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位老中国通(1 / 1)

午夜北平 保罗·法兰奇 7838 字 2个月前

对帕梅拉·倭讷一案的审理于周一早上在英国公使馆举行,公使馆位于所谓的“英国路”(真是个应景的名字)。因为中国首都已迁至南京,严格来说它现在应是一处领事馆。若有一位英国国民去世,且死因存疑,那么按标准程序,一次审理就会举行。

在所有的外国公使馆中,英国公使馆占地面积最大。它是一处宽敞的大院,内有二十二座建筑物,由女王皇家军团(萨里郡)(Queen’s Royal Surrey Regiment)以及门前两头极大的石狮子守卫。大不列颠的王权和威望不仅光耀北平这座中国城市的上空,也泽及这片区域里的其他公使馆。在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中,英国公使馆是外国人为对抗拳民而同心协力背水一战的最后据点。后来,外国军队对北平的报复性屠杀和洗劫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法庭设在主楼里一间阴冷、实用、毫无装饰的房间中。审理由英王陛下的特命领事尼古拉斯·菲茨莫里斯主持。这日上午,他将充当英王陛下派驻北平的死因裁判官 [37] 。这位菲茨莫里斯与倭讷曾有龃龉。菲茨莫里斯是一位职业外交官,曾经担任驻中国喀什噶尔的领事。1933年,他转任至北平。此人是一本正经且拘谨的英国使节中的典型;但据他的助手们说,帕梅拉身上的伤也使他战栗失色了。现在,他仍然以英国式的坚定沉着示人。

领事占据了房间里唯一一张舒适的椅子,其他人只好将就坐在硬靠背的木椅上。他们前面站着一排身着黑色制服的使馆人员。筋疲力尽的韩世清作为调查官出席;谭礼士作为英方和北平警方间的正式联络员也出席了审理;还有常任秘书多默思,他是使馆区巡捕房的代表。旁听席上挤满了媒体记者——有的来自中国沿海城市的英文报社,有的是《泰晤士报》和《纽约时报》的特约通讯员,还有许多其他国际性报纸的记者在寻找热点。从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到加拿大的温尼伯,关于帕梅拉之死的消息同时占据了多家报纸的头版。漂亮的欧洲女孩在东方被谋杀可是广义上的白人世界里的大新闻。

那天早上的审理相当敷衍。只有一位证人——帕梅拉的父亲——被传唤。媒体形容他是一个“身形佝偻、白发苍苍”、被悲伤压倒的男人。倭讷在喀什噶尔跟菲茨莫里斯有过节,导火线是考古学家奥莱尔·斯坦因(Aurel Stein)爵士横穿中亚的远征探险。斯坦因从敦煌附近的千佛洞里获取了许多古老的手稿,这件事使倭讷与菲茨莫里斯发生了争端。这些手稿被带到大英博物馆,中国人对此十分不满。作为著名的学者,倭讷也被卷进了此事。他认为斯坦因取走古代手稿的举动无异于抢劫,并和菲茨莫里斯吵了起来。菲茨莫里斯支持斯坦因和大英博物馆,认为倭讷是个脾气暴躁的人。现在这位刚刚痛失爱女的父亲就坐在他面前。这可真是世事无常啊。

胡医生和北平协和医学院的其他医生并未公布他们的发现;他们还在继续检查帕梅拉的尸体以寻找线索,该过程用一个新的科学术语来形容就是“取证”。韩世清支持他们在审理中就医学细节保密,免得它们在报纸上出现。目前把细节公之于众只会招致越来越多的骚扰电话,对调查全无帮助。疯子们源源不断地出现,向韩世清宣称杀了帕梅拉的是自己;他不想在办公室门外再发现一群偷人心脏的贼。

同时,他还要考虑公众安全问题。器官盗窃在中国是个微妙的话题。现在,关于反常的药物使用、奇怪的宗教祭仪和三合会仪式等的谣言满天飞。如果大家知道一个外国女孩的内脏器官被取走了,谣言就会愈演愈烈。北平已处于盲目恐慌和混乱的边缘,韩世清可不想往火上再浇一勺油了。

大家都在走程序。菲茨莫里斯所做的不过是召集庭审,并请倭讷确认那是女儿的尸体。因为她目前已被肢解,所以倭讷只能通过她的衣物和手表来完成这一环节。

帕梅拉的名字被菲茨莫里斯的书记员记录在案。当被问到女儿年纪时,倭讷给出了19岁又11个月的答复。记者们潦草地写下这点,截至当时的所有报纸都搞错了她的岁数。

倭讷随后坐了下来。菲茨莫里斯宣布尸体经确认为英国国民帕梅拉·倭讷。他指出案件的调查由北平警方的韩署长负责,随后宣布休庭,等待进一步的医学鉴定。谭礼士的出席并没有被正式记录。菲茨莫里斯问韩世清:何时才能将帕梅拉的尸体发还给其家人下葬?

