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敢到密林深处去,他害怕那儿的野兽。他在紧靠河岸的森林边缘地带徘徊着。这儿林子浅,尽管也见不到人影,地上也有梅花形的野兽脚印,但是,还能隐隐约约看见废弃的捕象陷阱、淘金者留下的篝火灰烬、烂掉的窝棚,以及埋藏在草莽中只有猎手才能行走的羊肠小径。这是象征着人类文明的痕迹。哪怕仅仅是痕迹,也在他心里产生一种亲切感,总比踏脚在原始的土地上要好些。
他上岸时,已夕阳西下。这时,夜幕降临,绿色的霞光倏然消失。夜色越来越浓,越来越稠。在这黑白交替、阴阳交错的时候,森林更加骚动不安。暮归的鸦群,在树冠间高声聒噪,像是在诅咒白天死亡。猫头鹰兴奋地长号着,欢迎黑夜的诞生。远方传来豹子哀伤的号叫,这畜生大约不走运,白天没逮着马鹿,饿疯了。他倒没觉得很饿,中午那顿饭他吞下去一只大阉鸡,可以坚持到明天。当务之急是要找一个安全可靠的栖身之地。
他想找个石洞,寻觅半天,在一座石山的山脚下发现一个洞口,里面黑黝黝的,看不清深浅,洞里还飘出一股刺鼻的腥味。会不会是熊窝?虎巢?蟒蛇洞?他不敢贸然进去了,退到一片稀疏的树林里,找了一棵扁形的大树,树的根部呈小小的扇形,好歹算是个依托。他捡了些枯枝败叶,想烧堆篝火。火能驱寒,还能吓唬野兽。不知是夜露打湿了燧石,还是火绒出了毛病,燧石打得手都酸疼了,还点不着火。他想起木河沙曾教过他的土办法,用燧石擦擦鼻翼间的油腻,能驱潮。他试了一下,果然管用,燧石吱吱响着,爆出一长串火星。火终于烧着了,他疲倦地背靠在树上。
也许人的成长,都是要通过一定的礼仪来表现的。据他所知,许多民族都有跟古宗人类似的成丁礼。傣族男孩长到十一二岁,都要进缅寺当小和尚,几年后还俗,才会为社会所接纳。布朗族男青年要用针、醋和苦艾在手臂和大腿上文身,才准恋爱。纳西族少年少女在十五岁左右要举行“穿裤”和“穿裙子”的仪式。基诺族的成丁礼古朴而隆重,剽牛、跳舞、喝酒,全寨男女老少欢聚庆贺,由德高望重的老人赠送给前来举行成丁礼的青年全套农具,经过这个仪式的男子,才能穿上标志着村社社员的衣服。这种衣服绣有象征月亮的花徽,并佩戴绣有月亮和几何花纹的筒帕,有了这些衣饰才能取得结婚成家的权利……
这些礼仪都是有趣的,起码是可以忍受的,他想,哪个民族都比不上古宗人的成丁礼那样原始、粗犷而又严格。古宗人,这真是一个奇特的民族。他们的人数很少,只聚居在几十个星罗棋布于戛洛山区的村寨里。古宗人没有自己的文字,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但应归于什么语支,语言学家至今尚无结论。有些民族学家认为古宗人是中国古代西北羌族的后裔,有的认为是彝族的支脉,有的认为与哈尼族同宗,有的认为已衍变成独立的民族,甚至有人认为古宗人渊出汉族是古代百越的变异。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似乎是可以肯定的,古宗人顽强地保留着自己的风俗习惯,特别重视人的强悍的体魄。活该他倒霉,谁叫他要做古宗人的女婿呢。
一只小动物从篝火边蹿过,把灌木林撞得咔啦响,吓得他赶紧抄起猎枪,小东西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四周又变得一片沉寂。夜的恐怖越来越浓,火焰把半片林子照得通红,更衬出树林深处的黑来,像一团无法化开的墨。黑色的夜,阴凉的气息,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他产生了一种不可言状的孤独感和恐惧感,紧张得快要窒息了。他总觉得黑暗中潜伏着凶恶的猛兽,正磨着尖牙利齿,随时会向他扑过来;还有鬼魂,虽然是不存在的,但万一真有呢……他把背紧紧地贴在树干上,恨不得自己的身体与大树融为一体。现在要是有一条忠诚的猎狗做伴,该有多好啊,他想,狗是人类的朋友,特别对于身处危险的孤独者来说更是如此。
