地方,关掉了发动机。接着,一种淡淡的灰色笼罩了他的视线。当那团灰色退去时,他感到奇怪和害怕。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他身体有什么问题吗?
不……他只是压力太大了,他断定。
他听到了什么声音——或者他认为自己听到了什么声音——就迅速地向四周看了看。什么都没有。不要紧张,他颤抖着对自己说,你现在要做的……是不要那么紧张。
然后他想:我确实有枪。那天我把子弹都卸了。我后来告诉了他们。艾米相信我。泰德怎么样我不知道,但艾米知道,而且——
是吗,莫特?真没装子弹吗?
他又想起了窗户墙上的裂缝,锯齿形的银色的闪电从中间穿过。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他想。人生中的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的。
然后他又低头看了看联邦快递的包裹。这才是他应该考虑的东西,不是艾米和什么田纳西州舒特之丘小镇那见鬼的泰德先生,而是眼前这个。
封口已经开了一半……现在的人越来越粗心了。他拉开封口,把杂志抖到膝盖上。封面上鲜红色的字母写着《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下面字体更小的一行写的是“一九八〇年六月”。更下面是本期专题中一些作者的名字。爱德华·D.霍克。露丝·兰德尔。艾德·麦克班恩。帕特丽夏·海史密斯。劳伦斯·布洛克。
上面没有他的名字。
当然啦。那时候,他几乎不为人所知,更不用说他是一位写推理故事的作家了。《播种季节》是一时的作品。他的名字对杂志的老读者来说毫无意义,所以编辑们也不会把他的名字写在杂志封面上。他翻过封面。
下面没有目录。
目录页被剪掉了。
他疯狂地翻着杂志,还掉在地上一次,捡起来的时候还急得小声地叫了一下。他翻了一遍后,没有找到被剪掉的部分,翻第二次时,他意识到八十三到九十七页都不见了。
“你剪掉了!”他尖叫道。他放声大吼,眼珠都要从眼眶里凸出来了。他开始用拳头敲别克车的方向盘,一次又一次。喇叭像打嗝一样响了起来。你剪掉了!你这个狗娘养的!你是怎么做到的?剪掉了!剪掉了!你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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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走到半路,那致命的小声音就又开始纳闷舒特是怎么做到的。这个信封是从宾夕法尼亚用联邦快递寄来的,就放在茱丽叶旁边,所以到底是怎么……
他停住了。
很好。茱丽叶说,很好,因为我看到了你的所作所为。
就是这样,这就说得通了。茱丽叶也参与其中了。只是……
只是茱丽叶一直在塔什莫尔。
只是她并没有说那句话。那只是他的想法。是他的一点偏执妄想罢了。
“不过,他还是剪掉了。”莫特走进屋子,一进门,就使劲地把杂志扔了出去。杂志像受惊的小鸟一样飞起来,书页翻开,啪的一声落在地板上。“哦,是的,当然了,我敢打赌,他剪掉了。那我不必等他!我——”
他看到了舒特的帽子。舒特的帽子正放在他书房门前的地板上。
莫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心怦怦直跳,然后迈着卡通片角色那蹑手蹑脚的步伐走到炉子跟前。他从一堆工具中抽出火钳。火钳的尖端轻轻碰在灰铲上的声音吓了他一跳。他拿起火钳,小心翼翼地走回关着的门,他之前拿着这把火钳冲进去打烂过浴室。这一次他不得不避开扔在路上的杂志。
他走到门口,站在门前。
“舒特?”
没有回答。
“舒特,你现在最好自己出来!如果我不得不进来抓你出来,绝不会让你自己走出去!”
