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性少数群体(1 / 1)

李银河说爱情 李银河 2578 字 2个月前

我们来谈一谈性少数群体这个话题。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LGBT这个词。LGBT是什么?有很多人并不知道,它是几个英文词的首字母,L就是Lesbian,女同性恋;G是Gay,男同性恋;B是Bisexual,双性恋;T就是Transgender,跨性别。这四个词的首字母连在一起,就是LGBT。

这个群体是性倾向上的少数群体,他们在人群中占到什么样的比例呢?根据1948年的金西调查数据,男同性恋占4%,女同性恋占3%。我后来还看到一个英国的全国抽样调查,应当是相当精确的数据:异性恋占人口91%;同性恋占4%;双性恋占4%;还有1%未分化。什么叫未分化?是指那些不太确定自己的性倾向的人。这个1%挺有意思,所以在LGBT后面有人会加上一个Q,这个Q是什么呢?就是Queer,指那些性倾向或性别身份不明的人,自己都不知道把自己归到哪一类的人。

大部分人听到、见到同性恋这个话题可能是通过电视、微博或其他媒体,例如听说张国荣啊、蔡康永啊这些明星的事迹。但是对于那些日常生活中普通的同性恋者,一般人常常有不太正确的概念和认识。

今天我就来说说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对同性恋态度的改变,谈谈中国人从古至今对同性恋的看法,以及我们应该去认识和尊重这个群体。

人类社会是怎样看待同性恋的?是如何对待同性恋的?有一个演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最早在西方,在基督教的教义里,认为同性恋是犯罪。到目前为止,有极少数反对同性恋的人仍旧引证宗教教义,将同性恋视为犯罪。在同性恋解放运动以后,同性恋经历了一个非罪化的过程,他们不再是宗教定义上的罪人,同性恋的性行为也不再被视为犯罪,那些规定同性恋非法的国家全都经历了同性恋合法化的法律改变。这是变化的第一阶段。

变化的第二阶段是同性恋非病理化的过程。什么叫病理化?在19世纪的时候,很多人认为同性恋不是犯罪,但它是疾病,是一种精神障碍、心理障碍,这就是对同性恋这种特殊性取向的病理化解释。后来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历了性革命和同性恋解放运动,于是同性恋就非病理化了,例如美国在1973年就把同性恋从精神病手册里删掉了,而长期以来,同性恋会被诊断为一种心理疾病、精神疾病。中国也在2001年把同性恋从精神病手册里去掉了。

变化的第三阶段就是非道德化。有人认为,同性恋虽然不是罪,不是病,但属于道德问题。由于这些人滥交、多性伴,所以他们是坏人。性革命和同性恋解放运动之后,同性恋又经历了一个非道德化的过程。目前的社会共识是:同性恋只是少数人与众不同的性倾向,原因不明,它的成因可能有先天因素,也可能有后天因素,但是与道德没有什么关系。就像左撇子一样,左撇子跟道德有关系吗?人群里有15%的人是用左手的,你不能说左撇子在道德上有问题。

中国文化对同性恋的看法与西方不同,始终都没有认为同性恋是犯罪。这跟我们古代的性文化有关,我们古代的性文化对同性恋的看法与古希腊接近。在古希腊,同性的性行为是一个普遍的社会实践。当时每一个少年都会有一个成年人做导师,教他各种文化、格斗技能与智慧,同时是他的性伴。少年长大以后结婚生子,一切都不妨碍。

中国古代的性观念跟古希腊有些相像,在我们古代人的性观念里,性欲是一团不可分割的冲动,是内心的一种欲望,就像一个瓶子里一旦灌满了水就会流出来,它需要宣泄。至于宣泄的对象是男还是女,是阴道还是肛门,都无所谓。不会把它道德化,既不是犯罪,也不是疾病,甚至也不是道德问题,中国人不会这样看待同性恋。

我们古代主流的性文化对同性恋持无所谓的态度。历史上有皇室和民间同性恋情的记录,有余桃断袖这些脍炙人口的逸事。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翻翻古书,例如据考证,几乎每一个汉代的皇帝都有男宠,此类活动在民间也大量存在。

2007年,我专门做过现代中国公众对同性恋态度的调查,在某些指标上,中国内地公众对同性恋的接纳程度甚至超过了西方。例如我们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你认为同性恋者应不应当有与异性恋者同等的就业机会?样本中回答“应当”的人占91%。而同一指标在美国才是86%,在中国香港也是86%。也就是说,内地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还算是比较文明、比较进步的。官方的态度也在逐渐改变。2001年,《中国日报》首次正面报道了上海同性恋自豪日的活动,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普通人应当怎样看待LGBT群体呢?首先我们的态度是尊重,要尊重他们的性取向。目前流行一种说法: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对同性恋不是特别严厉,加上引进了同性恋解放运动的一些同性恋权利观念,以致同性恋都成时尚了。记得有一次我去录制一个电视片,跟那个制片人聊天,他居然说,现在不是同性恋都快入不了我们这一行了。我当时听了就觉得很有趣,同性恋人才在时尚业或艺术界确实比较集中,可能有抱团取暖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一些反向歧视现象。但是从总体的情况看,人们对同性恋的歧视程度还是挺高的,一个非常明显的证据就是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是中国同性恋的独创。什么叫形式婚姻?就是家里逼婚太厉害时,一个男同性恋找一个女同性恋结婚,两个人假结婚,完全是为了应付父母、应付外界,因为有一些单位也有这样的歧视,你本来应当提拔了,可是被发现是同性恋的话,你就不能升迁了。所以有些人被迫搞形式婚姻。

调查发现,同性恋群体里的自杀倾向远远高于周边人群,他们中间自杀身亡的、自杀未遂的、有过自杀念头的比例,远远超过周边人群,这也证明同性恋群体普遍承受了更大的压力,社会歧视就是一个重要的压力来源。

虽然同性恋遭受着不同程度的歧视,但也有一些积极的、让人看到希望的进展。广州有一位吴幼坚女士,她发现儿子是同性恋以后,公开地坦然接纳了儿子的性倾向,而且为了帮助同样处境的母亲,创建了同性恋亲友会,帮助同性恋孩子的家长敞开心怀接纳孩子,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她的所作所为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同性伴侣、恋人之间大都是因爱结合,他们的爱情和异性恋没有什么不同。目前世界上约有三十个国家和地区批准了同性婚姻法案,可以看到有越来越多的人改变态度,尊重同性恋者的爱情。人世间的每一种爱情都应当得到尊重,而不是受到歧视。

在联合国的反歧视公约里,过去只有反对性别歧视、种族歧视、肤色歧视等条款,近年来已经添加了反对性倾向的歧视,即不能因为某人的性倾向与众不同就加以歧视。虽然歧视同性恋的现象依然存在,但是爱应当受到尊重。在爱情面前,所有的反对理由都不能成立。