想到狗,他的脑子里就出现了黄虎,又联想到它的主人木河沙。木河沙长得虎背熊腰,高颧骨宽下巴,看上去十分剽悍,是戛蛮寨的 “诺玛”,即青年组织的首领。“诺玛” 不但威信高,还很有点实权,外寨男青年来串姑娘,首先要得到本寨“诺玛”的同意;本寨男青年到外寨串姑娘,也须事先报告 “诺玛”。小伙子争风吃醋时,由 “诺玛” 出面调解。“诺玛” 会帮助本寨男青年抢婚,负责婚礼中的傧相仪式。古宗人的 “诺玛”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木河沙之所以能当上戛蛮寨的“诺玛”,除了有副好身坯外,主要靠成丁礼时猎取了秃鹫、豺狗和蟒蛇。这是个很傲慢的家伙,谁也瞧不起,只佩服泽龙康。因为泽龙康年轻时举行成丁礼,猎取了秃鹫、豺狗和鳄鱼。鳄鱼比蟒蛇凶猛,猎物的价值也高出一筹。木河沙和黄虎,莽汉养恶狗,真是天生的一对。在他尹长庚来戛蛮教书的头一年,泽龙康那头遐迩闻名的猛犬大花狗老死了,戛蛮寨再也找不出像样的猎狗。寨子里的草狗倒是不少,黑白花黄,还有绛紫色的,每家都养着一两条,但不是蠢笨无比,就是短腿体肥。全寨没有一条善于撵山狩猎的好狗,这对于热衷于打猎的古宗人来说,是多么败兴的事啊。
木河沙用一只熊胆作交换,从边防哨所那位军犬员手里把一条军犬牵到戛蛮,关进狗窝,然后把寨子里一条硕壮的母狗也赶进去。不知是军犬像军人一样受“不调戏妇女”这条纪律的约束,还是它相不中这条甜腻腻的母狗,总之,只听得狗窝里一声惨叫,那条可怜的母狗已倒在血泊中。木河沙咬咬牙,又赶进去一条白母狗,照样脖子被咬断了。寨子里那些老人都纷纷来劝木河沙:“孩子,别胡闹了,大军的狗是神种,就像天上的鹰,是不会和鸡配对的。”他尹长庚站在人群中看热闹,也觉得木河沙太过分了,简直是涂炭生灵。唯独泽龙康悲悯地朝堆在地上的母狗尸体行了个合十礼说:“罗穆保佑,它们就会转生的。咬死几条母狗,将来生的狗崽就会有几条命。”木河沙发疯似的朝那几个企图阻止他这样做的老人嚷道:“请走开点,我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乱嚼牙巴骨。我对天神罗穆发誓,我木河沙会赔你们狗的。卖掉房子卖掉牛,也会赔你们的。”第七条被塞进血淋淋的狗窝的,是一条情窦初开的黄母狗。不知是军犬由于嗜杀太多感到厌倦了,还是黄母狗特别温柔,终于,狗窝里粗暴的嗥叫声变成亲昵的嬉戏。神种不神了。
没有多久,黄母狗产下黄虎。这畜生果然不负主人的厚望,长得像头牛犊,背部金黄的毛色间,嵌着两条对称的褐色花纹,腰肢纤细,尾巴永远卷得像菊花那么紧,十分威武漂亮。它不愧是军犬的后裔,凶猛无比。有一次寨子里猎到头华南虎,剥下斑斓的虎皮钉在谷仓的墙壁上,寨子里所有的狗远远闻到虎的血腥味,都吓得夹起尾巴哀号而逃。唯独黄虎冲上去叼那条铁鞭似的虎尾。它总是不声不响地逼近猎物,猛地扑上去,张口就咬。那些来戛蛮拈花惹草但又得不到木河沙首肯的外寨小伙子,都背地里咒骂黄虎是恶魔投的胎。这畜生确实比主人更野蛮,更霸道。寨子里所有的公狗都怕它,所有的母狗都向它献媚讨好。要是有哪条公狗胆敢追逐调戏它喜欢的母狗,那准会被它咬得遍体鳞伤。他尹长庚做梦也没想到,会和这么个人这么条狗结下冤仇。
那是他与卡珊恋爱后发生的事。那天,他到养鹿场去看割鹿茸,木河沙突然问:“尹老师,上海人不是很喜欢鹿茸吗?”