仍然没有回答。
他又站了一会儿,鼓起勇气(但不确定自己是否有勇气),然后拧了拧把手。他用肩膀撞门,一边尖叫一边挥舞着火钳飞快地冲了进去。
房间是空的。
但舒特确实来过。没错。莫特的文字处理机的VDT单元掉在地板上,破碎的屏幕就像一只瞪着的眼睛。舒特毁了机器。本来放录像机的桌子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皇家牌打字机。这只如恐龙般古老机器的钢铁表面看起来很单调,布满灰尘。键盘上放着一份手稿。是舒特的手稿,是那本一百万年前他留在门廊的石头底下的手稿。
那是《秘密窗口,秘密花园》。
莫特把火钳丢在地板上。他仿佛被催眠一样走向打字机,拿起了手稿。他慢慢地翻着,终于明白了加文太太为什么那么肯定这是他的……肯定到足以把它从垃圾堆里救了出来。也许她没有意识到,但她的眼睛已经认出了不规则的字体。没可能认不出来?多年来,她看到的都像是《秘密窗口,秘密花园》这种字体的手稿。“王氏”文字处理机和“五号系统”激光打印机相对来说算是新产品。但在他写作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他都在使用这台古旧的皇家牌打字机。岁月几乎把它上面的字体磨平了,现在它看起来很糟糕——你在上面打字时,它吐出的字母像老人的牙齿一样歪歪斜斜。
当然,它一直就放在这儿——收在书房的壁橱里,藏在一堆旧校样和手稿的后面……编辑们称之为“淤塞物”。舒特一定是偷了这台打字机,在上面打好了他的手稿,然后趁莫特去邮局时偷偷把它送了回来。确定。这很说得通,不是吗?
不,莫特。这说不通。你愿意做点说得通的事情吗?那就报警吧。这才说得通。叫警察来把你关起来。告诉他们在你造成更大的破坏之前,赶快行动。在你还要杀任何人之前,赶紧告诉他们。
莫特发出一声狂叫,把手稿放了下来。稿子一页又一页地在他周围懒洋洋地上下飘动,所有的真相就像一道锯齿状的银色闪电,一下子向他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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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舒特不存在。
从来没有存在过。
“不。”莫特说。他又在大客厅里大步踱来踱去。他的头痛一阵一阵地发作,一阵一阵地痛。“不,我不相信。我完全不相信。”
但他的相信或拒绝相信并不会让事情有任何区别。整件事如拼图般的所有片段都在眼前,当他看到那台老式的皇家牌打字机时,所有片段都拼在了一起。现在,十五分钟过去了,它们还严丝合缝地拼在一起,他似乎没有能力强迫它们分开。
他脑海中不断浮现的画面是,在梅卡尼克福尔斯,一个加油站司机正在用橡胶刮刀清洗他的挡风玻璃。他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那样的景象了。后来,他以为这个人认出了他,而且喜欢他的书,于是附赠了他一点额外的服务。也许是这样,但挡风玻璃确实需要清洗了。夏天过去了,但如果你在乡间小路上开得足够远、足够快,还有很多东西溅在挡风玻璃上。他一定是走了小路。他一定是在创纪录的时间内加速到德瑞再返回,只停了足够长的时间烧掉了他的房子。回来的路上,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停车加油。毕竟,他有那么多地方要去,还有猫要杀,不是吗?真忙,真忙,真忙。
他停在房间中央,转过身来盯着窗户的墙壁。“如果那一切都是我做的,为什么我记不住呢?”他问玻璃上的银色裂纹,“为什么我到现在都想不起来?”
他不知道……但他确实清楚那个名字是从哪儿来的,不是吗?一半来自他在大学里被他偷了故事的那个南方人,一半来自偷了他妻子的那个人。这仿佛像文学圈子里某种奇怪的笑话。
她说她爱他,莫特。她说她现在爱他。
“他妈的。跟别人老婆上床的男人就是贼。而那个女人是他的帮凶。”
他挑衅地看着裂纹。
裂纹什么也没说。
三年前,莫特出版了一本名为《德拉古一家》的小说。舒特的寄件地址是密西西比州的德尔拉库尔。那……
他突然跑到书房里去找百科全书,匆忙中被散落在地上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书页绊了一下,几乎摔倒在地。他抽出M卷,终于找到了密西西比的词条。他用颤抖的手指顺着那张城镇列表往下看——它占据了整整一页——他抱着一线希望。
但他白找了。
这里没有德尔拉古或密西西比州的德尔拉古。
他想到了去找珀金斯堡,舒特曾告诉他,在这个小镇上,他在上车前买了一本平装版的《人人都投币》。莫特干脆把百科全书关上。何苦呢?密西西比州或许有一个珀金斯堡,但就算有,也毫无意义。
莫特遇到约翰·金特纳的那门课的任课老师,那个小说家,就叫小理查德·珀金斯。这就是这个名字的由来。
对,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怎么……?