韩世清从长椅上站起来,手里拿着帽子。为出席这一场合,他特地穿上了黑色礼服和皮鞋。他保证说医学院的医生们完成尸检工作后就会马上归还尸体。菲茨莫里斯点点头,敲下他的小木槌。

整个程序仅持续了二十分钟。人群从寒冷的房间里鱼贯而出。更多记者挤在正门外,在路边种植的刺槐间转悠。闪光灯不时爆开,韩世清重复着他的口头禅“无可奉告”。倭讷从侧门悄悄溜出,避开这混乱的一幕——这是菲茨莫里斯的善意安排。除了“帕梅拉一案的庭审举行”外,媒体在头版头条中也无甚可写了。

韩世清和谭礼士回到莫理循大街。谭礼士已经跟倭讷约好于当天下午在盔甲厂胡同见面,而不是把后者带回警署讯问,因为这样看起来不太友好;而且谭礼士也想看一下那处宅院和帕梅拉的房间,好对父女俩在他们的生活环境中的状况有个印象。两位探长都有一种感觉:倭讷家想必会有不同寻常之处。

现在,他们正坐在专案室里吸烟。韩世清手下的警察已在这里清理出一片空间,把警署标配的红木家具向后推,把在罪案现场拍摄的照片钉在墙上。黑白照片上有粗大的黑色箭头,指出了尸体被发现的地点;还有对帕梅拉的腕表、丝绸衬衫、染血的溜冰场会员卡、鞋子,以及附近发现的一盏油灯的特写。韩世清把医学院里拍摄的照片放在一个很平常的马尼拉纸信封中,再将其锁在自己的办公桌抽屉里。当然,他让谭礼士看过这些,但它们太可怕了,不适合摆在外面。万一有哪个警员想在新年之际搞点外快,于是把它们卖给媒体呢?此类风险确实不小。

韩世清听过关于倭讷的传言,并向谭礼士分享了他知道的信息。用人们说帕梅拉的父亲虽然受人尊敬,却是个怪人。他手面阔绰,从不虐待仆人。他会讲的中国方言比他们自己还多;他懂他们的文化,是位学者。但由于没有母亲,他的女儿变野了,在学校里总是惹麻烦。这位老人无法控制她,且他要经常出远门,于是把她留在家中同用人们待在一起。这个家庭称不上和美。

在学校的圣诞假期,她回到家里,周围的人却传说她过得并不开心。用人们说父女俩时有争吵,大喊大叫,甚至倭讷还和帕梅拉的一位追求者在院外的街道上打了一架。她一直跟男人约会,在外面吃午饭和晚饭,与他们跳舞,很晚才回家。倭讷不喜欢她的新派社交生活,他是老派人,认为这样太摩登了。他对一个追求者特别注意,那是个中葡混血儿,名字很怪,叫约翰·奥布莱恩(John O’Brian)。此人在天津迷上了帕梅拉,现居北平,很明显曾向她求婚。

帕梅拉拒绝了他,但整件事使她父亲很担忧。随后倭讷又开始针对一个中国学生,因为此人邀请帕梅拉出去过几次。传说倭讷曾经让他走开,不要再烦帕梅拉;随后事态升级,他们在盔甲厂胡同打了一架,好多邻居都来围观。年已古稀的倭讷用手杖在那个男孩脸上打了一下,把他的鼻子打破了。

看起来帕梅拉的父亲脾气不太好。

爱德华·西奥多·查尔默斯·倭讷于1864年出生在“黑天鹅”号客轮上,当时这艘船正停泊在新西兰但尼丁市的查尔默斯港。他的父亲是普鲁士人,母亲是英国人。他们玩笑般地在他的出生证上加上了“查尔默斯”作为中间名。

约瑟夫·倭讷(Joseph Werner)和哈丽雅特·倭讷(Harriet Werner)相当富有,因为约瑟夫的父亲安排了家庭信托基金。约瑟夫是个旅行爱好者,他带着妻子和孩子们到处旅游,横穿南美洲、美国和欧洲大陆。他们曾像吉卜赛人一样(只不过衣着更考究罢了)到处流浪长达十年之久。直到倭讷、他的三位姐妹和一位兄长都到了学龄,他们才终于回英格兰定居,倭讷在那里的汤布里奇中学就读,那是一所令人肃然起敬的公学。但好学的倭讷不太喜欢这所学校,因为它更注重体育而非智育,旨在培养斯巴达勇士而非学者。总之,这是帝国建设者或扩张主义者的摇篮。