“鹿茸是名贵的补药。”
“你想要?”木河沙急切地抬起头来,“我送你一副完整的四平头鹿茸。”
“你……怎么啦?”
“我有一把银刀,是祖宗传下来的。我还有几粒金砂。我还有头牯子牛。你要,我送给你,我通通送给你。”
“……”
“你把卡珊给我。尹老师,我们换吧。”
“那怎么行!”
“行的。你要串姑娘,我帮你找顶漂亮的。我是诺玛,我说话管用。你把卡珊给我。”
“你是诺玛,你可以随便挑其他姑娘。”
“姑娘再多,木河沙真正爱上心的,只有一个。我就爱卡珊一个。”
“我也爱她的。”
“不,尹老师,我晓得,你不过把她看作普通的姑娘,没有她也能活。猎人的眼睛是不会看错的,你更喜欢嫩竹一样的汉族姑娘。”
“不管怎么说,卡珊不是我的私有财产,怎么能随便换给你呢?真是荒唐!”
木河沙奔过去,隔着栅栏揪住他的衣领,摇晃着:“她不理我,我心里苦。我吃饭不香,睡觉不甜,尹老师,我求你了,把卡珊给我!”
“你放开。你自己去找她好了。”
“她被你迷住了,她不听我的。”
“你既然爱他,就要尊重她的选择。”
“鱼不游到河里,就游到海里。你离开他,她就会跟我好的,我晓得。”
他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剽牛时,木河沙总像头暴怒的豹子,头一个扑上去,用长刀在活牛身上剜下一大块血淋淋的肉,扔进卡珊的黑麻裙。怪不得卡珊家园子背后那片木瓜林里,悠扬的琴声会从日落响到黎明。怪不得这段时间木河沙见到他脸色总是冷冰冰的,说话总是很火暴。情敌都是疯子。空旷的养鹿场只有他和这位痛苦得快失去理智的家伙。这家伙能空手扳倒一头长着琥珀角架的大公鹿。还有那条黄虎,它对主人绝对忠诚,是不会站错队的。力量对比太悬殊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他奋力扳开木河沙痉挛的手指,说声:“你有魄力,自己找她说去。”转身便走。
“噢嚯——”
他听见木河沙轻声吆喝了一下,还没等他明白是怎么回事,背部遭到猛烈推击,卧倒在地。他仄过脑袋一看,是黄虎,从一人多高的栅栏腾空而过,踩在它的背上,狗嘴里那股热烘烘的气流灌进他的衣领。他拼命想翻身,但那畜生力气很大,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别动。它会咬死你的。”木河沙跨出栅栏门,站在他面前说。
也许是为了证明主人的话,黄虎伸出鲜红的舌头,在他后颈上来回舔着,他后脑勺的头发都给狗的唾液弄湿了,有股特别的腥味。
“把狗叫开,木河沙,你想当杀人犯哪!”他气急败坏地嚷道。
“是的,我想杀。”木河沙腮帮上的肌肉一条条凸现出来,眼睛里透出一股凶光,咬牙切齿地说,“要是你换成古宗汉子,我会把两把长刀掷在地上,让你先挑一把的。但你不是,你是老师。我……”木河沙奇怪地哽咽了一下,神情一下子变得颓丧,“……下不了手。可我也不能听任你用毒箭来刺我的心呀!”木河沙脸上又恢复了那股凶狠劲,继续说道,“今天,尹老师,我把话给你挑明喽,不准你再去找卡珊。我叫黄虎跟着你。要是你敢去找她,它会咬断你的手,咬断你的脚,咬断你的脖子!”