哦,莫特,那细小的声音悲哀地说,你病得很重,你现在是个重病缠身的人。
“我不相信。”他又说了一遍,他被自己微弱无力的声音吓坏了,但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呢?他难道没有想过吗?这一切仿佛他是在睡梦中做事,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你杀了两个人,那个小声音低声说。你杀了汤姆是因为他知道那天只有你一人,你杀了格雷格是为了不让他知道。如果你只杀了汤姆,格雷格会报警的。你不想那样,也不能允许那样。直到你讲的这个可怕的故事全部结束之前,都不行。你昨天起床的时候身体很酸痛,又僵又痛。但这不仅仅是因为撞坏了浴室的门和淋浴间,对吧?你比那忙多了。你要处理汤姆和格雷格。你说的对,车是怎么开来开去的……但你是一路小跑回到汤姆家去取别克车的那个人,是你假装汤姆打电话给桑尼·特罗茨。刚从密西西比来的外人是不会知道桑尼有点聋的,但你知道的。你杀了他们,莫特,你杀了那些人!
“我不承认是我干的!”他尖叫起来,“这都只是他计划的一部分!这都只是他小伎俩的一部分!他的心理小伎俩!我不相信……”
住嘴,那个小小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低声说。莫特安静了下来。
一时间,他脑子里和他脑子外的两个世界都完全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那细小的声音又轻声问道:你为什么这样做,莫特?你为什么要精心策划这整个杀人事件?舒特一直说他想要一个故事,但舒特这个人不存在。你想要什么,莫特?你为什么要创造约翰·舒特?
接着,从外面传来了一辆汽车驶过车道的声音。莫特看了看表,发现时间已经是正午。一股胜利和解脱的感觉像窜上烟囱的火焰一样窜遍他全身。他有那本杂志,但仍然没有证据,这无关紧要。舒特是否会杀了他并不重要。只要知道舒特是真实存在的,而他不必为此刻正在担忧的恐怖杀人事件负责,那他倒是可以开开心心地去死。
“他来了!”莫特高兴地尖叫起来,跑出了书房。他双手举过头顶,疯狂地挥舞着,转过拐角,走进大厅的时候,他还跳起了舞。
莫特停了下来,望着外面,走过之前钉着胖胖尸体的垃圾柜顶盖。他的手慢慢垂到两侧。黑暗的恐惧悄悄笼罩了他的头脑。不,不在上面;那种恐惧落了下来,仿佛有一只无情的手在拉着窗帘。拼图的最后一块到位了。莫特刚才在书房里想过,他可能创造了一个想象出来的杀手,因为他缺乏自杀的勇气。现在他意识到,舒特说他永远不会杀莫特的那句话是真的。
那不是他想象中约翰·舒特开的旅行车,而是艾米那辆如假包换的小斯巴鲁。车刚刚停了下来,是艾米在开车。她偷走了他的爱,而一个在你的爱确实是你所能给予一切的时候偷走你的爱的女人,并不算什么好女人。
但他还是爱她的,一如既往。
是舒特恨她。是舒特打算杀了她,然后把她埋在湖边,胖胖附近。不久之后,她到底在哪儿,他们两个都会忘掉。
“走开,艾米。”他用一个老人般颤抖的声音低声说,“走开,不然就太迟了。”
但是艾米下了车,她关上身后的车门时,那只一直在莫特脑子里拉窗帘的手完全拉上了窗帘,他陷入了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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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试了试门,发现门没锁。她走了进来,想叫莫特,但没叫。她环顾四周,睁大眼睛,吃了一惊。
这地方一团糟。垃圾桶满了,里面的垃圾溢出来洒在地上。几只懒洋洋的秋蝇正从被踢到角落里的铝制馅饼盘里爬进爬出。她能闻到陈腐的饭菜和发霉的空气。她甚至能闻到变质食物的味道。
“莫特?”