约瑟夫于1878年去世,享年64岁,这意味着倭讷结束学业后就得找份工作了。他通过了外交部的录取考试,成为远东军校的学员,被派至北平做为时两年的见习翻译,好使他的中文达标。

1880年代晚期的北京和1937年的北平截然不同。当时这座城市正慢慢从众多灾难(其中之一就是太平天国运动)中恢复元气。太平军意欲推翻清政府,在中国建立神权政体。他们的领袖洪秀全据说有神明护体,自称耶稣基督同父异母的弟弟,给自己施涂油礼,并自立为太平天国的统治者——天王。再没有比这更不切实际的政权名字了。洪秀全的起义发起于1850年,终于1864年,持续了十五年,葬送了一千五百万中国人的生命。鸦片战争于1860年结束,北京被洗劫一空。1870年代末,中国北方还暴发了大规模的旱灾和饥荒。

倭讷第一次到北京时,这里还没有太多外侨。他们彼此抱团,欧洲人的数量比上海或天津的少得多。北京的欧洲人实际上只有外交官、由外国人运作的中国海关中的员工以及传教士。哪位外国人如果走到使馆区外,就会引起群众围观,围观者还会发出“洋鬼子”的惊叫。使馆区的面积也比现在小得多,直到义和团运动后它才逐步扩张。这里有祁罗弗洋行和瑞士人经营的北京饭店,但仅此而已。遥远而陌生的北京是一个“艰苦的驻地”,但倭讷马上就感到,面前的这个国度值得他奉献终生。

他尽情地观赏北京的景色,嗅着北京的气息。在城门和内城周围,人群熙来攘往,车如流水马如龙;外城则比较杂乱,但仍然热闹非凡。他喜欢街头小贩,喜欢卖陌生食物的小摊,从干果、冰碗到烤红薯和糯米藕,所有的东西他都喜欢。周期性的沙尘暴使人睁不开眼,让他深受其害;下雨时的积水、盛夏里的高温和冬天刺骨的寒风使他苦不堪言。

两年的译员实习期满后,倭讷开始在不同岗位上任职,坚定地沿着外交界的等级阶梯向上攀登。他在北平公使馆里的大法官法庭工作了一段时间,随后在广州待了一年,在天津待了两年,又在澳门驻留了几年。然后他休假回国,在中殿律师学院 [38] 进修,取得了专业律师资格,从而为他出任领事铺平了道路。回到中国后,他得到提拔,从较小的通商口岸做起——一年在杭州,一年在罗星塔 [39] ,一年在琼州(琼州位于孤悬海外的潮湿热带岛屿海南岛上)。之后他在东京湾驻留了几年。

然后他更进一步,代表英国官方主持了新的通商口岸——不起眼的江门——的开放。随后又回英格兰休假一年。作为回报,他被任命为驻九江领事,九江是一个繁忙的茶叶贸易港,他在那里工作了四年。

在上述职业生涯中,倭讷一直单身。然而,在45岁那年,他终于遇到了未来的妻子。

格拉迪斯·尼娜·雷文肖时年23岁,出身于一个古老而富有的英国家族。她于1886年生于布莱顿,在家里四姐妹中排行第二。她的父亲查尔斯·威瑟斯·雷文肖(Charles Withers Ravenshaw)中校系出名门,是一位老派的大英帝国英雄,曾供职于著名的东印度公司印度政治部 [40] 和大英帝国的驻印军队,经历过第二次阿富汗战争。他所在的部队曾在坎大哈(Kandahar)激战,占领过喀布尔。他也是前英国驻尼泊尔公使、优秀的运动家和神枪手。倭讷非常崇敬他,形容他是“英国人中的佼佼者”。

格拉迪斯·尼娜的孩提时代多在野外度过:要么是在特纳斯山(Turners Hill)上风景如画的某苏塞克斯郡的村子,要么是在印度境内的山间避暑之地。她和家人跟着她父亲辗转于各个任职地——拉杰普塔纳、塞康德拉巴德、波斯湾的麦沃尔、迈索尔、库格的山区,直到他成为驻瓜廖尔 [41] 的英国公使。后来,他又转任驻尼泊尔公使。在1906年他退休后,他们又举家回到了苏塞克斯郡。