一声呼哨,黄虎跳开了。他爬起来,顾不上掸去衣裤的尘土,狼狈地离开了养鹿场。
木河沙说到做到,一连七天,黄虎守在学校门口祭神用的木台上。他想到寨子去,它就会跳到他面前,气势汹汹地逼近他,呜呜低声号叫着;夜里他想摸到卡珊闺房去,它那对蓝幽幽的狗眼就会挡住他的道。他完全丧失了行动自由。他用砖头砸,用棍棒敲,用柴刀砍,都无济于事。它躲闪的动作快得像疾风,你能把风给打倒了?他自己反而被咬伤了手腕。有一次他把磷化锌老鼠药拌在一坨香喷喷的牛肉里,扔在它面前,它嗅嗅就走开了,倒是卡珊那条小花狗嘴馋,代它做了牺牲品。他瞧着它油光水滑的狗身子,一次又一次在想象中把它杀掉。如果意念可以杀狗,它即使真的有七条命,也早就给他杀绝了。可惜想象不能成为现实。它雄赳赳地蹲在他面前,像一堵活动的墙,结实得连缝隙都没有。他成了真正的囚犯。他苦思冥想了三天,终于有了打破封锁的主意。这畜生准确地执行着主人的命令:只是阻止他和卡珊接近;只要他不试图反抗,它就与他和平共处。
这天,他在它身旁耐心地坐了一下午,坐得它狗神经都麻痹了。然后,他伸出手来,大胆地触摸黄虎的腰。黄虎挪了挪身体,但没有跳开。试探成功,他一阵狂喜,便进一步把整个手掌都搭在狗臀上。这部位很保险,万一它误解了他的友善,回头来咬,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把手抽回来。它没动,默认了。他的手在它的腰和臀之间轻轻抚摸着。他深信,所有的动物,包括人,都喜欢抚摸的。婴儿在母亲的抚摸下安睡;妻子在丈夫的抚摸下甜蜜地微笑;马在马夫的抚摸下不惜跑断腿;老母鸡经老太婆抚摸也会多生几个蛋。我们习惯于把抚摸称为爱抚,词性没有变,内涵却深化了。抚摸是大自然一种特殊的语言,带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专门传递信任、友谊和爱的信息。
瞧这黄虎,经他抚摸,尾巴摇得像朵花,惬意地卧躺着,冷冰冰的目光变得温和,他扩大了抚摸的范围,脊背、四肢、腹部、肚皮、脖颈,最后索性把它搂进怀里,摸它浑圆的头颅、坚挺的耳朵、肉感很强的鼻吻。他怀着隐秘的念头,抚摸得那样深情,那样轻柔,那样仔细,充满了柔情蜜意。哦,它感动了,敌意早已消融,身上的野性也荡然无存,躺在他怀里像只猫似的呜呜轻声叫唤着,他暗自得意。太极拳看上去轻飘飘软绵绵的,却能挫败重量级拳击冠军。这叫以柔克刚。
是时候了!他用自己的脸颊在黄虎毛茸茸的脑袋上摩挲了一阵,像个真正的主人似的说道:“乖乖,玩儿去吧。”然后,甩开大步,突破封锁线,径直朝寨子里卡珊的闺房走去。刚走出两步,黄虎追上来,又挡着他。他努力微微笑着,挥挥手。黄虎奇怪地甩着脑袋,抖着身子,活像刚从水里爬上来,抖落浑身的水珠,也许是在抖落他用抚摸所给予的温情吧。他感到寒心。是不是抚摸的时间太短,还欠火候?他又伸出手去,还没触摸到它的腰,它突然咆哮一声,毫不犹豫地扑上来,两只前爪搭在他的双肩,狗头顶着他的下巴,狗嘴直冲他的喉管来。要不是他退得快,后果不堪设想。他差不多被气晕了,却又无可奈何。
最后还是靠卡珊帮他摆脱了窘境。那天晚上,她到学校来找他,一听说他的委屈,立刻拉着他的手说:“走,找木河沙算账去!”
