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驼鹿(1 / 1)

他们,忒杰和贝卡及路易斯,在黏土矿里玩儿。一个史前时代的巨人有一次发怒,用它的粗暴靴子在黄土里踩出来了这些矿。当时首先出现了赭色的断崖,然后内尔维族来了,取出了黏土,用黏土造出了火炉,用黏土加固了他们的茅屋,后来这群古老的比利时人中有一个想到了把潮湿的黏土块烧成砖,而古老的希腊人用的是大理石;总是这样,比利时人就偏好倒腾砖头啊,火柴盒之类的,其他人却用花岗岩、斑岩和大理石造房子。

他们放风筝,风筝是忒杰在一刻钟之内用他那灵敏的棕色手指做好的。路易斯也常常试着做风筝,但总是不成功。用面粉调出来的糨糊没黏住,报纸变湿了,线不能像在忒杰手中那样紧紧收拢在两支芦苇秆搭成的十字上。

然后他们探索四周邻里,一边唱着歌,贝卡的歌声最响亮。没有人赶他们走。在狭窄的棚屋里——黏土矿的工头在下雨的时候会在这儿打牌——他们发现了空罐头,把它们踢得满小区乱滚。忒杰努力想开动一把电钻,但它已经生锈了或坏掉了,他拿着转起来的电钻在墙上四处戳,但没有打出洞来。贝卡穿上了一件脏兮兮的工作装,把袖子和裤腿都卷得高高的,像查理·卓别林那样走来走去,脚尖夸张地向外转。一个男人出来了,说道:“嘿,你们这群猪猡!”贝卡没好气地对他叫道:“没看到我们正忙着吗?”

“我看到了。”男人穿着灰色袜子和拖鞋,一件李子蓝的套头衫,一条酒瓶绿的裤子,裤子紧紧绷住他瘦削的下半身。他脖子上挂着一枚圣安东尼的小头像。他波浪状的浓密头发有哪里不太对劲,看上去像是顶被耳朵压住的帽子。这个男人刚刚吃了巧克力,他的嘴唇被涂成了棕色。

“啊,你们这群小猪猡。”他叹着气坐在棚屋门槛上。他目不转睛地看着路易斯。“我认识你。”他说,“别装出不相信的样子。我认识你。”

“有可能。”

“你是不是金马刺节的时候在格罗特市场上耍杂技的那些家伙中的一个?穿白色裤子的?”

“不是。”路易斯边说边躲避他直瞪瞪的霸道目光。贝卡发出沙哑、粗糙的笑声。忒杰把钉子敲进棚屋门。

“不是?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但你是好人家的孩子。我一看就看出来了。不像这边这两个吉卜赛人。”

“喂,不要说了,脏塞弗。”贝卡就像个老妇人一样噘起了嘴,一副高傲的样子。

“我比你干净十倍,对不对,忒杰?”忒杰不知疲倦地把钉子敲进木板,摆出了一个心形。

男人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自己大腿的内侧。

“又到干事儿的时候了?”贝卡用毫不在意的腔调问。脏塞弗咕噜了几声,突然冒出了被打的狗的眼神。路易斯想起了伯纳德,小家伙中的一个,他在学校院子里总是想靠近大一些的男孩,做出他马上就要讲点很可怕的事儿的样子,但他嘴里总是发不出一点儿声音来,这让修女亚当很恼火,而让修女恩格尔觉得可怜。修女恩格尔就想办法让他说话。伯纳德明显瘦了下来,在一下跑出十步、十二步后,他又一动不动地站定了一刻钟,手足无措地沉默着。路易斯有一次对他说:“伯纳德,你为什么这么怕羞?”而伯纳德只是对他点点头。“伯纳德,你怕也是脑子有点进水了吧?”伯纳德只是点头,他的忧伤变得更加浓厚了。要是轻轻推他一下,他就会摔倒。路易斯敲敲伯纳德的肩膀。这男孩点点头。他用食指敲敲伯纳德的下巴,碰到了软骨。“别闹了。”伯纳德说。路易斯听了便朝他脚踝踢了一脚。然后伯纳德整天都跟着他,睁着受苦的吉卜赛人眼睛,越来越瘦,白得像纸。后来他父母把他接回家了。据修女伊梅尔达说,他总是躺在床上不起来了。

“你叫什么?”