格拉迪斯·尼娜是典型的英国淑女。她擅长运动,喜欢打网球、溜冰、打高尔夫球,还特别喜欢马,任何跟马有关的运动她都爱。她参加苏塞克斯南部丘陵地区的赛马,与驻印度英军里的年轻人玩马球。她会演奏小提琴和钢琴,会背诗,在语言学习方面也很擅长。她对宗教的虔诚只限于敷衍了事地去教堂,但对通神学有浓厚的兴趣。这门学说当时在英国上层社会的女孩间很流行,其奠基人是勃拉瓦茨基(Blavatsky)夫人。通神学认为所有宗教都包含部分真理,在当时这是一个激进的想法。雷文肖家的姑娘们当然知道老中校对此感到很恼火。

才貌双全的格拉迪斯·尼娜被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称为最后一位未婚的“雷文肖闺秀”。她有匀称的面孔、光洁的秀发、深棕色的双眼、光滑的皮肤和优雅的脖颈。可以想象,肯定有很多同龄人追求过她,然而,她爱上了倭讷。后者虽年纪老大,但被雷文肖家视为乘龙佳婿。

两人在奥尔德堡 [42] 的一次通神学讲座上相遇。虽然倭讷总是在各种场合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但他对这个课题也十分好奇,于是参加了这次公开讨论。(他和格拉迪斯·尼娜在婚后也对不同理念保持开放的心态,但他们两人从不踏进教堂,除非需要出席某些正式场合。)倭讷年迈的母亲之前搬到了这座深受上流社会青睐的萨福克郡海边小镇,与格拉迪斯·尼娜认识时,倭讷正在看望母亲。他因必须回中国的重要通商口岸福州担任驻华领事,而只好与格拉迪斯·尼娜鸿雁传情。

最后,他向她求婚,而她接受了。她去了中国,两人于1911年12月在香港十字造型的华美教堂圣约翰座堂成婚。这对新婚夫妇在澳门度完蜜月后返回福州,倭讷在那里担任领事,直至1914年退休。

之后他们选择留在中国,使有些人颇为惊讶,因为对一名外交官来说,惯常做法是退休后回到英国南部沿海,惬意地守在壁炉边。当时倭讷的退休金足以使他们在中国过上优裕生活。三条胡同是前门附近的一条古老街道,充斥着兜售玉器和古董的商贩,倭讷在那里租下一处宽敞的四层小楼。它位于市中心,所以格拉迪斯可以轻而易举地探索大街小巷,熟悉这座新城市。

由于一直没有生育,1919年,倭讷和格拉迪斯从一处天主教会运营的孤儿院收养了帕梅拉。该孤儿院属于无玷始胎圣母堂 [43] ,又称葡萄牙教堂或南堂。北平的穷困外侨(多数是白俄)把婴儿遗弃在这里,修女们则收留他们。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为逃避布尔什维克革命,白俄横穿西伯利亚草原,南下到达哈尔滨、天津、北平、上海和其他五六个城市。这些地方的孤儿院一度挤满了白人弃婴。母亲们的钱用完了;而她们的丈夫、兄弟和父亲通常仍然在“白军” [44] 的部队里战斗。婴儿们成为多余的累赘,或是令人悔恨的耻辱。

孤儿院中有那么多婴儿,为何倭讷夫妇偏偏选中了这个女婴呢?也许格拉迪斯·尼娜在凝视她的灰眼睛时突然动念,做出了决定。也许比起其他颜色的眼睛,灰色的眼睛更像是在深深地注视着对方的灵魂。总之,倭讷夫妇把她带回了位于三条胡同的家,给她取名帕梅拉,在希腊语中这个词指蜜糖和所有甜蜜的东西。他们不知道她的生母是谁,也不知道她的生日和确切年龄,因为修女们也对此一无所知。在公使馆签发给她的护照上,她的出生日期是“1917年2月7日”。

帕梅拉逐渐长大,从不讳言自己是养女。当人们评论她与众不同的灰眼睛,或是问起她的血统时,她会猜测自己的生母是俄罗斯人,因为灰眼睛在俄罗斯人中最普遍。

1922年,悲剧降临。格拉迪斯·尼娜去世,得年仅35岁。帕梅拉失恃,倭讷则成了悲痛的鳏夫。他开始将自己写的所有书献给亡妻,还为学术研究工作推掉了大多数使馆区的社交活动。他更喜欢待在自己的书房和藏书室,那是大家公认的北平最好的书库之一,人们因此认为他要避世隐居。他为自己赢得了汉学家和作家的声名,还是位极具天赋的语言学家。他熟练地掌握了数种中国方言,同时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也讲得很流利。他在中国国史编纂处得到一个职位,并因在北平大学的学术成就被誉为“中国人的朋友”。