没有回答。艾米往屋子里走了一小步,不太确定她是否想看看屋子的其他地方。加文太太三天前才来过这儿……事情怎么会从那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呢?发生了什么事?
在他们结婚的最后一年里,她一直在为莫特担心,但离婚后她更担心了。她既觉得担心,当然,也觉得内疚。她心中有一部分在责怪自己。她觉得这辈子会一直这样。但是莫特从来没有坚强过……他最大的弱点是他固执地(有时甚至歇斯底里地)拒绝承认这一事实。今天早上他听起来像个要自杀的人。她之所以听从了他的劝告,不带泰德来,唯一的原因是她认为,如果莫特真打算要自杀的话,那他一看到泰德,盛怒之下就会自杀了。
她从来没有想过杀人的事,现在也没有。即使在那个可怕的下午,莫特在汽车旅馆向他们挥舞着枪,她也不害怕。不是的,莫特不是杀手。
“莫特?莫……”
艾米绕过厨房柜台,就把话吞了回去。她睁大了眼睛,目瞪口呆地盯着那间宽敞的客厅。纸丢得到处都是。似乎莫特在某个时候挖出了他抽屉里和文件里的每一份手稿的副本,把它们全都扔在这里,就像黑色新年前夜庆祝活动上的五彩纸屑一样。桌子上堆满了脏盘子。咖啡壶支离破碎地掉在中间有一条曲折裂痕的落地窗旁边。
另外是到处,到处,到处都写着“舒特”这个名字。
墙上用彩色粉笔写着“舒特”,这肯定是他从她放美术用品的抽屉里拿出来的。被喷在窗户上的两个“舒特”看上去像是用干奶油喷的……没错,炉子底下有一罐废弃的挤压式鲜奶油罐。厨房的柜台用墨水写了一个又一个“舒特”,而在房子另一边的露天平台的木头支柱上则是用铅笔一路向下,写成一条直直的“舒特舒特舒特舒特”。
最糟糕的是,在擦得锃亮的樱桃木桌子上,还刻了几个三英尺高、锯齿状的大字,仿佛是一种怪异的爱情宣言,写的还是:“舒特”。
莫特最后用来刻这个名字的螺丝刀就放在旁边的椅子上。螺丝刀的钢轴上有红色的东西,艾米猜是樱桃木的木屑。
“莫特?”艾米环顾四周地低声说。
现在她害怕会看到他已经死在他自己手里了。他在哪儿?当然是在他的书房里。不然还会在哪儿?他一生中最重要的部分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他肯定选择了死在那里。
虽然她不想进去,也不想去找他,但她的脚仍然把她带往那个方向去。艾米一边走,一边踢开赫伯·克里克莫尔寄来的《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她没有低头看,而是走到书房门口,慢慢推开门。
48
莫特站在他的老式皇家打字机前,他的文字处理器的屏幕和键盘部件被打翻在地上,变成了一堆碎玻璃。他看上去很奇怪,像个乡村牧师。她想部分是因为他站着的姿势,他几乎是一本正经地站着,双手背在背后。但最重要的还是那顶帽子。那顶黑色的帽子拉得很低,几乎碰到了他的耳朵。她觉得他看起来有点像《美国哥特式》那幅画中的老人,不过照片中的老人没有戴帽子。
“莫特?”艾米问。她的声音微弱而含糊。
他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她。他的眼睛冷酷而闪闪发光。她从没见过莫特这样看着她,即使是在汽车旅馆那个可怕的下午。这几乎不是莫特,而是一个长得像莫特的陌生人。