“路易斯。”

“我就想到会是这样的名字。好人家出来的名字。你去哪家学校上学?”

“您别烦他了。”忒杰说。他举起锤子,在离雕出来的红棕色头发上方两厘米处打开。脏塞弗又摸了摸他绷紧的裤子,站起身来。

“啊,他吃醋了。他就是受不了……”

“十法郎。”忒杰说。他让锤子落了下来,就落在路易斯脚前。

“你还一天比一天贵啊。”脏塞弗做出一个情急之下朝顾客大叫大嚷的卖货老妇的样子,“七法郎,一生丁都不能再多了!要么现在拿,要么永远别想了!”忒杰点点头,脏塞弗走进棚屋,这时候贝卡说了声“走”,拽住路易斯的手腕,拖他和自己一起走开了。

他们用平滑的石块朝一个臭水塘的灰绿色水面打了一会儿水漂,但是石块都没能跳起来。

“那两个人到底在那儿干什么?”

“你觉得呢?”他们在打架,路易斯想,因为时不时能听到一声压抑的叫喊和一阵骂骂咧咧。

“是啊,他们在打架。”贝卡说。他们脱了鞋,踩过黄色的泥浆,那上面漂着大群蚊子就像是小云朵。泥下的地面是软的,脚趾间凉凉的。贝卡说,她父亲马上要去法国了,是去做农忙短工的,他要她照顾好妈妈和忒杰。

打架的人出了棚屋,塞弗头也不抬,直接往大街上走。当他走过覆盆子红的起重机的时候,他拼命砸上面的一个拉杆。忒杰拾起了锤子,塞进衬衫和他裸露的面包屑棕的皮肤之间,说:“是时候回家了。”

“可是我们才刚来呢!”在这里,在黏土矿的开阔空地上,比寄宿学校院子大千倍的地方,也有什么东西突然中断了,看不出其中原因。为什么这个下午会被打断呢?

在回去的路上,贝卡对待她哥哥就像是对待空气。直到她突然叫起来:“哎,你们对我来说差不多就是蜡烛台。看着我穿这套脏兮兮的工作装走来走去,却一句话都不说。”

她把工作装脱下来,扔到了一个树桩上,它挂在那儿看上去像一个垂头丧气的稻草人。

“这也真是够了!我差一点儿就会穿着这个走回家去见爸爸了。”不过听起来好像并没有出什么大事儿,好像她这么说只是为了打破沉默,从忒杰身上冒出来的蒸汽一样的沉默,好像她是为了赢得时间,为了……贝卡是个修女,修女丽贝卡。

“我还以为你就是想把它拿回家呢,给爸爸。”忒杰说。语气真诚,心不在焉。

“让咱爸穿这件脏东西?你想让咱爸穿那个棚屋里拿来的东西?”贝卡用尖酸的语调叫道,“我们不是都和你一样!”当他们远远看到他们住的街道时,忒杰加快了脚步。“我给你买一本《铁心王子》 [99] 。”他对妹妹说。一个赎罪品。

“还要一袋酸味绵绵糖。”贝卡马上说,“有各种颜色的。”

“好,好。”忒杰走得更快了,低垂着头。在街边堆着许多硬纸板盒子、金属罐头和酒瓶,但他没有把其中任何一样踢开。

当妈妈看到路易斯鞋子和袜子上的赭色泥壳的时候,她尖叫了起来。“你又和那些无赖混到一起去了。”

“不是这样的。”

“你在撒谎,小朋友,有人看到你了。你看看,现在脸红了吧。你撒谎撒出了个大红脸!”