刚出校门,黄虎就蹿了上来,发出恫吓的吼叫。卡珊迎上去,用脚踢:“畜生,你敢咬,你敢咬!”黄虎鼻子上挨了两脚,被惹怒了,屈起后腿,伸直前腿,眼看就要向卡珊扑去,“哟——”木河沙从树影背后闪出身来,喝住了黄虎。畜生中止了攻击,蹲在主人脚旁。
“你有多少金子来买我?”卡珊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木河沙的鼻子说,“你竖起耳朵来听着,你有金山银山也休想买到我的心。我喜欢长庚,我不喜欢你。你死了这条心吧,你再死皮赖脸地缠我,我就告诉阿爸。”
他觉得很奇怪,像木河沙这么一条硬铮铮的汉子,在她面前,竟然会像火塘边的蜡条,立刻变软了,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乖乖地挨训。唉,男子汉哪!
“你还敢放狗来吓唬人!猪心猪肝摆着卖,人心人肝各自带,阿爸怎么早没看出你是个黑心肝的坏家伙呢?没有长庚的主意,没有阿爸的保荐,你能当上养鹿场长吗?割了谷子,拆掉田棚,忘恩负义的家伙。”她越骂越来气,顺手捡起一根树棍,朝黄虎劈头盖脸地抽去,“你有胆量,叫它来咬死我,叫它来咬死我!”
黄虎跳起来,一口咬住树棍,再不松口。
卡珊使劲想夺回树棍,但夺不回,勃然大怒:“好哇,你果然敢放狗来咬我!”
突然,木河沙狠狠一脚踢在黄虎的腹部:“滚!”
黄虎委屈地惨叫一声,逃进茫茫黑夜。
他尹长庚第一次见到,黄虎的尾巴耷拉下来,像条丧家犬。
从此后,黄虎再也不来监视他了,木河沙也不再来找他麻烦。但他心里明白,这家伙和这畜生已把他恨到骨髓去了。
黑暗的树丛中,有一对绿莹莹的光,像两只绿色的小灯笼,忽悠忽悠朝篝火逼来。是兽眼?是鬼火?他全身的汗毛倒竖起来,抓起猎枪,一扣扳机,轰的一声巨响,霰弹的呼啸、走兽的突奔、飞禽的尖叫,把整个森林搅得凄凄惶惶。远处还传来猛兽愤怒的吼声。他更加紧张,全身发抖,衣裳都被冷汗湿透了。他拼命往那堆篝火里添柴,想靠火的明亮和威势来为自己壮胆。火焰跳起几丈高,大树上的叶子被烤得吱吱怪叫,更增添了一种恐怖的气氛。他折腾到凌晨两点,身体疲倦得像摊稀泥,脑子还异常兴奋。
泽龙康给他三天考虑期限,仅剩下最后一天了。他想找卡珊商量,可她奇怪地失踪了,泽龙康解释说,那是为了不影响他的独立选择。两天来,众说纷纭,有的劝他去,有的劝他别去。养蜂专业户那位酒糟鼻老汉好心地告诫他说:“尹老师,原始森林里有老虎豹子,会咬人哩。大前年有个名叫谷顺山的小伙子进山搞成丁礼,半个月还不见回来,等到找着,只剩下一副白骨了。阿爸阿妈哭得死去活来,未婚妻转嫁别人了。有些古宗人都受不了这般苦,你这个细皮嫩肉的上海娃,咋挺得住?”他教的那十几个女生,也都劝他别去冒险。路蓓的母亲还悄悄跟他说:“尹老师,你喜欢古宗姑娘,我帮你介绍一个,在大队供销社当营业员,她说过,愿意嫁给没经过成丁礼的男人。她是吃国家粮的,寨子里谁也管不了她。”他被这些完全对立的意见弄得进退两难,躲在寝室里拿扑克算命,希望神灵能帮他指点迷津,可惜占了两卦又是一凶一吉。
夜里突然响起很不礼貌的擂门声。
“开门。别怕,我没带狗。”
他犹豫了一下,才拉开门闩。
木河沙绷着脸,两条又粗又黑的蚕眉拧成了疙瘩,进屋来盘地而坐,咂着呛人的老草烟,犀利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仿佛要洞穿他的五脏六腑。他知道,这家伙是为了成丁礼的事而来的。果然,木河沙瓮声瓮气地问:
“你,去,还是不去?”