但她认出了那顶帽子。
“你在哪儿找到那顶旧帽子的?阁楼吗?”她的声音随着心跳在颤抖。
他一定是在阁楼上找到的。从她站着的地方,也能闻到上面樟脑丸的气味。这顶帽子是莫特几年前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礼品店买的。他们当时旅行穿过阿米什人的聚居区。艾米在德瑞的房子里有一个小花园,就在房子和书房的接合处。这是她的花园。莫特文思枯竭的时候,经常会去那里除草。他这样做的时候通常都戴着那顶帽子。他把这顶帽子叫做他的思考帽。她记得有一次他戴着这顶帽子对着镜子看自己,还开玩笑说他应该在书封面上用它拍张照片。“当我穿上这件衣服。”他说,“我看起来就像在骡子屁股后面干农活的乡巴佬。”
然后帽子就不见了。它一定被拿到这儿来了,被收了起来。但是……
“是我的帽子。”他终于用一种生疏的、茫然的声音说,“从来都是我的。”
“莫特?怎么了?你怎么……”
“你搞错了,女士。这里没有莫特。莫特死了。”他那双锐利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艾米,“他挣扎了好一会儿,不过最后还是骗不了自己,更别说骗我了。我从没碰过他,雷尼太太。我发誓。他像个胆小鬼似的逃了出去。”
“你为什么这样说话?”艾米问。
“我说话就是这样。”他略带惊讶地说,“密西西比那边的人都是这么说话的。”
“莫特,不要这样!”
“你不明白我说的话吗?”他问,“你不聋吧?他死了。他自杀了。”
“别这样,莫特。”艾米说着开始哭起来,“你吓到我了,我不喜欢这样。”
“没关系。”他说着从背后伸出双手,一只手握着书桌最上面抽屉里的剪刀。他举起剪刀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剪刀开合的时候,阳光在刀刃上照出亮眼的星状光芒。“你不会害怕太久的。”他开始向她走去。
49
艾米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莫特不会杀了她。如果莫特要杀人,那么他肯定会在汽车旅馆的那天杀人。
然后艾米看到了他的眼神,明白了莫特也知道这一点。
但这人不是他。
艾米尖叫着转过身,向门口冲去。
舒特紧随其后,向下劈的剪刀划出一道银色的弧线。要不是他的脚在硬木地板上散落的纸张上打滑,他早就把剪刀插进艾米的肩胛骨之间,只留下剪刀把在外面了。他扑倒在地,又困惑又愤怒地叫了一声。剪刀的刀刃刺穿了《秘密窗户,秘密花园》的第九页,刀尖折断了。他的嘴撞在地板上,溅出了鲜血。那包佩尔美尔香烟从莫特的口袋里甩了出来。这是以前创意写作课中间下课的时候,默默抽烟的金特纳分给莫特·雷尼抽的香烟的牌子。那包香烟在光滑的地板上滑了很远,就像酒吧里打圆盘游戏用的圆盘一样。他跪坐起来,鲜血流过他的嘴唇与牙齿,他咆哮着,微笑着。
“这对你没有任何帮助,雷尼太太!”他喊着站了起来。他看了看剪刀,“蹭”地一下打开,仔细打量了一下钝了的剪刀头,然后不耐烦地扔到一边。“我在花园里给你留了个地方!我都为你选好了。现在你听我说!”