他必须跪在阳台上,手臂张开,手掌上举着两个年度的《我们的民族觉醒吧!》合订本。当他这么受了一阵罚之后,她慢腾腾地拖着步子走了过来,大肚子往前挺着。他想费点劲站起来,但她却将一个载有黄色和粉色八仙花的花盆放到了他头顶上:“好了。你要敢动一下,就会有得受了,会让你好好吃一顿除尘掸子的。”

她上气不接下气地坐到沙发上。路易斯时不时地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他脖子上。

爸爸和拉斯佩拖着纸巨人,走过身边。拉斯佩说:“看啊,斯塔夫,一个现代花架哎。”他们站住了,他们之间那一大包稍稍朝下弯曲。爸爸气喘吁吁。“又要给植物浇水了。”他说。拉斯佩嘎嘎地笑,拽动大纸包。爸爸跟着他。路易斯没法继续逼迫自己了。他的手臂在烧,他的脖子在变僵,但这都是最小的痛苦——他感到眼泪正流到下巴上。他努力不发出声响,但他还是发出了一声高声哭泣,就像是那些毛头小子,一个人在床上感到孤独时发出的哭声。他听到沙发嘎吱响,她耸立在了他面前。

“现在你体会到犯错会怎样了吧。”她说。

我肯定是另一个人。我不在这儿。我面前这个怪物,这个披着碎花裙子的鼓胀口袋,上面一张漂亮脸蛋。我不敢去看这张脸,因为我看了肯定会哭得更多。她呢,她呢,她看着的是另一个男孩。拉斯佩对我父亲称“你” [100] ,虽然那是他的雇主,他的老板。这是我绝不会允许的。她肚子里的孩子透过肉墙看着我,觉得她看到了自己的哥哥。这里什么都没有。他哥哥,路易斯,在别的地方,在学校宿舍那个熟悉、安全的围墙里,好几公里之外。

妈妈说个不停,听起来像是道歉。他听得很费力,他的耳朵像是给泪水淹没了。她说,这是教师培训学校里的一种惩罚,她常常无辜地遭到这种判决。“无辜?”他问。

“好啊,”她苦涩地说,“你居然取笑我。那好,那我们就看看,是谁占上风。”

在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的手臂开始晃动,开始颤抖。他放下了手臂,但还是顶着摇摇晃晃的石帽子继续跪着,屁股垫在脚后跟上。他往身后叫道:“饶了我吧。我向你求饶了,妈妈。”

她用擦餐具的抹布擦干净他的脸。他坐在桌子边,从《好样的》中剪出图片来,之后他想把它们贴到本子上,给弗里格看。

“这都只是为了你好,我对你的要求就是要你好。”她说,“你难道不明白吗?你不能长成一个不听话的野孩子。”

四点时,他们一起吃茴香面包玛史特。

“它会是个漂亮宝宝。有金色鬈发和蓝眼睛。我经常看到它在我面前。我每天看三四次加利·库珀 [101] 的照片,看样子真有用。我还应该看张简·哈露 [102] 的照片,万一它是个女孩儿呢。但我相信这是个男孩儿。你觉得呢?肯定啥意见都没有。总是老样子,回答妈妈一个问题,好像都是过分要求。她们在学校里就是这么教你们的?你根本不高兴多个小弟弟。可我都是为了你才招惹了这么些麻烦的。就为了让你不用一个人长大,就为了你有一个玩伴。”

真为了我的话,你真可以省省这个力气。他勉强把这句话咽了回去。她揉揉自己的肚子,不自觉地,就像那个脏塞弗今天下午做的那样。只希望她别就这样把孩子挤出来了,现在,当着我的面。

“希望它很快就出来。越早越好。有时候我都快撑不住了。”妈妈说。

当他们听到屋外卖贝壳的小车哐当哐当响的时候,路易斯被允许去买一桶贝壳。他用拉扯得疼痛的手臂吃力地把桶拖到厨房。“你会是个强壮的小伙儿的。”她说。他被允许切洋葱,她为了让他不流泪,给他嘴里塞了一根火柴,就好像他还有眼泪可以流似的。