至于帕梅拉,格拉迪斯·尼娜给她留下了20000银圆,供帕梅拉满18岁后自由支配。她因此成了一位富家小姐。这就可以解释那块镶钻铂金手表了——她从使馆大街上的利威洋行买下它作为送给自己的礼物。

当时铂金是上流社会女士的独选。占据各大报纸头版的温莎公爵夫人华里丝·辛普森(Wallis Simpson)说:“晚上七点以后,只有铂金才值得你佩戴。”于是这种金属流行起来,价格飞涨。帕梅拉为那块手表花了450银圆。而且埃塞尔·古雷维奇告诉谭礼士,她从未在别的熟人身上看到过这样的手表,就连相似的也没有。帕梅拉继承的遗产数额之巨不是什么秘密。

天津维多利亚道警署的一位警官拜访了帕梅拉的男友,带去了她的死讯。这位名叫米沙·霍杰尔斯基的年轻人最开始无法相信,随后悲痛欲绝。比尔·格林斯莱德(Bill Greenslade)警司是谭礼士的副手,他不久后去见了这位帅气的体育明星、老师的宠儿兼六年级级长,并认为这是个诚实的小伙子。米沙有不在场证明,他的家人(一个良好的家庭)和用人可以做证。当帕梅拉在北平时,他一直待在天津的家中。

米沙也无法为帕梅拉的谋杀案提供线索。他说那一周他本来打算去北平和她待几天,见见她的父亲。

天津同样被这消息震惊了。这座城市里有许多人认识倭讷,他们觉得帕梅拉不过是个十几岁的文静女学生。

现在,有两个问题等着谭礼士和韩世清解答。第一,谋杀现场在哪?他们怀疑狐狸塔并非现场,尸检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韩世清派出手头能召集起来的所有人去搜查鞑靼城和“恶土”里的酒店、公寓和所有对外出租的房间,核对在1月7日那晚和第二天早上登记入住的所有客人的姓名。他们打听是否有哪间房里发现了血迹,是否有谁的床单不见了,或是哪里有两个人开房入住,在退房时却只有一人。

帕梅拉的照片被展示给所有周四晚上至周五早上当值的看门人、守夜人、门卫、公寓门房、前台接待员和搬运工;如果调查时他们在轮休,警察就把他们叫来,或是上门拜访。韩世清告诉手下:从中国人到外国人,从北京饭店到“恶土”里最劣等的充斥着跳蚤的廉价旅馆,一个都不能放过。(北京饭店虽然只接待外国人,但恰好在使馆区外,因此严格来讲也在韩世清的管辖范围内。)警察们接到命令,要求检查每间酒吧、夜总会、深夜咖啡厅和餐馆(帕梅拉那晚在某处吃过中餐)。警察们从东边出发,四散执行任务去了。

更多巡警被派到荒芜的鞑靼城墙下,检查那些在深夜里人迹罕至的地方——寺庙、公园、货仓等。以狐狸塔为圆心向外辐射,每间巡警亭分管区域内的每一处地方都要搜查。

鉴于韩世清的手还伸不到使馆区里,谭礼士申请在使馆区中挨家挨户搜查,但被管理使馆界事务公署(背后站着英国公使馆和菲茨莫里斯领事)驳回。你,谭礼士总督察,想暗示什么?搜查北平的华人区足矣。

第二个问题与交通工具有关。谭礼士和韩世清假设凶手使用了一辆小汽车,那么这些人应该在经过狐狸塔旁的东河沿时停过车,把尸体从车上拖下来扔进沟里,然后驱车离开。1937年,北平登记在案的私家汽车有超过两千辆,每辆都需要检查,城里还有大量的出租车。韩世清发现汽车登记工作做得很糟,往好里说也是“没有条理”,但该检查的还是要检查。交警接到命令,把所有非北平牌照的汽车也拦停检查。

韩世清还派人去搜查城市里的跳蚤市场、旧货商店或凶手可能卖掉帕梅拉的所有物的其他任何地方。有些物品目前仍然下落不明,比如她的溜冰鞋、自行车、手套、外衣和贝雷帽。

想要搜查北平每处宅子里的每间房是不可能的;同时,搜查使馆区内的请求也被正式驳回了。但在城市里的某处,一定有一个房间布满血迹。韩世清和谭礼士断定:凶手们并没有把尸体运得太远;谋杀就发生在鞑靼城里。他们在如下假设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凶手(们)独居,或是可以利用某处私人空间。在那里,他们不会被任何其他居民或仆人打扰。

他们能弄到车和司机运送尸体。为避人耳目,若非必要,他们不会把尸体运得太远。

他们要做大量清洁工作,而且他们未必能把房间和自己衣物上的所有血迹清除。

同时,帕梅拉的内脏也还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