他跑出门去追她。
50
跑到客厅中间的时候,艾米也摔倒了。她的一只脚踩到了被丢弃的那期《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上,结果倒在了地上,摔伤了臀部和右胸。她疼得喊出声来。
舒特在她后面跑到桌子前,抓起他之前用来捅死猫时用过的螺丝刀。
“就在那儿待着,别动。”他说。艾米转过身来,睁大了眼睛盯着他,好像被人下了药似的。“如果你乱动,我只会把你折磨到死。我不想折磨你,太太,但如果必要的话,我会的。你看,我一定要得到点东西。我大老远跑到这儿来,一定得得到点东西才行。”
他越走越近,艾米用胳膊肘支撑着身子,用脚往后拖拽自己的身体。她的头发垂在脸上,皮肤上覆盖着汗水。艾米可以闻到汗水从她身上涌出来,又热又臭。她那张脸,严肃的、审判的脸上露出精神错乱的表情。
“不,莫特!求求你!不要,莫……”
他扑向她,把螺丝刀举过头顶,然后往下猛刺。艾米尖叫着滚到左边去了。螺丝刀的刀尖划破了她的衣服,在她的身上开了一道口子,她的臀部感到如火烧般的灼痛。然后,艾米赶紧跪坐起来,听到也感觉到她的裙子被歪歪斜斜地扯掉好长一条。
“不行,女士。”舒特气喘吁吁地说,他的手抓住了她的脚踝,“不行,女士。”艾米扭头,透过她蓬乱的头发看到他正用另一只手从地板上拔出螺丝刀。圆顶黑礼帽歪戴在他头上。
他猛地拔出螺丝刀,刺进艾米的右小腿。
艾米疼得要命。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疼痛。她尖叫着,向后踢着,踢到了他的鼻子,把它踢断了。舒特哼了一声,侧身倒在地上,双手捂着脸,艾米站了起来。她听到一个女人在号叫,听起来像狗对着月亮号叫。她猜想那不是狗。她想那个声音是她自己的。
舒特站了起来。他的下半张脸像是一张沾满鲜血的面具。那张血面具裂开了,露出了莫特·雷尼弯曲的门牙。她还记得自己和莫特亲吻时,曾经用舌头舔过他的牙齿。
“你真是个好动的家伙,是不是?”他笑着说,“没关系,女士。你继续啊。”
他向艾米扑过去。
艾米蹒跚地往后退。螺丝刀从她的小腿上掉下来,滚到地板上。舒特瞥了一眼,然后像玩耍一样又朝她冲了过去。艾米抓起客厅里的一把椅子,扔在他面前。一时之间,他们就隔着椅子对视了一会儿。然后舒特抓住她衣服的前襟。艾米整个人畏缩起来。
“我跟你这顿架就要结束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艾米转身冲出门去。
他立刻追了上去,扑向她的后背,他的指尖滑过她的颈后,拼命想要抓住她裙子的领子,结果刚抓住又松了手,没法稳稳地拉住她往后拽。
艾米冲出厨房柜台,朝后门奔去。她右脚穿着的懒人鞋一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原来鞋子里面全是血。舒特在后面一直追着她,鼻孔里不停地吹着血泡,双手伸着要紧紧地抓着她。
艾米的手撞在纱门上,然后绊了一跤,直挺挺地倒在门廊上,一口气没喘上来。她正好倒在舒特留下手稿的地方。她翻了个身,看着他走过来。他现在手上什么都没有,但看起来杀她已经绰绰有余了。在黑帽子的帽檐下,他严肃又坚定的亲切眼神让人毛骨悚然。
“我很抱歉,女士。”他说。
“雷尼!”一个声音叫道,“停!”
艾米想转头去看但转不动。她脖子有什么地方扭到了。舒特根本看都不看,径直向她逼来。
“雷尼!住手!”
“雷尼不在……”舒特刚开始说,接着就是一声清脆的枪响划过秋日的空气。舒特停在原地,好奇又几乎是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胸部。那里有一个小洞。没有流血——至少一开始没有——但洞就在那儿。他伸手去摸,又把手拿开。他的食指上有一个小血点。它看起来像是一种标点符号——像完结句子用的句号。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这个,然后放下双手看着艾米。
“宝贝?”他说完就直挺挺地倒在她身边的门廊地板上。
艾米翻了个身,用胳膊肘勉强撑起来,爬到他躺着的地方,开始抽泣起来。
“莫特?”她哭了,“莫特?求你了,莫特,你说话啊!”
但他什么也说不了,过了一会儿,艾米才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和几个月里,她一次又一次地拒绝接受他已经去世的这个简单事实,然后精神衰弱,然后又再次意识到这一点。他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他在这里疯了,然后死了。
他,还有附在他身上的那个人。
艾米把头靠在莫特的胸前哭了起来。有人从她身后走来,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安慰她,但艾米没有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