彼得·贝诺瓦 [103]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弗拉芒作曲家,是在哈勒尔贝克的集市广场边一个鄙陋的小茅屋里来到世间的,他最喜欢吃生贝壳。他有一头狮子鬃毛式长发,一把大胡子长得和他朋友、伟大的诗人伊曼努埃尔·希尔 [104] 的一样。他们一起坐在一家旧馆的露台上,吸食生贝壳,同时其中一人写诗,另一人唱不朽的旋律。他们没有激起路人的太大反应,不过路人们都满怀敬畏地向他们摘帽示意。

收音机里冲出一个德国人的声音。

“现在 [105] ,”妈妈说,“你听到了吗?他说:现在。在14-18年教我钢琴课的那个德国人也一直说这个。我们练习四手联弹。轮到我的时候,他就会叫:现在 !现在 !我每次都吓一跳,因为这个词听起来怪异。唉,我要是现在 就能去医院分娩就好了。”

他们玩赛鹅图 [106] 。夜幕降临。路易斯作弊。妈妈没发觉。

“我看到了和爸爸、教父一起坐车里的那个男人,霍尔斯特。”

“很不错的一个人,”妈妈说,“但是有点奇怪。你觉得他怎样?他长得挺好看的,对不对?以前他还追过我。”

“什么,他跟踪过你?”

她的大笑滴落成小瀑布,就像广播里的一首用颤音唱的歌,咪咪·科尔伯特,爸爸最喜欢的女歌手,在《沙尔勒维尔大钟》唱过这样的花腔女高音。

“怎么会,小傻瓜。他追我,是因为他想跟我好。是时候要给你启蒙一下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一个男孩要和一个女孩好,是什么意思吧?”

“当然了。”我又脸红。

“但这肯定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不行?”

“他比我年轻太多。另外,真要那样,我父亲会把我打得鼻青眼肿。”

“这又是为什么呢?”路易斯不耐烦地叫起来。

“别这么吵我。”她把棋盘上的棋子扫进一个盒子里,“霍尔斯特的家族是山林住民,都住在森林里。他们除了森林什么都不知道。这样也好,这样的族类就该留在他们的森林里。”

“不过,他还是坐在了爸爸的汽车里啊。”

“你父亲太好心了。霍尔斯特到我们这里是来送小孩儿的衣服的。他非要爸爸和他一起去郊游,山林住民就这样。你父亲当然想显摆一下,就把他带上了。小孩儿的衣服又丑又过时,我把它们都扔到垃圾桶里去了。我的孩子可不会穿其他人穿旧了的破衣裳。”

“这些衣服是谁的?”

她刚把赛鹅图塞进柜子下层抽屉里,同纸牌、跳子棋放到一起,就很快站起身来,摸着自己的髋部,揉了揉。

“是呵,你这个问题……到底是谁的来着?我还从来没想过。梅尔克之前把它们放在柜子里的吧。不,那样的话我去她家时就该看到过。我会去打听一下的。”

她突然叫了起来:“该死的!我现在知道了。真是难以置信。你知道吗,路易斯,这些衣服多半是冉内特的!不,他们应该不敢这么做……可是,真要命了!她就是这么做了,这就是小冉内特的衣服!”

冉内特是贝赫尼丝姨妈夭折了的小女儿,贝赫尼丝姨妈住在瓦隆区,与一个阿拉伯人结了婚,或者是个埃及人?不论怎样,是一个信伊斯兰教的男人,就是那在半月形标志下威胁过整个欧洲但被卡尔·马特 [107] 挡住了的宗教。路易斯和妈妈一样非常生气,外婆梅尔克居然想让他未来的弟弟穿那样的女孩儿衣服。上面还有死人气味。

“我还以为,贝赫尼丝姨妈再也不准进梅尔克的家门了,因为她嫁了一个异教徒,放弃了自己的信仰。”

“啊,路易斯,她们早就和解了。你就知道昨天报纸上的旧新闻。”