毫无疑问,这家伙希望他不去,他想,何不做个顺水人情呢?他寻思了三天,确实找不出过硬的理由去为这个古宗姑娘冒生命风险。少了她,难道他尹长庚就一辈子打光棍不成?再说,木河沙也让他十分悚然。这家伙力大无穷,那双褐色的眼睛,深凹在高耸的眉骨里,像两口枯井,阴沉沉的。他不敢和这样一双眼睛对视,迎面见着宁愿拐弯绕远路。那条黄虎见到他也直流口涎。直觉告诉他,这家伙对他藏着祸心,暗伏着杀机,只是苦于没有机会罢了。卡珊如此羞辱他,他不报复才怪呢。也许有一天,他长庚上山砍柴,树上突然扔下一根套索,勒着他的脖子;他下河摸鱼,对岸丛林里突然飞来一支毒箭。十个福尔摩斯也破不了案。连悼词也不好写,死因是啥?为一个古宗女人?轻于鸿毛还是重于泰山?冤家宜解不宜结。
“木河沙,我想来想去,觉得很对不住你。我不晓得你那么爱卡珊。你和她是青梅竹马。我挤到你们中间来算啥呢?”
“你真是一只花尾巴喜鹊,一张嘴就让人打心眼里高兴。”
“我倒不在乎什么成丁礼。我只是想,做人要讲道德,君子不夺人之所爱。你爱卡珊,我干吗要来抢呢?世界上好姑娘多得是。我决定成全你们。”
“说得好,往下说。”木河沙眯起眼说。
“说心里话,我是舍不得把她让给你的。但为了你们的幸福,我可以忍痛割爱……”
“放屁!”木河沙突然从地上蹦起来,像头发怒的狮子,手指戳着他的脑门骂道,“你别拿我当娃娃哄。你是害怕了,鸟不敢钻蛇洞,兔子不敢进狼窝,还编排些理由为自己的胆小开脱。我替你害羞。我真不明白,卡珊中了什么邪,会爱上你这么个软骨头男人。”他说最后这句话时神情悲哀,语调凄凉,活像在念一则讣告。
“我一副好心肠,你全当驴肝肺。”
“把你的好心肠喂狗,狗还嫌臭。”
“话不能那么说,我……”
“去,你要去。你不会死的,我担保。成丁礼都要死人的话,我们古宗人早就死绝了。别让人笑话你,别让人小瞧你,你是个男子汉。”
“我不懂,你为啥也叫我去。”
“我不愿意卡珊找到个胆小鬼男人。我不愿意泽龙康找个豆腐渣女婿。我不愿意戛蛮寨丢脸。我不愿意她从此抬不起头来见人。”
尽管如此,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明白木河沙为啥也要劝他来举行成丁礼。木河沙的态度确实是非常奇怪的,他望着越烧越猛的篝火想,这在感情上是无论如何也讲不通的。按照逻辑推理,木河沙应当千方百计地阻止他来举行成丁礼,卡珊嫁不成他,也许就会改变主意,转而嫁给木河沙的。也许,这正是木河沙设下的圈套、布下的陷阱,让险恶的森林彻底解决矛盾。他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了,木河沙就能光明正大地去顶替,去填空。
真会是这样吗?他一阵战栗。漆黑的树林比先前更加恐怖十倍,每一棵树每一丛草背后,似乎都潜藏着致命的威胁。他的第六感觉变得特别丰富,总觉得木河沙就躲在附近的隐秘处,猎枪的准星、枪口和他的心窝已三点连成一线,一声爆响,他就要魂归西天了。人心比兽心更狠毒,人比野兽更可怕。野兽还能预防还能抵挡,对付人他是毫无办法的。他打开保险,把猎枪搁在大腿上,手扣着扳机,绝望地等待着……
就这样,他提心吊胆地度过了森林中的第一夜,直到天亮,绷紧的神经才松弛下来,靠着树干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但不一会儿就被噩梦吓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