“在寄宿学校里根本就没有报纸。”路易斯气汹汹地说。

在他快上床之前,他把所有黏土痕迹都洗干净了的鞋子放到熄了火的浅灰色壁炉脚下,同妈妈的格子拖鞋放到一起,这时候爸爸回家了。

“真可怕。”帽子从他头上掉了下来,在他落到沙发上,樱桃红的圆脸上汗珠闪烁的时候。“快给我拿杯啤酒来。”

路易斯跑到厨房里,着急地在洗脸池下面找。“啤酒都喝完了。”他喊道,心里咒骂着他的粗心妈妈,就因为要生小孩了,居然这么忽视爸爸。

“在窗帘后面,你这只瞎猫!”妈妈喊道。这两个人谈的事儿,他听不明白。我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开头!

“谢了 。”爸爸咕咚咕咚两口就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继续说,“我和库尔纳的牙医谈完登广告的事儿,坐上车回家。到了大街边,我看到整条街都着火了。大火冲天。人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变黑了。空气已经被烟熏黑了,警察想让我穿过去。但街上的人一厘米都不挪动。我疯了一样地按喇叭,警察挥手让我继续往前开,因为他们认出了我。后来他们总算让出位子了,这些看热闹的家伙。但是,在起火的那一边,我看到,康斯坦泽,哈勒尔贝克弯道上的大仓库烧着了。谁看了都要吓哭的,所有漂亮的亚麻都在火里烧。我加了点油,开在人群和大火中间,火焰蹿出来,一直冲进我车里。现在你看看,摸摸,我的半边胡子都没了,整个右边都烤焦了。”

她,女奴隶,张着大嘴听着,站起来,显然没有受她的臃肿身子拖累。爸爸拉起她的手,放到自己脸颊上。

“你摸到了吗?路易斯,过来,你也摸摸看!”

“你好热。”妈妈说。

“不,你没摸出来,这一边的胡楂比另一边的少吗,路易斯?”

“是的。”路易斯说,指尖感到了砂纸。他把手抽开。爸爸又靠着沙发靠枕坐下了。

“火一直烧到你车里了?”妈妈问。

“车胎,右半边车身,都烧黑了。”

“你为什么没有把车窗摇上去?”

“车里热得快让人窒息。这时候是要把车窗摇下来的啊!”

“你真是昏了头。”妈妈说。爸爸直起身来,手撑在沙发靠枕上,眼睛眯成细缝。

“你就笑吧,康斯坦泽。我可是差点把命都丢了。我必须躲开那些迟钝的人群,差一点儿就直接开进着火的仓库里去了。”

她的肚子拂过桌子,弯腰俯向自己的丈夫,不等他请求便抚摸这个吹牛大王毫无损伤的粉红色脸颊。“真难想象,你在起火的仓库里的样子。”看起来爸爸觉得这很好玩,他朝奉承他的这个女人挤了挤眼睛。

“是在哈勒尔贝克大街吗?”路易斯说。

“紧挨着你的大鹿。”

路易斯的大鹿是一座驼鹿青铜像,是为了纪念加拿大阵亡战士竖立起来的。用巨大的朝天铲子做成鹿角的这只动物,在傍晚时分可以以假乱真。一家人在去巴斯特赫姆看望梅尔克的时候,他们都会路过驼鹿像。每次路易斯都会舔湿一只手的拇指,在另一只手的掌心蹭一蹭,第一只手再握成拳头啪一下砸在这只弄湿了的手掌上。

这天夜里,路易斯给了庞大又沉重的驼鹿几马刺,骑着它闯过大火。他母亲穿着有白色煤气火焰做圆点的蓝裙子,张开手臂,在他骑着驼鹿从她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同一时刻,驼鹿额上的蓬乱鬃毛沾到了火,火焰在路易斯牢牢攥住的鹿角上方闪烁,然后整只鹿角都烧了起来,驼鹿变软变白,变得像贝克朗的母牛玛丽。它直立起来,路易斯从它侧边摔到了床上,醒来了,发现驼鹿在床单上留下了一大摊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